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水联运货物运单(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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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91—0407

水水联运货物运单(示范文本)月度运输合同号码:货物交接清单号码:

本运单经承托双方签章后,具有合同效力,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界限适用于《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及运价、规费的有关规定。

编号:

水水联运货物运单说明

1•水水联运货物运单一式八份,顺序如下:

第一份(起运港第一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存查联)起运港第一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

收费后

第二份(托运人收据联)起运港第一程承运人或具代理人T 收费后托运人;

第三份(第一程承运人解缴联)起运港第一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T第一程承运人;

第四份(换装港港口经营人结算联)起运港第一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T第一程船舶T换装港港口经营人一)第一程承运人;

第五份(第二程承运人结算联)起运港第一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T第一程船舶T换装港港口经营人T 第二程船舶T到达港港口第二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T第一程承运人;

第六份(到达港港口经营人存查联)起运港第一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T第一程船舶T换装港港口经营

人T第二程船舶T到达港港口经营人;

第七份(收货人存查联)起运港第一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T第一程船舶一)换装港港口经营人T第二程船舶T到达港第二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T收货人;

第八份(提货凭证)起运港第一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T第一程船舶T换装港港口经营人T第二程船舶

T到达港第二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T收货人斗到达港港口经营人T到达港第二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

每增加一个换装港,由起运港第一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加抄二份。

2•水水联运货物运单的抬头均印刷或填写第一程承运人名称。

3•水水联运货物运单第八份用厚纸印刷,其余七份用薄纸印刷;印刷墨色分别为:解缴联、结算联为幻:色,收据联为绿色,其他联为黑色。

4•要印固定号码或控制号码。

5.规格:长21厘米,宽30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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