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开票指南-2018最新版
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与使用
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与使用增值税是指在商品和劳务的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中依法征收的一种营业税,是国家税收的主要来源之一。
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开具和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一项重要的财务管理工作,具有积极的财务监管和纳税申报的作用。
本文将围绕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与使用进行详细论述。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基本流程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是一般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的重要步骤,其基本流程包括申领、填开、验签、保存和报销等环节。
1. 申领:一般纳税人首先需要向税务机关申领增值税专用发票。
申领时,需要提供相关凭证资料,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填写申领表格。
2. 填开:开票人员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时,按照实际交易情况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填开时,需要准确记录商品或劳务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等相关信息,并将购方单位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填写清楚。
3. 验签:经销商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需要进行验签。
验签时,需要核对发票上的信息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并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4. 保存:一般纳税人需要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规定进行保存,以备日后的查验和报销需要。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保存期限一般为5年。
5. 报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纳税人进行税费核销和报销的重要凭证。
纳税人在进行报销时,需要将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交给税务机关,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报销申请和审核。
二、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注意的事项在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重要事项,以确保开票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1. 商品或劳务信息准确填写:在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一般纳税人需要准确记录商品或劳务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和金额等信息,确保与实际情况一致,并按照规定格式填写。
2. 纳税人识别号的正确填写:开票人员需要仔细核对购方单位的纳税人识别号,并确保正确填写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
纳税人识别号的错误填写可能导致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效。
【2018最新】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精选word文档 (6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所得,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修改文字! ==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已经201X年1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第1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X年2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二○一一年二月十四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省税务机关)确定。
第三条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
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发票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
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发票管理情况以及纳税人经营业务需要,增减除发票联以外的其他联次,并确定其用途。
第四条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经济活动以及发票管理需要,确定发票的具体内容。
第五条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财务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的纳税人,发票使用量较大或统一发票式样不能满足经营活动需要的,可以向省以上税务机关申请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
第二章发票的印制第六条发票准印证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监制,省税务机关核发。
税务机关应当对印制发票企业实施监督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取消其印制发票的资格。
第七条全国统一的发票防伪措施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省税务机关可以根据需要增加本地区的发票防伪措施,并向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发票防伪专用品应当按照规定专库保管,不得丢失。
增值税发票的开具流程与注意事项
增值税发票的开具流程与注意事项一、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流程开具增值税发票是企业进行日常交易的必要环节,下面将详细介绍增值税发票的开具流程。
1. 发票申请:企业需要先在税务局注册并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然后准备好开票所需的相关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纳税人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等。
2. 编制发票:企业在进行交易或者提供服务后,根据交易情况或者服务项目,编制相应的发票内容,包括发票抬头、纳税人识别号、商品或服务明细、金额等。
3. 开具发票:企业在编制完成发票后,依据税务局规定的发票格式,将相应的信息填写在发票上,并盖上公司的公章和税务局相关章。
4. 发票验章:发票开具完成后,需要将发票带至税务局进行验章。
税务局会对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核验,并在发票上盖章确认。
5. 发票分发:验章通过后,企业将发票按照交易情况进行分发,例如给予购买方、存档、记账等。
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注意事项在开具增值税发票过程中,企业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事项,以确保发票开具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1. 发票抬头:发票抬头要准确无误,包括公司名称或个人姓名,须与企业注册或个人身份证件上的名称一致。
2. 时间准确:发票应准确填写交易发生的日期,确保发票开具与实际交易时间一致。
3. 金额一致:发票金额应与实际交易金额一致,不得有任何误差或漏报的情况发生。
4. 商品或服务描述清晰:发票中的商品或服务明细应当清晰明了,包括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信息,确保购买方或服务接受方能够清楚辨认。
5. 发票管理: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发票管理制度,包括发票的领用、销售、核验和存档等,以确保发票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6. 涉税政策了解:企业应及时了解最新的税务政策和规定,确保在开具发票时符合相关要求,避免因不了解规定而导致的违规行为。
7. 开票专员培训:企业应对开票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确保其熟悉发票开具流程、掌握相关政策和规定,并能够正确操作开票系统。
总结:开具增值税发票是企业进行交易的重要环节,必须遵守相关流程和注意事项,确保发票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新版增值税发票管理指南如何正确开具和使用增值税发票
新版增值税发票管理指南如何正确开具和使用增值税发票随着税务制度的改革和发展,新版增值税发票管理指南于近期出台,以规范和指导企业和个人在开具和使用增值税发票过程中的操作。
本指南旨在帮助纳税人正确了解和应用新版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以确保税费的合规缴纳和税务申报的准确性。
以下将详细介绍新版增值税发票管理指南的相关内容。
一、发票的基本要求根据新版增值税发票管理指南,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企业和个人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1. 纳税人资格:只有经过税务机关注册的纳税人才有资格开具增值税发票。
纳税人在登记后,可持纳税人识别号和税务登记证向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发票的开具权限。
2. 发票种类:新版增值税发票管理指南明确了三种常用的发票种类,分别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纳税人应根据自身的纳税类型选择相应的发票种类。
3. 发票内容:增值税发票的内容应包含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方名称、购方纳税人识别号、商品或劳务的名称和规格、金额和税额等信息。
纳税人应准确填写以上内容,确保发票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二、增值税发票的开具流程为确保增值税发票的规范和准确性,税务机关制定了开具发票的详细流程。
以下是新版增值税发票的开具流程:1. 登录税务系统:纳税人应首先登录税务系统,按照要求选择相应的发票种类和开票信息。
在登录过程中,纳税人需要进行身份验证,以确保开具发票的合法性。
2. 填写发票信息:根据购方的信息和交易内容,纳税人应填写相应的发票信息,包括商品或劳务的名称、规格、金额和税额等。
在填写发票信息时,纳税人应仔细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3. 生成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在填写发票信息后,税务系统将自动生成相应的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并将其打印在发票上。
纳税人应仔细核对生成的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确保其准确性。
4. 打印和盖章:纳税人应将填写完毕的发票打印出来,并在规定位置盖上纳税人章。
打印和盖章过程中应注意保持发票的清晰可辨认,以保证发票的有效性。
增值税专用发票操作指南
增值税专用发票操作指南一、了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知识1.定义和分类: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部门核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专用于纳税人之间发生的商品购销和劳务、一般项目服务的交易。
根据票据形式和用途的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分为普通形式和电子形式。
2.基本内容: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发票名称、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销售方信息、购买方信息、商品或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税率、税额等基本信息。
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步骤和规范操作1.税务登记: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前,企业首先需要完成税务登记手续并取得纳税人资格。
2.开票申请: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企业向税务机关申请开票,提供相关资料,如申请表、税务登记证等。
3.开票准备:在进行开票之前,企业需要准备好相关的票据印章、发票联单、销售清单等。
4.开票操作:在进行开票操作时,企业需要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内容,核对无误后进行打印和盖章,然后将发票联单交给客户,并将对应的销售清单等相关资料保存备查。
5.发票报送:企业每月需要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报送给税务机关,以便进行核对和税款申报。
6.发票管理: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发票管理制度,对开具、领用、使用、报销、销毁等环节进行科学管理,确保发票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注意事项1.票面信息准确无误: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必须仔细核对票面信息的准确性,包括发票代码、发票号码、金额、税率、税额等,确保票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严禁虚开假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遵守税法和相关规定,严禁虚开假票,如无实际交易、虚构购买方等行为,以免触犯法律。
3.发票存储和备查:企业必须按照规定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储妥善,并备查相关交易、销售清单等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核查和审计。
4.发票报送及时准确: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报送资料及时准确地上报给税务机关,以保证税款的申报和缴纳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018年增值税发票新规之政策解读
示关 键 词 提
鉴 证 咨 询 业
2.鉴证咨询业起征点以上小规模纳税人
一、发布本公告的背景是什么?
解 读
为保障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顺利实施,税务总局自2016年8月1日 起在91个城市开展了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以下简称“专用发票”)试点工作,自2016年11月起试点范围扩大至全 国。目前试点情况平稳顺利,取得了良好效果。为进一步方便纳税 人发票使用,税务总局决定,将鉴证咨询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 二、该公告自何时起施行? 入自行开具专用发票试点范围。
互动问题
1、以前印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能否继续使用?
A.可以
B.不可以
温馨提示: 答题时间为15秒,请在聊天框内输入答案进行抢答
互动问题
1、以前印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能否继续使用?
答:税务机关库存和纳税人尚未使用的发票代码为10位的 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可以继续使用。
02
扩大小规模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范围
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二、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范围 文件回顾 3.建筑业起征点以上小规模纳税人
(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1.住宿业起征点以上小规模纳税人
(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4号
一、试点范围 试点范围限于全国91个城市(名单见附件)月 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住宿 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试点纳税人)。 二、试点内容 (一)试点纳税人提供住宿服务、销售货物或 发生其他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以通 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机关 不再为其代开。 试点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专 用发票的,仍须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 本公告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演示
发票打印要求
专用发票打印要求比较严格,打印内容一定要在发 票制定范围内,其中密码区的内容必须在规定的框 区内,超出框外的内容是无法通过认证的,企业必 须重开。
发票管理员在填开以及保管发票时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认真 操作,未按照规定操作的企业税务机关有权拒绝出售发票。
企业参加每年一般纳税人年检时,应同时提供“发票管理员 资格证”参加年检。
企业系统页面
通常企业电脑按 装的涉税系统包 括:防伪税控开 票系统、网上认 证系统和网上申 报系统。未按装 的不在电脑中显 示。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 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 发票,法律、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 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 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清单》,并加 盖财务或者发票专用章。
防伪税控代理开票
增值税发票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之一。增值税发票是有专用税控开票系统开具的, 增值税发票的领取、保管、开票、申报等工作应有 专人来作。一般放有开票系统的房间都应安装保险 门,增值税发票应放在保险柜中保存,确保增值税 发票的安全。
有些经营规模较小,开具增值税发票不多的企业可 以持相关开票资料,去税务机关或有权代开增值税 发票的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代开。企业每月只 需交纳一部分费用既可。
这里所说的防伪税控系统是指经国务院同意推行的, 使用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运用数字密码和电子储 存技术管理专用发票的计算机管理系统。专用设备, 是指金税卡、IC卡、读卡器和其他设备。通用设备 是指计算机、打印机、扫描器具和其他设备。
2018年会计新规定(最新修正版)
2018年会计新规定2017年针对会计行业出台了很多政策,做出了一些算是近几年的来最大的政策改变,我们把这年叫做会计改革元年。
从2017年年初的金税三期上线,对发票虚开严查严打开始,到5月份的发票新规,进一步对发票报销要明细审查,开票不再随意,到之后会计准则、继续教育出台新规约束会计人,再到11月会计证正式取消,初级成为入门证书,最新会计法政策出台,禁止会计人做虚假账务,种种发票管理政策加上智能系统的上线,都是在告诉我们:2018年对会计从业的要求将更高!如果不遵守对会计的规定,你将无法从事会计工作。
一、2018年金税三期或将更严,虚开将被一查到底1、从金税三期上线后,对小规模企业可以利用大数据进行税务分析,找出哪些企业有风险。
举个例子来税,一家小规模企业持续一年都是每季度都是9万附近的话,很容易被税务大数据查到,然后追查这家企业的发票流向是否合理、开出的发票内容是否恰当,这样税务是很容易看出企业虚开发票的情况的!2、一定不要抱有侥幸心理!现在社会上有这些中介在给这些营业额小的企业当掮客,介绍企业去虚开赚取开票费,甚至有人还专门成立这样的企业,这样的事情当然不允许出现!3、金税三期全面稽查,让违规者无处可逃!大企业的税务风险较小企业大很多,不代表小企业没有风险!金税三期现在在海量的纳税人信息里面找到高风险企业还是比较容易的。
4、各地税务清查陆续开展,请所有人自觉遵守。
今年北京对小规模纳税人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开展打击。
去年山东济南也开展了清税风暴,针对的对象就是小微企业,一个说和此次朝阳行动异曲同工!希望大家引起重视,不要触碰红线。
相信各地都会陆续跟进,期待各地正式或者不正式的通知吧!5、“虚开虚抵”发票的行为必须收手了,送你7个提醒!•营改增之前玩票是“钱的问题”,营改增之后玩票可是“引火烧身”,切不可盲目冒险!-查账必查票、查税必查票、查案必查票,企业经营中财务人员的底线:就是切记不要虚开虚抵发票,我们始终牢记三句话“开好票”、“做好账”、“报好税”!.营改增后“过票”的春天落幕了,税控系统的升级,严格实行编码开票,一品一码、进销比对,对所有人发出一个警告!-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必须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便于大数据的信息采集,数据处理的效率大大提高,立刻监控到每一张发票的去向,虚开发票必须收手了,伸手必被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1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000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3000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款数额每增加1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
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增值税发票是我国税务系统中的一种重要凭证,用于纳税人的购销活动中。
在税务申报和报销过程中,准确开具增值税发票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为您提供一份详细的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以帮助您正确、高效地开具和使用增值税发票。
一、增值税发票的种类根据我国税务法规定,增值税发票分为两种: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
其中,普通发票是最常见的一种,适用于卖方与购方之间的一般商品买卖、劳务和服务等的交易。
专用发票则主要用于某些特殊行业或特定交易场景下,如建筑工程、国际贸易等。
二、普通发票的开具流程1. 明确开票事项:在开具发票之前,卖方和购方双方应进行充分的沟通,明确开票事项,包括交易双方的纳税人识别号、发票数量、单价、税率等信息。
2. 登记开票信息:卖方在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需要准确记录每笔交易的相关信息,如购方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商品或服务的分类、数量、金额等。
3. 开具发票:在完成交易后,卖方根据登记的信息开具发票。
发票内容应包括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商品或服务的名称及数量、金额、税率、税额等。
4. 发票加盖章:卖方开具完发票后,务必加盖发票专用章,以确保发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5. 发票的交付:卖方将开具好的发票按照约定的交付方式送交给购方,购方应准时接收发票并核对其准确性。
三、专用发票的开具流程专用发票的开具流程相对普通发票来说更加复杂和严格,需要遵守以下步骤:1. 申请专用发票:卖方在需要开具专用发票时,必须向当地税务部门递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申请表格。
2. 税务部门审批:税务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批,并核对申请人的资格和需求。
经过审批后,税务部门会颁发专用发票的相关许可证明。
3. 印制专用发票:在获得许可证明后,卖方需要联系印刷机构印制专用发票。
印制时需确保发票的格式、字体、编号等均符合税务部门的要求。
4. 发票管理和登记:卖方应建立严格的发票管理制度,确保专用发票的安全和完整。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手册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手册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概念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用1、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企业首先需要满足一般纳税人的条件,并完成资格认定。
这通常包括企业的规模、财务核算健全程度等方面的要求。
2、发票领用申请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后,企业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申请。
需要提供相关的资料,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财务报表等。
3、发票核定与发放税务机关会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核定发票的种类、数量和开票限额,并发放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1、开票设备企业需要配备专用的开票设备,如税控盘或金税盘,并安装相应的开票软件。
2、开票信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要准确填写购货方和销货方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信息。
同时,要详细填写商品或服务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税率、税额等内容。
3、开票时间应当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开具发票。
4、注意事项发票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发票号码和代码要与实际使用的一致;加盖发票专用章,且章印要清晰完整。
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保管1、安全存放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防火、防盗的地方,防止发票丢失、损毁或被盗用。
2、定期盘点企业应定期对库存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盘点,确保发票数量与记录相符。
3、作废发票处理对于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要全联次保存,并注明“作废”字样。
五、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抵扣1、认证期限购货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认证抵扣。
目前,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为 360 天。
2、认证方式可以通过网上认证、自助办税终端认证或前往税务机关认证等方式进行。
2018年1月1日起须关注发票票面
大事:2018年1月1日起须关注发票票面这信息,否则不能报销!(比普票填税号事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文件和解读: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会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
例如:纳税人销售黄金项链,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输入的商品名称为“黄金项链”,选择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为“金银珠宝首饰”。
该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为“珠宝首饰”,则增值税发票票面上会显示并打印“*珠宝首饰*黄金项链”。
如果纳税人错误选择其他分类编码,发票票面上将会出现类似“*钢材*黄金项链”或“*电子计算机*黄金项链”的明显错误。
后果很严重!以后当您取得日期是2018年1月1日及以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1.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没有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说明发票不是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肯定不能收哦!2.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出现类似“*钢材*黄金项链”或“*电子计算机*黄金项链”的明显错误,属于不合规的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也不能税前扣除!(审核时太难了)也就是说,“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要有“简称”,同时“简称”还得对,才算合规的发票。
法律法规一、对未按规定规范使用税收分类编码的纳税人,主管国税机关将依照下列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一条,纳税人不选择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的,属于发票栏目填写不全,主管税务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处理,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并公开处罚情况。
增值税发票开具流程
1、增值税发票如何开具(整个流程,购买发票、发票增量、销发票及认证发票等)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有3联:第1联记账联(销货方记账)第2联抵扣联(购货方抵扣)第3联记账联(购货方记账)开发票时,首先将IC卡插入读卡器,然后进入开票系统中进行开具发票的操作需要注意的是,电子版的发票与打印的发票用纸必须是同一张发票。
,一张发票票面商品行数最多为8行。
一张发票票面不含税价不能超过开票限额。
一张发票只能开具一种税率的商品,由第一行商品决定。
发票的税额根据税率自动计算,无法修改。
注意:清单必须在发票查询中打印抄税处理:每月1日之后,在报税期之内执行,报税处理----抄税处理”菜单项或导航图中的“抄税处理”,之后点击“确定”按钮,系统自动将本期税额抄写到IC卡上,并提示“发票抄税处理成功”。
一般每月15日之前必须去国税局刷卡报税,否则金税卡锁死。
刷卡成功后,进入开票系统,把报税成功标志读入系统。
选择抄税期对话框(征期抄税)注意抄本期税前,必须确保上期报税成功,并且IC卡上无购票或退票信息。
IC卡是购发票、开发票和抄税用的。
购发票时,持IC卡和发票领购本去税务局办理,购买回来后,将IC卡插入读卡器中,读入到防伪税控开票软件中,用以开具发票时所用。
2、购发票需要材料发票领购本、IC卡、发票验旧清单(以前月份的可用自主卡验旧,本月的填写验旧清单表)。
(任城区需打印月度统计表加盖公章。
)3、发票增量月发票份数不够用可向税务机关申请发票增量,在发票原有数量的基础上增加到多少份。
发票增量有两种方式,长期增加、当月增加。
需要材料:到税务局要发票增量申请表填写完以后到税管员那里审批。
(商品购销合同、付款方式)。
4、认证发票月底之前。
认证时携带当月要抵扣的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到国税局发票认证窗口办理(或自助机认证)即可.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出180天内认证有效。
正式一般纳税人当月认证的必须在当月抵扣,辅导期当月认证下月抵扣。
例如某公司发票最大开票限额为10万元版的,单月需开具发票价税合计455681.25。
【2018最新】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精选word文档 (9页)
【2018最新】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精选word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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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是为了系统的管理增值税发票而制定的一套准则,让我们一起看看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了解增值税发票的相关规定规定吧!
最新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使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第三条一般纳税人应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以下简称防伪税控系统)使用专用发票。
使用,包括领购、开具、缴销、认证纸质专用发票及其相应的数据电文。
本规定所称防伪税控系统,是指经国务院同意推行的,使用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运用数字密码和电子存储技术管理专用发票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本规定所称专用设备,是指金税卡、IC卡、读卡器和其他设备。
本规定所称通用设备,是指计算机、打印机、扫描器具和其他设备。
第四条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
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
发票票面开具要求(最新最全)
发票票⾯开具要求(最新最全)根据《增值税专⽤发票使⽤规定》第⼗⼀条,专⽤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1. 项⽬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2. 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3. 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章;4. 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发票,购买⽅有权拒收。
⼀、发票监制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电⼦普通发票使⽤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1号)规定: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国家税务总局各省、⾃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各省(区、市)税务局”]将启⽤新的发票监制章。
增值税电⼦普通发票(含收费公路通⾏费增值税电⼦普通发票,下同)版式⽂件上的发票监制章,相应修改为各省(区、市)税务局新启⽤的发票监制章。
新启⽤的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型,长轴为3厘⽶,短轴为2厘⽶,边宽为0.1厘⽶,内环加刻⼀细线,上环刻制“全国统⼀发票监制章”字样,中间刻制“国家税务总局”字样,下环刻制“××省(区、市)税务局”字样,下环字样例如:“江苏省税务局”、“上海市税务局”、“内蒙古⾃治区税务局”、“新疆维吾尔⾃治区税务局”。
字体为楷体7磅,印⾊为⼤红⾊。
新启⽤的发票监制章样式见附件。
纳税⼈⾃建电⼦发票服务平台和第三⽅电⼦发票服务平台的升级⼯作,应当于2018年12⽉31⽇前完成。
⼆、⽂字使⽤开具发票应当使⽤中⽂。
民族⾃治地⽅可以同时使⽤当地通⽤的⼀种民族⽂字。
三、购买⽅和销售⽅信息开具增值税专⽤发票的,需将购买⽅的4项信息(“名称”“纳税⼈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及账号“)全部填写完整。
1、名称:公司营业执照上的全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第⼋条第⼆款规定,在⽇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使⽤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退税和财务报销。
2、纳税⼈识别号:社会统⼀信⽤代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第⼀条规定,⾃2017年7⽉1⽇起,购买⽅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提供纳税⼈识别号或统⼀社会信⽤代码;销售⽅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纳税⼈识别号”栏填写购买⽅的纳税⼈识别号或统⼀社会信⽤代码。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9号——关于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9号——关于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8.06.11•【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9号•【施行日期】2018.08.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增值税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9号关于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为了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方便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要求,税务总局决定压缩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时间。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结,有条件的主管税务机关当日办结:(一)纳税人的办税人员、法定代表人已经进行实名信息采集和验证(需要采集、验证法定代表人实名信息的纳税人范围由各省税务机关确定);(二)纳税人有开具增值税发票需求,主动申领发票;(三)纳税人按照规定办理税控设备发行等事项。
二、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主要包括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发票领用等涉税事项。
三、税务机关为符合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的新办纳税人办理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25份;增值税普通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50份。
各省税务机关可以在此范围内结合纳税人税收风险程度,自行确定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票种核定标准。
四、各省税务机关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的办理时限、办理方式和办理流程,尽可能实现税控设备网上购买,并做好压缩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时间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新办纳税人及时、顺利地领用增值税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流程解析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流程解析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企业开具和接收的一种重要凭证,用以记录和确认增值税税负,并作为企业税务申报和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
了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流程,对企业财务管理和税务合规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申请开票、填写发票、审核验收、备案存档等环节逐一解析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流程。
一、申请开票企业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前,需要首先到当地税务部门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取得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成为一般纳税人后,才能享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权利。
申请开票前,企业应当了解以下信息:1.开票资格:根据相关税务政策,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方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发票种类: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不同情况分为普通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卷式增值税专用发票。
3.开票限额:根据企业的规模和纳税实际情况,税务部门会对企业的开票限额进行设定。
企业在开票时不能超过限额金额,超过限额需要另行办理手续。
申请开票时,企业需要填写相应的表格和提交相关的证明文件,如企业基本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银行开户证明、税务登记证等。
税务部门会对企业的开票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企业即可获得开票资格。
二、填写发票在取得开票资格后,企业可以按照相关税务规定,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
在填写发票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发票内容: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填写发票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包括商品或劳务名称、数量、金额等。
2.发票金额:根据相关税率计算和纳税政策,正确填写发票金额,确保税额计算正确。
3.纳税人识别号:在填写发票时,必须填写正确的纳税人识别号,确保发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4.发票抬头:对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方,企业需要正确填写购方单位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
填写发票时,企业需按规定的格式和字体要求进行填写,并确保发票的易读性和规范性,避免因填写错误而导致的发票纠纷或税务问题。
三、审核验收填写完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经过税务部门的审核验收,确保开票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与使用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与使用一、什么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纳税人在进行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委托代理、委托加工、转让不动产等经营活动时,向购买方开具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税务部门核准后才能使用,同时也是税务部门进行监管和征税的依据。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程序(一)申请发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前,纳税人需要提前向税务部门申请开票资格。
申请时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规定缴纳一定的保证金。
税务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后,决定是否给予开票资格。
(二)填写发票内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纳税人需要确保填写发票内容准确无误。
发票内容包括:发票抬头、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税率、税额等。
(三)登记发票信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纳税人需要及时将发票信息登记入账。
登记入账包括:发票代码、发票号码、金额等信息的录入和登记。
(四)保存发票信息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需要将发票及相关资料进行归档保存。
根据税法规定,发票及相关资料需要保存5年以上,以备税务部门的核查。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要点(一)对方资质验证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前,纳税人需要验证购买方是否具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
购买方资质验证的方式可以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查询平台或者联系对方的纳税人识别号进行核实。
(二)发票真伪验证在接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购买方需要进行发票真伪验证。
发票真伪验证的方式可以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查询平台或者扫描发票上的二维码进行核实。
(三)开票内容核对购买方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需要仔细核对发票上的内容是否与实际购买情况相符。
如有差异或问题,及时与销售方联系并进行沟通和协商。
(四)发票持有人合规管理发票持有人需要妥善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确保发票的安全和完整性。
同时,发票持有人需遵守相关税法规定,不得私自篡改、伪造或者出租、买卖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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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目录前言第一章增值税发票种类第一节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二节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三节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第二章增值税发票开具基本规定第一节纳税人开具发票基本规定第二节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基本规定第三节发票违章处理第三章增值税发票开具特殊规定第一节建筑服务第二节销售不动产第三节金融服务第四节生活服务业第五节部分现代服务第六节交通运输服务第七节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第八节其他开具规定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发布日期: 2017-04-26 来源:前言为了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方便纳税人全面掌握发票政策、规范发票开具,国家税务总局对相关税收政策进行归纳整理,编写了《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供纳税人参考。
本指南适用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未尽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章增值税发票种类第一节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分为三联版和六联版两种。
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为记账联,是销售方记账凭证;第二联为抵扣联,是购买方扣税凭证;第三联为发票联,是购买方记账凭证。
其他联次用途,由纳税人自行确定。
纳税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需要使用发票的,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第六联。
第二节增值税普通发票一、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分为两联版和五联版两种。
基本联次为两联:第一联为记账联,是销售方记账凭证;第二联为发票联,是购买方记账凭证。
其他联次用途,由纳税人自行确定。
纳税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需要使用发票的,可以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三联。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分为两种规格:57mm×177.8mm、76mm×177.8mm,均为单联。
自2017年7月1日起,纳税人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要求,书面向国税机关要求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国税机关按规定确认印有该单位名称发票的种类和数量。
纳税人通过新系统开具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由税务总局统一招标采购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中标厂商印制,其式样、规格、联次和防伪措施等与原有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一致,并加印企业发票专用章。
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的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冠名发票印制费结算问题的通知》(税总发〔2013〕53号)规定,与发票印制企业直接结算印制费用。
三、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第三节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在销售机动车(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收取款项时,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电脑六联式发票:第一联为发票联,是购货单位付款凭证;第二联为抵扣联,是购货单位扣税凭证;第三联为报税联,车购税征收单位留存;第四联为注册登记联,车辆登记单位留存;第五联为记账联,销货单位记账凭证;第六联为存根联,销货单位留存。
第二章增值税发票开具基本规定第一节纳税人开具发票基本规定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发生应税行为,使用新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纳入新系统推行范围的小规模纳税人,使用新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纳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的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纳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仍须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
二、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三、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个人消费者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四、纳税人应在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时开具发票。
五、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开具发票应当使用中文。
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六、税务总局编写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行)》,并在新系统中增加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相关功能。
使用新系统的增值税纳税人,应使用新系统选择相应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开具增值税发票。
七、纳税人应在互联网连接状态下在线使用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新系统可自动上传已开具的发票明细数据。
纳税人因网络故障等原因无法在线开票的,在税务机关设定的离线开票时限和离线开具发票总金额范围内仍可开票,超限将无法开具发票。
纳税人开具发票次月仍未连通网络上传已开具发票明细数据的,也将无法开具发票。
纳税人需连通网络上传发票数据后方可开票,若仍无法连通网络的需携带专用设备到税务机关进行征期报税或非征期报税后方可开票。
纳税人已开具未上传的增值税发票为离线发票。
离线开票时限是指自第一份离线发票开具时间起开始计算可离线开具的最长时限。
离线开票总金额是指可开具离线发票的累计不含税总金额,离线开票总金额按不同票种分别计算。
纳税人离线开票时限和离线开票总金额的设定标准及方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确定。
按照有关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或不具备网络条件的特定纳税人,以离线方式开具发票,不受离线开票时限和离线开具发票总金额限制。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九、取得增值税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登陆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对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发票信息进行查验。
单位和个人通过网页浏览器首次登录平台时,应下载安装根证书文件,查看平台提供的发票查验操作说明。
十、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
上列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内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确定。
(二)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而未办理的。
(三)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的: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私自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3.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买取增值税专用发票;4.借用他人增值税专用发票;5.未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一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6.未按规定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7.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防伪税控系统变更发行;8.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有上列情形的,如已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应暂扣其结存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税控专用设备。
十一、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发生应税行为的;(二)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免税规定的,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三)部分适用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规定的: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选择简易计税的。
2.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
3.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二、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不符合上列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十三、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发生应税行为可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新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十四、纳税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十五、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须在新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