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安全操作规程59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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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非煤矿山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非煤矿山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一、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一)爆破工须经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爆破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凭证领取爆破器材。

(二)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爆破安全规程》和《爆破安全管理规定》。

(三)人工搬运爆破器材要做到:1、先核对爆破器材的数量,雷管脚线必须短路;2、必须使用专用袋或箱装运雷管炸药,雷管、炸药必须分开;3、不许在途中随意停留、休息;4、严禁摩擦、撞击、抛掷,应轻拿轻放,不能接触火和电,雷管和炸药要分开搬运:5、禁止携带爆破器材乘坐班车。

(四)起爆药包的加工1、只准在工作面附近安全地点加工,加工数量与当班爆破需要量相等。

2、雷管插入药包前,应用与雷管直径相等的竹(铝、铜)锥在药卷端部中心扎孔,将雷管轻插入孔内。

(五)警戒与信号1、警戒与信号按《爆破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2、露天危险区的确定:人工与爆破点最小距离:深孔爆破的正面方同300m,左、右、后侧200m;二次破碎和根底炮,四周各400m:沿山坡向下爆破时,以上数据的增加应按计算确定。

对设备的撤离:爆破正面方向为120m以外,后侧为60m以外。

(六)爆破操作1、严禁边打眼边装炮;2、必须用木(竹)杆装炮;3、起爆药包装入孔内时,必须一手拉着导爆索或雷管脚线,轻轻地送入孔内;4、充填时必须将导爆索或雷管脚线拉直靠在炮孔边上,防止损坏;5、填充物用黄泥球或深孔岩粉末,不准用小石块;6、露天深孔爆破,必须按设计进行装药,装药时禁止在卿m内进行其它爆破;7、露天爆破应按规定时间进行起爆,黄昏、夜晚、大雾天禁止爆破。

(七)起爆方法甲电力爆破1、爆破前必须检查起爆器开关是否在断电位置上,起爆器必须由专人管理。

2、爆破专用线路不得与任何电体接触,活动母线只准在炸药装完后,从工作而逐段往起爆器开关处放线。

3、母线与脚线连接前,必须先用测电笔将母线两线接头对碰一下,检查是否有电。

4、用电桥测量电阻按电桥按钮时,一次时间不得长于3秒钟。

非煤矿山放矿工安全操作规程正式版

非煤矿山放矿工安全操作规程正式版

非煤矿山放矿工安全操作规程正式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非煤矿山放矿工的人身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非煤矿山放矿工应严格遵守本规程的要求,并时刻注意安全,不得擅自违反规定。

第三条非煤矿山放矿工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放矿工,各级放矿工需按照相应的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第四条各级放矿工应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及时掌握并执行最新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条非煤矿山放矿工必须熟悉各种矿石爆破的规则和方法,并掌握相应的应急处理知识。

第六条非煤矿山放矿工必须佩戴工作证件,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如发现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应及时报告。

第二章爆破安全操作第七条非煤矿山放矿工在进行爆破作业前,必须进行现场勘查,熟悉地形、设备和矿石特性,制定详细的爆破方案。

第八条非煤矿山放矿工操作爆破设备前,应仔细检查设备的正常运转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并停止操作。

第九条非煤矿山放矿工在装药前,必须佩戴合格的安全帽、防护眼镜和耳塞,并确保爆破区域内无其他人员。

第十条非煤矿山放矿工在装药过程中,应按照规定的装药量进行操作,不得超量装药,以免引发事故。

第十一条非煤矿山放矿工在装药完成后,应及时检查装药位置是否正确,如发现错误应及时纠正。

第十二条非煤矿山放矿工在引爆药包前,应确保周围没有其他人员,并迅速撤离现场。

第十三条非煤矿山放矿工在引爆药包后,不得返回现场进行检查,必须等待爆炸声消失后方可返回。

第十四条非煤矿山放矿工在处理未爆的药包时,必须注意防护措施,严禁用锤子等硬物敲击药包。

第三章应急处理第十五条非煤矿山放矿工在发现药包引爆失败时,应保持冷静,立即报告上级并采取措施防止药包发生误爆。

第十六条非煤矿山放矿工在爆炸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迅速采取措施撤离现场,并立即报告上级。

第十七条非煤矿山放矿工在爆破产生的煤尘或毒烟较多时,应佩戴防护面具,确保自身安全。

第十八条非煤矿山放矿工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告上级,组织救援力量,保护自己和周围人员的安全。

2024年非煤矿山采掘作业面安全操作规程(2篇)

2024年非煤矿山采掘作业面安全操作规程(2篇)

2024年非煤矿山采掘作业面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非煤矿山采掘作业面的安全操作,保护作业人员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提升采矿生产效率,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广泛适用于各类非煤矿山采掘作业面的安全操作实践,包括但不限于开拓、支护、崩落、爆破、通风、排水等作业环节。

第三条作业单位务必依法设立并配备专业的矿山安全管理机构,明确界定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与权限边界。

第四条作业单位应制定详尽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以持续提升其安全操作技能与水平。

第五条作业单位需制定全面的灾害防治策略,提供充足且符合标准的安全设备与装备,以保障作业人员在安全的环境中作业。

第二章作业面开拓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第六条在开展开拓作业之前,必须依据矿山地质条件科学制定开拓方案,并进行严谨的安全评估。

第七条开拓作业面应合理设置切眼,以确保作业过程的安全可控。

第八条开拓工作面需实施有效的支护措施,以维护工作面的稳定性与安全性。

第九条开拓工作面的支护作业应遵循既定标准执行,所选支护材料必须满足安全标准的要求。

第十条开拓工作面的通风系统应保持畅通无阻,以切实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第三章作业面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第十一条爆破作业应由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负责,并严格按照作业计划实施。

第十二条爆破作业前,必须完成安全交底与排爆工作,确保作业区域的安全。

第十三条爆破作业需严格遵循爆破设计方案进行,严禁超出安全范围作业。

第十四条爆破作业时,应严禁作业面附近有人员逗留,作业结束后需立即进行安全检查。

第四章作业面支护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第十五条支护作业应遵循既定的支护方案执行,所选支护材料需符合安全标准。

第十六条支护作业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支护材料,以确保作业面的稳固性。

第十七条支护材料的安装需符合规范要求,支护质量需经过严格检测,以确保其合格性。

第十八条支护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作业面,确保安全通道畅通无阻。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各类非煤矿山的开采、生产和管理工作人员,包括企业领导、技术人员、作业人员等。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对矿山生产造成安全隐患。

第四条本规程的制定及修订由矿山企业负责,并报当地矿山安监部门备案。

第二章生产操作规范第五条企业应制定科学合理的生产计划,确保生产过程的正常进行。

第六条在进行爆破作业前,必须进行周边环境的安全检查,保证周边建筑物和人员的安全。

第七条作业人员在进行挖掘作业前,必须进行周边地质与水文勘探,并在施工现场设置相应的安全标示牌。

第八条挖掘机、破碎机等各类机械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和安全运行。

第九条在进行矿山巷道开拓时,必须进行稳定性分析和支护设计,确保巷道的安全稳定。

第十条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安全带和安全网等防护设施。

第三章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矿山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划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二条矿山企业必须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矿山企业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检查和整改。

第十四条矿山企业必须制定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提高事故应对能力。

第十五条矿山企业必须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检查设备、工具和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第四章处罚和奖励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对于在安全生产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单位,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对于本规程没有明确规定的事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第十九条本规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矿山企业所有。

非煤矿山安全操作规程

非煤矿山安全操作规程

非煤矿山安全操作规程非煤矿山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非煤矿山生产的安全和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非煤矿山的生产作业过程中,包括非煤矿山的采矿、爆破、运输、施工、维修等过程。

第三条非煤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岗位职责,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工器具,确保生产安全。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本规程的义务,禁止违反和规避本规程内容。

第二章人员安全第五条非煤矿山企业应当进行岗前培训,确保每位员工了解和掌握作业规程和安全操作步骤。

第六条高空、井下、斜井等危险区域必须由专业人员负责操作,严禁未经培训和授权的人员进入。

第七条人员进入非煤矿山前,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安全靴、防护眼镜等。

第八条非煤矿山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培训,确保人员能够正确应对突发情况。

第三章设备安全第九条非煤矿山企业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选择和使用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性能。

第十条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应当由专人负责,确保设备的良好状态。

第十一条非煤矿山企业应当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使用电动设备时,必须符合电气安全规定,防止电气事故的发生。

第四章爆破安全第十三条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培训和取得资质证书的人员操作,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进行爆破作业。

第十四条爆破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爆破方案,并由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第十五条爆破作业现场必须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

第十六条爆破作业时必须保持严格的安全距离,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五章环境安全第十七条非煤矿山企业应当制定并实施环保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第十八条非煤矿山企业应当规范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物处理,防止对土壤和水资源造成污染。

第十九条非煤矿山企业应当确保水源的安全,并对水进行净化处理,防止水污染。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二十条违反本规程内容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可能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非煤矿山安全操做规程

非煤矿山安全操做规程

采掘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一、作业前必须详细检查浮石、炮烟、残(盲)炮,确认安全后,方准作业。

二、作业前检查机械设备,风水绳联接是否安全可靠,如有缺损者,必须修好后,方准作业。

三、在天井、溜眼口、各种井口及大断面作业时,必须检查好操作台和防护设施,确认可靠后,方准作业。

四、作业前必须清洗十五米左右的顶板和两帮。

五、严禁打残眼和老眼。

六、严禁打干眼,必须做到开钻先开水,停钻先停风。

七、作业面必须有充分的照明。

八、禁止不关风门移气腿。

九、双机或多机同时作业时,禁止同时打同一垂直线上的眼。

十、凿岩过程中,必须注意钎杆情况,防止断钎伤人。

十一、凿岩中,禁止其他人员到掌子头。

十二、打底眼时,必须清理干净矿石(毛石)防止误打残眼。

十三、凿岩中发现涌水甚急时,必须停止作业,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十四、超过七米的天井,必须做好漏斗、板墙、安全棚、梯子(拉槽井可不做漏斗)后方可作业。

十五、超过十五米以上的天井时,禁止一人作业。

十六、双机或多机作业时,当某一台开眼门时,相邻机台应停钻,待眼门开好,岩助离开掌子头后,其他机台再行开钻。

十七、开眼门时,禁止给最大风量。

十八、班中经常检查机器及附件,发现异常立即停机修理。

十九、作业结束后,必须检查作业面情况,并将机器、工具、风水绳等搬到安全地点。

同时应向爆破手详细交待工作面情况,协助爆破做好警戒工作。

二十、bA—100和深孔作业,除应遵守上述有关规定外,并要遵守下列规定:1、熟悉机器构造,性能和操作技术。

2、经常检查风水管路、电器、电机和各部件的螺钉、螺帽、接头等连接牢固情况。

3、随时检查润滑系统的润滑情况。

4、换钻杆时,必须先检查其是否完好,并卡紧孔内钻杆。

禁止站在钻孔下边换接。

5、卡盘必须牢固,否则禁止作业。

6、运送钻杆和搬家时,不准往井、溜眼下扔机器、零部件、工具和钻杆。

7、用手摇绞车吊装机器,要检查掌子面是否牢固,钢绳和绞车是否完好。

8、bA—100安装钻杆的风动卷扬必须将撑木打牢。

非煤矿山安全操作规程

非煤矿山安全操作规程

非煤矿山安全操作规程《非煤矿山安全操作规程》一、引言非煤矿山是指除煤炭以外的各种矿石资源开采,常见的有金属矿山、非金属矿山等。

在开采过程中,安全操作至关重要,关系到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矿山的持续发展。

为此,制定非煤矿山安全操作规程对于规范生产活动、防范事故具有重要意义。

二、矿山作业人员安全教育1. 所有进入矿山作业区域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并且经过考核合格方可进入作业区域。

2. 各作业单位需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加强作业人员对安全操作的认知和理解。

3. 严禁未经安全操作规程培训的人员进入矿山作业区域。

三、矿山生产设备安全操作1. 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设备操作规程操作设备,不得随意更改设备参数。

2. 在设备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设备操作手册要求。

3. 对于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停止使用并及时上报维修。

四、作业现场安全防范1. 严格执行作业现场的安全防护要求,必须佩戴好安全帽、安全鞋等防护装备。

2. 作业现场不得乱堆乱放材料或工具,确保作业过程有序、整洁。

3. 禁止在不允许区域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况下进行作业。

五、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1. 所有作业单位需编制完善的应急预案,确保在出现事故时能够及时有序地进行救援与处理。

2. 对于事故发生后,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疏散,并通知相关部门展开救援工作。

六、结语非煤矿山的安全操作规程是保障矿山生产活动安全、有效开采资源的关键。

制定和执行该规程,不仅可以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也能保障工人的安全,促进矿山的持续健康发展。

因此,各矿山作业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该规程,并且不断加强对安全意识的培养,保障矿山安全生产。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第一条为确保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提高生产效率,保护环境,保障员工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入职前必须接受相关岗位的培训,并通过相应的考核才能上岗操作。

第三条进入工作区域前,必须穿戴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鞋、防护服等。

同时,携带必要的工具和设备,确保正常操作。

第四条所有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生产标准,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验,确保运行正常。

出现安全隐患的设备必须立即停用,通知维修人员进行修理。

第五条在非煤矿山作业时,严禁超载和超速行驶。

必须按规定的载重量和行驶速度进行操作,确保过载和超速引起的危险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在非煤矿山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作业程序,不得擅自更改或忽略任何作业步骤。

必须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确保作业的安全和高效。

第七条在非煤矿山作业时,必须对作业环境进行全面的检查,保持通风畅通,防止积尘和有毒气体的堆积。

必要时,要采取相应的防尘、防毒措施。

第八条在非煤矿山作业时,必须加强对岩石和土体稳定性的监测和评估。

发现有塌方、滑坡或其它地质灾害的迹象时,必须立即报警,撤离危险区域。

第九条在非煤矿山作业时,必须遵守严格的用电安全规定。

严禁将电线暴露在潮湿环境中,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必须按规定使用接地设备,确保电气安全。

第十条在非煤矿山作业时,必须合理使用爆破药剂。

严禁私自购买和使用爆破药剂,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安全要求进行爆破作业。

第十一条在非煤矿山作业时,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演习和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同时,建立健全的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确保及时有效地应对事故。

第十二条本规程实施前,必须向全体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确保每个人都知晓并能按照规程执行。

第十三条违反本规程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且视情况予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四条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届满后必须重新审查和更新。

非煤矿山安全操作规程

非煤矿山安全操作规程

非煤矿山安全操作规程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非煤矿山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矿山工作人员的安全和生产环境的稳定。

该操作规程适用于非煤矿山的日常操作,包括开采、运输、爆破等环节。

2. 人员安全要求2.1 工作人员培训所有从事非煤矿山操作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岗位安全知识、急救知识和应急预案的熟悉程度。

培训过程中应重点强调操作规程的重要性和遵守工作流程。

2.2 工装和个人防护装备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佩戴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防护手套等。

任何人员不得擅自脱掉、修改或减少个人防护装备。

2.3 作业人员配备所有作业环节都必须有专人负责,确保操作规程的正确实施和事故的迅速处理。

负责作业的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以提高他们的工作意识和操作水平。

3. 设备安全要求3.1 设备维护所有设备必须经过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维护计划应进行书面记录,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检查。

3.2 设备使用规范所有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经过检查,确保其达到安全标准。

不得使用有明显缺陷的设备进行工作,如发现设备故障应立即汇报相关人员。

3.3 设备操作培训操作人员在使用新设备前必须接受专门的培训和熟悉操作手册。

只有培训合格的人员,才能够独立操作设备。

操作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并报告相关人员。

4. 安全管理措施4.1 工作区域划分工作区域应按功能进行区分,并划设相应的标志牌和警告线,确保人员的安全。

4.2 应急预案非煤矿山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种事故的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以避免事故蔓延和事态扩大。

预案应定期进行演练和修订,保持其有效性。

4.3 安全巡查矿山应定期进行安全巡查,检查各个工作环节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巡查记录应进行整理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纠正。

4.4 事故报告和处理任何事故发生后,都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启动应急预案。

事故处理过程中,应保护证据,确保事故的调查和责任的追究。

2023年非煤矿山放矿工安全操作规程

2023年非煤矿山放矿工安全操作规程

2023年非煤矿山放矿工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非煤矿山放矿工作的安全管理,保障放矿工的人身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非煤矿山在2023年实施的放矿作业。

第三条所有参与放矿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程,确保操作安全。

第二章放矿前的准备工作第四条任何人员在进行放矿作业前,必须参加矿山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操作培训,并取得合格的操作证书。

第五条放矿前,必须对矿堆进行仔细检查,确保矿堆稳定,并且没有明显的裂缝或滑坡现象。

第六条放矿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放矿方案,明确作业区域、作业时间、作业人员及其职责等,严禁随意调整。

第七条放矿前,必须对周围环境进行评估,确保作业区域的地形、地貌、地下水位等不会对放矿作业产生影响。

第三章放矿中的安全操作第八条放矿过程中,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规定的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头盔、防护眼镜、耳塞、防尘面具、防护手套等。

第九条放矿工作必须按照规定的方向和速度进行,不得随意变动,确保安全。

第十条放矿工作必须保持专注,并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有闲聊或其他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第十一条放矿作业过程中,禁止擅自更改放矿方案,如有变动必须事先征得矿山管理部门的同意。

第十二条放矿作业中发现有矿堆发生不正常变化或者周围环境发生不安全因素变化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上报矿山管理部门。

第四章放矿后的安全措施第十三条放矿作业结束后,必须对作业区域进行清理,确保不会存在任何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放矿作业结束后,必须对放矿工具和设备进行归位整理,及时进行维护和检修。

第十五条放矿工作结束后,必须在作业区域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其他人员注意。

第十六条放矿作业结束后,必须举行总结会议,对放矿作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逐一梳理,并制定相应的纠正措施。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第十七条矿山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完善的放矿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操作规程的严格执行。

第十八条矿山管理部门必须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放矿作业过程进行检查并提出改进意见。

非煤矿山放矿工安全操作规程

非煤矿山放矿工安全操作规程

非煤矿山放矿工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非煤矿山放矿工作的安全与高效进行,保障人身安全,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安全操作规程适用于所有从事非煤矿山放矿工作的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

第三条本安全操作规程依据《矿山安全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是非煤矿山放矿工作的具体操作指南。

第四条本安全操作规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通过相关培训并经安全督察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执行。

第二章作业第五条作业前,必须组织召开安全会议,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分析潜在的危险和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六条作业现场应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工作人员能够及时发现危险。

第七条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安全设施,包括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带、救生设备等等。

第八条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服等,严禁穿着不符合规定的衣物。

第九条作业人员在放矿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禁止擅自修改、改动或跳过某一工序。

第十条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设备调试和操作前的试验,确保设备工作正常。

第十一条作业人员在进行危险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配合操作的原则,确保各个工序之间互不影响。

第十二条作业人员必须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第三章管理第十三条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安全管理知识和能力,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评估工作,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十五条管理人员要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第十六条管理人员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任务,并进行执意实施。

第十七条管理人员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第四章应急第十八条发生事故时,工作人员必须第一时间采取避险措施,保护人身安全。

第十九条在事故发生后,工作人员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救援和处理。

非煤矿山安全操作规程

非煤矿山安全操作规程

非煤矿山安全操作规程非煤矿山是指矿山开采的矿石不含煤炭的矿山。

为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工作环境的安全,非煤矿山必须制定一套严格的操作规程。

下面是非煤矿山安全操作规程的一些建议,供参考。

一、岗位责任1.所有矿工都要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严格按照岗位职责执行工作。

2.每个岗位都要有明确的责任人,负责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岗前培训1.每个新进矿工都必须接受岗前培训,学习基本的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并通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岗前培训要包括矿山规章制度、事故预防和处置、应急逃生等内容,培训材料要及时更新,确保培训内容的及时性和实用性。

三、操作规范1.所有矿工在进行操作前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特别是头盔、防护眼镜等。

2.切记不得擅自进入禁止进入的区域,比如未进行排水处理的地方、挖掘面前未进行固化处理的危险地带等。

3.在进行挖掘作业时,要根据地质情况和岩石的稳定性进行科学合理的挖掘方案,并进行定期检测和评估,确保挖掘过程的安全性。

4.维修和保养设备时,要先切断电源或者做好安全措施,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5.矿石运输过程中,必须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不得擅自超载、超速或者进行其他危险操作。

四、应急预案1.每个矿山都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责任和应急处置流程。

2.针对不同的危险情况,要有相应的应急演练,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3.在矿山中设立应急通道和避难场所,加强应急通信设备的建设和维护,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及时联络和救援。

五、安全检查和监控1.矿山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矿山的安全生产环境。

2.在矿山的关键部位或者重要设备上安装监控设备,实时监测和记录整个作业过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警和处理。

3.加强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减少潜在的安全隐患。

六、事故调查和处理1.对发生的事故进行全面调查,找出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避免事故的再次发生。

非煤矿山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非煤矿山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矿山安全操作流程一、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一、爆破工必须经过专门训练,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爆破证。

二、爆破工必须持爆破证,才能去火药库领取爆破材料,领取时要认真检查爆破材料的质量和数量。

三、炮孔未经验收或不能满足爆破要求的不准装药爆破。

四、不应使用电机车或铲运机运送爆破材料,应用专用的火药车或矿车搬运,起爆材料应专人背送。

禁止炸药与起爆材料同车装运。

五、在坑内运送炸药和起爆器材时,应有良好照明。

搬运炸药和加工起炸药包时禁止吸烟。

六、装卸爆破材料时,要轻拿轻放,不准摔打碰撞。

七、爆破材料运到现场应放在安全地点,要加强保管,起爆材料与炸药应分开堆放。

八、剩余爆破材料应在当班及时交回炸药库,不得遗失、自存或移交下班。

九、装药时,工作面应有良好照明,检查并处理好顶、帮及工作面的安全问题后方能开始作业。

十、装药前,应检查装药器的各部位是否完好,风管接头是否牢固,装药时缸内气压应保持在3-4Kg/cm2,输药管必须用半导体性的塑料管。

十一、孔内装完药后,在抽出输药管时.注意不得用力过猛,防止返粉过多。

十二、在矿(岩)石有下滑(掉落)危险的地方,应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装药、爆破。

非煤矿山安全操作规程。

十三、导爆索固定在炮孔中后,应立即切断。

不应等整个炮孔的药量装完后再行切断。

十四、切割导爆索要用锋利的快刀,一刀切断,不得多刀切割,禁止用卡线钳剪切或用石块等砸断。

十五、导爆索联接搭头应用黑胶布缠结实,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0 厘米。

十六、当导爆索的支线联接到干线上时,必须使支线的传爆方向与主线的传爆方向一致。

十七、在敷设导爆索网路时,不应将其绕成环状或结成扣,在有交叉的导爆索部分,两者间应衬以厚度不小于10 厘米的隔离衬垫。

十八、电力起爆注意事项1、距爆区边界50 米范围内不应有电缆通过或存留电器设备。

放主线时,不应通过电缆线,若必须通过时,要用木板或绝缘物品垫好。

爆破施工前应对杂散电流进行测试,对高压电、射频电等进行调查,存在危险立即采取预防和排除措施。

非煤矿山放矿工安全操作规程

非煤矿山放矿工安全操作规程

非煤矿山放矿工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非煤矿山放矿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的适用范围包括矿山放矿工作的全过程。

第三条矿山放矿工应当自觉遵守本规程的规定,加强自身安全意识,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第四条矿山放矿工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程序,不得擅自违反规定,如发生违章行为,应当追究责任。

第五条本规程由矿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矿山放矿工应当配合执行。

第二章作业前准备第六条进入作业现场前,矿山放矿工应当仔细阅读相关作业指导书,了解作业任务、作业流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七条矿山放矿工应当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安全鞋、防尘口罩、耳塞等,并确保防护装备的正常使用。

第八条矿山放矿工应当检查所用工具和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如有损坏或故障应及时报修或更换。

第九条在进行放矿作业前,矿山放矿工应当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包括电气设备、通风设备、通道状况等,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第十条矿山放矿工应当熟悉放矿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并进行必要的操作培训。

第三章作业操作第十一条矿山放矿工应当按照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作业操作,不得随意更改作业方法。

第十二条矿山放矿工应当严格遵守放矿设备的使用规范,不得违章操作。

第十三条矿山放矿工应当保持通讯畅通,与监护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随时向监护人员报告作业情况和安全问题。

第十四条在作业过程中,矿山放矿工应当及时清理现场的杂物和积水,确保作业环境的整洁和安全。

第十五条在进行爆破作业时,矿山放矿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爆破安全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安全空间范围内无人。

第四章应急处置第十六条在作业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矿山放矿工应当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作业现场负责人。

同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第十七条矿山放矿工应当熟悉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五章安全防范第十八条矿山放矿工应当加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时刻保持警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非煤矿山排险工安全操作规程(3篇)

非煤矿山排险工安全操作规程(3篇)

非煤矿山排险工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非煤矿山排险工作的安全管理,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非煤矿山排险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各类非煤矿山排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井下救援、矿山事故处理、堆场火灾扑救等。

第三条所有从事非煤矿山排险工作的人员,必须按照本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严格遵守安全规定,确保工作的安全进行。

第二章岗位责任第四条排险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人员负责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并指导执行。

第五条排险工作的现场负责人负责现场人员的安全工作,严格控制作业风险,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第六条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工作方案执行任务,杜绝违章操作,确保自身安全和工作顺利进行。

第七条监控人员负责对排险工作进行监控,并及时报告异常情况,确保现场安全。

第八条管理人员负责对排险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工作前准备第九条排险工作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方法和安全措施。

第十条排险工作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安全操作意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排险工作前,必须检查和维护设备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四章作业规范第十二条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安全帽等防护装备,严禁穿戴松散的衣物和饰品。

第十三条作业人员必须熟悉非煤矿山的地方特点和安全事项,确保作业的正确进行。

第十四条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方案和操作规程,禁止超负荷操作和违章指挥。

第十五条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合格考核后,方可担任相应的工作岗位。

第十六条作业人员必须及时向现场负责人报告自己的工作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七条非煤矿山必须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第十八条非煤矿山必须配置完善的安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防护网、灭火器、通风设备等。

第十九条非煤矿山必须定期对安全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修复安全隐患。

非煤矿山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非煤矿山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非煤矿山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爆破安全操作规程1、严格遵守爆破员职责,作好爆破工作,注意检查工作面的安全情况,爆破物品应放到安全处;2、检查工作面道路是否畅通,选好撤退路线;3、检查炮眼的深度、数量,严格控制装药量。

严禁放火炮和冲天炮。

装药时:1、只能用木、竹炮棍装填药,不得一次用力过猛,一般应一轻二重三用力;2、药必须连续填到炮孔底,中间没有空隙,炮口应用泥物堵实;3、选择合理的起炮顺序。

点炮时:1、点炮前应专人负责撤离爆破区域内的人员和车辆,并派人在爆破区域各出入口站岗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爆破区域,再发出起爆信号5次以上,确认安全后方可点炮;2、点火应用安全导火线点,严禁用火柴、打火机、烟头点炮;3、点火用的安全导火线,不得超过该槽炮最短装药导火线的40%,安全导火线烧完后,不管任何情况必须立即撤离工作面,选择正确撤退路线安全撤离,严禁回头看炮;4、一个炮工一次点炮不得超过15个炮。

点炮后:1、炮响要记数,最后一炮响三十分钟后,并待炮烟散尽,才能进入爆破点处理瞎炮等,确认安全后方可发出解除警报;2、爆破后,如实填写爆破记录,认真检查工作面,仔细回收残留和未用的爆破物品退库存放;3、严禁私下收藏爆破器材。

(二)挖掘机驾驶员操作规程1、检查车辆上车起步前按规定项目、标准检查挖掘机各部技术状况处于完好状态。

2、起步(1)起步前应将铲斗放在车架上,收回长杆,插好平台与车架的固定插销,支腿处于可靠的收回状态;插好连接平台与车架电路的插头,接通电源,确认各仪表指示正常;(2)起步时应仔细观察四周,先鸣笛,后起步,以防伤人;(3)挖掘机移动时,应注意前后环境状况,以防碰到电线或其它设施。

3、行驶(1)下坡行驶时,严禁发动机熄火滑行或空档滑行;(2)不得在斜坡路面上横向行驶;(3)严禁在铲斗内载人、载物行驶;(4)通过泥泞、冰雪、松软路面以及坡度较大的道路时,应使前、后桥同时驱动;(5)恶劣天气能见度在5m以内,或道路最大纵坡在6%以上能见度在10m 以内时,应停止行驶。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非煤矿山是指采矿的矿石不是煤矿的矿山。

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对于保障矿工的安全和健康至关重要。

以下是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一般指导原则:
一、安全意识
1. 矿工应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2. 矿工应了解本岗位相关的安全事故案例,以免再次发生。

3. 矿山领导和管理者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二、安全设施
1. 矿山应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包括防护设备、安全通道、逃生通道等。

2. 矿山应定期检查和维护设施,确保其正常使用。

若设施损坏,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三、作业规程
1. 在矿山作业时,矿工应按照作业规程进行操作。

禁止违章作业或者擅自修改作业程序。

2. 对于特殊作业环境,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和安全控制措施,确保作业安全进行。

四、预防措施
1. 矿山应建立健全的预防措施体系,对各种安全风险进行分析和预防。

2. 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处理和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矿山的安全生产。

五、应急预案
1. 矿山应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为应对突发情况提供指导和保障。

2. 矿工应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应急处理技能,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

总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对于保障矿工的安全至关重要。

矿山领导和企业管理者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矿山安全生产规程得到有效执行,让矿工在安全和健康的环境中工作。

非煤矿山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非煤矿山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非煤矿山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基本规定(1)爆破作业人员包括: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保管员、安全员;爆破器材的押运由爆破员或安全员担任。

(2)爆破作业人员应参加专门培训,经考核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3)爆破前应对爆区周围的自然条件和环境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危及安全的不利环境因素,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爆破作业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不应进行爆破作业:----爆破会造成巷道涌水、堤坝漏水、河床严重阻塞、泉水变迁的。

----岩体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的。

----硐室、炮孔温度异常的。

----地下爆破作业区的有害气体浓度超过标的。

----爆破可能危及建(构)筑物、公共设施或人员的安全而无有效防护措施的。

----作业通道不安全或堵塞的。

----支护规格与支护说明书的规定不符或工作面支护损坏的。

----危险区边界未设警戒的。

----光线不足、无照明或照明不符合规定的。

----未按本标准的要求作好准备工作的。

(4)露天爆破装药前,应及时掌握气象资料,遇以下恶劣气候情况时,应停止爆破作业,所有人员应立即撤到安全地点:----雷电、暴雨雪来临时。

----大雾天,能见度不超过100m时。

----现场风力超过8级时。

(5)采用电爆网路时,应对高压电、射频电等进行调查,对杂散电进行测试;发现存在危险,应立即采取预防或排除措施。

(6)在残孔附近钻孔时应避免凿穿残留炮孔,在任何情况下严禁钻残孔。

爆破工程施工准备(1)A级、B级爆破工程,都应成立爆破指挥部,全面指挥和统筹安排爆破工程的各项工作。

指挥部的设置及职能为:----指挥部应设指挥长一人,副指挥长若干人;指挥长负责指挥部的全面工作并对副指挥长工作进行分工。

----指挥部应设置设计施工组、起爆组、物资供应组、安全保卫组、警戒组、安全监测组和后勤组等。

----指挥部和各职能组的每个成员,都应分工明确,职责清楚,各尽其责。

(2)其他爆破应设指挥组或指挥人,指挥组应适应爆破类别、爆破工程等级、周围环境的复杂程度和爆破作业程序的要求,并严格按爆破设计与施工组织计划实施,确保工程安全。

非煤矿山井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非煤矿山井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非煤矿井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一、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井下电器井下操作规程,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二、必须熟悉井下各中段和井巷的动力、照明、通风、信号线配电及电气设备安装位置。

配电盘和开关要设在安全地点和干燥处。

三、井下严禁带电作业(36伏以下除外)不允许指派不懂电气知识或不熟练操作的人员单独进行电气巡检。

四、井下的主要运输平巷、斜井、硐室的固定照明电压不准超过110伏,竖井、天井固定照明和各工作面移动照明(行灯)电压不准超过36伏。

五、井下电力导线固定敷设的,需用钢丝或钢带铠装(或铅皮)电缆,竖井垂深超过200米要用绝缘的铠装电缆,移动式电气设备要用橡胶电缆。

禁止使用绝缘不和要求的电缆。

井下照明、信号、电话等导线,不管电压大小禁止用裸体线,禁止裸露的闸刀开关和裸露的安全装置。

六、电缆的连接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电缆与机械及器械的连接,需用接线合连接,电缆芯线与变压器、电机或其他电气设备的端子连接,需使用接线铜头。

2、铠装和非铠装纸绝缘电缆与铠装电缆之间的连接,均需用灌充填剂的接线合,应使其接加到电缆外皮上。

3、电力线中铠装电缆和橡胶电缆的连接,只能经过器械(如启动器、自动开关等)的端钮连接。

4、橡胶电缆之间的接合,接头必须符合安全标准。

5、工作期间需要经常拆除的橡胶电缆的连接,可用插销式接线合连接,插座必须接在电源的一侧。

6、照明、信号、及控制线路的连接,允许用配电箱,接线盒和三通接线盒.七、水平巷道和斜井(45°以下)电缆和电线的敷设应符合以下要求:1、在金属支架、在预制混凝土支架和木支架的巷道中悬挂电缆时,不准拉的太紧,只有在不支护或砌旋的巷道内允许牢固的将(电缆)线固定好。

2、电缆、电线应悬挂整齐、标准。

3、禁止将电缆、电线、悬挂在风管上。

当电力电缆穿过空气和水管或与空气和水管平行敷设时,要架设在管子上面,比此之间不得小于300毫米。

4、禁止在水沟中敷设电缆,在道路的各个路段,电缆必须套入铁管中进行保护,禁止用木材覆盖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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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操作规程目录一、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二、扒装运输工安全操作规程 (7)三、空压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9)四、电工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0)五、凿岩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12)六、铲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4)七、汽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5)八、外线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7)九、颚式破碎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22)十、皮带运输工安全操作规程 (23)十一、振动筛工安全操作规程 (24)一、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一、爆破工必须经过专门训练,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爆破证(爆破公司)。

二、炮孔验收完后,方才去爆破公司申请爆破。

三、炮孔未经验收或不能满足爆破要求的不准装药爆破。

四、不应使用电机车或铲运机运送爆破材料,应用专用的火药车或矿车搬运,起爆材料应专人背送。

禁止炸药与起爆材料同车装运。

五、搬运炸药和加工起炸药包时禁止吸烟。

六、装卸爆破材料时,要轻拿轻放,不准摔打碰撞。

七、爆破材料运到现场应放在安全地点,要加强保管,起爆材料与炸药应分开堆放。

八、剩余爆破材料及时交回爆破公司,不得遗失、自存或移交下班。

九、装药时,工作面应有良好照明,检查并处理好顶、帮及工作面的安全问题后方能开始作业。

十、装药前,应检查装药器的各部位是否完好,风管接头是否牢固,装药时缸内气压应保持在3-4Kg/cm2,输药管必须用半导体性的塑料管。

十一、孔内装完药后,在抽出输药管时.注意不得用力过猛,防止返粉过多。

十二、在矿(岩)石有下滑(掉落)危险的地方,应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装药、爆破。

十三、导爆索固定在炮孔中后,应立即切断。

不应等整个炮孔的药量装完后再行切断。

十四、切割导爆索要用锋利的快刀,一刀切断,不得多刀切割,禁止用卡线钳剪切或用石块等砸断。

十五、导爆索联接搭头应用黑胶布缠结实,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0厘米。

十六、当导爆索的支线联接到干线上时,必须使支线的传爆方向与主线的传爆方向一致。

十七、在敷设导爆索网路时,不应将其绕成环状或结成扣,在有交叉的导爆索部分,两者间应衬以厚度不小于10厘米的隔离衬垫。

十八、电力起爆注意事项1、距爆区边界50米范围内不应有电缆通过或存留电器设备。

放主线时,不应通过电缆线,若必须通过时,要用木板或绝缘物品垫好。

爆破施工前应对杂散电流进行测试,对高压电、射频电等进行调查,存在危险立即采取预防和排除措施。

2、联线时各接头要擦净。

每孔都应进行导通试验,应使用专用导通器和爆破电桥,仪器仪表应每月检查一次。

电阴应符合设计要求。

接头要结牢,缠绕圈数不应少于6圈,并用胶布包好。

3、电爆网路不应使用裸露导线,不得利用铁轨、钢管、钢丝做爆破线路,爆破网路应与大地绝缘,电爆网路与电源之间应设置中间开关。

4、爆区网路全部联接完后,应用专用仪表测试其电阻,并使其符合设计要求。

母线与网路接头应在工作人员全部撤到安全区,警戒人员发出安全信号后,由爆破总指挥发布命令方可联接。

5、线路联接后,不应有其它人员进入爆区。

十九、由于情况变化,将严重影响爆破效果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后再行起爆。

二十、多排炮孔起爆时,应采用微差或秒差起爆,不应同段即发起爆。

二十一、起爆前应放警戒,树立明显的警戒信号和标志,并将设备和人员转移到安全地点避炮。

二十二、点炮时一定要使用专门炮香,不应使用打火机、火柴等明火点炮。

二十三、最末一声炮响15分钟后才可撤出警戒人员及信号。

二十四、禁止到采空区和支护不牢固的巷道中避炮。

二十五、放炮后出现岩墙、悬项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否则不可进行下步的装药爆破工作。

二十六、在同一进路中,不同时装两排炮孔,而只能单排炮孔起爆。

二十七、井下浅孔爆破工操作规程1、爆破工应根据爆破孔深和孔数领取爆破材料。

剩余的爆破材料应及时退库(或发放站),不得移交下班或自存,防止丢失。

2、采掘工作面亦采用一次点火起爆法。

3、爆破工作至少由两人进行。

4、搬运爆破材料应使用专用的帆布袋或木箱盛装,炸药和起爆材料必须分搬分运。

5、不许将爆破材料放在电机车头或铲运机斗内运送,应由专人背运。

6、所领爆破材料不应乱丢乱放,应放在较为干燥安全的地方,起爆材料和炸药应分开存放。

7、起爆药包的加工,只准装药前在爆破工作面附近的安全地点进行,其数量应不超过该次爆破的需用量。

8、加工起爆药包时,只准用略大于雷管直径的木竹或铅质锥子,在药包卷一端(非集中穴端)扎一小孔,小心地将雷管全部插入药卷中,并用细绳将药卷和雷管固定好。

9、在加工起爆药包时,不得采用明火照明,更不准抽烟。

10、有水的炮孔要在起爆药包上装防水套或涂抹黄油防水剂。

11、爆破工装药前,要用木质炮棍全面详细地检查炮孔内有无岩渣、积水以及炮孔的深度、方向、位置和抵抗线的大小是否符合要求,禁止往不合格炮孔罩装药。

12、起爆药包装入炮孔后,禁止拔出的拉动。

13、装药时只能使用木质炮棍,不得使用铁器和其它金属制品。

14、填装炸药和炮泥,要一手拉导火线或导爆管,另一只手装填,应不使导火线和导爆管发生弯曲和折损。

15、装填炮泥长度不得小于孔深的1/4,并将炮泥填至孔口。

16、爆破前应该做好如下准备工作①检查放炮工作面的工具、设备是否转移到安全地点,各炮孔装填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②导火索点火端要切成斜口。

③布置好警戒人员,然后点着炮香进行点火起爆。

17、使用导爆管爆破的方法和注意事项①要根据炮孔数量、排列形式和位置,领取不同段数的导爆管进行分段爆破。

②导爆管联接。

每3-5个导爆管联为一组,每组不得超过5个。

③导爆管联接方法,可采用并串联或串并联相结合的联接方法。

④导爆管的联接应采用联接块或用胶布将每根导爆管紧紧地和起爆雷管捆扎在一起的方法。

⑤导爆管联结不应打死弯,联接角度亦为10°-15°。

18、电力起爆注意事项①距爆区边界50米范围内不应有电缆通过或存留电器设备。

放主线时,不应通过电缆线,若必须通过时,要用木板或绝缘物品垫好。

爆破施工前应对杂散电流进行测试,对高压电、射频电等进行调查,存在危险立即采取预防和排除措施。

②联线时各接头要擦净。

每孔都应进行导通试验,应使用专用导通器和爆破电桥,仪器仪表应每月检查一次。

电阻应符合设计要求。

接头要结牢,缠绕圈数不应少于6圈,并用胶布包好。

③电爆网路不应使用裸露导线,不得利用铁轨、钢管、钢丝做爆破线路,爆破网路应与大地绝缘,电爆网路与电源之间应设置中间开关。

④爆区网路全部联接完后,应用专用仪表测试其电阻,并使其符合设计要求。

母线与网路接头应在工作人员全部撤到安全区,警戒人员发出安全信号后,由爆破总指挥发布命令方可联接。

⑤线路联接后,不应有其它人员进入爆区。

19、爆破后检查和盲、残炮的处理方法及注意事项①爆破后须在有15-30分钟的加强通风时间。

待炮烟排除后,方准进入工作面进行检查,严禁一个人单独进入。

②进入工作面首先应将照明灯装好,然后检查顶板和两帮的安全情况,并处理好顶、帮的浮石。

③发现盲、残炮可采用重新装起爆药包或离开一定距离打平行炮孔装药爆破处理。

在往外掏盲、残炮眼的填塞物时,只允许用水或竹制工具。

打平行孔距盲、残炮孔最小距离应小于0.3米。

二、扒装运输工安全操作规程一、进入工作面首先要开启通风机,凡有人作业局扇必须连续运转。

二、扒装前必须先敲帮问顶,处理好顶帮的浮石,在扒装的过程中,也要时刻注意和检查工作面顶帮的安全情况。

三、禁止两人往车上抬大块,一定要破碎后装车,一人搬大块时,首先要检查大块是否有裂纹,防止搬运时断裂伤人。

四、装车时,矿(毛)石不准超出矿车帮口,装满矿车以后不准再装大块。

五、推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推车的速度不准太快和放飞车,在矿车运行过程中,手不准离开矿车任其自溜.2、推车时两眼要向前看,不准低头推车不管前面情况,不准站在矿车上以免矿车掉道伤人.3、在运行中接近弯道、道岔、风门或发现有人或视线有障碍等情况,都要发出呼喊信号或减低车速.4、前后两车同方向行驶,两车之间的距离:重车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5米,轻车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0米.5、下坡时一人只准推一辆矿车.六、人力翻车应准守下列规定:1、向溜矿井翻矿(毛)时,人要站在矿车的两头,禁止站在内侧,站在外侧时要防止车斗回返伤人,向无格筛或筛孔过大的溜井翻矿要挂安全带.2、矿车难翻倒时,只准用撬棍严禁用脚蹬.3、清理矿车斗时,必须把斗固定好再清理.4、矿(毛)石倒完,必须锁好车斗,随时清理溜矿井附近的矿(毛)石.七、切割、付川等上水平扒装时,用手推车运矿(毛)要注意两帮碰手,倒矿(毛)时防止人坠入溜井.八、向充填井和其它天井、空区倒毛时,首先于下边的工作人员联系好,不得盲目倒毛。

九、凡进行人工二次破碎者必须执行下列规定:1、在进行破碎工作前,要检查大锤是否牢固可靠,锤把是否断裂,检查大块有残眼,是否有残炮和雷管,认真检查工作地点的顶帮是否有浮石,支护是否牢固。

2、打锤时要看好大块的节理,找平面处下锤,避免打在大块的锐峰上,防止飞石伤人。

3、打锤时要注意周围人员和是否有其它障碍物,附近人员要离开大锤的活动范围,并背向打锤的地点。

4、溜井深度不准超过3米,溜井的格筛上有大块要拌到格筛外面破碎不准在格筛上进行破碎。

5、在毛、矿堆上破碎时,大块要放稳,人要选择好位置,站稳后再打锤。

三、空压机工安全操作规程一、开车时必须先通知周围人员。

二、开车前必须做好下列准备工作:1、检查通向大气阀门是否畅开,风包闸门是否关闭。

2、低压盘送电刀闸是否已送电,各种仪表是否在正常位置。

3、用测油杆测量曲轴箱中的油量是否足够,松动油箱底部的螺栓防水油泵加油。

4、用手盘车,察看机器的运转是否正常.2.3开车操作要遵守下列操作规定顺序:三、对好水门时,开动水泵,使水泵正常运行,检查水量是否足够.四、按启动按钮,注意电流表是否正常,无问题后,将减荷阀手逐渐打开,使机器全速运转.五、待设备正常运转后开风包闸门送风六、停车操作:1、接到停车通知后,先关掉减荷阀手轮, 使设备在无负荷状态下运行.2、按停车电钮,再按高压要求拉下段路器.3、放泄冷却器的余油,放净风包内的油和水,停下水泵关闭水门(如长时间停车必须放净各部分冷却水).七、电机运转不得超过额定电流,电压不得低于额定电流的10%。

八、检修时,禁用汽油清洗汽缸、汽阀室和气阀、储气罐等。

四、电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一、电焊机二次线路及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应经常检查有无漏电现象,一次与二此线路必须完整,起线路必须完整,起线路绝缘必须良好,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5米。

二、夹焊条的钳子,必须绝缘良好。

三、电焊机移动时应先切断电源。

四、焊接的容器内或作业地点较潮湿时,作业前应采取必要的绝缘防护措施和专人监护方能作业。

五、打火前必须带好电焊帽,并要告诉辅助人员躲避弧光。

在清除铁锈或熔渣时,应带好防护眼镜。

六、固定焊接场所周围必须有防护挡屏,高空作业要扎好安全带或设手脚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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