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培计划管理和考核制度
国培计划培训学员管理制度
国培计划培训学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培计划培训学员管理,提高培训效果,保障培训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国培计划培训学员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国培计划培训学员,培训机构和驻地单位负有执行义务。
第三条国培计划培训学员管理工作应坚持质量第一、服务至上,依法合规,热情周到,公平公正。
第四条国培计划培训学员应积极参加培训活动,尊重培训机构和驻地单位的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学业目标。
第五条培训机构和驻地单位须为培训学员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生活条件,确保学员顺利完成培训。
第六条国培计划培训学员应加强自我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维护国培计划培训形象。
第二章培训学员管理第七条培训学员应遵守培训机构的学习纪律,按时上课,完成培训任务,不得旷课、迟到、早退。
第八条培训学员应遵守培训机构的管理规定,不得擅自离开培训地点,不得擅自组织外出活动。
第九条培训学员应遵守培训机构的安全规定,不得在培训地点进行危险活动,不得私自外出夜间活动。
第十条培训学员应保护培训设施和设备,不得私自挪用、损坏培训机构的公共财产。
第十一条培训学员应积极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学习、实践活动,展示国培计划培训学员的风采。
第三章管理流程第十二条培训机构应建立学员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培训成绩、考勤记录等,作为学员管理的依据。
第十三条培训机构应定期进行学员考勤管理,对缺勤学员进行考核,情况严重的给予处罚。
第十四条培训机构应安排专门的辅导员为学员提供学业、心理、职业规划等方面的指导服务。
第十五条驻地单位应对学员的生活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及时协助培训机构解决学员存在的问题。
第十六条培训机构和驻地单位应建立学员管理协调机制,及时沟通学员情况,协同解决学员问题。
第四章教育培训第十七条培训机构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培训计划,保障学员顺利完成培训任务。
第十八条培训机构应安排优秀的教师团队,为学员提供专业、实用的教学内容,组织多样化的教学活动。
第十九条培训机构应加强对学员的心理健康教育,关心学员的学习和生活状况,及时排解学员的心理困扰。
学校国培项目规章制度
学校国培项目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提高学校教职工的专业素养,推动学校教学科研水平的提升,促进学校办学质量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国培项目是学校为教职工深化专业技术知识和提高科研能力而实施的一项培训计划,旨在提高教职工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为学校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第三条学校国培项目由学校教务处负责组织和管理,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效果的达到。
第四条所有参加国培项目的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国培项目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参加条件第五条参加学校国培项目的教职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教育事业,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二)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科研能力;(三)认同国培项目的意义和目标,愿意投入时间和精力参与项目。
第六条对于教职工报名参加国培项目,学校将按照一定程序进行审批,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将成为国培项目的受益者。
第三章学习安排第七条学校将根据国培项目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为参加项目的教职工制定学习计划和安排,并指定专门的导师和辅导人员予以指导和帮助。
第八条参加国培项目的教职工必须严格按照学习计划和安排参加各项培训活动,并积极参与讨论和交流,不得缺席或旷课。
第九条参加国培项目的教职工须按时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和作业,不得拖延或擅自更改。
第十条学校将对参加国培项目的教职工进行考核和评定,根据绩效情况给予奖励或处罚。
第四章经费支持第十一条学校将为参加国培项目的教职工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包括交通食宿费用、教材和资料费用等,确保参加者能够顺利完成项目。
第五章管理制度第十二条学校将建立健全国培项目的管理制度,包括制定详细的规章制度、明确责任岗位和人员、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等,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规章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和修订,如有违反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十四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校教职工对本规章制度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向学校教务处提出。
总结:学校国培项目的规章制度是为了确保国培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效果的达到,保障教职工的学习权益和提高教学水平。
上海师范大学第三附属实验学校国培计划校本研修管理与考核制度
上海师范大学第三附属实验学校国培计划校本研修管理与考核制度(一)研修管理机制一、背景分析我校作为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期。
全体教师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亟待飞速发展;青年教师尤其是职初期教师和新进教师急需制度培训和实务培训;创新智能校本课程群是推进学校“博雅”课程建设的重要途径。
因此,开展分层分类的校本研修活动对于优化师资队伍、进一步提高教师专业能力、打造优质精良的“博雅”教师团队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
二、研修主题“博雅教育”理念下教师队伍分层分类发展的实践和研究三、研修对象2016学年在岗教职工、新进教师四、研修时间2016年7月——2017年6月五、研修安排1、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贺峥、童灵窕副组长:蒋海英、林燕华组员:胡艳晖、张旭群、瞿海瑛、徐慧惠、陆志文、王健博、罗珺2、研训形式(1)专家辅导报告;(2)教师主题论坛;(3)分组交流讨论;(4)自主学习。
六、相关人员职责1、校级管理员根据区级国培计划培训计划及相关内容,结合学校基本校情制定相应的校本研修计划。
组织校内教师开展并参与学习活动,及时做好相应的活动记录以及简报,保障国培计划校本研修方案顺利实施。
2、教研组长教研组活动以教研组长为中心,负责开展各阶段校本研修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在培训阶段及时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组织组内学校教师按时开展开课、听课、评课、交流、以及晒课等各类相关活动3、备课组长各年级、各学科备课组长根据教研组制定的学习活动开展组内小范围研讨交流活动,备课组长积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配合教研组完成相关的学习研讨活动。
4、学员在职在岗的相关教师履行好学员职责,根据学校及教研组、备课组的安排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阶段学习计划,并在学习过程中积累学习素材,改进教学效果。
(二)考核制度一、网络平台学习二、校本研修各类人员主要考核指标。
学校国培管理制度
学校国培管理制度学校国培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人才培养工作,提高学校的整体素质,保障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国培管理制度。
二、培养目标学校国培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能力的高级管理人才,具备与国际接轨的专业知识和全球化背景。
三、申请条件1.申请者必须为学校在职教职工,具备博士学历或硕士学历加工作经验5年以上。
2.申请者的研究方向应与学校发展战略紧密相关。
四、申请流程1.申请者需填写国培申请表,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教育和工作经历、研究方向和国际合作计划等。
2.申请者需提交个人简历、学术成果、推荐信等材料。
3.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请者进行评审,选拔符合条件的申请者。
4.通过初审的申请者将进行面试,面试内容包括个人的学术背景、研究计划和国际合作能力等。
5.最终确定入选者,并公示结果。
五、国培项目1.国培项目由学校和相关合作高校/机构共同策划,包括学术研究、专业培训和国际交流等内容。
2.国培项目周期为1年,根据具体情况可延长至2年。
3.国培项目期间,学校将提供相关经费支持,包括学术研究经费、差旅费和生活津贴等。
4.国培项目期间,学校将为申请者提供必要的工作和学术条件,包括办公场所、实验设备和图书馆资源等。
六、培养管理1.学校将委派专门的导师进行指导,跟踪申请者的研究进展,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2.申请者需按时提交学术报告和研究计划,并接受导师和专家的评审。
3.学校将组织定期研讨会,邀请国内外专家进行学术讲座,促进申请者的学术交流和创新能力培养。
4.学校将安排申请者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和研讨会,并鼓励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
七、考核评估1.学校将定期对申请者进行考核评估,包括学术研究成果、科研项目申请和获批情况、国际交流和合作等。
2.考核评估结果将作为申请者绩效考核和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八、奖励与退出1.在国培项目期间,申请者如有突出成绩和创新成果,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2.申请者如有严重违反本管理制度和学校纪律,学校有权决定终止其国培项目,并取消其国培资格。
国培计划管理制度
国培计划管理制度一、项目立项国培计划的项目立项是整个计划的起始阶段,是确保计划顺利开展的关键。
项目立项的主要内容包括:确定培养目标、明确培训内容、制定计划安排、确定预算要求等。
在项目立项阶段,需要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认真评估,确保计划符合国家战略需求,具有明确的培养目标和可行性方案。
同时,还要制定详细的绩效考核指标,明确工作责任人,确保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二、导师选拔导师是国培计划的核心力量,他们肩负着培养学员、指导科研、传授经验等重要任务。
因此,在导师选拔中应当注重导师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和师德师风。
在选拔导师时,应当开展公开招聘或邀请专家评审等方式,确保导师的选拔公平、公正。
同时,还应当建立导师培训机制,加强对导师的培训和研讨,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三、培训实施培训是国培计划的重要环节,是实现培养目标的关键。
培训实施阶段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制定详细的培训方案,明确学员的培训内容、时间安排、教学方式等。
二是加强培训资源的整合,充分利用各类资源,保障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三是建立完善的学员管理机制,加强对学员的跟踪指导和督促管理,确保培养效果。
四、成果评估成果评估是国培计划的最终目的,也是对计划整体效果的考量。
在成果评估中,需要重点考察学员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社会贡献等方面。
同时,还需要评估导师的教学水平、学员的满意度等指标。
在成果评估中,应当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公正。
根据评估结果,对计划进行调整和改进,不断提升培训质量和效果。
总之,国培计划的管理制度是确保计划有效实施的关键,只有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才能确保计划的顺利开展。
在实际工作中,需要各相关部门和机构密切合作,加强对计划各个环节的监督和管理,共同努力,共同推动国培计划的健康发展。
教育部国培计划
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管理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师厅[201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局,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国家级教师培训计划管理,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级教师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0〕4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1〕5号)和国家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管理办法》《“国培计划”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管理办法》《“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管理办法2.“国培计划”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管理办法3.“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管理办法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2013年1月29日附件1“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以下简称: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管理,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教师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0〕4号)和国家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目标任务是:通过对全国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和教师培训者的集中培训,培养一批“种子”教师,引领和推动“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以及各地教师培训工作的开展。
第三条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由中央财政专项经费支持,教育部、财政部组织实施。
第二章培训对象第四条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培训对象为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教师及骨干教师培训者等。
第五条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参训教师原则上应具备高级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第三章培训内容第六条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培训内容,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2012〕1号)要求和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教师专业发展的需求确定。
2024年国培培训计划
2024年国培培训计划一、培训背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科技的不断进步,社会对于人才需求的也不断提高,对于国家来说,人才的培养和发展一直都是首要任务。
为了更好地满足社会的需求,国家培训体系也在不断地完善和发展。
2024年,国培培训计划将继续致力于培养更多的人才,为国家的发展和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培训目标1. 提高人才素质:培训计划将帮助学员提高综合素质,包括专业技能、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方面的提升。
2. 培养创新创业人才:鼓励学员在领域内进行创新研究和尝试,培养更多的创新创业人才。
3. 培养国际化人才:培训计划将重点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人才,提高国家在国际上的影响力。
三、培训内容1. 专业技能培训:包括各行业的专业技能培训,帮助学员掌握最新的行业技术和知识。
2. 创新创业训练:通过训练营和实践项目,帮助学员培养创新创业的能力和思维。
3. 职业素质培训:包括沟通能力、领导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学员的职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4. 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国际交流活动,促进学员与国外专业人士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国际化素养。
四、培训方式1. 线上培训: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在线课程培训,方便学员随时随地学习。
2. 线下培训:开展各种线下培训活动,如专业讲座、实践项目等,提供更深入的学习和交流机会。
3. 实践训练:组织实践项目和实训活动,让学员在实际工作中学习和成长。
4. 国际交流:组织国际交流活动,提供国外学习和交流的机会。
五、培训机构1. 国家教育部门:负责整体培训计划的规划和领导。
2. 高校和科研院所:承担专业技能培训和创新创业训练的组织和实施。
3. 企业和行业协会:提供实践项目和职业素质培训的支持和资源。
4. 国际组织和合作伙伴:提供国际交流和合作的机会和资源。
六、培训管理1. 规范管理:建立健全的培训管理制度,保证培训计划的顺利实施。
2. 考核评估:定期对学员进行考核和评估,激励学员积极参与培训。
学校国培计划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高我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培计划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学校国培计划的组织实施,确保培训质量,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参与国培计划的全体教师。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成立国培计划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评估国培计划。
第五条国培计划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国培计划实施方案,明确培训目标、内容、方式、时间和考核标准;(二)组织教师报名,审核参训资格;(三)协调相关部门,提供培训所需资源;(四)监督培训过程,确保培训质量;(五)对培训成果进行总结评估,形成培训报告。
第六条教师参与国培计划,应遵守以下规定:(一)认真参加培训,按时完成学习任务;(二)积极参与讨论,分享教学经验,提高自身教育教学能力;(三)遵守培训纪律,尊重专家和学员,维护良好培训氛围;(四)按时提交学习心得、论文等培训成果。
第三章培训内容与方式第七条国培计划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一)师德师风教育;(二)教育教学理论;(三)课程改革与教学实践;(四)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五)教育教学评价;(六)心理健康教育;(七)其他与教师专业发展相关的培训内容。
第八条培训方式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包括:(一)专家讲座;(二)案例分析;(三)教学观摩;(四)小组讨论;(五)远程培训;(六)实地考察;(七)其他培训方式。
第四章培训考核与评价第九条培训考核分为过程考核和成果考核两部分。
第十条过程考核主要包括:(一)出勤率;(二)学习态度;(三)参与讨论和交流情况;(四)完成学习任务情况。
第十一条成果考核主要包括:(一)学习心得体会;(二)教学设计;(三)论文发表;(四)教学成果展示;(五)其他成果形式。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二条对在国培计划中表现优异的教师,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国培计划学员管理办法
附件1“国培计划”参训学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简称“中西部项目”)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简称“幼师国培”)学员管理,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有关文件和省教育厅、财政厅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的参训学员,由各市县根据年度“国培计划”项目组织实施通知设置的培训项目及培训对象条件要求选派,经省国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简称“项目办”)审核通过的义务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市县教师培训机构、幼儿园教师(含教研员、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校长、园长、保育员,下同)。
第二章报到注册第三条由项目承办院校(机构)提前两周通知参训学员所在市县教育部门和学员本人参加培训,并提交培训需求、问题单、案例表等训前作业。
参训学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由项目承办院校(机构)告知学员所在市县教育部门更换人选。
所在市县教育部门将替换人员信息报项目办审核通过,项目办将替换人员信息发送有关院校(机构)。
第四条参训学员凭有效证件和开班通知(替换人员需携带加盖县级教育部门公章的证明)报到,由项目承办院校(机构)进行复查,信息核对无误后填写《学员登记表》,进行登记注册。
第五条参训学员注册后,由项目承办院校(机构)编制《学员信息汇总表》并报项目办备案,建立培训学员信息库,为每位学员建立培训档案袋,并督促学员在网络研修平台建立个人学习空间。
第六条参训学员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注册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置换脱产研修项目请假不得超过2天,短期集中培训项目请假不得超过1天。
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无故逾期1天未报到者,取消参训资格,并由承办院校(机构)通报所在市县教育部门,并报项目办备案。
第三章组建班级第七条原则上每班不超过50人,实行小班化教学。
建立班委会,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教学管理、生活管理和考核评价等工作。
置换脱产研修项目要建立临时党组织,开展党内活动,协助班主任做好学员思想教育工作。
国培培训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国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教育培训质量,规范教育培训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教育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培训目标1. 提高教育培训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2. 提升教师、教育管理干部和教育教学研究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3. 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4. 优化教育培训资源配置,提高教育培训效益。
三、培训对象1. 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教师;2. 教育管理干部;3. 教育教学研究人员;4. 有特殊需求的其他教育培训人员。
四、培训内容1. 教育法律法规、政策解读;2. 教育教学理论、方法和技术;3. 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4. 教育管理、评价与评估;5. 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指导等。
五、培训形式1. 线上培训:利用网络平台,开展远程培训,提高培训覆盖面;2. 线下培训:组织集中培训、专题研讨、观摩交流等活动;3. 校本培训:鼓励学校开展个性化、差异化的培训活动。
六、培训管理1. 制定培训计划:根据国家教育政策和培训需求,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内容、形式、时间等;2. 建立培训档案:建立培训对象个人信息、培训记录、考核结果等档案,确保培训工作有序开展;3. 实施培训评估: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培训工作;4.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选聘具有丰富教育教学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的教师担任培训讲师,提高培训质量;5. 保障培训经费:合理分配培训经费,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七、培训考核1. 培训对象应按照培训要求,积极参加培训活动,认真完成培训任务;2. 培训考核采取理论知识测试、实践操作考核、教学设计考核等多种形式;3. 培训考核成绩作为培训对象晋升、职称评定、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八、附则1. 本制度由教育部负责解释;2.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应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培规章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战略,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要求,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的全体教师。
第三条国家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以下简称“国培计划”)旨在通过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教育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管理水平,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
二、培训内容与方式第四条国培计划培训内容主要包括:1. 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和教师职业素养;2. 教育教学理论、教学方法与手段;3. 教育教学实践与反思;4. 教育科研方法与成果转化;5. 教育信息化技术应用;6. 教育教学评价与考核;7. 教育政策与发展趋势。
第五条国培计划培训方式包括:1. 线上培训:通过互联网平台,利用网络资源进行学习;2. 线下培训:集中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培训班、研讨会、讲座等活动;3. 校本研修:鼓励教师结合自身教育教学实际,开展校本研修活动。
三、培训时间与周期第六条国培计划培训时间根据培训内容、教师需求和工作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少于3个月。
第七条国培计划培训周期为3年,每年度培训时间不少于2个月。
四、培训考核与评价第八条国培计划培训考核分为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
1. 过程考核:主要考核教师参与培训的出勤率、学习态度、学习成果等;2. 结业考核:主要考核教师对培训内容的掌握程度、教育教学能力提升情况等。
第九条国培计划培训评价采用以下标准:1. 教师对培训内容的掌握程度;2. 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情况;3. 教师在培训过程中的表现;4. 教师培训成果的应用情况。
五、培训经费与管理第十条国培计划培训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第十一条培训经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 培训课程开发与实施;2. 培训师资队伍建设;3. 培训场地、设备、资料等;4. 培训考核与评价;5. 培训成果转化与应用。
第十二条培训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国培学校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培学校的培训管理工作,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培学校内部各类培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教师培训、学生培训、职工培训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培训效果,强化培训管理,为培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章培训计划与组织第四条学校根据国家政策、行业需求、学校发展需要和培训对象的特点,制定年度培训计划。
第五条培训计划应明确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对象、培训方式、培训师资、培训经费等。
第六条学校成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评估。
第七条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培训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八条培训对象根据培训计划,自愿报名参加培训。
第三章培训实施与监督第九条培训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培训计划,确保培训质量。
第十条培训师资应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第十一条培训方式可根据培训内容和对象特点,采取集中培训、远程培训、现场观摩、实践操作等多种形式。
第十二条培训期间,学校应加强培训现场管理,确保培训秩序和安全。
第十三条学校对培训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第四章培训考核与评价第十四条培训考核采用理论知识考核、实践操作考核、论文答辩、项目成果等多种形式。
第十五条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十六条培训对象经考核合格,可获得相应培训证书。
第十七条学校对培训对象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培训态度、培训效果、工作表现等方面。
第五章培训经费与管理第十八条培训经费由学校统一安排,专款专用。
第十九条培训经费的使用应遵循节约、合理、高效的原则。
第二十条培训经费的收支情况应定期公开,接受监督。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国培学校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未尽事宜,可由学校另行规定。
国培计划学员管理办法
附件1“国培计划”参训学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简称“中西部项目”)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简称“幼师国培”)学员管理,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有关文件和省教育厅、财政厅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的参训学员,由各市县根据年度“国培计划”项目组织实施通知设置的培训项目及培训对象条件要求选派,经省国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简称“项目办”)审核通过的义务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市县教师培训机构、幼儿园教师(含教研员、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校长、园长、保育员,下同)。
第二章报到注册第三条由项目承办院校(机构)提前两周通知参训学员所在市县教育部门和学员本人参加培训,并提交培训需求、问题单、案例表等训前作业。
参训学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由项目承办院校(机构)告知学员所在市县教育部门更换人选。
所在市县教育部门将替换人员信息报项目办审核通过,项目办将替换人员信息发送有关院校(机构)。
第四条参训学员凭有效证件和开班通知(替换人员需携带加盖县级教育部门公章的证明)报到,由项目承办院校(机构)进行复查,信息核对无误后填写《学员登记表》,进行登记注册。
第五条参训学员注册后,由项目承办院校(机构)编制《学员信息汇总表》并报项目办备案,建立培训学员信息库,为每位学员建立培训档案袋,并督促学员在网络研修平台建立个人学习空间。
第六条参训学员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注册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置换脱产研修项目请假不得超过2天,短期集中培训项目请假不得超过1天。
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无故逾期1天未报到者,取消参训资格,并由承办院校(机构)通报所在市县教育部门,并报项目办备案。
第三章组建班级第七条原则上每班不超过50人,实行小班化教学。
建立班委会,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教学管理、生活管理和考核评价等工作。
置换脱产研修项目要建立临时党组织,开展党内活动,协助班主任做好学员思想教育工作。
“国培计划”培训工作参训学员管理制度
“国培计划”培训工作参训学员管理制度一、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国培计划”培训工作参训学员的管理,确保参训学员能够依法参加培训工作,并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政策,加强自身的管理与提高,实现培训目标。
二、范围适用“国培计划”培训工作参训学员的管理,包括参训学员报名、培训、考核、证书发放等方面。
三、制度制定程序本制度的制定程序如下:1、确定制度起草组,明确制定时间和任务要求;2、收集、分析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政策和其他有关资料;3、组织讨论、研究,确定制度的内容和形式;4、制定初稿,征求意见并进行修改;5、经过正式审批、批准后,确定为正式制度。
四、制度内容1、报名管理(1)范围:适用所有参训学员。
(2)目的:确保报名程序规范,信息真实完整。
(3)内容:参训学员应根据公司网站所公布的报名信息,提交个人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工作情况、获得的荣誉等。
报名完成后,参训学员应尽快根据网站提示,提交相关所需材料,以便在相应时间内顺利参加培训。
(4)责任主体:参训学员。
(5)执行程序:参训学员报名时应详细阅读公司网站公布的报名信息,按照相应的流程提交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并保证所提交的信息真实、完整有效。
2、培训管理(1)范围:适用所有参训学员。
(2)目的:确保培训过程规范,培训资源合理利用,培训效果明显。
(3)内容:a. 参训学员应准时到达培训地点,服从培训安排,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讨论,不得迟到早退。
b. 参训学员应保证培训过程中的纪律,不得影响其他学员的学习。
c. 参训学员应遵守课堂学习规则,不得擅自离开课堂。
d. 参训学员应主动配合老师安排的考试,完成考试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
(4)责任主体:参训学员、培训老师。
(5)执行程序:参训学员应根据培训安排要求,准时到达培训地点,服从培训安排,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讨论,不得迟到早退。
参训学员应保证培训过程中的纪律,不得影响其他学员的学习,遵守课堂学习规则,不得擅自离开课堂。
2024年教师培训国培计划
2024年教师培训国培计划引言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教育理念、教学方法都在不断更新和改革。
作为教师,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储备和教学技能。
因此,教师培训国培计划应运而生,以提高教师专业水平、教学质量和教学能力,推动教师队伍的素质提升。
一、国培计划的概述国培计划是指由国家出资,通过统一组织、选拔、培训、考核的全国性的教师培训项目。
该项目的目的是提高全国各地教师队伍的整体教育教学水平,以期更好地满足新时代教育改革的需求。
国培计划以改善教师队伍的整体素养为目标,通过统一的培训计划,旨在提高教师的职业水平、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供坚实的师资支持。
二、国培计划的实施内容1. 教师综合素养培训国培计划将充分挖掘和利用国内外先进的教育理论和教学技巧,重点培养教师的教育教学理论素养、职业操守及心理健康、课堂教学设计、评价与反思等方面素养。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教育思想、教学方法、教师职业发展规划、课程规划与设计、课堂管理、教学评价、学科知识更新等方面的培训。
2. 学科教学专业培训国培计划将根据不同学科特点和教学需求,开设不同学科专业培训,深化教师学科知识储备、课程开发能力和教学方法,提升学科教学水平。
3. 教育技术应用培训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教育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越来越重要。
因此,国培计划将着重培训教师的教育技术应用能力,提高他们对现代教育技术的认识和运用能力。
4. 素质拓展训练在教师培训过程中,国培计划将加强对教师的素质拓展训练,包括教师团队合作、沟通交流、情商管理、职业素养、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培训,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
三、国培计划的实施方式1. 选拔国培计划将通过统一的选拔机制,对全国各地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选拔,确保培训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2. 培训国培计划将在全国设立培训基地,聘请一线名师和专家学者,依托现有高校、教育机构和教育培训机构,统一组织培训。
国培计划培训时间安排
国培计划培训时间安排国培计划,是指国家重点培育的高水平骨干教师培训计划。
其目的是通过培养一批高水平骨干教师,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国培计划的培训时间安排,是国培计划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着培训效果和培训成果。
因此,科学合理的培训时间安排对于国培计划的顺利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培训时间安排的基本原则在制定国培计划培训时间安排时,应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1.因材施教的原则。
国培计划培训的目的是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能力,因此培训时间安排应充分考虑参训教师的实际情况,充分照顾到不同教师的个体差异。
2.循序渐进的原则。
国培计划培训的内容涉及面广,难度大,对参训教师要求高。
因此,培训时间安排应该循序渐进,从易到难,由浅入深,逐步提高培训难度。
3.关注实效的原则。
国培计划培训是为了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能力,因此培训时间安排应该关注实效,尽可能提高培训效果,使参训教师在短时间内获得最大的收益。
4.灵活多样的原则。
国培计划培训的对象来源广泛,各种类型、各种水平的教师都有可能成为培训对象。
因此,培训时间安排应该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多样性,以适应不同教师的学习特点和学习需求。
二、培训时间安排的具体内容根据以上原则,国培计划培训时间安排的具体内容如下:1.培训周期。
一般来说,国培计划的培训周期为1年至2年不等,具体时间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培训周期的长度,既要保证培训内容的充分、系统传授,也要充分考虑到参训教师的实际工作安排和学习能力。
2.培训阶段。
国培计划培训分为多个阶段,每个阶段的时间安排应该根据培训内容和培训目标具体制定。
通常来说,国培计划的培训阶段可以分为入学前准备阶段、基础理论培训阶段、实践教学阶段、专业教学阶段和结业总结阶段等。
(1)入学前准备阶段。
这个阶段主要是对参训教师进行入学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公告、报名、确定参训对象和签约等。
时间一般比较短,一般不超过1个月。
国培实践基地学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国培实践基地学校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培计划》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国培实践基地学校设立领导小组,负责基地学校的全面管理工作。
2.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
三、管理制度1. 教学管理(1)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进行教学,确保教学质量。
(2)教师应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
(3)定期组织教学研讨活动,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4)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
2. 学生管理(1)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2)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4)加强安全教育,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3. 教师管理(1)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2)严格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
(3)定期组织教师培训和考核,提高教师专业素养。
(4)关心教师生活,解决教师实际困难。
4. 设备管理(1)加强实验室、图书馆等教学设施的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定期对教学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提高设备使用率。
(3)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确保设备安全。
5. 财务管理(1)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
(2)加强财务审计,防止财务风险。
(3)合理使用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6. 信息管理(1)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确保信息安全。
(2)加强网络安全防护,防止信息泄露。
(3)积极利用信息技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奖惩制度1. 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教师和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规章制度、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的教师和学生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国培实践基地学校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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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培计划”参训教师学习管理和考核制度
根据营山县进修校“国培计划(2015)”
—四川省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网络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有要求,为加强培训项目研修学员学习的管理,维护教学秩序,提高研修质量,保护学员的合法权益,特制订如下学习管理制度。
一、学员守则
1.自觉遵守培训要求,维护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
2.学员之间相互尊重、团结互助、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3.认真学习,虚心求教,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积极参加各项小组及班级活动,保证研修效果。
二、课堂规则
1.尊重授课教师,认真听讲。
2.按要求完成在线听讲,保证在网学习时间,学员每周在网学习不少于10小时,整个培训期间在网学习不少于80学时。
3.不做与课堂无关的其他事情。
4.主动参与教学互动,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研修学习作业,每个学员每周参加班级讨论或学科论坛不少于3次,周发帖数不少于10个。
5.认真学习操作规程,掌握网络学习技术。
三、考勤办法
1.研修期间实行严格考勤,由班主任具体负责培训教师考勤事务。
学员学习期间出勤率须达到95%以上。
2.因事需请假的,必须履行请销假制度,不履行请假手续或超假者一律作旷课处理。
3.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考勤情况每周通报全校,并记入学员出勤档案,反馈给该教师本人。
四、考核办法
学时考核主要考核学员出勤情况,学员旷课超过二天、事假超过总学时的四分之一、病假超过总学时的三分之一者该教师年度考核扣除5分。
无故迟到或早退三次作旷课半天处理。
五、奖惩办法
1.按照出勤评选优秀学员,优秀作品。
2.严重违法乱纪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