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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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体力劳动强度按劳动强度指数大小分为四级见下表。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表
Ⅰ级体力劳动
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3558.8千焦耳/人,劳动时间率为61%,即净劳动时间为293分钟(),相当于轻劳动。
Ⅱ级体力劳动
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5560.1千焦耳/人,劳动时间率为67%,即净劳动时间为320分钟(),相当于中等强度劳动。
Ⅲ级体力劳动
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7310.2千焦耳/人,劳动时间率为73%,即净劳动时间为350分钟(),相当于重强度劳动。
Ⅳ级体力劳动
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11304.4千焦耳/人,劳动时间率为77%,即净劳动时间为370分钟(),相当于“很重”强度劳动。
具体计算方法
平均劳动时间率T计算方法
每天选择接受测定的工人2名,按表A1的格式记录自上工开始至下工为止,整个工作日从事各种劳动与休息(包括工作中间暂停)的时间,每个测定对象连续记录3天,取3天的平均值,再求出劳动时间率。如遇生产不正常或发生事故时,不作正式记录。
表A1 劳动时间测定记录表
能量代谢率M计算方法
根据表A1的记录,将各种劳动与休息加以归类(近似的活动归为一类),然后分别计量从事各类劳动与休息时呼出气的体积,按表A2的内容及计算公式,求出各项劳动与休息时的能量代谢率,分别乘以相应的累积时间,最后得出一个工作日各种活动和休息时的能量消耗值,再把各项能量消耗值总计,除以工作日总工时,即得出工作日平均能量代谢率(千焦耳/分·米)。
表A2 能量代谢率测定记录表
v1.0 可编辑可修改气量计的初读数升
3 量气时气温℃ 气压帕斯卡
4 标准状态下干燥气体换算系数由标准状态下
干燥气体体积换算表查得
5 换算标准状态呼气量:采气量乘标准状态下干燥气体
换算系数升
6 换算每分钟呼气量: 标准状态呼气量/采气时间升/分
7 换算每平方米体表面积,每分钟呼气量;每分钟呼气量:
每分钟呼气量/体表面积升/分· 米
8 计算能量代谢率(千焦耳/分·米 ):
logYe = - (1)
log -= -0。0125x (2)
劳动强度指数Ⅰ计算方法
劳动强度指数计算公式如下:I=3T+7M式中:Ⅰ——劳动强度指数;T——劳动时间率=工作日内净劳动时间(分)/工作日总工时(分)(%);M——8小时工作日能量代谢率(千焦耳/分·米2);3——劳动时间率的计算系数;7——能量代谢率的计算系数。注:净劳动时间,为一个工作日除去休息及工作中间暂停的全部时间。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人事部提出。本标准由中国医学科学院卫生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永中、李天麟。
标准编号: GB 3869-1997
中文标准名称: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代替标准号: GB/T 3869-1983,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的划分原则和级别。本标准适用于体力劳动作业,是劳动安全卫生和管理的依据。
国际标准分类号:
中国标准分类号: C75
标准状态: 确认有效
标准关注次数: 43次
标准上传日期: 2010-7-16
发布日期: 1997-07-07
实施日期: 1998-01-01
首次发布日期: 1983-09-29
英文标准名称: Classification on intensity of physical work
复审确认日期: 2004-10-14
采用国际标准: 无
标准类别: 国家标准
标准页数: 6
主管部门: 361 卫生部
归口单位: 361 卫生部
起草单位: 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劳动卫生与职业病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