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惩罚
酒吧惩罚管理制度
酒吧惩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酒吧员工的行为,维护酒吧的形象和秩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惩罚的种类酒吧惩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级、罚款、停职、辞退等。
第三章惩罚的适用范围酒吧惩罚适用范围为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的言行。
第四章惩罚的程序1. 确认违规行为:当酒吧管理人员或者顾客发现员工有违规行为时,应当及时向酒吧经理汇报,经过确认后,可以启动惩罚程序。
2. 聆讯程序:酒吧经理应当及时传唤违规员工面谈,听取其解释,并记录相关情况和证据。
3. 惩罚决定:酒吧经理根据聆讯结果,可根据被违规员工的表现和严重程度,决定采取何种惩罚措施。
第五章惩罚执行1. 口头警告:对初犯轻微违规行为,可给予口头警告,要求员工认识错误并保证不再犯。
2. 书面警告:对于重复违规或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可给予书面警告,要求员工认识错误并保证不再犯。
3. 降级:对于重大违规行为,可决定对员工进行降级处理,直至辞退。
4. 罚款:对于经济方面的违规行为,可给予罚款处罚,具体数额由酒吧经理决定。
5. 停职:对于情节严重的违规行为,可给予停职处罚,时间由酒吧经理决定。
6. 辞退:对于严重违规行为或者多次违规的员工,可决定辞退处理,终止其与酒吧的雇佣关系。
第六章惩罚决定的申诉被惩罚员工有权向酒吧经理提出书面申诉,经酒吧经理审核,如申诉成立,可撤销或者减轻原惩罚。
第七章惩罚程序的保密酒吧惩罚程序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应当妥善保密,不得随意泄露。
第八章相关责任酒吧经理负责制定惩罚管理制度,并对酒吧员工进行相关宣传和培训。
酒吧负责人对酒吧惩罚程序的执行结果承担最终责任。
第九章结束语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违反,酒吧负责人有权纠正并追究责任。
以上就是对酒吧惩罚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希望能够为酒吧员工的行为管理提供指导。
希望广大员工能够自觉遵守,并以良好的状态工作。
教培机构管理惩罚制度范本
教培机构管理惩罚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教育教学行为,保障教师、学生合法权益,维护教培机构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教育培训机构。
第三条教培机构管理惩罚制度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管理原则。
第二章惩罚种类第四条教培机构对学生实施的惩罚措施分为:(一)口头警告;(二)书面警告;(三)严重警告;(四)停课;(五)留校察看;(六)开除。
第五条教培机构对教师实施的惩罚措施分为:(一)口头警告;(二)书面警告;(三)严重警告;(四)降低工资待遇;(五)停职;(六)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惩罚条件第六条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惩罚:(一)违反教学秩序,影响教育教学活动的;(二)故意损坏公共财物或者他人财物的;(三)欺凌、辱骂、殴打同学或者教师的;(四)旷课、迟到、早退达到规定次数的;(五)考试作弊或者剽窃、抄袭他人作品的;(六)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第七条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惩罚:(一)违反教育教学规定,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的;(二)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的;(三)侮辱、虐待、殴打学生的;(四)违反职业道德,造成恶劣影响的;(五)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第四章惩罚程序第八条对学生实施惩罚,应当由所在班级教师提出,经班主任同意,报请学校负责人批准,并告知学生家长。
第九条对教师实施惩罚,应当由教培机构负责人提出,经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教师本人。
第五章惩罚执行第十条惩罚决定作出后,应当及时执行。
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严重警告的惩罚期限分别为1个月、2个月、3个月。
停课、留校察看、开除的执行期限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受惩罚的学生或者教师在惩罚期限内确有悔改表现,可以提前解除惩罚。
第十二条受惩罚的学生或者教师对惩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惩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教培机构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员工违纪处罚规定
员工违纪惩罚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企业正常旳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保证企业企业经营活动旳顺利进行,公平地维护员工和企业旳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协议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业关怀爱惜员工,为员工提供良好旳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员工遵守国家旳各项法律法规、社会公德,遵守企业旳各项规章制度,克尽职责,完毕工作任务,自觉维护企业声誉。
第三条本规定合用于所有与企业签订劳动协议旳员工。
第二章惩罚类型第四条对员工旳违纪行为,企业可以予以惩罚。
对违纪员工,可以采用如下惩罚措施:1、扣发业绩工资;2、解除劳动协议;3、赔偿经济损失;4、除名;5、行政处分。
对于员工旳同一件过错行为,企业有权采用一种或多种惩罚方式。
第五条扣发业绩工资,是指按照有关原则扣发实际惩罚月旳业绩工资。
第六条赔偿经济损失,是指赔偿企业遭受旳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第七条解除劳动协议,是指按照劳动法、劳动协议法等规定,企业依法实行解除劳动协议。
本规定中列明旳予以员工解除劳动协议旳惩罚均属员工过错导致,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企业将不支付经济赔偿金。
第八条除名,是对员工自行脱离工作岗位,或无合法理由常常旷工到达一定期限,企业采用旳一种行政处理措施。
第九条予以行政处分,是指对员工旳违纪行为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罢职、留用察看、开除等行政处分。
第三章违纪类型第十条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是指不按规定执行企业规定、条例、制度等旳行为。
如下行为属于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旳行为:1、旷工(包括上班时间擅离工作岗位;不按企业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无端缺勤或请假未获得同意私自休假;请假期限已满,不继续请假或请假未被同意私自休假等状况)一种月内到达二天或年内合计到达四天。
2、虚报考勤、伪造病假单、代刷卡等考勤弄虚作假旳行为。
3、违反企业考勤制度(包括迟到、早退等)、违反《员工手册》中行为规范规定或企业其他规章制度一种月内合计发生三次或年内合计发生六次。
办公室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办公室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办公室及附属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区域、会议室、休息室、食堂等。
第三条办公室安全生产应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奖惩分明。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公司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六条各岗位员工应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第七条各部门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技能。
第三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八条公司定期对办公室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二)用电线路是否安全可靠;(三)设备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四)安全通道是否畅通;(五)是否存在其他安全隐患。
第九条各部门应定期对本部门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章奖励第十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以下奖励:(一)对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的员工,给予表扬和奖励;(二)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三)对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无违章行为的员工,给予表扬和奖励;(四)对在安全生产培训中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奖励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一)颁发荣誉证书;(二)给予物质奖励;(三)晋升职务或岗位;(四)优先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学习。
第五章惩罚第十二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安全事故或隐患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以下处罚:(一)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情节轻微的,给予警告或罚款;(二)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安全事故或隐患的,给予记过、降级或撤职等处分;(三)对因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日常惩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维护公司秩序,保障公司正常运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及实习生。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通过明确的惩罚措施,促使员工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公司利益。
第二章惩罚原则第四条惩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合理、适当的处罚。
第五条惩罚应当与员工的过错程度及造成的后果相适应,避免过度惩罚。
第六条惩罚应当注重教育和引导,帮助员工改正错误,提高员工素质。
第三章惩罚种类第七条公司日常惩罚分为以下几种:1. 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进行口头或书面警告,提醒员工注意。
2. 记过:对情节较重或多次违规的行为,给予书面记过,记录在员工档案中。
3. 警告加罚款:对严重违规行为,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并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4. 离职: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屡教不改的员工,给予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惩罚程序第八条发现员工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
第九条调查核实后,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程度,提出处罚意见。
第十条对拟处罚的员工,由相关部门进行公示,给予员工申辩机会。
第十一条公示期满后,经公司领导批准,正式执行处罚决定。
第五章惩罚执行第十二条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处罚决定,确保处罚措施落实到位。
第十三条对受处罚的员工,相关部门应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帮助其认识错误,改正缺点。
第十四条对受处罚的员工,公司应定期跟踪,确保其改正错误,提高工作表现。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公司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水泥厂生产安全惩罚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泥厂生产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泥厂所有员工,包括生产、管理、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水泥厂生产安全惩罚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依法行政,公平公正;3. 严肃认真,奖惩分明;4. 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二章惩罚范围第四条以下行为属于本制度规定的惩罚范围:1. 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2. 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事故的行为;3. 在生产过程中,因疏忽大意或玩忽职守,导致事故发生的行为;4. 隐瞒、谎报、拖延或者不按规定报告事故的行为;5. 故意破坏、损坏、擅自移动或者拆除安全设施、设备的行为;6. 其他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
第三章惩罚种类第五条惩罚种类包括:1. 警告;2. 记过;3. 留用察看;4. 解除劳动合同;5. 法律责任追究。
第六条惩罚种类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确定。
第四章惩罚程序第七条发现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报告上级领导。
第八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应进行调查核实,查明事实。
第九条调查核实后,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惩罚建议。
第十条惩罚建议经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门执行。
第十一条惩罚决定书应载明以下内容:1. 违规行为的名称、事实和证据;2. 惩罚的种类和依据;3. 实施惩罚的时间;4. 对惩罚决定不服的申诉途径。
第五章惩罚执行第十二条惩罚决定书送达被惩罚人,被惩罚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惩罚。
第十三条被惩罚人对惩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惩罚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提出申诉。
第十四条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在接到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议决定。
第十五条复议决定书送达被惩罚人,被惩罚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复议决定。
安全生产惩罚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
第三条本细则的制定和实施,旨在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规范操作行为,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章惩罚原则第四条惩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公正、公平、公开;2. 严肃、严格、严厉;3. 预防为主,教育与惩罚相结合;4. 惩罚与教育相结合,以教育为主。
第三章惩罚种类第五条本细则规定的惩罚种类包括:1. 警告;2. 记过;3. 留职察看;4. 调离岗位;5. 解除劳动合同;6. 法律责任追究。
第四章惩罚条件第六条以下情况应给予惩罚:1. 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 因违章操作、玩忽职守等原因,导致安全事故发生或事故隐患未及时排除;3. 在安全生产检查中,隐瞒、篡改、伪造安全生产记录;4. 拒不执行安全生产指令,造成安全事故;5. 其他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
第五章惩罚程序第七条惩罚程序如下:1. 调查取证: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2. 审查认定: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认定是否构成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3. 告知当事人:将调查结果及拟采取的惩罚措施告知当事人;4. 当事人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5. 决定:根据调查结果和当事人陈述,作出惩罚决定;6. 实施惩罚:对当事人实施惩罚措施。
第六章惩罚执行第八条惩罚执行应当及时、准确、有效。
1. 警告:由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人签署警告决定书,送达当事人;2. 记过:由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人签署记过决定书,送达当事人;3. 留职察看:由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人签署留职察看决定书,送达当事人;4. 调离岗位:由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人签署调离岗位决定书,送达当事人;5. 解除劳动合同:由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人签署解除劳动合同决定书,送达当事人;6. 法律责任追究:依法对当事人追究法律责任。
5第五章 惩罚
一、惩罚的含义与类型 二、惩罚物的分类与选择 三、惩罚的使用
第一节:惩罚的含义与类型
一、惩罚与惩罚物
二、惩罚的类型——正惩罚与负惩罚
一、惩罚与惩罚物
(一)惩罚与惩罚物的基本含义 (二)对惩罚与惩罚物的科学认识
(一)惩罚与惩罚物的基本含义
所谓惩罚,就是指有机体做出某一行为反应的结 果,降低了该行为以后发生概率的过程。研究表 明,厌恶刺激和厌恶活动的承受、积极刺激和积 极活动的撤离,都可降低行为发生的概率。 所谓惩罚物,就是指其呈现可以降低反应发生概 率的事件。厌恶刺激和厌恶活动,都是惩罚物。 当个体在一定刺激情境中做出某一行为后,若及 时使之承受惩罚物(厌恶刺激或厌恶活动),或 撤除正在享用的强化物(积极刺激或积极活动), 那么个体在今后类似刺激情境中,该行为的发生 概率将会下降。
四、负惩罚的使用
(三)有效运用的原则
1、选择的行为应为具体行为而非一般性行为 2、选择好惩罚物 3、程序实施前的准备要充分: (1)尽量为替代行为的产生创造条件; (2)尽量控制产生不良行为的情景; (3)成人执行惩罚的态度要一致。
4、科学实施惩罚:(1)惩罚必须及时;(2)实施 惩罚时必须保持平静;(3)连续实施惩罚;(4)尽 早实施惩罚;(5)惩罚不良行为与强化替代行为相结 合;(6)对问题行为进行惩罚不能伴随强化;(7) 变化使用惩罚;(8)公平实施惩罚。 5、安全结束惩罚 在惩罚的效果比较稳定后,可以考虑将连续惩罚更 换为间歇惩罚,并将人为的惩罚物转换成行为的自然 结果。同时,要进一步强化满意的替代行为,以安全 结束惩罚过程。
第三节:惩罚的使用
一、惩罚过程的特点 二、影响惩罚效果的因素 三、惩罚的误用及有效运用的原则
一、惩罚过程的特点
第五章惩罚函数法详解
㈣关于几个参数的选择
⑴初始罚因子r(0)的选取
如果 值选得太大,则在一开始罚函数的惩罚项的 值将远远超出原目标函数的值,因此,它的第一次无约束极 小点将远离原问题的约束最优点。在以后的迭代中,需要很 长时间的搜索才能使序列无约束极小点逐渐向约束最优点逼近。
如果 值选得太小,则在一开始惩罚项的作用甚小,
而在可行域内部惩罚函数
与原目标函数F(x)很相近,
只在约束边界附近罚函数值才突然增高。这样,使其罚函数
在在约束边界附近出现深沟谷地,罚函数的性态变得恶劣。
如下图,对于有深沟谷地性态差的函数,不仅搜索所需的 时间长,而且很难使迭代点进入最优的邻域,以致极易使 迭代点落入非可行域而导致计算的失败。
或
r(0)=1~50
函数
的一系(x,列r(k最) ) 优点,
xk* (k 0,1,2, )
显见,无约束最优点序列将逐渐趋近于原约
束优化问题的最优点x*。
㈡内点罚数法的形式及特点
⑴具有不等式约束的优化问题的数学模型
S.T. :
u=1,2……,p
⑵构造如下形式的内点罚函数
p
(x, r (k) ) F (x) r (k)
而且,当x越趋近于约束边界时,由于惩罚项 r(k) 1
增大,所以罚函数 (x, r(的k) )值越大。当x←b时,罚g1函(x)
数的值将趋近于+∞。因此,当初始点取在可行域内,求
函数 (x, r(k)的) 极小值时,只要适当控制搜索步长,
防止迭代点跨入非可行域,则所搜索到的无约束极小点 x*必可保持在可行域内。
⑹由终止准则,若满足则转步骤⑺,否则转⑸⑺,输出最优解(x*,F*)
入口
给定:x(0) ∈D,r(0),C,ε1,ε2
银行违规处罚规定
企业银行(中国)有限企业违规惩罚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维护正常旳经营管理秩序,保障企业银行(中国)有限企业(如下简称“本行”)资产安全和稳健经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企业银行(中国)有限企业章程》和本行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合用于本行总行及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置旳所有分支机构。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违反规章制度行为是指本行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金融规章,以及本行各项基本制度、管理措施、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旳行为(如下简称“违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旳有关负责人员,是指不履行或不对旳履行职责,对违规事实旳发生负有责任旳员工,包括高级管理人员、主管人员和一般员工。
第二章惩罚原则第四条对违规负责人员旳处理原则:(一)本行任何员工有违规行为旳,在合用本规定期一律平等;(二)对违规负责人员旳处理,要与违规事实和责任轻重相适应;(三)国家法律、法规、金融规章对违规行为旳处理有尤其规定旳,从其规定;(四)本行员工违规行为有犯罪嫌疑旳,移交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章惩罚范围第五条本规定所指旳违规行为重要包括:(一)以牟取私利为目旳或内外勾结实行违规行为旳;(二)因违规行为导致事故、案件、经济纠纷、经营风险或者经济损失、信誉损害旳;(三)多次违规,屡教不改旳;(四)发生违规行为后,不采用积极措施挽回影响或防止损失发生、扩大旳;(五)其他违规行为导致其他严重后果旳。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于惩罚:(一) 初次或者过错违规且情节轻微旳;(二) 检查前自己积极查出违规问题并如实汇报旳;(三) 检查中积极配合提供线索旳;(四) 检查后认真整改、及时纠正,并积极采用补救措施,防止损失旳,或积极赔偿违规导致旳损失旳;(五)负责人已经采用必要措施试图减少损失旳。
第四章主管机构第七条有违规行为发生旳,经其所在部门查实后将详细违规状况报给经营战略部,由经营战略部审核后根据本规定对违规负责人员作出惩罚决定,或提出处理意见。
销售团队惩罚管理制度
销售团队惩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销售团队的行为,保障公司的利益和形象,提高销售团队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率,制订销售团队惩罚管理制度。
第二章惩罚的依据销售团队惩罚的依据主要是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销售合同、销售政策、销售指标等相关文件进行制定。
同时,根据员工的实际表现和行为,确定是否需要进行惩罚。
第三章惩罚的种类销售团队的惩罚主要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降职、调岗、停职、解聘等惩罚措施。
具体实施哪一种惩罚措施,根据员工的违规情况和严重程度决定。
第四章惩罚的程序销售团队的惩罚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违规行为的发现:销售团队的管理人员或相关部门发现员工存在违规行为,应及时记录违规情况,并收集相关证据。
2.违规行为的调查:销售团队的管理人员或相关部门应在调查违规行为的过程中,充分听取员工的解释和申辩,并收集所需证据。
3.制定惩罚决定:在经过充分调查和慎重考虑后,销售团队的管理人员或相关部门应制定相应的惩罚决定,并通知涉及员工。
4.实施惩罚措施:根据惩罚决定的内容和要求,销售团队的管理人员或相关部门应及时、准确地执行惩罚措施。
5.记录惩罚结果:销售团队应及时记录员工的违规情况和受到的惩罚措施,并存档备查。
第五章惩罚的执行销售团队的惩罚执行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违背公平公正原则。
同时,应当在惩罚执行的过程中,尊重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尊严。
第六章惩罚的监督和检查销售团队的惩罚决定应当经过严格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惩罚措施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销售团队的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应当积极履行监督和检查责任,及时纠正和处理惩罚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第七章惩罚的效果评估销售团队的惩罚效果应当进行及时评估,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和提高惩罚管理工作的水平和效果。
同时,应当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优化惩罚管理制度,提高销售团队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率。
结语销售团队惩罚管理制度是保障公司利益、规范员工行为的重要制度,必须得到全体员工的严格遵守和执行。
员工管理制度惩罚
员工管理制度惩罚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的利益,公司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以规范员工的行为,对不符合公司规定的行为做出相应的惩罚措施。
第二章惩罚的依据公司员工各项行为,均应遵循《公司员工行为规范》以及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则进行相应的惩罚处理。
第三章惩罚的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在对员工进行惩罚时,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每一位员工一视同仁,不偏袒,不压制。
2. 适用法律原则在进行惩罚处理时,必须遵循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超越法定的限制。
3. 教育改正原则在进行惩罚处理时,应当采取教育改正的方式,尽量引导员工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有所改正。
第四章惩罚的种类1.口头警告,是对员工的轻微违规行为进行警告,提醒员工注意不再犯。
2.书面警告,是对员工的一些中等违规行为进行书面警告,要求员工做出改正。
3.资遣处分,是对员工的重大违规行为进行处分,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4.行政处罚,是对员工的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例如罚款或停职等。
第五章惩罚的程序1. 违规行为的发现当公司发现员工有违规行为时,应当及时进行取证,收集相关证据材料。
2. 违规行为的调查公司应当对违规行为进行深入调查,了解违规行为的具体情况,以便确定相应的处理措施。
3. 违规行为的通知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公司应当及时向员工进行通知,告知员工违规的行为和相应的处理措施。
4. 违规行为的处理公司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违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资遣处分等。
5. 违规行为的复核员工对公司的处理结果是否满意,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第六章惩罚的执行公司对员工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应当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确保处理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第七章惩罚的追诉对于涉嫌违法行为的员工,公司将与司法部门进行合作,对其进行追诉,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总则公司制度的制定,对员工行为的规范和约束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公司团员管理制度
公司团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团员的管理行为,加强团员之间的沟通和协作,促进公司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团员,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实习生等。
第三条公司团员应当遵守组织纪律,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服从公司的领导和管理,积极参与团队活动,共同促进公司的发展。
第四条公司团员应当秉承团结互助、勇于拼搏、争创一流的精神,努力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和团队意识,为公司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第五条公司将定期组织团员进行培训和交流活动,不断提升团队的凝聚力和创造力。
第六条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团员,公司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并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处罚。
第七条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领导班子所有。
第二章入团程序第八条公司的新员工将在入职培训中接受公司团队理念和管理制度的培训。
第九条入职后的新员工将被分配至各团队,并由团队领导进行相关培训和指导。
第十条新员工在加入团队后应当认真学习团队内部的工作流程和规定,适应团队的工作环境和氛围。
第十一条实习生参加公司团队后,将接受团队领导的培训和辅导,同时需要积极学习和配合公司团队的工作。
第三章团员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公司团员有权根据工作要求,参与公司组织的培训、活动和交流。
第十三条公司团员有权对工作中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并接受公司领导的评估和指导。
第十四条公司团员有义务积极配合团队工作,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声誉。
第十五条公司团员有义务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领导的指挥和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团员应当尊重团队成员的意见和权利,发扬团队合作精神,共同为公司的发展努力。
第四章绩效考核第十七条公司团员的绩效考核将根据公司的绩效考核制度进行,包括个人工作绩效和团队合作绩效。
第十八条公司将定期对团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第十九条团队合作绩效将由团队领导进行评定,评选出团队内表现突出的成员,并给予奖励。
中职生惩罚管理制度范本
中职生惩罚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
第三条惩罚管理应当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以引导学生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第二章惩罚种类第四条惩罚分为纪律处分和行政处罚两种。
(一)纪律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
(二)行政处罚包括:罚款、停课、停考、留校劳动、赔偿经济损失。
第五条纪律处分和行政处罚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
第三章惩罚情形第六条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纪律处分或行政处罚:(一)违反校规校纪,影响恶劣的;(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三)偷窃、损坏公私财物,价值较大的;(四)参与打架斗殴,造成严重后果的;(五)吸烟、饮酒、赌博、吸毒、卖淫嫖娼等违法行为的;(六)违反网络安全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七)其他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第四章惩罚程序第七条对学生进行惩罚,应当依照下列程序进行:(一)收集证据:学校应当收集与学生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包括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物证、书证等。
(二)听取学生陈述和申辩:在作出惩罚决定前,学校应当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学生有权为自己辩护。
(三)作出惩罚决定:学校应当依据本制度,综合考虑学生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程度、态度等因素,作出相应的惩罚决定。
(四)告知学生和家长:学校应当将惩罚决定及时告知学生和家长,并说明理由。
第五章惩罚执行第八条学生对学校的惩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申诉。
第九条学生受到纪律处分或行政处罚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正错误,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申请解除或减轻惩罚。
第十条学生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应当立即离校,不得继续在校学习。
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惩罚条例
载1936年《中央陆军军官学校史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校官佐、学生、入伍生、士兵夫,其犯罪不涉刑事范围者,从,其所犯之轻重,由主管长官依照本条例分别惩罚。
第二条犯二款以上,同时俱发者,各科其罚;若一事而犯二款以上者,只科其一。
第三条在甲处违犯本条例,转调乙处后始行发觉者,应由甲处长官知照乙处长官惩罚之。
第四条值战时或其他特别时期,不能执行惩罚时,得由该长官酌量情形缓期执行,命受罚者戴罚服务。
第五条在戴罚服务期内获有功绩者,该管长官得酌量减轻其罚惩,或迳予免除。
第六条在惩罚期内,遇有事故未及执行时,其经过日数,不得算入惩罚期内。
第七条惩罚日期以整日计算,从执行之日起,至开释之日止。
第二章罚则第八条凡本校官佐及与官佐相当之服务员,有违犯本条例者,应受之惩罚款目如左:一、停升。
二、重检束。
三、轻检束。
四、申诫。
第九条凡本校学生,入伍生,士兵有违犯本条例者,应受之惩罚款目如左:一、降等。
二、重禁闭。
三、轻禁闭。
四、苦役。
五、禁足。
六、立正。
第十条停升即停止其进级资格,但至多不得过一年。
第十一条重检束,系停止其勤务,除演习、教育外,不得外出及与外人接见或通讯。
但至多不得逾一月,按其日数扣罚薪水二分之一。
第十二条轻检束,系除演习、教育外,不得出外。
但至多不得过一月,按其日数扣罚薪水四分之一。
第十三条申诫,即纠正其犯行以戒将来。
第十四条降等,系按其现在之等级递降之。
第十五条重禁闭,系除演习、教育外,禁锢一室。
每日按法定之数量给与开水、食盐、饭食三种。
不得给与寝具,但至多不得过一月,且每三日得移入轻禁闭室一日。
第十六条轻禁闭,系除演习、教育外,禁锢一室,每日按法定之数量给与饭菜及寝具,但至多不得过一月。
第十七条苦役,系除勤务、演习、教育外,禁止出营。
每日由卫兵长及卫兵督率扫除禁室,及服营中各项杂役。
第十八条禁足,系除勤务、演习、教育外,禁止其出营。
第十九条立正,与平时立正同,但不得过三小时。
第三章罚权第二十条校长、党代表、或副校长、教育长、对于所部有科本条例所定一切罚则之权。
药店惩罚管理制度细则
药店惩罚管理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为规范药店工作人员的行为,维护良好的药店工作秩序,提高服务质量,增强团队凝聚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细则。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药店所有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药师、药剂师等。
第三章惩罚措施药店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惩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减绩效奖金、停职留薪、停职不留薪、降职、辞退等。
第四章违规行为和惩罚措施1. 迟到:(1)第一次迟到,口头警告;(2)第二次迟到,书面警告;(3)连续三次迟到,扣减绩效奖金。
2. 旷工:(1)第一次旷工,停职留薪一天;(2)第二次旷工,停职不留薪一天;(3)第三次旷工,停职不留薪三天。
3. 玩手机:(1)第一次警告;(2)第二次警告,扣减绩效奖金;(3)第三次警告,停职留薪一天。
4. 无故缺勤:(1)第一次口头警告;(2)第二次书面警告;(3)第三次停职留薪一天。
5. 不服从管理:(1)第一次口头警告;(2)第二次书面警告;(3)第三次停职留薪三天。
6. 服务态度不佳:(1)第一次口头警告;(2)第二次书面警告;(3)第三次降职处理。
7. 违反药店规章制度:(1)第一次口头警告;(2)第二次书面警告;(3)第三次辞退处理。
第五章惩罚程序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相应的惩罚前,应按照程序进行,包括调查取证、形成调查报告、听取被惩罚人员的申辩意见、领导审核、下发处罚通知书等。
第六章申诉程序工作人员对本人受到的处罚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向上级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诉,上级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调查,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七章执行情况的监督和考核上级管理部门应每季度对各药店的惩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执行不力的药店进行通报批评,对执行优秀的药店进行表彰奖励,并在年度绩效考核中进行相关考核。
第八章附则本细则由药店总经理负责解释,并报上级管理部门备案。
总经理: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以上就是药店惩罚管理制度细则,希望各位员工严格遵守,共同维护药店的良好秩序,提升服务水平。
药店惩罚管理制度范本
药店惩罚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规范药店员工的行为,保障药店的正常经营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惩罚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药店员工的工作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2. 工作准时率低;3. 工作效率低;4. 实施安全生产事故;5. 故意泄露公司机密;6. 私下贩卖药品或盗窃公司财务财物;7. 在工作中言行不当;8. 擅自外借公司物品。
第三章惩罚的种类1. 批评教育;2. 警告;3. 记过;4. 启用保全;5. 辞退。
第四章惩罚的程序1. 严格按照公司《员工违纪处分办法》进行处理。
2. 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将情况向直接主管报告;主管应当调查核实事实后,决定是否对违纪行为进行处理。
3. 根据《员工违纪处分办法》,对违纪行为进行相应的处分。
4. 对已经决定的处分,应当告知员工,并在员工档案中作出相应记录。
5. 员工对处分有异议的,可以向公司提出申诉。
第五章惩罚的执行1. 处分机关应当对处分决定的执行进行监督。
2. 被处分的员工应当尊重处分,接受教育,改正错误,不得违反处分决定。
第六章惩罚的效力与期限1. 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2. 处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期满后,如果员工没有再次违反规定的,相关记录可以作废。
第七章附则1. 对于履行规定不力而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将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2. 对于重大违纪行为,可根据《员工违纪处分办法》予以停职检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终止劳动合同。
3. 对于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导致公司或他人财产损失的,应根据情节予以终止劳动合同。
药店惩罚管理制度范本到此结束。
希望本管理制度能够为公司员工的行为规范提供参考,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
学生弦乐队规章制度
学生弦乐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之间的交流与协作,提高学生的音乐表现能力,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和责任意识,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成立的学生弦乐队,所有参加学生弦乐队活动的学生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学生弦乐队是学校音乐教育的一部分,每位学生必须尊重学校音乐教师和指导老师的指导和管理,并积极参与学生弦乐队的活动。
第二章成立第四条学生弦乐队成立需经学校批准,指导老师负责学生弦乐队的组建和管理。
第五条学生弦乐队的成员应当是学校内已经学习过弦乐课程的学生,并能够熟练演奏乐器的学生。
第六条学生弦乐队成员按照自愿原则参加,每学期进行一次选拔,选拔合格后方可成为学生弦乐队的正式成员。
第三章管理第七条学生弦乐队的所有活动必须得到学校相关部门的批准,活动安排应当与学校其他教学和管理工作相协调。
第八条学生弦乐队的指导老师有权对学生弦乐队的活动进行计划、协调和管理,对学生弦乐队的成员进行指导和辅导。
第九条学生弦乐队的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各项活动,遵守指导老师的安排和要求,保持良好的团队合作氛围。
第四章权利和义务第十条学生弦乐队的成员有权利享受指导老师提供的音乐教育和指导,有权利参与学生弦乐队的各项活动。
第十一条学生弦乐队的成员有义务尊重指导老师和队长的指导和管理,积极配合队伍的工作,并保护学生弦乐队的荣誉。
第十二条学生弦乐队的成员应当定期参加排练和演出活动,有责任保管好自己的乐器和乐队设备,不得私自借出或损坏。
第五章惩罚第十三条学生弦乐队的成员如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经指导老师认定情节严重者,可以进行如下惩罚:1.口头警告;2.书面警告;3.停止活动资格;4.其他相应处理。
第十四条学生弦乐队的成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将由学校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并可能取消其学校学习资格。
第十五条学生弦乐队的成员在活动中如有造成他人损失或影响队伍形象的行为,必须承担相应责任并进行赔偿。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由指导老师负责解释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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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学后,陶行知来到校长室时,那个男孩已经等在门 口准备好挨训了。 看着男孩戒慎戒恐而又叛逆不服的模 样,陶行知并没有板起严肃的面孔,反而从兜里掏出了 一粒糖,笑着递给他,说:“这是奖励你的,因为你按 时来到这里,而我却迟到了!”男孩惊疑地接过糖。
学前儿童心理卫生与辅导
2015年秋
第五章 强化
第1节 惩罚与惩罚物 第2节 正惩罚 第3节 负惩罚
思考
✓ 什么是正惩罚和惩罚物? ✓ 如何正确选择惩罚物? ✓ 在儿童治疗中该如何具体运用正惩罚? ✓ 在儿童治疗中该如何具体运用隔离? ✓ 在儿童治疗中该如何具体运用反应代价? ✓ 惩罚的副作用有哪些?
随后,陶行知又掏出第二粒糖放到男孩手里,同样 笑着说道:“这粒糖也是奖给你的,因为当我不让你再 打人时,你立即就住手了,这说明你很尊重我,我应该 奖励你!”男孩更惊疑了,眼睛睁得大大的,瞪着手中 的糖。
接着,陶行知又掏出第三粒糖,再次把它塞到男孩 手里,说:“我调查过了,你用泥块砸那个男生,是因 为他们不守游戏规则,欺负女生;你砸他,说明你很正 直善良,有跟坏人做斗争的勇气,我应该奖励你啊!”
✓ 斥责要简洁明了,语气坚定。 ✓ 斥责时要保持冷静,避免发牢骚。 ✓ 将口头谴责与否定性的表情和姿势结合起来。 ✓ 靠近当事儿童进行斥责,面对面的斥责,效果更
好。
✓ 进行斥责时 ,要阻止对当事儿童或其他人具有危 险性的行为。
1.2.3 矫枉过正
矫枉过正就是在问题发生后,要求当事人进行 与该问题行为有关的费力活动。
1.2.4 体力劳动 原则:儿童有能力完成并且不会对他造成伤害。
1.2.5 惩罚物的选择 对于儿童不良行为,使用惩罚物进行正惩罚并非首 选的方法。 在使用惩罚之前,首先应该考虑使用消退、差别强 化等的方法,或者强化替代的良性行为。如果必须 使用强化物,那么需优先考虑矫枉过正,然后再考 虑斥责,最后再考虑体力劳动和体罚。
李特尔和凯利曾采用这种方法,帮助父母增加孩子的顺从 行为。在矫正的过程中,首先给孩子一些代币点数,当儿 童不听教导时,家长以温和的方式给孩子以申斥,且扣去 一些。经过这个程序,儿童的不顺从行为比原来减少了 50%以上,六个星期以后再测,这种效果依然存在。
1.4 惩罚的副作用 引发不良情绪和攻击行为
如果必须使用惩罚物时,选择的首要标准是确保 它的有效性。很多惩罚物看似具有具有惩罚效果, 实际上并没有降低不良行为的作用,反倒可能成为 强化不良行为的强化物。
多个惩罚物的效果可能好于单个惩罚物。
1.3 隔离与反应代价
负惩罚是在不良行为后消除或降低某些刺激,从而使得行 为概率下降。{ 隔离,反应代价 }
✓ 排斥性隔离又叫暂时离开强化情境,,是当儿童表现出 不良行为时。立刻让他离开活动现场,进入它特定的隔 离室。
1.3.2 反应代价 反应代价就是当儿童做出某个不良行为后,剥夺一定数量
的强化物,对于儿童来说可以是钱、代币、食物、玩具、或 者参加喜欢活动的机会等等。经常与代币制一起使用。
前提:儿童已经拥有能够被拿走的强化物
面对犯错误的学生,陶先生“反其道而行之”,没 有批评,没有训斥,没有让学生写所谓的检查、保证, 更没有找来其家长“共同教育”。平等、亲切、和真诚 伴随着整个谈话过程,这四粒糖也因此而显得如此珍贵 而没有半点虚伪和矫饰,让男孩同时也让我感受到陶先 生的胸襟和风范。
第一节 惩罚与惩罚物
1.1 正惩罚与负惩罚 刺激的出现或刺激强度的增加,导致行为发生概
率的下降就是正惩罚。 { 给脸色,警告,批评,呵斥,罚劳动,体罚 } 刺激的消除或刺激强度的降低,导致行为发生概 率的下降就是负惩罚。 { 隔离,反应代价 }
强化与惩罚分类辨析
厌恶刺激 愉快刺激
刺激出现或增加
体罚后会有不愉快刺激,应尽量避免使用。
1.2.2 斥责
斥责是指否定性的言语、姿势和表情、包括谴责 行的瞪眼、不赞同的表情、生气的脸色、批评、警 告、呵斥等等。“骂”,斥责往往预示着接下来的 惩罚,并且本身是一种厌恶刺激。
有效呵斥的基本原则
✓ 具体指出所要斥责的行为及被斥责的理由,并指 出可供选择的良好行为。
捏着手中的三粒糖,男孩感动极了,他流着眼泪后悔 的地说:“陶„„陶校长„„,你打我两下吧!我错了,我 砸的不是坏人,而是自己的同学,同学再不对,我也不 能用这种方式呀!„„”
这时,陶行知满意地笑了,随即又掏出第四块糖递 过去,说:“为你能够正确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再 奖励你一粒糖。可惜我只有这一粒了,我没有糖了,我 们的谈话也该结束了吧!”
它包括两种形式:过度补偿(restitution)和积 极练习(positive practice)。
✓ 过度补偿就是问题行为发生后,不仅必须纠正问题行为造 成的环境影响,而且还要把环境恢复的比问题行为发生前 更好;
✓ 积极练习则是在问题行为发生后,要求当事人多次重复练 习或较长时间的练习与问题行为对立的行为。
迁怒于人,还击 引发对惩罚情境的逃避和回避
厌学、逃学等 引发儿童模仿惩罚
家庭暴力 引发惩罚的升级
孩子越来越“皮” 引发惩罚实施者的心理困扰
打孩子的父母内心也很挣扎
1.5 影响惩罚效果的因素 ✓ 尽量增强与目标不良行为相对应的良好行为
案例:陶行知与四颗糖果的故事
案例:陶行知与四颗糖果的故事
1.3.1 隔离
隔离就是在儿童表现出不良行为的时候,及时将其从有较 多的强化刺激的环境转入一个只有较少强化刺激的环境中, 通过这种处理减少不良行为的表现。
隔离可分为:非排斥性隔离和排斥性隔离
✓ 非排斥性隔离又叫暂时停止强化活动,是当儿童正在从 事有兴趣的活动时,如果表现出不良行为,可及时停止 其活动等到他表现好时,再让他继续参加。
刺激消除或减弱
正惩罚(行为减弱) 负强化(行为增加)
正强化(行为增加) 负惩罚(行为减弱)
1.2 惩罚物及其选择
在正惩罚中,行为出现后出现或增加的厌恶刺激 被称为“惩罚物”。
{ 体罚、斥责、矫枉过正、体力劳动 }
1.2.1 体罚
体罚是指能引起感官疼痛或者不舒服的刺激,包 括身体绑缚、鞭打、点击、高温、严寒、低频或高 频噪音、杂乱的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