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水联运货物运单(示范文本)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GF—91—0407
水水联运货物运单(示范文本)月度运输合同号码:货物交接清单号码:
本运单经承托双方签章后,具有合同效力,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界限适用于《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及运价、规费的有关规定。
编号:
水水联运货物运单说明
1•水水联运货物运单一式八份,顺序如下:
第一份(起运港第一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存查联)起运港第一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
收费后
第二份(托运人收据联)起运港第一程承运人或具代理人T 收费后托运人;
第三份(第一程承运人解缴联)起运港第一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T第一程承运人;
第四份(换装港港口经营人结算联)起运港第一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T第一程船舶T换装港港口经营人一)第一程承运人;
第五份(第二程承运人结算联)起运港第一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T第一程船舶T换装港港口经营人T 第二程船舶T到达港港口第二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T第一程承运人;
第六份(到达港港口经营人存查联)起运港第一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T第一程船舶T换装港港口经营
人T第二程船舶T到达港港口经营人;
第七份(收货人存查联)起运港第一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T第一程船舶一)换装港港口经营人T第二程船舶T到达港第二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T收货人;
第八份(提货凭证)起运港第一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T第一程船舶T换装港港口经营人T第二程船舶
T到达港第二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T收货人斗到达港港口经营人T到达港第二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
每增加一个换装港,由起运港第一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加抄二份。
2•水水联运货物运单的抬头均印刷或填写第一程承运人名称。
3•水水联运货物运单第八份用厚纸印刷,其余七份用薄纸印刷;印刷墨色分别为:解缴联、结算联为幻:色,收据联为绿色,其他联为黑色。
4•要印固定号码或控制号码。
5.规格:长21厘米,宽30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