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银行纸质商业汇票系统业务操作规程
商业汇票业务处理系统操作手册(综合)
农信银商业汇票业务处理系统操作手册(综合)目录新接入机构办理业务前的维护操作流程 (8)基本电票业务操作流程 (9)出票 (9)背书 (11)贴现 (11)转贴现 (12)第一章数据维护(银行管理员操作) (13)1.1 机构维护 (13)1.1.1 功能概述 (13)1.1.2 操作步骤 (14)1.1.3 子功能处理要点说明 (15)1.2 岗位维护 (15)1.2.1 功能概述 (15)1.2.2 功能入口与前置条件 (15)1.2.3 操作步骤 (15)1.2.4 子功能处理要点说明 (15)1.3 角色维护 (16)1.3.1 功能概述 (16)1.3.2 功能入口与前置条件 (16)1.3.3 操作步骤 (16)1.3.4 子功能处理要点说明 (17)1.4 柜员维护 (17)1.4.1 功能概述 (17)1.4.2 功能入口与前置条件 (17)1.4.3 操作步骤 (18)1.4.4 子功能处理要点说明 (18)第二章企业客户签约(银行管理员操作) (19)2.1 电子商业汇票签约 (19)2.1.1 代理中心信息维护(在票据管理系统) (19)2.1.2 电子票据业务签约(在网上银行管理系统) (20)2.2 企业网银权限维护(在网上银行管理系统) (22)2.2.1 企业账户信息维护 (22)2.2.2 企业授权模式维护 (23)2.2.3 企业网银业务维护 (24)2.2.4 企业用户信息维护 (24)第三章办理电票业务(网银端:企业客户操作) (27)3.1 出票申请 (27)3.1.2 操作步骤 (27)3.1.3 界面描述 (27)3.2 提示承兑申请 (29)3.2.1 功能概述 (29)3.2.2 操作步骤 (29)3.2.3 界面描述 (30)3.3 提示承兑待签收 (31)3.3.1 功能概述 (31)3.3.2 操作步骤 (31)3.3.3 界面描述 (32)3.4 提示收票申请 (33)3.4.1 功能概述 (33)3.4.2 操作步骤 (33)3.4.3 界面描述 (34)3.5 提示收票待签收 (35)3.5.1 功能概述 (35)3.5.2 操作步骤 (35)3.5.3 界面描述 (35)3.6 撤票申请 (36)3.6.1 功能概述 (36)3.6.2 操作步骤 (36)3.6.3 界面描述 (37)3.7 出票保证申请 (38)3.7.1 功能概述 (38)3.7.2 操作步骤 (38)3.7.3 界面描述 (39)3.8 出票保证待签收 (40)3.8.1 功能概述 (40)3.8.2 操作步骤 (40)3.8.3 界面描述 (40)3.9 承兑保证申请 (42)3.9.1 功能概述 (42)3.9.2 操作步骤 (42)3.9.3 界面描述 (43)3.10 承兑保证待签收 (43)3.11 转让背书申请 (45)3.11.1 功能概述 (45)3.11.2 操作步骤 (45)3.12 背书待签收 (47)3.12.1 功能概述 (47)3.12.2 操作步骤 (47)3.12.3 界面描述 (47)3.13 背书保证申请 (48)3.13.1 功能概述 (48)3.13.2 操作步骤 (48)3.13.3 界面描述 (49)3.14 背书保证待签收 (50)3.15 质押申请 (51)3.15.1 功能概述 (51)3.15.2 操作步骤 (51)3.15.3 界面描述 (52)3.16 质押申请待签收 (53)3.16.1 功能概述 (53)3.16.2 操作步骤 (53)3.16.3 界面描述 (53)3.17 质押解除申请 (54)3.17.1 功能概述 (54)3.17.2 操作步骤 (55)3.17.3 界面描述 (55)3.18 质押解除待签收 (56)3.18.1 功能概述 (56)3.18.2 操作步骤 (56)3.18.3 界面描述 (57)3.19 贴现申请 (58)3.19.1 功能概述 (58)3.19.2 操作步骤 (58)3.19.3 界面描述 (59)3.20 回购式贴现赎回待签收 (60)3.20.1 功能概述 (60)3.20.2 操作步骤 (60)3.20.3 界面描述 (61)3.21 提示付款申请 (62)3.21.1 功能概述 (62)3.21.2 操作步骤 (62)3.21.3 界面描述 (63)3.22 提示付款待签收 (64)3.22.2 操作步骤 (64)3.22.3 界面描述 (65)3.23 逾期提示付款申请 (66)3.23.1 功能概述 (66)3.23.2 操作步骤 (66)3.23.3 界面描述 (67)3.24 逾期提示付款待签收 (67)3.24.1 功能概述 (67)3.24.2 操作步骤 (68)3.24.3 界面描述 (68)3.25 追索申请 (70)3.25.1 功能概述 (70)3.25.2 操作步骤 (70)3.25.3 界面描述 (70)3.26 同意清偿申请 (72)3.26.1 功能概述 (72)3.26.2 操作步骤 (72)3.26.3 界面描述 (72)3.27 同意清偿待签收 (74)3.27.1 功能概述 (74)3.27.2 操作步骤 (74)3.27.3 界面描述 (75)3.28 撤回(所有业务) (76)3.28.1 功能概述 (76)3.28.2 操作步骤 (76)3.28.3 界面描述 (77)3.29 业务到期提醒 (77)3.29.1 功能概述 (77)3.29.2 操作步骤 (78)3.29.3 界面描述 (78)3.30 票据信息查询 (79)3.30.1 功能概述 (81)3.30.2 操作步骤 (81)3.30.3 界面描述 (82)3.31 支付信用查询 (85)3.31.1 功能概述 (85)3.31.2 操作步骤 (85)3.31.3 界面描述 (86)3.32 支付信用查复 (86)3.32.1 功能概述 (86)3.32.2 操作步骤 (86)3.32.3 界面描述 (86)3.33 交易流水查询 (88)3.33.1 功能概述 (88)3.33.2 操作步骤 (88)3.33.3 界面描述 (88)第四章办理电票业务(票管端:银行业务员操作) (90)4.1 承兑 (90)4.1.1 承兑协议创建 (90)4.1.2 承兑协议查询 (92)4.1.3 承兑协议审批 (93)4.1.4 承兑回复 (94)4.2 贴现 (97)4.2.1 贴现买入协议创建 (97)4.2.2 贴现买入协议审批 (99)4.2.3 贴现买入回复 (101)4.2.4 贴现赎回申请 (102)4.3 转贴现卖出 (103)4.3.1 转贴现卖出协议创建 (103)4.3.2 转贴现卖出协议查询 (106)4.3.3 转贴现卖出协议审批 (106)4.3.4 发送转贴现卖出申请 (108)4.4 转贴现买入 (109)4.4.1 转贴现买入协议创建 (109)4.4.2 转贴现买入协议查询 (112)4.4.3 转贴现买入协议审批 (113)4.4.4 转贴现买入回复 (114)4.4.5 转贴现赎回申请 (116)4.5 再贴现卖出 (117)4.5.1 再贴现卖出协议创建 (117)4.5.2 再贴现卖出协议查询 (119)4.5.3 再贴现卖出协议审批 (119)4.5.4 发送再贴现卖出申请 (121)4.5.5 央行卖票签收 (123)4.6 提示付款 (124)4.6.1 提示付款申请 (124)4.6.2 提示付款签收 (126)4.6.3 逾期提示付款申请 (127)4.6.4 逾期提示付款签收 (129)4.7 追索清偿 (130)4.7.1 追索申请 (130)4.7.2 同意清偿申请 (134)4.7.3 同意清偿签收 (139)4.8 保证 (140)4.8.1 保证申请 (140)4.8.2 保证签收 (142)4.9 质押 (147)4.9.1 质押申请 (147)4.9.2 质押签收 (150)4.9.3 解质押申请 (154)4.9.4 解质押签收 (156)第五章票管系统企业代理部分操作手册 (158)说明: (158)代理签约 (158)1.1代理企业电票签约 (158)1.2 代理服务签约 (159)代理出票 (161)2.1代理出票申请 (161)2.2提示承兑申请 (164)2.3提示承兑申请撤回 (165)2.4提示收票申请 (167)2.5提示收票申请撤回 (168)2.6撤票 (170)2.7收票待签收 (172)代理背书 (175)3.1代理背书申请 (175)3.2背书申请撤回 (176)3.3背书待签收 (178)代理贴现 (181)4.1代理贴现申请 (181)4.2代理贴现申请撤回 (184)票据和交易流水查询 (186)5.1票据信息查询打印 (186)5.2交易流水信息查询打印 (189)本文中,第一章数据维护以及第二章企业客户签约由银行管理员操作;第三章网银端办理电票业务由企业客户操作;第四章票管端办理电票业务由银行业务员操作。
银行商业汇票业务操作规程 pdf模版
**银行商业汇票业务操作规程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职责划分 (2)第三章商业汇票的承兑 (3)第四章商业汇票的贴现 (11)第五章商业汇票系统外转贴现转入业务 (18)第六章商业汇票转贴现转出业务 (20)第七章商业汇票系统内转贴现业务 (22)第八章外出持票要求 (25)第九章商业汇票的保管和托收 (26)第十章附则 (3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行商业汇票业务稳健发展,规范商业汇票业务的操作和管理,有效地防范票据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我行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商业汇票的承兑与贴现业务纳入对客户的综合统一授信管理,按信贷授权所规定的权限审批办理;所发生的商业汇票业务须在其对应的商业汇票管理系统(CBMS)和信贷管理系统(CMS)及时登录操作。
第三条对于商业汇票的转贴现业务实行准入管理。
其中,对于系统外买断、买入返售、卖出回购业务,在人员配备、岗位设臵、风控能力、市场能力等验收合格后,总行实行授权管理。
对于出现违反授权规定或不符合开展此项业务条件的机构,总行实行退出处理。
第四条本规程所称商业汇票是指纸质银行承兑汇票和纸质商业承兑汇票,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操作另文规范。
第二章职责划分第五条业务经营单位主要职责(一)客户经理负责业务营销、贷前调查、票据实物初审、实地查询、收集整理客户基本资料和票据业务资料并审核其真实性,审查申请人资格和交易背景,商业承兑汇票授信额度的申请和管理,做好贷后管理和人行征信系统信息维护,监控贴现资金流向,追偿票款等。
(二)运营人员负责通过电子系统进行票据查询查复等工作,相关工作职责分工及操作流程按照运营规定执行。
第六条各主要管理部门职责(一)票据业务部门(GTS 部或金融市场部等)负责商业汇票业务的产品方案设计及操作规程的制定、修改、解释;负责业务授权管理;负责票据利率管理及商业汇票管理系统维护;负责票据业务培训指导,信息收集发布;负责票据转贴现业务的组织、协调、管理、经营等工作。
中国建设银行商业汇票承兑业务操作规程
中国建设银行商业汇票承兑业务操作规程中国建设银行商业汇票承兑业务操作规程在中国的金融领域中,商业汇票承兑业务是一项重要的金融服务。
作为中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之一的中国建设银行,商业汇票承兑业务是其核心服务之一。
本文将对中国建设银行商业汇票承兑业务的操作规程进行全面评估,并探讨其深度和广度,旨在帮助读者理解这一金融服务的重要性以及相关操作规程的重要细节。
一、商业汇票承兑业务概述商业汇票承兑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对公民、企事业单位或金融机构发出的、经过背书和承兑的汇票进行的一种金融服务。
作为一种信用交易工具,商业汇票在贸易和商业活动中具有重要作用。
中国建设银行通过提供商业汇票承兑服务,为客户提供了更多的贸易融资选择,促进了经济发展和贸易便利化。
二、商业汇票承兑业务的操作流程1. 申请阶段:客户向中国建设银行递交商业汇票承兑申请。
中国建设银行要求客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汇票原件、合同、发票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要求客户提供足够的资信证明,以确保商业汇票能够得到顺利承兑。
2. 审核阶段:中国建设银行对客户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评估客户的信用状况。
在审核阶段,中国建设银行会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
这包括客户的还款能力、贸易记录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商业汇票承兑的因素。
通过评估,中国建设银行将决定是否批准商业汇票的承兑申请。
3. 承兑阶段:中国建设银行对商业汇票进行承兑,并将其支付给收款人。
在商业汇票获得中国建设银行承兑的情况下,银行将对商业汇票进行核实,并支付相应的金额给收款人。
这标志着商业汇票的有效性得到确认,并完成了相关贸易的结算。
三、中国建设银行商业汇票承兑业务的重要性商业汇票承兑业务是中国建设银行的核心服务之一,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和贸易便利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商业汇票承兑业务为客户提供了一种灵活便捷的融资选择。
通过商业汇票的承兑,中国建设银行为客户提供了一种有效的融资手段,帮助客户满足资金需求,推动贸易的顺利进行。
银行商业汇票贴现、转贴现业务操作规程 模版
银行商业汇票贴现、转贴现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积极推进本行票据业务发展,防范票据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以及《银行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和本行信贷、会计相关制度,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指业务包括商业汇票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业务,所指商业汇票包括纸质商业汇票(以下简称“纸质汇票”)和电子商业汇票(以下简称“电子汇票”)。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全行各经营机构,各分行可据此制定本机构业务操作细则。
第四条票据业务岗位分为前台、中台与后台。
其中,前台设置营销岗,中台设置风险审核岗、审批岗、放款审核岗、资料保管岗,后台基本设置为票据初审岗、票据复核保管岗、营运外勤岗。
各分行可根据业务规模发展,逐步设置票据审验岗、会计核算岗、票据保管岗、票据托收岗、营运外勤岗。
前、中、后台岗位不得兼任。
第五条从事营销岗、风险审核岗、放款审核岗人员必须具有信贷从业资格,从事票据审验岗、会计核算岗、票据保管岗、票据托收岗、营运外勤岗人员必须具有本行认可的票据审验资格。
第六条岗位职责。
(一)营销岗。
1.负责票据贴现业务营销;2.负责贴现主体资格的初审及准入发起,贴现资料的搜集、准备;3.负责贴现票据的初审及贸易背景的调查;4.负责票据系统录入,专人负责业务资料的扫描;5.负责落实贴现业务贷后管理;6.负责转贴现业务的营销、调查及初审,确保业务手续完备、资料齐全。
7.负责转贴现交易对手资质的初审及准入发起。
(二)票据审验岗。
负责参照《银行商业汇票及资料审核细则》和《银行票据查询细则》进行纸质汇票的审验、查询查复及印鉴核对,确保票据、查询查复真实有效,印鉴核对一致。
(三)风险审核岗。
1.负责对贴现业务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贸易背景、信用风险等要素进行审核,确保贸易背景真实、资金用途合规,信用风险可控(参照附录1);2.负责对转贴现业务的交易对手、业务资料及交易合同等要素进行审核,确保业务手续完备、资料齐全。
银行商业汇票承兑业务操作规程
银行商业汇票承兑业务操作规程一、前言银行商业汇票承兑业务是指银行为客户发行商业汇票,并承诺在到期日支付面额的一种信用担保业务。
为规范银行商业汇票承兑业务,促进经济发展,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二、业务流程1. 客户填写汇票申请书,交给银行业务人员办理。
2. 银行业务人员审核申请书,确定客户的信用状况和能力,确认汇票面额、到期日等基本信息。
3. 客户按照银行要求缴纳承诺保证金,并签署《商业汇票承兑申请书》、《商业汇票保证书》等相关文件。
4. 银行出具承兑通知书,表示承兑汇票,并告知客户汇票到期日、支付方式等具体信息。
5. 汇票到期日到达后,银行支付面额。
6. 如客户未按时兑付汇票,银行将根据相关法规出具督促兑付通知书。
三、业务要求1. 客户要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不得虚假申报;2. 银行要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审核,确保其能够兑付汇票;3. 银行要监测汇票到期日,确保按时支付;4. 如客户未能按时兑付汇票,银行将对其进行追偿;5. 业务过程中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业务合法、安全。
四、业务风险控制1. 风险管理制度:银行应制定具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的风险管理制度,针对业务环节进行全方位的风险管理。
2. 风险评估:银行应对客户进行评估,评估其信用状况、资信记录等情况,防范违约风险。
3. 风险控制措施:银行应采取措施,如申请人审查、事后复核、贷前调查、贷中监控、风险提醒、风险警示等。
4. 风险监测和反馈:银行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监测和反馈机制,及时掌握业务风险情况,准确、及时地向有关部门汇报风险情况,并按照规定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五、总结银行商业汇票承兑业务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但与此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需要银行认真制定相应的业务规程,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风险管理,不断提高风险控制能力,为经济发展提供稳定的信用担保服务。
商业汇票业务操作规程
商业汇票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为了进一步促进我行商业汇票业务积极、稳健发展,规范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业务操作和管理,有效防范票据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担保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本办法所指商业汇票为人民币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二、商业汇票承兑是指我行作为付款人,根据出票人的申请,承诺在汇票到期日对收款人或者持票人无条件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商业汇票贴现是指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转让与银行,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付给持票人的一种融通资金行为。
商业汇票转贴现是指金融机构为了取得资金,将未到期的已贴现商业汇票再以贴现方式向另一家金融机构转让的票据行为,是金融机构间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
四、商业汇票的签发、取得和转让,要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关系及债权债务关系,不得办理不具有或者不能确认上述关系的商业汇票业务。
五、商业汇票承兑与贴现业务纳入对客户的综合统一授信管理,按信贷授权所规定的权限审批办理;所发生的商业汇票业务须按信贷相关系统要求及时登录记载。
六、商业汇票承兑、贴现和转贴现的会计处理手续,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会计核算办法》和我行《会计业务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办理。
第二章商业汇票的承兑一、商业汇票的出票人向我行申请承兑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二) 在本行开立人民币存款帐户,与本行具有真实委托付款关系;(三)经营管理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并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四)符合本行信贷政策要求。
二、商业汇票的出票人向我行申请承兑时的处理:出票人向开户银行申请承兑时,应具体说明申请承兑的金额、期限,交易合同所涉及的交易内容、经营方式、经营对象、经营效益、货款回笼以及偿付货款资金来源等情况;经信贷业务部门初审合格允许受理后,必须向我行提供以下材料:(一) 银行承兑汇票申请书,主要包括汇票金额、期限和用途以及承兑申请人承诺汇票到期无条件兑付票款等内容;(二)营业执照或者法人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三)前三年度和当期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四) 承兑申请所依据的商品交易合同或者增值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等;(五)经年检的贷款证(卡);(六) 按规定需要提供担保的,提交保证人有关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或者法人执照复印件,前三年度和当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或者抵(质)押物的有关资料等 (包括权属证明、评估报告等);(七) 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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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纸质商业汇票系统业务操作规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三章汇票管理第一节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第二节汇票挂失止付与解挂第三节商业汇票质押与解质押第四节汇票注销第五节委托收款第四章贴现第五章转贴现第一节买断式转入贴现第二节买入返售式转入贴现第三节卖断式转出贴现第四节卖出回购式转出贴现第六章票据托管第七章登记、查询第八章差错与异常处理第九章业务监督与核对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目录)第一条为加强纸质商业汇票系统业务管理,规范纸质商业汇票系统业务操作,根据人民银行《纸质商业汇票登记查询管理办法》及行内相关制度,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纸质商业汇票系统是纸质银行承兑汇票和纸质商业承兑汇票(以下简称纸质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和处理的应用系统。
第三条根据纸质商业汇票系统的业务流程和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能,按照“条线管理、分级负责、授权应用、控制严密”的原则确定部门职责。
条线管理:纸质商业汇票系统业务相关部门按照部门分工对本条线的相关业务进行管理。
分级负责:总行管理部门负责全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对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相关业务的管理,上下衔接、各司其职。
授权应用:各级行机构、用户的业务范围和应用权限须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维护。
控制严密:纸质商业汇票系统的业务应用设置与调整有据可依,符合业务安全运营的管理要求。
第四条本规程适用于中国##银行应用纸质商业汇票系统的各级机构及其业务管理部门。
第二章基本规定(目录)第五条办理纸质商业汇票业务必须按照中国##银行信贷业务基本规程,商业汇票承兑、贴现、转贴现业务管理办法以及商业汇票业务操作手册等制度(以下简称“商业汇票相关制度”)进行受理、调查、审查和审批,进行相关业务处理。
第六条办理纸质商业汇票业务,必须坚持汇票专用章与空白银行承兑汇票的分管分用。
第七条纸质银行承兑汇票的记载信息与文档资料记载信息及系统记录信息应一致。
经复核无误后,方可向申请出票人交付票据,不得交由他人转交。
银行商业汇票承兑业务操作规程
中国ⅩⅩ银行商业汇票承兑业务操作规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请与受理第三章调查与评价第四章审批第五章承兑第六章贷后管理第七章查复、解付及垫款第八章档案管理第九章附则— 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ⅩⅩ银行商业汇票承兑业务的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操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等法律法规及ⅩⅩ银行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商业汇票的承兑是指ⅩⅩ银行接受承兑申请人的付款委托,承诺在汇票到期日对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第三条办理商业汇票承兑业务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真实、合法的商品、劳务交易为基础,严禁对无真实贸易背景的商业汇票进行承兑。
第四条各行必须在授权权限范围内办理商业汇票承兑业务。
第五条仅办理100%保证金承兑业务未办理其他信贷业务的客户,可不经评级授信直接申请;其余客户办理商业汇票承兑业务,无论以何种方式出具担保,均应纳入客户授信额度。
第六条本规程仅适用于人民币承兑业务。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第七条ⅩⅩ银行受理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申请人提出的承兑申请:— 2 —(一)应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及兼具经营和管理职能且拥有贷款卡(证)的政府机构。
(二)在经办机构开立存款账户。
(三)以真实合法的商品、劳务交易为基础,并在交易合同中注明以“银行承兑汇票”作为结算工具和方式。
(四)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到期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五)信用良好,在ⅩⅩ银行和其他银行无不良记录。
(六)能够提供符合要求的担保。
1.承兑申请人以ⅩⅩ银行认可的存单、银行承兑汇票、国债质押,按以下比例折算后,可视同交存保证金(以下所称“保证金”均含ⅩⅩ银行认可的存单、银行承兑汇票、国债折算质押)。
质押手续可参考《中国ⅩⅩ银行银行承兑汇票质票承兑业务操作规程》相关条款。
(1)同城ⅩⅩ银行系统开具的存单可按100%进行折算。
银行银行汇票业务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
银行银行汇票业务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银行汇票业务是银行业务的一种,是指银行为客户提供有关汇票在银行内部和外部流通的服务。
为了规范银行汇票业务的管理,在银行内部制定了《银行汇票业务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
一、基本概念1.1 汇票汇票是商业支付工具,具有强制执行力。
持票人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强制要求支付人履行汇票义务。
汇票是指一个人向另一个人支付一定金额的一种票据,可以由发票人之一或两组以上的人共同签发。
1.2 汇票业务汇票业务是指银行向客户提供票据相关服务的业务。
二、管理办法与规程2.1 票据种类银行在办理汇票业务时,要求客户提供符合国家和金融行业规定的各类汇票,包括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本票和海运提单等。
2.2 条件银行在办理汇票业务时要求客户具备以下条件:(1)客户应当有能力履行汇票义务。
(2)商业汇票业务应当有足够的担保措施。
(3)履行汇票义务的资金来源应当是合法的。
2.3 业务流程(1)业务办理前,客户应向银行提供汇票申请书,汇票合同及其他相关资料。
(2)申请书和合同应明确出具人的名称、签发日期、支付日期、金额、汇票到期日,汇票有效期限等内容。
(3)银行接收到汇票后,应检查其内容和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并进行审核。
如审核通过,务必在24小时以内办理汇票托管手续。
(4)汇票有效期届满后,银行应在汇票到期之日内将财务资金转入指定账户,并将原汇票交还给出票人。
(5)在汇票到期之日,如持票人未收到汇票金额,可向银行提出强制清偿申请。
三、操作规程3.1 票据开具商业汇票的开具须有出票人、收款人和二名以上的背书人参与。
汇票应注明开据日期、起付日期、到期日期、金额、法定期限、收款人及付款银行等内容。
3.2 票据存储银行收到汇票后,应加盖收入时间和日期戳,检查其真伪后予以存放。
银行还应按照汇票有效期规定提前提醒票据出票人和承兑人,以保证汇票到期清偿。
3.3 票据托管银行要求客户提供托管汇票所需的资料、证件等,经营保管收费并予以保管、监管,确保汇票安全。
XX银行商业汇票交易综合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好的XX银行商业汇票交易综合管理系统操作手册XXXX科技有限公司2007年5月文档信息修订记录目录1概述1.1系统概述1.1.1系统整体描述商业汇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大体分为交易和管理两大部分。
交易部分针对银行和商业承兑汇票的整个生命周期(从买入开始,一直到销帐)的每一个操作环节,提供相应的交易功能来完成相应的帐务和票据状态方面的处理;管理部分则是在交易功能形成的基础数据的基础上,为用户提供各种形式、各种类型的报表和分析数据,以达到分析、监控业务状况的目的。
1.1.2各功能模块描述系统划分成多个功能模块,包括:票据暂存、买入业务、卖出业务、承兑业务、代保管、库存管理、到期处理、风险控制、放款审核、业务查询、特殊业务处理、管理、统计分析、沟通和提醒等。
票据暂存:票据信息库是票据进入本系统的唯一入口,所有票据,不管是哪种买入方式,都必须首先进入票据暂存,然后再导入买入批次中进行后续操作。
买入业务:用于买入业务操作,包括直贴(贴现、票据包买、商票保贴、代理贴现)和转贴现(买断、买入返售、双向买断、双向卖断到期)买入性质的票据买入及计息复核、放款记账、补录合同发票;卖出业务:用于卖出业务操作,包括转贴现(卖断式、回购式、双向卖断式、双向买断到期卖断式)和再贴现(卖断式和回购式)卖出及转卖记账、归还未转卖票据;到期处理:用于发出委托收款、买入返售到期、卖出回购到期的操作;承兑业务:用于承兑受理、签发记帐、未用退回、挂失止付、查询查复、空白凭证打印。
代保管:用于代保管业务的存票记帐、到期取票、取票记帐操作。
风险控制:用于产品授权、授信控制、风险票据和黑名单管理、逾期转垫款等;放款审核:用于审核流程及相关处理,包括业务审核处理、历史审核查询;业务查询:用于查询各类业务发生、状态、余额等业务情况;特殊业务处理:可进行流程外的出入库管理、库存包买票据管理、特殊授信审核、包买票据的担保行确认、冲正、补记、超权限利率申请和复核等非正常业务的处理。
银行纸质银行承兑汇票核心业务系统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纸质银行承兑汇票核心业务系统操作规程(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纸质银行承兑汇票核心业务系统操作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支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纸质商业汇票登记查询管理办法》、《**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银行法人客户信贷业务操作规程》等办法,特制订本操作规程。
本规程所称分行是指晋阳支行、并州支行、龙城支行及各异地分行,以下简称分行。
本规程所称营业网点是指各分行营业部、支行。
本规程所称承兑申请人开户行(以下简称开户行)是指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的结算账户所在的营业网点。
本规程所称签发行是指实际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的营业网点。
第二条银行承兑汇票签发原则上应通过集中作业平台办理。
无银行承兑汇票签发资质的营业网点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时,由各分行营业部通过核心业务系统代理签发,此时,各分行营业部须填写《**银行核心业务系统交易权限临时变更申请表》,经总分行运营管理部审批后,由总行运营管理部为其下发核心业务系统中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的相关交易权限。
第三条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营业网点需具备以下条件:(一)配备汇票专用章;(二)配备取得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资质的柜员。
通过集中作业平台办理,应配备不少于2名(含);通过核心业务系统代理其它营业网点签发或未设支行的异地分行营业部应配备不少于4名(含)。
第二章业务资质管理第四条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办理实行资质准入制取得运营条线上岗资格,持续从事运营B类岗位满一年,且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资格考试成绩达80分(含)以上者,可取得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资质。
第五条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资质人员职责(一)负责银行承兑汇票签发录入;(二)负责银行承兑汇票签发复核;(三)负责保管银行承兑汇票底卡;(四)负责保管汇票专用章;(五)负责银行承兑汇票的手工加密;(六)负责在银行承兑汇票解付时,对票据及托收凭证进行审核;(七)负责担任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下简称电票系统)会计岗,进行相关业务处理。
商业汇票业务操作规程
商业汇票业务操作规程商业汇票是一种常见的非现金支付工具,广泛运用于商业交易中。
为了保证商业汇票业务的顺利进行,有必要制定一套操作规程。
下面将针对商业汇票业务的操作规程进行详细介绍。
一、商业汇票的定义和种类商业汇票是指出票人(付款人)以一定形式将其对买受人(收款人)的支付义务,通过汇票的形式传递给银行或金融机构,由银行或金融机构按照汇票上的要求向收款人支付相应金额的票据。
商业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本票两种形式,银行汇票由银行或金融机构出具并负责支付,本票则由出票人自己承兑并支付。
二、商业汇票的操作流程1.出票人与收款人之间达成交易意向,并确定使用商业汇票方式进行支付。
2.出票人填写商业汇票申请书,包括出票日期、汇票金额、收款人名称等信息。
3.出票人将商业汇票申请书提交给银行或金融机构,同时缴纳相应手续费用。
4.银行或金融机构对商业汇票申请书进行审核,并在汇票上盖章确认。
5.银行或金融机构将审核通过的商业汇票发放给出票人。
6.出票人将商业汇票交给收款人。
7.收款人收到商业汇票后,到银行或金融机构办理汇票贴现或兑付手续。
8.银行或金融机构对商业汇票进行验证,核实汇票的真伪并确认支付。
三、商业汇票的正确填写和使用1.出票日期:填写明确的日期,可按年月日顺序或按月日年顺序排列。
2.汇票金额:除整数金额外,还应用大写金额注明,以防止金额篡改。
3.收款人名称:填写准确的收款人名称,包括公司名称、个人姓名等。
4.账号和开户行:填写收款人的银行账号和开户行名称,以保证资金准确到账。
5.付款人名称:填写准确的付款人名称,一般为出票人名字或公司名称。
6.付款人账号和开户行:填写付款人的银行账号和开户行名称,防止出票人错误支付。
7.出票人签名:出票人必须在汇票上亲自签字确认,作为承兑和支付的凭证。
8.汇票到期日:填写明确的到期日,一般需在出票后30-90天内到期。
四、商业汇票业务的注意事项1.商业汇票的信息填写应准确无误,以避免办理手续时出现问题。
商业汇票业务操作手册
商业汇票业务操作手册第一章:商业汇票基础知识1.1 什么是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是由债务人签发并授予收款人的一种金融票据,表明债务人同意在未来的特定日期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
1.2 商业汇票的特点•商业汇票是一种有价证券,具有支付义务•商业汇票可以进行背书转让•商业汇票应当依法保证交付的时间、地点和金额1.3 商业汇票的种类主要包括标准汇票、自动汇票、电子汇票等。
第二章:商业汇票的操作流程2.1 商业汇票的开立•填写商业汇票的要素:出票人、收款人、付款期限、汇票金额等•出票日期一般与签署日期相同,可以在金额栏内注明大写金额2.2 商业汇票的背书•持有人可以将商业汇票转让给他人,需在背书栏签字确认•背书可以是空白背书或特定背书,空白背书表示可转让给任何人,特定背书表示只能转让给特定人2.3 商业汇票的承兑•收款人可在商业汇票到期前向出票人要求承兑•承兑后,出票人需在汇票到期日前支付给收款人2.4 商业汇票的兑现•收款人如需兑现商业汇票,可持汇票到出票行或指定银行办理•出票行或指定银行按照商业汇票的要求付款给收款人第三章:商业汇票的管理与风控3.1 商业汇票的管理•出票方需建立完善的商业汇票管理制度,规范商业汇票的开立、流转和兑现流程•定期对商业汇票账户进行核对和清理,防范风险3.2 商业汇票的风控•出票方需对收款人的资信状况进行评估,降低不良商业汇票风险•在商业汇票的背书环节加强监控,防范假背书和无权兑现风险结语商业汇票作为一种重要的金融票据,在经济交易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出票人和收款人在进行商业汇票业务时,需遵循相关操作规定,提高对商业汇票的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意识,确保交易的安全和顺畅进行。
希望本手册可以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和操作商业汇票业务。
XXX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业务操作规程
XXX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业务操作规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三章签约第四章出票及承兑第五章背书转让第六章提示付款第七章贴现第八章转贴现第九章再贴现第十章质押及解质押第十一章保证第十二章追索第十三章撤销第十四章票据查询及报文第十五章差错与异常处理第十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业务管理,根据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等法规和XXX银行有关制度,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电子商业汇票是指出票人依托XXX银行或他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数据电文形式制作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XXX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下简称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是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以下简称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和处理的应用系统。
第三条根据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业务流程和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能,按照“条线管理、分级负责、授权应用、控制严密”的原则确定部门职责。
条线管理: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业务相关部门按照部门分工对本条线的相关业务进行管理。
分级负责:总行管理部门负责全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对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相关业务的管理,上下衔接、各司其职。
授权应用:各级行机构、用户的业务范围和应用权限须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维护。
控制严密: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业务应用设置与调整有据可依,符合业务安全运营的管理要求。
第四条本规程适用于XXX银行应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各级机构及其业务管理部门。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五条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业务规定(一)电子商业汇票为定日付款票据。
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至到期日止,最长不得超过1年。
电子商业汇票分为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业金融机构、财务公司(以下统称金融机构)承兑;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由金融机构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承兑。
电子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
电子商业汇票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
(二)电子商业汇票的出票、承兑、背书、贴现、转贴现、再贴现、质押、保证、提示付款、追索、信息查询及其相关业务必须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办理。
最新城商行资金清算中心纸质商业汇票登记操作手册
城商行资金清算中心纸质商业汇票登记操作手册纸票登记操作手册一、纸票登记开始录入纸票登记信息纸票申核提交纸票登记审核功能关纸票查询流程:开始纸票查询纸票查询结果1.录入纸票要登记信息进入菜单【纸票登记管理】->【纸票登记】打开功能界面:选择“承兑登记”点击【下一步】打开功能界面:注:1)【是否为登错重登】:如果选择“否”,则【是否为票面要素有误】不可用,并且【备注】栏可以手工输入备注信息,如果选择“是”,则【是否为票面要素有误】可用,并且【备注】栏不可以手工输入备注信息,备注信息由【是否为票面要素有误】栏的选择而改变;登错重登的作用就是会往备注栏里填写特定的备注信息;2)【到期日】不可小于【承兑日期】;3)【承兑人】和【收款人】名称不可以相同;选择“未用退回登记”点击【下一步】打开功能界面:注:1)【是否为登错重登】:如果选择“否”,则【是否为票面要素有误】不可用,并且【备注】栏可以手工输入备注信息,如果选择“是”,则【是否为票面要素有误】可用,并且【备注】栏不可以手工输入备注信息,备注信息由【是否为票面要素有误】栏的选择而改变;登错重登的作用就是会往备注栏里填写特定的备注信息;2)【到期日】不可小于【未用退回日期】选择“贴现登记”点击【下一步】打开功能界面:注:1)【是否为登错重登】:如果选择“否”,则【是否为票面要素有误】不可用,并且【备注】栏可以手工输入备注信息,如果选择“是”,则【是否为票面要素有误】可用,并且【备注】栏不可以手工输入备注信息,备注信息由【是否为票面要素有误】栏的选择而改变;登错重登的作用就是会往备注栏里填写特定的备注信息;2)【到期日】不可小于【贴现日期】;3)【贴出人名称】和【贴人人名称】不能相同;选择“转贴现登记”点击【下一步】打开功能界面:注:1)【是否为登错重登】:如果选择“否”,则【是否为票面要素有误】不可用,并且【备注】栏可以手工输入备注信息,如果选择“是”,则【是否为票面要素有误】可用,并且【备注】栏不可以手工输入备注信息,备注信息由【是否为票面要素有误】栏的选择而改变;登错重登的作用就是会往备注栏里填写特定的备注信息;2)【到期日】不可小于【转贴现日期】;3)【贴出人名称】和【贴入人名称】不可为相同;选择“再贴现登记”点击【下一步】打开功能界面:注:1)【是否为登错重登】:如果选择“否”,则【是否为票面要素有误】不可用,并且【备注】栏可以手工输入备注信息,如果选择“是”,则【是否为票面要素有误】可用,并且【备注】栏不可以手工输入备注信息,备注信息由【是否为票面要素有误】栏的选择而改变;登错重登的作用就是会往备注栏里填写特定的备注信息;2)【到期日】不可小于【再贴现日期】;3)【贴出人名称】和【贴人人名称】不能相同;选择“质押登记”点击【下一步】打开功能界面:注:1)【是否为登错重登】:如果选择“否”,则【是否为票面要素有误】不可用,并且【备注】栏可以手工输入备注信息,如果选择“是”,则【是否为票面要素有误】可用,并且【备注】栏不可以手工输入备注信息,备注信息由【是否为票面要素有误】栏的选择而改变;登错重登的作用就是会往备注栏里填写特定的备注信息;2)【到期日】不可小于【质押日期】;3)【出质人名称】和【质权人名称】不能相同;注:1)【是否为登错重登】:如果选择“否”,则【是否为票面要素有误】不可用,并且【备注】栏可以手工输入备注信息,如果选择“是”,则【是否为票面要素有误】可用,并且【备注】栏不可以手工输入备注信息,备注信息由【是否为票面要素有误】栏的选择而改变;登错重登的作用就是会往备注栏里填写特定的备注信息;2)【到期日】不可小于【质押解除日期】;3)【原出质人名称】和【原质权人名称】不能相同;注:1)【是否为登错重登】:如果选择“否”,则【是否为票面要素有误】不可用,并且【备注】栏可以手工输入备注信息,如果选择“是”,则【是否为票面要素有误】可用,并且【备注】栏不可以手工输入备注信息,备注信息由【是否为票面要素有误】栏的选择而改变;登错重登的作用就是会往备注栏里填写特定的备注信息;2)【到期日】不可小于【委托收款日期】;注:1)【是否为登错重登】:如果选择“否”,则【是否为票面要素有误】不可用,并且【备注】栏可以手工输入备注信息,如果选择“是”,则【是否为票面要素有误】可用,并且【备注】栏不可以手工输入备注信息,备注信息由【是否为票面要素有误】栏的选择而改变;登错重登的作用就是会往备注栏里填写特定的备注信息;2)【到期日】不可小于【收款日期】注:1)【是否为登错重登】:如果选择“否”,则【是否为票面要素有误】不可用,并且【备注】栏可以手工输入备注信息,如果选择“是”,则【是否为票面要素有误】可用,并且【备注】栏不可以手工输入备注信息,备注信息由【是否为票面要素有误】栏的选择而改变;登错重登的作用就是会往备注栏里填写特定的备注信息;2)【到期日】不可小于【拒付日期】;注:1)【是否为登错重登】:如果选择“否”,则【是否为票面要素有误】不可用,并且【备注】栏可以手工输入备注信息,如果选择“是”,则【是否为票面要素有误】可用,并且【备注】栏不可以手工输入备注信息,备注信息由【是否为票面要素有误】栏的选择而改变;登错重登的作用就是会往备注栏里填写特定的备注信息;2)【到期日】不可小于【申请止付日期】;注:1)【是否为登错重登】:如果选择“否”,则【是否为票面要素有误】不可用,并且【备注】栏可以手工输入备注信息,如果选择“是”,则【是否为票面要素有误】可用,并且【备注】栏不可以手工输入备注信息,备注信息由【是否为票面要素有误】栏的选择而改变;登错重登的作用就是会往备注栏里填写特定的备注信息;2)【到期日】不可小于【止付解除日期】;3)【申请止付解除人名称】和【止付解除人名称】不能相同;编辑纸票登记信息,点击【保存】,返回功能界面:注:系统“登错重登”在人行报文中没有体现该属性的值,因此我们系统是根据特定的备注信息作为一次“登错重登”的登记类型标识,在“纸票查询结果”的“详细信息”下“登记行为明细”一栏可以查询到;2.纸票审核进入菜单【纸票登记管理】->【纸票审核】打开功能界面:界面中列出待审核的纸票登记信息,选择一条数据并点击【审核录入】打开功能界面:点击【审核批准】返回纸票审核功能界面;3.纸票登记提交进入菜单【纸票登记管理】->【提交纸票登记】打开功能界面:点击【提交】提交纸票登记;4.纸票批量提交进入菜单【纸票登记管理】->【提交纸票登记】打开功能界面:选择导入类型,后点击【批量导入】摁钮,进入功能页面:点击【济览】摁钮,打开文件选择框,选择导入模板文件,进入功能页面:点击【导入】摁钮即可;(注:导入时如果审核开关是开的,那么导入的票据将到达纸票审核页面需要审核,如果审核开关是关闭的,则导入的票据直接进入提交纸票登记页面进行登记即可)5.纸票登记查询进入菜单【纸票查询】->【纸票查询】打开功能界面:点击【纸票查询】提交纸票查询,提交的查询需要稍候进入【纸票查询】->【查看纸票查询结果】功能界面打开人行查复信息;进入菜单【纸票查询】->【查看纸票查询结果】打开功能界面:查看纸票查询结果信息(纸票查询结果信息按查询顺序倒序排序,即最近一次查询排在第一条,并且只显示查询行行号为当前登录柜员所属行行号的记录);点击【详细信息】超链接查询人行返回的纸票详细信息,打开功能界面:其中三个选项卡分别显示纸票票据信息,纸票历史查询明细,纸票登记行为明细信息;6.纸票登记审核设置进入菜单【纸票登记管理】->【纸票审核】打开功能界面:点击【审核设置】打开功能界面:选择审核功能开关设置为“开”或“关”后点击【保存】即可;注:1.审核功能开关为“开”时,录入纸票登记信息后,需要到纸票审核中对纸票录入信息进行审核后才可进行纸票登记提交;2.审核功能开关为“关”时,录入纸票登记信息后,即可直接进行纸票登记提交;不需要进行审核;7.纸票登记修改进入菜单【纸票登记管理】->【纸票登记】,打开功能页面:点击【查看登记】摁钮,打开功能页面:“审核状态”下拉选择框可以选择不同的状态进行查询;注:如果选择【已提交(登记失败)】的状态后点击【查询】得到功能页面:可以查到登记失败的原因,并针对原因进行修改即可;选择一条记录,点击【修改】摁钮,进入功能页面:修改相关信息后,点击【修改】摁钮,修改结束;8.纸票查询结果信息打印进入菜单【纸票查询】->【查看纸票查询结果】,打开功能页面:注:纸票查询结果信息按查询顺序倒序排序,即最近一次查询排在第一条,并且只显示查询行行号为当前登录柜员所属行行号的记录;选择一条查询结果信息点击“详细信息”链接,进入功能页面:点击【登记行为明细】选项卡,打开功能页面:点击【打印】摁钮,打开页面:点击【打印】摁钮,出现打印设置:设置好打印机后,点击【打印】即可;9.查询查询纸票登记公示催告通知信息进入菜单【查询纸票】->【查询纸票登记公示催告通知信息】,打开功能页面:点击【查询】摁钮,打开功能页面:系统可以根据不同的查询条件对挂失止付,公示催告登记的纸票信息进行查询;(注:查询结果列表根据登记顺序倒序排列,即最近一次信息排在第一条)列表的最翻页控制部分有显示当前登记的公示催告,挂失止付的票据张数,如下图:当前有950张纸票被列为公示催告及挂失止付的名单;10.纸票批量查询进入菜单【纸票查询】->【纸票批量查询】,打开功能页面:点击【批量导入】摁钮,打开功能页面:点击【浏览】摁钮,打开文件选择框,并选择批量导入文件(有提供模板,或柜员自已新建EXCEL文件将“目标数据项”填允到EXCEL第一行,作为标题行,来建立导入模板)选中文件后,打开功能页面如图:点击【导入】摁钮,即可;导入后,在批量查询页面可以选中需要进行纸票查询的票,点击纸票查询或删除操作(选择多笔票进行批量查询);。
银行商业汇票(纸票)贴现业务操作规程
银行商业汇票(纸票)贴现业务操作规程一、前言银行商业汇票贴现业务是银行业中的一项重要的融资服务业务,它对于企业的发展和资金的筹措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对银行商业汇票贴现业务的操作规程进行详细介绍,以加强银行内部贴现业务的管理,保证银行业务的安全稳定。
二、基本概念1.银行商业汇票银行商业汇票是指由银行出具的,一方在规定时间内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额的票据。
通常是企业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后,向供应商出具支付承诺的一种票据。
商业汇票分为纸票和电票两种形式。
2.贴现银行贴现是指银行在商业汇票到期前,以银行利率折扣的方式支付票款给持票人,同时扣除一定的手续费。
贴现与借款不同,银行向持票人提供贴现服务并获得收益。
三、银行商业汇票贴现业务的操作规程1.客户核查银行在为客户贴现商业汇票时,首先要对客户进行核查。
核查应包括客户的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相关经营许可证等,以确保客户的真实合法性。
同时,银行还应对客户经营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客户的经营状况、生产能力、信誉状况等,以及客户是否存在重大诉讼纠纷。
2.商业汇票审核银行在接到客户的商业汇票申请后,应对商业汇票进行审核。
银行需要核对商业汇票的真伪、签发人的身份、票据金额是否符合要求等。
如有需要,银行还需对相关资产或财产状况进行调查,以便确定商业汇票的安全性和可贴性。
3.贴现额度审批银行在对商业汇票进行审核后,应对贴现额度进行审批。
银行需要根据贴现额度审批制度,确保贴现业务的风险控制合理。
同时,银行需要对贴现批复的风险特征进行评估,对子项目的贴现额度、贴现购买率、最低票面金额等进行控制。
4.利率浮动执行银行在贴现商业汇票时,应对贴现利率进行浮动执行。
银行需要根据市场资金流动性、货币政策、贴现规模、贴现期限等因素进行浮动定价,以确保贴现利率的市场化、灵活性和合理性。
5.手续费收取银行在为客户贴现商业汇票时,需要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手续费应根据贴现额度、贴现期限、贴现风险等因素适当定价。
银行银行汇票业务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
XX银行银行汇票业务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第一章基本规定第一条基本概念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的出票人指签发银行汇票的银行,收款人指从银行提取汇票所汇款项的单位和个人,付款人指负责向收款人支付款项的银行,代理付款人是代理本系统出票银行或跨系统签约银行审核支付汇票款项的银行。
银行汇票的出票和付款限于中国人民银行和参加“大额支付系统”的各商业银行等银行机构办理。
跨系统银行签发的转账银行汇票的付款,应通过同城票据交换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提交给同城的有关银行审核、支付后抵用。
代理付款人不得受理未在本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持票人为单位直接提交的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分为现金银行汇票和转账银行汇票。
(一)现金银行汇票可以转账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转账银行汇票只能办理转账。
(二)现金银行汇票不能背书转让,转账银行汇票可以背书转让。
(三)现金银行汇票的申请人和收款人必须均为个人。
第二条基本规定(一)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
按到期月的对日计算,无对日的,月末日为到期日。
期限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最后一日。
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行不予受理。
(二)签发转账银行汇票,不得填写代理付款人名称。
(三)持票人提示付款时,必须向代理付款行提交银行汇票(第二联)和解讫通知(第三联),并将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准确、清晰地填入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的有关栏内。
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
(四)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不得更改,更改实际结算金额的银行汇票无效。
(五)银行汇票可以背书转让,但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不得背书转让。
背书转让以不超过出票金额的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六)如果遇汇票专用章不清、密押编押有误、印刷质量有问题、存在疑点等情况,应主动办理汇票查询。
上海票据交易所纸质商业汇票业务操作规程
上海票据交易所纸质商业汇票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纸质商业汇票业务操作,促进纸质商业汇票流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交易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6]第29号公布)等法规制度,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系统参与者办理纸质商业汇票(以下简称纸票)承兑、质押、保证、贴现、库存移库、保证增信、付款确认、止付、提示付款、追偿、结清业务,应当通过中国票据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票交所系统)办理业务或登记信息,并遵守本规程。
第三条系统参与者办理纸票信息登记应验证票据实物真伪,认真核对相关信息,保证登记信息与票面信息一致。
系统参与者对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第四条系统参与者应确保其内部系统信息与票交所系统信息一致。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五条系统参与者可采用单笔录入或批量导入的方式办理信息登记。
第六条系统参与者应配置符合票交所系统影像标准的影像设备。
在票交所系统登记上传的单个影像文件应清晰可辨,-1-并满足以下要求:(一)16bit以上彩色图像;(二)文件扩展名为“.jpg”或“.JPG”;(三)分辨率不低于200dpi;(四)文件大小不超过512KB;(五)采集的图像应与原票据实物长宽同比例;(六)背书粘单影像必须包含完整骑缝章。
第七条本规程所称的票据关键信息包括票据类别、票据号码、票据金额、出票日期、票据到期日、承兑行或付款人开户行行号、承兑行或付款人开户行名称、付款行行号、付款行名称。
承兑行是指在银行承兑汇票(以下简称银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的金融机构;付款行是指银行承兑汇票正面“付款行”栏内记载行号的金融机构;付款人开户行是指商业承兑汇票(以下简称商票)正面“付款人开户行”栏内记载行号的金融机构。
第八条本规程所称的票据标识信息包括票据类别、票据号码、票据金额、票据到期日、承兑行或付款人开户行行号、承兑行或付款人开户行名称。
第九条本规程所称的票据保管机构包括贴现保管机构、保证增信机构、承兑保管机构。
纸质银承操作流程
晋商银行纸质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操作流程(暂行)为规范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操作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支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晋商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晋商银行法人客户信贷业务操作规程(试行)》和《晋商银行法人信贷业务放款核准操作规程》(试行),特制订本操作流程。
第一章基本规定第一条银行承兑汇票是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即承兑申请人)签发的,经承兑银行承兑,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第二条根据《晋商银行法人信贷业务放款核准操作规程》(试行)要求,风险管理部对经审核符合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条件的信贷业务,填制《晋商银行放款通知书》和《电子准贷证》,由相关人员签字同意并加盖部门印章;开户行同承兑申请人签订《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合同》、《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清单》(承兑人签章处加盖支行公章,负责人处加盖支行行长名章)。
以上资料(除《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合同》、《晋商银行放款通知书》外)由开户行指定客户经理(以下简称开户行专人)陪同客户,一并交运营人员凭以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相关手续。
第三条空白银行承兑汇票通过TELLER系统下发,由各分行营业部分配至银行承兑汇票复核柜员凭证尾箱。
对当日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已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经“银行承兑汇票冲正”交易后凭证作废的,核心业务系统联动进行销号处理。
承兑申请人开户行(以下简称开户行),负责在核心业务系统中手工收取银行承兑汇票(含作废的)工本费。
空白银行承兑汇票的具体保管、出售等操作手续,依照《晋商银行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办法》执行。
本流程中的分行是指晋阳支行、并州支行、龙城支行、迎泽支行及异地分行,以下简称分行。
第四条银行汇票专用章由各分行运营管理部指定专人入保险柜保管,具体管理办法依照《晋商银行会计核算专用印章管理办法(暂行)》执行。
第五条在《电子准贷证》、《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清单》上签章的部门、支行、有权签字人等必须在相关运营管理部门预留部门、支行印章和有权签字人的签章样本,作为各级运营人员审核《电子准贷证》、《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清单》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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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银行纸质商业汇票系统业务操作规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三章汇票管理第一节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第二节汇票挂失止付与解挂第三节商业汇票质押与解质押第四节汇票注销第五节委托收款第四章贴现第五章转贴现第一节买断式转入贴现第二节买入返售式转入贴现第三节卖断式转出贴现第四节卖出回购式转出贴现第六章票据托管第七章登记、查询第八章差错与异常处理第九章业务监督与核对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纸质商业汇票系统业务管理,规范纸质商业汇票系统业务操作,根据人民银行《纸质商业汇票登记查询管理办法》及行内相关制度,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纸质商业汇票系统是纸质银行承兑汇票和纸质商业承兑汇票(以下简称纸质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和处理的应用系统。
第三条根据纸质商业汇票系统的业务流程和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能,按照“条线管理、分级负责、授权应用、控制严密”的原则确定部门职责。
条线管理:纸质商业汇票系统业务相关部门按照部门分工对本条线的相关业务进行管理。
分级负责:总行管理部门负责全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对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相关业务的管理,上下衔接、各司其职。
授权应用:各级行机构、用户的业务范围和应用权限须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维护。
控制严密:纸质商业汇票系统的业务应用设臵与调整有据可依,符合业务安全运营的管理要求。
第四条本规程适用于XXX银行应用纸质商业汇票系统的各级机构及其业务管理部门。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五条办理纸质商业汇票业务必须按照XXX银行信贷业务基本规程,商业汇票承兑、贴现、转贴现业务管理办法以及商业汇票业务操作手册等制度(以下简称“商业汇票相关制度”)进行受理、调查、审查和审批,进行相关业务处理。
第六条办理纸质商业汇票业务,必须坚持汇票专用章与空白银行承兑汇票的分管分用。
第七条纸质银行承兑汇票的记载信息与文档资料记载信息及系统记录信息应一致。
经复核无误后,方可向申请出票人交付票据,不得交由他人转交。
第八条办理纸质商业汇票贴现、质押、托管业务的票据,必须经票据真伪审验并按相关规定办理票据查询,确认票据及记载信息真实、无误后,方可办理。
第九条办理纸质商业汇票业务的票据注销、质押与解质押、止付与解除止付、抹账、账务冲正及从“贸易通资金划拨中间户”专用账户(尾号000995D)(以下简称“贸易通资金划拨中间户”)汇划资金等业务,必须经运营主管或其部门主管审批后办理。
第十条办理纸质商业汇票登记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业务(以下简称“登记业务”)时,系统记录信息与票据记载信息必须一致。
登记票据信息有误,应在知悉登记有误的当日予以更正。
通过纸质商业汇票系统办理的业务,系统日终时自动将本日发生的业务信息登记人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
第十一条客户委托我行办理纸质商业汇票承兑、质押、注销等登记业务时,应提供真实的纸质商业汇票。
客户办理挂失止付、止付解除、公示催告等业务的登记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相应凭证。
第十二条客户因办理票据的质押、背书等业务申请向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查询信息的,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纸质商业汇票,并填写相应凭证。
第十三条办理纸质商业汇票业务时,承诺费、承兑手续费、委托收款手续费、工本费等按照行内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第十四条纸质商业汇票系统使用商业汇票业务的相关科目,通过XXX银行综合应用系统(以下简称ABIS)进行账务核算。
第十五条纸质商业汇票系统业务使用的业务凭证包括进账单、记账凭证、业务回执等,其中使用空白客户回执代替业务回执。
第十六条纸质商业汇票系统生成、打印的记账凭证、业务清单等,附当日ABIS传票后装订保管。
其他文档资料按相关规定保管。
第十七条纸质商业汇票系统、机构、用户及岗位管理。
(一)纸质商业汇票系统机构、用户及岗位管理按照贸易通平台管理的相关制度执行。
纸质商业汇票承兑、贴现、转贴现等业务处理功能的开通,由业务主管部门确定。
(二)纸质商业汇票系统中用户按照权限分为管理员与操作员。
管理员与操作员应严格分离。
(三)纸质商业汇票系统的所有操作,视为系统记录的注册用户所为,用户对系统记录的本人操作负责。
第十八条纸质商业汇票系统业务操作时,有双控和单控两种模式选择。
双控是指单笔业务需要双人操作、换人复核;单控是指单笔业务仅需一人进行操作。
承兑、汇票登记、抹账、贴现、转贴现等业务应设臵双控,实行双人操作、换人复核的处理模式。
其他业务需要设臵双控而本规程按照单控模式规定的,可参照本规程要点进行操作。
第三章汇票管理第一节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第十九条受理、审查和审批。
客户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的受理、审查和审批按照“商业汇票相关制度”等相关制度办理。
第二十条办理收取保证金或质押物操作。
对承兑出票以缴存保证金或质押方式办理的,经办人员按相关规定收取保证金或质押物的相关操作。
保证金或质押物在ABIS核算并按相关制度管理。
第二十一条领用空白银行承兑汇票。
按规定在ABIS系统中办理出售空白银行承兑汇票的相关手续。
第二十二条申请出票交易处理。
XXX银行信贷管理系统群(三期)(以下简称“C3”)审批通过,并完成凭证生效处理后。
贸易通操作员(以下简称“操作员”)根据“承兑合同”、“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清单”(以下简称“承兑清单”)、C3打印的“批复通知”等(“承兑合同”、“承兑清单”、“批复通知”以下统称为“文档资料”),在纸质商业汇票系统中选择汇票管理菜单下“申请出票”交易,输入C3生成的承兑凭证编号,点击“导入CMS承兑信息”,认真核对从C3提取的电子流数据和文档资料。
确认无误后补充输入“禁止背书标志”等信息后点击提交。
交易成功后,纸质商业汇票系统生成一笔承兑出票待处理业务。
第二十三条承兑交易处理。
纸质商业汇票系统承兑交易实行录入、复核的双人操作模式。
(一)录入。
录入操作员在纸质商业汇票系统待处理业务中选择相应承兑出票交易,依据文档资料检索列示信息,检查出票信息与文档资料相符后,按系统提示补充录入票据号码、上下浮比等信息。
交易成功后,操作员将上述文档资料传递给复核操作员据以做复核处理。
(二)复核。
复核操作员在纸质商业汇票系统中点击待处理业务,选择承兑复核待处理业务,系统反显票据信息,依据文档资料核对录入信息是否相符。
根据复核结果分别作以下处理:1.核对信息无误的,选择复核“通过”后点击提交。
交易成功后,打印记账凭证,记账凭证加盖相关业务印章附当日ABIS 传票后保管。
2.核对信息有误的,选择复核“不通过”,填写拒绝理由后点击提交。
若需重新提交的,由录入操作员重新作录入信息处理;若因C3信息错误等原因需废弃该笔业务的,由复核操作员在待处理业务中直接删除。
第二十四条记载汇票信息。
空白银行承兑汇票按《支付结算办法》及“商业汇票相关制度”等规定记载票据信息。
第二十五条交付。
汇票第一联专夹保管,汇票第二、三联交客户。
第二十六条收费。
操作员在“公共操作”模块中选择“费用收取”菜单的“待处理收费单”交易,输入相关查询条件,根据记账凭证上的业务编号检索列示信息,选择相应的待处理收费单,办理承兑业务费用的“收费”。
减免或废除收费的,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有据可依,且必须经运营主管审批后方可办理。
(一)办理收费且为单笔收费的,选择相应的单笔待处理收费单后点击“收费”,核对收费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
交易成功后打印记账凭证、客户回执;记账凭证、客户回执加盖有关业务印章后,记账凭证附当日ABIS传票后保管,客户回执作收费回单交客户。
(二)办理收费且为并笔收费的,勾选多笔对应的待处理收费单(同一客户组织机构代码下)后点击“收费”;核对收费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
交易成功后,使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收费单,加盖相关业务印章,一份附当日ABIS传票后保管,一份交作收费回单交客户。
(三)办理费用减免的,输入减免金额对已收费用调整后,再按以上(一)的规定打印记账凭证和客户回单。
(四)办理费用废除的,删除该笔业务的收费记录即可。
第二十七条资料保管。
将汇票第一联及“承兑合同”、“承兑清单”、“批复通知”等文档资料按相关规定专夹保管。
第二节汇票挂失止付与解挂第二十八条挂失止付。
挂失止付由原办理承兑业务的经办行在纸质商业汇票系统办理。
(一)挂失业务受理。
经办行收到客户提交的《挂失止付通知书》或人民法院出具的《停止支付通知书》,检查填写内容及相关手续符合规定,审查挂失申请人或经办人身份真实,挂失票据信息与专夹保管的汇票卡片核对相符,汇票确未付款且经运营主管审批后方可受理。
(二)挂失交易处理。
操作员选择汇票管理菜单中“挂失”中的“挂失止付”交易,输入票据号码后系统显示票据信息。
操作员核对申请挂失止付的票据信息与系统显示信息相符,选择输入挂失种类。
如为客户挂失止付的,“挂失种类”应选择“挂失止付”;如为人民法院停止支付的,“挂失种类”应选择“公示催告止付”。
补充输入挂失手续收费账号(挂失申请人的结算账户账号)及其他信息无误后提交交易。
现金缴费的,先将款项转入“贸易通资金划拨中间户”,挂失手续收费账号填写“贸易通资金划拨中间户”账号。
(三)挂失资料保管。
“挂失止付”交易成功后,《挂失止付通知书》第一联加盖相关业务印章和经办人名章作挂失受理回单;汇票第一联备注栏注明“挂失止付”字样、第二、三联《挂失止付通知书》或《停止支付通知书》与汇票第一联一并专夹保管。
(四)挂失费用收取。
挂失止付业务的收费操作,按照上述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解挂。
纸质商业汇票系统中办理挂失止付的汇票,仅限原挂失经办行在纸质商业汇票系统办理解挂。
(一)解挂业务受理。
经办行收到客户提交的《解除挂失止付申请书》(以《挂失止付通知书》代)、交回的《挂失止付通知书》第一联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解除停止支付通知书》,检查填写内容及相关手续符合规定,审查挂失申请人或经办人身份真实,《解除挂失止付申请书》与专夹保管的第二联《挂失止付通知书》核对无误,经运营主管审批后进行解挂交易处理。
(二)解挂交易处理。
操作员选择“汇票管理”菜单“挂失”中的“解挂”交易,输入票据号码后系统显示票据信息。
操作员核对申请解挂的票据信息与系统显示信息相符,按系统提示输入其他信息无误后提交交易。
(三)解挂资料保管。
解挂交易成功后,操作员将《解除挂失止付申请书》或《解除停止支付通知书》与汇票卡片等资料一并专夹保管。
(四)其他相关处理。
汇票在纸质商业汇票系统办理挂失止付的,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12日内没有收到人民法院止付通知书的,自第13日起原挂失止付通知书失效。
挂失止付失效之日,经运营主管审批后,操作员应按以上(二)的规定对挂失失效的汇票作解挂处理。
第三节商业汇票质押与解质押第三十条质押。
以商业汇票为质押物的,操作员收到“《质押凭证止付通知书》抵(质)押物出/入库清单”及质押商业汇票时,核对清单记录与质押商业汇票相符,质押商业汇票已按规定经过真伪核验并办理查询查复,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且签章无误,经有关主管审批后通过纸质商业汇票系统作质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