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干燥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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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干燥操作规程

(试行)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针叶锯材以空气为干燥介质的干燥。

2.窑干准备

2.1 装窑

轨车装堆(改造)容量:52m3,窑长13米,宽6米。进窑板材1600mm×6000mm×45mm×4堆,高度离隔层底梁200mm。

2.1.1 材堆装堆要求

○1同一窑被干材应树种相同,厚度相同,初含水率基本一致,不允许混装。

○2材堆两端头的隔条应夹住板端,避免或减轻端裂,隔条间距是板材的18~20倍,隔条上、下必须成一条竖直线,不能错开,并确保每一块锯材都被隔条压紧。

○3材堆必须装成一正六面体,不能倾斜。若锯材的长度不一致或比材堆短,相邻的两块锯材应分别向两端靠齐,把空缺留在堆内,保持端头齐平。

○4最顶端每条隔条上压10公斤以上的重物,以防止或减轻木材变形。最底层隔条必须压在轨车横梁上。

○5应确保材堆沿窑的长度方向和高度方向装满,不留空挡,以避免气流短路,若备干木料不够装满一窑,可减少材堆的宽度,而不能减少材堆的长度和高度。

○6装窑时,材堆不可占用两侧气道,也不可在气道上随意堆放零星木料,

以免影响气流循环效果而引起干燥不均匀和延长干燥时间。

2.1.2 在装堆过程中,须先把6个含水率测试针在材堆的不同位置按均匀分布订上,两针间距2.5cm,订在板材横纹上,深度为板材的1/3~1/2为宜,距离板材端头50cm以上。材堆进窑后按顺序位置连接好含水率测试线。

2.2 检查湿球纱布,确认纱布干净、包扎牢固,吸水良好,湿球水杯装满干净的水,及时更换纱布与水杯中的水。

2.3确认装堆无误后,详细检查设备处于正常待用状态后,即可关闭窑门准备干燥。

2.4拆卸和安装地轨、开启和关闭窑大门必须严格按照《YSZJ—50木材蒸汽干燥窑干燥工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3.窑干过程控制

根据初始含水率不同,确定窑干工艺阶段。初始含水率<50%时,窑干工艺一般为预热处理阶段——干燥阶段——终了处理阶段——干燥阶段——出窑前降温。

3.1 干燥窑供热控制系统开启(开启顺序见附件1)

3.2 预热处理

预热处理的目的是在未干燥之前先使木材充分热透,并清除可能已经存在的(在气干过程中产生)干燥应力。

3.2.1 按干燥基准设定干球温度、湿球温度(干燥基准见附件二)。

因蒸汽加热温度波动大,设定干球与湿球温度时,需设定上下限温度值:T干=t±1℃。T湿=t±0.5℃。

式中:T为仪表设定值的干/湿球温度;

t为基准阶段要求的干/湿球温度。

3.2.2 预热阶段,进排气需关闭。

3.2.3 预热升温过程应按梯度进行,升温过程中按要求可进行间断式喷蒸。

3.2.4 注意观察湿球温度的变化,如果湿球温度上升过慢或不上升时,时间超过20分钟以上,应开启手动喷蒸阀,达到要求值后关闭喷蒸阀。喷蒸时,应关闭加热阀,若蒸汽压力高于0.4MPa时,可边加热边喷蒸。

3.2.5风机一般在2h后调整一次方向。并观察含水率变化,如在正或反风向时,该方向对应含水率测点相比另外一边下降过慢时,应适当延长该方向时间再换(其他阶段同样按此要求操作)。

3.2.6 当干、湿球温度达到要求值后,保持0.5h/cm后,进入干燥阶段。

3.3 干燥阶段

3.3.1按干燥基准调整干、湿球温度,逐步增大干、湿球温差。

3.3.2进排气调整到自动档。

3.3.3干燥阶段一般不需喷蒸,只有当湿球温度低于设定值下限,超过20分钟以上时,适当加以喷蒸。

3.4 终了处理

当含水率降到工艺要求值(15%左右)时,需进行终了处理,以消除残余干燥应力。

3.4.2终了处理阶段,进排气需关闭。

3.4.3 处理条件:按干燥基准设定干、湿球温度值,其温度差控制在2~3℃。

3.4.4 当干、湿球温度达到要求值后,保持1h/cm后,按干燥基准调整干、湿球温度值,进入最后干燥阶段。

3.5 干燥降温

含水率达到要求值后,进行降温处理。按以下要求操作:

关闭进气总阀,打开排水阀,加热控制停,进、排气手动开启,风机开启,打开检查门后,窑内温度降至人可进入时,停止系统运行。

3.6 含水率检测

当窑内温度降至常温时,需用含水率检测仪检测干燥后的板材实际含水率。检测要求:从每一材堆的上、中、下各检测一个点,实际含水率达到工艺要求,方可出窑。

4. 特殊工艺处理

4.1 锯材初含水率>50%。

4.1.1预热处理阶段不用喷蒸。调整温度使锯材中的水分自行散发,达到使锯材充分热透的目的,维持时间需延长(>12h)。

4.1.2在含水率降到25~20%时,可以对锯材进行调湿,即中间处理,其目的是为了消除前期干燥所产生的表层张应力,以防止表裂。或防止后期干燥所产生的表面硬化,发生内裂。

处理方法:保持当时阶段的干球温度,调整湿球温度,使干湿球温度差△t=2~3℃,维持时间为1h/cm。

4.1.3 其它按一般干燥基准操作。

4.2 初始含水率<30%时,可以适当提高干、湿球温度5℃左右,其它按一般干燥工艺进行操作。

4.3 根据季节变化,调整预热升温起始阶段干燥基准温度,冬季需在夏季的干燥基准上,下调5℃左右。

5.炉号

5.1 炉号的编制,由年份+干燥炉次顺序号组成,如2009年第一炉的炉号应为:2009001。

5.2 每一炉备干料出炉后由干燥人员用粉笔把炉号写在材堆的适当位置。并按要求填写在《木材窑干记录表》上。

6. 记录

操作人员在窑干过程中,随时观察窑干情况,按干燥基准及时修改干燥温度值,做好过程记录。

5.1 按要求填写《木材窑干记录表》,记录好初始气压、干湿球温度与各测点含水率。操作过程中,平均每小时记录一次。

5.2 记录修改干燥参数的时间。

5.3 记录各阶段点时间及温度修改过程。

7.附件

6.1干燥窑控制系统开启及蒸汽供热控制系统示意图

6.2 干燥基准表

6.3 木材窑干记录表

8.此为通用干燥操作规程,一般情况下按通用干燥操作规程执行,特殊情况由技术组编制特殊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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