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制财务顾问、新三板挂牌一揽子协议范本(1)精编版
新三板挂牌协议
新三板挂牌协议协议名称:新三板挂牌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确立新三板挂牌的相关规定,包括挂牌程序、挂牌条件、挂牌费用等,以保证协议各方的权益和达成一致。
二、协议各方甲方:(公司名称)乙方:(证券公司名称)丙方:(律师事务所名称)三、挂牌程序1.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挂牌顾问,负责协助甲方完成新三板挂牌。
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求,提供挂牌相关的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审核资料、填写申请表格、协助甲方与交易所进行沟通等。
3.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挂牌申请资料,并配合乙方进行相关的调查和核实。
4. 乙方应协助甲方与交易所进行挂牌申请,并及时向甲方提供挂牌进展的情况。
四、挂牌条件1. 甲方应符合新三板挂牌的基本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本、经营年限、财务状况等。
2. 甲方应提供符合交易所要求的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财务报表等。
3. 甲方应确保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虚假陈述或隐瞒重要事实,乙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向甲方追究责任。
4. 甲方应按照交易所的要求,履行挂牌前的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结构调整、财务报表审计等。
五、挂牌费用1. 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费用清单,支付挂牌相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挂牌顾问费、交易所收费等。
2. 甲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费用,逾期未支付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向甲方追究责任。
六、保密条款1. 协议各方应对协议内容及挂牌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保密信息予以保密,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 保密期限为协议终止后的三年,但因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要求或协议各方书面同意而需要披露的除外。
七、违约责任1. 如协议各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其他方造成的损失。
2. 协议各方同意,如因违约导致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八、协议变更与终止1. 协议的变更应经协议各方书面同意,并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
新三板挂牌服务合同协议书范本
元-万元。年营业额需达到亿元,净利润万元,甲方自身生产销售需
完成亿元营业额,净利润需达到万元;营业额未完成部分由甲方寻找合适标的物,
乙方负责市值运作等方案,将营业额落实达到亿元,净利润达到万元。如甲方未能
用剩余部分由乙方负责。
6.乙方以其投入服务和资金,占甲方%的股份,在新三板挂牌成功前,乙方所占股份不
参与分红;
7.乙方帮甲方从政府申请所获得的补贴,按双方实际发生费用比例分配。
得税,超岀利润部分税费由乙方承担。年营业额需达到亿元,净利润万元,
甲方自身生产销售需完成亿元营业额,净利润需达到万元;未完成部分由甲方
编号:
新三板挂牌服务合同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营业执照:
注册地址:
乙方:
营业执照:
注册地址: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三板挂牌服务达成如下一致协定:
1.甲方为合法经营的电子制造企业。
2.乙方为合法金融服务公司。
3.甲方在新三板挂牌中会产生如下费用:
1)主办券商挂牌费万元整;
2)会计师事费万元整;
5)甲方所得税补缴万元整(以万元整税前净利润计算);
6)高新科技认证费万元整;
7)社保及其它费万元整;
8)其它杂费万元整。
4.以上甲方在新三板挂牌费用总计万元整,仅用于上新三板挂牌。
5.甲乙双方共同支付新三板挂牌相关费用,其中甲方按约定支付万元整,新三板挂牌费
新三板财务顾问协议
财务顾问协议书甲方:XX电子有限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乙方:XX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鉴于:1、甲方是一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拟规范运作,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申请挂牌(以下简称“本项目”),并在条件成熟时启动申报A股IPO。
2、乙方系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乙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证券公司,具有从事财务顾问、上市辅导、国内A股IPO保荐承销等相关业务的资质。
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第一条聘任委托(一)甲方目前拟进行规范运作等与新三板挂牌相关事项,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为本项目唯一的财务顾问。
(二)除本协议第一条第(一)款事项外,对于甲方或其持股或实际控制的企业进行的任何资本市场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新三板挂牌、A股市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私募股权融资、并购重组、发行债券等行为),甲方或其持股或实际控制的企业聘用乙方作为甲方或其持股或实际控制的企业为其财务顾问、辅导机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若乙方在其经营范围中无法提供甲方所需的金融服务,或乙方不适宜提供该金融服务,则双方应进行协商,甲方或其持股或实际控制的企业聘用乙方推荐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股东)为其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三)乙方同意接受上述两项聘任委托。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一)及时向乙方提供执行本项目所需的文件、资料及信息等(以下简称“材料”),并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二)对乙方拟订的项目工作计划与方案及时提出反馈意见,落实工作计划与方案的内容和双方的磋商结果。
(三)组建专门的工作小组,并指定日常联络人协调、组织有关项目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按照乙方的合理要求协调本项目其他各中介机构协同合作,以顺利完成本项目。
(四)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包括必要的办公场所,通讯设备等;满足乙方为执行本协议而提出的一切合理要求。
新三板挂牌上市辅导顾问协议
新三板挂牌上市辅导顾问协议
新三板挂牌上市辅导顾问协议
甲方:北京XXX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日期:二零一四年六月八日
新三板上市辅导顾问协议
甲方:北京XXX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地址: XXXX
电话:XXX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根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其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新三板)挂牌上市事宜提供咨询顾问服务,双方在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1合作内容
1.1 甲方在新三板挂牌业务咨询辅导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相关咨询辅导服务并向乙方推荐有相关资质及经验的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挂牌服务机构。
1.2乙方愿意聘请甲方为其提供相关新三板挂牌业务咨询辅导服务以及接受甲方推荐的挂牌服务机构,并向甲方支付服务报酬。
2 服务内容及范围
2.1服务内容
应乙方要求,甲方向乙方提供上述内容的咨询辅导服务,协调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服务机构针对乙方股改、重组、财务方面、律师方面、资产评估方面等持续指导梳理一年,达到新三板挂牌上市标准。
新三板挂牌资本运营顾问服务协议模版
遵义xx药业有限公司与xx企业管理顾问(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顾问总服务协议二零xx年十一月本《资本运营顾问服务》(下称“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 xx 年 11 月签署。
编号为: xx68102甲方(委托方):遵义xx药业有限公司地址:电话:传真:邮编:乙方(服务方):xx企业管理顾问(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地址:x电话:x传真: x邮编: x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根据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称为新三板)挂牌过程中,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资本运营相关服务,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作内容1、由乙方安排专门的咨询顾问团队为甲方进行服务,在约定好的时间内,完成双方约定的工作内容。
2、主要工作内容如下:甲方聘请乙方为企业的资本运营顾问服务,以新三板挂牌成功挂牌后,,指导甲方通过对接资本市场做强做大企业。
具体内容如下:(1)新三板前,顾问调研,梳理问题,确认方向,引荐新三板项目小组成员。
(2)新三板挂牌中,提供员工股改方案,并指导实施。
(3)新三板挂牌后的资本运作:甲方企业挂牌后的融资及并购、重组方案的设计及指导,参与企业3-5年的战略发规划的目标制定,针对企业挂牌后3-5年将达到预定市值的目标做总体的战略规划及咨询指导。
(4)融资顾问,根据企业的融资需求,为企业搭建融资平台,修正融资商业计划书,推荐未来对公司发展有所帮助的潜在战略投资者。
最终帮助甲方完成所需的融资。
(5)并购、重组顾问服务,甲方企业挂牌后需要做行业整合并购的,乙方将指导甲方制定并购、重组方案,并协助寻找并购标的的目标企业,就标的企业展开并购、重组相关的谈判服务及关键环节的把关。
3、详细内容见第六条工作内容及交付物。
第二条名词解释新三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1. 甲方须指定专门人员配合乙方小组开展工作,并及时向乙方提供完成项目工作所必需的资料;2. 甲方有义务负责协调乙方与甲方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新三板挂牌企业财税顾问协议书 新三板企业改制专项财务顾问合同
新三板财税顾问协议[本协议双方]:甲方:【】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所: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鉴于:1. 甲方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拟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2. 乙方系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具有从事财务顾问业务、证券保荐和承销业务资格、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具备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和资本市场运作经验,拥有大量的专业人才;3.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其改制及挂牌的财务顾问、推荐机构,乙方受聘担任甲方的财务顾问、推荐机构。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及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以资遵循。
第一条释义1.1在本协议中,除非文中另有明确规定外,以下词语具有如下含义:本次改制指甲方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之行为本次挂牌指甲方改制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行为《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指甲方改制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将与乙方另行签订的《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元指人民币元1.2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1)凡提及本协议应包括对本协议修订或补充的文件;(2)凡提及条、款和附件是指本协议的条、款和附件;(3)本协议的目录和条款的标题仅为查阅方便而设置,不应构成对本协议的任何解释,不对标题之下的内容及其范围有任何限定;(4)书面形式包括任何可以辨别、非暂时方式再现文字的形式;(5)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本协议中提及的任何“日”或“天”应为日历日。
第二条乙方的职责和权利(一)职责2.1人员安排。
乙方应指派两名以上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项目人员为甲方提供专业化服务。
2.2乙方将统筹甲方本次改制及挂牌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就本次改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提供咨询;(2)根据工作需要,建议甲方聘请其他中介机构参与本次改制工作,并负责组织和协调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他中介机构共同开展工作;(3)在对甲方进行尽职调查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甲方的发展战略及实际情况,为甲方本次改制及相关的资产重组、股权调整、增资扩股、合并分立等资本运作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有利于企业未来挂牌、管理、发展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策划方案和专业性的建议;(4)协助甲方制定本次改制的工作计划,协助协调各方面关系,推进工作有序进行;(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出具专业性意见书,协助甲方制作及审查与本次改制相关的文件资料。
新三板财务顾问合同模版
新三板财务顾问合同模版新三板财务顾问合同模板本合同由甲方(公司名称)、乙方(财务顾问名称)签订,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一、合同背景及目的甲方为一家拟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司,需要寻找专业的财务顾问进行财务咨询和指导,以保证公司财务的健康和稳定发展。
乙方为专业的财务顾问,具有较丰富的财务咨询和管理经验,可以为甲方提供专业的财务咨询服务。
双方为了互利互惠,达到共同发展的目的,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合同。
二、服务内容1.财务咨询服务: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财务状况,提出具体可行的财务咨询方案,并提供必要的财务指导和咨询,帮助甲方制定科学的财务管理计划,保证甲方的财务状况健康发展。
2.公司财务状况分析:乙方将根据甲方财务报表,进行财务分析和比较,并提供详细的财务分析报告,帮助甲方了解公司当前财务状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
3.股权结构设计:乙方将根据甲方需求,设计合理的股权结构,并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以保证公司股权结构的合理性和稳定性,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保障。
4.其他服务事项:乙方还将根据甲方需要,提供其他相关的财务咨询服务,帮助公司更好地发展。
三、服务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服务期限过后,如果双方需要继续合作,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签订合同。
四、服务费用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为本次服务所需的费用,具体金额为人民币()元。
服务费用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天内支付。
如未按约定时间支付,乙方有权暂停服务。
五、保密责任1.双方都应严格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2.乙方承诺对甲方的财务信息、商业机密等进行保密,不得将其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3.在双方合作期限内及合作期满后,如乙方对甲方的财务信息、商业机密等不再需要保密的,应及时告知甲方。
六、违约责任1.因一方违约引起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则甲方应支付已完成服务的费用,并承担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和责任。
新三板挂牌协议
新三板挂牌协议协议名称:新三板挂牌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参与新三板挂牌的各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挂牌过程的顺利进行。
二、协议参与方1. 挂牌方(以下简称“甲方”):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联系邮箱:2. 挂牌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乙方”):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联系邮箱:三、协议内容1. 挂牌准备阶段1.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公司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财务报表、股东名册等,以便乙方进行尽职调查和准备挂牌所需文件。
1.2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协助甲方完成挂牌所需文件的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拟定挂牌申请书、编制招股说明书等。
2. 挂牌申请阶段2.1 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申请挂牌,乙方应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准备并提交挂牌申请材料。
2.2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提供的挂牌申请材料,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
2.3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挂牌申请进展情况,并协助甲方解决挂牌申请过程中的问题。
3. 挂牌审核阶段3.1 甲方应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配合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工作,提供所需的文件和信息,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
3.2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关指导,协助甲方完成挂牌审核过程中的各项工作。
3.3 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导致挂牌申请被驳回或延期,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 挂牌上市阶段4.1 挂牌成功后,甲方应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履行披露义务,及时向证券交易所和投资者披露公司信息和财务状况。
4.2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关指导,协助甲方履行挂牌上市后的各项义务。
4.3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回应投资者的关注和提问。
5. 协议终止5.1 协议终止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a. 挂牌申请被驳回或延期,无法达成挂牌目标;b. 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协议;c.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终止情况。
5.2 协议终止后,双方应按照协议约定处理未完成的事项,并保密对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获得的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
新三板挂牌交易专项法律顾问委托合同(一)
新三板挂牌交易专项法律顾问委托合同(一)甲方:乙方:律师事务所甲方因申请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股份(简称“新三板”)之目的,聘请乙方作为甲方本次在新三板挂牌交易之专项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的工作范围乙方的工作范围根据中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等关于公司申请股份在新三板挂牌交易的相关规定,就甲方完成本次到新三板挂牌交易事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包括:1. 就甲方本次申请挂牌交易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政策等问题接受咨询,提供律师咨询意见。
2. 对公司进行法律尽职调查,之所法律尽职调查工作底稿,提出法律问题和解决意见。
3. 与公司及公司委托的主办券商、会计师共同讨论确定公司本次申请到新三板挂牌交易方案、股份公司设立方案以及其他重大财务、法律问题解决方案。
4. 起草、修订甲方实施本次到新三板挂牌交易所需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起草相关协议、决议以及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法律文件。
5. 根据新三板的要求对公司进行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和规范运作的辅导工作,协助公司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并促使公司的规范运作。
6. 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出具关于公司本次申请到新三板挂牌交易的其他相关工作。
7. 协助公司、主办券商完成公司申请到新三板挂牌交易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1.乙方委派律师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未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乙方将根据需要随时增派其他律师配合工作。
2. 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本合同项下的乙方应为的法律事务。
3. 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做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 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提供书面工作进程。
5. 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6. 承担为完成本协议项下工作而发生包括差旅费在内的工作费用。
新三板居间协议
财务顾问服务合同甲方:乙方:日期:2018年月日财务顾问服务合同(正文)委托方代表(甲方):受托方代表(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充分协商,按照平等自愿原则,达成如下合同:一、委托目的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并购的相关服务。
二、财务咨询范围新三板上市的相关服务。
三、签约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有权了解乙方寻找合作方服务工作进度。
2、对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3、为业务进行提供必要的资料,配合乙方顺利完成咨询工作。
4、按照约定条件及时足额支付财务顾问费用。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1、有权查询甲方与工作相关的资产及合同、协议、原始凭证等有关资料。
2、有权与相关人员座谈了解有助于业务开展的事项。
3、按照约定时间完成甲方要求的工作。
4、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四、费用1、保证金:甲方承诺并保证向乙方支付保证金,保证金为万(伍拾伍万)。
保证金于合同生效日全部支付给乙方,一经合同生效,概不退款。
如果保证金延迟付款,每天按保证金总额的,进行赔付。
2、服务费:包含会计师服务费和律师服务费。
甲方承诺并保证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服务费为万(万)。
服务费于合同生效日全部支付给乙方,一经合同生效,概不退款。
如果服务费延迟付款,每天按服务费总额的 %,进行赔付。
五、违约责任乙方向甲方提供新三板并购及上市的相关咨询服务,仅供甲方在企业内部使用,对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负责赔偿。
六、争议解决方式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保密事项1、各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各方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行使财务顾问的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做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
3、甲方不得以其在委托事项过程中获取的乙方的商业秘密而做出不利乙方的任何行为。
八、合同期限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方各持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日期为生效日期内十二个月。
中小企业新三板上市挂牌专项财经公关顾问委托协议书
中小企业新三板上市挂牌专项财经公关顾问委托协议书中小企业新三板上市挂牌专项财经公关顾问委托协议书1. 委托方和受托方本协议书由以下双方签署:委托方:[委托方全称]受托方:[受托方全称]2. 委托内容委托方通过本协议书将中小企业的新三板上市挂牌项目的财经公关工作委托给受托方。
具体委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为委托方提供上市挂牌策划和咨询服务;2. 协助委托方制定上市挂牌的财务策略和财报编制;3. 为委托方提供财经公关方面的咨询和建议;4. 协助委托方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和公众关系维护;5. 为委托方提供其他相关财经公关服务。
3. 委托期限本委托协议书的有效期限为 [起始日期] 至 [结束日期]。
双方可协商决定是否延长委托期限。
4. 委托费用受托方提供的服务将按以下方式收取委托费用:1. 定期收费:受托方将根据提供的服务情况,按月/季度/年度向委托方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
2. 业绩提成:受托方将根据委托方的上市挂牌项目实际进展和业绩,收取相应的提成费用。
具体的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应在双方签署本协议书之前进行协商,并写入本协议书的附件中。
5. 保密条款双方应对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方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并保证不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6. 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和法规。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 其他约定1.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委托方和受托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协议书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 本协议书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8. 生效与终止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协议,终止通知以书面形式发送。
[委托方全称]签字: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受托方全称]签字: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以上是中小企业新三板上市挂牌专项财经公关顾问委托协议书的内容。
新三板上市财务顾问合同
新三板挂牌财务顾问合同委托方:(甲方)受托方:北京XX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乙方)签订日期: 2020年4月日第一条甲方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实际控制人:邮箱:第二条乙方名称:北京XX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Email: QQ:联系电话:传真:第三条总则甲方在充分知悉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风险的前提下,为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聘请乙方作为财务顾问,协助其完成公司治理、财务规范等工作,最终实现新三板挂牌。
甲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乙方愿意提供长期财务顾问服务,甲方同意在上述业务发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乙方,具体情况由双方平等协商并另行签订有关协议。
第四条甲方的声明和承诺甲方为依法成立和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对其所有及控制的财产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
甲方依本合同承担的义务合法有效,不违反中国现行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本合同第一条所述事项的财务顾问。
第五条乙方的声明和承诺乙方依本合同承担的义务合法有效,不违反中国现行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
乙方严格恪守职业道德,忠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保证提供专业的财务顾问服务。
第六条甲方义务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开展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根据乙方要求提供开展财务顾问工作所必需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章程和财务报表),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2)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函证等审计必要的工作;(3)根据律所需要,获取地方环保、工商、税务等无违法证明;(4)其他需要甲方配合的工作事项。
2.甲方应积极参与乙方组织的方案讨论会和论证会3.按挂牌要求,在需要申报的相关资料上根据规则要求盖章签字。
4.一旦合同签订,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中止挂牌工作,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变更主办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新三板上市财务顾问标准合同
新三板上市财务顾问合同委托方:(甲方)受托方:北京XX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乙方)签订日期: 2020年月日第1页,共7页第一条甲方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实际控制人:邮箱:第二条乙方名称:北京XX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Email: QQ:联系电话:传真:第三条总则甲方在充分知悉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风险的前提下,为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上市,聘请乙方作为财务顾问,协助其完成公司治理、财务规范等工作,最终实现新三板挂牌上市。
甲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乙方愿意提供长期财务顾问服务,甲方同意在上述业务发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乙方,具体情况由双方平等协商并另行签订有关协议。
第四条甲方的声明和承诺甲方为依法成立和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对其所有及控制的财产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
甲方依本合同承担的义务合法有效,不违反中国现行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上市财务顾问。
第五条乙方的声明和承诺乙方依本合同承担的义务合法有效,不违反中国现行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
乙方严格恪守职业道德,忠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保证提供专业的财务顾问服务。
第六条甲方义务北京XX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合同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开展工作,包括:(1)根据乙方要求提供开展财务顾问工作所必需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控制的所有公司营业执照、章程和财务报表、环评报告、土地证、房产证),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2)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函证等审计必要的工作;(3)根据律所需要,获取地方环保、工商、税务等2年无违法记录证明;(4)其他需要甲方配合的工作事项。
2.按挂牌要求,在需要申报的相关资料上根据规则要求盖章签字。
3.一旦合同签订,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中止上市挂牌工作,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变更主办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新三板财务顾问合同
财务顾问合同甲方:甲方股东:乙方:第一章总则为了进行规范化的高效资本运营,甲方需要乙方为其提供综合性的专业金融服务。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是基于以下原因:(一)甲方在充分知悉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风险的前提下,为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挂牌,聘请乙方作为财务顾问,为其遴选中介机构并提供其他专业服务以实现早日在新三板挂牌之目标。
(二)乙方同时将利用自身优势为甲方提供高效、专业的融资服务。
第二章甲方的声明和承诺第二条甲方为依法成立和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对其所有及控制的财产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
第三条甲方依本合同承担的义务合法有效,不违反中国现行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
第四条甲方聘请乙方担任本合同第一条所述事项的财务顾问。
第三章乙方的声明和承诺第五条乙方具备从事本合同所涉及财务顾问服务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第六条乙方依本合同承担的义务合法有效,不违反中国现行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
第七条乙方严格恪守职业道德,忠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保证提供专业的财务顾问服务。
第四章甲方义务第八条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开展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一)根据乙方所选择之中介机构要求提供开展新三板挂牌工作所必需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二)对乙方或乙方所选择之中介机构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方案,及时反馈并作出决策;(三)根据乙方所选择之中介机构的要求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四)甲方应在人员、时间等安排上积极配合乙方做好财务顾问工作;(五)甲方应及时与乙方所选择之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服务合同或协议并按照上述文件之约定按时支付相关费用。
(六)甲方按专业中介机构的建议和时间要求完成规范和整改,以满足挂牌要求。
第九条甲方应积极参与乙方或乙方所选择之中介机构组织的中介机构协调会。
新三板挂牌协议
新三板挂牌协议协议名称:新三板挂牌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规范甲方(公司名称)与乙方(新三板挂牌服务机构名称)之间的合作关系,确保甲方顺利完成新三板挂牌并履行相关义务。
二、协议内容1. 甲方职责:(1) 提供公司相关资料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财务报表、股权结构、高管信息等;(2) 配合乙方进行尽职调查,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3) 履行新三板挂牌所需的法定程序和要求;(4) 承担新三板挂牌所需的费用,包括申请费、年费等。
2. 乙方职责:(1) 协助甲方完成新三板挂牌申请,包括但不限于资料准备、文件提交、审核跟进等;(2) 提供新三板挂牌相关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解读、政策指导等;(3) 协助甲方进行新三板挂牌前的尽职调查,确保甲方符合挂牌条件;(4) 协助甲方履行新三板挂牌后的信息披露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5) 协助甲方处理新三板挂牌过程中的问题和纠纷。
3. 保密条款:(1) 甲方和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可能接触到对方的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双方应予以保密;(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使用对方的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3) 双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对方的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不被泄露或滥用。
4. 争议解决:(1)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至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2) 争议解决期间,本协议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执行。
5. 协议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甲方成功完成新三板挂牌并履行相关义务之日止。
6. 协议变更: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应经双方书面同意,并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
7. 协议解除:(1) 双方协商一致,可随时解除本协议;(2) 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对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保留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8. 适用法律: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三、协议生效本协议经甲方和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公司新三板挂牌业务合作协议
公司新三板挂牌业务合作协议本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甲方:[甲方公司名称],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乙方公司名称],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在本协议下,甲方和乙方将合作进行公司新三板挂牌业务,以实现共同利益和发展。
双方达成以下协议条款:1. 合作内容1.1 甲方将为乙方提供公司新三板挂牌业务的相关咨询和服务,并协助乙方完成挂牌申请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所有所需文件和资料以及协助乙方进行审核和监督。
1.2 乙方将按照甲方的建议和指导,积极配合完成挂牌程序,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和材料。
乙方还需保证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3 双方将共同努力确保挂牌申请的成功,并在挂牌后继续保持合作关系,以实现双方的长期发展。
2. 费用和支付方式2.1 乙方应按照约定支付甲方相应的咨询费用。
具体费用和支付方式双方另行商定,并在本协议附件中详细列明。
2.2 甲方在提供咨询和服务过程中的其他费用,如差旅费、印刷费等,由乙方负责支付。
2.3 所有费用应在服务交付之前支付,甲方将出具相应的费用予以确认。
3. 保密条款3.1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可能获得对方的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
双方都应对此类信息予以保密,除非经对方书面同意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3.2 本保密条款的保密期限为合作结束后的五年。
4. 违约责任4.1 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适当的赔偿。
4.2 如果因一方违约导致对方遭受损失,违约方还应承担额外的损害赔偿责任。
5. 协议终止5.1 在以下情况下,本协议可以被解除:- 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协议;- 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后,一方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协议;- 一方严重违反协议且无法纠正的情况下,对方可立即解除协议。
5.2 协议解除后,双方应处理好未完成的事项,并相互交还对方的机密资料和文件。
新三板挂牌项目财经公关顾问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 _______________新三板挂牌项目财经公关顾问协议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____ 日含改制后拟挂牌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托方): 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甲方为赴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工作需要, 特聘请乙方作为甲方此次申请挂牌项目的财经公关顾问。
经双方协商一致, 同意签订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委托事项1、 甲方有意向赴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挂牌,特聘请乙方作为甲方的财经公关顾问,运作甲方在股转系统挂牌财经公关专项事宜。
2、 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委派担任甲方的财经公关顾问项目的执行人, 为甲方提供财经公关顾问服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财经公关顾向的工作范围乙方作为甲方的财经公关顾问,为甲方在股转系统挂牌前规范公司治理、业务发展、财务管理、合法合规等事项及筹备甲方向股转系统申请挂牌,提供财经公关服务。
乙方有偿提供以下服务:(一) 孵化准备阶段1、 代办工商登记;2、 定期组织由主办券商(可联合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举办的针对拟挂牌企业的专项辅导会议;3、 达到挂牌条件后,安排启动申请挂牌流程。
(二) 改制设立阶段1、 协同甲方与其他中介机构共同制定合适的挂牌上市的策略;2、 协同甲方与其他中介机构共同制定改制方案并提供咨询意见;3、 审查甲方与其他中介机构签订的相关协议,对存在问题的相关条款、内容提供咨询意见;甲方(委托方) 有限公司(为依法成立及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4、对甲方规范关联交易、同业竞争事项进行规范并提供咨询意见;5、解答甲方提岀的关于股份公司设立及挂牌等方面问题的咨询;6、其他根据具体清况需要岀具相应的咨询意见或建议。
(三)挂牌申请阶段1、解答甲方关于股份报价转让的实质条件和申报程序等方面的咨询;2、协助解决和处理证券主管部门对本次发行提岀的相关要求与问题;3、双方根据本次挂牌备案具体情况商定修改、增加的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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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财务顾问、新三板挂牌一揽子协议范本(1)
商业密件
【】有限公司
与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有限公司
重组改制及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之
一揽子协议
2013年【】月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年月日于中国订立:
甲方(聘方):【】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聘方):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法定代表人:李长伟
鉴于:
1.甲方是一家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和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拟改制设立股
份公司并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2.乙方是一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并
已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备案的,具有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从事推荐业务、经纪业务资格的综合类证券公司;
3.甲方拟聘请乙方为其重组改制财务顾问以及推荐其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的主办券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愿意为甲方提供财务顾问、推荐业务、经纪业务的服务。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上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任
1.甲方聘请乙方作为甲方重组改制财务顾问、推荐甲方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的主办券商。
2.乙方承诺将甲方作为其重点合作伙伴,并保证就本协议中的各项服务内容向
甲方提供高效、专业的服务。
3.本次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协议将按
照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另行签订。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密切配合乙方工作,并协调其他中介机构配合乙方工作安排。
2.乙方为甲方所提供的咨询意见和建议具有专业性和一定的权威性,甲方应予
充分尊重,如未能按乙方建议组织实施,应尽快通知乙方并予以解释。
3.甲方应将委托事项的真实意图明确无误地告知乙方,并及时向乙方提供与乙
方工作有关的反映企业真实情况的资料、文件,并保证资料和信息的全面、真实、详尽、无虚假、无遗漏。
上述资料、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依法成立并依法从事所属业务的法律文件;
(2)甲方的内部管理架构情况;
(3)甲方的内部行政管理制度及人事管理制度;
(4)甲方的资本运作体系和甲方的质量控制制度;
(5)甲方的有关重大合同;
(6)甲方资产情况及有关资产的权属证明文件;
(7)甲方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8)甲方参与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9)其他乙方根据工作需要要求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
4.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理的时间与安排。
5.按照本协议及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6.甲方参考乙方的咨询意见和报告所作的经营决策,风险自担,乙方对甲方
上述经营决策所致的任何后果不承担责任。
7.甲方应保证不再与其他证券公司签订相同或类似协议或意向。
8.甲方郑重承诺:甲方如具备上市条件并拟于在国内资本市场发行股票,应聘
请乙方为其上市的保荐机构及首次发行股票的主承销商。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为甲方提供股份制改造运作经验及指导,协助甲方顺利完成股份公司设立工
作。
2.负责统一编制会计师、评估师和律师工作进度表,与甲方共同协调组织各中
介机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