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新风量
新风量检测细则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新风量检测实施细则1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中新风量检测。
2原理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处于正常运行或规定的工况条件下,通过测量新风管某一断面的面积及该断面的平均风速,计算出该断面的新风量。
如果一套系统有多个新风管,每个新风管均要测定风量,全部新风管风量之和即为该套系统的总新风量(m3/h),根据系统服务区域内的人数,便可得出新风量结果(m3/(h•人))。
3仪器3.1 皮托管法K=0.84±0.01。
3.1.1 S型皮托管p3.1.2 微压计:精确度应不低于2%,最小读数应不大于1 Pa。
3.1.3 水银玻璃温度计或电阻温度计:最小读数应不大于1℃。
3.2 风速计法3.2.1 热电风速仪:最小读数应不大于0.1m/s。
3.2.2 水银玻璃温度计或电阻温度计:最小读数应不大于1℃。
4检测环境条件检测时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必须在正常运转条件下。
5检测步骤5.1 确定测量断面和测点5.1.1 确定测量断面位置检测断面应选在气流平稳的直管段,避开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
下游方向距离L d大于6倍当量直径D,上游方向距离L u大于3倍当量直径D,如无法实现,也应尽量达到L d≥2D,L u≥D/2,对矩形风管,其当量直径D=2A•B/(A+B),式中A、B为边长。
5.1.2 测孔位置5.1.2.1 在选定的测量断面上开设测孔。
测孔内径应不小于Dg32。
5.1.2.2 对圆形管道,测孔的位置应设在包括各测定点在内的互相垂直的直径线上(如图1所示)。
测点测孔图1 圆形断面测孔的位置5.1.2.3 对矩形管道,测孔的位置应设在包括各测定点在内的延长线上(如图2所示)。
测孔测点测点测孔(a)长方形断面(b)正方形断面图2 矩形断面测孔的位置5.1.3 测点位置和数目5.1.3.1 圆形管道圆形风管:将风管分成适当数量的等面积同心环,测点选在各环面积中心线与垂直的两条直径线的交点上,同心环数及测点数的确定见表1。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新风量1.宾馆、饭店、旅馆、招待所、候诊室、理发店、美容店、游泳场(馆)、博物馆、美术馆、游艺厅(馆)、舞厅等---------新风量≥302.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影剧院、录像室(厅)、音乐厅、公共浴室、体育场(馆)、展览馆、商场(店)、书店、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新风量≥20可吸入颗粒物(PM10:小于等于10μm能够进入人体喉部一下呼吸道)PM10≤0.15㎎/m³风管表面积尘量(集中空调管内表面单位面积灰尘的量g/㎡)积尘量≤20g/㎡集中空调系统送风温度公共浴室的更衣间、休息室冬季室内温度达到25℃,其他公共场所在16℃-20℃之间;夏季室内温度在26℃-28℃之间。
集中空调系统送风风速宾馆、旅店、招待所、咖啡厅、酒吧、茶座、理发店、美容店及公共浴室的更衣室、休息室风速不大于0.3m/s。
其它公共场所风速不大于0.5m/s集中空调系统送风湿度游泳场(馆)相对湿度不大于80%,其它公共场所相对湿度在40%-65%集中空调系统运行所产生的噪声对睡眠、休息要求的公共场所,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不得高于关闭时噪声5dB卫生检测要求检测样本量a.抽样比例≥风管系统总量的5%;不同类型的集中空调系统,每类至少抽1套,应具有随机性、代表性和可行性。
b.每套系统应选择3个~5个代表性部位。
c.集中空调系统的冷却水和冷凝水分别不应少于1个部位。
冷却水需采集平行样品d.每套空调系统选择3~5个送风口进行检测。
PM10:送风口面小于0.1㎡,设1个检测点,送风口面大于0.1㎡,设置3个检测点;送风中细菌总数、真菌总数、β-溶血性链球菌:每个送风口设一个采样点。
嗜肺军团菌(依据实际情况选测)。
每个送风口设一个采样点;e.新风每个进风管不少于1个部位。
办理卫生许可证需要做的检测
办理卫生许可证需要做的检测
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二、公共用品用具
毛巾、浴巾、被单、床单、枕巾、睡衣、茶具
修脚工具、美容工具、理发工具、胡刷、购物车把手
脚盆、脸盆、浴盆、坐垫、拖鞋
三、客房室内空气
三星或以上星级酒店
三星以下星级酒店、非星级带空调的饭店和宾馆
普通招待所
四、文化娱乐场所卫生
影剧院(俱乐部)、音乐厅、录像厅(室)、游艺厅、舞厅(包括卡拉OK歌厅)、多功能文化娱乐场所
五、公共浴室(含桑拿、浴室、洗浴中心、足浴、温泉浴、SPA休闲中心等)
浴室(淋、池、盆浴)
桑拿室
更衣室
休息/住宿室
六、理发店、美容店
理发店、美容店
七、游泳场所
人工游泳池、游泳馆空气
泳池水
八、体育馆
观众座位在1000个以上的体育馆
九、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
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的微小气候、空气质量、噪声、照度
十、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
城市营业面积在300㎡以上的县、乡、镇营业面积在200㎡以上的室内场所、书店的微小气候、空气质量、噪声、照度
十一、公共交通等候室
特等和一、二等站的火车候车室,二等以上的候船室
十二、公共交通工具
旅客列车车厢、轮船客舱、飞机客舱的微小气候、空气质量、噪声、照度
十二、二次供水
二次供水
二次供水、小型集中式供水、分散式供水。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5部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最新国标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5部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1 范围本文件描述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中嗜肺军团菌、细菌总数、真菌总数、空调送风中β-溶血性链球菌、新风量、空调送风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空调风管内表面积尘量和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检测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其他场所使用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参照执行。
本文件中同一个指标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检验方法时,根据技术条件选择使用,但以第一法为仲裁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4789.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培养基和试剂的质量要求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T 18204.1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1部分:物理性指标GB/T 18204.2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2部分:化学性指标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 19489 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T 34012 通风系统用空气净化装置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嗜肺军团菌Legionella pneumophila两端钝圆,有鞭毛,无芽孢和荚膜的革兰氏阴性杆菌,具有在含有L-半胱氨酸和三价铁盐缓冲液的活性炭-酵母提取液培养基上生长的特性,经生化试验和血清学试验鉴定确认的一种具有致病性的军团菌,是引起军团菌病的主要菌型。
细菌总数 total bacteria count在营养琼脂培养基上经36 ℃±1 ℃培养48 h所生长发育的嗜中温性需氧和兼性厌氧菌落的总数。
真菌总数 total fungal count在沙氏琼脂培养基上经28 ℃±1 ℃、5 d培养所形成菌落数。
β-溶血性链球菌β-hemolytic streptococcus能产生溶血素,血平板上在菌落周围形成界限分明、完全透明的溶血环(β-型溶血)的化脓(或A群)链球菌(Streptococcus pyogenes)和无乳(或B群)链球菌(Streptococcus agalactiae)。
集中空调系统管理制度
集中空调系统管理制度集中空调系统管理制度(精选5篇)在现实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
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集中空调系统管理制度(精选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集中空调系统管理制度11、加强对医院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工作,并设专人负责。
2、集中空调场所必须有足够的新风供应,新风量不得低于20m3/人﹒h,新风口必须设在室外并远离污染源,新风口应定期清洗。
3、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各处过滤器的滤网必须定期清洗、消毒,不得积尘,保持干净和完整,清洗的频次视滤网的清洁状况而定。
4、回风口、出风口、排气口等处应定期清洗、消毒,保持干净,不得积尘,保持完整不破损,出风口四周不应有黑烟迹。
5、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每年清洗一次。
6、空调机房内应保持干净整洁,无杂物,不能作仓库或其他用途,机房内不得积水。
7、设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记录本和检查、维护记录本,记录清洗、消毒和检查、维护情况。
集中空调系统管理制度2一、使用空调,应注意节约。
夏季一般在电风扇中档情况下仍觉不舒服的情况下,冬天在比较寒冷情况下方可开启空调,具体电源由总务处掌握。
开启时制冷温度设置不低于25℃;制热温度设置不高于20℃。
(桌面电热毯不再使用)二、办公室较长时间无人时应关闭空调,放学下班前必须关闭空调。
三、空调遥控器一般由各办公室主任保管并负责开启及关闭,也可指定一位老师负责。
建议遥控器放在公共处老师都能拿得到的地方。
四、各办公室使用空调期间,要将办公室门窗关闭,以确保空调器的使用效果。
人员进出也要注意随手关门,切忌开空调时又开门或窗。
五、雷雨天气时应关闭空调,切断电源,以免遭受雷击损坏。
六、在开着空调的情况下,办公室内不得抽烟。
七、落实空调使用管理责任制,办公室及专用教室谁使用谁负责,各办公室主任和行政值班教师负责督促检查。
空调系统新风量、送风中PM10、微生物、表面积尘量、微生物、冷却(凝)水中嗜肺军团菌检验方法
DB11/T 485—2020附 录 A(规范性附录) 空调系统新风量检测方法A.1 风管法 A.1.1 原理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处于正常运行或规定的工况条件下,通过测量新风管某一断面的面积及该断面的平均风速,计算出该断面的新风量。
当一套系统有多个新风管,每个新风管均应测定风量,全部新风管风量之和即为该套系统的总新风量(m 3/h ),根据系统服务区域内的人数,得出新风量结果(m 3/ h ·人)。
A.1.2 主要仪器 A.1.2.1 皮托管法 A.1.2.1.1 标准皮托管系数pK =0.99±0.01,或S 型皮托管pK =0.84±0.01。
A.1.2.1.2 微压计精确度不应低于2%,最小读数不应大于1Pa 。
A.1.2.1.3 水银玻璃温度计或电阻温度计最小读数不应大于1°C 。
A.1.2.2 风速计法 A.1.2.2.1 热电风速仪最小读数不应大于0.1m/s 。
A.1.2.2.2 水银玻璃温度计或电阻温度计最小读数不应大于1°C 。
A.1.3 检测断面和测点A.1.3.1 检测断面应选在气流平稳的直管段,避开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
A.1.3.2 测点位置和数量:——圆形风管:将风管分成适当数量的等面积同心环,测点选在各环面积中心线与垂直的两条直径线的交点上,同心环数及测点数的确定见表A.1。
直径小于0.3m 流速分布比较均匀的风管,取风管中心一点作为测点。
气流分布对称和比较均匀的风管,只取一个方向的测点进行检测。
圆形风管的环数及测点的确定见表A.1;——矩形风管:将风管断面分成适当数量的等面积小块,各块中心即为测点。
等面积小块的数量和测点数的确定见表A.2。
DB11/T 485—2020表A.1 圆形风管的环数及测点数风管直径m 环数 个 测点数(两个方向共计)≤1 1~2 4~8 >1~2 2~3 8~12 >2~33~412~16表A.2 矩形风管的分块及测点数风管断面面积m 2等面积小块数个 测点数 个 ≤1 2×2 4 >1~4 3×3 9 >4~9 3×4 12 >9~164×416A.1.4 风管截面面积测量测定风管检测断面面积(A ),分环或分块确定检测点。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12)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 394-2012)1 总则为配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的实施,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在公共场所的传播,保证输送空气的卫生质量,制定本规范。
2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使用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其它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可参照执行。
3 术语与定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去除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送风中颗粒物、气态污染物和微生物的装置。
净化效率净化装置入口、出口空气污染物浓度之差与入口空气污染物浓度比值的百分数。
可吸入颗粒物(PM10)能够进入人体喉部以下呼吸道的颗粒物。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空气污染物苯、二甲苯、苯乙烯等多种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量。
4 卫生指标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冷却水和冷凝水中不得检出嗜肺军团菌。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新风量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新风量卫生要求场所新风量(m3/h.人)饭店、宾馆3~5星级≥301~2星级≥20非星级≥20饭馆(餐厅)≥20影剧院、音乐厅、录像厅(室)≥20游艺厅、舞厅≥30酒吧、茶座、咖啡厅≥10体育馆≥20商场(店)、书店≥20旅客列车车厢、轮船客舱≥20飞机客舱≥25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送风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送风卫生要求项目要求PM10≤ mg/m3细菌总数≤500 cfu/m3真菌总数≤500 cfu/m3 b-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微生物不得检出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风管内表面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3 风管内表面卫生要求项目要求积尘量≤20 g/m2致病微生物不得检出细菌总数≤100 cfu/cm2真菌总数≤100 cfu/cm2空气净化消毒装置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的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原则上本身不得释放有毒有害物质,其卫生安全性应符合表4的要求。
表4 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卫生安全性要求项目允许增加量臭氧≤ mg/m3紫外线≤5 mw/cm2(装置周边30cm处)TVOC≤ mg/m3PM10≤ mg/m3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的空气净化消毒装置性能应符合表5的要求。
集中空调现场采样更新版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新风量测定
采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复核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页第页
采样记录
水平方向向外50 cm〜100 cm 处。
采样环境条件:采样时集中空凋系统必须在正常运转条件下•并关闭门窗15 min〜30 min以上,尽量减少人员活动幅度与频率•记录室内人员数量、温湿度与天气状况等,
采样方法:以无菌操作,使用六级筛孔撞击式微生物采样器以28.3 L/min流量采集5 min-15 min。
备注:
采样记录
采样记录
杭州康然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现场检测调查表
项目名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现场调查表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检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环境情况: C % kpa 调查日期:。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总则为了预防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空调系统)传播传染病,保护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 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公共场所空调系统的一-般卫生要求、传染病流行期卫生要求、净化消毒装置卫生要求、卫生学评价和卫生管理要求。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使用的空调系统,其它场所空调系统可参照执行。
要求1、空调系统新风量和运行参数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新风采气口的设置应保证所吸入的空气为室外新鲜空气,新风采气口应远离建筑物排风口和开放式冷却水塔。
严禁间接从空调通风的机房、建筑物楼道及天棚吊顶内吸取新风。
2、空调系统的新风口和回风口应安装防鼠、防虫设施。
3、空调系统的过滤器(网)、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应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洗或更换。
4、空调房间内的送、排风口应经常擦洗,保持清洁,表面无积尘与霉斑。
5、空调系统的机房内应保持干燥清洁,严禁堆放无关物品。
6、新建和改建的空调系统应设有可控制关闭回风等应急处理设施或设备。
7、空调系统的冷却水、冷凝水及送风的卫生要求。
8、空调系统冷却塔应保持清洁、每六个月清洗-次。
9、空调系统清洁(洗)后的清洁程度应达到:每平方米管道表面积尘量£1.0克(擦拭法)5.1.10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制定预防空调系统传播疾病的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应包括不同送风区域隔离控制措施、大新风量或全新风运行方案、空调系统的清洗消毒方法等。
空气传播性传染病流行期间的卫生要求1、当地发生可能通过空调系统传播的空气传播性传染病疫情时,应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启动应急预案。
2、公共场所内发现空气传播性传染病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时,应当及时关闭所涉及区域的空调系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报告疫情,并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对公共场所及其空调系统进行消毒处理。
(完整版)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新风量
杭州福尔萨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检测原始记录共页第页
Y11-021 样品名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检测项目:新风量项目编号:委托单位:
受检单位:检测地址:
检测日期:检测环境:温度:℃湿度:%检测依据: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 394-2012 附录A 皮托管法 风速计法仪器型号及编号: TH-880IV微电脑烟尘平行采样仪编号: QDF-3热球风速计编号:仪器状态: 正常; 故障:
检测记录和结果:
注:1、皮托管法计算公式
P
p
t
K
F Q i
d p
∑=
⨯
+
⨯
⨯
⨯
⨯
=1
)
273
076
.
3600
(
;2、风速计法计算公式
P
V
F
Q
n
i
∑
=
⨯
⨯
=1
)
3600
(
3、P为服务区人数,取设计人流量与实际最大人流量2个数中的高值,单位为人。
计算:
检测人:复核人:陪同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在公共场所的传播,保障公众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
其他场所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和有关卫生标准的要求。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本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符合前款要求。
第四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新风应当直接来自室外,严禁从机房、楼道及天棚吊顶等处间接吸取新风。
新风口应当远离建筑物的排风口、开放式冷却塔和其他污染源,并设置防护网和初效过滤器。
送风口和回风口应当设置防鼠装置,并定期清洗,保持风口表面清洁。
第五条空调机房内应保持清洁、干燥,严禁存放无关物品。
第六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具备下列设施:(一)应急关闭回风和新风的装置;(二)控制空调系统分区域运行的装置;(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四)供风管系统清洗、消毒用的可开闭窗口。
第七条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进行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卫生学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已投入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每两年对其进行一次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卫生学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继续运行。
卫生学评价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的规定。
第八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保持清洁、无致病微生物污染,并按照下列要求定期清洗:(一)开放式冷却塔每年清洗不少于一次;(二)空气过滤网、过滤器和净化器等每六个月检查或更换一次;(三)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每年清洗一次;(四)风管系统的清洗应当符合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的专业机构应当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设备、技术力量,并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的要求。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在公共场所的传播,保障公众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
其他场所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和有关卫生标准的要求.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本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符合前款要求。
第四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新风应当直接来自室外,严禁从机房、楼道及天棚吊顶等处间接吸取新风。
新风口应当远离建筑物的排风口、开放式冷却塔和其他污染源,并设置防护网和初效过滤器。
送风口和回风口应当设置防鼠装置,并定期清洗,保持风口表面清洁.第五条空调机房内应保持清洁、干燥,严禁存放无关物品.第六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具备下列设施:(一)应急关闭回风和新风的装置;(二)控制空调系统分区域运行的装置;(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四)供风管系统清洗、消毒用的可开闭窗口.第七条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进行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卫生学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已投入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每两年对其进行一次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卫生学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继续运行。
卫生学评价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的规定。
第八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保持清洁、无致病微生物污染,并按照下列要求定期清洗:(一)开放式冷却塔每年清洗不少于一次;(二)空气过滤网、过滤器和净化器等每六个月检查或更换一次;(三)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每年清洗一次;(四)风管系统的清洗应当符合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的专业机构应当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设备、技术力量,并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的要求。
中央空调新风量标准
中央空调新风量国家标准一.《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建筑物室内人员所需最小新风量,应符合以下规定:1民用建筑人员所需最小新风量按国家现行有关卫生标准确定;2工业建筑应保证每人不小于30m3/h的新风量。
空气调节系统的新风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不小于人员所需新风量,以及补偿排风和保持室内正压所需风量两项中的较大值;2 人员所需新风量应满足本规范第,并根据人员活动和工作性质以及在室内的停留时间等因素确定。
舒适性空气调节和条件允许的工艺性空气调节可用新风作冷源时,全空气调节系统应最大限度地使用新风。
二.《民用建筑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11(征求意见稿)民用建筑室内人员所需最小新风量应符合以下规定:1 公共建筑主要房间每人所需最小新风量应符合表表3.0.6 民用建筑主要房间每人所需最小新风量/(m3/(h·人))2 设置新风系统的居住建筑和医院建筑,其设计最小新风量宜按照换气次数法确定。
3 高密人群建筑设计最小新风量宜按照不同人员密度下的每人所需最小新风量确定。
【条文说明】3.0.6 公共建筑主要房间每人所需最小新风量。
表3.0.6 给出所推荐的不同类型民用建筑主要房间的每人所需最小新风量,主要参考对象包括《公共场所卫生标准》(GB9663~GB9673)、《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16153-1996)等。
表3.0.6 中未做出规定的其他民用建筑人员所需最小新风量,可按照国家现行卫生标准中的容许浓度进行计算确定,并且设计时应满足国家现行专项标准的特殊要求。
由于居住建筑和医院建筑的建筑污染部分比重一般要高于人员污染部分,按照现有人员新风量指标所确定的新风量没有考虑建筑污染部分,从而不能保证始终完全满足室内卫生要求;因此,对于这两类建筑应将建筑的污染构成按建筑污染与人员污染同时考虑,并以换气次数的形式给出所需最小新风量。
室内新风量检测作业指南
室内新风量检测作业指南1 编制目的根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要求,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对采用中央空调的工程,应进行室内新风量的检测,特制定本作业指南。
2 适用范围适用于集中式空调系统、半集中式空调系统室内新风量检测。
应优先采用CO2示踪气体法检测新风量,对集中式空调系统,抽检的房间面积≥500m2时,可采用风管法检测新风量。
如能确定进入室内的空气全部为新风时,优先采用CO2示踪气体法检测新风量;如送入室内的空气是新风与回风混合后的空气,则应采用风速、风量法检测出总送风量后,根据实测新回风比计算出新风量。
3 术语3.1集中式空调系统:是指系统所有空气处理设备集中设置在一个空调机房内的中央空调系统。
3.2 半集中式空调系统:是指系统除设集中空调机房外,还设有分散在空调房间的空气处理装置的中央空调系统。
第一法CO2示踪气体法4 检测依据《公共场所室内新风量测定方法》GB/T18204.18-20005 原理采用CO2示踪气体浓度衰减法。
在待测室内通入适量CO2示踪气体,由于室内、外空气交换,CO 2示踪气体的浓度呈指数衰减,根据浓度随着时间的变化的值,计算出室内的新风量,再根据室内设计人数,计算出人均新风量结果。
6 仪器和材料6.1 轻便型CO 2气体浓度测定仪,最低检出限≥1ppm ,可连续自动测读。
6.2 摇摆电扇。
6.3 CO 2示踪气体。
7 测定步骤7.1 室内空气总量的测定7.1.1 用尺测量并计算出室内容积V 1(m 3)。
7.1.2 室内应无家具等物品,用尺测量并计算出室内梁、柱等凸出物的总体积V 2(m 3)。
7.1.3 计算室内空气容积,见式7.1。
12V V V =- (7.1)式中:V ————室内空气容积,m 3; 1V ————室内容积,m 3; 2V ————室内物品容积,m 3 7.2 检测点的设置室内CO 2浓度检测点数应按表7.2设置,当房间内有2个及以上检测点时,应采用对角线、斜线、梅花状均衡布点。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在公共场所的传播,保障公众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其他场所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和有关卫生标准的要求.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本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符合前款要求。
第四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新风应当直接来自室外,严禁从机房、楼道及天棚吊顶等处间接吸取新风.新风口应当远离建筑物的排风口、开放式冷却塔和其他污染源,并设置防护网和初效过滤器。
送风口和回风口应当设置防鼠装置,并定期清洗,保持风口表面清洁。
第五条空调机房内应保持清洁、干燥,严禁存放无关物品。
第六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具备下列设施:(一)应急关闭回风和新风的装置;(二)控制空调系统分区域运行的装置;(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四)供风管系统清洗、消毒用的可开闭窗口.第七条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进行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卫生学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已投入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每两年对其进行一次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卫生学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继续运行.卫生学评价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的规定。
第八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保持清洁、无致病微生物污染,并按照下列要求定期清洗:(一)开放式冷却塔每年清洗不少于一次;(二)空气过滤网、过滤器和净化器等每六个月检查或更换一次;(三)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每年清洗一次;(四)风管系统的清洗应当符合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的专业机构应当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设备、技术力量,并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的要求。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12)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 394-2012)1 总则为配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的实施,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在公共场所的传播,保证输送空气的卫生质量,制定本规范。
2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使用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其它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可参照执行。
3 术语与定义3.1 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去除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送风中颗粒物、气态污染物和微生物的装置。
3.2 净化效率净化装置入口、出口空气污染物浓度之差与入口空气污染物浓度比值的百分数。
3.3可吸入颗粒物(PM10)能够进入人体喉部以下呼吸道的颗粒物。
3.4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空气污染物苯、二甲苯、苯乙烯等多种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量。
4 卫生指标4.1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冷却水和冷凝水中不得检出嗜肺军团菌。
4.2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新风量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新风量卫生要求场所新风量(m3/h.人)饭店、宾馆3~5星级≥301~2星级≥20非星级≥20饭馆(餐厅)≥20影剧院、音乐厅、录像厅(室)≥20游艺厅、舞厅≥30酒吧、茶座、咖啡厅≥10体育馆≥20商场(店)、书店≥20旅客列车车厢、轮船客舱≥20飞机客舱≥254.3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送风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送风卫生要求项目要求PM10≤0.08 mg/m3细菌总数≤500 cfu/m3真菌总数≤500 cfu/m3 b-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微生物不得检出4.4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风管内表面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3 风管内表面卫生要求项目要求积尘量≤20 g/m2致病微生物不得检出细菌总数≤100 cfu/cm2真菌总数≤100 cfu/cm24.5 空气净化消毒装置4.5.1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的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原则上本身不得释放有毒有害物质,其卫生安全性应符合表4的要求。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
一、有专人负责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工作,管理人员要进行有关的卫生知识培训。
二、集中空调的机房要保持干燥清洁,严禁堆放无关物品。
三、空调系统新风量要满足每人每小时20~30立方米以上。
四、保证空调系统所吸入的空气为室外新鲜空气,严禁间接从空调通风的机房、建筑物楼道及天棚吊顶吸入新风。
五、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按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要求进行清洗消毒。
空调系统的冷却塔、过滤网、表冷器、冷凝水盘表面要保持清洁,定期委托专业清洗消毒机构进行检查、清洗、消毒,并进行定期检测评价。
六、机械通风装置应运转正常,过滤网应定期清洗、消毒。
空调房间内的送、排风口要经常擦洗,保持清洁,表面无积尘与霉斑。
七、建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维护、清洗和消毒档案,并定期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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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福尔萨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检测原始记录共页第页
Y11-021 样品名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检测项目:新风量项目编号:委托单位:
受检单位:检测地址:
检测日期:检测环境:温度:℃湿度:%检测依据: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 394-2012 附录A 皮托管法 风速计法仪器型号及编号: TH-880IV微电脑烟尘平行采样仪编号: QDF-3热球风速计编号:仪器状态: 正常; 故障:
检测记录和结果:
注:1、皮托管法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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