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加盟管理条例
2024年版特许经营合同:关于连锁加盟的详细规定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20XXP ERSONAL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版特许经营合同:关于连锁加盟的详细规定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特许经营权的授予与范围1.1 特许经营权的授予1.2 经营范围和地域限制1.3 加盟商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条:加盟商的资格与条件2.1 加盟商的资格要求2.2 加盟商的资信条件2.3 加盟商的经营计划和能力第三条:加盟费用和支付方式3.1 加盟费用的金额和支付时间3.2 加盟费用支付的方式和账户3.3 加盟费用支付的凭证和确认第四条:特许经营支持和服务4.1 品牌和知识产权的使用4.2 产品和服务的供应4.3 培训和指导4.4 营销和广告支持第五条:经营规范和质量控制5.1 经营规范的遵守5.2 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控制5.3 加盟商的自律和监管第六条:合同的期限和续约6.1 合同的期限6.2 续约的条件和程序6.3 合同终止和解除的条件第七条: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7.1 违约行为的处理7.2 违约责任的赔偿7.3 争议解决的途径和方法第八条:保密条款8.1 保密信息的范围和内容8.2 保密信息的保护措施和期限8.3 保密信息泄露的责任和赔偿第九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9.1 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9.2 争议解决的方式和地点9.3 诉讼和仲裁的适用第十条:合同的修改和补充10.1 合同的修改条件10.2 合同的补充内容10.3 修改和补充的生效程序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和终止11.1 合同的生效条件11.2 合同的终止条件11.3 合同终止后的权利和义务处理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除和恢复12.1 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12.2 合同解除后的权利和义务处理12.3 合同解除的恢复条件第十三条:合同的继承和转让13.1 合同继承的条件和程序13.2 合同转让的条件和程序13.3 转让后的权利和义务处理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 合同的完整性和独立性14.2 合同的适用范围和效力14.3 合同的附件和附加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特许经营权的授予与范围1.1 特许经营权的授予甲方同意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允许乙方使用甲方的品牌、商标、产品、服务、技术、经营模式等资源开展加盟业务。
某国际连锁有限公司(国内)特许连锁加盟章程
某国际连锁有限公司(国内)特许连锁加盟章程某国际连锁有限公司国内特许连锁加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某国际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在国内特许连锁加盟业务的经营行为,为特许加盟商和总公司的合作提供明确的约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特许连锁加盟是指总公司将自有品牌、商标、技术、管理经验等授予国内特许加盟商,由加盟商经营指定业务,实现互利共赢。
第三条:加盟商(特许人)是指在总公司的授权下以特许经营的形式开展经营活动,并享受总公司提供的相关支持和资源。
第二章加盟条件第四条:加盟商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 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或经济实力,并愿意按照总公司的要求投资和开展业务;2. 具备零售行业的经营经验和管理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声誉;3. 具备开业所需的场地,符合总公司的要求,能够满足业务展开的需要;4. 具备一定的市场开拓能力和推广能力,能够积极开展市场营销活动;5. 接受并执行总公司的运营管理制度和各项规定。
第三章特许授权第五条:总公司将根据加盟商的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决定授予相应的特许经营权。
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品牌、商标、产品、技术、装修、人员培训等。
第六条:特许经营权授予期限为(具体时间),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延长或终止。
第七条:加盟商必须按照总公司的要求使用品牌和商标,并保证其在特许经营期间不得与其他品牌混淆。
第八条:加盟商应按照总公司的要求选用经过认可的供应商,以确保产品质量和供货稳定。
第九条:加盟商在特许经营期间享有总公司提供的技术培训、管理指导、市场推广等支持。
加盟商必须积极参加培训,并按照总公司要求进行管理和运营。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十条:加盟商应严格按照总公司的经营管理制度进行经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政策、价格策略、进货渠道、库存管理等。
第十一条:加盟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不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第十二条:加盟商应定期向总公司提交经营报告,包括销售额、利润情况、市场反馈等。
国际连锁有限公司(国内)特许加盟章程
国际连锁有限公司(国内)特许加盟章程国际连锁有限公司国内特许加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际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加盟商的合作关系,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加盟商是指在公司的授权下,以特许经营的方式经营公司的品牌、产品和服务的合作伙伴。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公司与加盟商之间签订的特许加盟合同。
第二章加盟条件第四条加盟商应具备厉害的经营管理能力、丰富的行业经验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五条加盟商应自愿选择加盟公司,无任何强制行为。
第六条加盟商应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能够独立运营一个连锁店铺,并能按时支付特许加盟费用。
第三章加盟流程第七条加盟商与公司签订特许加盟意向书,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第八条公司对加盟商的申请进行审核,如审核通过,双方签订正式的特许加盟合同。
第九条加盟商应在合同签订后,按照公司的要求,进行培训,并支付相应的培训费用。
第四章加盟权益第十条加盟商享有使用公司品牌、产品和服务的权益,具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
第十一条加盟商有权参与公司的市场营销活动,并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
第十二条加盟商有权得到公司的技术支持和管理指导,并接受公司的培训。
第十三条加盟商有义务按照公司的要求,保证连锁店的形象和质量,并按时支付特许加盟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第五章终止合作第十四条双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如有违约行为,一方有权终止合作。
第十五条加盟商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但应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第十六条公司有权终止合同,但应提前通知加盟商,并支付相应的赔偿费用。
第六章争议解决第十七条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第十九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国际连锁有限公司国内特许加盟章程,公司与加盟商在签订特许加盟合同前,应详细阅读并理解本章程的内容,并遵守章程的相关规定。
如有争议,应以本章程为准。
第八章违约责任第二十条如果加盟商违反了特许加盟合同的规定,如未按时支付特许加盟费用或其他相关费用,未按照公司要求保证连锁店的形象和质量,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追究。
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特许经营是指特许人将其经营权授权他人使用并得到报酬的行为。
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许经营的法律制度,保护特许人和特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特许经营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条特许经营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双向选择、均衡协作、风险共担的合作关系。
第三条国家对特许经营实行认可、审批和管理制度,发挥市场调节作用,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领域内进行的特许经营活动。
第二章申请与审批第五条申请特许经营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并具备相关的资质条件。
特许经营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程序向行业主管部门或者特许经营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第六条行业主管部门或者特许经营管理机构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对特许经营申请进行审查,并进行公示。
符合条件的特许经营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向有权机关申请特许经营。
第七条有权机关应当对特许经营申请进行审批,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决定。
特许经营申请被批准的,发给特许经营许可证,并登记、备案。
第三章特许经营合同第八条特许经营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许经营期限、特许经营方式、特许经营范围、特许经营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标准、特许经营费用的支付方式、特许经营申请人需要满足的条件及其它事项。
第九条特许经营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不得包含有损特许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条款。
禁止虚假广告、强制销售、捆绑销售、恶意垄断、违规扩大特许经营范围等不正当经营行为。
第十条特许人应当遵守特许经营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提供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指导,维护特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特许经营者应当遵守特许经营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严格按照规定的特许经营方式流程和标准,保证特许经营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标准。
餐饮行业特许连锁加盟章程
餐饮行业特许连锁加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促进本餐饮品牌的特许连锁加盟业务,保障特许人和被特许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特许连锁加盟,是指特许人将自己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第三条本餐饮品牌的特许连锁加盟遵循自愿、公平、诚信、规范的原则。
第二章特许人的权利和义务第四条特许人有权:1、对被特许人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其符合特许经营体系的标准和要求。
2、收取特许经营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3、要求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特许人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
第五条特许人应当:1、向被特许人提供开展特许经营所必需的信息和支持,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技术、商业秘密、培训指导等。
2、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质量要求。
3、维护特许经营体系的品牌形象和声誉,进行统一的市场推广和广告宣传。
第三章被特许人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被特许人有权:1、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使用特许人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
2、获得特许人提供的培训和指导。
3、按照合同约定获得特许人的市场推广和广告支持。
第七条被特许人应当:1、遵守特许经营合同的约定,按照统一的经营模式开展经营活动。
2、按时支付特许经营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3、维护特许人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的知识产权,不得擅自转让、出借或允许他人使用。
4、接受特许人的监督和指导,如实向特许人提供经营数据和信息。
第四章特许经营费用第八条特许经营费用包括加盟费、保证金、管理费等。
具体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在特许经营合同中明确约定。
第九条加盟费是被特许人获得特许经营权所支付的一次性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条保证金用于保证被特许人履行特许经营合同的约定,在合同期满且被特许人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特许人应无息退还保证金。
特许经营与加盟管理制度
特许经营与加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本公司特许经营与加盟管理工作,保障特许经营与加盟合作双方的权益,提升企业整体运营效果,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等相关制度文件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特许经营与加盟业务的管理,包含但不限于特许经营合同签订、特许经营店面评估、加盟商资质审核以及运营监督等工作。
第三条定义1.特许经营:指本公司授权他人使用其品牌、技术、管理模式等资源,并以特定方式从中获得经济利益的经营行为。
2.加盟商:指与本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并获得开设特许经营店面的商户。
3.特许经营店面:指由加盟商开设并经营的符合本公司品牌形象和标准的实体店面。
第二章特许经营与加盟合作流程第四条特许经营合同签订1.加盟商提出特许经营申请,包含但不限于经营意向、经营范围、地方等。
2.本公司对加盟商进行资质审核,包含但不限于加盟商的经济实力、管理本领、市场经营本领等方面。
3.符合加盟条件的加盟商与本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合同,明确合作期限、权益调配、管理规范等条款。
第五条特许经营店面评估1.加盟商选择店面并进行装修准备。
2.本公司派出专业评估团队对特许经营店面进行评估,确保符合本公司品牌形象和经营标准。
3.如评估结果不符合要求,加盟商必需按要求进行整改,直到符合本公司标准为止。
第六条加盟支持与培训1.加盟商在特许经营店面开业前,本公司供应全面的开业支持和培训,包含但不限于产品知识、销售技巧、店面管理等方面。
2.加盟商须依照本公司培训要求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关资质证书。
第三章特许经营店面运营管理第七条店面运营规范1.加盟商须严格依照本公司的品牌形象、经营标准、产品质量等要求进行经营管理,并确保店面的环境乾净、商品陈设有序。
2.加盟商须遵守本公司的价格政策、促销策略等规定,并定时向本公司缴纳相应的费用和押金。
第八条资料报送与信息共享1.加盟商须定时向本公司报送经营数据、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
餐饮行业特许连锁加盟章程
餐饮行业特许连锁加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前言为促进餐饮行业的发展,落实国家对餐饮行业的政策和相关法规,规范特许连锁餐饮加盟行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名称本章程所称餐饮行业特许连锁加盟章程,英文名称为“Franchise Agreement of Catering Industry”。
第三条定义1.特许连锁加盟:指许可方授权被许可方以指定标准经营其拥有权益或被许可资格的商业活动的一种商事行为。
2.许可方:指行使权利、授予权利、许可被许可方使用或开发商标、专利、技术密集型服务或产品权利、商业模式或商业秘密、商标、服务标识等的一方。
3.被许可方:指经讨论和签订相应协议后由许可方授权使用或开发所授权权利、技术密集型服务或产品权利、商业模式或商业秘密的一方。
第二章许可方和被许可方的权责利第四条许可方的权责利1.许可方应当具有注册的商标或者其他标识的知识产权,并依法享有该知识产权的专有权或者合法使用权。
2.许可方应当提供完整的商业模式或技术密集型服务或产品等资料,为被许可方开展业务提供技术支持、市场开拓、培训、管理和营销等服务。
3.许可方不得随意撤销特许权,确需撤销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被许可方,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五条被许可方的权责利1.被许可方应当认真履行许可合约,忠诚义务,严格执行许可标准,保护许可方财产和商誉。
2.被许可方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许可方妥善使用商标和专有知识产权,并禁止该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
3.被许可方应当按照许可合约向许可方交纳相应的管理费用、技术服务费用和使用权使用费用。
第三章许可方式和范围第六条许可方式特许连锁加盟的方式,应当具有“合同”、“特许”和“连锁”三个基本特征。
许可方可以向被许可方许可使用商标、服务标识、专有技术、商业模式等,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第七条许可范围1.涉及产品或者服务必须是经过许可方测试和确认的,细节与许可合同约定。
2.管理和营销必须符合许可方要求的标准3.仅在许可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
餐饮行业特许连锁加盟章程
餐饮行业特许连锁加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餐饮行业特许连锁加盟经营活动,保障特许者和被特许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餐饮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的特许连锁加盟,是指特许者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费用的经营活动。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的餐饮行业特许连锁加盟活动。
第二章特许者的权利和义务第四条特许者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被特许者的特许经营费用,包括加盟费、保证金、管理费等。
第五条特许者有权对被特许者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被特许者按照合同约定和统一的经营模式开展经营。
第六条特许者有义务向被特许者提供开展特许经营所必需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并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特许者有义务为被特许者提供开业前的培训和指导,包括店铺选址、装修设计、人员招聘、产品制作、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培训和指导。
第八条特许者有义务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为被特许者提供持续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包括产品研发、技术更新、市场推广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
第九条特许者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向被特许者提供货物和原材料,并确保其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第三章被特许者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被特许者有权在合同约定的区域内使用特许者所提供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开展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被特许者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获得特许者提供的培训和指导、技术支持和服务、货物和原材料等。
第十二条被特许者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向特许者支付特许经营费用,包括加盟费、保证金、管理费等。
第十三条被特许者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和统一的经营模式开展经营,不得擅自改变经营模式和经营内容。
第十四条被特许者有义务接受特许者的监督和指导,积极配合特许者的检查和评估工作。
第十五条被特许者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保守特许者的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024版特许经营合同加盟商权利与义务规定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版特许经营合同加盟商权利与义务规定本合同目录一览1. 特许经营权的授予与范围1.1 特许经营权的授予1.2 特许经营权的范围2. 加盟商的义务2.1 支付加盟费用2.2 遵守经营规范2.3 维护品牌形象3. 加盟商的权利3.1 产品供应与支持3.2 培训与指导3.3 区域保护4. 合同期限与续约4.1 合同期限4.2 续约条件与流程5. 违约责任5.1 加盟商的违约行为5.2 特许方的违约行为5.3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6. 争议解决6.1 争议解决方式6.2 仲裁地点与适用法律7.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7.1 合同的生效条件7.2 合同的变更7.3 合同的终止8. 保密条款8.1 保密信息的范围8.2 保密信息的保密义务8.3 保密信息的例外情况9. 知识产权保护9.1 知识产权的归属9.2 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9.3 知识产权侵权的责任10. 广告与促销10.1 广告与促销策略10.2 广告费用承担10.3 促销活动的组织与实施11. 业务指导与监督11.1 特许方的业务指导11.2 特许方的监督权11.3 加盟商的配合义务12. 信息反馈与沟通12.1 信息反馈的方式与时间12.2 沟通机制的建立与维护13. 合同的转让与继承13.1 合同的转让条件13.2 合同的继承规定14. 其他条款14.1 不可抗力14.2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4.3 合同的附件与补充协议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特许经营权的授予与范围1.1 特许经营权的授予特许方同意授予加盟商在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区域内,独家使用特许方拥有的商标、专利、技术等经营资源的权利,允许加盟商按照特许方的经营模式开展业务。
1.2 特许经营权的范围特许经营权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使用权、专利使用权、技术使用权、经营模式使用权、培训权、咨询服务权等。
加盟商在特许经营权范围内开展业务,应当遵守特许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餐饮行业特许连锁加盟章程
餐饮行业特许连锁加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意义为规范餐饮行业特许连锁加盟的经营活动,促进餐饮企业的快速发展,保护特许连锁加盟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章程适用于餐饮行业的特许连锁加盟经营活动。
第二章加盟标准第三条加盟条件1. 加盟商应为合法注册的企业,并具备相应的餐饮经营资质。
2. 加盟商应具备一定的财务实力和经营管理能力。
3. 加盟商应认同并遵守本章程及特许连锁加盟企业的品牌文化、经营理念和标准化运营模式。
第四条加盟程序1. 加盟商向特许连锁加盟企业提交加盟申请书及相关资料。
2. 特许连锁加盟企业对加盟商进行审核,包括财务实力、经营能力、商业信誉等方面的评估。
3. 双方签订加盟合同,并支付相应的加盟费用。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第五条特许连锁加盟企业的权利1. 特许连锁加盟企业享有其品牌及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2. 特许连锁加盟企业有权对加盟商的经营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和支持。
3. 特许连锁加盟企业有权根据市场需求和经营状况,调整加盟商的经营范围、经营模式和销售政策等。
第六条特许连锁加盟企业的义务1. 特许连锁加盟企业应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运营指导,帮助加盟商顺利开展经营活动。
2. 特许连锁加盟企业应保护加盟商的合法权益,维护加盟商与消费者之间的良好关系。
3. 特许连锁加盟企业应及时提供市场信息和经营策略,协助加盟商制定合理的销售计划。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七条加盟商的义务1. 加盟商应按照特许连锁加盟企业的统一标准进行经营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2. 加盟商应及时向特许连锁加盟企业提供经营数据和销售报表。
3. 加盟商应配合特许连锁加盟企业开展市场推广和品牌宣传活动。
第八条经营管理支持1. 特许连锁加盟企业应为加盟商提供统一的供应和配送渠道,确保产品的供应稳定。
2. 特许连锁加盟企业应为加盟商提供市场调研和营销策划支持,协助加盟商提升市场竞争力。
第五章违约责任第九条违约责任1. 若加盟商未按照章程约定的标准开展经营活动,特许连锁加盟企业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加盟商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加盟法73条
加盟法73条的内容如下: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加盟为由,要求特许人提供或与特许人签订协议时,限制特许人向特许区域外授予加盟店,或者限制加盟店向其他区域拓展。
具体来说,加盟法73条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 特许人应当将加盟的限制条件和标准在特许经营合同中明确规定,并告知被特许人。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特许经营的品牌、商号、标识等,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不得进行不正当竞争,扰乱市场秩序。
2. 特许经营合同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且双方可以在合同到期后续签。
合同到期后,被特许人要求终止合同或退出加盟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特许人,特许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证金和做好相关善后工作。
3. 特许人应当对被特许人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督和指导,保证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行业标准、特许人的产品标准等要求。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果您还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加盟法73条是关于加盟商在特定区域内使用相同的品牌和商标进行经营的规定。
该法旨在保护特许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保障了加盟商在特定区域内享有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
加盟商应当遵守特许人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维护品牌形象,同时也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确保自身经营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加盟特许经营管理手册
加盟特许经营管理手册一、引言加盟特许经营是一种商业模式,是指加盟者(或特许经营者)通过支付一定的特许费用和遵守特许经营的管理规定,获得特许经营者在品牌、产品、技术、市场等方面的支持,以实现共同发展的商业关系。
本手册旨在规范加盟特许经营的管理,确保双方权益,并促进共同发展。
二、特许经营流程1.加盟申请:加盟者向特许经营者提交加盟申请书及相关资料。
2.审核评估:特许经营者对加盟者进行资质审核、实地考察和评估。
3.签订合同:双方达成一致后签订加盟合同。
4.培训考核:特许经营者对加盟者进行相关培训和考核。
5.开业支持:特许经营者提供开业支持和指导。
6.经营管理:加盟者按照特许经营者的管理要求进行经营管理。
7.监督检查:特许经营者定期对加盟者进行监督检查。
8.终止合作:双方如有违约或其他情形,可终止合作。
三、加盟费用加盟者需支付给特许经营者的费用包括: 1. 特许费:加盟者获得品牌授权的费用。
2. 学习费用:加盟者接受培训的费用。
3. 装修费用:店面装修的费用。
4. 设备费用:购买设备的费用。
5. 其他费用:其他可能的费用,如广告宣传费等。
四、经营管理规范1.店面经营:加盟者需按照特许经营者的店面设计及陈列要求进行经营管理。
2.产品销售:加盟者必须销售特许经营者指定的产品,严禁私自变更或替换。
3.价格管理:加盟者需按照特许经营者制定的价格体系进行销售,不得私自调整价格。
4.售后服务:加盟者需提供符合特许经营者要求的售后服务。
5.管理报告:加盟者每月需提交经营报告给特许经营者。
五、风险防范1.经营风险:加盟者需注意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保持警觉。
2.法律风险:加盟者需遵守法律法规,避免法律风险。
3.品牌风险:加盟者需保护特许经营者的品牌形象,避免品牌风险。
六、合作共赢加盟特许经营是一种合作共赢的商业模式,特许经营者和加盟者应携手合作,相互支持,共同发展,共同实现经营目标。
结语加盟特许经营管理手册是双方约定的管理规范,对于保障双方权益、促进合作共赢具有重要意义。
特许连锁店经营管理制度
特许连锁店经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许连锁店的管理,规范特许连锁店经营行为,保障特许连锁店及其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特许连锁店,是指由特许人授权,使用特许人的商标、商号、技术等经营资源,按照特许人的统一经营模式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特许连锁店经营活动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消费者权益。
第四条特许人应对特许连锁店经营活动进行全面指导和管理,确保特许连锁店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二章经营者的资格与条件第五条经营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二)有与特许连锁店经营相适应的资金和经营场所;(三)有与特许连锁店经营相适应的技术、管理和服务能力;(四)遵守特许人的经营规则和制度,接受特许人的管理和指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经营者应向特许人提交以下材料:(一)经营者身份证明;(二)特许连锁店经营计划和可行性分析报告;(三)经营者的财务状况证明;(四)特许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三章授权与许可第七条特许人应与经营者签订特许连锁店授权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特许授权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特许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二)经营者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三)授权范围和期限;(四)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五)特许人的权利和义务;(六)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方式;(八)其他双方约定的内容。
第九条特许人应向经营者提供以下支持:(一)商标、商号、技术等经营资源的授权使用;(二)经营管理体系和操作流程的培训;(三)产品和服务供应;(四)市场推广和广告宣传;(五)其他约定的支持。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十条特许人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一)商品和服务质量管理制度;(二)店堂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三)员工培训和管理制度;(四)财务管理制度;(五)其他经营管理制度。
特许加盟规则制度范本文件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特许加盟体系,保障特许人和加盟商的合法权益,推动特许加盟行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本企业所有特许加盟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餐饮、零售、生活服务等行业。
第三条特许人和加盟商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维护特许加盟体系的稳定与发展。
二、特许人义务第四条特许人应具备合法的企业法人资格,具备良好的信誉和经营能力。
第五条特许人应向加盟商提供以下支持:1. 提供统一的品牌形象、经营理念和管理体系;2. 提供必要的经营指导、培训和技术支持;3. 提供市场调研、广告宣传等市场支持;4. 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维护品牌形象。
第六条特许人应定期对加盟商进行经营状况检查,发现问题时,应及时给予指导、帮助。
三、加盟商义务第七条加盟商应具备合法的经营主体资格,具备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
第八条加盟商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按照特许人提供的品牌形象、经营理念和管理体系进行经营;2. 按时缴纳加盟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3. 不得擅自改变特许人的品牌形象、经营理念和管理体系;4. 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恶意竞争等违法活动。
四、加盟合同第九条特许人和加盟商应签订书面加盟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加盟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1. 加盟商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2. 特许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3. 加盟项目、经营区域、经营期限;4. 加盟费、管理费、保证金等费用;5.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五、退出机制第十一条加盟商在合同期限内,因特殊原因需退出加盟体系的,应提前一个月向特许人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二条特许人应在接到加盟商退出申请后,一个月内给予答复,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争议解决第十三条特许人和加盟商之间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附则第十四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五条本规则解释权归本企业所有。
第十六条本规则未尽事宜,可由特许人和加盟商另行协商确定。
2024年特许加盟合同详细条款和规定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特许加盟合同详细条款和规定本合同目录一览1. 特许加盟合同概述1.1 特许加盟双方的名称和地址1.2 特许加盟合同的有效期限1.3 特许加盟业务的范围和内容2. 特许加盟费用2.1 特许加盟费的金额和支付方式2.2 特许加盟费的支付时间表3. 特许加盟方的权利和义务3.1 特许加盟方的权利3.1.1 使用特许品牌的权利3.1.2 接受特许方的培训和支持的权利3.1.3 独立经营的权利3.2 特许加盟方的义务3.2.1 遵守特许经营体系的义务3.2.2 支付特许加盟费的义务3.2.3 维护品牌形象和声誉的义务4. 特许方的权利和义务4.1 特许方的权利4.1.1 监督和指导特许加盟经营的权力4.1.2 收取特许加盟费的权利4.1.3 终止合同的权利4.2 特许方的义务4.2.1 提供培训和支持的义务4.2.2 保障特许加盟商的合法权益的义务5. 合同的终止和解除5.1 特许加盟合同的终止条件5.2 特许加盟合同的解除程序6. 争议解决方式6.1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争议6.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特许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 合同的修订和补充7.1 合同的修订和补充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7.2 修订和补充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 保密条款8.1 双方应对合同内容和商务谈判过程中的信息保密8.2 违反保密条款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9.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9.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9.2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9.3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0. 其他条款10.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0.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 附件11.1 特许加盟业务操作手册11.2 特许加盟商培训资料11.3 特许加盟费用明细表12. 合同签订日期12.1 甲方(特许方):_______12.2 乙方(特许加盟方):_______13. 合同签订地点13.1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14. 甲方和乙方代表签字14.1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14.2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特许加盟合同概述1.1 特许加盟双方的名称和地址甲方(特许方):_______乙方(特许加盟方):_______1.2 特许加盟合同的有效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加盟商管理条例最新版
加盟商管理条例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加盟商管理,促进加盟业务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加盟商的入驻条件和程序第二条进行加盟的商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二)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能够履行合同约定的要求;(三)具备相关的行业经验或专业知识;(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第三条加盟商入驻的程序包括以下步骤:(一)提交入驻申请,包括相关资料的提交;(二)经加盟商评估和审核,确定是否符合入驻条件;(三)签署加盟合同,并支付相应的加盟费用;(四)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三章加盟商的权利和义务第四条加盟商享有以下权利:(一)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加盟商的品牌、商标和经营模式;(二)获得加盟商总部提供的相关培训和技术支持;(三)享有加盟商总部提供的广告和宣传支持。
第五条加盟商应承担以下义务:(一)按照加盟合同约定的经营规范开展业务;(二)履行相应的经营费用和利润分成义务;(三)接受加盟商总部的管理和监督。
第四章加盟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第六条加盟合同解除与终止的情况包括以下:(一)协商一致解除;(二)违约行为,经通知后一定期限内未改正;(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四)加盟商主动申请解除。
第七条加盟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处理方式包括以下:(一)如有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加盟商应停止使用加盟商的品牌、商标和经营模式;(三)加盟商应进行清算和交接工作。
第五章监督和管理第八条加盟业务应受到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保障加盟商权益和消费者利益的共同维护。
第六章附则第九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同时废止之前的相关规定。
酒店品牌特许经营:2024加盟管理细则协议
酒店品牌特许经营:2024加盟管理细则协议本合同目录一览1. 定义与术语解释1.1 酒店品牌1.2 特许经营1.3 加盟管理1.4 2024加盟管理细则2. 特许经营权的授予2.1 特许经营权的授予内容2.2 特许经营权的授予条件2.3 特许经营权的授予期限3. 加盟商的义务3.1 遵守合同规定的义务3.2 维护酒店品牌的义务3.3 支付费用和遵守规则的义务4. 加盟商的权益4.1 享有特许经营权的权益4.2 享有品牌支持和培训的权益4.3 享有市场营销和推广的权益5. 管理和服务支持5.1 提供管理手册和指导5.2 定期培训和监督5.3 服务支持和技术咨询6. 加盟费用6.1 特许经营费用6.2 初始加盟费用6.3 年度续约费用7.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7.1 合同终止的条件7.2 合同解除的程序7.3 合同终止后的权利和义务处理8. 违约责任8.1 加盟商的违约行为8.2 特许方的违约行为8.3 违约责任的赔偿方式9. 争议解决9.1 争议解决的方式9.2 仲裁地点和机构9.3 法律适用10. 适用法律10.1 合同的签订、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1. 合同的生效、修改与解除11.1 合同的生效条件11.2 合同的修改程序11.3 合同的解除条件12. 其他条款12.1 保密条款12.2 知识产权保护12.3 第三方受益人13. 附件13.1 特许经营权授权书13.2 加盟管理细则手册13.3 费用明细表14. 签署页14.1 特许方签署页14.2 加盟方签署页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 酒店品牌:指特许方拥有或控制的、具有特定品牌标识、经营模式和管理体系的酒店业务。
1.2 特许经营:指特许方将其拥有的酒店品牌、经营模式和管理体系授权给加盟方使用,加盟方按照特许方的要求开展酒店业务并支付相应费用的经营方式。
1.3 加盟管理:指特许方对加盟方的酒店业务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以确保加盟方酒店业务与特许方酒店品牌保持一致。
国际连锁有限公司(国内)特许连锁加盟章程
国际连锁有限公司(国内)特许连锁加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国际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是依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本章程制定是为了规范和明确国内特许连锁加盟业务的经营关系。
第二条甲方经营范围包括特许连锁加盟业务、品牌推广等。
第三条甲方的目标是推广优质的国际品牌,帮助加盟商在国内进行经营,并实现互利共赢的合作。
第四条加盟商(以下简称乙方)是指与甲方签订特许连锁加盟协议并经甲方审核通过,成为甲方旗下特许连锁加盟店的商户。
第五条甲方与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以及诚信、公平、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进行经营活动。
第六条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相关的标准化运营手册、培训支持、市场推广和管理支持等服务。
第七条甲方对乙方的经营进行指导、培训和督导,确保加盟店的经营能够符合甲方的要求。
第八条甲方有权对加盟商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指导、品牌推广、产品供应、质量监督等。
第九条甲方有权对加盟商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或经营不善的问题,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甚至解除合作关系。
第十条乙方具有独立的经营权利和义务,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经营,保证加盟店的正常经营并恪守商业道德。
第十一条乙方加入甲方的特许连锁加盟体系,应缴纳一定的加盟费和年度服务费等。
第十二条乙方在甲方规定的经营区域内享有排他性的特许经营权,不得在禁止的区域内开展经营活动。
第十三条甲方和乙方双方应共同维护和保护甲方的品牌形象,并共同开展市场推广和品牌宣传活动。
第十四条甲方和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第十六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有效期为十年。
有效期届满后,甲乙双方如继续合作,应另行订立新的协议。
国际连锁有限公司(国内)特许加盟章程
国际连锁有限公司(国内)特许加盟章程国际连锁有限公司(国内)特许加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扩大自己品牌业务,增强市场竞争力,推行特许经营制度,注重行业标准化,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根据《公司法》、《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国际连锁有限公司(国内)及其各加盟店之间的合作关系,各加盟店在加盟期间应当恪守章程,领会其节能减排的目标,为公司品牌的发展和合作双方的共同利益尽力。
第三条本章程以中国国内经营范围内的国际连锁有限公司为例,本章程适用于该公司及其加盟店在规定范围内的经营活动。
第二章合作方式第四条国际连锁有限公司采用特许经营的形式,开展品牌连锁事业,无股权投资形式。
第五条与国际连锁有限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的加盟店是国际连锁有限公司的特许经营商,其业务范围仅限于合同受理区域,且应在经营期限内保证销售纪律,传承公司文化,如有违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第六条国际连锁有限公司享有以下权利:1.在授权领域内使用和经营商标和其他项目;2.为加盟店提供全面配套、针对性培训和技术支持,不断提高加盟店的经营管理能力和水平;3.制定运营规范,规范加盟店的经营管理行为,并指导其运营工作;4.对加盟店的物料进行统一配送,确保正品正价、正途正行;5.指导加盟店的选址、装修和运营。
第七条国际连锁有限公司应承担如下义务:1.提供必要的商业许可证和合同进行签订;2.确保合同受理区域内同业竞争的程度、前景和发展趋势是否符合加盟要求,及时对合同受理区域进行调整;3.对加盟商进行对口指导和维护;4.对各加盟店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业务规范的过程中需要遵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有关报告的程序;5.对在合同受理范围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经营损失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加盟商应享有如下权利:1.在授权领域内经营商标和其他项目;2.参加由公司举办的活动与培训;3.针对合同范围内的市场进行拓展,并进行合理的营销。
特许加盟管理条例
特许加盟管理条例优来客时尚餐饮管理XX(以下称“本公司”)与加盟店本着互相协作和信任的原则。
就使用总部开发和完善成型的本公司系统和形象,开发西式快餐事业,以稳定和扩大双方的经营事业,获得利益签订的合同,为保证特许加盟连锁关系能长期稳定、健康、友好的发展下去;特制定本管理条例:为使我公司快餐连锁店事业的成功,总部开发了以为标志的统一的半成品、包装品、餐厅布置、店铺动作形式等统一的特定经营技术系统,通过不断的改善和实践,我公司的标志、招牌,营运训练手册等一系列的营业象征的统一性已被消费者及社会广泛认识,并由此确立了信誉。
加盟店同意总部规定的总公司系统的形象设计和企业理念,愿意按照以下各条规定,经营由我公司商标所表示的快餐餐厅,总部以此为条件同意给予加盟店这种营业资格,为此,双方同意下列条款:第一条:定义本条例中使用的有关文字的定义:“快餐管理XX经营技术资产”: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快餐零售店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立的经营技术系统,是我公司的注册商号,商标运有关的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快餐厅”:指使用总部所有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快餐餐厅。
“商标”:指我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我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
“形象”:加盟店因使用我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独立的当事者1、合同的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或为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快餐厅的经营由快餐厅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由或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运行的行为。
处罚:若加盟店或其本身员工以总部名义进行任何有违背规定的经营或其他行为而引起妨碍总部声誉的事件,一经发现,总部将立即与其终止合同。
第三条:加盟店的资格1、只有具备下列条件者才有资格成为我公司连锁加盟店(1)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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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加盟管理条例优来客时尚餐饮管理XX(以下称“本公司”)与加盟店本着互相协作和信任的原则。
就使用总部开发和完善成型的本公司系统和形象,开发西式快餐事业,以稳定和扩大双方的经营事业,获得利益签订的合同,为保证特许加盟连锁关系能长期稳定、健康、友好的发展下去;特制定本管理条例:为使我公司快餐连锁店事业的成功,总部开发了以为标志的统一的半成品、包装品、餐厅布置、店铺动作形式等统一的特定经营技术系统,通过不断的改善和实践,我公司的标志、招牌,营运训练手册等一系列的营业象征的统一性已被消费者及社会广泛认识,并由此确立了信誉。
加盟店同意总部规定的总公司系统的形象设计和企业理念,愿意按照以下各条规定,经营由我公司商标所表示的快餐餐厅,总部以此为条件同意给予加盟店这种营业资格,为此,双方同意下列条款:第一条:定义本条例中使用的有关文字的定义:“快餐管理XX经营技术资产”: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快餐零售店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立的经营技术系统,是我公司的注册商号,商标运有关的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快餐厅”:指使用总部所有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快餐餐厅。
“商标”:指我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我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
“形象”:加盟店因使用我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独立的当事者1、合同的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或为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快餐厅的经营由快餐厅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由或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运行的行为。
处罚:若加盟店或其本身员工以总部名义进行任何有违背规定的经营或其他行为而引起妨碍总部声誉的事件,一经发现,总部将立即与其终止合同。
第三条:加盟店的资格1、只有具备下列条件者才有资格成为我公司连锁加盟店(1)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者。
(2)受过总部规定的训练并按要求完成训练内容被总部认可的合格者。
(3)经与总部协商被认定可以经营我公司店铺的特定店铺经营者。
2、若加盟店是法人组织,则前面的资格条件中,第一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和法人代表指定的职工。
处罚:1、若违反资格条件(1)总部将立即终止加盟合同。
2、若违反资格条件(2)则必须立即停止营业,并申请到总部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重新营业,否则为保证总部声誉,信誉,我们会立即终止与您的合同。
第四条:特许的给予:在合同执行期间,总部给予加盟店使用本公司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在第七条规定的场所开设,经营餐厅的权力。
第五条:商标的使用承诺1、我公司承诺在合同执行期内,加盟店可在店中使用我公司的商标,以及表示这些的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店铺以外使用总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标。
3、加盟店要使用总部商号的一部分做为加盟店商号的一部分,而使用总部商标,须事先征得总部的书面承诺。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公司商标。
5、事先未征得总部书面承诺,加盟店不得在登记商号中出现“公司”的字样。
处罚:1、若违反1、2、3、4、5条,加盟店必须在总公司限定期限内无条件降低并更改。
否则公司将终止与您的合同。
2、若违反4条在我公司书面通知该加盟店一周内,必须无条件消除,否则,我公司将保留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此事件的权力第六条:使用X围和使用方法1、加盟店只能按总部承诺的X围和方法使用本公司的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同时必须以本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
2、加盟店使用我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1)降低本公司形象,损害本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2)除为本公司店铺经营而向加盟店职工传授本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总部有特别指标外,向第三者泄露,传递本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加盟店为第三者模仿我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处罚:违反1、则在总公司下发整攻通知后一月内无条件改正,若总公司连续三次下发整改方案的无所动,则须终止合同。
违反2、(1)视情节轻重,给予整改方案,并在限期内改方案,但若在媒体上爆光,并影响其他连锁店及公司信誉者,须立即终止合同。
违反3、(2)(3)在总公司下发通知后,立即停止此侵权行为,并立即终止合同,否则,本公司保留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的权力。
第七条:训址选择1、加盟店铺设在。
2、总部不得在加盟店半径500米(直径1公里)X围内自己或让第三者经营其他,快餐餐厅。
3、总部依据地理条件和区域结构状况认为在现有加盟店的所在地加设快餐厅,不会发生相互竞争关系,或因人口增加,交通状况变化等原因,总部认为有必要再增设店铺,总部可以自己或第三者在同一区域内经营加盟店。
4、第二款对位于商业繁华区的加盟店的不适用。
第八条:店址的变更1、因地理环境变化和其他原因,加盟店希望变更在第七条第1款规定区域内的店铺时。
可以向总部提出变更申请。
2、总部认为要求更好理由可以成立,应即刻作出答复,并须对选择新店址进行调查等的必要的帮助。
3、加盟店应支付总部进行上述调查等的费用。
我处罚:若在未通知总部的情况下更改店址,将视为严重违纪一次,并需按公司要求出具更改店址声明,二次严重将视为自动中止合同。
第九条:追加开店1、加盟店除第七条第1款的店铺外,还要新建本公司店(以下称追加建店)时,除以第七条第一款的店铺为对象的本合同外,还必须与总部另签以该追加建店事项为对象的本公司特许连锁合同。
2、如总部认为该追加建店要求符合经济,人才条件,而且也符合本公司连锁总体利益,总部就必须同意,但是总部不承认10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加盟店在签订了以该追加店为对象的本公司特许连锁合同后,应即该向总部支付加盟金5万元,及总部力追加建店而进行调查的费用,并按月交纳3%的服务费。
处罚:若违反,则应在总部发出局面通知一个月内立即到总部提出局面申请并协助总部展开调查,一旦总部认可,应立即补签合同并交款,且补交服务费,总部如认为条件不具备,则应立即停业关X,否则总部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问题。
第十条:我公司商标及经营业技术资产1、加盟店承认我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只属于总部所有的具有特定价值的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保护。
2、加盟店承认我公司商标为公司连锁统一的营业象征,必总部所有。
3、总部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式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进行不断地研究完善和积累。
第十一条:经营指导及帮助1、为使加盟店能持续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必须向加盟店传授必需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在开业前必须派遣店主和两名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职工参加总部规定的训练课程,获得经营本公司店铺必须的知识和技术,获得结业证书后方能开业。
3、开业后,如总部有研修批示加盟店也须按批示要求派遗店主和两名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职工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培训课程,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加盟店应向总部支付本项培训课程所需的一切费用。
4、加盟店开业前期,应客户需要,总部为保证加盟店营运迅速进入轨道并检查开业前一切工作是否就绪,可向加盟店派遣特许加盟部职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特许加盟店应向总部支付本项工作所需一切费用。
5、加盟店必须参加一季度一次的定期总会及临时召集的经营者会议,总部应提前一周通知开会日期。
6、除召开经营者会议外,总部每月排定特许加盟部人员巡店检查店内基本营运工作标准,并进行必要的经营指导,加盟者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经加盟者或店长同意,允许总部派遣的特许加盟部人员进入店堂内检查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情况。
7、加盟店在接受总部指导期间,允许总部特许加盟人员检查与加盟店的商品库存,店铺经营,现金存款,原始票据等有关的各种资料。
8、根据总部的教育计划,随时培训,教育加盟店雇佣的店长和职工。
处罚:若加盟店违反2、3、4、5、6、7、8、条,应在总部发出书面通知一周内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如派人员参加总部安排的下一期培训及请示总部安排下一次特许加盟部培训并负担全部费用,如对总部的通知未做出任何答复,除记大过一次外,还会在季度营运会上受到点名处罚,两次大过将被终止合同。
第十二条:店铺地理位置调查总部要为加盟店选择店址进行地理位置状况,交通状况,人口密度,所在区域发展前景等建店可行性专门调查,加盟店主应负担全部费用并提供相应资料。
第十三条:店铺开发的相关事项为维护本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的店铺结构,内外装修装饰要符合总部规定的标准。
1、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铺的设计,内外装饰设计由总部统一规划设计。
2、为维护我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铺的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的规格符合总部的规定。
3、为了通过集中采购以降低成本,获得利益,加盟店同意从总部指定外购买营运必须的设备、装置、器具、用品、招牌等物品。
4、对加盟店的店铺改造,购置设备等申请,总部要做认真研究,并与加盟店协商,协调,决定样式,品位、品质,帮助实施。
5、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半成品,封口纸,外卖袋,调味品及其它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总部指定的产品,同意从总部指定处购买。
6、确认本系列条例所列各项的购买资金全部由加盟店负担。
处罚:若违反此款1、2、5总部的书面通知到店两周内,餐厅应递交总部改进计划,方案,并在总部认可及协调下,于三月内做出改进。
若违反此款3、4、6在总部的书面通知到店两周内,递交总部改进方案。
于一月内做出调换。
否则,将记大过一次,两次终止合同。
第十三条:促销总部要计划和实施以维护本公司连锁店整体利益为目的的宣传、广告等促销活动。
1、加盟店要单独或与其他加盟店共同进行宣传,广告展示等促销活动,必须事先向总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活动的内容和进行的方法,征得总部同意后方能实行。
处罚:违反1、在总公司发出书面通知一个月须汇至公司相应款项并交纳10%违约金及催款产生费用。
违反2、在总公司发出局面通知一个月内,向总部提交宣传方案,在总部同意后方能再度实施,否则将视为自动终止合同。
(参看第十八条)第十四条:协助销售总部对加盟店开业及销售进行以下帮助推荐进货渠道(1)推荐进货品种,对设定标准产品价格提出数据。
(2)提供总部和进货单负收集的有关销售情报提供有关促销的各种资料。
1、如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与本地区实际不符,加盟店要向总部告之情况,总部应根据公司形象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处地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和加盟店提出与其实际相符的价格建议。
2、加盟店要从非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采购时,应事先书面向总部说明理由,重复总部书面同意。
处罚:违反1、3条例应在总部发出局面通知,一个月内,向总部发出申请并在总部综合考查,验证后重新实施,考查所需费用用由加盟店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