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概况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6.09•【字号】南府办[2013]93号•【施行日期】2013.06.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方案的通知(南府办〔2013〕9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6月9日南宁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方案一、引导基金设立依据为深入贯彻落实《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金融业的实施意见》(南府发〔2012〕7号)精神,扶持我市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引导更多社会资金进入我市创业投资领域,推动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跨越发展,促进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令2005年第39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6号),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金融办等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124号),结合我市实际与发展需要,研究制定本方案。
二、引导基金的名称、资金来源和规模引导基金名称:南宁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引导基金的资金来源:支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的财政性专项资金;引导基金的投资收益与担保收益;闲置资金存放银行或购买国债所得的利息收益;个人、企业或社会机构无偿捐赠的资金等。
引导基金的规模:引导基金总规模为5亿元人民币,首期规模为1亿元人民币。
从2013年起,市财政根据引导基金运作及项目实施情况安排资金分期注入引导基金,力争五年内财政注入引导基金规模达到5亿元人民币。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资委下属国有企业
广西大锰锰业有限公司
南宁
李维健
1.20
李维健
程智伟
电解金属锰的生产、销售
2013年资产规模53亿元,营业收入22亿元
无
25
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南宁
朱坚和
5.00
朱坚和
李定伦
公路、桥隧、港口码头的投资经营
总资产115亿元,净资产45亿元
参股湖南威海投资有限公司
26
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
南宁
3
601003.SH
柳钢股份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柳州
施沛润
阎骏
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
广西国资委
烧结、炼铁、炼钢及其副产品销售,钢材轧制、加工及其副产品销售;炼焦及其副产品销售
250.67
57.34
368.49
2.17
4
000528.SZ
柳工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柳州
曾光安
俞传芬
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
19
广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南宁
谢胜修
30.00
谢胜修
林春(副总)
房地产开发经营
-
无
20
广西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南宁
农晓文
11.00
-
-
旅游项目开发、旅游基础设施投资
备注:公司原董事长农晓文2014年7月22日被立案侦查;公司网站无法访问
无
21
中国广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南宁
宋振雄
0.77
宋振雄
-
工程承包、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国政府对外援助项目承包、劳务合作等
2013年资产总额36亿元,净资产191亿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开选聘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和PPP决策咨询专家的补充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开选聘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和PPP决策咨询专家的补充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公布日期】2016.03.24•【字号】桂财办〔2016〕26号•【施行日期】2016.03.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开选聘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和PPP决策咨询专家的补充通知桂财办〔2016〕26号各市、县财政局,区直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社会团体、科研机构、院校、社会中介机构:前期我厅向社会公开选聘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和PPP决策咨询专家,各单位和专家给予了大力支持,尽管报名截止时间已过,但报名仍然非常踊跃,为做好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和PPP决策咨询专家选聘工作,不断扩大更新咨询专家库,经研究,咨询专家库实行不限期报名、分批选聘的方法,现将首批公开选聘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和PPP决策咨询专家报名时间延长至2016年4月15日,申请参加以后批次的同志仍可以继续报名。
具体申报要求不变,详见附件1《公开选聘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和PPP决策咨询专家方案》。
具体报名事宜咨询请联系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联系人:罗俏娜、刘青林、李文婕,电话:************,************、************,电子邮箱:****************。
附件:1.公开选聘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和PPP决策咨询专家方案2.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和PPP决策咨询专家申报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2016年3月24日附件1公开选聘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和PPP决策咨询专家方案为提高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决策工作的科学性,提升政府投资专业水平,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意见》(桂政发〔2015〕5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增加公共产品供给的指导意见》(桂政办发〔2015〕65号)有关规定,经研究,财政厅决定开展首批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和PPP决策咨询专家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聘范围此次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和PPP决策咨询专家(以下简称专家)面向社会公开选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直接股权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直接股权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3.24•【字号】桂政办发〔2017〕45号•【施行日期】2017.03.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直接股权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4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直接股权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3月24日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直接股权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直接股权投资(以下简称直接股权投资)运作管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意见(修订)》(桂政发〔2017〕18号)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直接股权投资,是指广西投资引导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注资)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新兴产业发展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新兴产业办)管理的具备相应资质和从事股权投资的自治区国有公司(以下简称直接股权投资公司)履行直接股权投资出资人职责,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国有资本直接对自治区非公开发行上市的创新驱动发展产业化重点企业及新兴产业重大企业股权进行投资的行为。
主要目的是支持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兴先导产业、传统优势产业二次创业及生产性服务业重大投资项目建设。
第三条直接股权投资以企业为主体,遵循“政府发起,合法合规,市场运作,平等自愿,稳健安全”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自治区新兴产业办负责牵头拟定新兴产业发展及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重大政策,编制重大规划,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负责组织开展直接股权投资项目申报和评估,提出直接股权投资项目计划报自治区决策咨询委员会审议后,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定,下达直接股权投资项目计划,并对直接股权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子基金操作指引(修订)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子基金操作指引(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3.22•【字号】桂政办发〔2017〕50号•【施行日期】2017.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子基金操作指引(修订)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5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子基金操作指引(修订)》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3月29日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产业类子基金操作指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34号)同时废止。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3月22日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子基金操作指引(修订)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意见(修订)》(桂政发〔2017〕18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210号)和《财政部关于财政资金注资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财建〔2015〕1062号)等规定和要求,为方便广大投资者与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设立各类产业、创投基金(以下简称子基金),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操作指引。
一、子基金的设立子基金是引导基金与金融机构、国有企业及社会资本(指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境内外企业法人,但不包括各级政府所属国有独资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等共同出资设立,以专业基金管理机构为平台,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生态环保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发展和港口、园区等交通、工业基础设施建设及“一带一路”等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股权投资基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子基
会 资 本均 可 作 为 设 立 子基 金 的 发 起 人
设立的
场需 求 及 引 导 基 金规 模 向 自 治 区 新 兴 产 业 办
子 基金 具体 运 营 工 作 由 引 导 基金 公 司 通 过 成 立
或 委 托数 家专 业 基 金 管 理 机 构 基 金 运 营公 司
1
.
科 技创 新 办 及 各 行业 主 管 部 门
营 公 司 接 受 委托 向
治 区 各行 业 主 管 部 门
,
各
2
)
发布 投 资 意 向
自
。
引 导基 金 运 营 公 司 在
、
市
、
县
(
市
、
区
)
人 民政 府
及 金融 机构
、
国 专设 网 站 或
。
治 区人民 政府网 站
、
各行 业 主 管
、
有 企 业 和 社会 公 开征 集潜 在 子 基 金设 立 意 向 部 门 官 方 网 站 向 金 融 机构
。
(
3 )
尽职 调 查
。
引 导 基金 运 营 公 司 对 其他
、 、
2
.
引 导 基金 公 司 参 与 发 起
、
。
金 融机 构 有 参与 出 资 子基 金 意 愿 的 金 融 机 构 国 有 企 业
)
,
各市
、
县
(
市
、
(
以 下 简称 引 导
区 人 民 政 府 和 社会公 开 征 集 子 基 金 设 立 意 向
,
。
)
负 责 引 导 基 金 运 营 公 司 根 据 征 集 意 向 和 建 议
《政府引导基金》课件
政府引导基金的案例分析
成功案例分析
1. 案例一:某省级产业引导基金在新能源领域 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带动了当地经济发展。
2. 案例二:区域引导基金成功引进了多家跨国 公司,助力该地区成为全球科技创新中心。
失败案例分析
1. 案例一:主动式政府引导基金过于依赖政府 决策,导致投资方向与市场需求脱离。
2. 案例二:被动式政府引导基金对风险评估不 准确,损失了大量资金并未取得预期效果。
政府引导基金的分类
主动式政府引导基金
由政府主动设立和管理的基金,主要用于支持 和推动战略性产业的发展。
产业引导基金
针对特定产业或技术领域设立的基金,用于支 持相关企业的创新研发和市场拓展。
被动式政府引导基金
由政府间接参与或通过设立子基金的方式进行 投资,以鼓励和引导私人资本进入特定领域。
区域引导基金
专注于某一地区经济发展的基金,旨在吸引投 资、促进区域产业的结构调整和升级。
政府引导基金的运营模式
1
资金来源
政府引导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于政府的财政预算、国金按照一定的投资策略和目标,选择具有潜力和增长空间的企业和项目进行投 资。
3
退出机制
政府引导基金通常通过股权转让、IPO或收益分成的方式退出投资,并将回收的 资金继续用于引导其他项目。
政府引导基金的未来发展
• 政府引导基金的未来趋势包括更加专业化、市场化和国际化。 • 政府引导基金的未来发展方向是加强监管、优化投资政策和提高投资
效益。
总结
政府引导基金在促进经济增长、支持创新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未来,随着经济的变革和发展,政府 引导基金将承担更多的责任,并有更广阔的发展前景。
《政府引导基金》PPT课 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意见(修订)
0
号
)、
《
财 政 部 关 于 财 政资 金注 资 政府 投 资 大 作 用 和 乘 数效 应
(
满 足 我 区 加 快 经 济 社会 发
一
基 金 支 持 产业 发 展 的 指 导 意 见 》
1
财建
〔
2 01 5
〕
展 的 资 金需 要
。
各 级 各部 门 要 统
,
思 想 认识
,
,
06 2
,
结 合 我 区二
(
、
准 确 把握 设 立 引 导基 金 的 总 体 方 向
)
实际
现就设 立 广 西 政 府 投 资 引 导 基 金
)
:
以 下
一
(
指 导 思想
。
简 称 引 导基 金
一
提 出 如 下 修 订 意 见 全 面 贯 彻 落 实 党 的 十 八 大 和 十 八届 三 中
。
,
设 区 市人 民 政 府投 资 主 管 部 门 核 准 由 国 务 院 投 资 主 管 部 门 核准
目
:
新 建 高等 教 育 学 校 综 前 款 规定 之外 的 中 央 管 理企 业 投 资 项
( )
目
和
合性 大学
、
学院
、
高职
;
项
目 由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自 治 区 内 企 业 投 资
积极 的 决定
》
(
《
国 务 院关 于 深化 预 算 管 理 制 度 改 革
〔
进财 政资 金 分 配 方 式
,
减 少行 政性 分 配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扩大有效投资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扩大有效投资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3.24•【字号】桂政办发〔2021〕22号•【施行日期】2021.03.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扩大有效投资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广西扩大有效投资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年)》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3月24日广西扩大有效投资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年)积极扩大有效投资是我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经济增长、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的主要抓手,突出抓好项目建设、促进投资快速增长和投资结构优化是全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
为进一步发挥投资对促进经济增长、优化产业结构的关键性作用,有力支撑“十四五”时期我区经济奋力赶超、加速崛起,实现既定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资源要素,用好一切可以利用的政策举措,释放一切可以挖掘的潜力潜能,集中力量,攻坚突破,拓展投资空间,优化投资结构,加速补齐各领域短板,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现代化公共服务体系和创新体系。
创新投资工作推进机制,调动各方积极性,在确保“十四五”时期全区投资实现翻番的基础上(年均增长15%以上),突出抓好“十四五”时期前3年促投资工作,力争2021—2023年全区投资年均增速达到26%,提前实现“十四五”时期全区投资翻番目标。
二、主要任务(一)积极扩大重点领域有效投资。
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协调调度机制,滚动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优先保障各项建设要素,加快重大项目开竣工,发挥重点领域投资对全区投资增长的重要支撑带动作用,确保完成投资目标任务。
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子基金操作指引XX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子基金操作指引【模板】
XX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子基金操作指引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210号)、《财政部关于财政资金注资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财建〔2015〕106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子基金操作指引(修订)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50号)、《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设立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17〕42号)等规定和要求,为方便广大投资者与XX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母基金)设立各类产业、创投基金(以下简称子基金),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操作指引。
一、子基金的设立子基金是母基金与金融机构、国有企业及社会资本(指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境内外企业法人,但不包括各级政府所属国有独资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等共同出资设立,以专业基金管理机构为平台,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支持我市创业创新、中小微企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产业发展重点领域。
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生态环保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发展的股权投资基金。
优先发展和设立机械制造、健康食品、新材料、服装皮革、再生资源环保、林产化工、新型建材、陶瓷、医药制造、新一代电子信息十大产业的子基金。
子基金设立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法律法规及股权投资基金行业管理规定。
(一)子基金发起人。
XX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母基金公司)与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社会资本均可作为设立子基金的发起人。
设立的子基金具体运营工作由母基金公司通过成立或委托数家专业基金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母基金运营公司)负责。
1.母基金公司主导发起。
母基金运营公司接受委托向我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金融机构、国有企业和社会公开征集潜在子基金设立意向。
我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国有企业也可根据市产业规划或当地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发起设立子基金建议,由市工信委、科技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综合提出研究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产业
并报 自 治区人
三
、
工 作机 构 民 政 府办 公 厅 备 案
自
。
联 合工 作组 办公 室设 在
委
,
治 区 发 展 改 革 联 合工 作组 不 作 为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议 事协
。
负 责 联合 工 作 组
、
日
常 工作
,
办 公 室主 任 由 调机 构
1
,
任 务 完 成后
、
国 有企业
。
社 专设 网 站 或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门 户 网 站
、
各行 业 社 会投
会 资 本 均 可 作 为 设 立子基 金 发 起人
引 导 基 金 主 管 部 门 网 站 向 金融 机 构
国 有企 业
、
公 司 将 征 集 子 基 金设 立 意 向 等 具体 运 营 工 作 委 托 广西 投 资引 导 基 金运 营 有 限 责任 公 司 以 下
。
广 西壮族
20
自
1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办 公厅
6
年
3
月
29
日
广 西 政府 投 资 引 导 基 金 产 业 类 子基 金 操 作 指 引
根据
《
财政 部 关于 印 发 政 府投 资 基 金 暂 行
(
一
、
子 基金设 立
(
管理办 法 的 通 知 》
《
财预
〔
20
《
向
)
自
治区
资基金
子 基 金 设 立 必 须符 合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各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政府引导基金简介演示
详细描述
政府引导基金在投资领域的选择上呈现出多 元化的趋势。除了传统的科技创新和新兴产 业领域外,政府引导基金也开始关注医疗健 康、环保、新能源等社会问题,并通过投资 支持相关企业和项目,推动社会发展和进步 。
国际化程度将不断提高
总结词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深化 ,政府引导基金的国际化程度将不断提高, 将会有更多的海外投资项目和国际合作。
运作方式
政府通过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与社会资本合作,共同发起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以增加对初创期和成长期企业 的投资。
产业投资引导基金
基金作用
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的主要作用是引导社会资本流向特定产业领域,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
运作方式
政府通过设立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与社会资本合作,共同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以支持特定产业的 发展。
运作方式
政府通过设立房地产投资引导基金,与社会 资本合作,共同发起设立房地产投资基金, 以支持房地产的开发和经营。
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引导基金
基金作用
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引导基金的主要作用是 引导社会资本流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科 技创新和发展。
运作方式
政府通过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引导基金 ,与社会资本合作,共同发起设立科技型中 小企业投资基金,以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
详细描述
政府引导基金在投资地域的选择上也开始向 海外拓展。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对外 开放的深化,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开始走向 国际市场,政府引导基金也将积极寻求与海 外投资机构的合作机会,共同推动中国企业
的国际化进程。
面临的挑战与对策建议
要点一
总结词
政府引导基金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一些挑战,如政策变化 、投资风险等,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建议来应对。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的实施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5.11•【字号】桂政发〔2018〕25号•【施行日期】2018.05.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8〕2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和动力,加快创新型广西建设,现就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主体作用,激励企业提高研发投入比例(一)引进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
结合招商引资项目,重点引进一批跨国公司、行业领军企业和有发展潜力的创新型企业,培育有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
对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招商引资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6〕2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7〕60号)等文件规定的政策扶持条件的公司或企业,鼓励其积极申报争取相关政策扶持。
(二)壮大高新技术企业群。
支持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后备库,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其中,对首次通过认定的企业每家奖补10万元,对重新获得认定的企业每家奖补5万元。
支持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成效显著的市、县(市、区),自治区在分配相关科技专项资金和科技计划厅市会商项目立项时予以倾斜支持。
(三)培育发展“瞪羚企业”。
每年重点遴选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的“瞪羚企业”,通过科技计划支持其开展创新活动;对经核定具有一定规模的“瞪羚企业”,连续3年按每年企业自筹资金投入研发经费总额的20%予以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四)引导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提高研发经费比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意见-桂政发[2009]3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意见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意见(桂政发〔2009〕3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小企业是我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融资难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
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26号)文件精神,切实缓解我区中小企业融资难,加大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力度,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落实国家支持中小企业的信贷政策(一)发挥信贷投入主渠道作用。
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类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积极争取政策支持,保持全区对中小企业信贷投入合理增长。
要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中小企业,在信贷投放上给予重点扶持。
地方性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成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争取总行的政策支持,设立灵活有序、职责明确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中小企业的发展特点,建立中小企业风险定价、成本利润核算、信贷审批、激励约束、风险分类管理机制,在考核信贷投放整体质量及综合回报的基础上,设立合理的风险容忍度。
(二)实行中小企业贷款专项考核。
建立小企业贷款专项考核机制,确保年末全区小企业贷款增幅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幅。
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小企业贷款增速应不低于本行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新增小企业贷款同比要实现多增;城市商业银行应将中小企业作为主要服务对象,新增贷款重点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力争实现全年70%以上新增贷款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农村信用社要加大对涉农中小企业扶持力度,农村中小企业贷款增速应高于除农户贷款以外的其他贷款增速;政策性银行应结合自身改革和业务转型要求,逐步增加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
广西投资引导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模板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广西投资引导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广西投资引导基金有限责任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广西投资引导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空资质空产品服务或配合发起设立基金;参与或增资基金;直接股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信息最多显示100条记录,如需更多信息请到企业大数据平台查询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 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投资运营机制研究
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投资运营机制研究摘要:本课题研究的方法:分析我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运营机制存在的问题;分析区外产业引导基金投资运营机制情况;探索设立1+N的新运营机制;新运营机制下加快引导基金发展的建议。
一、探索设立1+N的运营机制1.设立“1+N”运营机制(一)概念描述设立“1+N”的运营机制是指:引导基金公司作为政府统一投资基金的国有资本公司,主管部门不再出资设立政府投资基金公司或财务管理公司等类似机构,委托多家代理专业化运营代理服务机构,代理运营服务、子基金管理人、投研分析、咨询培训等,实行同一套管理费用标准,执行同一套绩效考核标准,按同一套竞争标准,实现运营代理服务机构的良性竞争机制。
(二)成为运营代理服务机构的条件1.组织建设和发展能力。
主要考察运营代理服务机构组织架构和人力资源配备,包括组织形式、资本及份额、成立时间、员工人数、核心管理团队、内部控制及制度、注册及备案情况、获奖业绩、经营状况等指标。
2.受托运营引导基金能力。
主要考察运营代理服务机构受托运营引导基金综合实力,包括运营代理服务机构在广西分支机构的决策与风险控制机制、沟通协调能力、产业政策分析能力、人力资源配置情况、运营能力等指标。
3.子基金管理人能力。
主要考察运营代理服务机构作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执行引导基金参与投资的子基金事务合伙人综合能力,包括募资能力、投资运作能力、风险控制能力、退出能力等指标。
4.投研分析及培训服务能力。
主要考察运营代理服务机构为政府产业发展战略制定、实施提供研究分析报告和意见,包括运营代理服务机构对广西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组织调查研究、评估分析、提出建议、出具报告,开展培训辅导活动等指标。
(三)多家运营代理服务机构的运行机制1.尽职开展代理服务工作。
代理运营投资子基金服务过程中应坚持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原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严格按照代理运营规则开展代理运营工作。
参与新设立或参与投资已设立子基金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有企业投资规定,开展必要的尽职调查、资产评估、谈判协商、风控审核、法律意见、内部决策委员会审议、草拟修改子基金投资方案(草案)和投资合同或协议等工作。
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助推广西自主创新发展
作者: 谢沛善
作者机构: 广西财经学院经济系
出版物刊名: 广西经济
页码: 20-22页
年卷期: 2010年 第2期
主题词: 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自主创新能力 广西 创业风险投资基金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科技型中小企业 高新技术产业化 金融投资机构
摘要: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亦称母基金,是指由政府出资,并吸引有关地方政府、金融投资机构和社会(海外)资本,不以盈利为目的,以股权或债权等方式投资于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或新设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子基金),以支持创业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
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引导创业投资行为,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业和技术创新。
国内外的实践证明,创业风险投资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速高新技术产业化、培育新兴产业和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强力助推器。
加快推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是实现广西自主创新跨越式发展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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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概况
2015年1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财政厅出资成立了广西投资引导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注册国有资本30亿元。
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放大资本、分类管理、滚动发展”的基本原则和决策与管理、运营分离的管理要求,建立“1+N”母子基金投资运营模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和乘数效应,撬动金融机构、国有企业及社会资本设立各类创投基金、产业基金,投资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生态环保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发展和港口、园区等交通、工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一带一路”等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优先投资电子信息、先进制造、生物医药以及大健康等产业。
到2020年,广西财政投资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规模达到100亿元以上,募集社会资本规模500亿元以上。
广西投资引导基金有限责任公司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法律法规,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意见(修订)》(桂政发〔2017〕18 号)为指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子基金操作指引(修订)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50 号)的基本要求和程序投资运营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
广西投资引导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广西政府投资引
导基金管理办公室日常事务;参与起草广西投资引导基金各项管理制度;起草年度基金预决算草案、工作报告及计划,落实决策咨询委员会决定的有关事项。
广西投资引导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履行国有出资人职责,建立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筹措落实国有资本金,募集各类投资资本;成立或委托专业基金管理机构投资运营引导基金,参与设立或投资各类创投基金、产业基金,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广西投资引导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参与投资各类创投基金、产业基金(简称子基金)。
子基金募集规模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广西投资引导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单支子基金规模不超过30%,且不超过广西投资引导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不作子基金第一大出资人或普通合伙人,不控股子基金,不直接参与、干预子基金运营管理。
对多级财政性资金(包括中央资金)参与设立的子基金,财政性资金共同出资不得超过子基金资本总规模的50%。
不参与投资资金规模大、投资回收期长及毫无经济效益的纯公益性等项目。
不得投资股票、期货、信托产品、非保本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不得从事抵押、担保、房地产等业务;不得用于赞助、捐赠等支出;不得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不得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不得投向高污染等国家和自治区限制行业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业务。
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