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石化发生爆炸起火事故七工人被烧伤
中国石化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作业过程中发生闪爆,引发大火,将叉车司机烧伤,
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过程分析 1、可燃性物料的确定 在顺丁橡胶装置所有的物料中只有丁二烯和溶剂油 两种是挥发性的可燃性物料。 丁二烯常压下为气态,沸点为-4℃,排出后立即挥 发,不易大量积聚。 溶剂油(主要成分是环己烷和己烷)初馏点65℃, 98%馏出点为67℃,常温下不易挥发,容易大量积 存在污水系统中。 此次事故是在向污水系统排放了大量热水后发生 的,热水的温度(67℃~86℃)的高于溶剂油的
软管的金属 连接件
装卸管阀门采用聚 四氟生料带密封, 未进行导静电跨接
事故中暴露出的问题:
真空吸污车主要是用于城镇环卫部门,并不是专门
设计用来转运石化厂区内含油污水的,在设计时没有
考虑石化行业易燃、易爆的作业环境,其操作过程也
不符合石化行业的要求,操作规程中没有静电接地的
要求,在真空抽吸和压力排放作业时,罐内液面上方
沸点,与溶剂油接触会导致溶剂油迅速气化,形成
爆炸性混合气体,引起闪爆,因此判断引起闪爆和
火灾的物料为溶剂油。 2、溶剂油来源分析 1)正常操作下,装置的各个油水分离设备定期向 污水系统排水时,由于水中夹带溶剂油,在较长的 时间里大量溶剂油逐渐积存在污水系统中。
2)后处理系统罐区的V511分水罐主要承担整个车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在某些情况下,应该对全过程进
行气体浓度监测,以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
2)硫化氢中毒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事故扩大。 在2起事故中,最初2名工人下井作业中毒,连续4 名工人盲目下井救人,导致事故扩大,最终5人死亡。
事故的教训非常惨痛,据统计,硫化氢中毒事故, 救援人员伤亡的比例高于直接作业人员,农民工死亡
中国石化火灾事故原因
中国石化火灾事故原因中国石化是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的中央企业之一,是世界最大的石油和石化企业之一。
它的主要业务包括石油、化工、油品零售和石油勘探等。
然而,中国石化也不时发生火灾事故,给社会和环境带来不小的危害。
本文将对中国石化火灾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
一、人为因素1.1 管理不善中国石化作为一个大型的石油和石化企业,拥有众多生产设施和员工。
在日常生产中,管理不善可能会导致潜在的安全隐患。
例如,设备维护不及时、安全标准不严格执行等问题,可能会造成火灾事故的发生。
1.2 人员操作不当在石油和石化生产过程中,需要进行各种设备操作和化学反应。
如果人员操作不当,可能会引发火灾事故。
例如,未能正确使用火焰和高温设备、未正确管理化学品等都可能导致火灾。
1.3 安全意识不强作为一家石油和石化企业,中国石化员工需要面对各种潜在的危险和安全风险。
如果员工的安全意识不强,可能会造成火灾事故的发生。
例如,未能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对火灾预警信号的反应不及时等都可能导致火灾事故。
1.4 加工站点的规划不佳油气勘探、生产和加工等环节是石油大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油气的勘探不甚严谨和油品炸药生产、使用及加工这方面的排放功能不敏锐的测量,都会引导着一来很多的宏大火灾事故。
二、技术因素2.1 设备老化中国石化拥有大量的生产设备,这些设备在长期使用中可能会出现老化和磨损。
如果设备老化严重,可能会导致设备故障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2.2 设备故障石油和石化生产设备通常运转在高温、高压等条件下,存在一定的技术风险。
如果设备故障,可能会引发火灾事故。
例如,高温设备的泄漏、压力传感器的故障等都可能导致火灾事故。
2.3 保护措施不足在石油和石化生产中,通常需要采取一系列的保护措施来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如果这些保护措施不足,可能会增加火灾风险。
例如,未能安装火灾报警器、未能设置泄漏检测系统等都可能导致火灾事故。
2.4 未能及时更新技术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石油和石化生产领域的技术也在不断更新。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情况的通报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06.11.15•【文号】安委[2006]5号•【施行日期】2006.11.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2006]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中央企业: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全国安全生产保持了总体平稳的发展态势,事故总量和重特大事故均有一定幅度下降。
但进入四季度以来,一些地方事故出现反弹,山西、黑龙江、河北、吉林、甘肃、重庆、浙江等地接连发生多起煤矿瓦斯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污染、客运车辆翻车、服装加工销售企业火灾等重特大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
(一)煤矿事故方面。
一是接连发生三起特大恶性事故。
10月31日,甘肃省靖远煤业公司魏家地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9人死亡、6人重伤;11月5日,山西省大同煤矿集团轩岗煤电公司焦家寨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7人死亡;11月12日,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南山煤矿井下发生炸药燃烧事故,造成34人死亡。
这些事故暴露出一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思想麻痹松懈,措施不落实,现场管理混乱等突出问题。
二是已关闭或被责令停产整顿矿井非法违法生产导致事故发生。
10月15日,黑龙江省鹤岗市兴伟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10月16日,河北省邯郸市隆鑫煤矿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3人死亡;11月2日,甘肃省兰州市福山煤矿发生中毒窒息事故,造成5人死亡;11月7日,山西省太原市冀家沟煤矿发生透水事故,造成10人死亡。
广东安全生产事故2015
广东安全生产事故2015广东省是我国经济发展最为活跃和人口密度最大的地区之一,然而,在快速发展的背后,安全生产事故也屡屡发生。
本文将就广东省2015年发生的几起较为严重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分析和总结。
2015年,广东省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众多,其中最致命的一起事故发生在3月13日,位于广东江门市新会区的一处医药工厂。
该工厂在生产过程中发生放火爆炸事故,导致20人死亡,数十人受伤。
这次事故的原因是工厂管理混乱,安全意识薄弱,没有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要求进行操作,不仅引发了火灾,还导致了爆炸,并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
这次事故引起了广东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相关负责人被追究责任,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了对化工企业的安全监管。
另一起重大事故发生在4月1日,位于广州市芳村区的一家服装厂。
由于该厂在生产过程中未按要求进行通风换气,导致有害气体积聚,引发了一次爆炸。
事故发生后,厂房倒塌,导致26人遇难,70多人受伤。
这次事故的原因是厂方对安全生产缺乏足够的重视,没有建立完善的生产安全制度,并没有及时监测和处理有害气体。
该事故的发生再次提醒我们,安全生产不能有丝毫的马虎,每一个环节都需要严格把关。
另外,广东省在2015年还发生了多起矿山事故,造成了较为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其中最为严重的一起矿山事故发生在6月15日,位于潮州市潮安区的一座煤矿。
由于该煤矿安全设施落后,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了一次严重的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7人死亡,40人受伤。
这次事故的原因是煤矿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监管不力,违反了国家规定,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广东省政府对这起事故进行了深刻反思,加强了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并提出了进一步的整改措施。
综上所述,广东省2015年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安全生产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事关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
广东省政府必须加强对各个行业的安全监管,加大对企业的执法力度,严惩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企业和个人。
广东安全生产事故快报
广东安全生产事故快报广东安全生产事故快报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近期,广东省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安全事故频繁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及时向大家汇报有关情况并呼吁大家加强安全生产意识,特编写这份广东安全生产事故快报,以供大家参考。
1. 日期:2021年1月1日地点:广州市某化工厂事故经过:由于操作人员在搬运化工原料时疏忽大意,导致两种不相容的物料混合在一起,随后产生了剧烈的化学反应,引发了爆炸事故。
事故造成了5人死亡,10人重伤,并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
2. 日期:2021年2月10日地点:深圳市某建筑工地事故经过:在进行高层建筑施工过程中,由于场地秩序混乱,起重机操作人员误操作,致使物块失控,砸中了正在施工的工人。
事故造成了3名工人当场死亡,5人受伤。
3. 日期:2021年3月15日地点:珠海市某化工园区事故经过:由于化工厂管理不善,未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一台高温反应釜发生了泄漏,导致爆炸。
爆炸事故造成了2人死亡,8人受伤,并引发了大面积火灾,危及周边居民的安全。
4. 日期:2021年4月20日地点:广州市某煤矿事故经过: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未按规定组织安全巡查,发现了矿井内存在的隐患。
因电力设备故障引发火灾,事故造成了10名矿工被困井下,经过抢救后3人获救,7人不幸遇难。
5. 日期:2021年5月30日地点:汕头市某工厂事故经过:工厂未按要求进行化学品储存管理,导致酸碱物料存放在一起,发生了剧烈的化学反应,引发了爆炸。
事故造成了4人死亡,6人受伤,并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
以上仅是近期发生在广东省的几起安全生产事故案例,这些事故的发生主要是由于相关企业和单位未能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规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对事故隐患的预防和排查工作存在疏漏。
我们呼吁广大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从上到下的责任担当,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石化企业火灾事故案例分析
石化企业火灾事故案例分析一、事故背景该石化企业是一家规模较大的化工企业,主要生产石化产品,并且拥有自己的石化厂。
该企业位于华北地区一个工业园区,距离城市约30公里,占地面积较大,拥有数千名员工。
该企业的石化厂主要用于生产石油制品,并且在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大量的化学品和高温炼制设备。
由于生产过程中使用大量的易燃易爆化学品,并且存在高温高压设备,该企业的火灾风险较高。
二、事故过程2018年7月10日,该石化企业发生了一起严重火灾事故。
据事故调查报告显示,事故发生的当天上午11点左右,一名操作工在工作中意外发生了意外操作错误,导致一台高温炼制设备发生泄漏,并迅速引发了火灾。
由于该高温炼制设备所处的位置较为隐蔽,且位置较为狭窄,其周围的通风条件不佳,导致火灾蔓延速度非常快。
当事故发生时,现场的工作人员迅速进行了应急处置,立即启动了应急报警系统,并且对火灾进行了初期扑救。
但是由于火灾发生位置较为隐蔽,加之炼制设备内部存在大量的易燃化学品,火势迅速蔓延,扑救难度较大。
同时,事故发生地点周围存在大量存储的易燃化学品,火灾蔓延迅速。
在火势蔓延的过程中,现场的应急处置人员受到了较大的干扰,且现场的通风条件较差,烟雾较浓,导致了很多的应急处置人员难以接近火灾现场,火灾扑救难度大增。
在火灾发生后的短时间内,消防部门迅速接到了报警,立即出动了多辆消防车和上百名消防官兵前往救援。
但是由于火势蔓延迅速且火灾现场周围存在较多的易燃化学品,消防官兵在扑救火灾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大的困难。
最终,经过几个小时的扑救,火灾得到了控制,但现场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事故原因根据初步调查结果和事故原因调查报告显示,该石化企业火灾事故的发生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操作错误:事故发生当日,一名操作工在工作中使用高温炼制设备时发生了操作错误,导致了设备的泄漏,并且忽略了设备周围的通风条件不佳,导致火灾的迅速蔓延。
2.安全管理不到位:该企业在化工生产中使用大量的易燃易爆化学品,但是对于这些化学品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企业未能充分做好化学品的存储分区管理和防火阻燃工作。
典型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技术
• 液化天然气(LNG)的特性 • (英文名称为“LiquefiedNaturalGas”,简称 “LNG”)即液态的天然气,由天然气经过除液、 除酸、干燥、分馏和超低温冷凝处理而形成,在 超低温(-162°C)的液态和常压下的气态体积 比为1/625。其临界温度为-82.42℃,储存在温 度为-161℃、压力为0.1MPa左右的低温贮罐内, 其密度为标准状态下甲烷612.5~625倍,液态时 密度为447kg/m3。
• 液化天然气的理化性质及危险特性 • 是由埋藏地下的有机物分解而形成的有机物质, 其主要成分是甲烷(CH4),平均分子量为17.3,各 组份的体积百分比(V%)为:甲烷93.609;乙烷 4.1154,丙烷1.1973,其它(丁烷、戊烷、氮、二 氧化碳等)1.0783。在常温常压下呈气体状态,沸 点为-161.9℃,密度为0.772kg/m3。化学性质比 较稳定,具有无色、无味、无毒、无腐蚀性等特 点。
• 危险性概述
• 侵入途径:吸入 • 健康危害:本品有麻醉作用。 急性液化气轻度中毒主要表现为头昏、头痛、咳 嗽、食欲减退、乏力、失眠等;重者失去知觉、 小便失禁、呼吸变浅变慢。 • 环境危害:对环境有害。 • 燃爆危险: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 物。 • 禁配物 强氧化剂\卤素
液化天然气
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原则 危险化学品目前常见并用途较广的 约有数千种,其性质各不相同,每一 种危险化学品往往具有多种危险性, 但是在多种危险性中,必有一种主要 的即对人类危害最大的危险性。因此 在对危险化学品分类时,掌握“择重 归类”的原则,即根据该化学品的主 要危险性来进行分类
按《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 分 为8类,共21项。规定了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包装标志二十 七种(主标志十六种,副标志十一种)。联合国分类9类 第1类 爆炸品; 爆炸物 第2类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气体 第3类 易燃液体; 易燃液体 第4类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第5类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氧化性物质 第6类 有毒品; 有毒物质和传染性物质 第7类 放射性物质; 第8类 腐蚀品。 腐蚀性物质 第9类 其它危险物质(没有被其它类别涵 盖,运输过程存在危险的物质
广州黄浦区爆炸事故
广州黄浦区“3·13”爆炸事故2008年3月13日,广州市黄埔区发生了一起因2辆加长货柜车在转卸一批“圆形塑料击发帽”烟花爆竹类火药(玩具枪用,化学成分为氯酸钾)过程中,搬运时不慎碰撞发生剧烈爆炸,并引发附近包括一栋居民楼在内的数个建筑物火灾,造成7人死亡、2人重伤、34人轻伤的重大伤亡事故。
事故发生后,消防官兵正在奋力扑救火灾梁文祥/摄事故经过3月12日19时许,货主东莞海龙贸易公司将一批共31t的“圆形塑料击发帽” 的烟花爆竹类火药从湖南浏阳运至广州黄埔,并试图将烟花爆竹类火药伪装成普通货物,然后准备通过中海船运公司将其运送出口。
事故发生当天,3月13日15:30左右,位于黄埔区荔联广深高速公路宏康东筑小区东侧的通道上,人们看见一辆车牌为赣J49571加长货柜车向一辆车牌为湘M03397加长货柜车(货主为东莞海龙贸易公司)转卸货物。
据附近广州市某机关服务公司当事人王某回忆:这地方有点像“三不管”地带:有仓库、有2家没名没牌的汽车修理厂,还有一个垃圾处理站,平时也没什么人来。
爆炸前,他们就发现有一红一绿2辆大货车将2车车尾相对,有四五名男子在那里装卸货物。
王某等意识到这2辆大货车不是自己公司的,但却停在自己公司的通道内作业,于是便上前干涉说:“喂,这里不许装卸货物,你们快停下来,马上把车开走。
”当时车上有1名搬运工回过头来抱歉地对他们说:“不好意思,很快,我们搬完这几箱香菇马上就走。
”由于当时也差不多将近下班时间了,机关服务公司的工作人员也要赶回办公室处理一些事情。
既然他们都说“搬完这几箱香菇马上就走”,王某也就没有再多问,更没上去看看他们到底搬什么东西。
谁知道他们走后不到2分钟,刚走到一个拐角处,便听到炸雷似的“轰!!!”的一声巨响,大爆炸发生了。
强烈的冲击波令附近百米之内的建筑物一阵晃动。
旁边一家名为“东明食府”的2层餐厅门窗玻璃霎时间全部震碎、一片狼藉,但幸运的是该餐厅已经结业报废,屋内并无人居住。
HSE学习材料
扬子石化2011年六月份HSE学习材料集 团 公 司 上 报 事 故河南油田钻井公司“4·3”起重伤害事故 1人死亡2011年4月3日,河南油田钻井公司新疆分公司70830HN钻井队在西北油田分公司TP124X井(位于新疆阿克苏市沙雅县境内)进行搬迁作业,承包商――中油物流公司负责起重和运输,钻井新疆分公司安全员李某负责现场生产协调和安全监督,并安排薛某负责现场起重指挥、祝某负责现场安全监护、李某等6人负责司索工作。
13时10分左右,在完成3栋野营房吊装后,由中油物流公司吊车司机周某操作25T吊车,开始向板车上吊装钻井逃生滑道。
绳套是井队配备的2根直径19.8 mm的钢丝绳,分别挂在逃生滑道的4个吊装点上。
第一次吊装就位后,滑道的着地端在后,重心偏后。
于是再次起吊,旋转180度重新就位后,下放小钩准备摘绳套时,吊车司机按照非指挥人员的指令,再起吊向车厢右边缘移动调整逃生滑道的过程中,逃生滑道突然从板车右侧滑落,站在车辆右侧的3名人员躲闪不及被砸伤。
其中李某头部被滑道压在地面,安全帽也被严重砸裂,抢救无效死亡;另外2人轻伤。
这是一起由违章操作造成的责任事故。
河南油田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中油物流公司负次要责任。
事故直接原因(1)现场起重指挥严重失职。
现场指定的指挥人员没有对起重作业应当具备的条件进行确认,站位不正确,没有及时制止吊车司机的违章操作行为。
(2)吊装索具选用和系挂方式存在隐患。
选用索具的直径过大,系挂处没有采取防脱措施,为索具从小钩或逃生滑道吊装点处脱出留下了隐患。
(3)吊车司机和司索人员违章操作。
吊车司机在没有得到现场指定指挥人员指令的情况下起吊,违反集团公司《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起重操作人员应按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的规定。
在吊装过程中,司索人员没有使用撑杆、拉绳等辅助就位工具,属于致命违章。
事故间接原因(1)现场监护不到位。
吊装过程中,现场起重指挥和监护人员对司索人员手扶吊物、卡车司机违章指挥、吊车司机违章操作等违章行为没有及时发现和制止,对起重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没有提出整改要求。
事故案例分析
加氢装置火灾爆炸事故案例分析(一)事故经过1987年6月23日,某石化总厂炼油厂加氢装置发生一起火灾爆炸事故,11人烧伤,一人死亡。
(二)事故原因22日加氢装置计划检修结束,进入开工阶段拆除盲板作业阶段,在法兰尚未紧固时,错误的打开装置的瓦斯阀门,瓦斯在扩散过程中被直流电焊机点燃,形成爆炸,造成多人伤亡事故。
操作过程缺乏协调,是酿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乌鲁木齐石化公司“5.11”硫化氢中毒事故2007年5月11日,乌鲁木齐石化公司炼油厂加氢精制联合车间柴油加氢精制装置在停工过程中,发生一起硫化氢中毒事故,造成5人中毒,其中2人在中毒后从高处坠落。
(一)事故经过:5月11日,乌鲁木齐石化公司炼油厂加氢精制联合车间对柴油加氢装置进行停工检修。
14:50,停反应系统新氢压缩机,切断新氢进装置新氢罐边界阀,准备在阀后加装盲板(该阀位于管廊上,距地面4.3m)。
15:30,对新氢罐进行泄压。
18:30,新氢罐压力上升,再次对新氢罐进行泄压。
18:50,检修施工作业班长带领四名施工人员来到现场,检修施工作业班长和车间一名岗位人员在地面监护。
19:15,作业人员在松开全部八颗螺栓后拆下上部两颗螺栓,突然有气流喷出,在下风侧的一名作业人员随即昏倒在管廊上,其他作业人员立即进行施救。
一名作业人员在摘除安全带施救过程中,昏倒后从管廊缝隙中坠落。
两名监护人员立刻前往车间呼救,车间一名工艺技术员和两名操作工立刻赶到现场施救,工艺技术员在施救过程中中毒从脚手架坠地,两名操作工也先后中毒。
其他赶来的施救人员佩戴空气呼吸器爬上管廊将中毒人员抢救到地面,送往乌鲁木齐石化职工医院抢救。
(二)事故原因分析:经初步分析,事故的原因是:当拆开新氢罐边界阀法兰和大气相通后,与低压瓦斯放空分液罐相连的新氢罐底部排液阀门没有关严或阀门内漏,造成高含硫化氢的低压瓦斯进入新氢罐,从断开的法兰处排出,造成作业人员和施救人员中毒。
防范措施:(1)认真排查存在有毒物质的环节,做好现场标识标志和检测工作,对查出的可能有中毒的隐患,要认真落实整改防范隐患,必须消除隐患于萌芽状态。
轻质油储罐爆炸事故原因分析与防范
致 意 见就 是 发生 带 液不 能关 闭 阀 门 ,只能 关小
SAFE TY HEAL TH & ENVI RONMENT
o
从 呼吸孔 溢 出 , 现场 白雾 茫 茫 , 油厂 出动 消 防 车 炼
现 场 监护 , 路 紧急 封 闭 , 次 事故 虽 然没 有 造成 道 此
油储 运 系统 由于轻 质 油罐 冒气 曾发生 多 次爆 炸或 人 身伤 害事 故 。本 文 就广 东某 石 化厂 由于 冒气 引 发 轻质 油 罐 爆 炸 的事 故 作 一 讨 论 , 旨在 为轻 质 油
设 , 是 由地 面通 到操 作 室 , 而 并且 在 33 、0#罐 0# 34 南 侧 防 火 堤处 有 5 I 长 的一 段 电缆 线 槽 剥 落 , 0C1 I
造成 电缆裸 露 , 尽快 整 改 。 应
e 对 于 轻 污 油带 液 , 区 目前 制定 的措 施 只 ) 罐 能对 少 量带 液起 作 用 , 大流 量严 重 带液 , 不 了 对 起
、
本 文 着重 分 析如 何 解 决 轻 质 油 罐 冒气 事 故 。
冒气 事故 表 现 为轻 质油 夹带 了大量 气 态烃 类 进入
化 区上 游 装 置 由 于 开停 工 或 者 生 产 波 动 时 收 稿 日期 i0 1 ̄ 5 1-0 1 2 1
紧急 外排 的 含有 柴 油 、 油 组 分 的轻 污 油 。该 厂 汽
到火 源 就 会 引 发着 火 爆 炸 , 国石 化 范 围 内轻 质 中
多的 C、 , 等液化气组分 ,如果液化气组分过多 2 C 5日 1 6时 4 0分 重催 装 置 重 循环 油 泵 抽 空 , 定 稳 塔底温度降低 (0~ I  ̄ , 9 1OC)汽油带大量液化气组 分 造成 贮 运部 86 油罐 浮 船 冲翻 , 量 液化 气 0#汽 大
黄埔火灾事故原因分析报告
黄埔火灾事故原因分析报告一、事故概述2021年8月21日晚上9时许,广州黄埔区一家化工厂发生火灾事故。
火灾发生后,火势迅速蔓延,造成数十人伤亡,严重影响了周边社区和工厂的生产秩序。
二、事故原因分析1. 不合规生产该化工厂在生产过程中存在许多不合规操作。
首先,工厂在设备购置和安装过程中存在严重违规行为。
部分设备未经严格的验收和认证,未能保证安全可靠。
其次,工厂未严格执行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存在违规操作情况。
这些不合规操作导致了火灾事故的发生。
2. 安全管理不到位在该化工厂的安全管理方面存在严重不足。
首先,工厂缺乏严格的安全管理机制,员工的安全意识不强,对安全风险的认识不足。
其次,工厂未能建立完善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机制,导致火灾隐患无法及时发现和处理。
此外,工厂的应急预案和逃生通道设置也存在不足,造成火灾后的人员疏散困难,增加了伤亡情况。
3. 建筑安全隐患在火灾事故中,该化工厂的建筑结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首先,建筑材料和结构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无法满足建筑使用的安全性要求。
其次,建筑内部的电气设备和管道设施存在严重老化和损坏,增加了火灾发生的可能性。
4. 管理混乱、责任不明在工厂的管理体系中存在着严重的混乱和责任不明情况。
首先,工厂管理层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不够,未能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
其次,工厂内部的责任分工不明确,导致了许多安全管理工作的疏漏和失误。
三、事故对策1. 严格合规生产工厂在生产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所有生产设备的安全可靠,严格执行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规操作的发生。
2. 加强安全管理工厂应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在每个生产环节都要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风险认识,建立完善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机制,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完善应急预案和逃生通道设置。
3. 加强建筑安全管理工厂在建筑安全方面要加强管理,定期对建筑结构和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建筑的安全性能,降低火灾发生的可能性。
燃气事故案列分析及应急处置
顾光华 杨孔才
储运部 分管人员
重大责任事 在装卸环节疏于管理,未及时排除 故罪,有期 事故隐患,事故应急措施不到位, 徒刑6年零6 对事故的发生负管理责任 个月
马晓波
未落实相应安全措施,事故应急 重大责任事故 储运部经理 管理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直 罪,有期徒刑6 接责任 年零10个月 重大责任事故 罪,有期徒刑6 年零10个月 重大责任事故 罪,有期徒刑6 年零10个月
留党察看一 市交通运输执法支 年、行政撤 韩瑞 队临港经济开发区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 职处分,降 大队副大队长 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 为科员 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 撤销党内职 临沂市交通运输执 暂行规定》等规定,给予以下 务、行政撤 法支队临港经济开 29名人员相应的党政纪处分 李景涛 职处分,降 发区大队党支部书 为管理岗位 记、副大队长 九级职员 未认真督促指导区有关职能部门 临港经济开发区党 党内警告、 和团林镇党委政府履行安全生产 赵志德 工委书记、管委会 行政记过处 监管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 主任 分 领导责任。 对交通运输、安监、经信等部门 临沂市政府党组成 存在的执法检查、安全监管、企 行政记过处 刘贤军 员、副市长 业审批等方面问题失察,对事故 分 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物理 特性 化学 特性
• 比空气重 • 液态变气态时 体积增大250倍 • 易燃易爆 • 爆炸上下限 (体积分数: 1.5%~9.5%)
易燃易爆:液化石油气比空气重,能在地势低洼扩散到很远的地 方,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气体——爆炸极限为1.5%~9.5%。 遇明火(静电或电火花)都会燃烧爆炸。 健康危害:基本无毒,但当空气中浓度过高时。空气中氧含量降 低,可致窒息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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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案列
石化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石化企业需要消耗大量的工业用水,送往污水处
理设施的污水量很大,这些污水中可能混杂有易燃、
易爆、有毒的物质,可能在污水系统与大气连通的设
施内汇集,如果被明火引燃,会发生火灾、爆炸,如 果释放出有毒气体,会引起人员中毒。近年来集团公 司内企业多次发生污水处理设施事故,自2007年以来 已发生8起上报集团公司级事故,死亡10人,占事故 总数的10.6%,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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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面的案例分析可以看出,污水处理设施的危
险性并不低于生产装置,企业应当将按照生产装置
的安全标准,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管理。
2、严格执行石化行业的标准和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 1)《石油化工设计防火规范》
2)《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软管的金属 连接件
装卸管阀门采用聚 四氟生料带密封, 未进行导静电跨接
事故中暴露出的问题:
真空吸污车主要是用于城镇环卫部门,并不是专门
设计用来转运石化厂区内含油污水的,在设计时没有
考虑石化行业易燃、易爆的作业环境,其操作过程也
不符合石化行业的要求,操作规程中没有静电接地的
要求,在真空抽吸和压力排放作业时,罐内液面上方
阳惠源公司6人在雨水提升泵站拆除新建闸门井内的
封堵墙,承包商员工商某发生中毒、坠入闸门井中。 在场的田某、吴某下井抢救也中毒落水。3人均中毒 溺水死亡。
事故直接原因是封堵墙被砸开后,夹带有硫化氢气
体的污水急速流出,导致人员中毒。有关人员安全意
识淡薄,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扩大。
两起硫化氢中毒事故的教训
人数高于其他人员。由此可以看出普及硫化氢防护与
应急救援知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石化装置典型的开停工事故汇编
石化装置典型的开停工事故汇编Ⅰ、人身事故1、镇海炼化炼油五部“9.24”硫化氢中毒事故,二名检修工受伤2009年9月24日,镇海炼化炼油五部Ⅱ加氢裂化按照计划拆除装置界区及装置内所有盲板,准备开工,其中包括与低瓦线相连的放空罐顶V1034出口总管的盲板,盲板位于放空罐顶蝶阀阀前法兰处。
9:00左右,工艺技术员崔某在现场与建安公司施工人员进行了交底,施工人员开始拆除V1034至低压瓦斯线盲板作业。
9:30左右,松开法兰大部分螺栓后,盲板与阀板间积聚的含烃液体溅出,铆工张某、钱某吸入少量气体后立即感到不适,经医院检查治疗,身体逐渐恢复正常。
事故直接原因:放空管线上蝶阀内漏,低压瓦斯在阀与盲板间积聚并冷凝,法兰松开后液体溅出,其中携带的硫化氢气体也随之释放,作业人员吸入后中毒。
事故间接原因:技术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工作考虑不周,未对低瓦线拆除盲板作业认真进行危害识别,对蝶阀内漏,盲板与蝶阀间积聚含烃液体及内含硫化氢估计不足,在安排拆盲板作业时,未要求施工作业人员采取防硫化氢中毒保护措施。
2、中原石化承包商“9.22”窒息事故,昏迷2人2011年9月22日,中原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新建MTO装置进入开车阶段。
下午16时30分,车间安排第十建设公司的1名分包商员工进入装置急冷塔C-2101更换垫片,在更换过程中窒息晕倒,监护人随之进入塔内施救也窒息晕倒。
两人随即被塔外人员救出,1人完全恢复,另1人也基本康复。
事故直接原因:一是急冷塔C-2101与分离工段K-3001系统连接管线没加盲板,而是用两道阀切断隔离。
在进入塔内作业过程中,下游单元分离工段正在对K3001系统进行氮气置换。
在升压过程中,氮气经两道隔离阀反窜到反应再生单元的分离塔,然后进入与之相连的急冷塔。
因塔内氮气逐步积聚,氧气含量逐渐降低,致使两人相继因缺氧而晕倒。
二是在开工物料已经进入装置后,车间管理人员在未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证的情况下,仅凭氧含量分析合格报告单就匆忙安排工人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2022年中国石化事故案例分析
2022年中国石化事故案例分析2022年6月8日12时45分,茂名石化化工分部一球罐动力泵泄漏引发爆炸。
接报后,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第一时间启动跨区域化工事故应急响应,调集茂名、湛江、阳江、江门、佛山、广州以及机动支队共7个消防救援支队,共计187辆消防车、640余名消防救援人员参与事故处置。
应急管理部部长黄明等部领导多次进行视频调度,要求科学安全处置。
按照黄明部长指示,消防救援局副局长魏捍东率专家组抵达现场指挥事故处置工作。
事故发生后,茂石化专职消防队作为责任区最快到达现场的专业处置力量,迅速打开周围固定消防水炮对罐体进行冷却保护,并派出消防员进入现场检测气体和搜救人员。
据茂名市消防救援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支队第一时间调集了32辆消防车、130名指战员及茂名应急救援中心,火速赶赴现场处置。
由于现场处于猛烈燃烧阶段,参战力量迅速采取了初战控火、冷却抑爆的战术措施。
现场部署了电白大队、滨海大队力量在东北方向联合架设2门机器人水炮、2门移动水炮对着火装置邻近罐区进行冷却;化州大队力量在东南方向布置1辆高喷车、1门移动炮对装置邻近罐区冷却;特勤站在北侧布置1门车载炮、2门移动炮正对着火装置邻近罐区进行冷却控火;茂南大队力量在北侧设置1门车载炮、2门移动水炮北侧冷却力量进行补充,高新大队在西侧增设1门移动炮深入罐区进行冷却控火,同时利用厂区消防水池和2套远程供水车组,保证不间断供水。
分析:据了解,起火区主要燃烧物为乙烯,现场燃烧猛烈、火焰辐射热强,无论是对于灭火救援行动的展开或是消防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都是极大的挑战。
由于起火区内环境复杂、储罐种类多、管线密集交错,给灭火战斗的展开带来了较大的困难。
此外,储存物料、介质种类多,起火区共有球形罐26个及各类管线百余条,球形罐单个容量2000立方米,主要储存大量的乙烯、丙烯、C3、C4、C5等物料。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重大事故情况的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重大事故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7.02•【文号】安委办明电[2011]28号•【施行日期】2011.07.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重大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11〕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近期,广东省和江苏省各发生一起重大事故,共造成22人死亡和失踪、6人受伤,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6月17日凌晨,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沙南村浮莲岗水道广州市港安船舶清污有限公司码头,一艘船号为“南大油22”的油船在进行清污作业时发生爆炸,造成11人死亡和失踪(其中7人死亡、4人失踪)、1人受伤。
据初步分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清污作业人员违规操作。
6月19日,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钱桥镇钱桥街道的一座办公楼在装修施工时发生坍塌,造成11人死亡、5人受伤。
据初步调查,该办公楼装修施工没有办理相关手续,承包者及施工人员没有相关资质。
以上两起事故暴露出部分地区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依然存在、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相关规章制度不健全、违规作业等突出问题。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类似事故的发生,特提出以下要求:一、继续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各地和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7号)和5月5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召开的全国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以下简称“打非”)专项行动视频会议精神,深化“打非”专项行动。
要强化地方特别是县、乡两级的“打非”责任,确保“打非”工作取得实效。
各有关部门要在同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和措施,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安全事故案例
安全事故案例统计序号 时间地点事故过程描述 事故后果 事故原因分析及教训20 1 1年 11月1日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11月1日,一名警察在爆炸现场执勤。
当日,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境内发生一起爆炸事故,初步统计。
目前已造成8人死亡,约300人不同程度受伤;爆炸现场附近的房屋就像经过一场地震,部分房屋甚至出现楼板垮塌的情况,收费站的公厕洗手盆、便池全被“震碎”。
收费站旁约300米处的一个修理厂,多出两个10多米的深坑。
;爆炸现场附近的房屋就像经过一场地震,部分房屋甚至出现楼板垮塌的情况,收费站的公厕洗手盆、便池全被“震碎”。
收费站旁约300米处的一个修理厂,多出两个10多米的深坑。
事故具体情况和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4月13日22时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喇嘛甸镇富鑫化工厂发生爆炸的厂房是一栋两层建筑,从现场的一片狼藉即可推断爆炸威力之大。
所有门窗全部被炸毁,内部墙体焦黑,设施几乎完全损毁。
在厂房外地面,玻璃碎片、损毁的设备零件随处可见,还横着几只空置的蓝色原料桶,空气中弥漫着化学品气味和物体燃烧的焦煳味。
现场作业人员共计14人,9人当场死亡,另5人安全无恙。
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非法生产偶氮二异丁腈过程中发生爆炸燃烧。
爆炸原因是由生产过程中可燃甲醇蒸气浓度达到爆炸极限,遇明火引起爆炸。
5.10广州黄埔区石化厂下午一点多,厂区内传出震天一声响,宿舍的窗户玻璃都有明显震感,接着只见厂区内一处油罐冒出冲天浓烟。
他用手机拍摄了起火后的5名伤者,其中4人伤势严重。
经初步调查,是油罐在进油过程中发生油气泄漏,闪燃引发事故。
照片,从照片上可以看到,远处的油罐顶部有明显火苗,浓密黑烟卷上几十米高空。
“当时整个天空都是黑的。
”在厂区内做活的外来工李先生也听到了爆炸声,他还看见几十米高的油罐起火后,浓烟遮天蔽日,直到一个小时后才逐渐散去。
火灾发生后,不断有消防车和救护车赶往失火位置。
大批工人被疏散到车间外,不少等着上班的工人被堵在了西门外,厂区大门只许出不许进,聚集了数百人。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案例选编2011.11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案例选编诸城市安监局危化品监管科二〇一一年十一月案例一:2005年吉林石化分公司“11.13”特大爆炸事故2005年11月1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6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908万元,并引发松花江水污染事件。
国务院事故及事件调查组认定,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11.13”爆炸事故和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是一起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特别重大水污染责任事件。
.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硝基苯精制岗位外操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在停止粗硝基苯进料后,未关闭预热器蒸气阀门,导致预热器内物料气化;恢复硝基苯精制单元生产时,再次违反操作规程,先打开了预热器蒸汽阀门加热,后启动粗硝基苯进料泵进料,引起进入预热器的物料突沸并发生剧烈振动,使预热器及管线的法兰松动、密封失效,空气吸入系统,由于摩擦、静电等原因,导致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并引发其它装臵、设施连续爆炸。
爆炸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及双苯厂对安全生产管理重视不够、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劳动组织管理存在缺陷。
给予12名事故责任人做出党纪、政纪处理。
其中:王芳,吉化分公司双苯厂厂长助理、苯胺二车间主任,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
给予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申东明,吉化分公司双苯厂厂长,对事故和水污染事件发生负有主要责任。
给予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于力,吉化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吉林市委常委,对事故和事件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给予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按有关程序罢免其董事长职务。
贺荣芳,中石油股份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总经理,对事故和事件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给予行政记大过、党内警告处分。
段文德,中石油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中石油股份公司高级副总裁,对事故和事件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
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事故案例及分析
事故案例及分析目录一、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案例 (3)1.1 生产线装配事故 (4)1.1.1 设备故障导致装配失误 (6)1.1.2 操作人员技能不足 (7)1.2 化学品泄漏事故 (9)1.2.1 化学品储存不当 (10)1.2.2 应急处理不及时 (12)1.3 电气事故 (13)1.3.1 设备接地不良 (15)1.3.2 违章操作导致触电 (16)二、交通安全事故案例 (17)2.1 高速公路追尾事故 (18)2.1.1 超速驾驶 (19)2.1.2 未保持安全车距 (21)2.2 铁路交通事故 (22)2.2.1 列车脱轨 (24)2.2.2 人为操作失误 (25)2.3 水上交通事故 (26)2.3.1 码头装卸事故 (27)2.3.2 海上风流不利 (29)三、消防安全事故案例 (30)3.1 商场火灾事故 (31)3.1.1 火源管理不善 (33)3.1.2 疏散逃生不及时 (34)3.2 医院火灾事故 (35)3.2.1 用电安全不当 (36)3.2.2 岗位责任不落实 (38)3.3 工业火灾事故 (39)3.3.1 设备老化 (40)3.3.2 操作不规范 (41)四、环境污染事故案例 (43)4.1 空气污染事故 (44)4.1.1 工业排放超标 (46)4.1.2 无组织废气排放 (46)4.2 水污染事故 (48)4.2.1 工业废水排放 (49)4.2.2 生活污水排放 (51)4.3 土壤污染事故 (52)4.3.1 采矿作业破坏 (53)4.3.2 废弃物处理不当 (55)五、公共卫生事件案例 (57)5.1 食品中毒事故 (58)5.1.1 食材变质 (59)5.1.2 加工过程污染 (61)5.2 传染病疫情 (61)5.2.1 疫情防控不力 (63)5.2.2 环境卫生不佳 (65)5.3 群体性事件 (65)5.3.1 社会矛盾激化 (66)5.3.2 信息不对称 (68)一、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案例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事故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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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石化发生爆炸起火事故七工人被烧伤昨天下午1时许,在位于广州市黄埔区的广州石化厂区内,一
座汽油罐呼吸阀着火冒出浓烟,目击者听到巨大爆炸声。
事故导致
厂内七名外来施工人员被烧伤,其中一人伤势严重。
广州石化新闻
发言人称,经初步调查,是油罐在进油过程中发生油气泄漏,闪燃
引发事故,并表示广州石化目前生产正常,这起事件不影响成品油
供应。
现场:传出爆炸声
昨天下午,记者赶到广州石化厂区门外时,厂区已经恢复平静,看不出着火位置,门卫禁止记者进入。
在附近工作的陆先生说,下
午一点多,厂区内传出震天一声响,宿舍的窗户玻璃都有明显震感,接着只见厂区内一处油罐冒出冲天浓烟。
他用手机拍摄了起火后的
照片,从照片上可以看到,远处的油罐顶部有明显火苗,浓密黑烟
卷上几十米高空。
“当时整个天空都是黑的。
”在厂区内做活的外来工李先生也
听到了爆炸声,他还看见几十米高的油罐起火后,浓烟遮天蔽日,
直到一个小时后才逐渐散去。
火灾发生后,不断有消防车和救护车赶往失火位置。
大批工人被疏散到车间外,不少等着上班的工人被堵在了西门外,厂区大门只许出不许进,聚集了数百人。
李先生看到,从油罐下抬出了至少三名伤者,衣服几乎被烧光,头发和皮肤被烧焦,“烧得可以看到肉,样子很吓人。
”
在中山医科大学附属一院黄埔院区,急诊部称收到5名伤者,其中4人伤势严重,已被转送到医院本部。
唯一留院治疗的是45岁的葛先生,他的双手和右颊被严重烧伤。
谈起当时情形,他只记得当时骑车去上班,经过油罐时被不知哪来的大火烧身,接着就记不得了。
无人员死亡
又讯记者昨晚从广州市安监局获悉,5月10日下午1时15分位于广州市黄埔区石化路的中国石化广州分公司贮运部203号油罐(容积为5000立方米)发生火灾事故,造成7人受伤,没有人员死亡。
据初步调查是油罐在进油过程中,发生油气泄漏,闪燃引发火灾事故。
市公安消防局昨天下午通报,中午1时15分广州石化厂发生大火后,共有20辆消防车前往扑救,中午1时25分大火被扑灭。
疑问1:有爆炸声无爆炸?
在记者的采访中,多名工人和目击者表示,现场曾传出巨大的爆炸声,接着才起火冒烟。
对此,余峻才在通报会上坚决表示,出事的油罐没有发生爆炸,“那么大的油罐,如果发生爆炸了,怎么可能十分钟就扑灭?”他解释说,起火的是罐顶的呼吸阀,功能是用于调节罐内外的压力平衡,这次是油罐在进油过程中发生油气泄漏,闪燃引发事故。
至于火源来自何处,还需要进一步调查。
疑问2:前一天瓦斯泄漏?
有厂区工人向记者透露,火灾在前一天其实就已经出现苗头。
前一天,工人发掘车间作业区出现过瓦斯泄漏,因此有多辆消防车在厂区待命,以防意外。
所以这次火灾发生,消防力量可以第一时间发挥作用,十几分钟就扑灭了明火。
前一天的瓦斯泄漏与昨天的起火有无关系?面对记者提问,余峻才称,前一天在厂区内确实可以闻到瓦斯气味,但这与昨天的起火没有关系。
厂区内特备有一支消防车队,时刻待命,并非临时特设。
去年广石化也曾出事
去年3月18日,广州石化炼油四部的常减压装置减压三线重蜡油泵P-2117发生泄漏,喷出的蜡油高达350摄氏度,遇空气自燃着火。
员工听到现场响起三声爆炸,在5公里外都能清晰看到一柱冲天黑烟。
事故未对周边环境构成威胁,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广州石化:进油时油气泄漏闪燃
昨天下午,广州石化召集记者说明事故情况,新闻发言人余峻才通报称:13:15,广州石化贮运部203汽油罐的罐顶呼吸阀着火,当时203汽油罐正在进行正常的收油作业,没有工人在罐顶施工操作。
接报后,广州石化启动应急预案,领导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
灭火。
“整个过程也就烧了10分钟。
”余峻才介绍,消防员在
13:18赶到现场,13:25扑灭大火。
他表示,因扑救及时,火灾对油
罐没有造成影响,广州石化目前生产正常,不影响成品油供应。
通报称事件造成三名外来施工人员受伤,对此数字,多名记者
表示了疑问。
晚上8时,记者致电余峻才得知,最终确认有7名外来施工人员受伤,主要是烧伤,其中一名伤势严重。
经初步调查发现,是油罐在进油过程中发生油气泄漏,闪燃引发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