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部门单位党建工作问题清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市直部门单位党建工作问题清单
9月下旬,市委组织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下派办联合对市直部门单位党建及干部驻村联户工作进行了集中督查。从督查情况看,各部门单位能够按照市委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大工作力度,注重典型培育,在抓党建和干部驻村联户工作方面实现了新提高,特别是一些部门单位注重工作创新,党建亮点纷呈,成效显著。
但在督查过程中,也发现部分部门单位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有些还较为突出。现将各类问题梳理汇总成《市直部门单位党建工作问题清单》,请各党委(党组、支部)近日内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认真对照问题清单,深入查摆各自问题,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1、党委(党组、支部)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专题研究较少,达不到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的要求;个别单位今年以来没有召开党建专题会议;有的党组织书记没有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确实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现象;有的班子成员分工不明确,分工文件中体现不出分管党建负责人。
2、年初没有制定全年党建工作计划(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党建工作随意性大,“等通知”的思想较为严重;平时不主动开展党建工作自查,自我感觉良好;对所属基层党组织进行党建工作检查指导不及时,对存在的问题重视不够、督促整改不力。
3、对党建工作缺少系统的学习思考,有的党组织书记、分管负责人和党务干部对党建政策文件满足于一知半解,不注重学习外地同系统党建工作经验,多是凭老经验、用老办法抓党建;有的传达贯彻上级党建工作会议、文件、讲话精神不及时、不主动,没有及时结合本部门单位实际制定出台相关文件,或简单复制文件、满足于“有了就行”。
4、党组织设置不完善,特别是基层党支部设置方面还存在不规范、不理顺的地方。有的党支部党员数量过多,没有设置党小组。有的党委(党组)对下属党支部缺少有力指导和监督,对基层党支部及党员管理不到位。
5、党务干部(组织员)配备不齐全,党委层面没有设置党委办公室,没有按照2—3名的要求配备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组织员),党组(支部)层面没有按照1—2名的要求配备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有的单位对党务干部工作不支持、不关心;个别党务干部工作不扎实,业务不专不精,参加市委组织统一组织的会议、活动不积极,替会、缺席现象屡次发生。
6、党员活动室设置不完善,没有悬挂门牌,桌椅板凳较少,缺少必要的党建工作制度。有的部门单位没有设置党员活动室,
不能满足党员会议及活动需要。
7、党务公开不及时,有的单位没有党务(政务)公开栏,信息资料、通知公告随意张贴,造成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及其他工作无法展示,党员发展、述职评议、干部公示等没有集中公示的地方。
8、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组织书记述职等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及时、不认真,“七一”、“党员活动日”、党员冬训等重要时间节点也未按通知要求及时安排部署。特别是至今不少部门单位没有明确“党员活动日”(每月固定一天开展活动,此工作为济宁市委安排部署),也没有体现出制定活动计划、确定活动主题、组织活动开展等。
9、党建氛围不浓,没有党委(党组、支部)门牌、党员活动室标识牌、党建制度牌匾、党建品牌、图片、影像资料或标语的展示,体现不出“聚精会神抓党建”的氛围。个别党委在大门处没有悬挂党组织门牌,或者字迹模糊,无法辨识,显得不严肃。
10、党建工作宣传报道不够,不能及时总结本单位党建活动,在《新邹城》、“邹城新闻联播”等媒体报道本部门单位党建工作较少,报送《“强基固本三年行动”工作周报》、《党建工作每月动态》、《邹城组工信息》等信息不及时、数量少。
11、党建工作记录不规范,有的未使用统一印制的《党组织活动记录簿》,有的会议名称与内容“名实不符”、存在记录“甲
会”实际召开“乙会”的情况,有的以业务会议代替党组织会议,有的记录过于简单随意、缺项较多、有应付现象,有的党委(党组)记录较好、但基层支部记录不规范,有的上级重要活动或会议精神传达贯彻时间与本单位召开会议时间不相吻合,有的没有在记录中体现出研究发展党员等党建工作等。
12、发展党员工作存在不规范、不严谨的问题。没有认真组织学习《党章》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政策文件,从确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到党员转正,存在程序把关不严、档案审核不细、时间衔接不紧、教育培训不够等问题;有的在填写《入党志愿书》和《培养考察纪实簿》等材料时不认真、不细致,涂改现象严重,有的甚至私自撕毁、复印粘贴,极不严肃;个别单位因工作不力、不负责任造成预备超期、转正延期、发展违规、“关系”指标等严重问题,引发党员群众不满或上访,必须高度重视。
13、党员档案管理不到位,机关事业单位党员档案一般存放在其人事档案中、由市委组织部或人社局统一存放,其他人员的党员档案应统一存放在党委,有的党委没有集中存放,而是由基层党支部自行保存,特别是对转入本党委的党员档案,未及时过问保管,存在档案缺失、资料丢失的现象。
14、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不规范,对转出本党委的党员关系信,未经市委组织部转办;有的党组织关系转接信填写不规范,错误、缺项较多;有的没有及时提醒党员本人,超出转接有效期;
有的没有对新转入党员档案认真审核,就随意接收。
15、党费未按标准收缴,台账管理不规范。对党费标准宣传和解释不到位,有的单位对中组部确定的标准不执行,自行确定标准或降低标准征收,办法不多理由多,讨价还价;有的未按规定时间上缴党费,借口征收难度大、收不上来;有的单位票据管理不规范,为图省事给基层党组织按半年或一年开具(必须按季度开具);有的票据整理混乱,不及时整理归档,造成往年票据丢失。
16、党员教育培训落实不力,年初没有制定全年培训计划,“支部论坛”、“微型党课”和“每周学习”等制度坚持不好,有的即使组织了也是流于形式,内容陈旧、没有特色,形式单一、缺少载体,有的以机关会议或业务学习代替教育培训,有的党组织书记上党课有应付现象,没有提前备课、准备讲稿,内容大而化之,脱离工作实际。冬训期间也没有组织党员自学和集中学习研讨。
17、党建资料未实行专门管理,有的党委(党组、支部)缺少档案意识,没有明确专门科室、专人管理档案,没有档案橱、档案盒、档案目录,党建文件、讲话、资料、台账等没有及时归档存放,经常是用到时现场翻找,用不到时随意堆放,往年档案往往不知去向,党建档案管理较为混乱。
18、干部驻村联户工作落实不到位,有的单位对驻村联户工作重视程度仍不够,专题研究少、投入精力少、经常过问少,推动措施不力、效果不好;部分党组织没有按照要求开展支部联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