安全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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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安全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安全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一总责一、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公司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准入制度。

二、安全生产培训严格按国家统一制定的培训大纲,使用规范的培训教材,按规定的要求组织培训。

培训机构要严格按规定的培训大纲组织教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培训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培训档案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考试资料由考试组织单位负责建档管理。

三、煤矿主要负责人和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由具备二级以上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承担;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由具备三级以上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承担;二安全管理人员分类一、主要负责人是指对煤矿生产和安全负全面责任、有安全生产决策权的人员。

具体指:煤矿企业(含集团公司、总公司、子公司、下同)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各类煤矿(公司)矿长(经理)。

二、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机电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各类煤矿(公司)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副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通风区(队)长。

三、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体指:各类煤矿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地测、调度等安全生产区(科、队、井)负责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

三准入条件一、煤矿企业总经理、矿长(经理)和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具备煤炭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经历;矿长(经理)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岗位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二、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具备煤炭相关专业中专或技校以上学历;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

四培训与考核一、煤矿主要负责人和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时间:地下煤矿初训时间不少于72学时,再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

二、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时间:初训时间不少于90学时,再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

三、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试严格按“教考分离”组织实施。

(一)煤矿主要负责人和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的组织管理、考核、发证由省煤炭工业厅负责。

职业准入制度

职业准入制度

职业准入制度职业准入制度是指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的人员,在进入某个行业或职业领域之前,需要经过一定的培训和考核,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许可证,才能合法地从事该职业。

职业准入制度是保障行业健康发展、提高职业素质、防止非法就业的重要手段。

它有利于推动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职业准入制度的内容一般包括:1. 行业准入制度:各个行业都有自己的准入制度,包括专业技能要求、安全标准、资质认证等。

例如,医疗行业需要医生、护士等专业人员具备相应的医学知识和技能,才能从事相关工作。

2. 职业准入制度:各个职业领域也都有自己的准入制度,包括专业技能要求、学历水平、工作经历等。

例如,工程师、律师、会计师等职业需要具备一定的学历和专业技能,并经过相关培训和考试才能获得准入证书。

3. 国家准入制度:国家也制定了一些准入制度,包括国家安全准入、文化行业准入等。

这些准入制度对于维护国家经济、文化、社会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职业准入制度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点:1. 规范市场秩序:职业准入制度有助于维护市场公平竞争,防止非法进入和滥发,对于保障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提高职业素质:职业准入制度可以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素质,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流动。

3. 保障公共安全:职业准入制度可以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标准和技能水平,从而保障公共安全。

4. 促进教育发展:职业准入制度可以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促进人才培养和选拔,提高教育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总之,职业准入制度是保障行业健康发展、提高职业素质、防止非法就业的重要手段,对于促进教育发展和提高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职业资格准入管理制度

职业资格准入管理制度

职业资格准入管理制度职业资格准入管理制度职业资格准入的范围:1、矿长及总工程师、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2、从事技术、生产安全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3、从事采掘、机电、运输、通风、监测和地质测量及火工品等专业的技术工人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6号规定的其他工种技术工人。

职业资格准入标准:1、从事技术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有相关专业学历并具有煤矿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2、技术工人必须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工)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积极参加单位或煤炭院校组织的学历培训,并参加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具体聘任及管理工作由组干科负责。

技术工人资格准入工作由焦煤矿区职业技能鉴定站负责培训及考核工作,矿安全培训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达到职业资格准入要求的员工必须停止原本种工作。

技术工人资格准入申报条件:学徒期的学徒工,各类职业培训实体的毕(结)业生或通过自学达到初级技术水平的劳动者,可申报初级工职业技能鉴定;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并在本工种连续工作三年以上的初级工,可申报中级工职业技能鉴定;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并在本工种连续工作三年以上的中级工,可申报高级工职业技能鉴定;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三年以上且具备技师任职条件者,可申报技师任职资格的职业技能鉴定;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三年以上且具备高级技师任职条件者,可申报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的职业技能鉴定。

技术工人职业资格准入实行逐级申报制,即必须从初级工开始鉴定,符合上一级条件后方可申报考核,否则不予聘任。

技师、高级技师只在采、掘、机、运、通及矿物加工、机械制造等技术工种(岗位)设臵。

技师、高级技师聘任在取得技师、高级技师任职资格人员中,通过考核选拔聘任。

各单位应根据岗位需要,设臵各技术工种(岗位)技师、高级技师职数,职数设臵原则上向一线及技术性较强的工种(岗位)倾斜,职数设臵方案报矿安全培训中心备案。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准入制度模版(三篇)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准入制度模版(三篇)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准入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监管和管理,规范安全资格准入工作,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准入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指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人员和相关安全岗位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安全资格准入工作是指对从事或拟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安全资格审核和准入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安全资格准入制度的目标是筛选出具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素质的人员,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安全资格准入的程序第六条安全资格准入的程序包括资格审核、考试或培训、资格认证和准入审批。

第七条资格审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并填写详细的申请表格。

企业安全主管部门负责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第八条考试或培训:申请人需要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生产相关考试或培训。

考试或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法律法规、应急救援等。

考试合格或培训合格的申请人方可继续下一步程序。

第九条资格认证:合格的申请人需参加由相关部门或机构组织的资格认证。

资格认证将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等进行评估。

第十条审批准入:通过资格认证的申请人可向企业安全主管部门提出准入审批申请。

企业安全主管部门根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求和申请人的资格认定情况进行审批决定。

第十一条安全资格准入的结果将由企业安全主管部门作出,并向申请人进行通知。

第三章安全资格准入的条件第十二条安全资格准入的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身体健康,无影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疾病或残疾;(二)具备与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相适应的学历和专业知识;(三)具备一定的从业经验或相关培训经历;(四)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能够熟悉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企业制度;(五)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六)符合其他相关要求。

安全人员准入管理制度

安全人员准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人员的管理,确保安全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从事安全工作的人员,包括专职安全员、兼职安全员以及临时聘请的安全顾问。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安全人员的准入、培训、考核、晋升、奖惩等环节,提高安全人员的素质和业务能力,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准入条件第四条凡申请从事安全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2. 年龄在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安全工作;3. 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或具备相关专业工作经验;4. 通过安全知识考试,取得安全资格证书;5.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五条特殊岗位安全人员准入条件:1. 高危岗位安全人员:具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安全管理工作经验,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2. 专业技术岗位安全人员: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安全管理工作经验,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3. 管理岗位安全人员: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8年以上安全管理工作经验,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第三章培训与考核第六条新入职的安全人员必须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1. 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2. 安全生产知识、技能;3. 安全事故案例分析;4. 企业安全生产文化。

第七条培训结束后,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第八条在岗安全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九条定期对安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安全知识掌握程度;2. 安全技能操作能力;3. 安全事故处理能力;4. 安全管理能力。

第四章晋升与奖惩第十条安全人员晋升依据以下条件:1. 工作表现优秀,安全业绩突出;2. 具备相应的学历、职称和资格;3. 通过晋升考核。

第十一条对安全人员的奖惩:1. 表彰:对工作表现优秀、安全业绩突出的安全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2. 纪律处分: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安全人员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3. 降职或解聘:对严重违反安全规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安全人员,予以降职或解聘。

什么是职业资格准入,职业资格准入如何监管

什么是职业资格准入,职业资格准入如何监管

什么是职业资格准⼊,职业资格准⼊如何监管“职场考证热”由来已久,前⼀段时间热播的《欢乐颂》也有不少对话谈及此事,其中邱*莹对关*尔说的“趁年轻记忆好,多考⼏个证傍⾝”更是被⼀些⽹友奉为经典台词。

对求职者来说,这却是⽆奈之举,因为有的单位在招聘时已陷⼊了“唯证书论”的思维定势。

就连李*理也感叹,“花样百出的职业资格准⼊,极⼤地抑制了⼤-众的创业就业”,下定决⼼要让求职者“不再为⼀纸证书所困扰”。

为此,国务院有关部门对职业资格进⾏了集中清理,并于2015年11⽉废⽌了要求技术⼯种劳动者必须持证上岗的《招⽤技术⼯种从业⼈员规定》。

那么,劳动者还要不要持证上岗呢?对于职业资格准⼊该如何监管呢?笔者将进⾏简要介绍。

什么是职业资格准⼊准⼊类职业资格,是指对涉及公共安全、⼈⾝健康、⽣命财产安全等特殊⼯种,依据有关法律、⾏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设置的职业资格,⽐如法律职业资格、会计从业资格等,⼜如容易发⽣事故、对操作者本⼈和他⼈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安全可能造成重⼤危害的电⼯等特种作业资格。

准⼊类职业须持证上岗职业资格准⼊实际上是⼀种⾏政许可。

《就业促进法》在《劳动法》等基础上,根据《⾏政许可法》的规定,进⼀步明确了国家对从事涉及公共安全、⼈⾝健康、⽣命财产安全等特殊⼯种的劳动者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与之配套的《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予以细化,要求单位在招⽤从事前述特殊⼯种的劳动者时,应依法招⽤持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员;若招⽤未持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员的,须组织该⼈员在上岗前参加专门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

简⾔之,对于准⼊类职业(⼯种),必须持证上岗。

职业资格准⼊如何监管有许可,必有监管。

近年来,国家连续取消了数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以及不太符合⾏政许可要求的准⼊类职业资格,并要求加强对准⼊类职业资格的监管,杜绝“重许可轻监管”等现象。

当前,在《招⽤技术⼯种从业⼈员规定》已被废⽌的情况下,对准⼊类职业(⼯种)持证上岗⾏为应如何进⾏监管呢?其实,即使是在《招⽤技术⼯种从业⼈员规定》还有效时,⼀些特殊⼯种的职业资格准⼊都是依据专门的法律、法规设置的,这些法律、法规也规定了具体的监管条款,⼀般均由政府主管⾏政部门对违反职业资格准⼊、没有持证上岗的⾏为进⾏监督检查。

单位公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业资格准入制度

单位公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业资格准入制度

单位公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业资格准入制度一、制度背景与目的近年来,由于各种安全事故频繁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企业生产运营的安全性,单位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业资格准入制度,旨在通过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质审核和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责任意识,以确保全体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二、准入资格的要求1.学历要求:具备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如安全工程、安全管理等专业;2.从业经验:具备相关岗位的从业经验不少于5年;3.资格证书:持有国家认可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4.体检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健康体检标准。

三、准入流程与程序1.材料准备:申报人需准备好个人简历、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业健康体检报告等相关材料;2.提交申请:申报人将准备好的材料通过指定的网络平台或人工途径提交申请;3.审核评估:单位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估,对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申请进行退回;4.面试考核:通过初步审核的申请人将接受面试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相关专业知识、实际操作能力以及应急处置能力;5.培训教育:通过面试考核的申请人需参加为期一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育,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知识;6.资格认定:完成培训教育后,申请人需要参加闭卷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由单位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颁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

四、考核评价与监督管理1.考核评价: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业资格的周期为3年,每年进行一次绩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履行情况、执法执纪情况、事故处理及应急处置情况等;2.监督管理:单位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定期巡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3.失职追责:对于严重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造成重大事故或严重后果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取消其执业资格。

执业准入管理制度规定

执业准入管理制度规定

执业准入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执业准入管理,维护行业规范,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提升服务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执业准入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取得执业资格证书方能在本行业从事专业工作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生、律师、会计师等。

第三条执业准入管理原则:公平、公正、透明、依法。

第四条执业准入管理依据的基本要求:遵循以能力为本位的原则,以选拔优秀人才为目标,以服务社会、造福人民为宗旨。

第五条执业准入管理的相关职能部门包括但不限于:职业资格认定机构、行业协会、执业考核机构等。

第六条执业准入管理应当充分尊重现有从业人员的权益,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七条凡是需要取得执业资格证书方能在本行业从事专业工作的人员,均需严格遵循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

第八条各级职能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执业准入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对执业准入管理制度的了解和遵守意识。

第二章执业准入条件第九条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一)具有相关专业的学历或者学位,并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二)具有一定年限的工作经验,并经过一定时期的见习或者实习的人员;(三)具备相关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没有违法违纪记录的人员;(四)通过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

第十条执业准入的具体条件及要求,由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制定。

第十一条申请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真实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并承担提供虚假信息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第十二条在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后,应当及时向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进行备案登记。

第三章执业准入程序第十三条申请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按照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第十四条执业准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环节:(一)资格审查:由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进行资格审查,核实申请人是否符合执业准入条件;(二)执业考试:申请人需参加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组织的执业考试,通过才能取得执业资格证书;(三)备案登记:通过执业考试并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后,应当向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进行备案登记。

从业人员准入制度

从业人员准入制度
6.3.1具有行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6.3.2三年以上行业或相关行业从业经历;
6.3.3接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管理知识教育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资格证书。
6.3.4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煤矿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二年以上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经历。
6.1.4具有三年以上相关行业从业经历;
6.1.5总经理应接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管理知识教育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
6.1.6分管安全、生产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应接受上述培训考核,取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
6.2部门部长、处长
6.1.5应接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管理知识教育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
6.5安全管理人员
6.5.1具有行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注册安全工程师以上执业资格证书;或者具有行业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
6.5.2三年以上行业或相关行业从业经历;
6.6.6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6.7科员、其他从业人员
6.7.1公司科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他从业人员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6.7.2依法接受国家规定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
7其他说明
7.1总经理或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按照上述从业准入条件,对员工的从业条件进行复核,凡不符合从业准入条件者,应予以调岗,或进行脱岗学习培训,直至符合从业条件后,方可上岗;
1总则
为进一步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公司对从业人员实行准入制度,凡不符合从业条件的人员,不得在本公司从事相关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安全管理员准入制度

安全管理员准入制度

为了加强我国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安全管理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从事信息安全领域工作的安全管理员,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三、准入条件1. 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国家承认的相关专业学历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2. 专业条件(1)熟悉国家信息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

(2)具备信息安全基础知识,掌握信息安全技术、方法和工具。

(3)具备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应急响应、安全审计等方面的能力。

(4)具备一定的网络安全攻防实践经验,能够独立解决信息安全问题。

(5)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和沟通能力。

3. 资格要求(1)取得信息安全相关证书,如信息安全工程师(CISP)、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SP)等。

(2)具备信息安全相关工作经验,如安全运维、安全咨询、安全培训等。

(3)通过国家信息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考试。

四、准入程序(1)申请人按照要求填写《安全管理员准入申请表》。

(2)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

2. 审核与评估(1)受理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2)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专业知识、实践经验和综合素质进行评估。

3. 公示与公示(1)对通过审核与评估的申请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认定。

4. 发证(1)对认定合格的安全管理员颁发《安全管理员资格证书》。

(2)证书有效期为5年,到期前需进行复评。

五、管理与监督1. 安全管理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确保信息安全。

2. 安全管理员应当定期参加专业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职业准入制度名词解释

职业准入制度名词解释

职业准入制度名词解释职业准入制度名词解释1. 引言职业准入制度是指一套用于评估、认证和监管特定职业从业者资格的制度和规则。

这种制度旨在确保从业者具备必要的技能、知识和经验,以保证其在相关职业领域的表现和服务质量达到一定的标准和要求。

在现代社会中,职业准入制度广泛应用于各个行业,包括医疗、律师、教育、建筑等。

2. 职业准入制度的目的职业准入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保障公众的利益和安全。

通过建立一套标准化和规范化的准入程序和要求,职业准入制度可以筛选和认证那些具备必要能力和素质的从业者,从而提高行业的整体质量和声誉。

职业准入制度还可以促进行业的发展和创新,推动职业领域的专业化和标准化进程。

3. 职业准入制度的基本要素a. 资格要求:职业准入制度将根据职业的特定需求,制定相应的资格要求。

这些要求可能包括教育背景、培训经历、技能考核等。

b. 考试评估:职业准入制度通常会设立一系列的考试和评估程序,以评估从业者的能力和知识水平是否符合标准。

这些考试可能包括理论和实践部分。

c. 专业质量管理:职业准入制度还会建立一套专业质量管理体系,对从业者的表现进行监督和评估。

这些评估可以通过定期的职业许可证更新或继续教育要求来实现。

d. 伦理规范:职业准入制度通常还会制定相关的伦理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以确保从业者在处理各种情况时能够遵守专业道德和行为准则。

4. 职业准入制度的优势a. 提高行业整体素质:职业准入制度确保从业者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提高了整个行业的整体素质和水平。

这有助于建立公众对该行业的信任和认可。

b. 保护公众利益:职业准入制度能够筛选和认证那些具备优质能力和道德素养的从业者,保护公众的利益和安全。

c. 促进行业发展:职业准入制度鼓励从业者持续学习和提高自身能力,改进服务质量,并推动行业的发展和创新。

d. 提供职业发展途径:职业准入制度建立了一套明确的职业发展路径和机制,使从业者能够有序地发展自己的职业道路,并获得相应的专业认证和晋升机会。

中煤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精)

中煤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精)

中煤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精)1. 前言我国煤炭行业作为能源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之一,也是装备制造、现代农业等行业的支撑,同时还具有国防战略意义。

在煤炭开采、生产、运输等过程中,安全生产问题关系到广大矿工生命安全和国家持续发展,对于中煤集团等企业,显得更为重要。

为了保证中煤集团安全生产与企业持续发展,应建立完善的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 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的必要性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是加速现代煤炭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的最终目的是建立健全的现代企业制度,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改善管理水平,为职工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职业发展平台,强化职业人员职业操守和道德风尚,维护行业生产效益和安全健康。

3. 中煤集团职业资格准入制度3.1 准入要求中煤集团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的准入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年龄:凡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人员均可申请。

(2)学历:凡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均可申请。

(3)从业经验:凡有2年及以上从业经验的人员均可申请。

(4)健康状况:凡具备工作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健康状态的人员均可申请。

3.2 准入流程中煤集团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的准入流程如下:(1)提交申请:准入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2)资格审查:审核人员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实,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与评估:通过审查的人员需参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和综合能力评估。

(4)颁发证书:考试合格的人员将获得中煤集团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3.3 证书有效期及续签中煤集团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有效期为5年,证书到期前应及时向企业提交续签申请,经企业审核符合要求的,重新颁发证书。

4.中煤集团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的实施,有助于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业行为和维护职业操守,也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管理水平,促进企业长期发展。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准入制度(4篇)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准入制度(4篇)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准入制度序言:安全生产是现代社会高度关注的重要问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保障安全生产的核心力量。

为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资格,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准入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选拔程序和管理要求,保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身份准确、能力合格、责权明确。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指的是在企事业单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岗位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人员、安全监督人员等。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准入制度是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性文件,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选拔和管理。

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选择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准入条件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和专业知识,掌握安全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方法;(二)具有本专业相关学历,持有国家认可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三)具备3年以上从业经验,并在相关领域有成绩或行业资格荣誉;(四)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工作需要;(五)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能够有效地处理各类安全事故和紧急情况。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企事业单位的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教育,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第三章准入程序第八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准入程序包括资格审查、综合面试和岗前培训。

(一)资格审查:申请人应向企事业单位提供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由企事业单位对其进行初步审查,确定是否符合准入条件。

(二)综合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将进行综合面试,面试内容包括相关专业知识、工作经验、职业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三)岗前培训:通过综合面试的申请人,将进行岗前培训,企事业单位应为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使其熟悉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准入制度(5篇)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准入制度(5篇)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准入制度为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使煤矿安全的决策者和管理者更加适应安全生产的需要,根据《安全生产法》、《____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提高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准入标准特制定以下制度:一、提高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标准煤矿(公司)的矿长(经理),分管生产、机电、安全的副矿长(副经理),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副总工程师,必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____年以上的经历;矿长(经理)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岗位____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必须有高中(含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____年以上的经历。

二、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颁发《安全资格证书》负责考核发证的部门对参加过安全资格培训的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内容主要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工作简历证明和安全培训考试成绩。

符合条件的,颁发《安全资格证书》;对不合格者,应告知本人或其所在企业。

三、严格标准,认真做好衔接和过渡工作新申请领取《安全资格证书》的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律执行新的标准。

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取得的《安全资格证书》,有效期未满的仍然有效;有效期满需延期的,按新的标准执行。

四、加强对《安全资格证书》颁发、使用的监督与管理煤矿发生一次死亡____至____人或一年内发生两起一次死亡____至____人责任事故的矿长(经理)和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分管副矿长(副经理),暂扣其《安全资格证书》,参加安全资格复训,合格的退给其《安全资格证书》,不合格的吊销其《安全资格证书》;发生一次死亡____人以上(含____人)或一年内发生两起一次死亡____至____人责任事故的矿长(经理)和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分管副矿长(副经理),吊销其《安全资格证书》。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准入制度范文(3篇)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准入制度范文(3篇)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准入制度范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承担着重要的安全管理责任。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应建立严格的安全资格准入制度。

以下是一份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准入制度的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准入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规范、高效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企业内所有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准入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同时结合本企业特点和需求进行具体制定。

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准入工作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并与人力资源部门紧密配合,同时邀请专家参与审查和评定。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准入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遵循因人而异、分类施策的原则,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能够参与资格准入。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准入应建立健全资料档案,便于复查和追溯。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准入条件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准入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与所从事岗位相适应的学历或技能水平,其中高级岗位要求具有相关本科以上学历或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二)通过国家或地方认可的安全生产管理岗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三)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从事工作的身体和心理要求。

第八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准入按照岗位需求和岗位风险等级进行分类,分为四个等级: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和临时岗位。

第九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准入的具体条件和要求由企业根据不同岗位和等级自行制定,并提交给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准入程序第十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准入程序分为申请、资格审查、面试和决定等几个环节。

第十一条申请环节(一)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准入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表格,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安管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安管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业资格准入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有关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管理技能;(五)相应安全管理人员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五条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

第六条省煤炭工业厅负责煤矿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煤矿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第七条省煤炭工业厅对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煤矿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举报。

变招工为招生制度1、煤矿要开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职业教育,采取委托培养、订单培养、对口单招等多种形式,积极同煤炭职业大中专院校和煤炭专业技工学校合作办学。

2、煤矿新招从业人员必须直接从各院校合格毕业生中招用,不再从社会上招用从业人员,从源头上把好从业人员第一道关口。

3、“变招工为招生”要采取“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1. 引言煤矿是我国能源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由于煤矿存在较高的风险和复杂的工作环境,严重的事故和伤亡事件时有发生。

为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业能力,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被引入,以确保管理人员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以有效地进行安全管理工作。

2. 学历要求根据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学历要求分为不同层次,包括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以及博士研究生。

具体要求如下:2.1 大学本科大学本科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最基本学历要求。

申请人需要具备相应的工科或相关专业的本科学历,如矿业工程、安全工程等。

此外,本科学历要求申请人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具有基本的理论基础和技术能力。

2.2 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高级学历要求。

申请人需要具备相关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如煤矿安全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等。

此外,硕士研究生学历要求申请人具备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深入理解和系统的专业知识。

2.3 博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最高学历要求。

申请人需要具备相关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如煤矿安全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等。

此外,博士研究生学历要求申请人在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领域具有较高水平的科研能力和专业技术。

3. 执业资格要求除了学历要求外,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还需要满足相应的执业资格要求。

执业资格的取得是申请人参与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必要条件,具体要求如下:3.1 资格认证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要通过相应的执业资格认证,以获得合法有效的执业资格。

资格认证的方式通常由国家或地方相关部门进行,申请人需要通过考试或评审等方式,证明其具备进行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能力和素质。

3.2 培训要求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还需要接受相应的培训,以提高其安全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

培训内容包括煤矿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和管理知识等方面。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准入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准入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准入制度范本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管理,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准入制度适用于所有担任安全生产管理岗位的人员,并适用于各级单位、企事业单位、工矿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准入制度的目标是确保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负责和组织实施安全管理工作,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准入制度的内容包括资格准入条件、考核方式、资格证书颁发与管理、资格许可期限和资格许可的终止等。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准入的条件包括以下方面:1. 具备相关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通过相应的安全培训或考试;2. 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和相关技术职称,拥有较高的专业素养;3. 身体健康,无生理或心理疾病,符合工作的相关要求;4. 无不良行为或违法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质;5. 具备其他相关准入条件。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准入考核方式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实际操作检查和综合评价等形式。

考试内容包括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管理技能、应急管理和事故调查等方面。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通过考试合格后,由相关单位或机构颁发安全资格证书,并进行档案管理。

安全资格证书具有一定的有效期限,到期后需要重新考核和证书管理。

第八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证书的编号、证书的种类和等级划分、证书的真实性验证等。

第九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的国家标准应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衔接,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资格证书将被视为无效,相关机构和单位应予以查处和取缔。

第十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许可期限一般为三年,视具体情况而定,可以进行续期或重新考核。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的许可终止情况包括以下方面:1. 资格证书到期且未进行续期或重新考核的;2. 违法行为或严重失职的;3. 涉及严重事故的;4. 身体或精神状况不适合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5. 其他相关终止情况。

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职业资格准入制度是指一种国家和社会对特定职业人员进行准
入的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保障职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避免不合格人员从事相关职业产生的风险和损失,同时提高整个行业的素质和竞争力。

职业资格准入制度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职业人员的资格要求和准入条件的规定,二是对职业人员进行资格认定和证书颁发的程序和机制。

在资格要求和准入条件方面,职业资格准入制度通常要求职业人员具备一定的学历、技能和工作经验,并通过相关的考试或评估来证明其能力和水平。

此外,还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具备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健康状况。

在资格认定和证书颁发方面,职业资格准入制度一般由相关的行业协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或政府部门来负责。

他们会根据职业人员的资格要求和准入条件,进行评估和认证,并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实施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的好处在于,一方面可以提高职业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水平,提高整个行业的竞争力;另一方面可以保障公众的利益和安全,避免不合格人员从事相关职业产生的风险和损失。

因此,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应该在不断完善和推广的同时,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其有效执行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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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准入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稳
定好转使煤矿安全的决策者和管理者更加适应安全生产的需要
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
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提高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安全资格准入标准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提高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标准矿长、经理分管生产、机电、安全的副矿长、副经理、总工程师、技
术负责人、副总工程师必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

矿长、经理还必
须具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岗位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煤矿安全生
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必须有中专(含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和从事煤矿
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的经历。

二、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颁发《安全资格证书》负责考核发证的部门对参加过安全资格培训的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内容主要包括
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工作简历证明和安全培训考试成绩。


合条件的颁发《安全资格证书》,对不合格者应告知本人或其所在
企业。

三、严格标准认真做好衔接和过渡工作,新申请领取《安全资
格证书》的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律执行新的标准。

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取得的《安全资格证书》
有效期未满的仍然有效有效期满需延期的按新的标准执行。

四、加强对《安全资格证书》颁发、使用的监督与管理煤矿发
生一次死亡3至9人或一年内发生两起一次死亡1至2人责任事故的矿长经理和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分管副矿长、副经理暂扣其《安全资格证书》参加安全资格复训合格的退给其《安全资格证书》不合格的吊销其《安全资格证书》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
10人)或一年内发生两起一次死亡3至9人责任事故的矿长、经理和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分管副矿长、副经理、吊销其《安全资格证书》。

被吊销《安全资格证书》的5年内不得重新核发。

《安全资格证书》遗失、损毁的持证人需向原发证机关提出
书面申请出具登报声明或企业主管部门证明经审查认可的补发
新证。

持证人因证书登记个人项目信息发生变化需要变更的应提
出相关证明材料经原发证机关审定后变更。

特种工种执业资格准入制度
一、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和特有工种专业学历及专业职业资格准入
1、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
2、特有工种(不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
二、相关规定要求
1、按标准配备煤矿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资格证》后,3年内不得调整岗位。

特种作业人员调整岗位时,必须提前个1月提出“岗位调整计划”报技术科审查,经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后,办公室方可办理岗位调整或调动手续。

2、国家特种作业人员,煤炭作业特种作业人员,集团公司管特殊工种人员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必须经有关部门会签,没有有关部门的会签,办公室不得给予调动,本人所在单位不得开出调令,凡不按规定程序进行调动者,对基层单位行政正职,办事员各罚200元。

3、为了保证特种作业、特殊工种人员定编定岗设置的相对稳定和有效管理,凡调动时未经培训部门会签的人员,调动后一律不准再进入特种作业、特殊工种岗位。

4、特种作业、特殊工种人员一律强制实行规范化的台帐式管理方式进行管理,具体要求是:培训部门和基层单位要分别建立特种
作业、特殊工种人员管理体制台帐,两本台帐要相一致,基层单位私自增加减少特种作业、特殊工种人员者,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按规定加倍处罚。

5、基层单位特种作业、特殊工种人员管理台帐,由各单位技术员负责管理(没有技术员的单位由一名行政副职负责管理),每个季度末的最后一周必须同培训部门进行核对,核对由培训主管签字,基层单位行政正职签字,技术员签字,不按规定进行核对者和核对时出现差错者对基层单位行政正职和技术员各罚款100元。

6、办公室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条件聘任竞争上岗。

7、办公室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变招工为招生”政策,力争“十二五”末全矿职工达到准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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