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 2020年颁布可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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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拆除活动环保措施

企业拆除活动环保措施

企业拆除活动环保措施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很多企业不可避免地要进行拆除活动。

然而,拆除活动所产生的污染和环境破坏也是不可忽视的问题。

因此,在进行拆除活动时,企业应当采取必要的环保措施,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环保措施1. 拆解废弃物企业在进行拆除活动时,应当将废弃物进行分类拆解,并严格遵守废弃物的管理规定。

在拆解过程中,要避免产生大量灰尘和噪音,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 封闭施工现场在进行拆除活动时,企业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封闭,避免污染物和噪音向周围环境扩散。

同时,也要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止人员和车辆进入。

3. 做好废弃物处理企业在进行拆除活动时,应当对废弃物进行妥善处理,避免污染环境。

废弃物可以通过回收、处置或再利用等方式进行处理。

企业应当根据废弃物的类型和特性,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

4. 进行环境监测企业在进行拆除活动时,应当进行环境监测。

监测的内容包括空气、水和土壤等方面,以确保拆除活动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监测数据可以作为企业进行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的依据。

企业责任企业在进行拆除活动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要求。

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企业还要承担社会责任,保护环境、保障公共利益。

企业可以通过制定环保策略、开展环保宣传等方式,提高员工和公众的环保意识。

结论在进行拆除活动时,企业应当采取必要的环保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企业在履行自身利益的同时,还要承担社会责任,保障公共利益。

只有这样,企业才能获得社会的认同,实现可持续发展。

2024年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2篇)

2024年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2篇)

2024年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____年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工作,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管理工作,包括工业设施、建筑物等。

第三条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应遵循“节约、循环、环保”的原则。

第四条拆除和报废的生产设施必须经过相关审批程序,并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五条所有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必须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不得对生态环境和人民身体健康造成任何损害。

第六条拆除和报废管理工作应有科学、合理的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二章拆除管理第七条拆除生产设施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确保拆除过程安全、顺利。

第八条拆除前,必须对生产设施进行全面调查和评估,确定拆除需要的资源和工作量。

第九条拆除工作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单位承担,遵守相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条拆除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产生污染物、噪音和其他不良环境影响。

第十一条拆除结束后,必须对拆除现场进行清理,并进行相应环境治理。

第十二条拆除工作完成后,应及时报告拆除完成情况,并备案存档。

第三章报废管理第十三条生产设施报废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十四条报废设施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包括废弃物分类、处理和处置。

第十五条报废设施必须由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单位进行处理,严禁私自倾倒或销售。

第十六条报废设施的处理应采用资源化和循环利用的方式,尽量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和对环境的影响。

第十七条报废设施的处理过程中,必须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和污染的发生。

第十八条报废处理完成后,应做好相关记录和备案工作。

第四章监督和处罚第十九条本制度的执行由相关政府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条对于未按照本制度进行拆除和报废管理的单位,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停产整顿等措施。

第二十一条对拆除和报废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严肃查处,追究法律责任。

企业环境责任评价标准2020版

企业环境责任评价标准2020版
企业要在保护环境方面发挥主导作用,特别要在推动环保技术的应用方面发挥示范作 用,以人为本、以人为善;企业要以“绿色产品”为研究和开发的主要对象。
应该在产品的设计、材料选购、工艺制造、成品出厂等所有活动和过程中,严格按国家 标准,注重减少污染和保护环境。对于废气、废水、废物进行治理,努力降低直至消除污染 物,与周边自然环境及当地民众和谐相处。
7.4 平衡性原则
企业环境责任管理活动注重各管理要素间的相互关联和相互作用,强调其环境责任的目 的是实现自身、利益相关方、环境和经济发展等与人类的可持续发展之间的平衡。尊重企业 在其环境责任主题及优先事项上的选择和行为履行上的努力,鼓励其持续向上和发展。
7.5 公正性原则
保持评价的公正性,是开展环境责任评价并提供可建立信任的评价结果的必要条件。
10 评价信息的管理
评价机构应根据相关要求对评价数据、信息和结果进行记录、分类和归档保存,应建立 和落实评价信息及结果的保密制度。
若因企业有意隐瞒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环境责任评价负面消息漏查,后续一旦发现或被曝 光,环境责任绩效等级结果立即取消。
4
Q/HRJAHX 0002- 2020
序号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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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5 6 7 8
8.3.1 评价证据
评价企业环境责任管理过程和绩效的相关依据应以8项核心主题为基础,主要依据有: ——企业提交的对自身选择的环境责任主题下相关环境责任指标的说明文件; ——企业提交的关于环境责任管理体系建设及自身环境责任绩效持续改进过程的证明 文件或材料; ——评价机构经实地考察或与评价对象调查、座谈等方式获得的数据、外部第三方数据 (政府相关部门的记录数据、行业协会、媒体等的监控与统计数据)等; ——企业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8.3.2 评价的基本程序

拆除作业环境控制规定

拆除作业环境控制规定

拆除作业环境控制规定
通常是为了保障拆除工作的安全进行制定的,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拆除作业环境控制规定:
1. 安全管理措施:制定拆除作业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责任分工、人员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等。

2. 拆除区域标识:对拆除区域进行明确的标识,设置警示牌和警示标志,以警告周围人员不要进入。

3. 安全游离区域:在拆除区域周围设置安全游离区域,确保没有非授权人员进入。

4. 预防风险措施:评估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拆除作业期间的风险,如倒塌、坠落、物体飞溅等。

5. 现场管理措施:设置专门的现场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拆除作业的进行,确保作业符合规定。

6. 环境保护处理:在拆除作业中产生的废弃物、粉尘和废气等需要进行合理的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7. 安全防护设备:确保所有从事拆除作业的人员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8. 防火措施:在拆除作业过程中,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如使用防火材料、设置防火墙等。

9. 作业时间限制:规定拆除作业的时间限制,避免在夜间或其他对安全有影响的时段进行作业。

10. 突发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应对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如火灾、事故等,保障人员安全。

T∕CAEPI 16-2018 企业设备、建(构)筑物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指南

T∕CAEPI 16-2018 企业设备、建(构)筑物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指南

CAEPI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标准2018-12-26发布2019-2-1实施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发布目次前言 (i)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总则 (2)5 污染风险点识别 (4)6 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制定 (7)7 拆除作业区域设置 (8)8 遗留设备拆除 (9)9 建(构)筑物拆除 (12)10 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 (14)11 现场清理及清理后场地保护 (14)12 拆除活动环境保护工作总结 (15)附录A(资料性附录)企业拆除前现场清查登记表 (16)附录B(资料性附录)遗留设备、建(构)筑物表面类型及污染状况分析 (19)附录C(资料性附录)《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大纲) (20)附录D(资料性附录)遗留设备放空技术操作要点及基本特点 (22)附录E(资料性附录)遗留设备无害化清洗技术操作要点及基本特点 (23)附录F(资料性附录)建(构)筑物无害化清洗技术操作要点及基本特点 (24)附录G(资料性附录)《企业拆除活动环境保护工作总结报告》(大纲) (25)前言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指导企业在拆除施工过程中科学有效地执行《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规范企业设备、建(构)筑物拆除活动,避免在拆除活动过程中新增二次污染和次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制定本文件。

本文件规定了企业设备、建(构)筑物拆除活动的环境污染风险识别、拆除作业区域设置、设备及建(构)筑物拆除、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现场清理及清理后场地保护等技术要求。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本文件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组织制订。

本文件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节能六合天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臧文超、魏丽、潘利祥、熊燕娜、吕正勇、李朝晖、陈瑛、李淑彩、卜庆国、滕婧杰、王玉、尚光旭。

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

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

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
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包括:
一、建立拆除污染防治体系,加强对污染现场管理。

根据拆除污染物质性质,了解拆除污染可能带来的污染风险,加强拆除污染物的管理和监测,及时发现和控制污染源,减少污染;
二、建立有效的拆除污染防治技术措施,根据拆除工程性质、拆除污染物特征,设计有效的拆除污染防治技术措施,确保拆除污染物排放不超标,减少拆除污染排放;
三、加强拆除污染技术管理,拆除污染物的归类、处置、运输以及相关的废弃物管理等均需要按照国家规定开展;
四、加强安全防护措施,对对拆除工程的人员要实施安全规范,详细明确作业操作的安全规定,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施工;
五、不断完善污染防治技术,建立拆除污染技术和处置技术标准和工艺指南,不断改进和完善拆除污染技术,提高环境保护水平。

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

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

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1依据和目的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关于防范重点行业企业拆除活动污染土壤的要求,制定本技术规定。

2适用范围本技术规定适用于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造纸、钢铁、制药、农药、印染等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备、建(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的土壤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

其他行业企业拆除活动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可参照本技术规定执行。

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修复不适用于本技术规定。

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的拆除活动,应同时满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规定。

含石棉材料的设备、建(构)筑物等的拆除活动,应同时满足《石棉作业职业卫生管理规范》(GBZ/T 193)要求。

含多氯联苯物质的设备拆除,应同时满足《含多氯联苯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 13015)相关技术要求。

涉及放射性物质的设备、建(构)筑物等的拆除活动,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放射性物质法规管理。

拆除活动中施工安全、消防、人员人身安全与环境健康风险等的管理,应同时满足《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 147)、《绿色施工导则》(建质〔2007〕223号)相关要求。

3术语和定义遗留设备:指需要拆除的各类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等。

遗留物料:指遗留在拆除现场的各类原辅材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副产品等。

残留污染物:指遗留在拆除现场的各类固体废物、废水等。

有毒有害物质: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危险废物以及优先控制化学品等。

4管理流程4.1 前期准备拆除活动业主单位(以下简称业主单位)应在拆除活动施工前,组织识别和分析拆除活动可能污染土壤、水和大气的风险点,以及周边环境敏感点。

4.2制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业主单位组织编制《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以下简称《污染防治方案》,编制大纲见附1)、《拆除活动环境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环境应急预案》)。

化工企业生产设施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案例研究

化工企业生产设施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案例研究

化工企业生产设施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案例研究摘要:文章以江苏省某化工企业为研究对象,介绍了项目背景、工作程序,通过对企业老旧破生产装置遗留物料和残留污染物、遗留设备和遗留建构筑物风险识别及现场采样分析,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为后续拆除活动提供技术指导,减轻拆除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

关键词:化工;装置拆除;污染防治;方案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展的加快,“退城进园、搬迁改造”政策的实施,城中区重污染工业企业面临关停和搬迁。

关停或搬迁企业会涉及遗留设备、遗留建构筑物拆除工作,如拆除过程污染防控措施不当,会给土壤、地下水环境带来严重污染[1]。

本文从当前环保管理要求出发,结合某化工企业老旧破生产装置拆除案例分析,为规范重点行业企业拆除活动,有效降低拆除活动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污染提供参考。

1相关法规规范《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78号)等文件均对化工企业拆除活动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要求。

2项目背景江苏省某化工企业所属集团要求对连续停运5年及以上,无再利用价值或投用时间超过20年的化工生产装置;连续停运3年及以上,无后续工业试验任务,也不具备利旧改造价值的科研示范装置(含中试装置);连续停运3年及以上,无再利用价值或投用时间超过15年且已有替代装置、拆除不影响工厂依法合规运行的环保装置(设施),按照拆除设施并清理现场的原则进行拆除处置。

经核对,企业厂区内磷酸等5套生产设施均停产5年以上,已无再利用价值,应进行拆除处置。

3工作程序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工作大体分以下几个步骤,资料收集、现场踏勘、现场清查分析、样品采集分析和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编制,编制完成的方案经专家评审完善后报属地管理部门备案、实施。

4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收集企业的环保资料,包括环评文件及批复、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备案文件等,通过收集的资料,了解企业拟拆除装置产品方案、生产工艺、原辅材料、主要生产设备及“三废”污染物产排情况。

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

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

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1依据和目的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关于防范重点行业企业拆除活动污染土壤的要求,制定本技术规定。

2适用范围本技术规定适用于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造纸、钢铁、制药、农药、印染等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备、建(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的土壤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

其他行业企业拆除活动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可参照本技术规定执行。

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修复不适用于本技术规定。

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的拆除活动,应同时满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规定。

含石棉材料的设备、建(构)筑物等的拆除活动,应同时满足《石棉作业职业卫生管理规范》(GBZ/T 193)要求。

含多氯联苯物质的设备拆除,应同时满足《含多氯联苯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 13015)相关技术要求。

涉及放射性物质的设备、建(构)筑物等的拆除活动,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放射性物质法规管理。

拆除活动中施工安全、消防、人员人身安全与环境健康风险等的管理,应同时满足《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 147)、《绿色施工导则》(建质〔2007〕223号)相关要求。

3术语和定义遗留设备:指需要拆除的各类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等。

遗留物料:指遗留在拆除现场的各类原辅材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副产品等。

残留污染物:指遗留在拆除现场的各类固体废物、废水等。

有毒有害物质: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危险废物以及优先控制化学品等。

4管理流程4.1 前期准备拆除活动业主单位(以下简称业主单位)应在拆除活动施工前,组织识别和分析拆除活动可能污染土壤、水和大气的风险点,以及周边环境敏感点。

4.2制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业主单位组织编制《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以下简称《污染防治方案》,编制大纲见附1)、《拆除活动环境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环境应急预案》)。

拆除作业安全技术规定

拆除作业安全技术规定

拆除作业安全技术规定一、前言为了确保建筑施工安全,削减作业中的事故和人员损害,拆除作业是建筑施工过程中一个必要的环节。

然而,拆除过程中存在很多安全隐患,若没有安全技术规定的引导和实施,会给人员和建筑物造成严重危害。

因此,订立一套完整的拆除作业的安全技术规定,对于保障拆除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建筑物的完好无损具有非常紧要的意义。

二、总则1. 拆除作业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及有关规定,订立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定,并组织实施。

2. 拆除作业人员必需经过岗前培训、岗中教育和岗后考核,具备本岗位工作所必需的职业技能和专业学问。

3. 拆除作业人员必需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安全鞋,穿着劳动保护服及手套,并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及器材。

4. 拆除作业单位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城市建设垃圾的分类处理,确保环境保护与建筑施工健康有序进行。

三、安全技术措施1. 拆除作业前的准备(1)拆除前应结合施工图纸及质量技术文件编制拆除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并报请工程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

(2)拆除作业前,拆除工程范围内的安全防护设施应经过开工验收,并要布置专人进行日常维护,确保设施的完好无损。

(3)对于紧要设施或与人民生命安全直接相关的设备,必需在进行拆除前进行全面检查,并实行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2. 拆除作业时的安全措施(1)拆除作业从上到下进行,保证拆除过程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2)拆除作业时应定期向四周住户和施工现场内的人员进行安全宣扬,提高其安全意识。

(3)拆除过程中,应禁止现场吸烟、明火和一切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4)拆除过程中,应持续清理垃圾、掌控施工现场秩序,并实行基础加固等安全措施。

(5)拆除作业完毕后,应统计垃圾清运量,确保垃圾清运的时效性和精准性,并针对清理出来的毒害垃圾进行专门处理。

四、现场应急措施(1)拆除作业中,若发觉居民及行人进入拆除范围内,应立刻实行措施,阻拦其连续进入拆除范围,同时报告上级领导。

2023年生产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标准

2023年生产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标准

2023年生产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生产设施的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切实防止环境污染和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逐步淘汰的生产设施的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

第三条生产设施指进行工业生产和相关活动所使用的建筑物、设备、管线、储罐等设施。

第四条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安全施工、环保节能”的原则,重视资源的合理利用。

第五条生产设施的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第六条生产设施的所有者或使用者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方案,并向有关部门备案。

第二章安全拆除第七条安全拆除应根据生产设施的具体情况制定拆除方案,包括拆除方法、工期、安全措施等内容。

第八条拆除方案应由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编制,并报有关部门审核。

第九条拆除工程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安全可控。

第十条拆除工程中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如围挡、安全带、安全网等,防止物体坠落、人员坠落等事故的发生。

第十一条拆除工程中应配备专业的施工人员,必要时应有现场监理人员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拆除工程应遵循“先易后难、先外后内”的原则,逐步进行。

第十三条拆除过程中发现的危险设施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加以处理。

第十四条拆除完成后,应做好现场清理、平整工作,并清理掉拆除产生的废弃物。

第三章报废管理第十五条生产设施报废前,所有者或使用者应制定报废管理方案,并向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报废管理方案应包括报废程序、报废证明、废弃物处理等内容。

第十七条报废证明应包括报废设备的基本信息、报废理由、报废日期等,并由有关部门签字盖章。

第十八条报废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安全稳定运行,如发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应立即停用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十九条报废设备的废弃物应进行分类处理,并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处置。

第二十条中型和大型报废设备的处置应委托有资质的废弃物处理单位进行。

第二十一条废弃物处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遵守环保法规的要求。

T∕CAEPI 16-2018 企业设备、建(构)筑物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指南

T∕CAEPI 16-2018 企业设备、建(构)筑物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指南

CAEPI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标准2018-12-26发布2019-2-1实施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发布目次前言 (i)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总则 (2)5 污染风险点识别 (4)6 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制定 (7)7 拆除作业区域设置 (8)8 遗留设备拆除 (9)9 建(构)筑物拆除 (12)10 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 (14)11 现场清理及清理后场地保护 (14)12 拆除活动环境保护工作总结 (15)附录A(资料性附录)企业拆除前现场清查登记表 (16)附录B(资料性附录)遗留设备、建(构)筑物表面类型及污染状况分析 (19)附录C(资料性附录)《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大纲) (20)附录D(资料性附录)遗留设备放空技术操作要点及基本特点 (22)附录E(资料性附录)遗留设备无害化清洗技术操作要点及基本特点 (23)附录F(资料性附录)建(构)筑物无害化清洗技术操作要点及基本特点 (24)附录G(资料性附录)《企业拆除活动环境保护工作总结报告》(大纲) (25)前言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指导企业在拆除施工过程中科学有效地执行《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规范企业设备、建(构)筑物拆除活动,避免在拆除活动过程中新增二次污染和次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制定本文件。

本文件规定了企业设备、建(构)筑物拆除活动的环境污染风险识别、拆除作业区域设置、设备及建(构)筑物拆除、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现场清理及清理后场地保护等技术要求。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本文件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组织制订。

本文件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节能六合天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臧文超、魏丽、潘利祥、熊燕娜、吕正勇、李朝晖、陈瑛、李淑彩、卜庆国、滕婧杰、王玉、尚光旭。

HJ 2020-2012 袋式除尘工程通用技术规范

HJ 2020-2012 袋式除尘工程通用技术规范

目次目次 (ⅰ)前 言 (ⅲ)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3)4 污染物与污染负荷 (4)5 总体要求 (5)5.1一般规定 (5)5.2总图布置 (6)6 工艺设计 (8)6.1一般规定 (8)6.2污染(尘)源控制 (9)6.3除尘系统划分 (10)6.4除尘管道及附件 (10)6.5系统管路阻力计算 (14)6.6袋式除尘器选型 (14)6.7滤料选择 (17)6.8除尘器卸灰与输灰 (17)6.9烟气冷却 (18)6.10风机及电机 (19)6.11袋式除尘系统风量调节 (21)6.12烟囱(排气筒) (21)7 主要工艺设备和材料 (23)7.1袋式除尘器本体 (23)7.2滤料、滤袋及滤袋框架 (24)7.3气流分布 (24)8 检测与过程控制 (25)8.1一般规定 (25)8.2袋式除尘系统检测 (25)8.3袋式除尘系统自动控制 (26)9 主要辅助工程 (27)9.1供配电 (27)9.2采暖通风与空调 (28)9.3给排水 (29)9.4压缩气体 (29)9.5建筑与结构 (31)9.6涂装与防腐 (34)9.7设备及管道保温 (35)9.8高温烟气管道膨胀补偿 (37)9.9管道支吊架 (37)9.10消声与隔振 (38)10 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 (39)10.1一般规定 (39)10.2常见职业危险危害因素与防护措施 (39)10.3消防要求 (40)11 施工与验收 (41)11.1一般规定 (41)11.2安装 (41)11.3调试 (47)11.4验收 (49)12 运行与维护 (50)12.1一般规定 (50)12.2开机 (50)12.3运行 (50)12.4停机 (51)12.5检修与维护 (52)附录A(资料性附录)原始数据统计表 (54)附录B(规范性附录)袋式除尘工程设计流程 (56)附录C(规范性附录)系统管路阻力计算步骤 (57)附录D(规范性附录)袋式除尘器选型步骤 (58)附录E(资料性附录)滤料的主要性能指标 (59)附录F(资料性附录)烟气冷却方式及适用场合 (60)附录G(资料性附录)高温烟气冷却设计流程 (61)附录H(资料性附录)高温烟气冷却计算 (62)附录I(规范性附录)烟气体积流量变化计算 (64)附录J(规范性附录)风机及电机选型步骤 (65)附录K(资料性附录)袋式除尘器规格型号及性能参数 (66)附录L(资料性附录)袋式除尘器运行记录表 (67)袋式除尘工程通用技术规范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袋式除尘工程设计、施工与安装、调试与验收、运行与维护的通用技术要求。

某某有限责任公司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

某某有限责任公司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

某某有限责任公司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某某有限责任公司二○二○年九月目录第一章项目概况 (1)1.1企业简介 (1)1.2编制依据 (1)1.3企业历史运营情况 (2)1.4周边环境现状 (10)第二章现场清查情况分析 (14)2.1遗留物料及残留污染物 (15)2.2遗留设备 (15)2.3构筑物 (20)2.4环境敏感目标 (23)第三章遗留物料及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处置方案 (24)3.1基本信息 (24)3.2收集方式 (30)3.3暂存方式 (31)3.4处置方案 (32)第四章拆除过程应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 (33)4.1拆除方案 (33)4.2拆除过程污染防治措施 (35)4.3拆除过程污染物产生量 (36)4.4其他措施 (37)4.5建议 (37)附件 (40)第一章项目概况1.1企业简介某某有限责任公司为某某某永城煤电控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位于号,公司于1970年投资建设年产3000吨合成氨的氮肥厂,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并于2004年12编制《某某有限责任公司氮肥企业清洁生产及污水综合治理环保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006年企业进行改制,至2008年企业重组成为某某某全资子公司,并于2008年4月编制《某某有限责任公司6*3000m3甲醇罐区及其配套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09年3月编制《某某有限责任公司60t/h造气三废流化混燃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1年4月编制《某某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万吨三聚氰胺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所有项目均已取得环评批复。

最终形成年产20万吨合成氨、30万吨尿素、10万吨甲醇、3万吨三聚氰胺、0.6万吨碳酸氢钠的生产能力,其中三聚氰胺生产线已投资建设完成,但一直未投入生产,其他生产线均已进行了投产且完成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2016年8月至今,某某有限责任公司进入保护性停产状态,同时伴随着国家、省、市贯彻落实退城入园、化工企业拆迁的统一部署的方针,公司计划将于今年年底实施全部拆除。

化工企业生产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范本(2篇)

化工企业生产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范本(2篇)

化工企业生产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1条目的与依据为保障化工企业生产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的有效实施,确保人员和环境的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

第2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化工企业生产设施的拆除与报废管理,并适用于所有相关人员。

第3条安全拆除与报废原则安全拆除与报废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循环利用、有偿处置”的原则。

确保拆除和报废过程中不对人员和环境造成危害。

拆除和报废过程中应优先考虑设施的可回收和可利用性。

第二章安全拆除管理第4条拆除预案的编制和审批拆除前,应编制拆除预案,并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进行审批。

拆除预案应包括拆除范围、拆除工艺流程、拆除风险评估及防护措施、拆除条件和要求等内容。

第5条拆除现场安全措施拆除作业现场应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按照相关标准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设备。

拆除过程中应进行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污染物泄漏和扩散。

第6条安全拆除作业流程拆除作业应根据拆除预案进行,拆除人员应熟悉设施的拆除技术和操作规程,遵守作业流程。

拆除过程中应及时清理积水、油污等,并做好现场清理和消防准备工作。

第7条作业风险评估和事故应急预案拆除作业前,应进行作业风险评估,确定可能发生的事故和危险源,并针对各类事故和危险源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8条安全技术措施拆除作业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包括适当的爆破物品的处理方式,并针对可能出现的危险源采取控制措施,确保拆除过程中的人员和环境安全。

第9条拆除后的设施管理拆除完毕后,应按照相关要求对拆除后的设施进行有效管理和妥善保管,防止二次污染。

第三章报废管理第10条报废登记报废设施应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登记,包括设施的种类、数量及规格、使用时间、使用情况等信息,并进行存档。

第11条报废风险评估和分类处理报废设施应经过专业机构进行风险评估,并根据风险等级进行分类处理,确定是否需要进行特殊处理或处置。

拆除作业环境控制规定样本(2篇)

拆除作业环境控制规定样本(2篇)

拆除作业环境控制规定样本环境因素爆破拆除作业过程中,主要产生爆炸飞石、爆炸空气冲击波、爆炸噪音与振动、毒气、爆炸粉尘、机械设备噪声与漏油、固废、建(构)筑物倒塌及固废材料要求4.1控制爆破使用的材料为炸药,常用炸药包括硝铵类炸药、铵油、铵松蜡类炸药、硝化苷油类炸药以及梯恩梯和黑水药等。

4.1.1硝铵类炸药易溶于水、吸水性强,含水量超过____%时拒爆,含水量要求控制在____%以内。

硝铵炸药腐蚀铜、铝、铁,爆炸后产生大量在毒气体。

因此硝铵类炸药要防潮,避免接触雨水,贮存在干燥的环境中,在贮存与运输过程中避免与铜、铝、铁接触。

4.1.2铵油、铵松蜡炸药中____号炸药适用于露天爆破,____号铵松蜡炸药适用于有水和潮湿的爆破工程。

设备设施要求5.1对于控制爆破,应对爆破拆除的场所与对象进行封闭与防护,封闭与防护设施包括:安全网、砂袋、草帘、草袋、竹笆、荆笆、废传送胶带、铁皮、铁网、篷布等,预防和减少爆破产生的粉尘、飞石、振动,及有毒气体。

6 过程控制6.1爆炸飞石的预防6.2钻孔____人工与机械拆除____人工与机械拆除噪声控制____人工与机械拆除粉尘控制6.6拆除过程中固体废弃物的控制6.7静态爆破环境控制6.8近人爆破环境控制6.9应急准备与响应爆破主要的环境应急针对对象包括材料运输、堆场与仓库,爆破所产生的有毒气体的影响。

要做好防止材料堆场爆炸,以及有毒气体扩散产生的新的环境影响。

7 监测要求7.1扬尘监测:每天应由现场环境管理员采用目视的办法监测一次扬尘,一级风扬控制在0.3-0.4m,二级风扬控制在0.5-0.6m,三级风扬控制在1m以下,四级风要停止作业。

7.2噪声的检测:使用控制爆破时,对现场爆破的噪声值、飞石、振动进行监测,爆破噪声控制在70-90db,振动控制在5cm/s以内。

使用机械与人工拆除时,现场噪声控制在建筑施工现场允许噪声值范围内。

当爆破噪声值过大时,应调整炮孔深度与炮孔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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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1依据和目的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关于防范重点行业企业拆除活动污染土壤的要求,制定本技术规定。

2适用范围本技术规定适用于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造纸、钢铁、制药、农药、印染等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备、建(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的土壤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

其他行业企业拆除活动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可参照本技术规定执行。

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修复不适用于本技术规定。

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的拆除活动,应同时满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规定。

含石棉材料的设备、建(构)筑物等的拆除活动,应同时满足《石棉作业职业卫生管理规范》(GBZ/T 193)要求。

含多氯联苯物质的设备拆除,应同时满足《含多氯联苯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 13015)相关技术要求。

涉及放射性物质的设备、建(构)筑物等的拆除活动,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放射性物质法规管理。

拆除活动中施工安全、消防、人员人身安全与环境健康风险等的管理,应同时满足《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 147)、《绿色施工导则》(建质〔2007〕223号)相关要求。

3术语和定义遗留设备:指需要拆除的各类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等。

遗留物料:指遗留在拆除现场的各类原辅材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副产品等。

残留污染物:指遗留在拆除现场的各类固体废物、废水等。

有毒有害物质: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危险废物以及优先控制化学品等。

4管理流程4.1 前期准备拆除活动业主单位(以下简称业主单位)应在拆除活动施工前,组织识别和分析拆除活动可能污染土壤、水和大气的风险点,以及周边环境敏感点。

4.2制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业主单位组织编制《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以下简称《污染防治方案》,编制大纲见附1)、《拆除活动环境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环境应急预案》)。

《污染防治方案》应明确:1.拆除活动全过程土壤污染防治的技术要求,重点防止拆除活动中的废水、固体废物以及遗留物料和残留污染物污染土壤。

2.针对周边环境特别是环境敏感点的保护,关于防止水、大气污染的要求。

如防止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有毒有害气体污染大气的要求,扬尘管理要求(包括现场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建(构)筑物拆除施工实行提前浇水闷透的湿法拆除、湿法运输作业)等。

3.统筹考虑落实《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做好与后续污染地块场地调查、风险评估等工作的衔接。

《污染防治方案》需报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备案。

《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及管理参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执行。

4.3组织实施拆除活动业主单位可自行组织拆除工作或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施工单位开展拆除工作。

特种设备、装备的拆除和拆解需委托专业机构开展。

实施过程中,应当根据现场的情况和土壤、水、大气等污染防治的需要,及时完善和调整《污染防治方案》。

4.4拆除活动环境保护工作总结拆除活动结束后,业主单位应组织编制《企业拆除活动环境保护工作总结报告》(以下简称《总结报告》,编制大纲见附2)。

4.5拆除活动污染防治资料管理业主单位应保存拆除活动过程中的污染防治相关资料并归档,如《污染防治方案》《环境应急预案》《总结报告》等,以及在拆除过程中环境检测和污染物处理处置等活动的监测报告、处理处置协议/合同复印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为后续污染地块调查评估提供基础信息和依据。

如拆除活动过程中实施了环境监理,应同时保存环境监理方案、环境监理报告等资料。

5土壤污染防治原则要求重点防止拆除活动中的废水、固体废物,以及遗留物料和残留污染物污染土壤。

5.1防止废水污染土壤拆除活动应充分利用原有雨污分流、废水收集及处理系统,对拆除现场及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水(含清洗废水)、污水、积水收集处理,禁止随意排放。

没有收集处理系统或原有收集处理系统不可用的,应采取临时收集处理措施。

物料放空、拆解、清洗、临时堆放等区域,应设置适当的防雨、防渗、拦挡等隔离措施,必要时设置围堰,防止废水外溢或渗漏。

对现场遗留的污水、废水以及拆除过程产生的废水等,应当制定后续处理方案。

5.2防止固体废物污染土壤拆除活动中应尽量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

对遗留的固体废物,以及拆除活动产生的建筑垃圾、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第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需要现场暂存的,应当分类贮存,贮存区域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渗漏(如水泥硬化)等措施,并分别制定后续处理或利用处置方案。

5.3防止遗留物料、残留污染物污染土壤识别和登记拟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中遗留物料、残留污染物,妥善收集并明确后续处理或利用方案,防治泄露、随意堆放、处置等污染土壤。

6 土壤等污染防治工作要点6.1识别土壤等污染风险点通过资料收集和分析,以及现场查看等方式,识别拆除活动中可能导致土壤等污染的风险点,包括遗留物料及残留污染物、遗留设备、遗留建(构)筑物等。

6.1.1资料收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1)生产活动相关信息资料,如原辅材料、主要产品及副产品、主要技术工艺、工艺流程及设备设施平面布置图、管线平面布置图等。

(2)环境管理文件,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清洁生产报告、排污许可证、环境污染事故记录、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近3年环境监测报告和排污申报登记等。

(3)水文地质资料,如地质勘探调查报告等。

(4)需收集的其他资料。

6.1.2现场清查与登记现场清查和识别拆除活动现场的遗留物料及残留污染物、遗留设备、遗留建(构)筑物等污染土壤风险点,填写《企业拆除前现场清查登记表》(见附3)。

对地下管线、埋地设备设施必要时采用探测雷达等技术手段确定。

(1)遗留物料及残留污染物以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有毒有害物质为重点,明确遗留物料及残留污染物的名称、性状、数量、贮存状态、是否属于危险废物,最终处置方式等。

种类或性状不明确的,应进行采样分析(见6.1.3),确定清理方法、污染防治措施,以及利用处置方式。

(2)遗留设备遗留设备可区分为以下类别:高环境风险设备:曾经用于生产、处理处置或盛装有毒有害物质、危险废物、第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等可能导致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受损的物质,以及沾染了以上物质的设备。

一般性废旧设备:曾用于生产、处理处置或盛装非有毒有害物质、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设备,以及给水、中水回用、供电等的辅助性设备。

对于生产使用信息不完整,但可能受到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位于突发污染事故(如物料泄漏)影响区域,以及表面有污染痕迹等可能存在环境风险的设备,应当进行采样分析和论证后,按上述类别归类。

(3)建(构)筑物遗留建(构)筑物可区分为以下类别:高环境风险建(构)筑物:曾经用于生产、处理处置或贮存有毒有害物质、危险废物、第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等可能导致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受损的物质,以及沾染了以上物质的建(构)筑物。

一般性建(构)筑物:曾经用于生产、处理处置或贮存非有毒有害物质、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且表面无明显污染物沾染痕迹的生产车间及其附属建(构)筑物,以及距离生产区较远且未进行过工业生产或物料贮存的建(构)筑物。

对生产使用信息不完整,但可能受到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位于突发污染事故(如物料泄漏)影响区域,以及表面有污染痕迹等可能存在环境风险的建(构)筑物,应当进行采样分析和论证后,按上述类别归类。

6.1.3样品采集分析清查过程中不能明确的遗留物料及残留污染物、具有潜在环境风险的设备或建(构)筑物表面沉积物,业主单位应组织开展样品采集和分析测试。

(1)样品采样①固态样品采集遗留物料、遗留固体废物等样品采集:按照《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T 20)采集。

表面沉积层样品采集:对于设备及建(构)筑物的表面沉积物,可选择沉积物较多的位置,使用润湿的采样擦巾擦拭取样。

对于较为平整的表面,建议使用纸板采样框。

设备及建(构)筑物的表面应擦拭干净,并尽量减少对周边表面沉积物的扰动。

对于污染物可能已渗入设备、建(构)筑物结构内或污染物沉积物附着牢固的污染层,可采用铲削方法,在表层明显被腐蚀、有污渍或者沉积物比较厚的位置,采集密实层以上的全部污染层物质,并尽量减少对周边污染层的扰动。

②半固态样品、液态样品采集半固态样品,以及除废水以外的液态样品,应根据样品性状,按照《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T 20)采集要求采集。

③废水样品采集废水样品采集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91)进行采集。

(2)样品分析与检测固态、半固态样品以及除废水以外的液态样品按照《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T 20)制样后,测定其污染物成分及含量;疑似为危险废物的,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进行鉴别。

废水样品按照水质测定方法,测定其中污染物成分及含量。

6.2划分拆除活动施工区域根据拆除活动及土壤污染防治需要,可将拆除活动现场划分为拆除区域、设备集中拆解区、设备集中清洗区、临时贮存区等,实现污染物集中产生、集中收集,防止和减少污染扩散。

不同区域应设立明显标志标识,标明污染防治要点、应急处置措施等,并绘制拆除作业区域分布平面图。

6.2.1拆除区域拆除区域可划分为高风险拆除区域、低风险拆除区域和无风险拆除区域。

遗留的有毒有害物质、危险废物、第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他可能有损人畜健康或环境安全的物质以及高风险设备、建(构)筑物所在的区域,可划分为高风险拆除区域。

一般工业原料、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等所在区域,可划分为低风险拆除区域。

一般性废旧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所在区域,可划分为无风险拆除区域。

6.2.2设备集中拆解区设立集中拆解区域,需要现场拆解的遗留设备尽量移至该区域进行拆解。

可依托高风险建(构)筑物所在区域,设立高风险设备集中拆解区域。

6.2.3设备集中清洗区可依托原有水处理设施所在区域等设立集中清洗区,并利用原有设施收集清洗废水。

没有收集处理系统或原有收集处理系统不可用的,可设立专门区域,建立设备集中清洗区,采取有效的废水收集措施。

6.2.4临时贮存区需要在拆除活动现场临时贮存的遗留物料、固体废物、废水、污染土壤和疑似污染土壤等,应根据环境风险程度,依托具有防淋溶、防渗、防逸散等条件的区域,划定临时贮存区,分类贮存。

6.3清理遗留物料、残留污染物6.3.1分类拆除施工作业前应对拆清理除区域内各类遗留物料和残留污染物进行分类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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