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及编制的内容与方法
城乡规划体系及工作内容
? (1)控规的作用 ? 1)承上启下
承“上”——总体规划。对于侧重城市发展整体战略 安排的城市总体规划,需要有下一层面的规划将其深化, 才能发挥作用。
启“下”——修建性详细规划。对于侧重小范围开发 建设活动进行的总平面布局和空间形体组织,需要上一 层次的规划对用地性质和开发强度等进行控制,对开发 模式进行引导。
当前城市规划的任务
?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城市规划的本质任务是合理地、 有效地和公正地创造有序的城市生活空间环境。这项 任务包括实现社会政治经济的决策意志及实现这种意 志的法律法规和管理体制,同时也包括实现这种意志 的工程技术、生态保护、文化传统保护和空间美学设 计,以指导城市空间的和谐发展,满足社会经济文化 发展和生态保护的需要。
项目,为各单项工程设计提供依据。 ? 根据建设的需要和可能,提出实施规划的措施和步骤。
城市规划的作用
? 城市规划的作用是通过对城市空间尤其是 土地使 用的分配和安排,来实现对城市发展的指导和控
制。
? 城市规划的作用是从 国家宏观调控手段、政策 形成和实施的工具以及城市未来空间架构的引 导三个层面来体现的。
? 1.城市规划作为国家宏观调控手段
? 通过政府干预手段,在保障必要的城市基础设施 和基本城市服务设施集体供应的同时,减少市场 机制下的消极外部性。
? 提供城市发展的基础设施与公服设施保障; ? 保证土地在总体利益下进行分配、使用和开发;
? 1. 宏观经济条件调控手段
? 城市规划则通过对城市土地和空间使用的配置的调控, 来对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市场行为进行干预,从而保证 城市的有序发展。
地需求量); 4)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包括数量结构和空间布局); 5)编制规划供选方案; 6)提出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
城乡规划编制体系简介
城乡规划编制体系简介一、城乡规划编制的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条: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城乡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
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城乡规划体系如下表(见图一)二、城乡规划的编制内容1、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内容:城镇空间布局和规模控制,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为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等需要严格控制的区域。
2、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内容:城市、镇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
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规划期限一般为20年,城市总体规划还应当对城市更长远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
3、近期建设规划:内容:(一)确定近期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确定近期建设用地范围和布局。
(二)确定近期交通发展策略,确定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和主要道路交通设施布局;(三)确定各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公益设施的建设规模和选址。
(四)确定近期居住用地安排和布局;(五)确定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风景名胜区等的保护措施,城市河湖水系、绿化、环境等保护、整治和建设措施。
(六)确定控制和引导城市近期发展的原则和措施。
4、分区规划内容:(一)确定分区的空间布局、功能分区、土地使用性质和居住人口分布。
(二)确定绿地系统、河湖水面、供电高压线走廊、对外交通设施用地界线和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提出空间形态的保护要求。
(三)确定市、区、居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的分布、用地范围和控制原则;(四)确定主要市政公用设施的位置、控制范围和工程干管的线路位置、管径,进行管线综合。
(五)确定城市干道的红线位置、断面、控制点座标和标高,确定支路的走向、宽度,确定主要交叉口、广场、公交站场、交通枢纽等交通设施的位置和规模,确定轨道交通线路走向及控制范围,确定主要停车场规模与布局。
我国城乡规划体系基本介绍
2017
主要内容:
一、我国城乡规划体系的总体介绍 二、城市规划编制主要内容和要求 三、专业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四、规划编制的一般程序和基本方法
一、我国城乡规划体系的总体介绍
城乡规划体系分为:
城乡规划法规体系 城乡规划行政体系 城乡规划运作体系
一、我国城乡规划体系的总体介绍
镇规划
乡规划
村庄规划
二、城市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根据国家标准《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城市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 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具体安排和实际管理。” 这是从城市规划的主要工作内容对城市规划所做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解说》则从城乡规划的社会作用的角度对城乡规划 作了如下定义:“城乡规划是各级政府统筹安排城乡发展建设空间布局,保护生态和自 然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维护社会公正与公平的重要依据,具有重要公共政策的属 性。”
绿化、环境等保护和整治建设措施 ➢ 确定控制和引导城市近期发展的原则和措施
二、城市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城市总体规划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 ➢ 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基本目标,坚持五个统筹,坚持
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人文 资源,尊重历史文化,坚持因地制宜的城市发展目标和战略,促进城市全面、 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应当考虑人民群众需要,改善人居环境,方便群众生活,充 分关注中低收入人群,辅助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 ➢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 决策的原则。 ➢ 妥善处理城乡关系,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体现布局合理。 ➢ 对涉及城市长期发展保障的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区域协调发展、风景名胜资源 管理、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等方面的内容,应当确定为 必须执行的强制性内容。 ➢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先组织编制总体规划纲要,研究总体规划中的重大问 题作为编制规划成果的依据。 ➢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应当以上层次法定规划为依据,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角 度研究城市的定位和发展战略及其布局。
城乡规划方案文本设计方案
城乡规划方案文本设计方案一、引言城乡规划是指根据城市和乡村发展需求,制定包括土地利用、建筑设计、交通网络等在内的整体规划方案,以合理组织和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城乡发展质量和生活品质。
本文旨在设计一份城乡规划方案文本,包括目的、背景、范围、主要内容以及实施和评估等方面的内容,以满足城乡规划的需求。
二、目的本规划方案的目的是为了综合考虑城市和乡村的发展需求,制定合理的土地利用和空间组织方案,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三、背景城市化进程在不断推进的同时,乡村也面临着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
为了解决城市与乡村发展的矛盾和问题,制定城乡规划方案是必要的。
四、范围本规划方案涉及的范围包括城市和乡村,其中城市包括市中心、市区和城市边缘地区;乡村包括农村地区、农田和农村建设用地。
五、主要内容(一)土地利用方案根据城市和乡村的发展需求,制定合理的土地利用方案,包括市中心的商业、行政、文化、居住等功能的布局,市区的居住、工业、教育、医疗等功能的布局,城市边缘地区的居住、农业、生态保护等功能的布局,以及乡村地区的农田、农村建设用地和生态用地等的布局。
(二)建筑设计方案根据土地利用方案,制定合理的建筑设计方案,确保建筑的风格、规模和布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提高城市和乡村的整体形象和人居环境。
(三)交通网络方案根据城市和乡村的交通需求,制定合理的交通网络方案,包括市中心的城市公交、地铁、轻轨等城市交通设施,市区的道路布局和交通管理,城市边缘地区的交通联络和完善,以及乡村地区的农村公路、农田灌排设施等交通设施。
(四)生态保护方案根据城市和乡村的生态需求,制定合理的生态保护方案,包括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开展生态修复和建设生态景观等措施,提高城市和乡村的生态质量和可持续性发展。
六、实施本规划方案将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由专业规划团队进行实施。
实施过程中,需要充分调研、调和各方利益关系,有序推进各项规划内容的落地和实施。
七、评估实施过程中,将定期进行评估,评估包括对已实施的项目效果进行评估,以及对规划方案的调整和完善进行评估,以确保规划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城乡规划实务-城市规划编制任务书及文本的拟定知识点
城市规划编制任务书及文本的拟定一.城乡规划编制任务书的拟定1.城镇体系规划编制任务书的基本内容1)调查分析预测包括:综合评价区域与城市的发展和开发建设条件;预测区域人口增长,确定城市化目标。
2)规划布局(三大结构)包括:确定本区域的发展战略,划分城市经济区;提出城镇体系的功能结构和城镇分工;确定城镇体系的等级和规模结构。
3)区域发展支撑条件包括:确定城镇体系的空间布局;统筹安排区域基础设施、社会设施;确定保护区域内的生态环境、自然和人文景观以及历史文化遗产的原则和措施。
4)确定各时期重点发展的城镇,提出近期重点发展城镇呢的规划建议。
提出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措施。
2.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任务书的基本内容1.城市总体规划纲要1)论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条件,原则确定规划期内城市发展目标2)论证城市在区域中的战略地位,原则确定市域城镇体系布局3)拟定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4)论证并选择城市发展方向,提出城市规划区范围,并原则确定城市性质、规模与总体布局5)分析确定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建设的重大原则问题2.城市总体规划1)体系规划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规划布局确定城市性质和发展那方向,划定城市规划区范围;提出人口、用地规模,确定空间布局、功能分区以及中心区位置。
3)基础设施支撑确定城市内外交通系统的布局以及主要交通设施的规模、为孩子;综合协调并确定城市基础设施的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
4)治理与保护确定城市河湖水系的治理目标和总体布局,确定城市园林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确定城市环境保护目标,提出防治污染措施;确定需要包含的风景名胜、文物古迹、历史文化保护区,划定保护和控制范围,提出保护措施,对历史文化名城要编制专门的包含规划。
5)安全保障提出人防建设、消防、防洪、抗震防灾规划目标和总体布局6)建设安排确定旧区改造以及用地调整的原则、方法和步骤,提出改善旧城区生产、生活环境的要求和措施;协调市区与近郊区的各项建设,划定需要保留的绿色空间;编制近期建设规划。
城乡规划方案 (2)
城乡规划方案城乡规划方案是指对城市和农村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等方面进行整体计划和系统安排,旨在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提高城乡发展质量,改善城乡居民的生活环境和生活品质。
下面将介绍城乡规划方案的一些基本概念和原则。
基本概念城乡规划的定义城乡规划是指为促进城乡福利和社会福利、美化城市和农村环境、合理布置各类用地,制定并实施城市和农村发展的整体规划、具体规划和总体布局等。
城乡规划的分类城乡规划可分为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等三种类型。
其中,总体规划是城乡规划的顶层设计,专项规划是对特定问题和领域进行规划,详细规划是对特定区域和具体项目进行规划。
城乡规划的原则合理性原则合理性原则是城乡规划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规划的设计方案必须是在科学、合理、可行的基础上进行的,充分考虑城乡发展的实际需要,不断优化城乡布局和结构,使城市和农村在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实现协调发展。
综合性原则综合性原则是城乡规划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规划设计必须从整体上来考虑城市和农村,注重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和发展需要,全面考虑人文、历史、文化、生态、景观等因素,确保城乡发展具有平衡性和可持续性。
环境性原则环境性原则是城乡规划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规划设计要立足保护和改善自然环境和城乡人居环境,维护城乡环境生态平衡和社会和谐稳定,减少与排除城市和农村因建设而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可行性原则可行性原则是城乡规划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规划设计必须在政策、技术、经济、社会等方面具有可行性,考虑可行性因素对规划设计的影响,重点考虑可行性因素的解决方案和工程实施步骤。
城乡规划的步骤1.确立城乡发展的目标,明确规划编制的重点和方向。
2.收集和分析城乡规划所需的基础数据和相关信息,评估城乡发展的现状和特点。
3.制订城乡规划的总体框架,提出城乡布局和建设的战略思路和基本要求。
4.制定专项规划,对城乡各类问题和领域进行研究和规划,提出相关的设计和建议。
城乡规划编制办法_共10篇.doc
★城乡规划编制办法_共10篇范文一:宁波市城乡规划编制与审批办法宁波市城乡规划编制与审批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宁波市城乡规划编制和审批的管理,规范城乡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浙江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宁波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范围内,编制或审批城乡规划,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城乡规划,是指城市规划、历史文化名城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和村庄规划;本办法所称的城市规划包括镇的规划。
编制城市规划一般分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
规划人口在20万以上的城市应在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城市分区规划和深化各项城市配套设施的专项规划。
城市设计应贯穿城市规划的各个阶段。
战略规划、概念性规划等其它类规划均可作为总体规划或详细规划阶段的前期分析或内容补充。
第四条承担编制城乡规划任务的单位和人员,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和执业资格。
第五条编制城乡规划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宁波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确定的各项规划原则,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宁波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相关的技术规范,并积极采用先进的规划设计方法和技术手段。
第六条承担编制城乡规划任务的规划设计单位,应广泛收集资料,认真实地踏勘,深入调查研究。
第七条组织编制的人民政府或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有关部门提供编制城乡规划所需要的基础资料。
第八条编制城乡规划采用的勘察、测量图件和资料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勘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质量要求。
第九条编制城乡规划应当进行多方案比较和经济技术论证,并广泛征求公众和有关部门意见。
第十条承担编制城乡规划任务的单位必须根据有关保密法规和合同条文,对收集的基础资料承担安全、保密责任。
第十一条城乡规划实行分级审批。
城乡规划的内容
现场检查
管理人员进入有关单位或施工现场,检查工程建设情况 是否符合规划设计条件。不得阻挠或拒绝提供相关情况
竣工验收
可以参加城市规划区内重要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建设 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六个月内将竣工资料 报送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章 城乡规划法律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07年10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2.1 概述
一、城市与城市规划
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直辖市
城市
市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
镇
县以下建制镇
城
市
规
城市等级
市区和近郊非农业人口
模
特大城市
县(市)人民政府审批
城市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在向上级人民政府报请审批城镇总体规划前,须经同级人 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
2.2 城乡规划的制定
五、城乡规划中的审批管理 (二)城市详细规划的审批
城市详细规划
(三)审批程序
城市人民政府审批
2.2 城乡规划的制定
六、城乡规划的修改 (一)城乡规划修改的准备工作 (二)城乡规划修改的条件
案例 南京紫金山顶建“怪物”,两教师状告市规划局
17日下午,对待媒体的采访,中山陵园管理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就“观景台”问题较为 细致地向记者介绍了情况:这座建筑名为“观景台”,实则是“气象观测台”,因其建设 的出发点是江苏省气象局为了更为准确地预测南京地区的气象而要建一个高水平的气象观 测站,为确保观测预报效果,才选在了最高峰。在设计上当时进行了国际性招标,韩国、 中国香港、台湾及大陆共9家单位参与竞标,最终由华南理工大学设计院中标。当记者问, 当初在选址于头陀岭上时有没有考虑到会破环紫金山的自然风貌时,这位负责人回答说, 当时主要是考虑到气象观测效果,对这一点就没做太多的考虑,也没想到市民们会有这么 大的意见。最后,该负责人表示,由于诸多因素,“观景台”已经停工。
城乡规划方案
城乡规划方案第1篇城乡规划方案一、项目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乡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
但在城乡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城乡规划不合理、基础设施滞后、生态环境恶化等。
为了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制定一份合法合规的城乡规划方案具有重要意义。
二、规划目标1. 优化城乡空间布局,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2.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
3. 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4. 保障公共利益,促进社会公平。
三、规划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规划方案合法合规。
2. 以人为本原则:关注城乡居民需求,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
3. 可持续发展原则: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4. 公平公正原则:保障公共利益,促进社会公平。
四、规划内容1. 空间布局规划(1)城市空间布局:根据城市发展战略,优化城市空间结构,明确城市功能分区,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2)乡村空间布局:结合乡村振兴战略,优化乡村空间布局,推动乡村产业发展,改善乡村居民生活条件。
2. 基础设施规划(1)交通基础设施:完善城乡道路网络,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加强公共交通设施建设。
(2)公用设施:加强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公用设施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覆盖范围。
(3)公共服务设施:优化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提高服务水平。
3.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1)生态保护:加强生态敏感区和生态脆弱区保护,严格保护耕地、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
(2)环境治理: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提高城乡环境质量。
(3)节能减排:推广节能减排技术和措施,降低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
4. 公共利益保障规划(1)住房保障: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2)教育保障:优化教育资源布局,保障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3)医疗保障: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五、实施保障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方法与程序
城市(镇)总体规划编制的方法与程序总体规划编制的内容包括三个部分:编制内容、编制程序、成果要求。
1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内容:总体规划从内容上可分为:城镇体系规划,中心城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专项规划四个组成部分。
2城市整体规划的编制方法与程序:总体规划编制从工作阶段上可以分为总体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总体规划纲要的编制、总体规划技术成果的编制三个阶段。
(1)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1)基础资料的收集与调研对城市现状基础资料的收集与调研,是整个总体规划编制的基础工作。
需要通过文献、访谈、现场勘探等多种方法,对城市的区域、社会、经济、自然、历史环境等展开全面和细致的调研。
在收集与调研的过程中,对城市建设用地的调查是一项重要内容。
要对城市存量建设用地的数量和用地性质进行核查和分析,切实掌握土地使用的真实状况和效益,分析人均用地水平、用地结构和区域建设用地分配等资料。
通过对城市建设用地现状的全面和细致的掌握,为提出合理、高效的土地使用策略提供依据。
调查和研究的成果形成城市基础资料汇编,包括城市现状图和一套完整的现状基础资料报告。
2)规划编制的前期研究在前期研究工作中,对现行城市总体规划评价和战略问题的前瞻性研究是两项重要的工作内容。
A现行城市总体规划评价:首先要系统的回顾历版城市规划的编制工作和技术内容,研究城市发展的阶段特征,把握好城市发展的自身规律。
特别是对现行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各项专项规划的实施情况和遗留的问题要进行认真的总结,对基础设施的支撑能力和建设条件作出评价,在此前提下,对总体规划编制的必要性进行分析。
B战略问题的前瞻性研究:深入分析和总结城市面临的主要问题,针对城市现状问题和新的发展趋势,从落实土地、水、能源和环境等影响城市长期发展保障要素,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发展,节约和集约使用土地等前提出发,依据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和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前瞻性的研究城市的发展条件和动力机制,科学合理的研究城市的定位、发展目标、城市功能和空间布局等战略问题,为总体规划的修编提供依据。
城乡规划体系与其主要内容
乡规划、村庄规划
乡规划、村庄规划
乡、镇政府
报上一级政府审批
报送审批前,应当经村民 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
论同意
各层面规划的主要内容
三、各层面规划的主要内容
1、城镇体系规划
(1)主要内容 ① 综合评价区域与城市建设和发展条件; ② 预测区域人口增长,确定城市化目标; ③ 提出城镇体系的职能结构和城镇分工; ④ 确定城镇体系的等级和规模结构; ⑤ 确定城镇体系的空间布局; ⑥ 统筹安排区域基础设施、社会设施; ⑦ 确定保护区域生态环境、自然和人文景观以及历史遗产的原则和措施; ⑧ 确定各时期重点发展的城镇,提出近期重点发展城镇的规划建议; ⑨ 提出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措施。
一、城乡规划的概念
2、城乡规划的作用
(2)政策形成和实施的工具
是各级政府机构,尤其是城市政府实施城市发展政策的有力工具。政府必须通过城市规划将各个部 门的政策和计划具体落实到城市物质空间中去。
总体规划:指导协调各部门与城市开发建设的行为与活动 详细规划:引导和控制私人的各种开发行为
一、城乡规划的概念
三、各层面规划的主要内容
2、城市总体规划
主要任务:综合研究和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统筹安排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合理配置城 市各项基础设施,处理好远期发展和近期建设的关系,指导城市建设和合理发展。 (1)主要内容
① 编制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② 确定城市性质和发展方向,划定城市规划区范围。 ③ 提出人口、用地规模,确定城市建设与发展用地的空间布局、功能分区以及中心区位置。 ④ 确定城市内外交通系统的布局及主要交通设施的规模、位置。 ⑤ 综合协调并确定城市基础设施的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 ⑥ 确定城市河湖水系的治理目标和总体布局,分配沿海、沿江岸线。 ⑦ 确定城市园林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 ⑧ 确定城市环境保护目标,提出防止污染措施。 ⑨ 确定需要保护的风景名胜、文物古迹、历史文化保护区,划定保护和控制范围,提出保护措施,对历史文化名城要编制专门的保护规划。 ⑩ 根据城市防灾要求,提出人防建设、消防、防洪、抗震防灾规划目标和总体布局。 ⑪ 确定旧区改建及用地调整的原则、方法和步骤,提出改善旧城生产、生活环境的要求和措施。 ⑫ 综合协调市区与近郊村镇的各项建设,统筹安排近郊村镇的各项用地,划定需要保留和控制的绿色空间。 ⑬ 编制近期建设规划,确定近期建设目标、内容和实施部署。 ⑭ 进行技术经济论证,提出规划实施步骤、措施和方法的建议。
城乡规划编制步骤和方法
城乡规划编制步骤和方法一、编制体系1 城镇体系规划:一定地域范围内,以区域生产力合理布局和城镇职能分工为依据,确定不同人口规模等级和职能分工的城镇的分布和发展规划。
2 城市总体规划:对一定时期内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和综合部署和实施措施。
3 城市详细规划: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对一定时期内城市局部地区的土地利用、空间环境和各项建设用地所作的具体安排。
二、组织编制1 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分区规划。
具体工作由城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承担。
2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制定近期建设规划。
3 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城市分区规划组织编制。
4 修建性详细规划可以由有关单位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条件,委托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编制。
三、城市规划调查研究工作1 调查方法:1.1 现场踏勘或观察调查1.2 抽样调查或问卷调查1.3 访谈和座谈会调查1.4 文献资料的运用2 调查研究的工作阶段2.1 现场踏查2.2 基础资料收集和整理2.3 分析研究.3. 基础资料内容1. 城市勘察资料(地质构造、地下水)2. 城市测量资料3. 气象资料4. 水文资料(江河湖海)5. 城市历史资料6. 经济与社会发展资料7. 城市人口资料8. 市域自然资源资料9. 城市土地利用资料10. 工矿企业单位的现状及规划资料11. 交通运输资料12. 各类仓储资料13. 城市行政、经济、社会、科技、文教、卫生、商业、金融、涉外等机构以及人民团体的现状和规划资料14. 建筑物现状资料15. 工程设施(指市政工程、公用设施)资料16. 城市园林、绿地、风景区、文物古迹、优秀近代建筑资料17. 城市人防资料及底下建筑物、构筑物的资料18. 城市环境资料P172《城市总体规划》4 纲要内容4.1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纲要4.2 提出城市规划区范围4.3 分析城市职能、提出城市性质和发展目标4.4 提出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范围4.5 预测城市人口规模4.6 研究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提出建设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范围4.7 提出交通发展战略及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布局原则4.8 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发展目标4.9 提出建立综合防灾体系的原则和建设方针5 中心城区规划的内容5.1 分析确定城市性质、职能和发展目标5.2 预测城市人口规模5.3 划定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已建区,并制定空间管制措施5.4 确定村镇发展与控制的原则和措施;确定需要发展、限制发展和不再保留的村庄,提出村镇建设控制标准5.5 安排建设用地、农业用地、生态用地和其它用地5.6 研究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确定建设用地规模,划定建设用地范围5.7 确定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提出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和相应的控制指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人口容量等)5.8 确定市级和区级中心的位置和规模,提出主要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5.9 确定交通发展战略和城市公共交通的总体布局,落实公交优先政策,确定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和主要道路交通设施布局5.10 确定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划定各种功能绿地的保护范围(绿线),划定河湖水面的保护范围(蓝线),确定岸线使用原则5.11 确定历史文化保护及地方传统特色保护的内容和要求,划定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紫线),确定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范围;研究确定特色风貌保护重点区域及保护措施5.12 研究住房需求,确定住房政策、建设标准和居住用地布局;重点确定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住房等满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需求的居住用地布局及标准5.13 确定电信、供水、排水、供电、燃气、供热、环卫发展目标及重大设施总体布局5.14 确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提出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5.15 确定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保障体系,提出防洪、消防、人防、抗震、地质灾害防护等规划原则和建设方针5.16 划定旧区范围,确定旧区有机更新的原则和方法,提出改善旧区生产、生活环境的标准和要求5.17 提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原则和建设方针5.18 确定空间发展时序,提出规划实施步骤、措施和政策建议6 城市总体规划成果要求6.1 文件文本:规划文本是对规划的各项目标和内容提出规定性要求的文件附件:规划说明,基础资料6.2 图纸市(县)域城镇布局现状图、城市现状图、用地评定图、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图、城市总体规划图、道路交通规划图、各项专业规划图及近期建设规划图。
城乡规划法实施细则
城乡规划法实施细则是根据城乡规划法制定的,旨在具体规范城乡规划工作的相关细则。
本文将对城乡规划法实施细则进行详细解读,不使用分段语句,以便更好地展现其内容和要点。
第一章总则根据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为城乡规划工作提供了具体的实施方法和具体规定。
细则旨在推动城乡规划工作进一步规范、科学、可行,确保城乡规划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公开性。
第二章规划编制细则明确了规划编制的基本要求和流程。
规划编制应当坚持科学性、合理性、民主性和可行性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编制内容和范围,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确保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第三章规划编制管理细则对规划编制管理进行了详细规定。
规划编制管理应当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科学规划和公开透明原则,完善规划编制管理体制,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和权力,加强规划编制工作的协调和监督,确保规划编制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第四章规划体系细则明确了规划体系的建设要求和内容。
规划体系应当科学合理,有机衔接,以城市、城镇、乡村为主要划分,综合考虑经济、社会、生态等因素,形成完整的城乡规划体系,为城乡发展提供科学支撑。
第五章规划指标细则规定了规划指标的确定和使用方法。
规划指标应当科学可行,与规划目标、规划范围相适应,经过科学论证,合理调整,确保规划指标准确反映城乡发展现状和未来需求,为规划实施提供可靠依据。
第六章规划编制的程序和技术要求细则对规划编制的程序和技术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
规划编制程序应当合理有序,包括调研、筹备、论证、方案设计等环节,确保规划编制全过程科学、规范、有效。
规划编制技术要求应当与时俱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规划编制效率和准确性。
第七章规划实施和监督管理细则对规划实施和监督管理进行了详细规定。
规划实施应当遵循规划的总体要求,实施步骤分明,确保规划有效落实。
监督管理应当加强,监督机制建立完善,加强对规划实施过程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城乡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2018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统一城市规划技术文件的内容和深度,依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以及未设镇的县城。
第三条本细则是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配套的具体规定,编制城市规划除遵守本细则外,尚应符合其他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四条城市规划设计成果一般由三部分组成:(一)规划文本:表达规划的意图、目标和对规划的有关内容提出的规定性要求,文字表达表达应当规范、准确、肯定、含义清楚。
(二)规划图纸:用图像表达现状和现状设计内容,规划图纸应绘制在近期测绘的现状地形图上,规划图上应显示出现状和地形。
图纸上应标注图名、比例尺、图例、绘制时间、规划单位名称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规划图纸所表达的内容与要求应与规划文本一致。
(三)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书和基础资料汇编、规划说明书的内容是分析现状、论证规划意图、解释规划文本等第二章总体规划第五条编制总体规划需收集的基础资料一般包括以下各项:(一)市(县)域基础资料1、市(县)域的地形图:图纸比例为1/50000~1/200000:2、自然条件:包括气象、水文、地貌、地质、自然灾害、生态环境等。
3、资源条件:4、主要产业及工矿企业(包括乡镇企业)状况;5、主要城镇的分布、历史沿革、性质、人口和用地规模、经济发展水平;6、区域基础设施状况;7、主要风景名胜、文物古迹、自然保护区的分布和开发利用条件;8、三废污染状况;9、土地开发利用情况;10、国民生产总值、工农业总产值、国民收入和财政状况;11、有关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发展战略、区域规划等方面的情况。
(二)城市基础资料1、近期绘制的城市地形图,图纸比例为1/5000--1/35000。
2、城市自然条件及历史资料;(1)气象资料;(2)水文资料;(3)地质和地震资料,包括地质质量的总体验证和重要地质灾害的评估;(4)城市历史资料:包括城市的历史沿革、城址变迁、市区扩展、历次城市规划的成果资料等。
地级市城乡规划实施程序步骤
地级市城乡规划实施程序步骤1.确定编制规划的需要:城乡规划的编制需要综合考虑城市现状、发展需求、空间布局、环境保护等因素,确定规划编制的必要性和目标。
2.制定规划工作计划:编制规划需要明确工作计划和时间表,包括编制阶段、审批审议阶段、发布实施阶段等,确保规划工作的有序进行。
3.收集基础数据和资料:编制规划需要了解城市的基础数据和资料,包括地形地貌、气候条件、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土地利用现状等,为规划编制提供依据。
4.制定城乡规划方案:根据城市发展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制定城乡规划方案,包括城市总体布局、交通网络、住宅区域、公共设施等内容,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5.审批和审议规划方案:经过初步编制后,规划方案需要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和审议。
审批机构会对规划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评估,并提出修改意见。
6.召开听证会:根据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是规划方案审批的必要环节。
召开听证会可以让公众参与到规划的制定中来,提供对规划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7.修改完善方案:根据审批机构和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对规划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确保规划方案能够更好地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并解决公众和相关机构的关切。
8.审议通过和发布:经过多次修改和完善后,规划方案经审议通过后,由规划主管部门进行签字批准并正式发布,成为城乡规划的执行依据。
9.实施和监督:规划的实施需要调动各方的力量,包括政府、企业和公众等。
规划主管部门需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确保规划的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效果。
10.评估和调整:规划的实施需要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可以反映规划方案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规划方案,适应城市发展的新需求和新变化。
11.完善法规和政策:城乡规划实施的过程中,可能会暴露出法规和政策的不足之处,需要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为规划的实施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
12.相关部门配合:城乡规划实施需要多部门的协调配合,包括国土资源部门、环保部门、交通部门、住建部门等,各部门要做好规划实施中的相关工作,确保规划的有序进行。
城乡规划编制步骤
城乡规划编制步骤1.首先进行概念规划,而这个概念规划主要就是询问咨询公司,通过专业的咨询公司来论证这个项目具有建设的美好前景,为之后的立项做下坚实的基础。
2.总体规划阶段,这个时候,可以大方向的规划,也可以具体到具体项目的规划,总之就是落实概念规划的设计思路,就地块委托专业的规划师进行详细的总体规划。
之后提交相关单位进行评审与批复。
3.总规方案全面落实之后就可以展开有关的详规方案的基本建设,主要就是修筑性详规,就项目或是地块的先关问题展开进一步的全面落实,并须要递交给有关单位展开审查与批准。
之后就有关单位的批准去展开下一步的控制性详规。
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并根据业主特别须要去展开规划的局部修正,并呈报有关单位审核与调整。
一、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与报批城市总体规划由市政府非政府基本建设,市规划局负责管理具体内容工作。
1.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及城市建设的需要,提请市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市政府下达规划编制计划,提出总体要求。
2.制订城市总体规划基本建设任务书,遴选委托规划设计单位,签定项目合同书,积极开展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3.针对编制中的重大问题,由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协调和论证。
4.提出申请建设部非政府举行总体规划纲要审查可以,审查规划大纲。
5.提请建设部组织召开总体规划论证会,审查规划方案。
6.呈报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对总体规划方案展开表决,提出申请市人大审查同意后,依照有关规定呈报审核。
7.城市总体规划经国务院批准后,将成果印制、公布、归档并组织宣传。
二、分区规划基本建设与按程序分区规划由市规划局组织编制。
1.制订分区规划基本建设任务书,遴选委托规划设计单位,签定项目合同书,提供更多有关基础资料。
2.组织相关部门对规划设计单位提交的分区规划方案进行初审,形成初审意见。
修改完善后形成中间成果。
3.经审查,非政府专家及有关部门对中间成果展开评审,构成专家意见和会议纪要。
经修正健全后,构成按程序成果。
城乡规划文本的编制
第七章城乡规划文本的编制第八讲-----城乡规划文本的编制(界定、特点、内容、形式、表达)一、城乡规划文本的界定•城乡规划文本是指由城乡规划机构编制的反映城乡规划的基本原则和具体内容。
•狭义上讲,规划文本就是指规划的文本文件。
•过去主要指的是图纸和说明书。
现在说明书阐述原则,依据,方法,结果,结果评价等内容。
•规划文本则在于阐述规划结果,措施,责任与义务。
二、城乡规划文本的特点• 1 内容的法规性•(1)体现国家的意志并以国家的强制力保障其实施•(2)与国家法律法规的一致性•(3)实施中的可操作性• 2 条法的体例性•为了便于记忆,引用,一般采用条款表述法。
• 3 语言的严密性•要求语言在表达上一定要严谨周密,朴实,准确少论述,多用结论性的语言。
三、城乡规划文本的内容、形式及表达• 1.城市总体规划文本内容及形式(1)文本体例规划文本应由文本正文及附录构成,附录包含附表等。
文本写作不应与科技论文体例通用。
文本章节编制体例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文本内容分条文书写,冠以“第几条”字样,每条应当包含一项规定,可以分设款、项、目。
款不冠数字,项冠以(一)、(二)、(三)等数字,序号后不再使用标点,目冠以1、2、3等数字,数字后面用小圆点。
条、款、项、目均应当另起一行空二字书写。
数字外面如果有括号或圆圈,后面就不再加标点。
文本语言应简洁、精练。
禁止以下文本写作方式:照搬说明书;大量描述现状及计算过程;大量分析性内容充斥文本;标题与内容不一;以标题代替内容;文学性描述等。
(2)文本结构文本宜采用以下的章节结构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市域城乡发展战略与目标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第四章规划区城乡统筹规划第五章城市性质与城市规模第六章中心城区用地布局第七章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第八章中心城区绿地景观系统规划第九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旧城更新规划第十章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第十一章中心城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第十二章中心城区环境与资源保护规划第十三章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控制第十四章中心城区近期建设与远景发展设想第十五章规划实施第十六章附则(3)总体规划的标题设市城市的总体规划一般称为“××市城市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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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乡规划的编制权限和审批权限
3、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 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 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 民政府审批。
共10条,略。
二、城乡规划编制的内容
2、城市规划、镇规划: 城市、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包括城市、镇发展布局,功
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 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
同时强调: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 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 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 减灾等内容,应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 内容。
《城乡规划法》规定我国的城乡规划实行分级编制。并 具体规定了各级政府的编制权限。各类城乡规划应由相应各 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写,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1、 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编制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国务院审 批。 2、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报国 务院审批。
城桥新城
宝山新城
嘉定新城 中心城区
空港新城
青浦新城
闵行新城 松江பைடு நூலகம்城
南侨新城
惠南新城 海港新
金山新城
南京Nanjing 常州Changzhou 无锡Wuxi 苏州Suzhou
杭州Hangzhou
嘉兴Jiaxing
上海Shanghai 宁波Ningbo
城
市
发 展
1.合肥在全国与华东沿海地区的区位
产的原则和措施; 确定各时期重点发展的城镇,提出近期重点发展城镇
的规划建议; 提出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措施。
上海市城镇体系规划
中心城是上海政治、经济、 文化中心,以外环线以内地区作为 中心城范围。
新城是以区(县)政府所在地 城镇、或依托重大产业及城市重要 基础设施发展而成的中等规模城市。 规划有宝山、嘉定、松江、金山、 闵行、青浦、南桥、惠南、城桥及 空港和海港新城等11个新城,新城 人口规模一般为20~30万人。
主讲:彭 蓬
第三章 城乡规划及编制
主要内容提要
●城乡规划体系和编制内容 ●城乡规划的编制与审批权 ●城乡规划与编制
第一节 城乡规划体系和编制内容
一、城乡规划体系
1、城镇体系规划 (1)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的概念
用于指导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
从宏观上控制城镇规模、资源利用、环境保护和空间 布局,引导城镇合理发展的总体布置。
工作。 ① 有法人资格; ② 有规定数量的经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注册的规划师; ③ 有规定数量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④ 有相应的技术装备; ⑤ 有健全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根据2001年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 规定》,城乡规划单位的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丙三个
二、城乡规划的编制权限和审批权限
另外首都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应当统筹考虑中央国 家机关用地布局和空间安排的需要。
3、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应当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村民意
愿,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
二、城乡规划编制的内容
1、省域城镇体系规划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应涉及的城镇包括市、县城和其
他重要的建制镇、独立工矿区。《城乡规划法》第13条 的规定,在编制时应包括以下内容:城镇空间布局和规 模控制,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为保护生态环境、资源 等需要严格控制的区域。除此以外,省域城镇体系规划 应当包括的内容还有:
(2)城镇体系规划的主要内容
综合评价区域与城市的发展和建设条件; 预测区域人口增长,确定城市化目标; 确定本区域的城市发展战略,划分城市经济区; 提出城镇体系的职能结构和城镇分工; 确定城镇体系的等级和规模结构规划; 确定城镇体系的空间布局; 统筹安排区域基础设施和社会设施; 确定保护区域生态环境、自然和人文景观以及历史遗
二、城乡规划编制的内容
详细规划——主要包括规划各项建设的具体用地范围;规 划建设密度和高度控制指标;总平面布置、工程管线综合 规划和竖向规划等内容。
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 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 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
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控制性 规划为依据,制定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 施工的规划设计。
二、城乡规划编制的内容
3、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规划区范围,住
宅、道路、供水、排水、供电、垃圾收集、畜禽养殖场所 等农村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的用地 布局、建设要求,以及对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 保护、防灾减灾的具体安排。
近期建设规划应当以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 中低收入居民住房建设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内容,明 确近期建设的时序、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规划期限一般 为5年。
详细规划是指依据城市或镇总体规划,对城市、镇 近期建设区域内各项建设做出具体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 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符 合控制性详细规划。
乡规划还应包括本行政区域的村庄发展布局。
第二节 城乡规划的编制与审批权
一、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
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
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 书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乡规划编制
的
新
战
略
城
市 发2.合肥市融入长三角城市群发展中的 展 的空间效应
新 战 略
一、城乡规划体系
2、城市规划、镇规划: 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城市、镇总体规划是指从宏观上控制城市、镇土地 利用和空间布局,引导城、镇合理发展的总体布置。
规划期限一般为20年,城市总体规划还应对城市更长 远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 城市、县、镇人民政府还应 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 年度计划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近期建设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