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产地检疫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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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产地检疫流程

动物产地检疫流程

动物产地检疫流程咱来说说动物产地检疫流程哈。

你想想,要是动物们没有经过严格的检疫就到处跑,那得多吓人呀!就好比一个人没经过健康检查就满世界晃悠,你能放心嘛?动物产地检疫,那可是保障咱大家安全的重要环节呢。

首先,养殖的地方得报检,这就像是给动物们挂上了一个“待检”的牌子。

检疫人员就会像侦探一样,来仔细查看这些动物的情况。

他们会看看动物们是不是活蹦乱跳的呀,精神状态好不好呀。

这就跟咱人一样,要是没精打采的,那肯定有问题呀!然后呢,还得检查它们的身体有没有什么异常,有没有生病的迹象。

这可不能马虎,一点点小问题都可能引发大麻烦呢。

接着呀,还要检查养殖环境。

这环境要是脏兮兮、乱糟糟的,动物能健康嘛?就好像咱住的地方不干净,咱也容易生病呀。

所以环境也很重要呢。

要是检疫人员发现了问题,那可不得了啦!得赶紧采取措施,该治疗的治疗,该隔离的隔离。

可不能让有问题的动物到处跑,那不是害人嘛。

你说这动物产地检疫重要不重要?那简直太重要啦!这可是关系到咱大家的健康和安全呢。

要是没有这个环节,说不定哪天你就吃到了不健康的动物肉,那多吓人呀。

所以呀,咱们得好好支持动物产地检疫工作。

这不仅是为了动物好,更是为了我们自己好呀。

大家想想,要是没有这个保障,那我们的生活得多乱套呀。

动物们其实也挺不容易的,它们也不想生病呀。

我们通过产地检疫,也是在帮助它们保持健康呢。

这就像我们人一样,定期去做体检,有问题早发现早解决。

总之呢,动物产地检疫流程可不能小瞧,这是保障我们生活的重要一环。

我们都得重视起来,让我们的生活更加安全、健康!大家说是不是呀?原创不易,请尊重原创,谢谢!。

生猪屠宰检验、检疫流程图

生猪屠宰检验、检疫流程图

生猪屠宰检验、检疫流程图
适用范围 宰前按标准检疫 检疫标准 进场查验 生猪进入屠宰场监督查验、检疫申报、宰前检查、同步检疫、检疫结果处理、记录。

检疫对象 口蹄疫、猪瘟、高致病蓝耳病、炭疽、丹毒、肺疫、副伤寒、支原体肺炎、旋毛虫、丝虫病、囊尾蚴虫、嗜血杆菌 1、入场时具备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2、无规定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3、按规程检测、检疫结果合格。

生猪





疫 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了解运输途中情况;临床检查体表及排泄物状况。

不合格按国
家规定处理 合格的回收《证明》按产地、批次分类待宰 不合格按国家规定处理 合格的,准予屠宰 按国家规定,实施同步检疫 屠 宰 不合格的按规定处理 合格的出具《证明》加盖检验验讫印章,库存或销售。

动物检疫程序

动物检疫程序

动物检疫程序动物检疫,是指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的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

国家对动物实行报检制度,动物、动物产品出售或调运离开产地前必须由动物检疫员实施产地检疫。

一、产地检疫:1.1了解当地疫情,确保动物是否来自非疫区。

1.2检查按国家或地方规定必须强制预防接种的项目,动物必须处在免疫有效期内。

1.3猪、牛、羊必须具备合格的免疫标识。

1.4畜禽的个体检查:检查精神外貌、营养状况、运动姿势、皮肤温度、弹性,听诊心、肺、胃、肠区的声音,检查体温、脉搏、呼吸数。

1.5畜禽的群体检查:检查精神状况、外貌、立卧姿势、运动状态、饮食状态、排泄物的颜色、气味。

1.6必要时必须经过实验室检验。

1.7经过以上6项指标检查合格的动物出具《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

1.8对动物的生产、原毛、绒等产品的检疫,原产地无规定疫情,并按规定进行消毒。

1.9**、胚胎、种蛋的供体达到动物健康标志。

1.10骨、角等产品原产地无规定疫情,按规定消毒。

1.20达到以上指标的,出具《动物产品产地检疫合格证明》。

二、屠宰检疫:2.1收购、运输、屠宰的动物必须具备《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

2.2动物检疫员负责对待宰的动物查验收缴《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

本县境内的动物:查看《动物免疫证》、《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是否完备和有效,证物是否相符。

本县境外的动物:查看《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非疫区证明》。

2.3动物屠宰检疫实行全流程同步检疫,对头、蹄、酮体、内脏进行统一编号,对照检查。

三、办理检疫证明:3.1出县境动物持《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到县动物检疫站办理《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3.2对运载动物车辆消毒后出具《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

3.3查验《动物免疫证》办理《非疫区证明》。

2.4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同时加盖验讫印章。

2.5对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按规定作无害化处理.。

产地检疫的程序和内容.

产地检疫的程序和内容.

产地检疫的程序和内容一、检疫申报国家实行动物检疫申报制度。

下列动物、动物产品在离开产地前,货主应当按规定时限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出售、运输动物产品和供屠宰、继续饲养的动物,应当提前3天申报检疫。

出售、运输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卵、胚胎、种蛋,以及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的动物,应当提前15天申报检疫。

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相关易感动物、易感动物产品的,货主除按规定向输出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外,还应当在起运3天前向输入地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合法捕获野生动物的,应当在捕获后3天内向捕获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屠宰动物的,应当提前6小时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急宰动物的,可以随时申报。

申报检疫的,应当提交检疫申报单;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运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还应当同时提交输入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批准的《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表》。

申报检疫采取申报点填报、传真、电话等方式申报。

采用电话申报的,需在现场补填检疫申报单。

二、申报受理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接到检疫申报后,根据当地相关动物疫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

受理的,应当及时派出官方兽医到现场或到指定地点实施检疫;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

三、产地检疫1、查验资料及畜禽标识查验饲养场(养殖小区)、散养户《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档案或防疫档案,了解生产、免疫、监测、诊疗、消毒、无害化处理等情况,确认饲养场(养殖小区)6个月内未发生相关动物疫病,确认动物已按国家规定进行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

查验动物畜禽标识加施情况,确认所佩戴畜禽标识与相关档案记录相符。

2、临床健康检查动物产地检疫以临床健康检查为主,主要通过动物静态、动态和饮食状态是否正常,判断其健康与否,并对个别疑似患病动物需进行详细的个体检查。

3、实验室检测对怀疑患有规定疫病及临床检查发现其他异常情况的,应按相应疫病防治技术规范进行实验室检测。

动物检疫卫生监督流程图

动物检疫卫生监督流程图

60*90的适用规范:《畜禽屠宰卫生检疫规范》(NY467—2001),《生猪屠宰操作规程》(GB/T17236—1998)适用办法:《公路动物防疫监督管理办法》适用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固原市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制度一、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的管理工作,要坚持逐级领用、规范使用、严格管理的原则。

二、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是指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动物检疫专用章及检疫标识等。

三、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识实行专人、专帐、专库管理。

四、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采取逐级领用的方式:即市级到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领取,县(区)级到市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领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订购和印制。

五、建立健全监督证、章、标志领取、发放手续,设立证、章、标志台帐和财务专帐,详细登记领取单位、时间、名称、数量、起止号码等信息。

六、监督证、章、标志收费标准执行农业部的有关规定,不得拖欠证、章、标志的工本费用,其工本费用一律不得向执法相对人收取。

七、严禁倒卖、转让动物卫生监督证、章和标志。

要加强监督管理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严厉打击转让、涂改、伪造证、章、标志的违法行为。

八、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隆德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职责一、负责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宣传和贯彻实施。

二、负责对全县动物饲养、运输、销售及动物产品的生产、经营、加工、仓贮、运输等环节的监督检查。

三、负责对全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件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全县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工作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全县动物防疫条件及动物诊疗机构行政许可工作的监督检查。

六、负责全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和兽医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及管理。

七、负责全县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的计划、订购、组织供应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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