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示销号制度(最新)
2024年隐患整改验收及隐患销号制度范例(五篇)
2024年隐患整改验收及隐患销号制度范例乌拉特前旗蒙古族小学安全风险消除机制为保障校园安全,预防潜在风险,保障师生的健康和学校稳定发展,特制定此安全风险消除机制:1、学校校长担任学校安全管理首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全体教职员工需明确并执行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以确保学生安全无虞。
2、推动建立全面覆盖的学校安全隐患台账,确保覆盖率达到____%。
3、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须督促相关责任部门限时整改,坚持“原因未明不放过、措施未落不放过、隐患未除不放过”的原则。
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一旦发生,需迅速查明原因,严肃追责。
4、实施《学校安全管理日志》制度,全面细致地排查和处理各类安全问题,确保无遗漏,无盲点,将安全隐患遏制在早期阶段。
5、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特点,认真开展“开学安全教育第一课”,深入推动“安全文化进校园”及饮食饮水安全活动,培养师生的安全意识,提升其自救自护能力。
6、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详细记录,整改完成的注明整改日期并进行销号;未整改的需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重大整改项目需迅速上报,待上级管理部门批准后立即执行。
7、整改过程中,各相关部门需规范操作,确保整改质量。
责任人需对整改结果负责,未完成整改不进行销号。
8、安全隐患整改验收合格后,进行销号操作,详细记录完成时间。
若经排查无需整改的项目,需说明原因,并制定后续复查计划,以确保全面安全。
以上机制旨在构建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所有教职员工需严格遵守执行。
2024年隐患整改验收及隐患销号制度范例(二)为确保学校安全,预防潜在风险,促进学校的健康与稳定发展,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安全隐患排查登记与整改销号制度:一、学校校长为学校安全管理的首要责任人,需全面承担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
每位教职工需明确并切实履行其安全管理职责,以保障学生安全。
二、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校园安全管理的规划、部署与监督;安全工作小组则具体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维修整改及验收审计工作。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验收销号制度(4篇)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验收销号制度为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实施方案,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于煤矿安全生产的每一个环节,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隐患整改1、各矿井负责人负责对本矿井存在的重大隐患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并组织实施;一般隐患由负责人指定整改责任人,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
2、各业务科室对分管业务范围内a级隐患和重大隐患的整改落实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隐患按期整改。
3、安全科对a级隐患和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并定期向各有关责任人反馈。
二、隐患整改验收1、隐患整改验收人员组成。
矿长、副矿长,技术员,生产班班长,以特别安排的当班其他值班人员。
2、顶板隐患整改验收支架支护应做到支架顶梁平直,水平无高、水平高差超过允许范围时,责令重新改正,并处以相应罚款。
3、采空区处理应牢固,密闭严实,不漏矸,对密闭不严实、不牢固情况必须重新进行处理。
4、冒顶处处理验收时,应根据冒顶情况,看支护上端是否充填严实,支架严禁前俯后仰,背板、木契构件不齐全。
5、通风设施构筑物建设质量验收应做到符合相关标准,未达标必须重建,并给予相应处罚。
6、一般隐患整改结束,由当班值班人员进行验收,重大隐患整改结束,有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整改验收合格及时进行消号,并填写隐患整改报告上报上级行业管理部门。
7、对检查验收情况不真实,弄虚作假的班组或个人,必须进行重处重罚,责令重新按照要求进行落实整改。
8、隐患检查验收工作人员在进行检查验收时,必须公平、公正,做到对照标准,从严验收,严禁作风漂浮,马虎了事,检查验收有登记台账或验收报告。
9、所有检查记录和验收报告,应按照隐患类别,进行登记超册规档管理。
三、安全隐患销号1、各业务科室、生产区队对入档的各类隐患要及时跟踪销号,注明落实人和整改时间,做到隐患消号闭合管理。
对消号的隐患,安全科和各业务科室要及时进行核查。
2、安全科、业务科室于次月____日前将上月已整改完毕的a级隐患、重大隐患上报公司安监科和相关业务科室,进行消号。
安全隐患销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员工,以及与单位有关联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有效、彻底的消除。
第二章安全隐患排查第四条安全隐患排查应实行全员参与、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各部门配合,对生产、办公区域进行全面排查。
第六条员工应主动发现并报告安全隐患,对身边的安全隐患不得隐瞒、谎报。
第七条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应按照严重程度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第三章安全隐患整改第八条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一)一般隐患:立即整改,并做好记录,整改后复查确认。
(二)重大隐患: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人,限定整改期限。
第九条整改措施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消除安全隐患的直接原因。
(二)防止类似隐患再次发生的措施。
(三)整改措施的实施步骤和责任人。
第十条整改完成后,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复查,确认隐患已消除。
第四章安全隐患销号第十一条整改完成后,安全隐患应进行销号处理。
第十二条安全隐患销号应满足以下条件:(一)安全隐患已消除。
(二)整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三)复查确认无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安全隐患销号流程:(一)整改责任人填写《安全隐患整改报告单》。
(二)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复查,填写《安全隐患复查报告单》。
(三)安全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填写《安全隐患销号报告单》。
(四)单位领导审批后,隐患正式销号。
第五章责任与考核第十四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销号工作负总责。
第十五条员工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销号工作负有报告、参与、监督的责任。
第十六条对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销号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对未按规定排查、整改和销号安全隐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示销号制度(最新)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示销号制度一、为了加强安全隐患治理,强化事前预防和过程控制,有效的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交通基础设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公示销号实施要点》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汾阳至邢台高速公路榆社至和顺段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要按照本制度要求,建立本标段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监控机制,对安全生产隐患实施动态监控,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项销号。
三、本制度所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事故隐患)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频率较大、持续时间较长、可能造成死伤人数较多的分项、分部工程和施工工序、管理环节。
包括施工环境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上的缺陷和施工周边林区的不安全形势。
四、施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生产活动全过程。
五、施工单位对本合同段施工阶段隐患排查治理负全责,组织隐患排查、审核防范计划,明确时限,落实到各环节责任人和监督人,随时掌握隐患动态,实施有效管理。
对设计中存在的施工安全考虑不足,缺乏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技术措施的,施工单位及时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报建管处相关部门,由建管处组织专家,经过论证后,提出意见,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变更。
六、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指导施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审核施工单位所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的全面性、相对应防范措施的有效性,并对隐患治理实施全过程的有效监理。
七、事故隐患按事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后果等进行分级,具体如下:以上三项判定指标为并列指标,只要达到其中一项指标,即可判定该隐患为相应隐患等级。
八、排查登记。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根据建管处统一排查要求,对各施工项目、工序及设备、危险物品、现场环境与驻地等,在开工前和施工中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开展全面排查,将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分级建档,登记编号,并对每个事故隐患提出相应技术、管理防范措施,报监理单位审批。
监理单位要对隐患排查是否全面、有没有排查漏项、防范措施是否有效可行、能否保证施工安全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不合格的内容提出修改意见,安排施工单位重新制定,对需要添加的项目,要求施工单位补报,全部合格经业主驻地组审核后按要求时间报建管处安全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2024年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制度(三篇)
2024年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制度为加强安全管理,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杜绝事故发生,特制定此制度。
第一条经理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负直接责任。
必须认真____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应当每月至少____一次由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等参加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第二条____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注重用事故教训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要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事故案例,掌握事故发生的部位、环节、原因、特点及规律,举一反三,制定并落实措施,预防和杜绝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项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落实整改责任人、资金,安全技术措施、复查人员及应急预案。
第三条在隧道设置隐患公示牌,安质部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填写在隐患公示牌上进行公告和提示。
第四条各部门、施工队在接到安质部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后,要及时整改。
安质部对隐患进行跟踪排查,落实责任,对隐患的挂牌督办、监控,实现闭环管理。
第五条安质部具体负责日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经常性的____各部门人员分工排查治理隐患。
查出的隐患要登记建档,分级进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消号。
安质部负责下发整改通知书并予以追踪督促认真整改,对经复查确认整改完备的隐患要进行及时消号,整改一个,消号一个,对隐患排查工作不力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条现场各级管理人员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章指挥、违单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发现存在重大隐患,要立即停止生产,并立即向分管领导、安质部门报告。
第七条一般隐患由分管领导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
对限期整改的隐患,由整改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后报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备案。
第八条重大隐患由经理____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资金、期限、整改作业范围、整改措施等,并____实施。
安全隐患排查登记处理挂牌督办销号制度(3篇)
安全隐患排查登记处理挂牌督办销号制度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安全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为了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纷纷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隐患排查登记处理挂牌督办销号制度,以确保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
下文将详细介绍该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效果。
安全隐患排查登记处理挂牌督办销号制度是指当发现安全隐患时,相关责任单位需要及时进行登记、处理,并挂牌督办,一直到问题得到解决为止,然后进行销号。
该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加强对安全隐患的控制和管理,确保及时采取措施,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
一、流程该制度分为登记、处理、挂牌督办和销号四个环节。
1. 登记:当发现安全隐患时,相关责任单位需要立即进行登记,详细记录该安全隐患的性质、地点、责任人等相关信息,并进行评估和分类。
2. 处理:在登记完成后,责任单位需及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处理,并采取合适的措施加以解决。
处理过程中需要注意对人员的安全和防范措施的合理性。
3. 挂牌督办:在处理过程中,如果问题复杂或需要配合多个部门解决时,责任单位需要挂牌督办,将问题向上级单位报告,并寻求协调与解决。
上级单位在收到挂牌督办后,需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协调,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4. 销号:当安全隐患得到解决或达到一定标准后,责任单位根据相关程序,对该安全隐患进行销号处理,表示该问题已解决。
二、挂牌督办的重要性挂牌督办是该制度中的重要环节,它能够确保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够得到及时而有效的解决。
1. 提高处理速度:挂牌督办能够迅速将问题上报,依靠上级单位的协调和支持,加快处理难题的速度,避免因部门之间的沟通不畅或协调不力而耽误解决时间。
2. 增强效力:挂牌督办可以对责任单位形成一种压力,督促其高度重视隐患的处理与解决。
上级单位的支持和协调作用将有效提升该制度的执行力和工作效果。
三、实施效果实施安全隐患排查登记处理挂牌督办销号制度已取得一定成效。
1. 加强了对安全隐患的管理:该制度的实施,使得相关责任单位能够更加规范地管理安全隐患,系统地记录、处理和解决问题,提高了对安全隐患的整体管控水平。
隐患登记、督办、销号制度范文(4篇)
隐患登记、督办、销号制度范文一、制度目的为了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整改和销号工作。
三、制度内容(一)隐患登记1. 所有员工发现的隐患必须立即上报给所在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由安全管理人员记录并登记隐患。
2. 隐患登记包括但不限于:隐患发现时间、地点、责任人、隐患类型、隐患等级等信息。
3. 隐患登记表应先行备案,并定期归档,以备审计和隐患溯源之需。
(二)隐患督办1. 隐患登记后,由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督办,要求相关责任人立即制定整改计划,并分配具体的整改任务。
2. 责任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并向安全管理人员汇报整改情况。
3. 安全管理人员要及时跟踪整改进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协调和督促。
4. 隐患整改完成后,责任人需重新检查,确保整改彻底并消除隐患。
(三)销号管理1. 隐患整改完成并通过责任人的复查后,安全管理人员可将隐患进行销号处理。
2. 销号时,需记录销号时间、销号原因等信息,并在隐患登记表中进行注销。
3. 被销号的隐患应archives留存至少2年,以备查验。
4. 销号后,安全管理人员要对销号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四、责任与监督1. 所有员工都有义务发现并上报隐患,安全管理人员有义务及时登记和督办隐患。
2. 所在部门负责人对隐患的整改负总责,安全管理人员对整改工作进行督导和监督。
3. 公司领导要对隐患登记、督办和销号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
4. 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五、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补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并公布实施。
隐患登记、督办、销号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隐患管理工作,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稳定,减少事故的发生,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的所有部门和员工。
安全隐患排查登记处理挂牌督办销号制度(4篇)
安全隐患排查登记处理挂牌督办销号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和处理工作,规范挂牌督办销号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对于安全隐患的排查、登记、处理工作,并对挂牌督办销号进行管理。
第三条定义1. 安全隐患:指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者对人身、财产、环境造成损害以及其他生产经营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存在安全隐患的因素。
2. 挂牌督办:指将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并根据隐患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进行分类挂牌督办,以便进行有效的处理和跟踪督办。
3. 销号:指在对挂牌督办的隐患进行处理后,确认隐患已经得到有效控制并消除后,将其从挂牌督办中销号,表示该隐患已经解决。
第二章安全隐患的排查和登记第四条安全隐患的排查1. 安全隐患的排查应当由专人或者专门的检查人员负责,定期对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并进行登记。
2. 排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隐患、设备故障隐患、工艺流程隐患、操作不规范隐患等。
3. 排查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停止工作,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安全隐患的登记1. 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进行详细的登记,包括隐患的名称、位置、责任人、隐患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等信息,并进行编号。
2. 登记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记录的完整性。
3. 登记后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报告主管部门,以便进行挂牌督办。
第六条安全隐患的分类根据安全隐患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对登记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类,并进行挂牌督办。
分类原则按照以下的要求进行:1. 根据安全隐患的性质划分:例如消防安全隐患、设备故障隐患、工艺流程隐患等。
2. 根据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划分:例如一般隐患、重大隐患、紧急隐患等。
第三章安全隐患的处理和挂牌督办第七条安全隐患的处理1. 对于挂牌督办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安全隐患销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国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以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明确隐患排查、治理、销号等环节的责任,确保隐患整改到位,防止事故发生。
第二章安全隐患排查第四条各级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隐患排查范围、内容、方法、频率等。
第五条安全隐患排查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二)突出重点,分类治理;(三)动态管理,持续改进。
第六条各级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以下类别进行分类:(一)一般隐患;(二)重大隐患。
第七条对排查出的一般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整改,并做好记录。
第八条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上报,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治理:(一)制定治理方案;(二)落实治理措施;(三)监督治理进度;(四)确保治理效果。
第三章安全隐患治理第九条各级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隐患的性质、严重程度和治理难度,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
第十条一般隐患治理措施:(一)立即整改;(二)限期整改;(三)加强日常巡查,防止隐患再次发生。
第十一条重大隐患治理措施:(一)制定专项治理方案;(二)明确治理责任人、治理期限和治理目标;(三)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治理到位;(四)对治理效果进行评估。
第四章安全隐患销号第十二条安全隐患治理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销号管理。
第十三条安全隐患销号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生产经营单位填写《安全隐患销号报告》,明确隐患名称、治理措施、治理期限、治理责任人等;(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安全隐患销号报告》进行审核,确认隐患治理到位;(三)将《安全隐患销号报告》归档。
第十四条安全隐患销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隐患治理措施落实到位;(二)隐患治理效果明显;(三)隐患治理资料齐全。
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制度范本(三篇)
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制度范本XXXX年XX月XX日关于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制度为加强我单位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安全隐患的及时整改销号,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制度如下:一、概述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制度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安全隐患的管理,确保安全隐患的及时整改销号。
二、责任主体1. 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监督我单位的安全隐患治理工作;2. 我单位领导:负责对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进行督促和调度,保障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3.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安全隐患的挂牌督办和整改销号工作;4. 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对分管部门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三、挂牌督办流程1. 安全隐患发现:由工作人员或上级主管部门发现并报告安全隐患;2. 安全隐患登记:安全管理部门对安全隐患进行登记,包括隐患名称、责任单位、整改期限等信息,并将隐患挂牌公示;3. 确定整改责任人:安全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原因和责任追溯,确定隐患整改的责任人;4. 制定整改方案:责任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制定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并报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5. 整改汇报及验收:责任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并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汇报,安全管理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6. 销号: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后,将安全隐患从挂牌督办名单中予以销号。
四、责任与监督1. 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我单位的安全隐患治理工作进行监督,并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考核等方式进行评价;2. 我单位领导对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进行督促和调度,确保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3.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推进安全隐患的挂牌督办和整改销号工作,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4. 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对分管部门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整改工作的高效完成。
2024年安全生产销号制度(三篇)
2024年安全生产销号制度一、为抓好隐患排查治理,我院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定期向上级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二、医院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时间一般不超过____天,最长不超过____天,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整改的,应及时报请上级同意延期完成,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应急预案,并落实责任人。
三、一般事故隐患销号。
隐患整改完毕后,按照管辖权限,应及时提出书面申请,经复查通过后方可销号。
四、重大事故隐患销号。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毕后,按照管辖权限,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复查通过后,由科室负责人提出书面销号报告,经复查通过后方可销号。
五、各科室对本科室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销号情况进行汇总,报办公室备案。
2024年安全生产销号制度(二)引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安全生产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为了确保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2024年,国家正式推行安全生产销号制度。
该制度旨在促使各行各业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本文将从该制度的背景、目标、实施措施等方面进行分析和阐述。
一、背景近年来,我国发生了一系列重大的安全事故,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这些事故的发生主要是由于各行各业对安全生产的重视不够,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2024年,国家决定推行安全生产销号制度。
二、目标1. 加强安全生产意识:通过推行安全生产销号制度,使各行各业的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有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2. 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通过实施安全生产销号制度,强化各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3. 减少安全事故发生:通过安全生产销号制度,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减少或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保障人民的安全。
三、实施措施1. 安全生产销号评估:各行各业的企事业单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销号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安全生产销号的依据。
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制度范本
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所属各级单位的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隐患治理是指对发现的涉及单位、个人负有安全管理责任的安全隐患采取整改措施并进行督办跟踪。
第四条挂牌督办是指将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的信息在指定场所进行公示,并进行督办跟踪。
第五条销号制度是指对已整改完毕的安全隐患进行核查确认,并将相关信息从挂牌督办名单中进行销号。
第二章挂牌督办的程序与要求第六条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的程序如下:(一)发现隐患:各级单位通过日常巡查、安全检查、群众举报等方式,发现安全隐患并记录相关信息。
(二)通知挂牌督办:发现安全隐患后,责任单位应在24小时内向安全管理部门提交书面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并申请挂牌督办。
(三)组织督办跟踪:安全管理部门应根据整改方案,成立督办小组,并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工作的推进与落实。
(四)挂牌督办公示:督办小组应将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的信息在指定场所进行公示,并公布整改期限。
第七条挂牌督办的要求如下:(一)挂牌督办公示应包括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名称、涉及的隐患内容、整改要求以及整改期限等。
(二)挂牌督办公示信息应明确、准确,不得存在任何模糊性和歧义性。
(三)对涉及单位、责任人的信息要做好保密工作,确保信息不外泄和被利用。
第三章整改销号的程序与要求第八条安全隐患整改销号的程序如下:(一)责任单位整改完毕:责任单位应在得到整改通知后按时按要求进行整改,并在整改完成后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二)核查确认:安全管理部门应对责任单位提交的整改报告进行核查确认,并开展现场检查。
(三)销号:核查确认无误后,安全管理部门应及时将相关信息从挂牌督办名单中进行销号,并将销号情况通知责任单位。
第九条整改销号的要求如下:(一)责任单位整改完毕后,应如实提交整改报告,内容应详细、准确,不得掩盖任何问题。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登记督办销号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登记督办销号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公司特制定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登记督办销号制度,具体内容如下:一、背景安全生产是一项重要的社会责任,对企业发展至关重要。
隐患排查治理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核心任务,但常常隐患排查之后,缺乏有效的督办机制,导致隐患未能及时整改,进而造成事故发生。
因此,为了明确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各类隐患及时得到解决,我们制定了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体员工,涉及所有安全生产相关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三、流程1.隐患排查治理报告登记每年初,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部门根据排查结果填写隐患排查治理报告。
报告包括但不限于隐患的具体描述、位置、原因、责任人及整改措施等内容。
2.督办安全管理部门按照报告中的隐患情况,分配负责人对各个隐患进行督办。
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并按照整改期限进行跟进。
3.整改销号经督办人员确认整改完毕后,向安全管理部门提交整改验收报告。
安全管理部门根据验收报告,确认整改是否有效,并销号确认。
四、责任与义务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隐患排查工作,并及时对隐患进行督办。
2.各部门负责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并按照整改措施及时整改。
3.负责人应按照规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并按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提交整改验收报告。
4.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整改方案进行评估,确认整改的有效性,并及时销号确认。
五、制度执行1.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隐患报告进行核查,督促负责人按照整改要求进行整改。
2.隐患整改方案必须经过安全管理部门的确认后方可执行。
3.隐患整改验收报告必须由安全管理部门确认后方可销号确认。
4.对于未按要求整改的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并通报相关责任人。
六、宣传和培训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将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隐患排查工作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全体员工了解和遵守本制度的要求。
2024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验收销号制度(二篇)
2024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验收销号制度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____号令)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方山县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挂牌督办,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对存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单位和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实行督办。
第四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实行单位自查、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检查和群众举报相结合。
对排查出的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要及时组织评估、认定并登记建档。
第五条对较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评估和认定,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技术人员和专家进行。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或由各级安委会组织专家进行。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评估、整改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单位要按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事故隐患排查、评估、整改和防控工作。
第七条各相关部门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的指导监督工作。
第八条督办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包括有关部门每年定期上报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安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群众举报并经评估认定的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第九条各级单位督办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应当报县安委会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布,定期发布事故隐患整改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条督办工作由安委会办公室或负责跟踪督办的有关部门实施。
第十一条各有关职能部门对口负责跟踪督办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一)火灾事故隐患的整改督办由公安消防部门负责;(二)道路交通设施事故隐患的整改督办由交通部门和公安交巡警部门按各自职责范围负责;(三)工矿企业事故隐患的整改督办由安监部门负责;(四)市政设施或建设工程事故隐患的整改督办由建设行政部门负责;(五)特种设备事故隐患的整改督办由质监部门负责;(六)其他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整改督办工作,根据隐患的情况,依照法定职责由有关关单位负责。
2024年安全生产销号制度例文(3篇)
2024年安全生产销号制度例文一、为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县站已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架构,并明确该领导小组需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隐患排查治理的进展情况。
二、针对县站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期限原则上不超过____天,最长不得超过____天。
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完成整改,需及时向上级部门申请延期,并同步制定详尽的安全防范措施、应急预案,明确整改责任人。
三、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的销号处理,需在隐患整改完毕后,依据管辖权限,及时提交书面申请,待复查通过后,方可进行销号操作。
四、重大事故隐患的销号流程更为严格。
整改完成后,需按照管辖权限,向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经复查确认无误后,由科室负责人撰写书面销号报告,再次经复查通过后,方可正式销号。
五、各科室需对本科室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及销号情况进行全面汇总,并报至办公室备案,以便统一管理。
第五篇:安全隐患登记、督办、销号制度为切实保障学校安全,预防潜在风险,维护师生健康与学校稳定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隐患登记、督办、销号制度:1. 学校校长作为学校安全管理的首要责任人,需全面承担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
每位教职工均需明确并严格履行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共同确保学生安全。
2. 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规划、部署并监督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学校安全工作小组则具体负责校园安全隐患的排查、维修整改及验收审计等工作。
3. 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需形成常态化机制,做到一周一小查,一月一大查。
4. 所有教职工及工作人员需提前到岗,认真进行安全检查,力求尽早发现安全隐患。
5. 在接到安全隐患现场报告后,相关负责人需迅速响应,赶赴现场处理。
6. 所有发现的安全隐患均需及时、准确、完整地登记在册。
已整改完成的隐患需记录整改时间并进行销号处理;尚未整改的隐患则需制定整改计划、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并定期跟进。
对于投资较大的整改项目,需及时向上级管理部门请示报批,争取支持与帮助,并在获得批复后立即组织实施。
2024年安全生产销号制度范本(五篇)
2024年安全生产销号制度范本一、为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实施,县站将加强和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建设,确保该小组能够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隐患排查治理的进展情况。
二、县站在处理重大事故隐患时,整改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规定天数,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完成整改,必须及时向上级部门申请延期,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及应急预案,同时明确责任人员。
三、对于一般事故隐患,隐患整改完成后,应依照管理权限,及时提交书面申请,并在复查通过后方可进行隐患销号。
四、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后,应依照管理权限,及时向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在复查通过后,由科室负责人提交书面销号报告,经复查通过后方可进行隐患销号。
五、各科室应将本科室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销号情况汇总,并向办公室进行备案。
为确保安全,预防未然,保障师生健康及学校稳定发展,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安全隐患登记、督办、销号制度:1、学校校长作为学校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有全面责任。
每位教职工都应明确并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学生安全。
2、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规划、安排及督查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学校安全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校园安全隐患的排查、维修整改及验收审计工作;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巡视所辖区域,督促教职工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3、安全隐患排查应实行每周一次的小检查和每月一次的大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分类汇总并上报学校。
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商定解决方案,并交由学校安全工作小组落实。
4、所有教职工及工作人员应提前上岗,及时进行安全检查,尽早发现安全隐患。
安全隐患的第一发现者应迅速了解现场情况,保护和维护现场,并立即上报学校值周领导。
对于发现的紧急隐患,应迅速控制现场秩序,并采取适当措施降低隐患风险,若无法处理,应立即报告。
5、接到安全隐患现场报告后,相关负责人应迅速到达现场,对于具有现实威胁的安全隐患,应立即落实整改,并维持现场秩序,合理调度,采取适当措施,确保现场安全。
2024年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制度
2024年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安全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为了加强对安全隐患治理的督导和整改工作,提高治理的效率和质量,2024年,在我国推出了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制度。
该制度是指将安全隐患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挂牌督办,并进行整改工作,待整改完成后经验审查合格,方可进行销号操作。
整个过程通过实名制、信息化技术等手段进行管理。
下面,我将详细阐述该制度的具体内容。
一、挂牌督办1.发现安全隐患: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及公众都可以发现安全隐患,并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进行上报。
同时,政府和相关部门也将建立专门的巡查机制,发现存在的隐患及时整改。
2.挂牌督办:一旦发现安全隐患,相关部门将立即对其进行挂牌督办,确定相关责任单位和负责人。
同时,将隐患信息录入信息化平台,并通知相关单位开展整改工作。
3.整改工作:责任单位应立即成立专门的整改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整改工作。
整改过程中,相关部门将进行定期检查和督导,确保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整改工作1.整改方案:责任单位应在接到挂牌督办的通知后,及时制定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应明确安全隐患的具体内容、整改要求、责任人以及整改计划。
同时,还需要评估整改的经济成本和工期等因素。
2.整改工作推进:责任单位应按照整改方案,组织开展整改工作。
在整改过程中,要确保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性,确保整改的质量和效果。
3.经验交流和指导:整改过程中,相关部门将组织经验交流和指导。
通过对整改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进行经验分享,为责任单位提供指导和帮助。
三、销号操作1.整改完成:责任单位完成整改工作后,需要组织自查和评估,确保整改符合要求。
2.经验审查合格:相关部门将对整改工作进行经验审查,评估整改的质量和效果。
整改结果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3.销号操作:经验审查合格后,相关部门将对该安全隐患进行销号操作,证实该隐患已经得到了妥善解决和控制。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验收销号制度范文(4篇)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验收销号制度范文一、目的和依据:为了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确保煤矿生产安全,保护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明确煤矿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程序和要求,规范煤矿安全隐患的验收销号程序和要求。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矿各生产区域、设施和设备的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及验收销号工作。
三、责任主体:1. 矿长负责全矿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验收销号工作的组织和督导。
2. 安全生产部负责煤矿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及验收销号工作的具体实施。
3. 各生产单位负责本单位的煤矿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及验收销号工作。
四、排查治理程序:1. 安全生产部制定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计划,并报矿长审核批准。
2. 各生产单位按照计划,组织人员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发现隐患立即上报安全生产部。
3. 安全生产部指定专人负责对上报的隐患进行分类、评估和记录,并制定治理方案。
4. 各生产单位按照治理方案,及时整改隐患,并记录整改过程和结果。
5. 安全生产部进行隐患整改的验收,合格的隐患进行销号,不合格的隐患继续追踪整改。
五、验收销号程序:1. 安全生产部对治理过的隐患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2. 验收合格的隐患进行销号,安全生产部进行记录和归档。
不合格的隐患继续追踪整改。
3. 验收不合格的隐患,安全生产部制定整改意见书,责令生产单位进行整改,并设立整改期限。
4. 隐患整改完成后,安全生产部进行复验,合格的进行销号,不合格的继续整改。
5. 安全生产部将验收销号情况进行定期报告。
六、附则:1. 煤矿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及验收销号工作实行台账管理,相关记录应及时、准确、完整。
2. 各生产单位应做好安全隐患的整改追踪管理工作,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
3. 安全生产部应加强对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验收销号工作的督导和检查,并及时解决问题和难题。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验收销号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验收销号制度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安全成为人们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
在各行各业中,安全隐患是一块需要特别关注和解决的领域。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都制定了相应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验收销号制度,以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发现、解决和销号。
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制度建立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2.隐患排查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应定期对所辖范围内的部位、设施和设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采取实地检查和专业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全面了解安全隐患的情况。
3.隐患整改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即时进行整改。
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应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并定期跟进整改进展情况,确保隐患得到有效解决。
4.隐患销号经过整改后,安全隐患应经过合格的专业机构验收,并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销号。
验收机构应明确验收标准和程序,并出具验收报告。
相关责任单位应根据验收结果,及时进行销号操作。
三、安全隐患验收销号制度1.验收主体安全隐患的验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
政府应加强对验收机构的管理,确保其公正、客观、专业地开展验收工作。
2.验收标准验收标准应明确具体的技术要求和评估标准,以确保隐患整改的彻底和有效。
对于不同的行业和领域,可以制定相应的行业标准和技术指导文件,为验收提供参考。
3.验收程序验收程序应具体明确,包括验收申请、资料准备、现场检查、实际操作等环节。
对于不同类型的安全隐患,可以制定相应的验收程序,确保全部环节得以覆盖。
4.验收报告验收机构应在验收完成后出具验收报告,明确验收情况和结果。
报告应具体描述隐患整改情况和达到的验收标准,为下一步的销号提供依据。
5.销号操作根据验收报告,应及时进行销号操作。
销号操作应由相应的责任单位进行,并在相应的系统中进行记录和备案。
安全隐患销号制度
安全隐患销号制度关键信息项:1、安全隐患的定义与分类2、隐患排查的责任与流程3、隐患评估的标准与方法4、隐患销号的条件与程序5、监督与检查机制6、责任追究与奖惩措施1、引言11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安全隐患销号制度。
2、安全隐患的定义与分类21 安全隐患是指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
22 安全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隐患排查的责任与流程31 各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311 生产部门负责生产设备、工艺流程等方面的隐患排查。
31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综合监督检查,协调各部门的隐患排查工作。
32 隐患排查应制定详细的计划和检查表,明确排查的内容、方法和频率。
33 排查人员应认真填写排查记录,对发现的隐患进行详细描述。
4、隐患评估的标准与方法41 根据隐患的可能后果、整改难度等因素,制定评估标准。
42 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估,确定隐患的等级。
5、隐患销号的条件与程序51 一般隐患整改完成后,由整改责任部门提出销号申请,经安全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予以销号。
52 重大隐患整改完成后,应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论证,确认隐患已消除,方可申请销号。
53 销号申请应包括整改情况报告、验收资料等。
6、监督与检查机制61 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隐患销号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2 对未按时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7、责任追究与奖惩措施71 对因隐患排查不力、整改不及时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72 对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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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示销号制度
一、为了加强安全隐患治理,强化事前预防和过程控制,有效的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交通基础设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公示销号实施要点》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汾阳至邢台高速公路榆社至和顺段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要按照本制度要求,建立本标段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监控机制,对安全生产隐患实施动态监控,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项销号。
三、本制度所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事故隐患)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频率较大、持续时间较长、可能造成死伤人数较多的分项、分部工程和施工工序、管理环节。
包括施工环境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上的缺陷和施工周边林区的不安全形势。
四、施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生产活动全过程。
五、施工单位对本合同段施工阶段隐患排查治理负全责,组织隐患排查、审核防范计划,明确时限,落实到各环节责任人和监督人,随时掌握隐患动态,实施有效管理。
对设计中存在的施工安全考虑不足,缺乏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技术措施的,施工单位及时报监
理单位,监理单位报建管处相关部门,由建管处组织专家,经过论证后,提出意见,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变更。
六、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指导施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审核施工单位所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的全面性、相对应防范措施的有效性,并对隐患治理实施全过程的有效监理。
七、事故隐患按事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后果等进行分级,具体如下:
以上三项判定指标为并列指标,只要达到其中一项指标,即可判定该隐患为相应隐患等级。
八、排查登记。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根据建管处统一排查要求,对各施工项目、工序及设备、危险物品、现场环境与驻地等,在开工前和施工中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开展全面排查,将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分级建档,登记编号,并对每个事故隐患提出相应技术、管理防范措施,报监理单位审批。
监理单位要对隐患排查是否全面、有没有排查漏项、防范措施是否
有效可行、能否保证施工安全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不合格的内容提出修改意见,安排施工单位重新制定,对需要添加的项目,要求施工单位补报,全部合格经业主驻地组审核后按要求时间报建管处安全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对重大及特别重大的事故隐患经监理单位审核后,报建管处安全领导组,由建管处报厅重点办(具体内容和格式要求见附表1、2)。
九、施工单位每10天由项目经理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的自查工作;监理单位每15天由总监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的检查工作;业主前线项目组组长采取不定期巡查的方式,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督促各单位及时整改;建管处安全领导组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线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的专项检查。
十、建管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都要建立事故隐患数据库,按危险有害因素可能造成的危害、事故隐患分级梳理归类,按照开工、完工时间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实施动态监管,及时发现情况,处理问题。
按照分级标准,一般以上安全隐患都要列入数据库集中管理。
十一、事故等级及时间变更。
在事故隐患动态监控中,当事故隐患等级随施工进度、外界条件发生变化时,要及时变更其等级。
等级变更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监理审核经业主驻地组批准
后报建管处安全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建管处根据隐患监控情况有权对事故隐患等级作出指令性调整。
等级变更后要及时调整事故隐患数据库。
对于升级的事故隐患,同时要加强防控措施,经监理审核经业主驻地组批准后报建管处安全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监理单位每月25日报送下月需要变更的事故等级、施工时间和需要变化的安全防控措施。
隐患项目具体开工时间发生变动时,要于2日前报建管处安全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施工中新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报送。
十二、施工单位要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
对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制度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
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及时向下属作业队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时,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业主驻地组及建管处安全领导组办公室报告。
十三、公示公告。
在隐患工程项目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如实向施工作业人员详细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危险特征及防范措施,由双方签订确认,并在作业场所明显部位设置事故隐患公示牌(公示牌式样见附件3),制定应急预案并告知作业人员与现场相关人员,较大以上隐患应急预案要组织演练。
公示牌内容变化时要及时更换。
十四、在存在事故隐患的作业场所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在无法封闭施工的工地,必须悬挂当日施工现场危险告示,以告知路人和过往车辆。
十五、施工单位对处在危险区域有潜在危险的驻地坚决搬迁,对有危险的作业点进行有效防范,对施工机具进行登记管理,在使用维修前应加强检查,对所有隐患都要有防范措施。
监理单位对防范措施要一一审核是否具有操作性,是否有效,对内容不具体、不能确保安全的措施责令其重新制定,直至合格。
同时加强对执行过程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施工单位的整改情况加以书面确认。
十六、事故隐患防范措施的落实。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确定跟踪督办的责任人,对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全过程的跟踪督办,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限时整改,确保安全。
建管处安全领导组将对事故隐患防范整改情况进行日巡查,日巡查结果将作为对施工、监理单位考核奖罚的重要依据,对防范措施落实不力,监督管理不到位,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置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建管处安全领导组将严格惩处,必要时停工整顿。
十七、验收销号。
在隐患消除或事故隐患项目结束后,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出书面销号申请,监理单位在当日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核查。
经验收合格确认无安全隐患后2日内书面报建管处安全领导组销号。
有关资料整理后归档管理。
十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
2、安全生产隐患防范措施(格式);
3、隐患公示牌格式。
附件1
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
合同段名称:(施工单位盖章)项目经理:(签字)总监:(签字)
2、隐患编号统一为AQYH□□(标段序号)-□□□(隐患序号)。
附件2
安全生产隐患防范措施
案,内容较多时可另页填写。
附件3
1、隐患公示牌格式:
第合同段隐患公示牌
事故隐患公示牌不得小于100CM*150CM,黄色底版黑色字体,做到一个隐患一块牌,并根据变化及时调整,由专职安全员负责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