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工学院考试工作规程 .doc
淮阴工学院学生职业技能考核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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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工学院学生职业技能考核规定(试行)(淮工院[2001]93号2001年5月21日)一、开设职业技能考核的工种机械类:初级车工初级钳工中级数控机床操作工电气类:中级电工中级数控机床操作工土建类:中级测量工化工、生物类:中级化学分析工中级药物检验工食品类:中级食品检验工农学类:中级农艺工交通类:中级汽车维修工鼓励学生考取汽车驾驶证经管类:珠算会计电算化中级推销员文学类:普通话二级乙等技能考核为必修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取得相应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后方可毕业。
各专业考核种类按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执行。
对目前尚未确定考核工种的专业,待学校与市有关职能部门商定后作补充规定。
二、技能考核的办法1、会计电算化由经管系组织学生参加省统一考试。
2、珠算由经管系组织学生参加市财政局统一考核。
3、推销员由经管系组织学生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4、车工、钳工、电工、农艺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及考核大纲的要求,由市劳动局指定有关鉴定所拟定试卷进行考核。
5、数控机床操作工、食品检验工、药物检验工、建筑测量工、化学分析工、汽车维修工,由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根据相关标准规定拟定试题,经市劳动局批准后由校鉴定所和各系共同组织考核。
6、普通话由学校普通话测试站依照《普通话水平测试(PSC)大纲》组织测试,试题由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题库提供。
三、经费的列支参加职业技能考核所需的鉴定费和证书费由学生自己负担,相关材料费由学院支付。
四、证书的颁发1、会计电算化、珠算等级证书由市财政局颁发。
2、数控机床操作工、车工、电工、化学分析工、药物检验工、建筑测量工、食品检验工、农艺工、汽车维修工由市劳动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
3、推销员由省劳动厅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
4、普通话由省语委办公室颁发《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淮阴工学院二OO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淮阴工学院课程考核大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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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要求有独立的课程运行平台,此平台支持多课程、多案例、多班级同时开课;
(5)要求支持Windows操作系统,支持线上saas服务,安全性好、负载能力高,客户端免安装和零维护,要求支持Chrome58安全浏览器。
创星学院核心课程平台招标参数要求
指标
主要功能配置和技术参数
技术指标
要求
(1)要求基于J2EE平台,采用B/S架构,使用java开发技术,支持主流操作系统,应用可以跨操作系统部署;
(2)系统应用采用基于MyBatis+Spring+Struts2框架,支持主流数据库,如:Mysql 5.6,支持tomcat应用服务器;
【知识】中国文化中的创新
【知识】工匠精神之守正创新
【知识】新时代的“中国创造”
【知识】创新发展,展望未来
【知识】知识创新
【知识】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科技成果转化
【测试】单元测试
反思复盘:从创新思维与职业素养的关系层面对课程整体内容进行系统总结。学习反思复盘的方法,对整个学习过程进行复盘。
【知识】创新思维与职业素养
12.常用工具
13.财富榜
个人财富榜,个人在课堂中获取奖励的排行榜,以奖励的手段促进学生良性竞争,积极深入参与课堂。
团队财富榜,团队在课堂中获取奖励的排行榜,以奖励的手段促进学生良性竞争,积极深入参与课堂。
14.▲团队总结:撰写与提交实训总结,促进学生总结课堂知识与经验,回顾总结知识点,并且深入汲取营养。
▲课程资源平台要求:
认知自我:课程引入,了解本课程学习内容及流程。通过KSA分析挖掘自我潜能,周哈里窗认知自我,了解创新团队的意义和分工并组建团队。
淮阴工学院2019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
![淮阴工学院2019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https://img.taocdn.com/s3/m/192b4e79ad02de80d4d8408f.png)
淮阴工学院2019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数字电子技术》考试大纲一、考核对象本课程的考核对象是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通信工程专业所有学生。
二、考试目的及总体要求通过本课程的考试,检查学生对掌握数字电路的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是否理解基本数字逻辑电路的工作原理,能否掌握数字逻辑电路的基本分析和设计方法,考查学生是否具有运用数字逻辑电路初步解决数字逻辑问题的能力。
主要检查第一、二、三、四章的基础知识和概念的理解和掌握程度,检查第五、六章的灵活应用能力。
兼顾检查对前沿科技知识的了解程度。
三、命题依据、原则及命题要求1、依据:本课程的考核是依据《数字电子技术》课程标准和人民邮电出版社2006年出版的《数字电子技术》教材(高永强,王吉恒主编)制定的。
2、命题原则:(1)本课程的考核命题在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目的、教学要求和教学内容的范围之内;(2)考核命题突出课程的重点内容和基本知识;(3)兼顾各个能力层次,在一份试卷中,各层次题目所占分数比例建议为:识记25~30%、理解35~40%、应用30-35%;(4)合理安排题目的难易程度。
题目的难易程度分为:易、较易、较难、难四个等级。
在一份试卷中各个等级所占分数比例为:易30%、较易30%、较难20%、难20%。
试题的能力层次和难易程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各个能力层次中,都可以含有难、易程度不同的题目,命题时两者兼顾,在一份试卷中尽可能保持合理的结构。
3、命题要求命题主要从数字电路的基本概念、逻辑电路的工作原理、组合逻辑电路的分析方法入手,以五种题型,由浅入深的进行考查。
五种题型分别是填空、选择、计算简答题。
填空较为简单主要考查基本概念,计算和简答是最难的部分,选择题难度适中。
整体题量要求全班80%的同学可以在一个小时三十分钟内完成。
四、考核形式及试卷结构1、试卷总分:100分2、考核时限:90分钟3、考核方式:闭卷4、学生携带文具要求:圆珠笔5、试卷题型比例:填空题20%,选择题20%,分析计算题60%。
淮阴工学院普通本科生成绩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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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工学院普通本科生成绩管理规定淮工院〔2017〕123号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成绩管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
二、成绩评定第三条学生应当参加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环节(以下统称课程) 的学习与考核,考核成绩、学分及绩点如实记载在学生成绩档案中。
第四条根据课程大纲要求和性质不同,课程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五级记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和二级记分制(合格、不合格),课程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百分制)、及格及以上(五级制)、合格(二级制)的,视为通过该课程考核并获得相应课程学分。
第五条课程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
考试课程的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由平时成绩、期末考核成绩等构成。
考查课程的成绩评定原则上采用五级记分制,应根据平时作业、测验、实验、期末考核、到课情况等综合评定。
军训及入学教育等成绩评定采用二级记分制。
第六条考试课程总评成绩构成一般为期末考试成绩占70%、平时成绩占30%。
平时成绩应由期中考试、测验、作业、实验、课堂提问、课堂讨论、出勤情况等组成。
如需调整平时与期末考试成绩的比例,应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经课程归口教学单位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其中期末考试成绩所占比例不得少于50%。
实行阶段性考核的课程,原则上成绩评定为期末考试成绩占40-50%,阶段考核成绩占30-40%,平时成绩占10-20%,具体比例由课程归口教学单位根据课程特点及阶段考试频次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成绩评定采用五级记分制,其成绩评定的标准按学校相关的文件执行。
第八条含有实验的课程,学生必须按规定完成实验任务,否则不能参加该课程的期末考核。
第九条体育课成绩评定采用五级记分制,应根据考勤、课内教学和课外锻炼活动和体质健康等情况综合评定,具体成绩评定由体育教学部另行规定。
对病、残学生学校应开出保健课,由学生本人申请,经校医院诊断出具证明,体育教学部同意,参加保健课进行锻炼并评定成绩。
淮南师范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程
![淮南师范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程](https://img.taocdn.com/s3/m/50ff6203a76e58fafab00320.png)
淮南师范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考试是课程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验教学效果、促进教学改革的重要手段。
考试过程的规范管理,对促进教风学风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规范考试过程各环节管理,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章考试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第二条考试工作在分管校长领导下,教务处负责协调,各二级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1.教务处负责统筹协调各二级学院的考场安排和试卷印制;对考试组织、考场纪律、成绩记载等环节进行督促和检查;汇总全校考试结果,评价考试质量;汇总考试中违纪、作弊学生的信息。
2.各二级学院成立以行政负责人任组长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考试的统筹安排工作,主要包括:组织做好考前的宣传动员工作,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工作;安排考试课程,组建审题小组;负责考场管理、试卷的评定、装订和保管;审查学生的成绩记载,组织补(缓)考;上报考试中违纪、作弊学生材料等工作;考试工作结束后撰写考试工作总结,交教务处备案。
3.考试期间,学校成立考风考纪督察巡视组,分管教学的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教务处,监察处,人事处、学生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对各二级学院考试工作的安排、组织、管理、考风考纪等全过程进行监督、巡视、检查。
第三章考核时间与方式第三条考核类型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类,各课程的考核类型依据人才培养方案执行。
考试类课程的考核,原则上在课程结束后一周内进行,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场和时间。
考查类课程考核在最后一次课随堂进行。
第四条考核方式可根据课程性质采取笔试、口试、论文、设计、调查报告、技能鉴定、表演及实验操作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笔试课程考试时间原则上为120分钟;口试、技能鉴定、实验操作等采取抽题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应根据课程性质科学合理的设定。
第六条为促进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和创新,鼓励教师进行考试方法改革,强化过程性考核。
教师根据课程性质,提出科学合理的考试改革方案,征得系(部)主任、二级学院行政负责人的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后实施。
淮阴工学院课程考核大纲.doc
![淮阴工学院课程考核大纲.doc](https://img.taocdn.com/s3/m/7fd5b69cff00bed5b9f31d91.png)
初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解读本学期在郑州市教研室的指导下,初中阶段信息技术教师,根据教育局教研室对新课程标准解读的指导精神,认真学习《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学习了《纲要》中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的主要任务,学习领会讨论了初中阶段信息技术的教学目标及教学内容,结合郑州市信息技术教学实际,对纲要中各模块教学内容和标准进行了深入细化解读。
郑州市初中阶段信息技术课程标准解读,是在全市信息技术教师的共同参与下进行的。
在课标解读活动中,协作区主要负责课标解读的标准制订、主要内容与格式、小组的分配、解读活动的督促与指导。
全市共分九个课标解读小组,各小组由一名组长全面负责解读任务的分配与各项活动,各参与教师齐心协力,从单元标准解读,到课时标准解读,倾注了广大教师的辛勤与智慧,总体上看,各模块的解读都做到了认真、细化、科学,符合郑州教育发展实际。
本课标解读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单元目标细化解读,第二部分是课时目标细化解读。
课程标准解读,共分为九个模块,各模块如下:1.信息技术基础;2.操作系统基础;3.文字处理;4.数据处理;5.网络基础与应用;6.多媒体演示文稿的制作;7.动画制作;8.网页制作;9.图片处理。
模块一信息技术基础单元目标细化解读:一、知识与技能1.了解信息和信息技术(1)了解什么是信息、信息的传播媒体,能够列举学习与生活中的各种信息,感受信息的丰富多彩性;举例说明信息的一般特征;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了解什么是信息技术。
能够说出信息技术的五次革命;能够了解信息技术的发展历史;能够体会信息技术的发展趋势,体验信息技术发展的变化,认识到信息技术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
2.了解计算机在信息社会中的应用(1)了解计算机在学校教学中的应用,如计算机辅助教学、计算机辅助测试、计算机网络辅助自主学习等。
(2)了解计算机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联系生活中实际,认识到计算机技术的巨大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df70ae2de518964bcf847cf6.png)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各院、部:为进一步规范考试工作,确保本学期期末考试順利进行,根据《淮阴工学院考试工作规程》(淮工院[2007]39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学校集中考试时间:2017年6月26日-6月30日二、考试组织1.考前动员教育各学院、部召开教师动员会,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淮阴工学院考试工作规程》,并加强对本学院学生考前考风考纪宣传与教育。
2.考试资格审核各学院、部组织教师对学生考试资格进行审核。
对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由任课教师填写「学生考试资格审核表」并通知学生本人。
因故不能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需提前到所在学院办理缓考手续。
3.命题要求所有课程的考试应按教学大纲要求命题,公共基础课程出5套试卷,其他课程3套,每套试卷附相应的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出卷工作于考试前2周内完成,所有样卷由教务员统一保管,考前由各学院、部随机抽取其中一份作为考试用卷,同时做好试卷使用纪录。
对已验收立项的试题库,出卷工作原则上由试题库中抽取产生。
4.分散考试安排(1)任课教师于考前两周向学院提出申请,并到教务员处登记,由教务员负责安排考试地点、监考、巡考。
(2)考试时间由任课教师提前一周通知学生班级。
(3)考试过程中,安排专人值班、巡视。
对于学院安排的涉及班级较多的公共课程,教务处将安排督导督查。
(4)分散考试的组织,由承担课程任务的各学院、部负责,整个组织过程遵循《淮阴工学院考试工作规程》相关规定。
5.集中考试安排(1)学校集中考试课程,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时间和地点(具体安排请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各学院、部负责安排监考、巡考、考务。
(2)请于18周前,各学院、部完成监考任务录入系统工作。
(3)涉及班级较多、监考任务重的公共课程,如课程所在各学院、部出现监考不足的情况,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协助安排。
(4)集中考试期间,各学院、部的考务、巡视、阅卷等安排请于18周前交教务处考试中心。
教务处考试工作流程
![教务处考试工作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bda8d087d4bbfd0a79563c1ec5da50e2524dd1e3.png)
教务处考试工作流程
教务处考试工作流程如下:
一、题库组卷。
教学办公室提交题库组卷明细表,考务管理人员按明细表要求抽题,并在系统上指定每套试卷的审核教师,审核教师在线审核试卷试题。
二、考务与质控。
每学期16周之前,题库组卷、套题审核教师和自出AB卷教师应将纸质和电子版试卷交到考务与质控科,核对试卷适用班级、考场和人数等信息并签字。
三、试卷印刷。
教务管理人员按交卷教师签字情况,根据期末考试安排表签字下单交文印服务中心印刷试卷。
四、考试实施。
试卷由各教办工作人员领取,取卷人应和文印中心试卷发放人核对考试班级、考试人数、考试时间、考试考场等信息,并由取卷人和发放人签字完成试卷领取和发放工作。
五、考试质量监控。
课程负责人在教办工作人员在场情况下开封试卷进行最后审核,审核无误后课程负责人在试卷袋签字封包,同一课程用多套试卷的,应每套用卷开封审核并在试卷袋上签字。
六、考试问题处理。
考试期间发现有试卷问题,应及时跟考务与质控科或文印服务中心联系,及时处理。
淮阴工学院成绩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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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工学院成绩管理规定(淮工院[2005]63号 2005年9月1日)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更科学、规范地进行教学管理,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院教学管理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院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
二、课程考核与成绩评定第三条学生应当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 的考核,考核的成绩、学分及绩点同时记载,并归入本人档案。
第四条课程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两大类,必修课程主要是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实践性教学环节,要求学生必须修读。
选修课程分为专业限制选修课程(简称限选课)、专业任意选修课程(简称任选课)和公共选修课(简称公选课)三种,选修课程必须修读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
第五条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
考核成绩的评定,采用百分制、五级记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或二级记分制(合格、不合格)记分,满60分为及格并取得相应学分。
第六条考试课程的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一般期末考试成绩占70%,平时成绩占30%。
平时成绩包括期中考试、测验、作业、实验、习题课、课程实习、课堂提问、课堂讨论、听课情况等考核项目,平时成绩记载可采用五级记分制。
第七条如课程成绩评定需调整平时与期末考试成绩的比例,由任课教师填写成绩调整申请表,经课程归口部门同意后报教务处批准,可调整各部分所占比例,但期末考试成绩所占比例不得少于50%。
第八条考查课程的成绩评定采用五级记分制,应根据平时作业、小测验、实验、期未考核等综合评定。
第九条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成绩评定采用五级记分制。
各类实践环节成绩评定的标准按学校相关的文件执行。
第十条含有课程实习、实验的考试课程,学生必须按时完成实习、实验,并考核通过,否则不能参加该课程的期末考试。
第十一条体育课的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以课内教学、课外活动及考勤进行综合评定。
对病、残学生由本人申请,经校医院诊断出具证明,体育教学单位同意,可参加保健课进行锻炼并评定成绩。
大学学院考试工作细则
![大学学院考试工作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40cdd2b54bfe04a1b0717fd5360cba1aa8118c8a.png)
大学考试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为建设和维护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严肃考纪,端正考风,使考试成为检验学生学习成绩、教师教学效果、推动教学质量提高的重要手段,同时进一步使考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考生资格审查1.学生一学期内累计缺课达该门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者,取消考试资格。
2.任课教师应在所任课程结束时向教务处上报取消资格的学生名单,经教务处审核后公布。
3.学生考试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核者,必须在考试前三天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学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按缓考处理,允许参加正常补考,并在教务处备案。
如不办理缓考手续而不参加考试者,一律按缺考处理。
第二条考试根据课程要求的不同,可分别采取笔试、口试、笔试与口试结合、闭卷、开卷、闭卷与开卷结合、实践操作等多种形式进行。
考试形式应逐渐过渡到“教考分离”。
第三条考试包括学期中所开设的各类、各门课程、实验、实习课程等。
分为考试课程与考查课程两大类。
考试科目按教学计划要求执行,考试形式根据课程性质由任课教师自择,经教研室讨论,报教务处批准后执行。
第四条学院的考试工作,在考务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进行。
考务工作领导小组由教学副院长、教务处长、二级学院院长等人员组成。
第二章命题与试卷第五条考试命题必须以教学大纲为依据,以教师讲授内容和要求学生自学的内容为基本命题范围,试题应全面检测和评价学生对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及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六条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拟出试题,交教研室主任审阅签字后,由二级学院审核,最后报教务处。
实行教考分离的试卷由二级学院或教务处负责。
第七条试题的难度应适中,并要形成一定的梯度,使考试具有较高的区分度。
试题的深度和涵盖范围,应根据各个教学环节的内容要求和学生实际承受能力而定,试题题量应以大多数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能够基本完成为宜。
第八条试题排列应由浅入深,由易到难,试卷中应包括基本题、水平题、难度题三档题目。
工学院学生学习考核工作规范
![工学院学生学习考核工作规范](https://img.taocdn.com/s3/m/413221d0690203d8ce2f0066f5335a8103d2667f.png)
工学院学生学习考核工作规范学生学习考核是对学生所修理论课程和其它教学环节学习效果进行的考核。
它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检查教学质量的主要手段,对高等学校了解教师教学效果、学生学习效果以及进一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等具有重要意义。
为保障我校教学质量,并使我校学生学习考核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范。
一、基本原则第一条学生必须参加所修专业主修培养计划所规定课程(包括实践教学环节)的考核,考核合格方可取得学分。
第二条课程考核模式必须符合课程教学大纲所规定的教学目标要求,突出学生知识应用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的考核。
二、考核模式第三条学生学习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均要求突出学生学习过程的考核。
学生学习考核包括阶段性考核和期末考核两部分。
阶段性考核突出阶段性教学目标实现效果的考核,期末考核突出课程教学目标整体实现效果的综合性考核。
课程最终考核成绩应根据各项考核的成绩以及课堂讨论、提问、考勤等情况综合评定。
第四条考试课程的阶段性考核可采用大作业、论文、应用设计以及笔试((闭卷或开卷)等多种形式,期末考核原则上要求采用闭卷笔试形式。
第五条考查课程的阶段性考核和期末考核均可采用大作业、论文、应用设计以及笔试(闭卷或开卷)等形式。
第六条课程考核的具体形式由课程所属院((部、中心)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课程自身特点以及课程教学目标要求进行严格论证后确定,课程考核形式以及各部分考核成绩所占总评成绩比例在课程教学大纲及教学日历中要进行明确规定。
三、考核的组织与实施第七条考试课程的期末考试原则上由教务处统一组织。
考查课程的考核由课程所属院((部、中心)组织,并于教学周结束前完成。
第八条学生学习考核工作实行学校、院((部、中心)两级管理。
1.教务处负责组织与实施全校学生的学习考核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指导和监督院((部、中心)学生学习考核的组织与实施工作;(2)负责考试课程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巡视人员、监考教师安排;试卷印刷和考试过程中的事故处理等工作;。
淮阴工学院课程考核大纲.doc
![淮阴工学院课程考核大纲.doc](https://img.taocdn.com/s3/m/733ab5f85acfa1c7aa00ccf9.png)
淮阴工学院课程考核大纲课程名称:高等数学适用对象:转专业学生教研室:高等数学教研室拟订人: xx拟订日期: 2011年6月修订日期: 2013年7月审核人: xx《高等数学》课程考核大纲一、命题依据及原则1.命题依据:根据我校本科工科高等数学教学大纲,按照重基础的原则,着重考核学生对基本概念的理解、基本运算的掌握程度以及对于所学知识的运用能力等;参考教材为《高等数学》(同济大学本科少学时第三版)。
2.命题原则:⑴本课程的考核命题在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目的、教学要求和教学内容的范围之内;⑵考核命题突出课程的基本知识和重点内容;⑶兼顾各个能力层次,在试卷中,各层次题目所占分数比例为:识记约25% 、理解约40% 、应用35% ;⑷合理安排题目难易程度。
题目的难易程度分为:易、较易、较难、难四个等级。
在试卷中各个等级所占分数比例为:易约40%、较易约30%、较难约20%,难约10%。
命题时兼顾试题的能力层次和难易程度,在每份试卷中保持合理的结构。
二、考核要求《高等数学》是高等学校的工科类各学科的一门重要的基础课,要求学生在学完本课程以后,能够牢固掌握本课程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技能,并具有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后继课程中的相关实际问题的能力。
本课程的考核着重基本知识和应用能力两方面。
三、考试形式及试卷结构1.试卷总分:100分;2.考核时限:120分钟;3.考核方式:闭卷;4.学生携带文具要求:不得使用红笔,其它无特殊要求;5.试卷题型比例:填充题30%、计算及应用题70%;6.试卷内容比例:基础题70%;提高题20%;较难题10%。
四、课程考试内容和要求1.函数、极限、连续1.1 会求函数的定义域;1.2 会求反函数、掌握函数的复合与分解;1.3 会建立简单实际问题中的函数关系1.4 会运用数列与函数极限的运算法则计算极限;1.5 会运用极限存在准则及等价无穷小计算函数的极限;1.6 会寻求简单函数的间断点并判定间断点的类型;1.7 会运用有界闭区间上的连续函数的性质证明相关的等式。
淮阴工学院考试工作规程 .doc
![淮阴工学院考试工作规程 .doc](https://img.taocdn.com/s3/m/a560fe59a32d7375a41780b5.png)
淮阴工学院考试工作规程淮工院〔2017〕123号考试是反映教师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成果的重要途径,也是检查和分析教学效果的重要方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考试管理工作,促进教风、学风建设,特制定本规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设的课程都要进行考核。
第二条学生应按时参加所修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合格方能取得该课程的学分,成绩及学分归入本人档案。
第三条考试工作应坚持客观、公平、公正、诚信、严谨的原则。
第二章考试组织管理第四条考试工作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统筹协调,各二级学院(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教务处负责编排各类考试工作计划,安排全校考试巡视、保障,协调各二级学院(部)考试工作。
第六条各二级学院(部)负责本单位归口课程的考试工作,包括学生考试资格审查、命题、监考、阅卷、成绩登录以及考风考纪教育等。
第七条考试范围包括期末考试、期中考试、阶段考试、补考、重修考试以及其他各类考试。
1.期末考试分为集中考试和分散考试,集中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每个专业每学期应有3门左右课程参加学校集中考试;分散考试由各二级学院(部)根据教学进度有计划安排。
2.各二级学院(部)根据教学进度和课程特点安排期中考试、阶段考试。
3.补考、重修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4.其他各类考试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由教务处统筹组织实施。
第八条各专业课程考试工作计划应在每学期第6周前确定,并报教务处汇总。
第九条考试工作计划一经确定,各二级学院(部)均不得随意变动,特殊情况需变动的,须经课程归口教学单位同意,报教务处审批。
第十条考试期间,学校和二级学院(部)应分别成立巡视组,对考试组织和考风考纪进行督察,及时上报或处理发现的违纪行为,并做好巡考记录。
第三章考核类型与形式第十一条课程考核分为考试与考查两种类型。
课程考核具体方式根据课程性质特点确定,可采用笔试、口试、在线考试、调查报告、课程论文、设计(创作)等形式。
第十二条学校鼓励教师对课程考核进行改革,课程考核改革方案由教师本人提出,经课程归口单位批准后实施。
淮阴工学院第三届驾驶技能大赛操作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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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工学院第三届驾驶技能大赛操作考核细则 *时间:2009年12月5日上午8点*地点:新校区驾校*考核项目:一、百米快速换档驾驶(满分40分)(一)试题类别:驾驶操作(小型车)(二)考核方法:在规定设置的考场内进行百米快速换档驾驶。
百米快速换档驾驶(三)考核时间:30秒(四)考核规范及要求:1.低速档起步,起步要求平稳,离合器踏板不得抬过猛。
2.低档升高必须依次换档不得超级换档。
3.高档降低档,必须依次减档,不得越级减档。
4.变速过程中,应严格掌握换档时机,适时变换档位,防止出现低速档使用时间过长或高速档乏力行驶现象。
变速过程中,离合器踏板,加速踏板,变速杆应准确地配合,应避免换档时变速齿轮的撞击。
5.停车要平稳,需距停车线50cm 以内,不得超越停车线。
(五)考前准备:1.小型汽车一辆。
2.秒表2只(六)操作规范:1.将车辆停放在起步线外侧一方。
2.起动发动机,以一档起步。
3.在100米车道内迅速完成从一档至最高档加速;最高档至一档减档行驶。
4.在加档和减档过程要合理使用离合器,不准使用制动器减速。
5.在加档和减档过程不准有严重的齿轮撞击声。
100m 起步线 停车线车宽加80c m6.当车辆行驶至停车线时,可以使用一次制动;但制动不得过急,车辆停在停车线50cm以内,不准超越停车线。
7.在加档和减档行驶中方向要平稳,不得呈蛇形行驶。
(七)评分标准:1.起步冲动扣5分2.熄火一次的或越级换档的或不能单手控制方向的,每次扣10分。
3.换档齿轮有响声每次扣10分4.换档齿轮有严重响声扣15分5.档位挂不进扣15分6.停车不在停车线50cm以内扣15分7.超时每秒钟扣2分二、倒车过障碍物(满分40分)—————————←—————————(一)试题类别:场地驾驶操作(小型车)(二)考核方法:在规定设置的考场内进行倒车过障碍物。
(三)考核时间:5分钟。
(四)考核规范及要求:按照汽车驾驶考试倒车过障碍物考核规范及要求执行。
工学院阅卷基本规范
![工学院阅卷基本规范](https://img.taocdn.com/s3/m/6a96bd7b182e453610661ed9ad51f01dc381575b.png)
工学院阅卷基本规范
为保障试卷批阅的严谨性,促使我校学生试卷批阅工作进一步的规范化,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条阅卷采取给分制,一律用红笔批改。
第二条给出每道题的步骤得分、每一小题得分及每一大题得分,并将每一大题得分登记在试卷第一页的记分栏中。
第三条流水阅卷的试卷,将各题阅卷教师及合分教师的姓名填写在第一页的记分栏下面。
第四条阅卷过程中,试卷上的分数若有更改,阅卷教师必须在更改处签字,并注明更改日期。
每份试卷更改的地方不得超过三处,不得有明显的送分现象。
第五条不得随意对卷面成绩进行人为处理。
确需调整的课程,由任课教师提交《 课程成绩调整报告》,经课程所属院(部、中心)审查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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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工学院考试工作规程淮工院〔2017〕123号考试是反映教师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成果的重要途径,也是检查和分析教学效果的重要方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考试管理工作,促进教风、学风建设,特制定本规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设的课程都要进行考核。
第二条学生应按时参加所修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合格方能取得该课程的学分,成绩及学分归入本人档案。
第三条考试工作应坚持客观、公平、公正、诚信、严谨的原则。
第二章考试组织管理第四条考试工作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统筹协调,各二级学院(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教务处负责编排各类考试工作计划,安排全校考试巡视、保障,协调各二级学院(部)考试工作。
第六条各二级学院(部)负责本单位归口课程的考试工作,包括学生考试资格审查、命题、监考、阅卷、成绩登录以及考风考纪教育等。
第七条考试范围包括期末考试、期中考试、阶段考试、补考、重修考试以及其他各类考试。
1.期末考试分为集中考试和分散考试,集中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每个专业每学期应有3门左右课程参加学校集中考试;分散考试由各二级学院(部)根据教学进度有计划安排。
2.各二级学院(部)根据教学进度和课程特点安排期中考试、阶段考试。
3.补考、重修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4.其他各类考试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由教务处统筹组织实施。
第八条各专业课程考试工作计划应在每学期第6周前确定,并报教务处汇总。
第九条考试工作计划一经确定,各二级学院(部)均不得随意变动,特殊情况需变动的,须经课程归口教学单位同意,报教务处审批。
第十条考试期间,学校和二级学院(部)应分别成立巡视组,对考试组织和考风考纪进行督察,及时上报或处理发现的违纪行为,并做好巡考记录。
第三章考核类型与形式第十一条课程考核分为考试与考查两种类型。
课程考核具体方式根据课程性质特点确定,可采用笔试、口试、在线考试、调查报告、课程论文、设计(创作)等形式。
第十二条学校鼓励教师对课程考核进行改革,课程考核改革方案由教师本人提出,经课程归口单位批准后实施。
第四章考试资格审定第十三条课程归口教学单位应组织任课教师在考试前对学生进行考试资格审查,填报《淮阴工学院学生考试资格审查表》,审查结果提前通报学生及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应取消其该门课程考试资格:1.未选课;2.旷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教学时数六分之一;3.缺课(含病、事假)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4.缺交作业达三分之一(含)以上且考试前未全部补齐;5.课程实践环节考核不合格。
第五章试卷命题第十五条考试命题应由各二级学院(部)统一组织和管理,同一门课程的考试必须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
第十六条试卷命题要求:1.试卷命题应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要求,遵循科学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和有效性原则,范围应覆盖课程的基本章节,引导学生全面掌握课程的教学内容和知识、能力点。
2.命题时应突出重点内容,课程中最基本的、相对重要的、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教学内容,可通过较多的题量和较高的分值来体现。
3.试题的难易程度要符合大多数学生的实际。
每套试卷中应有70%左右的基本试题,20%左右的提高或综合试题,10%左右的较高难度和深度试题。
每套试卷的总分为100 分,考试成绩应符合正态分布。
4.试卷的题型应安排合理,可采用名词解释、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等客观性题型,以及问答题、分析题、论述题、计算题、证明题等主观性题型;也可根据课程特点,选择其他更为适合的题型,如实验技能题、操作题、口试题、作品题等。
5.试卷应根据课程性质确定适当的题量,一般按90--120 分钟考试时间设计试卷,题量以多数学生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为宜。
6.命题一律使用“标准试卷格式”。
试题语意要清楚,文字说明应简明扼要,应所用术语、公式、单位等要符合国家最新标准和学科要求。
7.试卷应附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要简明、准确,客观性试题答案应准确无误,主观性试题参考答案要给出评分要点和具体评分标准,评分标准要合理,便于把握。
8.全校公共基础课和各专业必修课应逐步建立试题(卷)库,试卷库应不少于10份试卷,每份试卷难度、广度、题型、题量均相当,试题重复率不得超过5%。
各院(部)应定期组织教师对题(卷)库内的试题(卷)进行修订和增补。
已建立试卷库的课程,原则上考试试卷必须在考试前一周从试卷库中随机抽取,并做好使用记录,实行教考分离。
未建立试题(卷)库的课程,必须同时出三套范围、难度、题量基本一致的试卷,即A、B、C卷,A、B、C卷重复率不得超过5%。
第六章试卷审批与印刷第十七条各二级学院(部)应加强对试卷的规范管理,建立完善的试卷使用登记手续,防止试卷泄密。
第十八条试卷命题结束后,由任课教师填写《考试(查)试卷使用审批表》,并由系(教研室)主任、院(部)负责人按命题要求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签字后确定一套试卷用于考试,另两套作为备用试卷或补(缓)考试卷;对不符合要求的试卷,应重新组织命题。
试卷审批一般应在考试前一周内完成。
第十九条通过审批后的试卷(含备用试卷)交相关二级学院(部)教务员,交付试卷时应办理正规的试卷交接手续。
第二十条考试前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学生透露试题内容;命题人和其他接触试卷的人员,要严格遵守试卷保密规则,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试题;试卷印刷时,二级学院(部)教务员应凭“试卷印刷申请单”或“试卷印刷清单”,到学校指定印刷厂统一制卷封装,且在整个制卷过程中不得离开,不得安排他人代办,制卷完毕后要亲自销毁底版、废卷。
如发生泄露或变相泄露情况,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七章考场规则第二十一条各二级学院(部)应按监考教师和学生人数1:30的比例配备监考教师,不超过80人的考场至少应安排2名监考人员,80~120人的考场应安排3名监考人员,120人以上的考场应安排4名监考人员。
每个考场的学生数量不得超过160人。
考场安排应保证学生一人一桌,学生与学生之间至少隔一个座位。
第二十二条监考人员由课程归口二级学院(部)负责安排,如监考教师不足,可聘请校内其他二级学院(部)教师监考。
监考人员排定公布后,一般不作变动,特殊情况需调整的,须经二级学院(部)负责人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第二十三条监考人员须严格履行监考职责,不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在考场内不得吸烟、看书、看报、聊天、使用手机。
第二十四条学生凭学生证、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应准考证参加考试,学生于考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十五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进入考场后应按监考人员指定座位就坐,考试期间应将证件放在指定位置备查。
第二十五条学生除携带必须的用具以及允许携带的书籍、手册等,其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电子设备一律不得带入考场。
考试时不得互借用文具及其他物品。
第二十六条学生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不得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学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
第二十七条学生提问须举手向监考老师示意。
得到允许后,方可提问,凡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老师询问。
若因特殊情况考生不能坚持考试,可举手示意监考老师,经同意后方可前往指定地方。
第二十八条监考人员发现学生有作弊企图的要及时警告并加以制止,已构成违纪或作弊的应立即终止其考试,当场宣布该学生违纪或作弊,在试卷上注明违纪或作弊字样,填写《学生考试违纪、作弊事实认定单》,并在考试后连同违纪或作弊考卷、违纪或作弊证据、学生考试证件以及《考场纪录》一起交教务处。
第二十九条考试结束监考人员应清点试卷等材料,清点无误后,方可允许学生离开考场,并及时装订、密封试卷。
第三十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考试期间不得有任何违纪和作弊行为,一经确认违纪或作弊,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并视其违纪或者作弊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经教育表现较好的,可以对该课程给予重修机会。
第八章试卷批阅第三十一条各二级学院(部)应统一地点进行集中阅卷,安排专人值班,确保试卷安全。
第三十二条教师阅卷要坚持标准,阅卷工作要遵循以下要求:1.试卷评阅原则上应采用密封流水作业,如本课程任课教师较少,可由相近课程的教师批阅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等客观题。
教师应按照评分标准公正评阅试卷,认真评定总成绩,真实客观地反映学生对该课程的掌握程度和学习情况。
2.所有题目的批阅应有批阅标记(如对划“√”,错划“×”等,批阅学生大作业或论文时必须有相应标记和评语)。
3.题目得分可采用加分制或减分制,同一门课程试卷记分方式须统一,不得出现同一门课程试卷既有加分又有减分的现象。
4.试卷评分处、本题分数栏、卷前登分表的分数须一致。
5.试卷卷面分数应以学生卷面实际成绩百分制标出。
6.凡是卷面分值有变动的地方须由改动人签字;合分人应对卷面分数进行仔细累加并核准签字。
7.审核人应对试卷的批阅质量、卷面分数累加等进行严格核查。
8.严禁在评阅过程中将试卷带出评阅地点。
第三十三条阅卷、评分及成绩登录工作应于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完成。
第三十四条任课教师应对所任课程学生试卷成绩情况进行相关分析,并认真填写《试卷分析表》。
试卷分析的内容应包含学生学习分析、教学分析、命题分析、今后改进的思路或建议等。
第九章试卷复查第三十五条每学期考试结束后,各院(部)应对归口课程的试卷进行全面质量评估;教务处对各二级学院(部)评估情况、试卷质量进行抽查。
第三十六条学生可对课程考试成绩申请复查,复查申请须经课程归口二级学院(部)同意并报教务处批准后,由教务处组织教师对该学生试卷进行复查。
第三十七条试卷复查后,教务处将复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本人,并经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复查中如发现在试卷批阅、分数累计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应予纠正,对主要责任人按教学事故处理。
第十章试卷保存第三十八条试卷装订要用学校统一格式的试卷封面按教学班级分装。
试卷必须按学号从小到大顺序排列后装订,并附相关材料。
装订顺序依次为:①试卷封面、②考试(查)试卷使用审批表、③考场情况记录表、④阅卷记录卡、⑤试卷成绩登记表、⑥试卷分析表、⑦空白试卷、⑧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⑨学生答题纸等。
以上材料装订要力求整齐、美观。
第三十九条上机考试类型的课程要刻成光盘保存,光盘中要有试题、成绩单、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试卷分析表、学生答题等材料。
第四十条作品等类型的课程可将学生作品拍照,刻成光盘保存,光盘中要求有成绩单、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试卷分析表等材料。
第四十一条以论文、读书报告、作业等形式的考查课程,应统一用纸格式,其保存的材料至少含封面、考核要求、成绩单、考查情况分析和考核的原始材料。
第四十二条学生试卷和考试材料由课程归口二级学院(部)保存归档。
课程归口二级学院(部)将整理好的试卷统一编号、保管,并填写《试卷保存情况一览表》,以便随时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