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科(血库)血液发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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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科(血库)血液发放制度
1、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安全用血,保证医疗质量。
2、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在接到临床科室输血申请单时,应仔细审查并核对血交叉标本。
3、认真核对献血员血袋的标签:字迹清楚,型号标志明显;血液质量:无溶血、无重度脂血、凝块。无冷凝用细菌生长现象。
4、遵守操作规程,血液正反定型、RH血型、盐水交叉、不完全抗体检测等四项试验缺一不可,并认真填写各项记录,发现问题时汇报上级医师。
5、取血与发血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科别、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观察保存血的外观,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方可发出。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律不得发出:
A、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B血袋有破裂、漏血。
C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D血浆呈严重乳糜状或暗灰色。
E、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F、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G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H过期或其它须查证的情况。
7、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 C冰箱7天,
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8、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
阳春市松柏卫生院
2018年3 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