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操作指南(1)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证》年检及《会计证》换证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证》年检及《会计证》换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02.12.18•【字号】•【施行日期】2002.1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证》年检及《会计证》换证工作的通知市属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为掌握全市会计队伍发展状况和会计人员管理情况,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会计从业人员的档案资料,按照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由北京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全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证》年检,同时进行《会计证》换证工作,将现有的《会计证》更换为《会计从业资格证》,并以此建立全市会计人员信息数据库。
现将年检及换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年检范围及换证对象1、年检范围:凡持有1995年以后北京市财政局制发的《会计证》或《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均在本次年检范围之内。
2、换证对象:凡持有1995年以后北京市财政局制发的《会计证》的人员,年检合格后全部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财政部统一样式、全国通用)。
凡持有本市制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人员,只参加年检备案,不进行换证。
二、年检、换证时间安排本次年检工作从2003年1月6日开始至2003年10月31日结束,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换证工作同时进行。
为保证年检、换证工作有序进行,实行按《会计证》或《会计从业资格证》尾号逐月办理的方法,即参检人员按《会计证》证号或《会计从业资格证》档案号码的尾号于相应月份到年检点办理,尾号为0的于2003年10月份办理。
(年检点附后)从换证结束之日起所有《会计证》停止使用。
三、年检、换证工作的组织北京市财政局负责全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证》年检、换证的组织工作,北京市财政局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及各区县财政局具体负责审核、数据录入、汇总上报及新证发还工作。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6.05•【字号】青财会[2016]16号•【施行日期】201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青岛市财政局关于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青财会[2016]16号各区、市财政局,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各企业,驻青单位: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新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有关衔接规定的通知》和《青岛市财政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发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换证范围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方可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一)持有青岛市各级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二)发证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前(包括31日);(三)已完成个人基本信息采集;(四)完成2016年前(不含2016年)各年度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分)。
二、换证时间换证时间: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三、办理程序(一)符合换证条件的持证人员,通过青岛市会计信息网()下载《青岛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换证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填写完整,单位审核盖章(无单位的不需盖章)。
持《登记表》2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二代身份证原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1张,到会计从业资格证所属区(市)财政部门办理换证手续。
旧证由财政部门收回统一销毁。
单位统一办理的,应同时提供《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汇总表》1份(见附件2)。
个人委托他人代办的,应同时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理委托书》(附件3)。
(二)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如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工作单位、在岗情况等)持证人员,换证时,应同时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信息变更。
1.学历发生变化的,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2.专业技术资格发生变化的,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3.工作单位或岗位发生变化的,不需办理调转的人员,应提供单位出具的在岗情况证明、单位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等材料。
陕西省西安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换证申请流程---5
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换证申请流程二、申请对象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合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持证人员。
三、申请条件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法律、法规;2. 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3. 证书换发应在证书有效期满前6个月内完成。
四、换证流程1. 登录定期换证登记系统;2.以前年度(不包含当前年度)继续教育没有完成的,在完成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以后方可进行定期换证业务办理;如以前年度(不包含当前年度)继续教育已完成,方可进行定期换证业务办理;3. 阅读定期换证申请须知;4. 确认基本信息,如信息有误点击信息变更进行变更申请,申请变更后确认基本信息;5. 基本信息确认成功后,等待会计管理部门远程审核证书照片;6. 证书照片审核通过后,提交换证申请,打印换证申请表;7. 申请提交成功后,应认真检查页面显示的信息内容是否正确,如正确请按照页面提示打印《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换证登记表》,打印后由本人签字。
申请人须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8. 确认基本信息时如果进行信息变更,应在办理换证业务时,按照系统提示持相关有效证明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同时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
五、受理部门、现场办理时间及办理时限受理部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所属的市级或县级会计管理部门。
现场办理时间:工作日内,具体以所属会计管理机构公告为准。
如所属会计管理机构开通预约功能,请按照预约时间到现场办理。
办理时限:当日办结。
六、申请时所需携带的资料1.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必带】2.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必带】3. 《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换证登记表》一份并由本人签字确认(如同时办理证书基本信息变更业务,无需打印变更登记表和进行变更预约);【必带】如果对以下某项信息进行变更,则需要携带变更内容的对应资料,不变更则不需要携带:4. 派出所开具的姓名变更证明;【姓名变更】5. 派出所开具的公民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非正常升位的身份证变更】6. 变更后的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指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高中及以下学历不需要携带)(变更后的学历(学位)为国外学历(学位)时,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门认证);【学历(学位)信息发生变更】7. 变更后的会计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信息进行变更】8. 变更后的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变更单位】9. 变更后的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加盖公章);【变更单位】10.凡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除携带以上资料外,还需持申请人亲笔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请点击这里下载委托书,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具体请参考网上申请时系统给予的应携带材料的提示信息。
徐州市财政局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通知
徐州市财政局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财政局•【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2014.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徐州市财政局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通知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苏财会[2013]22号)文件的规定,我市将开展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换证工作。
为确保换证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我市换证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换证范围归属于徐州市及各县(市)区财政局管理的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换证时间我市换证工作从2014年10月10日开始。
发证日期在2008年12月31日前的,持证人员应在2014年12月31日前换证;发证日期在2009年1月1日之后的,持证人员应当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期前6个月内,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换证手续。
换证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旧版样式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自2019年7月1日起作废。
换发的新证有效期自换证之日起计算,6年内有效。
三、换证需提供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填写完整的《定期换证登记表》。
(可在徐州会计管理网http://:65 “下载中心”下载)3、旧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4、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一张。
5、有变更事项的需提供相关的原件及复印件。
6、有单位的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须盖单位公章),无单位的提供户籍资料。
四、换证原则按照属地原则进行换证。
持证人员有工作单位的,到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所在地县(市)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暂住地)的县(市)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
市属单位到徐州市便民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办理。
五、换证方式1、集中换证。
对行政事业、企业等单位将采用集中办理的方式进行换证,即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集中办理。
2、分散换证。
重庆会计人员网上继续教育问题答疑
重庆市会计人员网上继续教育问题答疑发布日期:2014-02-271、问:什么是会计人员网上继续教育?答:相对传统的会计人员继续教冇而授而言,由会il•人员自行登陆到经财政部门授权的网站, 在网上完成报名、缴费、在线学习、考试的一种会计人员后续培训。
2、问:参加会计人员网上继续教育的对象是哪些?答:凡持有会讣从业资格证书,在重庆市区域内,持髙级会讣师称号证书、取得中、初级及以下的会计人员,除高级会计师和50岁以上不会电脑的外,原则上都要参加会il•人员网上继续教育。
3、问:首次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何时开始参加继续教育?答: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当年,可免继续教冇,从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4、问:中、初级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釆用面授方式的对象有哪些?如何面授?答:而授对象为中级、初级及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年满50岁以上且不会操作电脑的(年满50岁以上会操作电脑的应选择网上学习),由所在区县财政局组织而授学习,并负责师资的选择、授课的资料、考试及注册。
具体方法及时间请咨询所属区县财政局。
5、问:高级会计师如何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答:高级会计师继续教冇由市财政局统一组织,采取而授学习方式,时间、地点于每年在''重庆会计之家''网站上另行通知(持髙级会汁师称号证书的会计人员须参加网上继续教育)。
6、问:2014年度网上继续教育时间段是何时?答:2014年度网上继续教育开启时间为4月1日,时间段为4-12月。
7、问:2013年12月开始换发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期间继续教育的过渡政策如何掌握?答:由于2013年12月开始换发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为方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上继续教弃系统至新证换发完毕以前暂不再关闭;2013年已缴费可跨次年持续学习,不另收费。
8、问:以往年度未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如何补学继教并换发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答:为了加快换发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解决因种种原因未参加继续教冇的实际问题,特规宦超过4年(含)未参加继续教弃的,补学4年(2010、2011、2012、2013年)可换发新证:未超过3年(含)的,如实补齐即可换发新证。
会计证调转流程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流程一、省内调转基本流程:1。
个人前台填写调转申请并提交;2。
等待调出地审核通过;3。
审核通过后,个人前台待办事宜可打印调转表;4。
个人持会计从业资格证,调转表,及其他调转表上要求携带的资料去调入地现场办理调入手续。
具体步骤如下:1.打开“会计之星”,身份证登录个人界面。
正确填写属地、调入地单位(调入地单位请填写工作单位,不可直接填写财政部门),并提交审核。
提交后请等待审核,待办事宜会显示以下状态,未审核时可撤销申请。
2。
调出地受理通过后(调出地受理通过时限一般为一个星期),待办事宜提示以下状态3.打印“登记表”(一式三份);4.于90日之内去调入地现场办理转入手续,调入地接收确认调转成功.5。
特殊情况:调入人员填写调入地错误,调出地审核前可自行撤销,重新填写;调出地已审核,调入地未审核,需本人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调入地财政局现场办理,撤销调转,撤消后可重新在网上申请办理调转手续。
二、调往省外基本流程:1。
个人前台填写调转申请(必须与调入地财政局联系好确认接收)后再提交审核;2.待办事宜提示打印调转表(一式三份);3。
持相关资料直接到调出地财政局办理调出手续;4.调出地办理结束(一个月以后,90天之内)个人持会计从业资格证,调转表,及其他调转表上要求携带的资料去自己选定的调入地现场办理调入手续.具体步骤如下:1.打开“会计之星",身份证登录个人界面。
2。
填写调出申请提交后待办事宜显示注:会计人员需要和调入地财政部门联系,确认能接收方可办理转出。
3. 打印一式三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到调出地财政部门现场办理。
注:转出手续可以代办,但是代办人必须持需转出会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从业资格证书原件、一式三份的调转登记表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调出地管理员受理后,会计之星首页即可查询转出人员信息。
4。
会计人员持相关手续到省外财政部门办理调入手续(请在调出一个月之后,90日之内去调入地办理转入手续)。
福建省新版会计证换
福建省新版会计证换(办)证申请须知网址:/fjkjryglxt/web/indexAction!index.xhtml (直接点击)一、本系统可为福建省会计从业人员网上申请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此次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为2014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新版证书”),其内容有所调整,内地居民原则上统一采用身份证号作为其证书档案号,部队和武警的现役人员可根据管理需要,采用军人或者武警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号作为其证书档案号;在中国内地从事会计工作的香港居民采用“HK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作为其证书档案号,澳门居民采用“MO 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作为其证书档案号,台湾居民采用“TW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号”作为其证书档案号,外国公民采用“WJ” 6位发证机关所在县(区)行政区划码 4位办理年份码 3位顺序号”作为其证书档案号。
三、申请对象原旧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IC卡)遗失的,请按遗失补办程序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四、受理部门对持有“旧版证书”的人员,档案所在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办理“新版证书”换发手续。
五、换发新版证书所需携带的资料需携带下列资料:(1)在网上打印的《福建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换证)》一份;(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4)姓名、身份证、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及其职务、继续教育、表彰奖励等变更,应当提供有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其中: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年份的审核,按如下要求把握:a、2008年6月30日前办理的会计证,继续教育审核年份为2008年至换证当前年度的前一年的继续教育情况(例如2015年换新证,审核继续教育年份为2008-2014年);b、从2008年7月1日至2013年12月底办理的会计证,上半年办理的会计证,继续教育审核年份为从领证当年至换证当前年度的前一年;下半年做的会计证,继续教育审核年份为领证的次年开始至换证当年度的前一年。
大学考证心得体会
大学考证心得体会我们有一些启发后,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
怎样写好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大学考证心得体会,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大学考证心得体会1沪粤三城市的调查显示,在相同条件下,有资格证者的就业机会是没有资格证的2至3倍,工资收入前者高出后者60%甚至还要多。
职业资格证在就业中的份量如此之重,学生们当然趋之若骛。
一位大学生说:“找工作时靠什么证明你的实力?显然不能单凭每人10分钟的面试以及装帧精美的'求职材料。
我的经验是多一张证书就比别人多一次机会。
”以考证增加就业砝码,代表了相当一部分大学生的心态。
一些大学生认为,能给用人单位留下直观印象的,无非是毕业的院校和所持有的证书。
无论能力怎样,院校有名自然会得到认可,而证书则是越多、范围越广越好。
有的大学生则把考证当作拓展自己能力的机会。
李杨读的是国际贸易专业,目前他已经获得英语六级证书,但他还打算考计算机等级证书和驾驶证。
他说:“为了拓展自己的能力,班里同学都在考证,各种能力具备了,才能更好地适应将来的工作。
”持同样观点的学生还认为,只要时间安排得当,考证其实是给自己多设置一个目标,多添加一种动力。
有的'学生是看到其他同学热衷考证才加入进来的。
“总不能落在别人后面吧”,温州医学院信息管理专业20xx级学生杨继委起初对考证并无太多兴趣,但看到同学们纷纷报名,觉得自己不参加也会掉队,他于是报名参加温州市计算机等级考试。
大学生中也有对考证说“不”的。
某大学园林设计专业学生刘强,因专业课成绩优秀被一家设计公司录用做景观设计。
他说:“除了英语六级,我没考过其他证书。
我的设计作品和专业成绩能证明我的能力,我相信用人单位能够慧眼识才。
”大学考证心得体会2小企业家除了企业要生存,一般还要“攒本钱”,想要发展还要完成“积累”,这不光是纯粹的“资本积累”。
1、企业家素质培养锻炼在经营中磨练打拼,不断成熟,对环境、对市场、对企业各方面的认识不断检验和校正,从而不断提高,性格毅力得到磨练,知识不断丰富,处事能力不断增强。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会计证(二)资格证书“基本信息”页。该页记载持证人员从业基本信息,“首次发证机关”栏记载会计从 业人员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或审核、首次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核发机关;“首次发证日期”栏记载会计从 业人员首次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时间。
证书作用
证书领取
证件时间
证书年检
证件时间
上岗证任意一门课合格成绩有效期:会计基础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必须在一年内考出,成绩一年内有 效。
初级会计电算化成绩合格期也为两年。 关于认真贯彻实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 财办会13号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铁道部财务司、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司,解放军总后勤部财务部综合 计划局、武警总部财务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2009年10月26日,财政部印发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财办会10号)(以下简称《考试大 纲》),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考试教材一般为一科目一本,通常会附一本"应试指南"或"历年试题汇编",总计教材费用约在50元以内, 订购教材时交付。
考试费用
各地报名考试的费用不同,一般每科目在20-50元左右,总计费用应在100元以内,报名时一次交付。苏州 市08、09年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费用为:170元。浙江省(含宁波)09年报名费用总计为130元(报名费两科70元, 教材60元)黑龙江省考试费用为:140元。
合格标准
试卷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60分(2015年云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每科55分,2016年新疆会计从业 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分为A类标准和B类标准。A类标准针对所有考生,单科合格标准为55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 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三科目须同时合格;B类标准针对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蒙古族、塔吉 克族、锡伯族、藏族、乌孜别克族、俄罗斯族、达斡尔族、塔塔尔族、回族等12个少数民族考生,单科合格标准 为45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三科目须同时合格)。
从业资格证怎么考取
从业资格证怎么考取从业资格证怎么考取从业资格证是指在特定行业中,证明了专业技能和职业能力的证书。
考取从业资格证的重要性在于,它是进入某个行业的敲门砖,也是提升职业水平和职业发展的重要标志。
*将详细介绍考取从业资格证的指南。
首先,需要了解所从事行业的从业资格证考试时间和报名地点。
通常,这些信息可以在官方网站或行业协会上查询。
报名时需要提供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如学历证书、工作经历等。
报名费用也因行业和地区而异,一般会在官方网站上公布。
其次,备考从业资格证需要制定学习计划和选择培训机构。
学习计划应该充分考虑自己的时间和能力,合理安排学习进度和时间。
选择培训机构时,应该选择有资质和经验的机构,以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在复习过程中,应该注重掌握重点和难点,多做模拟试题和真题,以熟悉考试形式和提高答题技巧。
此外,考取从业资格证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认真阅读考试规则和要求,以确保考试顺利进行;二是要提前到达考试现场,以便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和调整心态;三是在考试过程中要认真审题和答题,避免因为粗心大意而失分。
考取从业资格证的经验和注意事项也很重要。
首先,要保持积极的心态和信心,克服紧张和焦虑情绪。
其次,要注重知识的积累和提高,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
最后,要充分了解行业和岗位的要求,以更好地适应职业发展和市场需求。
考取从业资格证的实际应用价值非常高。
它可以提高职业能力和竞争力,拓宽就业渠道和空间,同时也能够提升个人价值和成就感。
例如,金融行业的从业资格证可以提高对金融市场的理解和分析能力,使职业发展更加顺利和成功。
从业资格证是什么从业资格证是通常意义上的职业资格证书,简单来说就是从事某一行业需要的资格证明来证明你能够胜任这一工作也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是帮助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
从业资格证是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一种针对某些行业、职业从业许可的证明,最常见的如“会计从业资格证”等。
会计上岗证的简介
科目介绍
①会计电算化:学习中文WIN2000、Excel2000及财政部专用软件。使得学员能够通过财政局的会计电算化统考,获得会计电算化证书。 ②会计上岗证:通过对会计基础与实务、会计法规与职业道德2门课程的学习,能够通过财政局的会计上岗证统考,获得会计上岗证证书。
考试安排
①电算化常设考场,每班结束即可考试。 ②会计从业人员考试(考上岗证)每年4月市统考,考试科目2门。
编辑本段报名条件
凡符合《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考试: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 (四)热爱会计工作,秉公办事。 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符合重新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条件的,均须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引六、其他要求
(一)此次换发会计证是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财政部门和授权部门应切实加强领导,配备精干力量,周密组织,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 (二)会计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是法律赋予的义务,各级换证机关要以此次换证为契机,督促会计人员完成继续教育,特别是完成2005年、2006年和2007年规定的继续教育内容,进一步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三)各级换证机关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计算机应能连接互联网并配备换证所需相关设备;2008年4月1日起停止发放旧版会计证,同时启用新版会计证。旧版会计证自2009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 (四)持有旧版会计证的人员,在未办理换发新证书之前,将不能进行会计证的转籍手续,需换发新版会计证书后方能办理调转;外网网上换证期间,内网修改人员信息无效。只有换发新证后,内网人员信息才可被变更。 (五)会计证换发不得收取工本费以外的任何费用,工本费收入和支出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六)需要订购新版会计证的单位要先行交付购证款。 二00八年三月三十日
财政部发布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样式
价值 , 因此 改 变 了资 产 的计 价 金额 , 需要 进 行 调 整 。
贷: 提取盈余公积
对 股东 的分 配
8 0
5 O
为抵 销这一 影 响 , 母 公 司需要 编制 如下 抵销 分 录 :
( 1 )将 对 外售 出存 货 的虚增 价值 与子 公 司确 认 的营业 利 润相互 抵销 。
借: 营业 收入 1 5 0 0 0
贷: 营 业成 本
主要 参 考 文献 :
1 5 0 0 0
… 财政 部 . 企 业会 计 准 则 , 经 济科 学 出版社 , 2 0 0 6 .
【 2 ] 财政部. 企业会计准则指南 , 经济科学 出版社 , 2 0 0 6 .
[ 3 1 财 政 部 会 计 司.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 2 0 0 8 , 人 民 出版 社 , 2 0 0 8
母公 司应 当编制会 计分 录 为 : 借: 投 资收益
少数 股东 损益
未分 配利 润一 年初
本 并最 终影 响子 公 司的 营业利 润 。 同时 , 当资 产转 移 5 5 3 ( 7 9 0×7 0 %)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说明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说明第一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说明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说明一、换证范围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方可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一)持有即墨市财政局颁发的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二)发证日期在2008年12月31日前(包括31日);(三)已完成个人基本信息采集;(四)已完成年度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分)。
二、办理流程1、符合换证条件的持证人员,本人完整填写《青岛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换证登记表》(附件1,以下简称《登记表》),并由单位审核盖章。
办理需要证件:《登记表》二份(正反面打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二代身份证原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一张,到财政所(电话:*************)办理换证手续。
旧证统一收回销毁。
2、持证人员的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如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工作单位、在岗情况等),换证时,应同时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信息变更。
(1).学历发生变化的,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专业技术资格发生变化的,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换证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30日。
三、注意事项所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如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持证人自行承担。
第二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须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须知发布时间: 2014年03月21日一、会计证有效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会计证)自发证之日起6年内有效。
2008年之前发放的旧版会计证有效期自2008年、2009年换证之日起计算,2008年之后发放的会计证有效期自发证之日起计算,办理换证后的会计证有效期自证书记载的换证之日起计算。
二、换证时间(一)会计证到期前6个月内办理换证。
本条第(二)项特殊情况除外。
(二)因旧版会计证样式自2019年7月1日起作废。
在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3月1日期间发放的旧版有效会计证应于2019年6月30日前6个月内办理换证。
三、换证条件(一)持证人员所持证书为我省各级会计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3号——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12月5日财政部部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谢旭人2012年12月10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规范会计人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中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的人员,以及从事下列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一)出纳;(二)稽核;(三)资本、基金核算;(四)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五)职工薪酬、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六)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七)总账;(八)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九)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十)其他会计工作。
第四条单位不得任用(聘用)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
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不得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不得申请取得会计人员荣誉证书。
第五条除本办法另有规定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第六条财政部委托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各自权限分别负责中央在京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负责所属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
财政部委托铁道部负责铁路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
财政部委托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分别负责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
第二章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第七条国家实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制度。
第八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政务服务工作手册
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手册XXX局分册(调研版本V1.0)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〇一一年五月目录第一章概述 (4)一、部门职责 (4)二、机构设置 (4)三、部门事项汇总 (5)四、近年办理事项汇总 (6)五、组织机构代码 (7)第二章办事指南 (8)一、XXXXXX 注释:此处为事项名称,请如实填写 (8)(一)政务公开信息表(网上) (8)(二)审批流程图 (9)(三)流程执行卡 (9)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新领 (11)(一)政务公开信息表(网上) (11)(二)审批流程图 (12)(三)流程执行卡 (13)第三章申请表格 (15)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新领注释:此处为事项名称,请如实填写,如本事项没有申请表格请直接在事项名称下方填写“本事项无相关申请表格信息” (15)(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注释:此处为申请表格名称,请如实填写 (15)第四章颁发证照 (16)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新领注释:此处为事项名称,请如实填写,如本事项没有颁发证照请直接在事项名称下方填写“本事项无相关颁发证照信息” (16)(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释:此处为颁发证照名称,请如实填写16第五章部门信息化情况 (17)一、应用系统情况 (17)审批服务工作手册填写说明1、文档首页及页眉中红色“XXX”请各委办局按照各自实际信息进行修改填写。
2、文档蓝色文字部分为注释说明,请各委办局工作手册编订完成后将注释部分进行删除。
3、文档范例部分仅供委办局编订手册时参考借鉴,请各委办局工作手册编订完成后将范例进行删除。
4、请各委办局严格按照审批事项信息仔细进行填写,如填写过程中遇到疑问请拨打如下电话进行咨询:浪潮软件公司:冯丽娜188********惠子:151********填表人:填表人电话:第一章概述一、部门职责注释:请参照以下范例格式以文字形式进行填写(请与范例字体字号保持一致,填写完毕后请将范例删除)。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修改版)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修改版)为了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规范会计人员行为,重新修改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那么,下面是办法的详细内容。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012年1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3号公布,根据2016年5月11日《财政部关于修改的》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规范会计人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及相关法律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中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的人员,以及从事下列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一)出纳;(二)稽核;(三)资本、基金核算;(四)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五)职工薪酬、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六)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七)总账;(八)财务会计编制;(九)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十)其他会计工作。
第四条单位不得任用(聘用)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
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不得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不得申请取得会计人员荣誉证书。
第五条除本办法另有规定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第六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应当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负责所属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应当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分别负责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
第二章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第七条国家实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第八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以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关于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关于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如何,直接影响会计工作的质量,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
今天,小编要为大家分享的是关于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仅供参考!通知一: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不发),省级各单位: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3号令)、财政部《关于印发〈新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有关衔接规定的通知》(财会〔20xx〕3号)和《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浙财会〔20xx〕28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换证)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6年定期换证制度,我省自20xx年1月1日起开始换证。
二、为确保换证工作有序进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发证日期在20xx年1月1日前的,均应在20xx年12月31日前换证;发证日期在20xx年1月1日之后(含)的',应当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期前6个月内换证。
换发的新证有效期自换证之日起计算,6年内有效。
三、换证时,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填写《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登记表》,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换证手续。
四、换证时,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及号码、照片、学历或学位、工作单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等基础信息,以及《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五)、第(六)项内容发生变化的,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相关有效证明办理变更。
五、持证人员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发生变化,并已到换证期限的,必须先办理换证手续后再办理调转手续。
外地调入的已到换证期限而未在调出地办理换证手续的,在办理调入时一并办理换证手续。
六、根据《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持证人员换证时,必须完成以前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凡换证前6年内有未完成年度继续教育的,必须通过浙江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平台补齐后方可换证。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渝财规〔2019〕14号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正文:----------------------------------------------------------------------------------------------------------------------------------------------------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渝财规〔2019〕14号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工作通知〔2019〕762号)要求,我局对2019年3月31日前制发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
经研究决定,对《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国有企业“双解”人员和关闭破产解体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退休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行补助的通知》(渝财社〔2009〕28号)等27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7件)重庆市财政局2019年11月19日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国有企业“双解”人员和关闭破产解体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退休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行补助的通知(渝财社〔2009〕28号)2.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就业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财社〔2009〕94号)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的通知(渝财会〔2010〕20号)4.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教〔2011〕33号)5.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细则》的通知(渝财农〔2011〕528号)6.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农〔2011〕207号)7.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会计人员网上教育学习的通知(渝财会〔2012〕50号)8.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军队人员会计从业资格信息化调转事宜的通知(渝财会〔2012〕80号)9.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科学技术发展资金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渝财教〔2012〕263号)10.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及执行工作的通知(渝财采购〔2013〕9号)11.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投标报名及保证金缴纳的通知(渝财采购〔2013〕30号)12.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实施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的通知(渝财库〔2013〕47号)1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财政部新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衔接规定的通知(渝财会〔2013〕58号)14.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作的通知(渝财会〔2013〕71号)15.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新修订印发《重庆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教〔2013〕74号)16.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航运业发展财政扶持政策的通知(渝财税〔2013〕109号)17.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建〔2013〕292号)18.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航运业发展财政扶持政策的补充通知(渝财税〔2014〕1号)19.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农〔2014〕30号)20.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制定民办高校本科学生生均公用经费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渝财教〔2014〕204号)21.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农业委员会、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分行关于做好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渝财农〔2016〕84号)22.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环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专项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建〔2014〕99号)2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24.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财教〔2015〕275号)25.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16〕1号)26.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体育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16〕4号)27.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国税局、重庆市地税局、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关于确定退役士兵、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限额标准的通知(渝财规〔2017〕3号)——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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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操作指南
关于针对2017年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的时间安排:
2016年7月15日至2017年12月31日,优先换发2011年12月31日以前的证书;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1日,优先换发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之间颁发的证书;
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优先换发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之间颁发的证书;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0日,换发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7月14日之间颁发及其他由于各类原因未换发的证书。
申请流程
一、申请条件
(一)持有自治区颁发的旧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持证人员需完成历年继续教育。
(三)下列情形不予换发证书: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人员综合信息集成管理系统中没有本人信息的;
2.本人办理换证前未调转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的;
3.信息发生变更无相应证明材料的;
4.其他依法依规不能换发证书的情形。
二、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请。
换证申请人登录到新疆财政网会计信息管理页面-旧证换新证(/accNet)输入身份证号码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号(注意:为旧会计从业资格证上显示的身份证号码),按照规定在网上完成资料填报、附件上传等程序后,提出换证现场办理预约申请,申请成功后,按预约时间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换证。
未注册的申请人需注册、登录、实名绑定后填报材料(证件号、姓名以会计从业资格证上的信息为准)。
(二)审验材料。
各县、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申请人网上提交的资料审核及预约现场办证事项。
(三)现场换证。
换证申请人按预约时间前往单位、户口、居住地所属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提供相关材料,接受现场审核、办理换证事宜。
三、提供资料
申请人按要求在网上填列基本信息后,将下述资料自行扫描上传至网上指定位置。
申请人到属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换证时,工作人员将申请人提供的各项原件与网上扫描件进行对比审核确认。
必须提供资料为:
(一)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二)旧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三)历年继续教育证明。
为完善系统个人信息,申请人可自主选择上传本人学历或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资料,并持原件与必须提供资料一并接受现场对比确认。
四、其他要求
(一)若变更“身份证”信息(身份证号、姓名等)需带相关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受托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三)换发新版证书同时收回旧版证书。
(四)首次申领的新版证书有效期自发证之日算起。
新版证书遗失后补发的证书有效期仍以原证书有效期为准。
(五)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6年定期换证制度,持证人应在证书到期日前办理换证事宜。
本次换证工作2019年7月1日结束。
换发的新证有效期自发证之日起计算,6年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