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审判白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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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年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审判白皮书
近两年,随着上海加快经济产业转型、淘汰落后产能,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因形势、政策导向等因素变化,企业“关停并转迁”情况逐年增加,由此导致的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大幅攀升,成为社会不稳定性因素之一。基于此,现以2016-2017年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尤其是以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情况为基础,对相关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建议和对策,推动群体性劳动争议的化解,加强群体性劳动争议的预防,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一、2016-2017年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收案情况
2016、2017年,我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分别为2367件、2310件,分别较前一年度增长6.91%和-2.41%,其中二审收案数量分别为1859件、1713件,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数量分别为508件、597件。2016、2017年所收案件中,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5件及以上)数量分别为44批464件、44批564件。其中,二审群体性案件数量分别为30批355件、27批352件,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群体性案件数量分别为15批109件、17批212件。(见图一)
图一
2016年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批量数较前一年度增长18.42%,2017年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批量数与上年度持平;2016、2017年群体性案件数分别较前一年度增长22.11%和21.55%,案件数占当年总收案比例分别为19.60%和24.42%。
在2016、2017年所收群体性案件规模上,10件以下批量分别为27批、22批,10-19件批量为12批、17批,20-29件批量均为3批,30件及以上批量均为2批。(见图二、三)
图二
2017年群体性案件规模情况
22, 49%17, 39%
3, 7%
2, 5%
10件以下批量
10-19件批量
20-29件批量
30件及以上批量
图三
(二)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结案情况
2016、2017年,我院审结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分别为2319件、
2305件,其中,二审结案数量分别为1810件、1706件,申请撤销
仲裁裁决案件结案数量分别为509件、599件。群体性劳动争议案
件结案数量分别为44批464件、44批564件,其中,二审结案数
量分别为30批355件、27批352件,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数量
分别为15批109件、17批212件。(结案方式分类见表一)
表一
2016、2017年二审结案中,维持率分别为74.86%、69.40%,调撤率分别为19.83%、26.96%,发改率分别为3.87%、3.34%;2016、2017二审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结案中,维持率分别为85.92%、73.29%,调撤率分别为14.08%、26.71%,发改率均为0。(见图四)
图四
二、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的特点
本白皮书所指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是指因企业违法用工、关闭、搬迁、歇业、裁员、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多名劳动者与企业发生规模较大的矛盾冲突,并进入诉讼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此类案件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改革调整力度加大,群体性案件明显增加
受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国际国内经济复苏受阻、“五违四必”治理不断推进等诸多因素影响,上海市近两年企业“关停并转迁”等情况集中增加,这些重大调整无不涉及劳动关系的处置。这些企业多为
劳动密集型企业,所涉劳动者众多且其劳动技能低、再就业难。劳动者往往选择抱团维权,由此带来的群体性案件也相应大幅增加。从2016-2017年收案情况来看,不管是群体性案件的批量数还是案件数都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其中群体性收案数更是连续两年保持20%以上的增幅。此外,因“关停并转迁”导致的群体性案件在整个群体性案件中占比也在迅速扩大。2016-2017年“关停并转迁”导致的群体性案件批量占比分别是35.48%和40%,案件量占比分别为43.26%和47.30%。
(二)案件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企业、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与外来务工劳动者之间
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分布比较集中,所涉用人单位从行业上看多集中在建筑纺织制造、餐饮住宿物流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占群体性案件70%以上;从股权性质上看几乎均是民营企业,占群体性案件90%以上;从规模上看也多为小微企业,占群体性案件的60%以上。所涉劳动者则大多是从事技术含量低、薪资待遇低的外来务工人员,占比高达65%以上。
(三)争议内容相对集中,复合型诉求成常态
从劳动争议内容看,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的案由集中在劳动合同纠纷和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两类争议,占比在95%以上,比二审收案中该两类争议占比高出近20个百分点。争议主要围绕工资、加班费、违法解除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项目,而且主要以复合型诉请为主。另外,在近两年因“关停并转迁”引发的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中,有
的劳动者除了请求支付法定的补偿项,还额外主张搬迁安置费用。
(四)案情重大复杂,审理难度增大
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往往具有涉及人数众多,涉及利益面广,政策性强等特点,因而对案件处理的社会效果较之普通个案有更高要求,如果处理不慎,就可能激化社会矛盾,导致群体性事件的爆发。起诉至法院的案件可能只是群体性纠纷的一部分,法院的处理结果不仅对涉案当事人产生重大影响,还影响着潜在当事人的诉讼选择。法官自由裁量的空间极为有限,却又要妥善化解矛盾、及时处理纠纷,把握个案与全案之间的平衡,工作难度极大。
审理难度大的另一体现是调处难度大。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在二审前往往已经过仲裁、一审等阶段的调解、协商工作,进入二审后达成调解的可能性降低,且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的劳动者在心理上相互支持、强化,与用人单位双方对抗性较强。从统计来看,2016、2017年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调撤率均低于同时期普通案件的调撤率。
此外,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还呈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比如用人单位为躲避债务,与劳动者恶意串通进行虚假诉讼,给案件审理也带来了新的难点。
三、当前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成因分析
(一)宏观因素
宏观政策环境及经济形势是此轮劳动关系矛盾高发的主要原因。宏观政策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产业结构大幅度调整和城市功能转变上。上海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最前沿阵地和中国经济金融中心,其转型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