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法贯彻执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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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法贯彻执行情况报告
篇一: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 )修改前应当对原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
一、整体解读
试卷紧扣教材和考试说明,从考生熟悉的基础知识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地考查了学生的数学理性思维能力及对数学本质的理解能力,立足基础,先易后难,难易适中,强调应用,不偏不怪,达到了“考基础、考能力、考素质”的目标。试卷所涉及的知识内容都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几乎覆盖了高中所学知识的全部重要内容,体现了“重点知识重点考查”的原则。
1.回归教材,注重基础
试卷遵循了考查基础知识为主体的原则,尤其是考试说明中的大部分知识点均有涉及,其中应用题与抗战胜利70周年为背景,把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试题当中,使学生感受到了数学的育才价值,所有这些题目的设计都回归教材和中学教学实际,操作性强。
2.适当设置题目难度与区分度
选择题第12题和填空题第16题以及解答题的第21题,都是综合性问题,难度较大,学生不仅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扎实深厚的数学基本功,而且还要
掌握必须的数学思想与方法,否则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完成。
3.布局合理,考查全面,着重数学方法和数学思想的考察
在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和三选一问题中,试卷均对高中数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反复考查。包括函数,三角函数,数列、立体几何、概率统计、解析几何、导数等几大版块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以知识为载体,立意于能力,让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思维方式贯穿于整个试题的解答过程之中。篇二:望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中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意见
望城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中有关问题的
整改意见
区人民政府: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安排,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佘建良的率领下,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财经工委和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于XX年8月26日-28日深入丁字、星城、黄金、高塘岭等乡镇及区直有关部门开展了为期三天的《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现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经主任会议研究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反馈给你府,请认真抓好整改落
实。
一、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一)规划编制方面
1、城乡规划体系不够完善,还不能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全区电力规划、电力走廊设置、消防规划及主要道路消防设施还不到位。
2、部分规划成果质量不高,实施很困难,有的村庄规划与该村的实际情况不相符,如丁字镇双桥片控规与开福区青竹湖片控规对接就不到位。
3、重建地规划设计方案不理想,重建房屋设计不统一,有些拆迁重建户难以达到标准要求。
4、乡镇(村)对规划的投入不大,欠账较多,特别是重点开发区域,水电路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影响项目落户。
(二)规划管理方面
1、国土新政实施与个人建房矛盾较大。如星城镇1500多户已建房未办证,特别是县经开区存在的问题更为严重。
2、引进项目建设,一般以征拆成本低的区域开发较多,留下征拆成本高的地方形成死角,环境极差,群众意见大。
3、乡镇规划管理机构不健全,工作人员太少,无专业技术人员,规划管理不规范,规划执法难以到位。
4、规划管理中审批程序仍很繁琐、复杂,时间拖得较
长,效率不高。
5、规划执法力度不大,以罚代法现象仍较严重,使有些违法建筑变成了合法建筑。
6、项目单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调整规划现象时有发生,导致控制性详细规划随意调整。
7、《城乡规划法》宣传不深入,不广泛,人民群众规划法律意识仍很淡薄,违法违规建设现象增多。
8、部门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不到位,协调配合、联动运行机制不健全。
二、整改落实的建议
1、加大《城乡规划法》宣传力度。全区上下实行工作联动,利用区内各种媒体,采用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
乡规划法》,使全区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将现有规划按照长株潭两型社会大河西先导区的总体规划要求进一步整合、提升,加快区域性控规,消防、电力、产业等专项规划编制,要快出成果,要注重实用,要与先导区、周边规划相吻合,与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一致。
3、要切合实际,提升质量,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加快乡镇(村)规划的编制,全面实现全区规划全覆盖。
4、加大对规划的投入,健全乡镇规划管理工作体制,
加强乡镇规划管理队伍建设,增配人员编制和专业技术人才。加强乡村建设和个人建房的规划审批管理。
5、迅速、妥善解决“国土老政”遗留的具体问题,为全面实施“国土新政”打好基础。
6、规划、国土、建设、环保、房产、城管等相关部门要建立协调联动、联席会议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大规划执法和拆除违法违章建设工作力度,确保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
7、严格加强规划管理,认真实施已按法律程序批准的各项规划,特别是区域性控规,不得轻易调整和变更,确实要调整、变更的,必须按审批程序报批,方能实施。
望城区人大常委会办会室
XX年9月30日
望城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中有关问题的
整改落实意见
县人民政府: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安排,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佘建良的率领下,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财经工委和县规划局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于XX年8月26日-28日深入丁
字、星城、黄金、高塘岭镇及县直有关部门开展了为期三天的《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现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反馈给你府,请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一、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一)规划编制方面:
1、城乡规划体系不够完善,还不能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全县电力规划、消防规划,电力走廊设置、主要道路消防设施不到位。
2、部分规划成果质量不高,实施很困难,有的村庄规划与该村的实际情况不相符,丁字镇双桥片控规与开福区青竹湖片控规对接不到位。
3、重建地规划设计方案不理想,重建房屋设计不统一,有些拆迁重建户难以达到标准要求。
4、乡镇(村)对规划的投入不大,欠账较多,特别是重点开发区域,水电路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影响项目落户。
(二)规划管理方面:
1、国土新政实施与个人建议矛盾较大,如星城镇原遗留的问题较多,1500多户已建房未办证,特别是县经开区存在更为严重。
2、引进项目建设,一般以征拆成本低的区域开发较多,留下征拆成本高的地方现成死角,环境极差,群众意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