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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的通知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的通知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0.10.18•【字号】闽财会[2010]41号•【施行日期】2010.10.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的通知(闽财会〔2010〕41号)各市、县(区)财政局,中直、省直各单位:根据《会计法》、《福建省实施〈会计法〉办法》和《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为了确保会计人员在接受继续教育过程中既保质保量又简单方便,经研究决定,自2010年10月起,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网络教育为主,面授教育为辅”的办法,现将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目的与宗旨开展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是福建省会计管理工作实现信息化的一项重要举措,其目的是通过这种方便、灵活、自由的教学方式,借助现代高度发达的网络通信技术,将全省乃自全国的优秀教师资源通过网络与各地财政部门共享,与全省会计人员共享,开辟一条适应福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满足会计人员知识更新需要,促进我省会计人员整体素质不断提高的现代远程教育新途径。

二、对象及时间培训对象为全省(不含厦门市)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培训时间为每学年24小时。

三、学习方式由福建省财政厅委托福建省会计学会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共同建设“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

学员可以通过登录福建省会计信息网(网址:http:///)并点击其中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栏目,或直接登录“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网址:http://)参加培训学习。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流程:依次为“登录网站”、“学员注册”、“报名导航”、“缴纳学费”、“在线学习”、“在线考试”和“档案记载”,具体操作程序详见“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操作指南”(附件1)。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2014年修订)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2014年修订)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2014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4.05.09•【字号】闽价服[2014]145号•【施行日期】2014.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闽价服〔2014〕145号)各设区市物价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闽价服〔2011〕199号)将于2014年6月1日试行期满。

我们对《福建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规定》进行了重新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2014年5月9日福建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收费市场秩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委托人、会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9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福建省范围内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分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本省范围内提供审计服务和其他服务,应当按照本规定收取服务费;跨省提供业务服务,可以执行本省规定的收费标准,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执行服务所在地规定的收费标准,具体由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本省会计师事务所在福建省外设立分所,应当执行分所所在地的收费规定。

福建省范围外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本省境内提供审计服务和其他服务,可按照本规定或者按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所在地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具体由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2013年修订)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2013年修订)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2013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3.11.28•【字号】闽财会[2013]47号•【施行日期】201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闽财会[2013]47号)各市、县(区)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中央驻闽、省直各单位:为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推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培养造就高素质的会计队伍,提高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适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方式、技术手段等新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福建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闽财会〔2013〕28号)和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的规定,我厅对2006年印发的《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闽财会〔2006〕79号)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福建省财政厅2013年11月28日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推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培养造就高素质的会计队伍,提高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福建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闽财会〔2013〕28号)和财政部新修订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厦门除外)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

第三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应当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会计行业发展要求,统筹规划,强化服务,注重质量,全面推进会计人才队伍建设,为经济社会和会计行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第四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基本原则:(一)以人为本,按需施教。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政府部门第三批取消审批等事项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政府部门第三批取消审批等事项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政府部门第三批取消审批等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02.07•【字号】闽政[2001]4号•【施行日期】2001.0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政府部门第三批取消审批等事项的通知(闽政〔2001〕4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决定》(闽委发〔2000〕7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政府审批、审核制度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管理效率。

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取消一部分不适应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审批、审核等事项。

现将第三批取消的省级政府部门审批、审核等事项共223项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直各部门必须遵照执行,不得再将取消事项列入职能范围。

附件:省级政府部门第三批取消审批等事项目录福建省人民政府二00一年二月七日附件:省级政府部门第三批取消审批等事项目录(共223项)一、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取消2项审批事项1.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购置办公用房的审批;2.国有企业购置办公用房及营业用房的核准。

二、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一)取消14项审批事项1.30万吨以下煤矿基建项目立项、初步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开工报告、竣工验收;2.地方性物资限制运输品名和限运条件;3.铁路煤炭运输归口管理;4.水泥企业化验室主任合格证;5.水泥企业产品质量对比验证检验结果查定;6.建筑、矿山等危险行业企业的安全资格评估认证;7.供电企业用电监督人员资格;8.企业职业安全管理体系认证;9.药品交易会举办资格;10.酒店酒家(旅店及餐饮企业)经营等级(国家标准)评定;11.饮食服务业全省技术交流竞赛活动举办资格;12.商业零售、饮食、服务企业“放心店”称号;13.冠以“福建”、“全省”字样的地方性展销活动举办资格;14.商品批发市场建设布点。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2.10.25•【字号】榕财会[2012]24号•【施行日期】2012.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榕财会[2012]24号)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单位:为了简政放权,整合行政资源,根据财政部《会计从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26号令)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财会【2005】57号)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局制定了《福州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今后我局将主要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管理工作,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县(市)区财政局负责颁发。

请县(市)区财政局加强会计窗口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附件:福州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细则福州市财政局2012年10月25日福州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规范会计人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26号令)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财会【2005】57号)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福州市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从事下列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一)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二)出纳;(三)稽核;(四)资本、基金核算;(五)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六)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七)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八)总账;(九)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十)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2022年福建省会计继续教育企业类初级会计人员培训班考题题库

2022年福建省会计继续教育企业类初级会计人员培训班考题题库

一丶单项选择题 ( 本大题共10小题,共10分)1在以支付现金、非现金资产方式进行旳同一控制下旳吸取合并中,合并方所确认旳净资产入账价值不小于支付旳现金、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旳差额,应记入()科目。

A盈余公积B财务费用C投资收益D资本公积A B C D满分:1分2甲企业为K企业旳母企业。

甲企业个别资产负债表中有570万元应收账款为当年向K企业销售商品发生旳应收销货款旳账面价值。

甲企业本期对该笔应收账款计提旳坏账准备余额为15 万元。

K企业个别资产负债表中应付账款585万元属当年向甲企业购进商品存货发生旳应付购货款。

且甲企业和K企业合用旳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25%。

由此,甲企业合并资产负债表时编制旳下列合并抵消分录中错误旳是()。

A借:应付账款585贷:应收账款585B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5贷:资产减值损失15C借:所得税费用375贷:应交税费375D借:所得税费用375贷:递延所得税资产375A B C D满分:1分3《福建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行措施》旳基本框架包括()A5章40条B6章40条C7章50条D4章40条A B C D满分:1分4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定期换证制度,每()年换证一次。

A3B4C5D6A B C D满分:1分5福建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进行()次。

A1B2C3D4A B C D满分:1分6-发放旳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时间为()年BCDA B C D满分:1分7下列有关合并财务报表旳合并范围确定旳论述中,错误旳是()。

A合并财务报表旳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B在确定能否控制被投资单位时应当考虑潜在表决权原因C小规模旳子企业应纳入合并财务报表旳合并范围D经营业务性质特殊旳子企业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旳合并范围A B C D满分:1分8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如有遗失或毁损,持证人员应当在履行应有程序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核算无误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

福建省会计人员管理平台

福建省会计人员管理平台

技术领先性
的持续发展
台的长期发展
平台实施的成果与反馈
实施成果
• 用户数量与活跃度持续增长,提高平台的知名度与影响力
• 功能完善与用户体验不断优化,提高用户的满意度
• 合作伙伴关系建立与拓展,提高平台的行业影响力
用户反馈
• 正面评价与建议,提高平台的用户满意度
• 负面评价与问题,帮助平台改进与优化
• 用户参与与互动,提高平台的活跃度与忠诚度
• 登录记录记录用户的登录行为
会计人员信息管理

信息录入
• 个人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信息录入
• 信息校验功能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 信息更新功能方便用户随时修改个人信息

信息查询
• 关键词搜索帮助用户快速查找特定信息
• 信息筛选功能满足用户多样化的查询需求
• 信息导出功能方便用户进行数据备份与分享
• 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进行推广

• 会计培训机构、行业协会等线下渠道进行推广
• 线上线下活动相结合,吸引用户参与与体验
• 媒体合作与广告投放等多元化推广方式
• 用户口碑传播,提高平台的信任度与忠诚度
平台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与挑战
技术问题
用户需求
合作伙伴
• 系统性能与稳定性问题,影响用户
• 功能完善与用户体验问题,满足用
• 资源整合与共享问题,提高平台的
体验
户的多样化需求
服务能力
• 数据安全性与隐私保护问题,考验
• 用户反馈与建议问题,提高平台的
• 合作伙伴关系维护与拓展,提高平
平台的技术实力
用户满意度
台的行业影响力
• 技术更新与迭代问题,确保平台的

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常见问题

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常见问题

40个常见问题简单问题:问:若继续教育培训完成后,是否可以立即到财政局办理会计证调转手续答:当学员完成当年度或者补学年度的继续教育培训后,应当自考试合格的次月才能到财政局办理会计证的调转手续。

问:若继续教育培训完成后,是否可以立即到财政局报名职称考试答:当学员完成补学年度或者当年度的继续教育培训后,应当自考试合格的次月才能去财政局报名职称考试。

问:视同申报可以用于抵扣继续教育吗答:视同申报仅适用于当年申报以抵扣当年继续教育,不得结转下年度。

请在提交申报后,携带有关材料尽快前往申报会计主管部门审批。

问:会计人员每年应该取得多少规定学分答: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

问:登录框显示的是证书档案号,用身份证可以登录吗答:统一采用身份证号码登录,目前已取消会计证编号。

问:2014年度开始新领到会计证的人员,当年是否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答:2014年度开始,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问:选课有什么要求答:2014年开始,所有必修课可以自行选择,当所有必修课被学员全部选满后才可进入选修课选择课程。

学员可根据各自的单位类别与自己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等级,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选择学习课程(如:中级职称会计人员,可选择所属中级或者高级课程)。

所选课程的时长不能低于规定时长,请谨慎选择所学课程,一旦选完课后就不可删除,而且所选的每门课程必须要学到100%后才可以参加最终的考试。

问:在培训平台的继续教育档案,在管理平台是否能查询得到答:在培训平台的培训学习记录和继续教育档案等信息会自动同步到管理平台中。

问:在培训平台上是否可以直接报名答:在培训平台可直接报名学习,无需在管理平台选择报名。

问:在培训平台已经激活了账号,是否还要在管理平台重新激活答:不需要。

在网络平台已激活的学员可以直接登录。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1.02.12•【字号】闽财会[2011]8号•【施行日期】2011.0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方案》的通知(闽财会〔2011〕8号)各市、县(区)财政局,中直、省直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采集全国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财办会[2010]18号)要求,推进我省会计从业人员管理信息化进程,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福建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财政厅反映。

附件:福建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方案二0一一年二月十二日福建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方案为顺利完成我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的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关于采集全国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财办会[2010]18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分工我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以下简称“信息采集”)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全省各级会计管理机构按照会计从业资格属地管理权限,分别负责本行政辖区内的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的具体组织、宣传和落实工作。

二、采集时间全省统一信息采集时间为2011年2月22日--2011年5月31日。

三、信息采集的内容和方式1、采集内容。

按照财政部《关于采集全国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财办会[2010]18号)要求,信息采集的内容包括《福建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1)所列项目。

其中,我省会计从业人员管理系统中现有的部分信息仍然沿用,需要补充和更新的部分项目为本次信息采集的内容。

2、采集方式。

此次信息采集以“网络采集为主,办证点采集为辅”的方式开展。

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操作指南

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操作指南

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操作指南步骤一:登录网站登录福建省会计信息网:网址:点击“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栏目,进入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

也能够直接输入网址:登录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

步骤二:学员注册(1)第一次登录平台培训的学员请点击“新学员注册”链接,按照注册向导输入会计从业资格证档案编号、姓名、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

若是输入的会计证档案编号、姓名、身份证都正确,但系统提示找不到匹配的学员信息时,表明为新办证人员,系统尚没有您的大体信息,需在一个月后,再登录平台注册、报名、缴费、学习。

(2)已注册过的学员,直接输入身份证号及密码登录。

步骤三:报名导航学员注册成功后,可按提示直接点击【当即报名】或【报名导航】即可进入报名页面,按照您的真实会计档案信息,选择继续教育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品级和单位类型,以确认学习类型。

步骤四:缴纳学费培训平台提供两种缴费方式:网银支付和银行汇款。

学员能够按如实际情形选择缴费方式。

(1)网银支付网银支付缴费支持国内各家银行,学员可通过各家银行卡或信用卡进行网上缴费。

选择“网银支付”的学员,缴费成功后系统会自动为其开通学习权限。

网银支付的长处:具有即时开通、方便快捷、安全无过失等长处,建议学员尽可能采取网银支付的方式进行缴费。

网银支付详细操作说明请查看平台的【帮忙中心】。

(2)银行汇款选择“银行汇款”的学员,能够到本地各家银行、农村信用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办理汇款手续,收款单位信息如下:账户名称:中国电信股分有限公司福建号百信息服务分公司银行账号:20458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杨桥支行开户行号:0191请在填写汇款单据时,必需在“用途栏或备注栏”上写明参加培训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培训年度。

在核实汇款成功后系统将于10日内为您开通学习。

若您在汇款10往后仍未开通学习,请及时与客服中心联系(3)。

(3)邮寄发票在开通学习后,将为您办理邮寄发票,请确保您的通信地址正确。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解读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解读
会计核算基本要求的规定
会计电算化管理的规定
建立资产清查制度的规定 会计代理记账管理的规定 会计档案管理的规定
2020/2/25
7
(二)实施办法主要内容 1.规范会计核算方面
(1)关于会计核算基本要求的规定 对会计凭证、账薄等会计资料、会计要素确认与
计量、财务会计报告编制等设置禁止性条款。
2020/2/25
2
讲解框架
一、概述 (一)立法背景 (二)主要内容 (三)主要突破点 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具体条例解读 三、案例分析
2020/2/25
3
一、概述
(一)实施办法的立法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 1985年1月21日 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
其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
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会计电算化工
作规范;”

第十一条规定“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应
当建立健全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操作管理制度和会计软
硬件管理等制度。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应当
对会计数据进行备份,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
应当依法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核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依法实行注册登记制度;任何单位不得聘任未 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
2020/2/25
22
(二)实施办法主要内容 4.强化会计人员管理方面
(2)关于会计工作交接的规定:分别规定了单位负责人 和会计人员应履行的职责。
14
(二)实施办法主要内容 2.加强会计监督方面

福建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福建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福建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2.02.10•【字号】闽财规〔2022〕1号•【施行日期】2022.0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福建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财规〔2022〕1号各设区市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各有关单位: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福建省财政厅2022年2月10日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肃财经纪律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精神,切实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监管,遏制财务造假,有效发挥注册会计师审计鉴证作用,现就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制定如下措施。

一、优化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环境(一)强化会计制度落实。

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加强会计制度的宣传培训和实务指导。

建立会计工作联系点制度,以优秀典型带动全省会计信息质量提升。

充分发挥省会计名家工作室、省会计咨询专家等作用,及时解决会计制度贯彻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广应用会计数据标准,开展企业会计报表电子报送试点,推动部门间会计数据共享,推动会计信息质量持续提升。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二)抓好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体系落实。

在全省范围内持续开展审计质量管理提升活动,推动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质量管理准则要求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制度。

加强职业道德守则宣传、培训和实施指导,针对职业规范和道德规范执行的薄弱环节,指导会计师事务所改进审计程序,增强审计独立性,提高应对财务舞弊的执业能力。

福建省会计人员管理平台

福建省会计人员管理平台

福建省会计人员管理平台简介福建省会计人员管理平台是为福建省内会计人员提供的一项综合管理平台。

该平台旨在提供便捷的会计人员注册、资格认证、培训管理和职业发展等服务,为福建省的会计行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功能特点1. 会计人员注册福建省会计人员管理平台提供在线注册功能,方便会计人员在平台上注册个人信息。

注册完成后,会计人员可以享受平台提供的各种服务。

2. 资格认证平台提供会计人员的资格认证功能,帮助会计人员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和信誉度。

会计人员可以通过平台参加资格认证考试,并获得相关资格认证证书。

3. 培训管理福建省会计人员管理平台为会计人员提供在线培训课程。

会计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适合的培训课程,并在线学习。

平台还提供考试和评估功能,帮助会计人员评估培训效果。

4. 职业发展平台为会计人员提供职业发展的支持。

会计人员可以通过平台了解行业动态和最新政策,掌握职业发展的方向和趋势。

平台还提供就业信息和求职服务,帮助会计人员寻找合适的工作机会。

5. 交流与互动福建省会计人员管理平台为会计人员提供交流和互动的平台。

会计人员可以通过平台与其他会计人员分享经验、讨论问题,促进学习和成长。

平台优势1. 综合管理平台福建省会计人员管理平台提供了全方位的服务,涵盖了会计人员整个职业生涯的方方面面。

平台集成了会计人员注册、资格认证、培训管理和职业发展等功能,为会计人员提供一站式服务。

2. 方便快捷平台通过网络技术实现在线服务,会计人员可以随时随地使用平台的功能。

无论是注册、参加培训课程还是查找就业信息,会计人员都可以通过平台快捷完成。

3. 提升专业水平平台提供了丰富的培训资源和资格认证服务,帮助会计人员提升专业水平。

会计人员可以通过学习培训课程和通过资格认证考试,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

4. 促进交流与学习平台为会计人员提供了交流和互动的平台,会计人员可以通过平台与其他会计人员分享经验、讨论问题,促进学习和成长。

使用方法福建省会计人员管理平台是一个在线平台,会计人员可以通过以下步骤使用平台的功能:1.访问福建省会计人员管理平台的官方网站。

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申请表

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申请表

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申请表会计专业的学生,在经过几年的学习之后,如果想要从事会计行业,那么一定要先拿到“会计从业资格证”。

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是每一位财务人员必须满足的必要条件,并且是每一位会计实习生必须拥有的资格,但是,很多时候,人们会因为一些原因从事其他会计行业,此时就需要申请会计从业资格变更,只有经过变更申请之后,才能从事符合原证书要求的其他会计行业。

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申请表是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的不同分类,包括会计实务认证、税务实务认证等,申请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选择,然后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格,并将表格提交至人社局,由人社局审核承认资格变更后方可核发新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申请表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部分:一、变更前考试类别:在此处填写变更前考试类别,包括会计实务认证、税务实务认证等;二、变更后考试类别:在此处填写变更后需要考试的类别,已经变更后新的考试类别;三、个人信息:申请者需要在此处填写基本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住址等;四、变更原因:在此处填写变更会计从业资格的原因,譬如变更职业规划、变更工作内容等;五、有效证件:申请者需上传身份证复印件和有效证明,如本人学习证明,变更申请表等。

总之,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申请表是一个重要的文件,对申请人来说,一定要仔细阅读,准确填写,提交变更申请表格之前,还要谨慎核对,以免由于自身的错误,影响变更申请的进程。

另外,在人社部门审核变更申请表的过程中,很多时候会要求申请者提交相关的材料,或者提供面试,以确认变更申请是否有效,所以,在申请变更前,了解申请要求,有助于审批过程的顺利进行。

以上就是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申请表的内容,会计从业者在申请变更从业资格之前,一定要仔细阅读申请要求,准备好资料,提高变更成功的几率,同时,申请变更之后,应该定期查询变更审核结果,保证变更工作的顺利进行。

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系统常见问题解答

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系统常见问题解答

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系统常见问题解答一、登录问题1.高会申报系统(网页版)的网址是什么?答:/,或在福建省会计信息网-高师评审-高级会计师申报区域内查找申报系统网址链接。

2.高会申报系统(网页版)对网页浏览器等有何要求? 答:推荐使用搜狗、360、或IE7等浏览器并调整为“极速模式”,配合Windows7及以上的操作系统,和office2007或WPS 的办公处理软件,将更便于操作。

极速模式调整图示如下:360安全浏览器图示:搜狗高速浏览器图示:3.何种情况需要“新用户注册”?答:①首次网络申报高会评审,应使用“新用户注册”;②以前年度评审未通过,本年度再次参评视同首次申报,应使用“新用户注册”并重新填写资料。

点此转为 “高速模式”点此转为 “极速模式”4.注册次数有何限制?答:每个身份证号码在申报年度只能注册一次,重复注册会影响数据,不能正常登入申报系统。

5.如何判定已注册成功?答:填写完整注册信息后,点击“注册”,提示“注册成功”,即可按注册信息登录系统。

受网速或操作系统等的影响,未出现提示“注册成功”时等待5分钟后先用注册信息试登录系统,可进入系统即注册成功,无法登录则重新注册。

6.提示“身份证号或密码错误(已错误次数3次)”后不能登入?答:个人登录密码当天输错3次后系统自动锁定不能登录,24小时后解锁开启方可登录。

7.密码忘记如何处理?答:点击“重置密码”,输入注册时设置的身份证号码和邮箱地址,系统返回信件到邮箱,根据提示重新设置密码。

8.“2019年1月31日系统停止申报注册”后还能继续修改填报内容吗?答:可以。

2019年1月31日后未注册的不能再申报注册,已注册成功的仍旧可以修改填报资料,直到当地财政局受理成功后填报资料才不能修改。

二、网报资料填写问题1.网络填报有可供参考的说明吗?答:有。

在“福建会计信息网--高师评审—高级会计师申报”内有“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系统(网页版)细项填写说明”及其他相关文件,可下载打印以供参考。

会计证单位证明

会计证单位证明

会计证单位证明会计证单位证明会计上岗证+会计电算化初级职业资格考试,备注:此证明仅作为报考职业资格证书凭据1、申请。

转出:提供调入单位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转入:提供调入单位证明原件、身份证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转出地财政部门调转登记表3份。

2、受理。

责任人:业务承办人转出申请人领榷××地区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三份,填表;省外转入申请人领榷××地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2份,信息卡1份,按办证程序办理新证;省内转入申请人依据调转登记表办理调入手续。

3、审核。

责任人:业务承办人、本处负责人业务承办人在转出登记表经办人处签字、编号、留电话号码,加盖审核费用章,在全省会计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调转信息。

省内转入业务承办人在调转登记表经办人签字、编号、留电话号码,加盖审核专用章;省外转入业务承办在申请表上编档案序号,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审核专用章,在外省调转登记表上先电话咨询调出地财政部门,表上是否有调出地省级财政从业资格证管理部门公章,业务承办人在调入地一栏签字盖公章,写本处电话号码。

收外省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在证书上贴对应档案序号。

4、调转登记。

责任人:业务承办人①省内转出,将调转登记表2份和打印单归还申请人到调入地办理调转手续,不需换证。

②转出省外,申请人需将调转登记表送省厅会计处盖章后到调入地财政部门办理换证手续。

③省内转入,业务承办人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上作调转登记。

④省外转入,手续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发新证。

5、归档。

责任人:业务承办人由业务承办人将登记表和申请表、外省会计从业资格证整理归档。

附送:会计证年检证明弄会计证年检证明弄会计证年检证明弄会计证年检证明弄各地、县财政局,省直各单位:按照财政部会计证管理的有关要求和《福建省<会计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福建省会计证年检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平台

福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平台

福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平台福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平台是一个专门针对福建省会计人员的信息管理平台。

随着福建省经济的发展和会计职业的需求增加,福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平台应运而生。

本文将从系统简介、功能特点和应用前景三个方面对福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平台进行详细介绍。

一、系统简介福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平台是一个基于互联网的信息管理系统,旨在为福建省的会计人员提供一个方便快捷的信息管理平台。

系统集成了会计人员的基本信息、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重要信息,旨在帮助福建省内的机构和企业更好地管理和利用会计人员的资源。

二、功能特点福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平台具有以下几个重要功能特点。

1. 信息录入和管理功能:系统提供了会计人员信息的录入和管理功能,包括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使得福建省的机构和企业可以方便地查询和管理会计人员的信息。

2. 资格认证功能:系统集成了福建省会计职业资格认证的流程和规定,会计人员可以通过平台进行资格认证和证书的申领,方便了会计人员的职业发展。

3. 信息共享功能:平台上的会计人员信息是可以共享的,福建省内的机构和企业可以通过平台查询并了解会计人员的相关信息,提高人才的匹配效率和招聘的准确性。

4. 专业培训功能:平台上还提供了会计人员的专业培训课程和学习资源,会计人员可以通过平台进行在线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

5. 数据分析和统计功能:平台提供了数据分析和统计功能,可以对会计人员的数量、专业分布、学历分布等进行统计和分析,为福建省的会计人员管理和规划提供有力的支持。

三、应用前景福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平台的应用前景非常广阔。

首先,福建省内的各类机构和企业可以通过平台高效地招聘和管理会计人员。

平台上的信息共享和筛选功能可以帮助机构和企业快速找到合适的会计人员,提高用人的准确性和效率。

其次,会计人员可以通过平台更便捷地进行职业发展和学习提升。

平台上的资格认证和专业培训功能可以帮助会计人员提升自己的职业能力和竞争力,更好地适应福建省经济的发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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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新版会计证换(办)证申请须知
网址:/fjkjryglxt/web/indexAction!index.xhtml (直接点击)
一、本系统可为福建省会计从业人员网上申请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此次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为2014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新版证书”),其内容有所调整,内地居民原则上统一采用身份证号作为其证书档案号,部队和武警的现役人员可根据管理需要,采用军人或者武警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号作为其证书档案号;在中国内地从事会计工作的香港居民采用“HK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作为其证书档案号,澳门居民采用“MO 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作为其证书档案号,台湾居民采用“TW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号”作为其证书档案号,外国公民采用“WJ” 6位发证机关所在县(区)行政区划码 4位办理年份码 3位顺序号”作为其证书档案号。

三、申请对象
原旧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IC卡)遗失的,请按遗失补办程序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四、受理部门
对持有“旧版证书”的人员,档案所在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办理“新版证书”换发手续。

五、换发新版证书所需携带的资料
需携带下列资料:
(1)在网上打印的《福建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换证)》一份;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4)姓名、身份证、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及其职务、继续教育、表彰奖励等变更,应当提供有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其中: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年份的审核,按如下要求把握:
a、2008年6月30日前办理的会计证,继续教育审核年份为2008年至换证当前年度的前一年的继续教育情况(例如2015年换新证,审核继续教育年份为2008-2014年);
b、从2008年7月1日至2013年12月底办理的会计证,上半年办理的会计证,继续教育审核年份为从领证当年至换证当前年度的前一年;下半年做的会计证,继续教育审核年份为领证的次年开始至换证当年度的前一年。

C、2014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会计证,继续教育审核年份为从领证的次年开始至换证当前年度的前一年。

六、申请换发新版证书流程
仓山区关于开展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工作的通知
来源: 本站原创发布时间: 2014年12月02日总浏览量:125, 本月浏览量:125
仓山区持证人员: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工作的通知》(闽财会(2014)48号)和福州市《关于开展会计从业资格证工作的通知》(榕财会[2014]33号),为做好全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会计证)换证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开始时间、期限和地点。

1、换证时间。

我区换证开始时间为12月22日。

2、换证期限。

仓山区财政局管辖的会计人员换证期限为2014年12月8日至2016年底。

仓山区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证原则上按照发证时间分批有序换证,换证期限最迟不得超过2016年底。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会计证发证时间为2005-2006年3月,换证时间为2014年12月-2015年6月;
会计证发证时间为2006年4-12月,换证时间为2015年7-12月;
会计证发证时间为2007-2008年,换证时间为2016年1-4月;
会计证发证时间为2009-2010年,换证时间为2016年5-8月;
会计证发证时间为2011-2014年11月,换证时间为2016年9-12月;
3、换证地址。

仓山区财政局管辖的会计人员换证地址为:仓山区闽江大道238号文体中心体育馆一楼大厅仓山区行政(市民)服务中心31号窗口。

联系电话:86393664
二、新版会计证书启用时间
从2014年12月1日起,办理会计证全部启用新版的会计证书。

三、换证注意事项
1、会计证换证(或办证)实行预约登记管理
根据省财政厅统一安排,会计证换证(或办证)通过福建省会计信息网“福建省会计人员信息管理平台”进行预约登记办理,会计证换证(或办证)应提前一周进行个人预约登记,使用说明可以查阅“福建省会计人员信息管理平台”。

2、换证需要审核的项目
换证需要审核的主要项目包括:姓名、身份证、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及其职务、继续教育、表彰奖励等变更内容。

3、换证需要提供如下资料:
(1)福建省会计从业资格换证申请情况表和变更表(网络注册打印);
(2)原会计从业资格证、IC卡;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有变更工作单位信息的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没有变更信息的无需提供)(5)学历、职称变更的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6)继续教育记录。

继续教育记录审核年份为换证当年度的前一年的继续教育情况;以前年度下半年办理的会计证当年不要继续教育;2014年开始当年新办理的会计证,次年开始继续教育。

我局将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及时在仓山区政务网上公告我区会计证换证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

网址:仓山区政务网:“”
福州市仓山区财政局
2014年12月2日
/lm03/89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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