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特殊业务处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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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业务中特殊业务的处理办法

公司业务中特殊业务的处理办法

公司业务中特殊业务的处理办法一、支票、本票挂失的处理办法1.支票、本票丧失,失票人通知银行进行挂失止付(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

2.绝对丧失的票据(票据已毁灭,本身已不存在)、无效票据不得办理挂失。

3.允许挂失止付的票据丧失、失票人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并签章。

4.银行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后,查明挂失票据确未付款时,立即暂停支付。

5.失票人应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失票人未提供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的证明的,可办理临时挂失,临时挂失期限为三天。

7.现金支票、现金本票不允许办理临时挂失,只能办理正式挂失。

8.失票人在邮储银行已办理临时票据的,在三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公示催告申请,同时向付款行发出《停止支付通知书》,并自立案之日起三日内发出公告。

邮储银行在收到法院送达的《停止支付通知书》时办理正式挂失。

9.银行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12日内没有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书》的,自第13日起,持票人提示付款并依法向持票人付款的,银行不再承担责任。

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书的,办理正式挂失。

10.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公示催告通知,原经办行办理公示催告手续。

公示催告期间,若银行收到人民法院出具的失票人享有该票据权利的证明,办理公示催告截止并向失票人付款。

符合挂失条件的票据挂失,按票面金额的0.1%,最低5元的标准收取手续费。

二、印鉴挂失的处理办法1.客户预留印鉴发生遗失、被盗等情况时,应向开户行提交《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位银行账户预留印鉴挂失申请书》(下称《挂失申请书》),要求不再将其作为支付结算审核依据,并补办新的预留印鉴。

2.挂失单位公章的,除提交《挂失申请书》外,同时需要提交开户许可证、公安机关印章遗失(或被盗)立案证明、印鉴卡(客户留存联)、营业执照(正本)(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由其主管单位备函证明)。

财税2009 59 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 一般性和特殊性处理

财税2009  59 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 一般性和特殊性处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09-04-30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条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七十五条规定,现就企业重组所涉及的企业所得税具体处理问题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企业重组,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以外发生的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包括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

(一)企业法律形式改变,是指企业注册名称、住所以及企业组织形式等的简单改变,但符合本通知规定其他重组的类型除外。

(二)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书面协议或者法院裁定书,就其债务人的债务作出让步的事项。

(三)股权收购,是指一家企业(以下称为收购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以下称为被收购企业)的股权,以实现对被收购企业控制的交易。

收购企业支付对价的形式包括股权支付、非股权支付或两者的组合。

(四)资产收购,是指一家企业(以下称为受让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以下称为转让企业)实质经营性资产的交易。

受让企业支付对价的形式包括股权支付、非股权支付或两者的组合。

(五)合并,是指一家或多家企业(以下称为被合并企业)将其全部资产和负债转让给另一家现存或新设企业(以下称为合并企业),被合并企业股东换取合并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实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依法合并。

(六)分立,是指一家企业(以下称为被分立企业)将部分或全部资产分离转让给现存或新设的企业(以下称为分立企业),被分立企业股东换取分立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实现企业的依法分立。

二、本通知所称股权支付,是指企业重组中购买、换取资产的一方支付的对价中,以本企业或其控股企业的股权、股份作为支付的形式;所称非股权支付,是指以本企业的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项、本企业或其控股企业股权和股份以外的有价证券、存货、固定资产、其他资产以及承担债务等作为支付的形式。

特殊业务的账务处理

特殊业务的账务处理

各种特殊业务的账务处理汇总1、折扣2、进出口退税3、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商品流通企业商业折扣的账务处理商业折扣是企业最常用的促销方式之一。

其特点是折扣是在实现销售时同时发生的。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3]154号文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因此,在纳税实务中要特别注意“销售额与折扣额须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这一点。

之所以要对商业折扣规定销售额与折扣额须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这是从保证增值税征税、扣税相一致的角度考虑的。

如果允许对销售额开一张销售发票,对折扣额再开一张退款红字发票,就可能造成销货方按减除折扣额后的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而购货方却按未减除折扣额的销售额进行抵扣的问题。

另外,商业折扣仅限于货物价格的折扣,如果销货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实物折扣的,则该实物款额不能从货物销售额中减除,且该实物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视同销售货物”的中“无偿赠送他人”计算缴纳增值税。

会计实务:例:某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同),主营汽、柴油销售。

为了拓展市场,扩大销售,决定采用商业折扣方式对一次性购柴油1吨者,折扣1%;购5吨,折扣3%,正常销售价格为2500元/吨。

现有某陶瓷厂携银行转帐支票前来购柴油5吨。

解:计算销售额、折扣额、销项税额及价税合计,用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增值税。

销售额为5×2500×97%=12125元销项税额为12125×17%=2061.25元价税合计为12125 2061.25=14186.25元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注意折扣额用“-”表示。

(4)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14186.25贷:商品销售收入 12125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61.25对现金折扣账务处理的在目前的会计实务中,在有现金折扣的条件下企业发生的应收帐款,须采用总价法入帐,发生的现金折扣作为财务费用处理。

特殊会计处理审批流程详细步骤

特殊会计处理审批流程详细步骤

特殊会计处理审批流程详细步骤
咱来唠唠特殊会计处理审批流程哈。

一般呢,得先确定这个事儿是真的特殊会计处理的情况。

比如说遇到一些非日常的交易,像企业合并里那些超级复杂的会计处理,或者是有新的会计准则刚出台,对现有的业务影响很特殊的情况。

这时候负责这块儿业务的会计人员就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心里想着“这可有点不一样呢”。

然后呢,会计人员就得把这个特殊情况整理清楚啦。

就像是讲故事一样,把事情的来龙去脉,为啥会出现这个特殊情况,都写得明明白白的。

比如说涉及到的金额啊,相关的业务合同啊,都得附上。

这就好比是给这个特殊情况做一个详细的“身份证”,让人一看就知道是咋回事儿。

接下来,这个整理好的材料就得上交给会计主管啦。

会计主管可是个关键人物呢,他得像个老中医一样,仔细地“把脉”。

看看这个会计处理是不是符合大的会计原则,有没有什么明显的错误或者不合理的地方。

要是有问题,就会打回给会计人员,还会说“宝子,这块儿有点问题呢,再去瞅瞅”。

再之后呢,可能就得看公司的规模和管理结构啦。

大公司可能还会有财务总监之类的高层来审核。

财务总监那可是相当厉害的角色,站在公司战略的高度审视这个特殊会计处理。

他要是一点头,那这个事儿基本就成了一大半啦。

最后呢,根据公司的规定,可能还需要和其他部门通通气,比如审计部门之类的。

大家都觉得没问题了,这个特殊会计处理审批流程才算真正走完。

整个过程就像是一场接力赛,每个环节的人都很重要,大家齐心协力,才能把这个特殊的事儿处理得妥妥当当的。

企业特殊销售业务的涉税会计处理

企业特殊销售业务的涉税会计处理

企业特殊销售业务的涉税会计处理作者:卢加胜来源:《卷宗》2013年第02期摘要:企业在销售商品的过程中,会发生一些非常规的销售业务,对这些特殊业务的处理,会计与税法既有相同之处,又有不同点,相关规定比较分散,本文拟对这些特殊销售业务进行归纳综述,以期对实务工作者有所裨益。

关键字:特殊销售;涉税业务;会计处理因经营方式的不同,企业在销售商品的过程中,会发生一些非常规的销售业务,对这些特殊业务的处理,会计与税法既有相同之处,又有不同点,相关规定比较分散。

企业财务人员在处理这些业务时,稍有不当便会产生税收风险,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本文拟对这些特殊销售业务进行归纳综述,以期对实务工作者有所裨益。

一、视同销售业务(一)视同销售业务的内容视同销售,是指企业或纳税人在会计上有些不作为销售核算,而在税收上都要作为销售确认收入计缴税金的商品或劳务的转移行为,它特指:有些业务,按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在账务处理时,不作为"销售"记账;但在涉及税收时,却要将它们看作"收入事项"来对待、处理。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二)会计处理根据现行会计制度规定,下列行为会计上应做销售收入处理: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4、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个人消费。

对于其余的税法上规定为视同销售的行为,在会计上都不计收入,而只以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去结转。

增值税特殊业务处理指南

增值税特殊业务处理指南

增值税特殊业务处理指南一、绪论增值税是一种按照货物和劳务的增值额征税的间接税种,适用于企业的销售、进口等经济活动。

然而,在某些特殊业务中,增值税的征收和处理方式可能会有所不同。

本文将介绍增值税特殊业务处理的相关指南。

二、房地产开发业务在房地产开发业务中,增值税的征收和处理方式与普通销售业务有所区别。

在销售商品房时,开发商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增值税,并填写《商品房销售发票》进行开票。

同时,开发商需要在销售成功后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过户手续。

三、金融服务业务金融服务业务主要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各类金融机构的服务。

对于金融服务的增值税征收,一般遵循"按票据办理"的原则。

即金融机构在提供服务时,按照实际收取的手续费、利息等款项开具票据,并在票据上注明相应的税率和税额信息。

客户在缴纳手续费、利息时,根据票据上的税额进行交纳。

四、进出口业务对于进出口业务,增值税的征收和处理方式也有所差异。

在出口业务中,企业可以适用出口退税政策,即将出口商品的增值税按一定比例返还给企业。

而进口业务中,企业需要根据海关规定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并在进口环节办理完税手续。

同时,对于进口环节已经缴纳的增值税,在企业销售国内时可以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五、特殊行业业务在某些特殊行业中,增值税的征收和处理方式也存在一些特殊规定。

例如医疗、教育、文化、体育等行业,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可以适用免税政策或者简易计税方式。

具体处理方式需要根据行业的具体规定和政策要求予以实施。

六、税务申报与补缴对于特殊业务处理中涉及的增值税申报和补缴,企业需要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进行操作。

一般情况下,企业需要在每月或者每季度的税务申报期内,按照实际经营状况填报增值税申报表,并及时缴纳相应的税款。

对于已经缴纳的增值税,如果发现差错或者需要补缴的情况,企业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应的税务补缴手续。

七、税务合规与风险防范在处理特殊业务时,企业需要注重税务合规和风险防范。

特殊行业账务处理--2023年最新出口企业账务处理

特殊行业账务处理--2023年最新出口企业账务处理

出口企业账务处理(一)购进、销售及出口退税的计算(1)购进原材料的账务处理借: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2)内销货物的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内销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出口货物的账务处理借:应收外汇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4)计算出口产品:不得抵减的进项税额。

当期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出口货物销售额*(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借:主营业务成本(当期不得抵扣的进项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5)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6)计算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即:免税购进原材料的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7)计算应退税额若当期应纳税额为负数,即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且其金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0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8)收到出口退税款的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9)结转下期留抵税额结转下期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若当期应纳税额为负数,即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且其金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当期免抵税额)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二)“免、抵、退”税的申报流程1、免抵退税预申报时间:本月免抵退税正式申报之前资料:本月免抵退税明细申报电子数据后续处理:到税务机关进行预审后,将预审反馈信息读入出口退税申报系,并根据反馈疑点调整申报数据。

2、增值税申报纳税时间:法定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资料:(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最新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施工企业特殊安排的财税处理

最新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施工企业特殊安排的财税处理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施工企业特殊安排的财税处理与《小企业会计制度》比较,《小企业会计准则》增加了施工企业有别于其他行业的会计核算内容。

而且,《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比较,施工企业的核算方法也有一定差异。

笔者现以《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为依据,结合具体会计实践,介绍《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施工企业的特殊安排。

科目设置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中,专门为施工行业中的小企业设置了“工程施工”、“机械施工”两个成本类科目。

《小企业会计准则》还规定:小企业在不违反会计准则中确认、计量和报告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

据此,根据小企业中施工企业的核算需要,还可增设属于非流动资产类的“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摊销”、“临时设施清理”三个科目。

临时设施等科目的会计处理具体工程项目的办公、生活服务等临时设施的建造和摊销,是施工企业一宗较大的成本费用支出。

在《小企业会计制度》施行以前,原《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和《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财会[2003]27号,以下简称《核算办法》),都规定设置“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摊销”科目,《核算办法》还规定设置“临时设施清理”科目。

《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都没有设置专门核算临时设施的科目,但在“工程施工”科目使用说明中,却都提到“临时设施折旧费”。

笔者认为,将临时设施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将引发很大问题。

因为临时设施资产实体多为建筑物,建筑物税收上最低折旧年限为20年,而临时设施使用期限与施工项目建设期间相同,一般三、四年足矣,无论如何都不会达到20年。

笔者现根据科目设置的原则和施工企业的实际需要,增设“临时设施”等三个科目,以核算临时设施建造、摊销、清理等经济业务。

(一)备料和领用(1)小企业为具体工程项目施工的办公、生活设施的建造备料时,借记“工程物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2)领用相关材料时,借记“在建工程———临时设施”科目,贷记“工程物资”科目。

大厅特殊业务管理制度

大厅特殊业务管理制度

大厅特殊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法律依据第一条为管理大厅特殊业务,保障办事人员安全有序办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窗口行政许可办事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大厅内的特殊业务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抢办业务、加急办业务、异地办理等特殊情况。

第三章业务办理程序及要求第三条申请人办理大厅特殊业务时,应准备齐全办理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四条为了保障办事人员的个人信息安全,申请人在办理大厅特殊业务时,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及所需材料原件,经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

第五条申请人在等候办理大厅特殊业务期间,应遵守现场秩序,不得出现打闹、骂人等违规行为,配合工作人员维护秩序。

第六条工作人员在办理大厅特殊业务时,应及时准确提供所需服务,并保证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第七条工作人员在办理大厅特殊业务时,应认真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做到公正、透明、便民便利。

第四章业务受理、审批第八条大厅特殊业务的受理及审批流程应以下简便高效的原则进行,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办理。

第九条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材料后,工作人员应尽快完成受理工作,并根据业务性质确定是否需要审批流程,明确审批时限。

第五章业务查询、缴费第十条申请人办理大厅特殊业务后,应及时查询办理进度及相关信息,确保业务办理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申请人在办理大厅特殊业务时,应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配合工作人员完成相关手续。

第六章业务咨询与投诉第十二条申请人在办理大厅特殊业务时,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可向工作人员进行咨询,工作人员应耐心解答,并为其提供指导。

第十三条申请人如对大厅特殊业务的办理过程有异议或投诉,可向单位有关部门进行投诉,相关部门应及时受理并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所称大厅特殊业务,指在正常业务之外,需要额外特殊处理的业务。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企业端异常业务处理培训

企业端异常业务处理培训

企业端异常业务处理培训一、培训背景在企业的日常运营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异常情况,这些异常情况可能会对业务的正常运行产生一定的影响,甚至导致一定的损失。

为了提高企业端的异常业务处理能力,我们进行了一次异常业务处理培训。

二、培训目标本次培训的目标是提高企业端员工在处理异常业务过程中的应变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员工能够娴熟地处理各类异常情况,确保业务的正常运行。

三、培训内容1. 异常业务处理意识培养- 了解异常业务处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培养员工对异常业务问题的敏感度和即时反应能力- 提醒员工在处理异常业务时保持冷静和客观的态度2. 异常业务类型的分类与分析- 对各类常见异常业务进行分类(例如订单超时、支付失败等)- 分析每类异常业务的成因和可能的解决方案- 指导员工如何判断异常业务的优先级和紧急程度3. 异常业务处理的基本原则- 快速响应,及时解决问题- 事前准备,充分了解业务相关流程和规定- 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各种解决方案- 与相关部门和团队进行紧密合作,共同解决问题4. 异常业务处理的技巧与方法- 对于常见的异常情况,提供一些解决方案和处理方法- 讲解一些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 演示一些实际案例,以帮助员工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处理技巧5. 基础知识的培训- 根据员工的实际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基础知识培训- 这些基础知识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流程、系统操作等- 确保员工具备处理异常业务所需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四、培训方式本次培训将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线下讲座、现场演示、案例分析、交流互动等。

通过多种方式的结合,能够使员工更好地掌握和应用所学知识。

五、培训成果评估为了确保培训的效果,我们将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培训成果的评估:1. 实战演练:通过模拟真实的异常业务场景,让员工实际操作并解决问题,以评估其处理异常业务的能力。

2. 开展考核:针对培训内容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异常业务的分类与解决方案、对实际案例的分析能力、基础知识掌握等。

特殊业务财务处理制度范本

特殊业务财务处理制度范本

特殊业务财务处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特殊业务的财务处理,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准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特殊业务的财务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融资、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

第三条公司特殊业务的财务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二)真实性:反映公司经济业务实质,不得虚构、隐瞒或误导;(三)准确性:财务数据和信息应准确无误,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四)及时性:特殊业务财务处理应及时,确保财务信息的时效性;(五)完整性:特殊业务财务处理应全面,不得遗漏重要财务信息。

第二章特殊业务财务处理流程第四条特殊业务发生后,业务部门应向财务部门提供相关业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审批文件等。

第五条财务部门对特殊业务进行初步审核,确认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

第六条财务部门根据特殊业务的性质,选择适当的会计政策和方法进行财务处理。

第七条财务部门编制特殊业务财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表、财务分析等。

第八条特殊业务财务报告应提交给公司管理层和股东大会审议。

第九条财务部门根据审议结果,进行特殊业务的财务调整和账务处理。

第十条财务部门对特殊业务的财务处理情况进行跟踪和监控,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准确。

第三章特殊业务财务处理规范第十一条投资业务财务处理:(一)投资收益的确认: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益分配方式确认投资收益;(二)投资成本的计量: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成本计量方法确认投资成本;(三)投资减值的确认:根据投资的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情况,确认投资减值损失。

第十二条融资业务财务处理:(一)融资利息的确认:按照融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利息计算方法确认融资利息;(二)融资费用的确认:按照融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费用计算方法确认融资费用;(三)债务重组的财务处理:根据债务重组的性质和条件,确认债务重组收益或损失。

企业特殊业务处理

企业特殊业务处理

企业特殊业务处理其次,当供应链中断时,公司需要采取特殊的业务处理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

供应链中断可能是由于原材料短缺、工厂停产等原因引起的。

为了应对这种情况,公司建立了一个供应链管理团队,负责与供应商和合作伙伴的沟通和协调。

在供应链中断的情况下,公司会寻找替代供应商或重新安排生产计划,以确保产品生产和销售的正常进行。

除了以上两种情况外,公司还需要处理一些其他特殊业务。

比如,公司参与某个项目的投标,需要编写详细的投标书和参与谈判等。

为了应对这种情况,公司建立了一个专门的招投标团队,负责编写投标书和参与谈判。

这个团队需要具备专业的投标和谈判技巧,以确保公司能够顺利赢得项目。

此外,公司还需要处理一些特殊的市场推广活动。

比如,在某个重要的展会上,公司需要展示最新的产品和技术。

为了应对这种情况,公司建立了一个专门的市场推广团队,负责展会准备和展示活动。

这个团队需要具备市场营销和展示技巧,以确保公司能够在展会上获得最大的关注度和销售机会。

总之,企业的特殊业务处理是一项需要更高技术和管理水平的业务。

在处理特殊业务时,企业需要建立专门的团队和系统,加强与合作伙伴的沟通和协调,以确保业务处理的顺利进行。

同时,企业还需要不断提高技术和管理水平,以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和业务环境。

在企业的特殊业务处理中,除了以上提到的召回产品、供应链中断、投标和市场推广等情况外,还有一些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企业进行特殊处理。

首先,企业可能面临着产品质量问题。

当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企业需要迅速采取行动,以避免对消费者的影响和损失。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需要建立一个质量管理团队,负责追踪和解决产品质量问题。

这个团队需要与生产部门和供应商密切合作,找出问题根源并采取纠正措施。

同时,企业还需要及时向消费者公开并解决质量问题,以保持消费者的信任和品牌声誉。

其次,企业可能需要处理法律和合规问题。

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下,企业可能面临着各种法律和合规方面的挑战。

如何正确处理特殊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

如何正确处理特殊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

如何正确处理特殊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会计处理是日常经济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有些特殊经济业务可能需要我们付出更多的注意力和技巧来正确处理。

在本文中,我将详细介绍如何正确处理特殊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并提供一些步骤和提示供参考。

一、处理资产减值准备1. 了解资产减值的原因和过程:资产减值是指因为资产的价值下降或不确定性因素导致资产价值可能无法收回,需要在财务报表中进行减值处理。

2. 确定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的要求,确定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

3. 记录资产减值准备: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在资产负债表中记录资产减值准备。

4. 定期评估资产减值准备:根据企业的情况和会计准则的要求,定期评估资产减值准备是否需要调整。

二、处理关联方交易1. 确认关联方交易:关联方交易是指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交易。

要正确处理关联方交易,首先需要确认关联方交易的内容和金额。

2. 确定关联方交易的定价方法:关联方交易的定价方法应遵循市场化原则,确保交易价格公平合理。

可以参考市场价格或者进行定价咨询等。

3. 记录关联方交易: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正确记录关联方交易的相关信息,包括交易金额、交易对象、交易日期等。

4. 定期审查关联方交易:关联方交易容易出现不公平定价等问题,需要定期审查关联方交易,确保交易公平合理。

三、处理合同成本1. 了解合同成本的特点:合同成本是指企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2. 确定合同成本的分类:根据合同的特点和会计准则的要求,将合同成本分为可直接归属于合同的成本和需进行分摊的间接成本。

3. 记录合同成本: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正确记录合同成本的相关信息,包括成本金额、成本分类、成本发生日期等。

4. 定期进行合同成本评估:合同成本可能随着合同履行的进展而发生变化,需要定期进行合同成本的评估,确保准确记录合同成本。

四、处理收入确认1. 确定收入确认的时点:收入确认是指确定企业可以计入当期收入的时间点,一般应符合收入的实现原则。

特殊事件处理情况汇报

特殊事件处理情况汇报

特殊事件处理情况汇报
近期,公司发生了一些特殊事件,我在此将情况进行汇报,以便及时处理和解决。

首先,我们公司在上个月的一次产品发布会上,出现了一名参与者突然晕倒的
情况。

当时,我们立即通知了会场的医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安排其他参与者有序撤离,以保障现场秩序。

同时,我们也及时通知了相关部门和领导,对事件进行了详细报告和处理。

其次,我们公司在上周的一次重要会议中,因为技术故障导致了会议录音和资
料丢失的情况。

针对这一情况,我们第一时间联系了技术部门进行紧急排查和修复,并在会议结束后立即召开了应急会议,对此次事件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总结,并制定了相应的预防措施,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另外,最近一次公司团建活动中,出现了一名员工在户外拓展活动中受伤的情况。

我们立即组织其他员工进行紧急救助,并联系了当地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在此过程中,我们也安排了其他员工有序撤离,并对活动进行了及时暂停和调整,以确保所有员工的安全。

针对以上特殊事件,我们公司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进行了应急处理和报告,并
在事件发生后进行了全面的总结和分析,以及时发现问题和改进不足之处。

我们将继续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各项制度和流程,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以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转和员工的安全。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各种应急预案和
演练工作,以提高公司整体的安全防范和处理能力,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以上是我对公司近期特殊事件处理情况的汇报,希望能够得到相关部门的支持
和指导,共同努力,确保公司的安全稳定和正常运转。

感谢各位的关注和配合!。

特殊业务管理制度范文

特殊业务管理制度范文

特殊业务管理制度范文特殊业务管理制度一、特殊业务管理制度的目的与意义特殊业务是指相对于普通业务而言,具有特殊性、复杂性或风险性较大的业务。

在企业运营中,特殊业务往往具有较高的技术要求、复杂的流程和较大的经济风险。

为了确保特殊业务能够以高质量、高效率、低风险地进行,企业需要制定专门的特殊业务管理制度。

特殊业务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1. 规范特殊业务的操作流程,确保操作的标准化和一致性;2. 确保特殊业务能够按时完成,达到预期的效果;3. 确保特殊业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最大程度地减少风险;4. 提高特殊业务的管理效率,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5. 保障特殊业务在合法、公平、诚信的基础上进行。

二、特殊业务管理制度的内容1. 业务准备阶段的管理(1)制定特殊业务的详细操作流程,包括各项操作步骤、所需文件材料、操作时间等;(2)确定特殊业务的责任人和操作人员,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3)制定特殊业务的计划和进度表,做好预算和资源的安排;(4)开展风险评估和安全评估,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和预案;(5)制定特殊业务的培训计划和培训材料,确保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技术和知识。

2. 业务执行阶段的管理(1)按照操作流程进行操作,确保每一步的操作都符合规定;(2)建立监控机制,定期对特殊业务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3)做好特殊业务的记录和档案管理,保留相关证据和文件;(4)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合作,确保特殊业务能够顺利进行;(5)及时解决特殊业务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防止流程中断和质量问题的发生。

3. 业务评估阶段的管理(1)对特殊业务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包括效果评估、经济效益评估等;(2)分析特殊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3)根据特殊业务的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特殊业务管理制度;(4)总结特殊业务的经验和教训,为以后的特殊业务提供参考;(5)及时通报特殊业务的评估结果和改进措施,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开放性。

企业专项业务托管方案

企业专项业务托管方案

企业专项业务托管方案在商业行为中,企业专门托管服务成为一个越来越重要的选择。

与传统自己处理的方法相比,托管解决方案可以通过专业的服务提供商将商业流程外包,将管理任务外包给专门的业务提供商,帮助企业专注于更关键的业务方面的发展。

企业专项业务托管方案是一种可行的选择,将特定部分的业务主动从企业内部以低成本的方式外包给外部服务提供商,以及减少内部人员和资源的使用。

什么是企业专项业务托管方案?企业专项业务托管方案可以将企业的部分业务模块、信息系统或业务流程外包给第三方服务提供商进行处理。

通过这种方式,企业可以将更多的资源和精力投入到核心业务的发展上。

企业专项业务托管的方案通常只应用于特定的业务领域或项目上,而不是整个公司的业务流程。

这样,企业可以更好地管理与控制外包业务,减少可能存在的风险。

企业专项业务托管方案的目的是帮助企业实现以下目标:•降低成本:企业通过外包重复性的业务流程,降低内部人员和资源的使用,以及业务相关成本的开支。

•提高效率:专业的服务提供商能够更高效地处理业务流程并为客户提供更快的响应速度和更高的质量水平。

•提高质量:企业可以利用服务提供商的专业技能和经验,从而提高业务质量。

服务提供商专业的技能经验可以相互补充企业自己的实施经验,使服务提供商和企业之间构成一个合作体系,可以更好地实现共同发展。

企业专项业务托管方案的优势企业专项业务托管方案的优势在于:1. 更低的成本企业专门托管可以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减少内部人员和资源的使用,以及业务相关成本的开支。

企业可以将自己的管理和运营任务外包给专业的服务提供商,从而可以节省时间和金钱。

企业可以以更低的成本获得更好的质量水平,并将更多的投资用于核心业务的发展上。

2. 更好的专业服务企业专项业务托管方案的另一个显著的优势是企业可以获得更好的专业服务。

服务提供商可以提供专业技能和经验,帮助企业更好地满足其需求。

企业可以利用服务提供商的专业技能和经验提升自己的业务质量,并将低价高质的产品提供给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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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特殊业务处理(doc 21页)第12章特殊业务处理112.1特殊业务的定义及范围112.2清产核资方法及账务处理212.3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账务处理812.4破产清算的账务处理1212.5其他重组业务的账务处理19第12章特殊业务处理12.1特殊业务的定义及范围(1)特殊业务,是指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清产核资、主辅业分离、破产清算、其他重组业务等。

(2)清产核资,是指根据《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资委令[2003]1号)规定,组织公司进行账务清理、资产清查、价值重估、损益认定、资金核实、完善制度的活动,从而真实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

(3)主辅业分离,是指根据《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等有关规定进行的辅业改制。

(4)破产清算,是指根据《破产法》和《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财会字[1997]28号)对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公司进行资产处置和会计处理。

(5)其它重组业务,是指股权重组、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公司出售、资产置换、债转股等。

12.2清产核资方法及账务处理12.2.1清产核资的范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进行清产核资:(1)公司分立、合并、重组、改制、撤销等经济行为涉及资产或产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动情况的;(2)公司账务出现严重异常情况,或者国有资产出现重大流失的;(3)公司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超过所有者权益,或者公司会计信息严重失真、账实严重不符的;(4)公司会计政策发生重大变更,涉及资产核算方法发生重要变化情况的;(5)公司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重大、紧急情况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资产严重损失的;(6)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特定经济行为必须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

公司在以前清产核资中已经进行资产价值重估或者因特定经济行为需要已经进行资产评估的,可以不再进行价值重估。

12.2.2清产核资的内容(1)账务清理:是指对公司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及对公司的各项内部资金往来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保证公司账账相符,账证相符,促进公司账务的全面、准确和真实。

(2)资产清查:是指对公司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

在资产清查中把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结合起来,把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结合起来,重点做好各类应收及预付账款、各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的清理,以及做好公司有关抵押、担保等事项的清理。

(3)价值重估:是对公司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按照国家规定方法、标准进行重新估价。

(4)损益认定:是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公司申报的各项资产损益和资金挂账进行认证。

(5)资金核实:是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公司上报的资产盘盈和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等清产核资工作结果,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组织进行审核并批复准予账务处理,重新核定公司实际占用的国有资本金数额。

12.2.3清产核资的要求(1)集团公司由于国有产权转让、出售等发生控股权转移等产权重大变动需要开展清产核资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实施并负责委托社会中介机构。

(2)子公司及所属公司由于国有产权转让、出售等发生控股权转移等产权重大变动的,由集团公司组织开展清产核资工作。

对有关资产损益和资金挂账的处理,按规定程序申报批准。

(3)公司参股但有实际控制权的被投资公司,应作为其所属子公司统一纳入清产核资范围;对于公司参股且无实际控制权的被投资公司,应作为长期投资进行清理。

(4)公司清产核资中产权归属不清或者有争议的资产,可以在清产核资工作结束后,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向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另行申报产权界定。

(5)公司在完成清产核资后,应当全面总结,认真分析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强化内部财务控制,建立相关的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和公司负责人离任审计制度。

12.2.4清产核资的账务处理(1)对盘盈的资产,以重置成本计价入账:若数额较小,抵冲资产损失后,按损益处理;若数额较大,按清产核资政策规定及程序报批后,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1)盘盈资产数额较小,直接做损益处理:借: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贷:待处理财产损益累计折旧期末处理或经批准后转销:借:待处理财产损益贷:管理费用营业外收入—固定资产盘盈2)盘盈资产数额较大,应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复后作账务处理:借: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等贷: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累计折旧(2)对盘亏的资产:若数额较小,按会计制度计入损益;若数额较大,按清产核资政策规定和工作程序报批后,相应冲减所有者权益。

1)公司“按照原制度清查的资产损失”,以注册资本为限,依次冲减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公益金、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不足部分暂作待处理的专项资产损失,自批准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之日起,在3年内摊销。

摊销时,报主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未摊销的,在“其他长期资产”中列示。

借: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贷: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等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公益金/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贷: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2)公司“按照新会计制度预计的损失”,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转入期初未分配利润,依次冲减未分配利润、公益金、盈余公积金,但以现有经营资质所需的净资产为限。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公益金、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贷: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3)潜亏挂账:指以前会计期间为保持账面利润而人为的进行存货低成本结转、未足额提取固定资产折旧、未足额摊销无形资产等。

潜亏挂账一经查实,应当及时转入损益;在转为明亏后,按清产核资政策规定和工作程序报批处理。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存货、累计折旧、无形资产等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实收资本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4)财产损失立足于自行消化;数额较大的损失,以及五年内难以消化的潜亏挂账,冲减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实收资本;冲减实收资本以法定资本金为限。

12.3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账务处理12.3.1改制的范围和方式(1)范围: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利用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和关闭破产公司的有效资产(简称“三类资产”)改制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经济实体,并吸纳原公司富余人员达到30%以上。

(2)方式:改制的形式包括重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合资、转让国有股权等多种形式。

1)整体改制:改制公司的国有资本按评估结果全部折算为国有股份,由原国有资本持有单位持有,并将改制资产全部转入改制后公司。

2)分立式改制:把原公司的一部分资产、负债经过评估后的净资产折合为国有股份,由原国有资本持有单位持有,也可由存续公司持有。

3)合并式改制:对属于不同投资主体的公司按照评估后的净资产折合成国有股份,由原国有资本持有单位持有。

(3)改制公司必须履行方案审批、资产清查、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资产重组、安置职工、落实债权债务、国有股权设置和国有产权登记等程序。

12.3.2改制的账务处理(1)职工补偿1)改制企业账务处理:①改制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的经济补偿金,以及为移交社会保障机构管理的职工一次性缴付的社会保险费,可以从改制企业净资产中扣除或者在改制企业剥离资产的出售收入中优先支付;不足部分由原主体企业补足。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公益金、盈余公积金、资本金贷:银行存款等②改制企业账面原有的应付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余额,转为改制后公司的流动负债,不得转为职工个人对改制后公司的投资。

因医疗费超支产生的职工福利费不足部分,可依次以改制企业的公益金、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实收资本弥补。

借:公益金、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实收资本等贷:应付福利费③改制企业未退还的职工集资款、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应当以现有资产清偿。

借:其他应付款等贷:银行存款等2)改制后公司账务处理①改制企业原应付工资余额中欠发的职工工资,在符合国家政策、职工自愿的条件下,可转为职工个人对改制后公司的投资,在改制后公司成立时:借:应付工资贷: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等②改制企业未退还的职工集资款,在符合国家政策,职工自愿的条件下,可以将来退还的职工集资款的金额转为职工个人对改制后公司的投资,在改制后公司成立时:借:其他应付款贷: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等(2)债务安排1)改制企业账务处理对于除银行外的其他债权人,改制企业经充分协商,债权人同意给予全部豁免或部分豁免的债务,转为改制企业的资本公积:借:应付账款、应付票据贷:资本公积2)改制后公司账务处理改制企业中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债权经国家批准后以及除银行外的其他债权人的债权经协商同意后,可以按照有关协议和公司章程将其债权转为对改制后公司的股权,在改制后公司成立时:借: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贷: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等(3)改制后公司成立时1)改制后的国有资产持有单位,应当确认或调整长期股权投资。

①集团公司作为国有资本持有单位的,账务处理如下:借:长期股权投资——改制后公司贷:长期股权投资——原改制企业资本公积/长期投资——股权投资差额②改制企业存续公司作为国有资本持有单位的,账务处理如下:借:长期股权投资有关负债贷:有关资产资本公积等2)改制后公司成立时,对进入改制后公司的资产、负债,账务处理如下:借:有关资产贷:有关负债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等12.4破产清算的账务处理12.4.1破产清算的主体地位破产清算企业在宣告破产进入清算程序后,核算的主体不再是宣告破产的企业,而是负责破产清算的清算组。

清算组对企业的各种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登记,编造清册;同时,对各项资产损失、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核定查实。

在法院宣告破产日,清算组按照办理年度决算的要求,进行资产清查,计算完工产品和在产品成本、结转各损益类科目、结转利润分配等,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12.4.2破产财产的界定(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到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4)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

12.4.3破产债权的界定破产债权,是指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可以通过破产程序从破产财产中获得清偿的债权。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债权的范围包括:(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2)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3)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其数额超过担保物价额并且未获清偿部分;(4)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债权与其他破产债权一起清偿,但是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5)清算组决定解除破产公司未履行的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因合同解除受到损害的,其损害赔偿额作为债权;(6)作为被保证人的企业被宣告破产前,保证人代替被保证人清偿债务的,保证人的清偿数额属于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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