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核算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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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核算管理办法

为规范物资出入库管理流程,确保工程项目成本核算及时性、真实性及完整性,全面提升公司报表信息质量,根据目前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特制订以下管理办法:

一、物资出入库管理

(一)总体原则

1.及时性

当月签订的项目采购合同应及时提交一份至财务部、建设管理中心。

对于招标采购部采购设备部分,当月已到货的物资,必须及时办理出入库手续,出库时间不得早于入库时间。报销人必须在办理出入库手续的当月将相关手续提交至财务部,不允许出现跨月提报情况。

对于项目部班组采购钢材、模板等材料部分,保证发票、出入库时间一致后,并在办理出入库的当月持发票、出入库等单据至财务报销,不允许出现跨月提报情况。

2.真实性

对于本月已到货物资,不论发票收到与否,必须办理相关入库手续,并凭领料单、入库单等单据复印件,经部门领导签批后

送至财务部进行账务处理,并登记暂估入库台账,待发票开具后及时核销。

3.完整性

报销人负责将报销内容对应采购合同、发票、入库单、领料单、报销单等手续准备齐全,内容、金额、日期一致,经分管领导签批后方可报销。

(二)工程物资

1.设备到现场并开箱验收后3日内,建设管理部负责将《领料单》(出库单)传递至采购部。

2.招标采购部收到发票后3日内至财务部报销。如未收到发票,应持《领料单》(出库单)、《入库单》等单据至财务部办理暂估入库。

3.财务部及时、准确核算工程成本,并按照完工进度结转工程成本。

(三)网购物资

1.财务部付款时在OA用款申请单上标明所付款项对应的询价单号。

2.招标采购部根据发票、入库单、收料单、订单、OA询价单,在单据金额与财务单笔付款金额一致后,经分管领导签批方可报销。

(四)药剂

招标采购部确保发票、入库单、收料单、订单保持一致后,

经分管领导签批方可报销。

二、往来对账管理

(一)工程物资

1.招标采购部于每月10日前编制对账单,与财务对账后由两部门经办人员签字确认,各留存一份。

2.每年六月份要组织一次全面对账工作,经供应商盖章认可的对账单留存备查,对账工作一月内完成。

(二)网购物资

招标采购部于每月10日前编制对账单,与财务对账后由两部门经办人员签字确认,各留存一份。

(三)药剂

招标采购部于每月10日前编制对账单,与财务对账后由两部门经办人员签字确认,各留存一份。

三、考核办法

(一)物资出入库不及时

物资出入库手续办理不及时,出现跨月提报情况,报销人负责作出书面说明并由分管领导签字后作为原始单据予以入账,跨月时间超一月以上的,通报审计部核实原因,视情况予以处分。

(二)发票报销不及时

发票报销手续办理不及时,跨月时间超一月以上的,报销人负责作出书面说明并由分管领导签字后作为原始单据予以入账。跨月时间超二月以上的,通报审计部核实原因,视情况予以处分。

(三)往来对账不及时

物资往来账核对不及时,以及核对出现差异,应及时查找差异并纠正,出现重大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通报审计部核实原因,视情况予以处分。

四、其他

本办法自2018年8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事项解释权归计划财务部。

计划财务部

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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