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之一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重庆市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之一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在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增长、科技创新与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小微企业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了小微企业的负担。

享受税收优惠的纳税人,须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相关手续。

1.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

1.什么样的纳税人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营业税优惠政策?

答: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57号公告明确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包括企业、非企业性质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都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2.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怎么理解?

答:月销售额或营业额是指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取得的销售额或营业额(含免税项目营业额):

(1)按月申报的,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

(2)按季申报的,为季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

3.享受暂免征收政策的纳税人,有规模行业有限制吗?

答:纳税人只要当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不分规模行业均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该优惠政策中所述小微企业不等同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所称“小型微利企业”以及《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述的小型微型企业。

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同时兼营营业税项目,应该如何享受该优惠政策?

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营业税。

5.从事旅游业的营业税纳税人,月营业额应如何确定?

答:财税〔2013〕52号文中所说的月营业额是指计税营业额。因此对于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6.将部分门面出租,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能享受该优惠政策吗?

答:营业税纳税人的营业额包括所有营业税项目的营业额。因此月营业额应将当月租金收入与当月提供营业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合并计算,未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该优惠政策。

7.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能否申请退还?

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8.如何办理该税收优惠?

答:符合免税条件的纳税人,不需要进行申请或办理备案手续,可直接进行免税申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