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机构案件风险警示教育汪萌
保险合规案例警示教育(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保险行业的快速发展,保险产品和服务日益丰富,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保险公司的合规风险。
为加强保险行业合规管理,提高保险从业人员的合规意识,本案例以某保险公司违规销售保险产品为切入点,进行警示教育。
二、案例描述1. 案例背景某保险公司为了提高市场份额,降低业务成本,擅自调整保险产品的费率,导致部分保险产品的实际收益低于合同约定的收益。
同时,该公司部分销售人员为了追求业绩,未按照规定向客户如实告知保险产品的风险和收益,误导客户购买。
2. 违规行为(1)擅自调整保险产品费率:该公司在未向监管部门报备的情况下,擅自调整了部分保险产品的费率,导致部分产品的实际收益低于合同约定的收益。
(2)误导销售:部分销售人员为了追求业绩,未向客户如实告知保险产品的风险和收益,误导客户购买。
3. 后果(1)监管部门对该保险公司进行处罚,包括罚款、暂停部分业务等。
(2)该公司声誉受损,市场份额下降。
(3)部分客户因购买到实际收益低于预期的保险产品,对该公司产生不满,要求退保。
三、案例分析1. 违规调整保险产品费率该保险公司擅自调整保险产品费率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和《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保险公司作为保险产品的提供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擅自调整保险产品的费率。
2. 误导销售销售人员未向客户如实告知保险产品的风险和收益,误导客户购买,违反了《保险法》和《保险销售人员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对销售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其合规经营。
四、警示教育1. 提高合规意识保险从业人员应当充分认识到合规经营的重要性,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提高合规意识。
保险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 严格执行监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严格遵守监管部门的规定,包括保险产品的费率、条款等,不得擅自调整。
同时,要加强对销售人员的监管,确保其合规经营。
3. 强化内部管理保险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保险产品的审核和监管,确保保险产品的合规性。
2023保险警示教育心得体会3篇
2023保险警示教育心得体会3篇第一篇:保险合同的重要性在参加2023保险警示教育期间,我深刻认识到保险合同的重要性。
保险合同是保险交易的核心,涉及到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的权益和责任。
通过合同,保险人承诺在发生风险时对被保险人进行经济补偿,而被保险人则支付相应的保费。
保险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应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在实际生活中,保险合同经常被忽视或不正确理解,导致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出现纠纷。
因此,研究保险合同的基本要素和条款变得至关重要。
我们应该仔细阅读保险合同,理解其中的保险范围、责任免除、赔偿金额等内容,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第二篇:保险欺诈的危害在2023保险警示教育中,我了解到保险欺诈对整个保险行业的危害。
保险欺诈是指故意通过虚假信息或行为来获得保险金或其他经济利益。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保险公司的利益,也加剧了整个保险市场的风险。
保险欺诈的危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对保险公司的财务稳定性造成威胁:大量的保险欺诈会导致保险公司承担巨大的赔付压力,从而可能影响其财务状况,甚至导致破产。
2. 提高了保险成本:保险欺诈会增加保险公司的风险成本,进而导致保险费用的上升,不利于普通消费者的保险购买。
3. 破坏了保险市场的公平竞争:保险欺诈造成了不正当的竞争,损害了那些遵守规则的保险公司的利益。
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坚决抵制保险欺诈行为,保持诚信,杜绝虚假信息的散布,并且要加强保险行业的监管,建立起一个健康、公正的保险市场。
第三篇:保险知识的重要性在参加2023保险警示教育的过程中,我认识到保险知识的重要性。
保险知识帮助我们理解保险的基本原理和运作机制,使我们能够做出明智的保险决策。
掌握一些基本的保险知识对每个人都有好处。
它使我们能够:1. 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了解不同类型的保险及其覆盖范围,能够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最合适的保险产品。
2. 合理计划自己的保险需求:了解保险的赔付方式和保险责任,可以合理评估和规划自己的保险需求,确保保险保障到位。
《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风险防控管理办法》测试题
《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风险防控管理办法》测试题______承担本机构案件风险防控的主体责任。
[填空题]空1答案:银行保险机构银行保险机构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将______纳入审计范围,明确审计内容、报告路径等事项,及时报告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问题整改和问责。
[填空题]空1答案:案件风险防控工作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制定______管理制度,健全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规范,依法依规强化异常行为监测和排查。
[填空题]空1答案:从业人员行为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将银行保险机构案件风险防控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通过______等方式加强案件风险防控监督管理。
[填空题]空1答案: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1、银行保险机构应当于每年()前,按照对应的监管权限,将案件风险防控评估情况向金融监管总局或其派出机构报告。
[单选题]A:1月1日B:3月31日(正确答案)C:2月1日D:6月30日2、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应当采用()等方式,对银行保险机构案件风险防控实施非现场监管,并将案件风险防控情况作为监管评级的重要考量因素。
[单选题]A:风险提示B:专题沟通C:监管会谈D:以上都是(正确答案)3、《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风险防控管理办法》自()起施行? [单选题]A:2024年3月1日B:2024年2月1日C:2024年1月1日(正确答案)D:2023年12月31日4、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及时系统梳理本机构案件暴露出的()的缺陷和漏洞,并组织实施整改。
[单选题]A:以下都是(正确答案)B:规章制度C:操作流程D:信息系统5、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加大案件风险防控信息化建设力度,推动内设部门和分支机构持续优化业务流程,加强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应用,强化关键业务环节和内控措施的系统控制,不断提升()案件风险的能力。
[单选题]A:主动防范、识别、处置B:识别、监测C:处置、整改D:主动防范、识别、监测、处置(正确答案)1、保险机构案件风险防控的目标有哪些?A:健全案件风险防控组织架构,完善制度机制(正确答案)B:全面加强内部控制和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正确答案)C:不断提高案件风险防控水平(正确答案)D:坚决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正确答案)2、案件风险防控应当遵循以下哪些原则?A:预防为主、关口前移(正确答案)B:全面覆盖、突出重点(正确答案)C:法人主责、分级负责(正确答案)D:联防联控、各司其职(正确答案)E:属地监管、融入日常(正确答案)3、保险机构应当建立与其()相适应的案件风险防控组织体系,明确董(理)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等在案件风险防控中的职责分工。
保险机构案件风险警示教育-汪萌-
..精品.保险机构案件风险警示教育根据上海分公司开展“保险机构案件风险警示教育〞的主题教育活动的精神,在分公司相关部门的宣传、组织和发动下,我认真、深入地参加了这次学习活动。
通过这次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我的风险防范意识,强化了合规操作的观念,并且明晰了岗位的责任以及这次主题教育活动的意义和重要性。
本人认真学习?保险机构案件风险警示教育?,通过学习进一步认识到依法合规经营对经营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认识到违规经营,案件高发的危害性。
各类经营案件再一次向我们敲响警钟,本次对各类案情的通报,使我更加认析到当前内控管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作为一名管理人员,我深知依法合规经营是现代商业机构经营管理的根本原那么,也是坚持正确的经营方向的保证,更是金融企自我开展自我保护及防范金融风险的根本所在。
因此,在经营管理工作中,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才能确保我处各项工作安康快速开展。
一、提高员工思想素质,增强员工依法合规经营的理念加强员工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学习,加强思想教育,这是从源头上杜绝违规违章行为的重要手段。
加强对从业人员的风险防范教育,使大家都认识到社会的复杂性和保险业经营风险的普遍性,认识到保险本身就是风险行业,必须把风险防范放在第一位。
每天从自己的岗位做起,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抗各种违纪、违规、违章行为,要铲除以信任代替管理,以习惯代替制度,以情面代替纪律,珍惜自己的职业生涯,视制度如生命,纠违章如排雷,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标准操作,从源头上预防案件的发生。
二、建立建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控管理从近几年金融系统发生的经济案件来看,“十个案件九违章〞有章不循,违规操作,检查不细,监视不力,实属重要根源,无数案件、事故、教训,都反响出内控管理还存在一定的漏洞。
正是制度的不完善,才导致一些人有时机钻空子,从而给公司造成损失。
我们应该吸取教训,不断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将内控管理当作风险防范的前提条件,要认真扎实地贯彻执行案件防范责任制的规定,促进内部防范机制的强化与完善,努力做到在标准的前提下开展业务,在开展业务的同时,加强标准管理,以保证各项业务的流程和规章制度的约束之内进展。
保险公司案防工作报告6篇
保险公司案防工作报告6篇保险公司案防工作报告1通过对民生保险机构案件风险防范与警示的学习,让我深刻理解到此次学习的必要性。
当案件发生时,无论对个人还是单位乃至社会都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性。
拿业务员挪用客户保险费为例:此案例不仅对客户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还断送了自己美好前途和职业理想,同时也把自己送上了犯罪的道路,甚至引发社会对保险公司的不信任感,造成了如此的严重的后果。
作为民生保险的续期管理岗,原本以为此类事情离我们很遥远,其实不然,有可能只因我们工作的稍微疏忽,就可能造成外勤队伍人员挪用客户保费现象的产生,成为犯罪活动的纵容者,因此,我们需要认真认真在认真的工作态度去做好每一笔未交件的后续工作,避免从业人员挪用保费现象的产生。
知道了案件的危害性,就要懂得如何去防止案件的发生,通过这次学习,使我了解到案件防控的重要性,没有了安全的经营环境,那么其他的都是多余的,我认为要想从根本上解除隐患,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首先,要从思想上重视案件防控工作,树立高尚的职业价值观和职业道德感,把自己所从事的保险工作,当作最神圣的工作来完成,从内心做到自己绝不涉及案件。
加强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案件防控水平,提高工作实效和质量,对发现的问题引起高度重视,坚决杜绝发现问题不报告的情况发生。
其次,在容易引发案件的环节多加注意。
在日常工作中,同事之间,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勇于劝阻,必要的时候检举,将案件发生的可能降低到最低限度。
通过这次活动,我们每个员工通过进行自我教育、自我剖析,吸取教训,警钟长鸣,并对照有关金融法规、保险规章制度自我查找履行岗位职责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差距,明确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从源头杜绝违法违规现象的产生。
保险公司案防工作报告2今年以来,我部根据《__银行案件防控长效机制实施办法》、《__银行2011年案件防控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部门及条线工作重点,对授信业务风险及案件防控工作进行了持续学习与研究,认真梳理案件易发业务领域和风险管控薄弱环节,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全流程管理,持续开展员工教育、培训,继续深入开展案件风险排查,建立和完善案件防控的长效机制,防范授信业务案件与合规风险。
保险公司诈骗案件以案示警的学习心得
保险公司诈骗案件以案示警的学习心得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们对于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要求不断提高。
因此,保险业务也得到了迅猛发展,其产品类型越来越丰富,销售范围越来越广泛。
同时,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也逐渐暴露出各种诈骗行为。
他们利用人们投保心切和防范意识差等弱点实施诈骗,最终使被害者遭受巨大损失。
如何加强对保险公司犯罪预防和控制,维护保险市场秩序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结合近期全省开展的“打击保险欺诈”专项行动案例分析,浅谈有关方面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才能减少甚至杜绝保险公司诈骗现象的发生。
一、自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保险公司诈骗已经遍布各地区,并且呈现不断上升趋势。
从被查处的典型案件看:北京万家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州支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冒充经理向客户推荐高额保单获得1亿元保费后携款潜逃;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市分公司原副总经理李某冒充荆门市委领导,与原公司经营部主任徐某一起编造假资料为农民编织购买“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办理了保险业务,涉嫌金额18.6万元;江苏南通国泰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负责人陈某为谋私利多次指示无证人员伪造房屋所有权证明,由自己承担鉴定费收入共计13.9万余元,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3.8万余元;山东青岛华夏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李某等三人利用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之际伪造虚假验资报告,帮助外商企业骗取信贷资金达500万美元;山西大同市某建筑安装公司董事长马某虚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投保,骗取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山西分公司业务费40万元;山西省阳泉市盂县孙某、刘某、杨某通过谎称可以给客户免除几十万元保费等手段先后以公司名义或个人名义参加政府组织的各类招标采购活动而骗取30多万元;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市某服饰店店主韩某利用客户需要办理保险业务便找借口不让客户索要保单,致使客户流失的行为,骗取5万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县王某虚构工程、通过欺骗性介绍,诱骗某药厂向其缴纳保费5000元,然后通知某医院拒付药款……二、在日常生活中,很多群众都会认为买保险就是转移风险,具有社会保障功能。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市分公司、胡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市分公司、胡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审理法院】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7.20【案件字号】(2020)鄂07民终39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李慧捷黄剑萍项萌【审理法官】李慧捷黄剑萍项萌【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市分公司;胡燕;鄂州市大鹏客运有限公司;汪华舟【当事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市分公司胡燕鄂州市大鹏客运有限公司汪华舟【当事人-个人】胡燕汪华舟【当事人-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市分公司鄂州市大鹏客运有限公司【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市分公司【被告】胡燕;鄂州市大鹏客运有限公司;汪华舟【本院观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市分公司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上诉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市分公司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上诉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裁判结果】准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市分公司撤回上诉。
一审判决自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1570元,减半收取785元,由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市分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新时间】2022-08-20 02:53:5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市分公司、胡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鄂07民终397号当事人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市分公司,住所地:鄂州市武昌大道某某。
中国银保监会安庆监管分局关于汪铭任职资格的批复-宜银保监复〔2021〕81号
中国银保监会安庆监管分局关于汪铭任职资格的批复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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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安庆监管分局关于汪铭任职资格的批复
宜银保监复〔2021〕81号
泰康人寿安徽分公司:
《泰康人寿安徽分公司关于对汪铭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泰康人寿皖发〔2021〕15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中国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汪铭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支公司经理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2021年6月29日
——结束——。
保险销售误导与防范
保险销售误导与防范
佚名
【期刊名称】《青海金融》
【年(卷),期】2011(000)010
【摘要】最大诚信是保险业的重要原则,更是保险业的立业之本。
然而,销售误
导问题在某些方面仍然较为突出。
课题组针对销售误导问题,运用博弈论基本模型,分析销售误导发生的基本规律,以此提出政策建议。
【总页数】3页(P45-47)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40.3
【相关文献】
1.保险销售误导的危害及治理建议 [J], 龚献
2.人身保险销售误导的治理对策研究 [J], 朱怡婧;盛至惠;王玥萌
3.保险销售误导现象的多层次分析 [J], 李胜楠
4.浅谈我国人身保险销售误导及治理对策 [J], 王群
5.保险销售误导问题与防范对策分析 [J], 张东雪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保险行业警示教育案例
保险行业警示教育案例
2016年,重庆市长寿区居民张某为其女儿周某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人身保险,包括15万元的身故险及重疾险、住院险等附加险。
随后,张某如数缴纳了首期保险费。
2018年2月,周某因呼吸衰竭入院,并于次日病逝。
但当张某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时,保险公司却认为其投保时未如实向保险公司告知周某曾有4年丙肝病史及8年吸毒史,因此保险公司根据合同条款解除保险合同并退还了保费。
张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该案审理过程中,法院查明,被保险人周某于2017年2月21日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医院入院治疗,其病历“入院记录”中载明,“既往史……有丙型肝炎病史4年,吸毒史8年”。
出院后,张某依据保险合同的附加险进行了医疗费用的理赔申请。
保险公司自述称,因金额较小,保险公司未对保险事故进行核实遂予以赔付。
之后,保险公司继续收取了张某缴纳的第二期保费。
法院依法判决保险公司赔付保险金15万元。
保险 教育警示大会
保险教育警示大会
保险教育警示大会是指为了提高公众对保险知识的了解和防范保险风险意识,举办的一种教育活动。
这样的大会通常由保险公司、监管机构、学术机构等共同组织,旨在向公众传递与保险相关的知识、技能和经验,以帮助他们做出明智的保险决策。
在保险教育警示大会上,通常会有专家学者、业界精英等发表演讲,分享保险知识和经验。
他们会介绍不同类型的保险产品、保险合同的条款和细则、保险理赔的流程等内容,以及一些保险案例分析,帮助公众更好地理解保险的基本原理和运作方式。
保险教育警示大会还会强调保险购买的风险和注意事项,警示公众警惕保险诈骗、虚假宣传等问题。
通过提供真实的案例和警示故事,帮助公众识别和避免保险诈骗,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保险教育警示大会对于公众来说,是了解保险产品和保险市场的重要途径,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并防范保险风险。
对于保险行业来说,举办这样的大会也是履行社会责任的一种方式,提高行业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银行案件防控与职务道德专项培训》
银行案件防控与职务道德专项培训课程背景:近些年来,金融界大案要案频发,暴露出银行业金融机构令人寒心的合规,对于银行来说损失的不仅仅是自身和客户的资产,还有自己的赖以生存信誉,更有甚者许多同行因他人的犯罪行而背负上了渎职的刑事罪名,酿成了不知多少人间悲剧,在这样的背景下银监会出台了《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预防银行业保险业从业人员金融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办发【2020】18号)、《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20号)、《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信息报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55号)等一系列文件。
为了维护银行和保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反“职务犯罪”合规操作是每位银行人共同努力的方向;本课程基于大量事实,带领广大学员走进一个又一个所谓的“梦想”,去感受一下梦破灭后的悲惨,并总结及吸取经验,为我们行内进行预防职务犯罪提供可操作性方案。
课程目标:■全面提高学员对“违规”所产生的危害行为有更深层次的认知;■树立学员案件防控与反职务道德犯罪防范的意识和决心;■通过大量他行血淋淋的真实案例分析,总结经验教训,避免类似风险再次发生。
课程时间:2天,6小时/天课程对象:银行业从业人员课程方式:理论结合实践,配合案例研讨式教学,强调互动课程大纲第一讲:《关于预防银行业保险业从业人员金融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办发【2020】18号)文件解析1.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银监发〔2020〕20号文,再一次重提金融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可见其意味深长2. 特殊时期请特别注意,准确把握《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3. 金融从业人员行为评价正式列入招聘、任职、薪酬发放和职位晋升的重要依据4. 首次正式提出金融机构不得以纪律处分代替法律制裁的意义小结:“银行人”的使命与责任——紧跟监管动态,检视自身业务运行,力求风险管控贴合监管要求。
学习解读2023年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风险防控管理办法教案
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风险防控管理办法学习解读金融监管总局《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风险防控管理办法》(讲义)为进一步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前移涉刑案件风险防控关口,健全涉刑案件风险防控全链条治理机制,深化源头预防、标本兼治,全面提升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风险防控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有效性,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风险防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部分:《办法》的制定目的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遏制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风险高发态势,金融监管总局制定了《办法》。
主要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健全涉刑案件风险防控全链条治理机制,前移涉刑案件风险防控关口,深化源头预防、标本兼治,全面提升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风险防控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有效性。
第二部分:《办法》的解读问答1、《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答:《办法》共5章40条。
第一章总则,主要规范立法目的、适用范围、防控目标、基本原则等。
第二章职责分工,主要规范银行保险机构董(理)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牵头部门、内设部门及分支机构等在涉刑案件风险防控中的职责任务。
第三章任务要求,主要强调银行保险机构应建立健全涉刑案件风险防控重点制度,研判本机构涉刑案件风险防控重点领域,完善涉刑案件风险防控重点措施,加强信息化建设,并及时开展涉刑案件风险防控评估。
第四章监督管理,主要规范监管部门相关职责分工,明确对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风险防控采取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行政处罚等要求。
第五章附则,主要规范参照适用范围、明确实施日期并废止相关文件等。
2、《办法》规定的涉刑案件风险防控原则是什么?答:《办法》明确,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风险防控应遵循以下原则: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全面覆盖、突出重点,法人主责、分级负责,联防联控、各司其职,属地监管、融入日常。
3、如何确保涉刑案件风险防控取得预期成效?答:《办法》强调,加强涉刑案件风险源头预防、全面预防、全链条预防。
保险业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保险业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引言近年来,职务犯罪屡屡在保险业中发生,给企业和社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为了预防和遏制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我参加了保险业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并从中获得了以下的心得体会。
加强法律意识首先,保险从业人员应加强法律意识,深入了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自身的职责和义务。
只有明白了法律的底线,我们才能在职业行为中时刻保持警觉,避免触犯法律红线。
这也需要我们时刻关注最新的法律法规动态,保持法律知识的更新。
建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职业道德是保险业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保险人员应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职业操守。
我们应时刻坚守职业道德底线,严格遵守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
无论是面对金钱诱惑还是其他诱惑,我们都不能屈服,应坚守原则,远离违法和不道德行为。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通过规范和监督来防范职务犯罪行为。
我们应积极参与和遵守企业制定的内部控制规定,如报销、审计、合同管理等。
同时,我们还应发现和及时汇报违法违规行为,保护企业的利益和声誉。
不断研究提升自身素质作为保险从业人员,我们应不断研究和提升自身的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
了解保险产品和业务流程,提高理赔处理能力,掌握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都是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手段。
同时,我们还应注重人文素养的培养,提高与客户和同事的沟通合作能力,以建立和谐的工作环境。
结语通过参加保险业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我深刻认识到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性。
只有加强法律意识、建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不断提升个人素质,才能有效防范职务犯罪的发生。
作为保险业从业人员,我们应时刻保持警惕,守护企业和客户的利益,共同营造正义、廉洁、诚信的行业环境。
保险公司案件防控工作报告
保险公司案件防控工作报告一、背景介绍保险公司作为金融行业的一员,承担着客户资产保护和风险分散的重要职责。
然而,保险案件频繁发生,给公司和客户带来了不小的损失和困扰。
为了提高保险公司的案件防控能力,减少风险和损失,我们制定了以下案件防控工作方案。
二、案件风险评估在案件防控工作中,首先需要进行案件风险评估。
通过对已发生案件的分析统计和潜在风险的识别,我们能够更好地预测可能发生的案件类型和数量。
在评估过程中,我们将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客户背景和历史行为:分析客户的个人信息、购买保险的目的和行为,识别潜在的欺诈行为。
2.理赔数据分析:对历史案件进行分类和统计,了解案件发生的原因、赔付金额和赔付比例,为防控工作制定相应的策略提供依据。
3.保险产品风险评估:对各类保险产品进行风险评估,识别存在潜在风险的产品,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三、案件防控策略基于案件风险评估结果,我们提出了以下案件防控策略:1.客户背景调查:加强对客户的背景调查,了解其职业、财务状况和信用记录等信息,排除潜在的高风险客户。
2.保单审核流程完善:加强对保单的审核,确保投保信息真实有效,有效减少虚假投保和故意疏忽等风险。
3.强化内部风险管理: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加强内部员工的风险意识培训,提升员工的案件识别和防控能力。
4.加强与监管机构的合作:与监管机构合作,分享案件信息和风险评估结果,加强行业监管,确保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四、案件防控工作的落实和效果评估为了确保案件防控策略的有效实施,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1.定期组织专项培训: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案件防控培训,提升他们的风险识别和防控能力。
2.建立案件防控工作小组:成立案件防控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推动案件防控工作的实施。
3.监测和分析案件数据:通过对案件数据的监测和分析,及时调整和完善防控策略,确保其有效性。
4.定期评估工作效果:定期评估案件防控工作的效果,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案件警示教育一把手讲合规 讲案例(银行)
案件警示教育“一把手讲合规讲案例”年月日各位同事:大家晚上好!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高发,个别金融从业人员漠视监管制度,导致内控防线层层失守,严重影响银行业健康发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厉打击银行业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着力培育合规文化,净化行业生态,维护市场秩序,全力以赴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银保监会在2019年1月至6月在全国银行业范围内集中开展案件警示教育活动。
在此期间,区分行通过多次会议安排部署,窦波行长通过风控会、经营分析会等多次强调案件警示教育活动的重要性,足见区分行党委对此次警示教育和风险排查重视程度。
同事们,从4月23日总行通报的9起案件可以看出2018年以来,全国中行系统内案件风险大幅上升,涉案金额巨大,个别案件性质极为恶劣!给中国银行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
在总行的通报中新疆分行也作为案发行被通报,阿勒泰北屯支行事件消耗了分行领导大量的精力,同时也对我行品牌声誉造成很大影响,教训是极其深刻的。
说说我们分行自己的实际情况,客观上讲,近年来我行在内控案防考核评价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三道防线内控案防履职能力进一步增强,近10年没有出现重大案件,但严峻的案防形势仍不容忽视,员工违规违纪事件仍屡禁不止、屡查不禁!内控风险、案件隐患不容忽视。
据统计近三年来我行员工受到问责处罚达到120 人次,占全行员工的近50%,这个面是很广的,甚至有个别员工被处罚问责的频次还很高,一年处罚好几次!从2017年独山子商户串户、授信档案丢失;2018年员工违规经商、利用个人账户过度客户资金;2019年初个别员工私自黏贴业务印章、领导签字;代客户保管存单、工作交接不彻底,授信档案不移交等违规违纪行为屡禁不止,可以说我们自己可以编一本案例集了!这些问题是很严重的,值得我们深思和警醒!这些违规违纪行为暴露出我行在经营管理、案件风险防控等方面存在着较大问题;反映出我行全员合规文化尚未深入扎根,部分干部员工合规意识依然淡薄,基层机构在员工教育、制度传导等方面问题较突出,员工对监管要求、本行制度、违规代价不清晰,导致违规现象屡有发生。
2023年7月农村商业银行警示教育案例
2023年7月,某农村商业银行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警示教育案例。
这起案例不仅令人唏嘘,更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农村金融乱象的深刻反思和警醒。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从多个角度对这起案例进行分析,并探讨其中所涉及的深层次问题。
一、起因及影响该案例始于一名职业经理人贪污挪用资金的行为,而后逐渐演变成一场金融风险危机。
这次丑闻不仅使该农村商业银行声誉扫地,也对其客户和股东产生了严重影响。
此次贪污案的曝光,不仅令人震惊,也让人们开始对农村金融机构的风险管控能力产生质疑。
二、问题分析在深入分析这一案例时,我们需要从管理体系、内部控制、监管制度等多个方面入手。
农村商业银行在管理体系、内部控制等方面是否存在漏洞?监管层面是否存在监管不严、监管缺位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导致了这起案件的发生和蔓延,也反映了农村金融乱象的深层次问题。
三、对策和建议针对这一问题,我们需要从源头出发,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和规范,从而提高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水平。
监管部门也需要加强监管力度,建立更加完善的监管制度,为金融机构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四、个人观点我认为,这起案例的发生并非偶然,而是暴露了农村金融乱象的一部分。
我对这一事件深感震惊,也坚信只有通过深入的反思和警醒,才能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提升农村金融体系的稳健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总结这起案例揭示了农村金融乱象的一部分,也提醒着我们需要对农村金融机构的风险管控和监管制度进行深刻的反思和完善。
只有通过持续的警示教育和行业整改,才能使农村金融体系更加安全、健康地发展。
通过上述分析和讨论,我对2023年7月农村商业银行警示教育案例有了更为深入和全面的理解。
这起案例的发生,教会了我如何从多个角度去审视一个事件,从而更全面、深刻地了解其中所涉及到的问题。
希望这篇文章也能对您有所帮助。
在这起农村商业银行发生的警示教育案例中,我们不仅需要从管理体系、内部控制、监管制度等方面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思考,更需要考虑如何从个体角度进行改进和完善。
保险业违法案例警示教育
2022年上半年全省保险业确认案件41件,涉案金额2025.15万元,案件多集中于保险金诈骗及信贷领域。
此外,2022上半年山东银保监局及下辖分局对人身险行业开出罚单45张,累计处罚金额453.1万元,其中机构罚金377万元,个人罚金76.1万元,行政处罚事由多为“欺骗投保人、被保人或受益人”、“给予合同约定外利益”。
01保险公司涉刑案件警示02保险销售宣传合规要点CONTNTES第一部分•职务犯罪案件•伪造印章案件•假保单案件常见案件类型•挪用、侵占、截取保费案件•诈骗案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01职务犯罪案件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
常见形式•一是利用职务之便;•二是滥用职权;•三是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务。
01职务犯罪案件--贪污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量刑标准Ø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Ø贪污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金额过高的还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或没收财产)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构成要件①行为人实施了挪用公款的行为,即行为人未经合法批准而擅自将公款移作他用。
保险公司案件排查警示教育活动简报
保险公司案件排查警示教育活动简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规范案件风险防范工作,严厉打击从业人员违法犯罪行为,促进公众树立风险防范意识,XX保险公司近期大力开展违法犯罪案件警示教育活动。
除了对保险销售人员大力开展警示教育外,也对社会公众作出郑重提示,防范案件风险发生。
就保险行业来说,常见的违法犯罪案件主要涉及:保险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贪污受贿等。
那么,如何防范相关案件发生呢?
对于保险从业人员:不得向客户推荐除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以外的任何理财产品;不得与客户产生任何经济往来;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截留、挪用客户保费、退保金、理赔款、贷款资金等;不得私自留取、保存、出售、泄露客户身份证件、个人信息;不得与客户串通,伪造保险事故或隐瞒与保险合同相关的重要情况。
对于保险消费者:不要将保费交给保险销售人员,现金交费需本人至公司职场交给财务,转账只需要在银行卡内存入足额保费即可;不要轻易出借银行卡、身份证等重要证件;不要轻信任何人宣传的“什么都能保、什么都能赔”,投保时将本人健康状况、职业类别等信息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所有保险责任以保险合同为准;不要相信高息“保险”,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收“先返息”等类似诱饵;不相信任何以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项目投资和购买股份等为名目并承诺高额利息或回报的借款行为;不与保险销售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接收保险销售人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
涉刑案件管理要求宣导及典范案例通报
涉刑案件管理要求宣导及典范案例通报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全体员工法制合规意识,筑牢反腐倡廉底线,推动警示教育入脑入心。
4月20日,人保财险滁州市分公司召开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及涉刑案件管理制度宣导会议。
会议对近年来从业人员违反廉洁自律的典型案例进行讲解,重点解读了监管部门印发的涉刑案件管理制度,《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管理办法》、《安徽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管理实施细则》等内容,警醒全体干部员工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不断增强纪律观念和守法意识,持续提升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市分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冯新义同志结合公司实际提出以下四点工作要求:加强制度宣导。
市分公司各部门、各级分支机构要切实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加强涉刑案件管理的重要性,加强相关制度的学习宣导,吃透监管精神,提高政策水平和履职能力,严格落实监管机构要求,为护航公司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
密切协调配合。
法律合规及各职能部门要建立分工负责、信息共享、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主动担当作为,密切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将监管部门和公司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加强案件防控。
要坚持惩防结合、标本兼治,及时总结涉刑案件和案件风险事件暴露出来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总结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从制度、流程和系统等根源性方面推进自查与整改,加强内控合规管理和风险管控,构建案防工作长效机制,提升案件防控能力。
强化日常监督,加强警示教育。
组织各级机构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洁自律警示教育工作,重点加强对新入职员工、关键岗位人员的作风和廉洁学习教育,培育全体人员知法、懂法、畏法的底线意识,树立“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红线意识。
通过此次会议宣导,公司干部员工纷纷表示将在日后工作过程中时刻紧绷廉洁自律之弦,认真汲取身边典型案例的深刻教训,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守住合规常态化底线,确保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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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机构案件风险警示
教育汪萌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保险机构案件风险警示教育
根据上海分公司开展“保险机构案件风险警示教育”的主题教育活动的精神,在分公司相关部门的宣传、组织和动员下,我认真、深入地参加了这次学习活动。
通过这次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我的风险防范意识,强化了合规操作的观念,并且明晰了岗位的责任以及这次主题教育活动的意义和重要性。
本人认真学习《保险机构案件风险警示教育》,通过学习进一步认识到依法合规经营对经营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认识到违规经营,案件高发的危害性。
各类经营案件再一次向我们敲响警钟,本次对各类案情的通报,使我更加认析到当前内控管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作为一名管理人员,我深知依法合规经营是现代商业机构经营管理的基本原则,也是坚持正确的经营方向的保证,更是金融企自我发展自我保护及防范金融风险的根本所在。
因此,在经营管理工作中,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才能确保我处各项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一、提高员工思想素质,增强员工依法合规经营的理念
加强员工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学习,加强思想教育,这是从源头上杜绝违规违章行为的重要手段。
加强对从业人员的风险防范教育,使大家都认识到社会的复杂性和保险业经营风险的普遍性,认识到保险本身就是风险行业,必须把风险防范放在第一位。
每天从自己的岗位做起,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各种违纪、违规、违章行为,要根除以信任代替管理,以习惯代替制度,以情面代替纪律,珍惜自己的职业生涯,视制度如生命,纠违章如排雷,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规范操作,从源头上预防案件的发生。
二、建立建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控管理
从近几年金融系统发生的经济案件来看,“十个案件九违章”有章不循,违规操作,检查不细,监督不力,实属重要根源,无数案件、事故、教训,都反应出内控管理还存在一定的漏洞。
正是制度的不完善,才导致一些人有机会钻空子,从而给公司造成损失。
我们应该吸取教训,不断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将内控管理当作风险防范的前提条件,要认真扎实地贯彻执行案件防范责任制的规定,促进内部防范机制的强化与完善,努力做到在规范的前提下发展业务,在发展业务的同时,加强规范管理,以保证各项业务的流程和规章制度的约束之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