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及漏泄大区段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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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务:XXX
车站值班员(车务应急值守人员):XXX
变化登记格式如下:
因工务更换钢轨(辙岔、尖轨、基本轨等),经电务人员检查确认,XXX(XX#道岔定位或反位)为分路不良状态,不影响正常排列进路、开放信号,请车站按有关规定执行。
电务:XXX
车站值班员(车务应急值守人员):XXX
(2)销记格式如下:
周期、换本销记格式如下:
第六条安全质量监察职责
安全质量监察科负责检查和监督综合车间、工区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执行情况。
第七条综合车间职责
(一)按时将分路不良区段台账及残压测试台账上报信号生产技术科;
(二)按时对漏泄大区段进行统计、汇总,纸质签字确认,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台账上报信号生产技术科;
(三)检查运统-46分路不良区段登记内容,并签字确认。
第四章分路不良区段的登销记与明示
第十一条分路不良区段的登销记
(一)凡列为分路不良的轨道电路区段应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薄》内进行登记,当分路不良区段为道岔区段时,在登记整个区段不良的同时,需详细注明道岔定位或反位分路不良,登记工作应由工长或副工长完成,工长或副工长外出时由驻站联络员完成。登记分为周期登记、变化登记和换本登记。
1.周期登记。列为分路不良的轨道电路区段每月登记1次,于每月7日前登记完成。
2.变化登记。日常巡视、检查等发现钢轨分路状态不良,新换钢轨、辙岔、尖轨、基本轨等引起的钢轨分路状态不良,车务发现的遗留光带、列车占用丢失报警、长期保留车等,经测试认定为分路不良的区段,可单独登记、销号,月末仍未销号时按周期进行登记。
第八条工区职责
(一)按时将分路不良区段台账及残压测试台账上报综合车间;
(二)每月7日前在运统-46登记对分路不良区段进行登销记;
(三)每月对分路不良区段进行分析。
(四)按时将漏泄大区段上报综合车间。
第三章分路不良区段的产生
第九条轨道电路分路残压测试
(一)轨道电路应严格按照《铁路信号维护规则》规定标准进行调整。
3.换本登记。车站、调度所更换《行车设备检查登记薄》后及时通知电务,电务接到通知后须重新登记分路不良区段,有人值守站2小时内登记完成,无人值守站24小时内登记完成(临哈线无人值守站5天内完成登记),调度台2小时内完成登记。在新《行车设备检查登记薄》登记完成前,新、旧《行车设备检查登记薄》应同时在指定地点放置。
3.因长期保留车占用的股道及相关线路、道岔区段,形成的轨面锈蚀;
4.因机车紧急制动撒沙,形成的非导电层;
5.因货物线粉末覆盖,形成的非导电层;
6.因轮轨间存在油污等绝缘物,形成的非导电层;
7.因新开通线路,新换钢轨、辙岔、尖轨、基本轨及其它原因引起的轮对与钢轨电接触不良。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信号生产技术科职责
(一)25Hz相敏轨道电路(97型),分路残压大于7.4V,则视为该区段分路不良。
(二)分路残压(残流)处于临界值的轨道电路,经人工测试、分析,常态处于临界时,列为分路不良区段。
依据上述认定条件,将“轨道电路分路残压(残流)测试台账”中超标区段摘录出来,形成“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台账”(附件4),按照测试计划逐月更新台账。
(六)分路残压测试不得对轨面采取敲打、除锈等措施,禁止在连接线、塞钉头上进行测试。对于道岔区段应按直股、弯股区段分别测试。定压(24.5kN)分路灵敏度测试仪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
按照以上要求测试完成后,形成“轨道电路分路残压(残流)测试台账”(附件3),按照测试计划逐月更新台账。
第十条轨道电路分路不良的认定
经电务人员检查测试,重新对XXX站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进行登记,具体区段以最新登记一次为准。
电务:XXX
车站值班员(车务应急值守人员):XXX
正常销记格式如下:
经电务人员检查测试确认,XXX(XX#道岔定位或反位)残压测试合格,恢复正常,试验良好。
电务:XXX
车站值班员(车务应急值守人员):XXX
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及漏泄大区段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及漏泄大区段的管理,保证轨道电路运行质量,确保行车安全,特修订本细则。
第四条轨道电路分路不良是一种轮对与钢轨电接触不良的现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因长期不行车,形成的轨面锈蚀;
2.因雨后、雪(冰)融后短时间未有车列碾压,形成的轨面锈蚀;
(二)25Hz相敏轨道电路(97型)分路残压测试每季度一次。
(三)测Baidu Nhomakorabea要求:
1.工区应按测试周期编制“轨道电路分路残压测试计划表”(附件2),合理分配工作量,每月安排一定量的轨道电路分路残压(残流)的测试工作,并按规定周期完成所有轨道电路分路残压(残流)的测试工作。
2.任意一个区段的测试周期不得超过规定周期,以实际测试日期为准(如计划日期前无天窗,必须在后续第一个天窗内进行测试)。
(二)CTC站的登销记
1.中心操作方式的CTC车站的分路不良区段,除在车站登销记外,还应同时在调度台进行登销记。
2.在调度台登销记时,登销记内容需经综合车间干部签字后传真至TDCS中心。
(三)分路不良登销记格式如下:
1.在车站登销记格式。
(1)登记格式如下:
周期、换本登记格式如下:
经电务人员检查测试确认,XXX站以下轨道电路区段为分路不良区段:XXX、XXX(XX#道岔定位或反位),不影响正常排列进路、开放信号,请车站按有关规定执行。
3.站内轨道电路的分路残压(残流)要在集中监测系统分路残压报表中留有记录,且测试值、测试时间应与测试记录保持一致。
(四)轨道电路分路残压(残流)测试工作必须在天窗点内完成。
(五)检测轨道电路分路残压应使用定压(24.5kN)分路灵敏度测试仪和实际压车测试两种手段进行,两种测试方法有一个残压高于《铁路信号维护规则》(铁总运〔2015〕238号)规定标准的,视为该区段分路不良。无实际压车时,标记为“无车压”。
(一)指派专人统一管理,负责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的统计、汇总、上报以及标识牌的统一制作、发放等日常管理;
(二)建立管内漏泄大区段台帐,安排专人负责管理,每季度末进行汇总、统计和分析,将不合格和接近下限状态轨道电路的测试数据报主管段长审核后报临策基础部设备技术科;
(三)按时将分路不良区段台账及残压测试台账上报电务处实验室。
车站值班员(车务应急值守人员):XXX
变化登记格式如下:
因工务更换钢轨(辙岔、尖轨、基本轨等),经电务人员检查确认,XXX(XX#道岔定位或反位)为分路不良状态,不影响正常排列进路、开放信号,请车站按有关规定执行。
电务:XXX
车站值班员(车务应急值守人员):XXX
(2)销记格式如下:
周期、换本销记格式如下:
第六条安全质量监察职责
安全质量监察科负责检查和监督综合车间、工区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执行情况。
第七条综合车间职责
(一)按时将分路不良区段台账及残压测试台账上报信号生产技术科;
(二)按时对漏泄大区段进行统计、汇总,纸质签字确认,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台账上报信号生产技术科;
(三)检查运统-46分路不良区段登记内容,并签字确认。
第四章分路不良区段的登销记与明示
第十一条分路不良区段的登销记
(一)凡列为分路不良的轨道电路区段应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薄》内进行登记,当分路不良区段为道岔区段时,在登记整个区段不良的同时,需详细注明道岔定位或反位分路不良,登记工作应由工长或副工长完成,工长或副工长外出时由驻站联络员完成。登记分为周期登记、变化登记和换本登记。
1.周期登记。列为分路不良的轨道电路区段每月登记1次,于每月7日前登记完成。
2.变化登记。日常巡视、检查等发现钢轨分路状态不良,新换钢轨、辙岔、尖轨、基本轨等引起的钢轨分路状态不良,车务发现的遗留光带、列车占用丢失报警、长期保留车等,经测试认定为分路不良的区段,可单独登记、销号,月末仍未销号时按周期进行登记。
第八条工区职责
(一)按时将分路不良区段台账及残压测试台账上报综合车间;
(二)每月7日前在运统-46登记对分路不良区段进行登销记;
(三)每月对分路不良区段进行分析。
(四)按时将漏泄大区段上报综合车间。
第三章分路不良区段的产生
第九条轨道电路分路残压测试
(一)轨道电路应严格按照《铁路信号维护规则》规定标准进行调整。
3.换本登记。车站、调度所更换《行车设备检查登记薄》后及时通知电务,电务接到通知后须重新登记分路不良区段,有人值守站2小时内登记完成,无人值守站24小时内登记完成(临哈线无人值守站5天内完成登记),调度台2小时内完成登记。在新《行车设备检查登记薄》登记完成前,新、旧《行车设备检查登记薄》应同时在指定地点放置。
3.因长期保留车占用的股道及相关线路、道岔区段,形成的轨面锈蚀;
4.因机车紧急制动撒沙,形成的非导电层;
5.因货物线粉末覆盖,形成的非导电层;
6.因轮轨间存在油污等绝缘物,形成的非导电层;
7.因新开通线路,新换钢轨、辙岔、尖轨、基本轨及其它原因引起的轮对与钢轨电接触不良。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信号生产技术科职责
(一)25Hz相敏轨道电路(97型),分路残压大于7.4V,则视为该区段分路不良。
(二)分路残压(残流)处于临界值的轨道电路,经人工测试、分析,常态处于临界时,列为分路不良区段。
依据上述认定条件,将“轨道电路分路残压(残流)测试台账”中超标区段摘录出来,形成“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台账”(附件4),按照测试计划逐月更新台账。
(六)分路残压测试不得对轨面采取敲打、除锈等措施,禁止在连接线、塞钉头上进行测试。对于道岔区段应按直股、弯股区段分别测试。定压(24.5kN)分路灵敏度测试仪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
按照以上要求测试完成后,形成“轨道电路分路残压(残流)测试台账”(附件3),按照测试计划逐月更新台账。
第十条轨道电路分路不良的认定
经电务人员检查测试,重新对XXX站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进行登记,具体区段以最新登记一次为准。
电务:XXX
车站值班员(车务应急值守人员):XXX
正常销记格式如下:
经电务人员检查测试确认,XXX(XX#道岔定位或反位)残压测试合格,恢复正常,试验良好。
电务:XXX
车站值班员(车务应急值守人员):XXX
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及漏泄大区段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及漏泄大区段的管理,保证轨道电路运行质量,确保行车安全,特修订本细则。
第四条轨道电路分路不良是一种轮对与钢轨电接触不良的现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因长期不行车,形成的轨面锈蚀;
2.因雨后、雪(冰)融后短时间未有车列碾压,形成的轨面锈蚀;
(二)25Hz相敏轨道电路(97型)分路残压测试每季度一次。
(三)测Baidu Nhomakorabea要求:
1.工区应按测试周期编制“轨道电路分路残压测试计划表”(附件2),合理分配工作量,每月安排一定量的轨道电路分路残压(残流)的测试工作,并按规定周期完成所有轨道电路分路残压(残流)的测试工作。
2.任意一个区段的测试周期不得超过规定周期,以实际测试日期为准(如计划日期前无天窗,必须在后续第一个天窗内进行测试)。
(二)CTC站的登销记
1.中心操作方式的CTC车站的分路不良区段,除在车站登销记外,还应同时在调度台进行登销记。
2.在调度台登销记时,登销记内容需经综合车间干部签字后传真至TDCS中心。
(三)分路不良登销记格式如下:
1.在车站登销记格式。
(1)登记格式如下:
周期、换本登记格式如下:
经电务人员检查测试确认,XXX站以下轨道电路区段为分路不良区段:XXX、XXX(XX#道岔定位或反位),不影响正常排列进路、开放信号,请车站按有关规定执行。
3.站内轨道电路的分路残压(残流)要在集中监测系统分路残压报表中留有记录,且测试值、测试时间应与测试记录保持一致。
(四)轨道电路分路残压(残流)测试工作必须在天窗点内完成。
(五)检测轨道电路分路残压应使用定压(24.5kN)分路灵敏度测试仪和实际压车测试两种手段进行,两种测试方法有一个残压高于《铁路信号维护规则》(铁总运〔2015〕238号)规定标准的,视为该区段分路不良。无实际压车时,标记为“无车压”。
(一)指派专人统一管理,负责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的统计、汇总、上报以及标识牌的统一制作、发放等日常管理;
(二)建立管内漏泄大区段台帐,安排专人负责管理,每季度末进行汇总、统计和分析,将不合格和接近下限状态轨道电路的测试数据报主管段长审核后报临策基础部设备技术科;
(三)按时将分路不良区段台账及残压测试台账上报电务处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