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法治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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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来自13级通信工程的汤卓俊。
我选择法治这个方面讲一讲自己的看法,一般认为,法治最先是亚里士多德提出的,其实他的老师柏拉图也提到过法治的。柏拉图在他的《理想国》中提出要以贤人而治,但因为不能实现,晚年差点因此而死,遂退而求其次,在他的《法律篇》中提出了法治,“服从法律的统治”是柏拉图法治观的核心。第一,法律不会感情用事,而任何人都不免有感情,可能会感情用事;第二,法律不会在统治中加入偏向,而人往往会因自身原因有时不免失衡加入偏向;第三,集体的智慧胜过一人的智慧;第四,法治不易于腐败,而一人之治则易于腐败;第五,一人之治的情况下,执政者不可能包揽所有的工作,他必须挑选任命官员来共同治理国家,还不如在法律制度设立的一开始就安排妥当。亚里士多德是最先对法治进行界定的人,大多数人普遍服从法律的观念是法治的一个基本原则。
一个法治社会对个人,社会与国家都很重要。从个人的层面上,法治是保障了个人本来应有的权利、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冲突,和防止社会或国家对个人的剥夺。在社会的层面上,既定的法律程序对于社会发展及其效率有着不可代替的帮助。在国家的层面上,法治更有助于政治稳定。如果领导的产生与更替是由一个至高无上,且大众人民制定的法律程序来监控的话,在换届的时候就不会引来社会的动荡。
法治对社会的不同行政机关亦很重要。对立法机关来说,法律条文是制约了立法的任意性与不公平性,假如没有了法治,立法者就可以随意制定对自己或所属群体有利的法律,从而危害其他群体的利益,
破坏社会的稳定。对司法机关来说,如果没了法律的约束,司法机关就可以乱用司法程序,自行判罪,伤害无辜的人或放过有罪的人。
总之,我认为法治对个人、社会和国家都有很大的益处,故在最后我反思我们祖国的法治进程。虽然中国古代有说:“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但是,中国的法治进程在许多的困难中仍然难以完善地实行,中国的法治在社会转型和走向世界的双重背景下发展,其发展环境的复杂性让其无法用单一用任何现有的理论去描述跟解释,但完善立法、执法、司法制度和强化规则意识仍然是走向法治社会的必经之路。
伯利克里在“阵亡将士国葬典礼”上的演讲中自豪地宣称:我们的制度之所以被称为民主政治,因为政权是在全体公民的手中,而不是在少数人手中。我想这一句就精确的概括了法治最终目标--它就是走向民主的法律。
我的报告完了,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