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的23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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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聪明的一种员工离职方法

最聪明的一种员工离职方法

最聪明的一种员工离职方法如何离职有补偿金?员工自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但是被迫辞职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既然这样,下面小编带来的最聪明的一种员工离职方法,希望大家喜欢!最聪明的一种员工离职1、只说好话,不说坏话——离职时和离职后,不要说公司与同事的坏话,凡事往好了方面说,一是职场圈子本就不大,你说公司不好,实际上就是说自己不好,把所有原因归到自己的职业发展上去,走了就走了,何必弄的大家不愉快呢?2、多夸奖自己的领导与老板——即便是你的离职是领导和老板逼走的,也要多夸奖领导与老板,一是显示自己的大度,二是不可因为工作而坐下仇恨来,走后我们会慢慢的悟出很道理来,大部分都是我们自己的原因,或者心胸的问题,或者工作方法的问题,所以,自己的名声更重要。

3、多说领导对自己的帮助,少说领导对自己的打击——自己之所以选择离职,是领导把自己的能力培养出来了,自己需要重新规划自己的职业,所以才离职,把功归于领导与同事。

离职的5个最佳时间点1、年中6、7月的时候,是一年中辞职的旺季,这也是很多公司在招聘的时候,职场上是有金9银10的说法,8月是观望期,9月是职场招聘旺季。

年中辞职的话,就可以有充分的准备,还可以赶上班招聘的高峰期,找到好工作的机会也会比较大。

2、年后年底的时候,公司是会发年终奖和福利的,年底就不要辞职了,拿不到年终奖不说,辞职手续也会办得很拖拉,也是够折腾的,还会背负上一个不负责任的标签。

过年之后就没有这样的顾虑了,工资和年终奖都到手了,还能赶上招聘的小高峰,年后还是有很多公司在招人的,选择空间会很大。

3、行业旺季后很多行业都是有淡季和旺季的区分的,辞职最好是选择旺季之后。

旺季前或者是旺季中,老板是不会允许你离职的,旺季前离职的话,自己也是感觉到有一点亏。

工资还没有拿到手。

但也不用等到淡季再辞职,这太浪费时间了。

4、找到下家后很多人一旦有了辞职的想法,就会一刻都不愿意在公司里面待,这倒是很潇洒,但也是会有损失。

2023劳动法普法活动题库

2023劳动法普法活动题库

劳动法普法活动题库单选题1、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B )。

A. 劳动经济关系B. 劳动关系C. 劳动合作关系D. 社会保障关系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B )的工资。

A. 一倍B. 二倍C. 三倍D. 四倍3、劳动合同关系的双方为(A)。

A.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B. 工会与企业C. 劳动者与劳动行政部门D. 工会与劳动行政部门4、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是(B )。

A. 劳动部门审批通过之日B. 用工之日C. 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之日D. 提交公证之日5、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劳动者依法退休后享受基本养老金的前提是连续缴费满(C )。

A. 5年B. 10年C. 15年D. 20年6、《劳动法》是法律体系中的(A )。

A. 基本法B. 根本法C. 下位法D. 上位法7、根据国际通用的就业标准,不属于就业人员的有(A)。

A. 退休人员B. 有职业但临时没工作的人C. 雇主D. 个体经营者8、目前我国劳动就业的形式不包括( A )。

A. 自驾游B.职业介绍机构介绍就业C.自谋职业D.国家安置就业9、(A )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因劳动问题引起的纠纷。

A. 劳动争议B. 工资争议C. 休息争议D. 保险争议10、在法律层面上,家政服务员与用户之间存在的是(C )。

A. 劳动争议B. 劳动关系C. 劳务关系D. 工作关系11、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律规范应当承担的的法律责任是( A )。

A. 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B. 刑事责任C. 行政责任D. 民事责任12、用人单位承担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责任形式以( D )为主。

A. 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B. 刑事责任C. 行政责任D. 民事责任13、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可能构成( A )A. 强迫劳动罪B. 非法拘禁罪C. 重大责任事故罪D. 重大安全生产罪14、用人单位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可能构成( C )。

劳动争议案件败诉之法律分析(4类23种情形10个典型案例)

劳动争议案件败诉之法律分析(4类23种情形10个典型案例)

劳动争议案件败诉之法律分析(4类23种情形+10个典型案例)一、劳动关系建立阶段用人单位方面的典型败诉情形01 .用人单位恶意规避法律不签订劳动合同并否认事实劳动关系,加大了法院查证事实的难度,但需要强调的是,人民法院通过工资支付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考勤记录甚至工作成果等多种凭证,依然可以综合进行判断,确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可能以此逃避法律的制裁。

02 .雇佣停薪留职、内退、下岗待岗,以及因经营性停产放长假待岗等情形等四类人员,误以为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导致在诉讼中败诉。

03 .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予签订,从而导致支付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赔偿。

儒思HR人力资源网劳动者方面的典型败诉情形04 .对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认识错误,一些人员:诸如全日制在校大学生、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未取得就业证的外国人等均不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因此也得不到劳动法的保护。

05 .一些公司高管、人力资源经理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用人单位能够证明订立劳动合同属于该高管的工作职责,则即使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也不会获得法院的支持。

06 .劳动者提供虚假信息订立劳动合同,最终被法院判定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

二、劳动合同履行阶段用人单位方面的典型败诉情形07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未向劳动者履行合法公示或者送达,从而导致该规章制度对劳动者不具有合法约束力。

08 .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以未安排劳动者工作为由拒付工资,如果是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那么用人单位依然有义务向劳动者支付生活费,否则即为违反法律规定,存在败诉风险。

09 .用人单位违法规避工龄连续计算,例如在劳动者工作岗位、工作地点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重新安排劳动者与新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干脆“逆向派遣”,迫使劳动者“工作年限清零”,但此种手段被法律所禁止,从而带来败诉隐患。

外企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外企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外企辞退员工补偿标准企业想要辞退员工,要遵守劳动法对辞退员工的规定。

以下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外企辞退员工补偿标准,希望能帮到你。

外企辞退员工怎么赔偿?外资公司要辞退已经工作满1年的员工,而且该员工还有2年的合同期,请问公司将怎么赔偿员工?2个月工资你好,补偿1个月工资。

并赔偿2个月工资。

合同期内公司辞退员工怎么赔偿?我给公司签订的合同是3年,现在才工作1年3个月。

公司辞退我的话该怎么赔偿?看是合法解雇还是非法解雇,合法解雇则需要支付一个半月的工资,非法解雇则是3个月的工资。

1.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补1.5个月工资,但员工有严重违纪等情形的除外。

单位违法辞退员工,赔3个月工资。

2、建议在律师帮助下准备证据并维权。

必要时可电话联系我,我可为你进一步分析,告诉你法律依据及如何操作。

根据辞退的原因判断是否有补偿,一般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非法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支付双倍补偿金也就是3个月工资给你,具体电话咨询。

合同不到期,企业可否辞退员工?谢谢解答2014年3月签定第一次合同,合同签定时的工资为530元(当时的当地最低工资为530元,2014年最低工资为620元),合同期限为两年。

今年3月又签定两年的合同,工资还是按530支付。

到11月份,企业突然不让上班,说让回家去等,他们这样做对不对?签合同是与当地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签定,工作单位是在电业局。

是电业局不让上的。

如果不要我们,怎么赔付我们?2017-11-30 10:10:41补充:今天是11月30日,电业局让我们去领取赔偿,是按每年补一个月的工资,补偿金额是按这几年签定合同的平均工资也就是530元来计算的,这样做是不是不对?今年我们这里的最低工资是710元。

我们怎么办?河南李静解答:你好,首先,如果你的工资确实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有权要求派遣单位补足差额部分。

另外,即使电业局不让上班,期间也应由派遣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

天津郑春先解答: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补偿金。

职工患病医疗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

职工患病医疗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

职⼯患病医疗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付补偿⾦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很多种,有员⼯单⽅⾯解除劳动合同的,也有双⽅进⾏协商解除的,还有公司单⽅⾯解除的,没给解除⽅式赔偿的项⽬是不⼀样的,那么职⼯因为患病解除解除劳动合同是不是可以得到补偿⾦呢。

店铺⼩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职⼯患病医疗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付补偿⾦”的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以前简称“办法”)第六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因⼯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安排的⼯作⽽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作年限,每满⼀年发给相当于⼀个⽉⼯资的经济补偿⾦,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资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办法》第⼗⼀条规定,本办法中经济补偿⾦的⼯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个⽉的⽉平均⼯资。

⽤⼈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平均⼯资低于企业⽉平均⼯资的,按企业⽉平均⼯资的标准⽀付。

种类1.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达成⼀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性、强制性规定即可。

若是⽤⼈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向劳动者⽀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单位单⽅解除劳动合同概要: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单位享有单⽅解除权,⽆须双⽅协商达成⼀致意见。

主要包括过错性辞退、⾮过错性辞退、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形。

1、过错性辞退(1)概要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单位有权单⽅解除劳动合同。

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

⽤⼈单位⽆须⽀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条款的,劳动者须⽀付违约⾦。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是了规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制定。

由劳动部于1994年12月3日发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执行。

2017年11月2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正式发文,宣布失效26份文件、废止76份文件。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即劳部发〔1994〕481号文,业内称之为481号文)文件赫然列入废止文件之列。

现已废止。

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4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劳动人事部门,解放军总后勤部生产管理部:为贯彻《劳动法》,使有关经济补偿的规定便于操作,我们制定了《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有关违反劳动合同的赔偿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部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三日(1994年12月3日劳动部劳部发〔1994〕481号发布) 第一条为了规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条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五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六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用人单位不签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用人单位不签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遇到劳动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用人单位不签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哪些赔偿现在一些用人单位为了规避自己的责任而不与劳动者,这样会导致劳动者的权利得不到保障,那针对这样的情形,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哪些赔偿?现在赢了网小编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解答。

不签赔偿办法:一、用人单位不签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从未签合同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制作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并补签合同。

二、劳动者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六)款、《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十)款规定,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并要求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一)款、第四十七条规定,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相关知识阅读: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注意事项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案例之一:张某家住区四季青桥附近,她到离家很近的一个连锁超市应聘就职。

过了一段时间,公司将她调到远郊的连锁店工作,因而产生纠纷。

因合同上只写了张某要在北京工作,使这起案的焦点是合同约定的工作具体地点不详,导致败诉。

案例之二:赵某应聘某汽车厂担任总装调试工,这是技术活儿,工资较高;后来,企业将他调到一个非技术的低薪岗位,他不愿干,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后,合同上写的是担任“操作工”,这是一个范畴很广的工种,没有明确具体的工作性质,导致争议败诉。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

如标准工资是多少?有没有奖金?奖金是根据什么标准发放的?这些数据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不要轻信老板的口头承诺。

史上最全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计算的教材

史上最全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计算的教材

劳动合同法中的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计算教程一、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23种情形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23种情形下,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1种情形: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7、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8、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10、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2情形: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劳动关系习题集与答案

劳动关系习题集与答案

湖南商学院自学考试课程过程性考核代码:03325《劳动关系学》习题集一、单项选择题1.我国《劳动法》第16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A.规章制度B.劳动合同C.工作计划D.集体协议2.以下不属于劳动合同特征的是( )A.主体的特定性B.主体意志的限制性C.合同履行中的隶属性D.劳动合同的目的是劳动成果的实现3.在劳动合同的特征中,建立劳动合同的目的是()A.实现劳动成果B.完成劳动过程C.获取劳动报酬D.支付劳动代价4.刘某与某木器厂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一年后,双方的劳动关系即行终止。

刘某与该木器厂签订的合同是()A.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B.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C.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D.无试用期合同5.在我国,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和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的小时数分别为( )A.4小时、20小时B.8小时、40小时C.7小时、35小时D.4小时、24小时6.1900年首先制定独立的《劳动合同法》的国家是()A.意大利B.德国C.法国D.比利时7.在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中,平等是指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A.相同的经济地位B.相同的社会地位C.相同的法律地位D.相同的政治地位8.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一般为()A.提议-承诺-签约B.承诺-协商-签约C.提议-协商-签约D.要约-协商-签约9.2006年1月,某文化用品公司与1993年出生的张某签订了劳动用工合同,该劳动合同应被确认为是()A.有效的B.无效的C.合法的D.平等的10.根据我国《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无效劳动合同的确认机构是AA.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B.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劳动保障部门C.人民法院或检察院D.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检察院11.某矿业公司招用多名采矿工,劳动合同规定他们每天必须从事繁重的开采工作,否则不能结算当月工资。

用工第二个月,矿业公司因违反安全采矿规定造成事故,致使采矿工多人伤亡。

南京市劳动合同法

南京市劳动合同法

南京市劳动合同法小编精心推荐劳动合同法| 最新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的制定对于强化对劳动者的保护、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立法中,既要对传统劳动关系的建立、履行、变更、消灭的过程进行规制,也要对新型劳动关系双方权利义务进行法律调整。

一、《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第十五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在以《劳动法》的调整范围为基础上,还应当反映发展中的新用工形式。

在我国从事产品生产、流通或服务性活动等实行独立核算的经济单位,包括各种所有制类型的企业,如工厂、农场、公司、个体经济组织及民办非企业单位都是劳动合同法调整的对象。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与社会团体在通过劳动合同或应实行劳动合同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建立关系时也应当适用劳动合同法,包括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和通过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应通过劳动合同与其工作人员建立关系的事业组织。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作为劳动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劳动者是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独立给付劳动并获得劳动报酬的自然人,同样是劳动合同法所调整的主体范围。

具体包括:(1)与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之间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2)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工勤人员;(3)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非工勤人员;(4)其他通过劳动合同(包括聘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二、劳动合同的新形式劳动者就业方式的多样化,可以划分出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并由此决定了劳动合同的其他形式和特定内容。

随着市场经济的健全和完善,在正规形式就业之外的其他就业形式日显重要。

如临时工、季节工、劳务工、承包工、派遣工、自由职业者等。

(完整版)劳动法试题和答案

(完整版)劳动法试题和答案

劳动法一.单项选择题1、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B.劳动关系)A.劳动经济关系B.劳动关系 C 劳动合作关系 D .社会保障关系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 1 个月不满 1 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B、二倍)的工资。

A. 、一倍B、二倍C、三倍 D 、四倍3、劳动合同关系的双方为( A. ) A.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B. 工会与企业C. 劳动者与劳动行政部门D. 工会与劳动行政部门4、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是( B. 用工之日) A.劳动部门审批通过之日 B. 用工之日 C. 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之日 D. 提交公证之日5、在我国,未成年工是指( D. 已满 16 周岁未满18 周岁的劳动者)6、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劳动者依法退休后享受基本养老金的前提是连续缴费满( C.15年)A.5年 B.10年 C.15年 D.20 年7、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以下哪项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报酬?( C.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8、《劳动法》是法律体系中的( A.基本法 )A.基本法B.根本法C.下位法D. 上位法1、根据国际通用的就业标准,不属于就业人员的有(A.退休人员)A.退休人员B.有职业但临时没工作的人 C 雇主 D .个体经营者2、目前我国劳动就业的形式不包括( A )A.、自驾游B、职业介绍机构介绍就业C、自谋职业D、国家安置就业3、特殊和困难群体具体包括( B. 妇女、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役军人等)4、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童工是指( B. 未满 16 周岁就业的未成年人)5、现在我国实行由企业直接面向社会招用工人的招工制度,与之相对应的是( A. 劳动合同制)6、在我国,招收外国劳动者的年龄条件为( A ) A. 年满 18 周岁7、外国人(包括港澳台人)在我国就业必须办理(D.就业证)8、劳动合同的内容具有( B.强制性)1、每周应工作的天数叫(B.工作周)2、(C、工作时间)作为法律范畴,既包括劳动者实际工作的时间,也包括劳动者某些非实际工作时间。

劳动仲裁申请书请求事项怎么写

劳动仲裁申请书请求事项怎么写

劳动仲裁申请书请求事项怎么写劳动仲裁请求事项怎么写?下文是申请书网整理的劳动仲裁申请书请求事项范文,希望能帮助到你。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下面主要针对实践中常见的仲裁请求事项作说明。

一、请求确认劳动关系范例:请求确认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因为在工伤认定程序中,存在劳动关系是认定工伤的前提,所以一般在工伤认定时,由于劳动关系不明确,需提起以确认劳动关系为请求的劳动仲裁。

二、请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范例:请求被申请人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瑕疵履行劳动合同或单方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仍愿意继续工作时,可请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三、请求解除劳动合同范例:请求解除与被申请人的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有特定的违法情形时,劳动者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主要有一下情形: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5、因用人单位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7、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四、请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范例:请求被申请人支付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经济补偿金XXX 元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两大类,共计23种:(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1种情形: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5、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6、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7、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8、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9、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10、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济补偿的政策性质和规范分析

经济补偿的政策性质和规范分析
劳动关系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 2009 年 3 月号 总第 225 期
经济补偿的政策、性质和规范分析
● 王立明
内容摘要 本文通过对经济补偿的政策、性质、规范三个层面的分析认为,经济补偿的政策
目的,是奖励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对社会的勤勉贡献;经济补偿的法律性质,是明确经济补偿是劳 动者应享有的劳动法定权利和用人单位应履行的劳动法定义务;经济补偿的法律规范,是解决劳 动者享受经济补偿的适用条件。
法院审理查明:(1)2005 年 3 月,英才公司与李小姐签订了 劳动合同,聘用期限至 2008 年 4 月 22 日。李小姐的职务为线 上业务部客户经理,即电话销售 人员,主要工作内容为给客户打 电话进行拜访及销售。2006 年 11 月 14 日,英才公司以李小姐 严重违纪为由发出《聘用终止通 知书》,通知其终止劳动合同,并 于该日出具 《离职证明》。2006 年 11 月 14 日,李小姐进行工作 交接后离开英才公司。(2)英才 公司电话录音显示,两周内李小 姐拨打私人电话共计 83 个,时 长为 4 小时 56 分 24 秒;拨打虚 假电话共计 89 个,时长为 15 小 时 23 分 13 秒。
值 得 一 提 的 是 ,根 据《劳 动 合 同 法》第 85 条 规 定 ,用 人 单 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
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 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 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 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 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 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 赔偿金:(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 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 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2)低于 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 工资的;(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 班费的;(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 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 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此可见, 对于用人单位违反上述法律或 规章的法定情形,可能派生的 法律责任有承担经济补偿和赔 偿金两种方式。有鉴于此,应当 考虑在法律清理时,对《违反和 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第 3 条、 第 4 条、第 10 条的规定予以废 止 ,统 一 适 用《劳 动 合 同 法》第 85 条的规定。

劳动法赔偿n+1是怎么算

劳动法赔偿n+1是怎么算

劳动法赔偿n+1是怎么算劳动法赔偿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受到侵害时,依法获得的经济赔偿。

其中,“n+1”指的是在劳动者因被侵权而导致的一定经济损失后,根据法律规定可以按照一定比例获得的额外补偿。

本文将详细介绍劳动法赔偿n+1的计算方法和适用条件。

1. 劳动法赔偿概述根据我国现行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享有各种权益。

当雇主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时,劳动法赋予劳动者追索赔偿的权利。

劳动法赔偿主要包括:•经济赔偿:根据劳动者受侵害造成的损失,由雇主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金额。

•补偿金: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雇主应向劳动者支付的额外经济补偿金。

2. 劳动法赔偿n+1的计算方法劳动法赔偿n+1的计算公式如下:劳动法赔偿n+1 =劳动者受侵害的经济损失×(1+n)其中,n代表的是劳动法的赔偿倍数。

不同的情况下,n的值不同,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和实际情况,一般会有相应的赔偿倍数标准。

示例一:假设某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未提前通知员工,并未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导致员工在找到新工作前无法正常工作,所受的经济损失为10000元。

根据劳动法规定,此种情况下,n的值为2。

则劳动法赔偿n+1的计算公式为:劳动法赔偿n+1 = 10000 × (1+2) = 30000 元示例二:某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员工工资,导致员工受到经济损失,根据劳动法规定,此种情况下,n的值为1。

假设员工受到的经济损失为5000元,则劳动法赔偿n+1的计算公式为:劳动法赔偿n+1 = 5000 × (1+1) = 10000 元3. 劳动法赔偿n+1适用条件劳动法赔偿n+1并不适用于所有劳动纠纷案件,而是基于特定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劳动法赔偿n+1适用于以下情况之一:•解除劳动合同违法情形–雇主未提前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无合法依据的劳动合同•未支付劳动报酬–雇主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雇主侵犯劳动者劳动权益–雇主未支付社会保险费或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雇主未为劳动者提供合法的劳动条件和环境–雇主未履行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劳动条件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法律及相关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有些特殊情况下并不适用劳动法赔偿n+1。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详解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详解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详解1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解读】本条规定的是无过失性辞退,即在列举的三种情况下,即使劳动者没有过失,用人单位依然可以对劳动者进行辞退。

辞退的方式是,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1】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里的“一个月工资”是按照什么标准确定?这个规定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这三种情况,分别如下:第一种,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什么叫医疗期?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二条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也就是说,劳动者患病的原因与工作无关,不是职业病,不构成工伤;因为如果构成工伤,适用的是《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而非医疗期的相关规定。

医疗期的工资怎么发?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也就是说,医疗期的工资,红线是最低工资标准的80%,再低也不能低于这个标准,另外若是有地方性规定的,还需依照地方性规定发放。

解除劳动合同时如何规避风险

解除劳动合同时如何规避风险

解除劳动合同时如何规避风险1.尽量通过”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或者劳动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的事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具体协商---就达成一致的事由和条件签订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履行协议办理解除合同手续2.当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时怎么办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给付经济补偿金.若劳动者的工作并不是不可替代的,或者说劳动者即使马上离职也不会对正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的影响,企业应尽快与期办理交接工作.3.尽可能降低劳动者”自动离职”带来的损失在规章制度里规定”连续旷工XX天属于擅自离职”,同时规定对旷工和擅自离职等的处理程序.4.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过错”解除劳动合同时怎么办?5.怎样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有明确并且经过公示的录用条件必须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试用期满后不得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因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6.怎样以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制定出具备法律效力(内容合法,程序合法,经过公示)的规章制度,并在规章制度当中明确界定严重违反规定的情形.对于要求员工通常必须做到的规章制度条款,可以制成员工守则,便于员工学习,常握和执行.留有员工严重违反规定的证据,如员工本人签字的检讨书,惩处单等.建立并完善日常书面行文制度和档案保管制度.尤其是有关违纪事件的资料更应妥善保管.7.怎样以劳动者”严重失职”解除劳动合同关键在于严重失职有无对造成公司重大损害,通常由公司内部规章制度规定.8.怎样以劳动者”有双重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约定或者规章制度当中明确规定禁止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将此作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9.怎样以劳动者”有欺诈行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行之有效的入职审查制度,并且适当运用知情权的法律规定.让应征者作真实性声明和承诺,并签字确认.一旦发现员工有虚假信息,即可以此为据行使单方解除权10.怎样以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三个要件:劳动者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刑判决属于生效判决11.怎样以劳动者”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四个要件:劳动者属于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者的医疗期已经结束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调整岗位后仍不能从事12.怎样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劳动者不胜任本职工作对劳动者进行了重新培训或调岗重新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原工作或者调整岗位后不能胜任新岗位13.怎么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满足以下三个要件: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变化结果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双方协商变更合同但没有达到一致意见14.怎么选择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非过错情形: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企业有两种选择:一是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二是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15.怎样以”经济性裁员”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16.合理规避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17.规范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18.怎样正确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到了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不一定终止,只有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体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才可以终止.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解释(劳社厅函2001第125号),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终止合同后,关于企业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几种情形:A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续签,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B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续签,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终止,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C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逾期终止的几种情形:A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B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C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D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E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9.巧妙规避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尽量让劳动者主动提出严格按规定制定合法的规章制度;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险;招聘时尽到主动告知义务;禁止任何可能导致劳动者解除合同的违法情形.能够以过错性解除的,就尽量不以非过错性解除.20.正确计算应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数额年限计算标淮: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需注意,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而不是本单位连续工作的年限.即使劳动关系有中断,也可以合并计算工作年限.此外,还要注意,在我国法律中,以上,以下,以内,届满,一般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以外,一般不包括本数.因此,工作时间正好六个月的,经济补偿按照一个月的工资工资计算基数:规定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的应得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根据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21.恰当选择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情形应当在员工按规定办结工作交接时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22.避免出现应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情形23.依法向劳动者索取“赔偿金”赔偿责任是指:招录费用;培训费用;合同约定的其他培偿24.正确办理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手续提前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进行健康检查与劳动者办理工作交接结算薪金,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手续妥善保管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两年备查.25.正确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文书最好不要用开除等字眼,尽量用规范说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解除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最好当面交给员工,并要求当事人签字确认.。

2024年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二篇)

2024年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二篇)

2024年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____有限公司是在____西城区工商局注册的私营企业。

法人代表:____。

第3条公司下设:服务部、财务部、业务部、办公室。

第4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5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6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第7条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8条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9条员工应聘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____周岁(必须年满____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

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0条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1条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

第12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____天至____个月:合同期限不满____个月的,试用期____天;合同期限满____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____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____天;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范本

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范本

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范本劳动合同是合同涉及的甲方与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那么根底上,双方达成的合作协议。

为了保证公平、公正,需要在劳动合同表达相关的重要条款。

合同范本网“劳动合同〞栏目为您提供互联网2022版的劳动合同优质范本,为您解除写合同的烦恼。

为此,合同范本网为您推荐《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范本》,供您参考。

甲方:〔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乙方:〔劳动者〕身份证号: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为期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在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因甲方拖欠乙方工资的原因,乙方要求提前解除与甲方的劳动合同。

经双方协商,劳动合同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双方的权利义务也随之终止。

第二条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合同的提前解除,甲方需要在乙方妥善办理完毕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包括工资、经济补偿金及其它福利待遇共计____元人民币。

乙方自愿放弃除本协议之外的其他诉求。

第三条甲、乙双方在此确认。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已依法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义务,包括乙方应享有的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

第四条乙方妥善办理完毕工作移交手续后,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第五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年月日乙方〔签字〕:年月日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格式范本甲方:乙方: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为期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1、〔方〕因原因,要求提前解除与〔方〕的劳动合同。

自年月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2、乙方工资结算至离职之日,支付时间为甲方正常发放工资时间。

乙方奖金为元,差旅费、交通费、手机费等费用合计元,以上费用均需扣除所得税,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劳动法期末综合测试

劳动法期末综合测试

劳动法期末综合测试一、名词说明1.劳动法2.劳动关系3.休息权4.劳动司法关系5.劳动司法关系主体6.劳动司法关系客体7.劳动司法关系内容8.劳动权力才能9.劳动行动才能10.劳动司法事实11.劳动就业12.劳动就业办事企业13.职业介绍机构14.劳动合同15.录用合同16.聘请合同17.劳动合同的解除18.集体协商19.集体合同20.工资21.最低工资22.差不多工资23.专门情形下的工资24.工资保证25.职务工资26.津贴27.工作时刻28.休息休假29.投亲假30.年休假31.加班加点32.安稳技巧规程33.劳动卫生规程34.女职工专门爱护35.未成年工专门爱护36.职业培训37.就业练习中间38.黉舍培训39.离岗专门培训40.职业技能剖断41.职业技巧证书42.社会保险43.职工福利44.劳动规律45.职业道德46.职工平易近主治理47.劳动争议48.和解(见各章节)二、填空题:1.______是我国劳动法调剂的重要对象。

2.我国劳动法的性质是________的劳动法,具有________的本质。

3.我国《劳动法》有用于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别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_______的劳动者。

国度机关、事业组织、社会集团和与之建立的劳动者,按照本法履行。

4.在劳动法中劳动者与地点单位之间的关系是__________。

5《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劳动法》有用于_____________。

6.1802年英国议会经由过程的________是第一个限制工作日长度的司法,一样认为这是资产阶层“工厂立法”的开端。

7.一样认为,劳动法成为自力的司法部分的时刻是___________。

8.国际劳工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为________________。

9. 年国际劳工组织正式宣布成立,中国事国际劳工组织的。

10.劳动权力才能和劳动行动才能是公平易近在年满_______时同时产生的。

11.个别工商户请学徒做副手最多不跨过_______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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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一、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23种情形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23种情形下,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1种情形: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7、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8、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10、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2情形: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9、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10、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11、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操作指引」用人单位在实践中需注意,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前提条件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动议系用人单位首先提出,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者主动要求辞职,此种情况下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

二、经济补偿计算基数中工资的确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如何确定?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在计算经济补偿时,以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或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这就必须理解“工资”的含义。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实践中劳动者的工资一般有基本工资、应发工资、实发工资之分。

基本工资通常是用人单位给劳动者设定的底薪,一般未包括加班工资、津贴、补贴、福利待遇等。

应发工资是指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获得的全部工资,包括了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等。

实发工资是劳动者每月实际拿到的工资,通常会被扣减一些费用,比如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所得税,扣伙食费、房租费等,劳动者实际到手的金额通常会比应发工资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应当以劳动者的应发工资作为基数,而不是以基本工资、实发工资为基数。

基本工资仅仅是劳动者工资的一部分,显然不能作为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而实发工资并不能真实体现劳动者的工资水平,比如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支付加班费、克扣工资等违法行为都可导致实发工资低于劳动者实际的工资,显然也不能作为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

「典型案例」某公司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与部分员工解除合同,员工李某因经济补偿金计算问题与单位发生争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公司每月实发给李某的工资为1900元/月,李某工资由基本工资1300元+加班工资300元+岗位津贴200元+住房补贴100元+津贴100元组成,公司每月在发放工资时扣减伙食费100元,实际每月发放1900元。

李某要求按照2000元的标准计算补偿金,而公司开始要求按照1300元的标准计算补偿金,后公司作出让步,只同意按照1900元作为基数计算。

「律师评析」本案公司要求以李某的基本工资1300元计算经济补偿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同样,以1900元作为基数也是错误的,李某虽每月实际到手的工资为1900元,但这是公司扣减伙食费后的工资额,并非李某的应得工资,应以2000元作为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

「操作指引」工资是一个总额的概念,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应当以劳动者的应发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三、计算经济补偿中劳动者工作年限的确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应当从劳动者向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计算,即在劳动者入职之日开始计算。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订立劳动合同的,不影响工作年限的计算。

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变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

另外,对于军人军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第三十七条以及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随用人单位改革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意见》(国发[1993]54号)第五条规定,军队退伍、复员、转业军人的军龄,计算为接收安置单位的连续工龄。

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规定,经济补偿金按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发,因此,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计发法定的经济补偿金时,退伍、转业军人的军龄应当计算为“本单位工作年限”。

「操作指引」劳动者应当把握“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的含义,不是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一般不能够计算进来。

四、“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的理解与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不满六个月的”,是指四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是指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如八个月;第二种情形是指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下,如劳动者工作三个月;第三种情形是指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超过一年但余下的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如三年零九个月;第四种情形是指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超过一年但余下的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下的,如二年零四个月。

在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时,对上述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工作一年的标准计算,六个月以下的,经济补偿按半个月工资标准计算。

如工作时间三年零九个月,支付经济补偿为四个月工资,工作时间二年零四个月的,支付经济补偿为二个半月工资。

「操作指引」如果劳动者工作时间正好是六个月,经济补偿该按半个月还是一个月计算?我国法律规定“以上”、“以下”、“以内”、“届满”,一般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以外”,一般不包括本数。

所以工作时间正好六个月的,经济补偿按照一个月工资计算。

五、经济补偿能否分期支付《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二条规定,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第十二条规定,经济补偿金在企业成本中列支,不得占用企业按规定比例应提取的福利费用。

因此,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应当一次性支付,用人单位要求分期支付的,劳动者有权予以拒绝。

「操作指引」实践中,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私下协商解决,劳动者也同样用人单位分期支付的,法律可不干预。

六、劳动合同法环境下额外经济补偿金是否继续适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没有继续沿袭之前的规定,针对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做了新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第(四)项规定,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所以,在新的劳动合同法下,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不能再主张经济补偿金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

「操作指引」用人单位按应付经济补偿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适应是有条件的,即必须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仍逾期不支付的情形下才适应。

如果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经济补偿后,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了经济补偿,则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赔偿金。

相比《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的规定,实际上减轻了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

七、劳动者可否同时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用人单位因违反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在支付经济补偿后劳动者能否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以弥补其经济损失?《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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