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干燥工艺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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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干燥工艺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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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干燥工艺规程

(一)、木材堆码要求

隔条放置正确,材堆大小适宜,窑内堆放均匀,气流状况良好

1、同一个干燥窑内的木材材质与含水率状况相同或相近

2、一个窑的锯材厚度偏差不应过大;当厚度偏差明显时,应使用同一层木板厚

度一致,以保证每一块板都能被隔条压住

3、木材两端应涂蜡,以防木材开裂;

4、隔条放置正确:

(1)隔条间距应适当,以减少板材变形并保证气流通畅;

(2)隔条应与材堆长度方向相垂直,各层隔条在高度方向上保持在一条垂直

线上,并落在材堆或托盘的支撑横梁上,要保证材堆内的正常通风与

气流通道畅通;

(3 )隔条侧面离材堆端部的距离应在一个隔条宽度内(30m m 内),隔条长度

和材堆的宽度一致,隔条的宽度要求均匀;

材堆之间前后间距保持在10cm 左右,以保证即使板材之间未对齐,也不会

形成阻塞,影响气流循环;

在材堆深度方向,材堆侧面与后墙,材堆与大门间要留有足够空间(气道);

在高度方向上,材堆顶部或所压重物距顶棚距离控制在1 0—20cm 左右; 材堆长度方向与气流方向垂直,不允许将才堆长度方向顺着气流方向堆放; 材堆形状为正六面体,材堆两侧应整齐垂直,当锯材长度不同时,长的最好

堆在材堆的下部和两侧,短材应堆在材堆的中间和上部,以保证材堆的稳定

性; 迎风面必须装满材堆,不能出现空档;若材堆尺寸不能与窑体匹配或干燥木 材偏少时,可以交叉堆放材堆(合理搭配),以防止气流短路,影响干燥质量。

材堆堆放或叠放要整齐、稳定,防止干燥过程中材堆倒塌造成事故;

10、在材堆上面的隔条的位置上放置重物 (水泥块)压住,为防止材堆上部几层

5、

窑内堆放时: 6、 7、 8、 9、

木材发生翘曲。

11、开关窑门,要注意安全,缓慢移动,规范开关窑门。

(二)、含水率检验板的制作(含水率测点选择)

一般来说,木材含水率是指木材的绝对含水率。木材含水率的测量是由位于窑内不同的位置的几组探针来完成。探针位置应选择无明显可见缺陷,

较湿的有代表性的板材上,木材含水率是由插入的板材的控针测出。同时选

择一些非在线移动检测板,把样板放在窑内适当位置以便测试及观察干燥情

况。

另外,木材含水率还可以用称重法测量,其先制作含水率检验板,含水率检验板应选择材质好、纹理直、无节疤、无裂纹及明显可见的缺陷,较湿的有代表性的板材。

(三)基准选择

木材进行干燥时,主要根据树种、厚度、含水率和径级等确定适宜的干燥基

准;同时根据实践结果进行修正。

(四)、木材干燥过程的实施

1、预热处理

目的:提高木材温度,整体热透,温度均匀,促使木材内部水份重新分布,

提高木材可塑性,防止木材开裂、变形,同时脱脂杀菌,提高尺寸稳定性。

预热时,窑内温度一般比基准同期规定的值略高或相对湿度根据木材的

含水率和应力状态而定,预热时间可根据树种、木材厚度和最初温度确定

一般从干燥窑内温度、湿度达到规定值算起,预热时间大约是:夏季为1 —

1.5 h/cm(厚度),冬季1.5—2h/cm(厚度)。由预热处理转到干燥基准相当

水率阶段,时间不得少于2h。

(1)、若初含水率>纤维饱和点,木材不存在应力,选定相对湿度为10 0 %饱和空气,以促使木材迅速热透。

(2 )、若初含水率与纤维饱和点一样时,选定相对湿度可大于9 6%,允许木

材表面少量吸湿以降低木材表面的含水率梯度,恢复粗性变形

能力,改善木材中存在的应力状态。

(3)、若初含水率V纤维饱和点,相对湿度应与木材含水率相平衡,因为

此时木材中存在残余变形,潜伏着残余应力状态。

2、木材干燥及中间处理

木材预热后,关闭喷蒸,开启排气窗,使干湿球温度缓降至干燥基准第一阶段所需温湿度,基准转换应缓慢过度,否则会使木材表面水分强烈蒸发,

当内层水分向表面蒸发扩散速度工表面水分蒸发速度时,产生木材开裂等干

燥缺陷。在调节和控制窑内介质状态时,适时适量开关进排气道。在任何情

况下,都决不允许打开进排气窗而进行喷蒸。对难干材或厚板在干燥过程要

适时进行对木材进行喷蒸处理,削弱含水率梯度,使之存在的应力趋于缓和,

避免木材出现破坏应力而产生内裂。

中间处理的时机,次数与时间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中间处理的介质状

是:温度略高于干燥基准上相应的含水率阶段规定的温度或相当,相对温度和木材当时的含水率相平衡,处理时间可按每1cm厚度喷蒸1h,维持1 — 1 .

5h

计算。

3、终了平衡与调湿阶段

(1)、平衡处理阶段

清除木材干燥中含水率不均匀现象,从最干检验板含水率比要求

终了含水率低2紡始处理到高湿木材含水率达到要求的终含水率为

止。处理时介质的温度与干燥最后阶段的温度相当,相对温度与最干木材

的含水率平衡。

(2 )、终了调湿处理

消除或减轻残余应力和木材厚度上的含水率偏差。处理时介质温度

与干燥最后阶段的温度相当,湿度视木材种类而定,一般应比终含水率高3 %(针叶

材)或4 %(阔叶材)的含水率相平衡,处理时间为2- 6h/

cm厚度。

4、冷却处理

在干燥过程结束后应关闭加热器和喷蒸管的阀门,打开排气窗,让风机继续运转,待木材冷却至室外温度高2 0°C左右出窑,以防木材开裂。

(五)、木材干燥平衡与养生

1、木材干燥后陈放

木材经过干燥出窑后,必须防止在干料棚内进行陈放。以进一步平衡

材内的含水率,使木材的含水率趋于一致;同时木材保持一定时间的陈放,

可以使木材内的应力得到释放,有效地降低木材内应力。

养生期存放的时间与树种、厚度、干燥基准软硬程度,有无中间处理和

衡处理以及干燥质量要求等因素有关,因此,养生期不宜作硬性规定。养生

期的时间与效果,应以实际检测坯料样板的尺寸有无显著变化的状况和经验

相结合进行确定。通常密度大或脂道分泌物多的树种养生期宜长。

2、木材强制含水率平衡

强制含水率平衡是快速平衡木材含水率和降低内部应力。

如果木材在干燥后期处理不好,即含水率平衡阶段的基准条件控制不

好,

木材还必须在干燥窑内对实木坯料进行强制含水率平衡(二次干燥处理),应

按着木材干燥的要求进行堆垛,各个材堆要求方整,并做到“三平直”和“面压”,即材堆的上面和两个侧面平直,压条对直并在材堆的上面加压。此时窑内干球温度应控制在4 0-5 0 C左右,温度不宜过高,否则容易开裂。湿

温度应根据木材的最终含水率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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