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书坑儒”点评_高中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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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书坑儒”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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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书坑儒发生在中国古代的秦朝。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博士齐人淳于越反对当时实行的“郡县制”,要求根据古制,分封子弟。
丞相李斯加以驳斥,并主张禁止百姓以古非今,以私学诽谤朝政。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下令焚《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对不属于博士馆的私藏《诗》、《书》等也限期交出烧毁;有敢谈论《诗》、《书》的处死,以古非今的灭族;禁止私学,想学法令的人要以官吏为师。此即为“焚书”。第二年,两个术士(修炼功法炼丹的人)侯生和卢生暗地里诽谤秦始皇,并亡命而去。秦始皇得知此事,大怒,派御史调查,审理下来,得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全部坑杀。此即为“坑儒”。
两件事合成“焚书坑儒”。秦始皇的“焚书坑儒”,早就定格为文化摧残的象征。天下举凡读书人皆好称引,鲁迅曾用它来和希特勒焚书相比,博尔赫斯用它和造长城来对始皇帝大发议论。独立的史家偏生有其独特的癖好,他不敢就在假设的基石上扑扇想象的翅膀,更不屑于人云亦云,总是费尽心机试图描绘一个更详细的过程或者寻找一个更合适的理由,而孜孜以求的结果常常竟真与所谓的“常识”大相径庭。对此,我说不出个子丑寅卯来。据我所知一就人类文明史而言,对书籍和读书人的迫害时时都在发生从未中止。类似“焚书坑儒”这样的举动在中国历史上既非第一次,更远远算不上最大的一次。史上文化大“革”“命”的惨烈事历历在目;而“焚书”更早在秦始皇之前一个半世纪即已发生。
如果我们重新查账的话,其实,秦始皇“焚书坑儒”算不得是十分严重。焚书公元前213年(秦始皇34年),在秦始皇的咸阳宫宴会上,70博士为这位始
皇帝祝寿。仆射周青臣大拍马屁,说什么“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被书呆子型的博士淳于越直斥为面腴;淳于越大唱“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的儒家老调,却惹得身为丞相的法家李斯大为不满,认为“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因此后世的《史记•秦始皇本世纪》中记载:“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秦自从商鞅变法后,依靠法家的严刑峻法大大提高了它的军事实力和行政效率,并最终获得巨大的成功,得以并吞六国、纳入宇内,因此秦始皇自然批准了李斯的建议。比较可惜的是各国的史书,烧了个精光,大大增加了司马迁写《史记》的难度,《史记•六国年表序》:“惜哉!惜哉!独有《秦记》,又不载日月,其文略不具。”也使得西晋挖出的魏国史书《竹书纪年》身价倍增。国家史志尽记些个颁历告朔、战争祭祀的大事,事关王统,秦始皇此举完全可以理解。同样值得细细分析的一次事件。
首先,令秦始皇愤然的候、卢、韩、徐诸生皆是方士。被逮着的诸生及其“传相告引”而供出的“犯禁者”中或有些是儒生,但确确实实司马迁时代,并没有“坑儒”一说。《史记•儒林列传》明言:“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六艺从此缺焉。”其次,方士以所谓仙药诱惑人主并造谣诽谤,罪当杀。“皆坑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后”,处置亦未见得有什么特别过分处;如果我们同样相信《史记》的话,比起长平之战大将白起坑杀40万降卒来,堂堂始皇帝坑杀460余人又算得了什么。
既然是两个实际影响并不算太大的事件,为什么会给国人世人如此深刻的印象,以至固定地作为文化摧残的象征符号?其实我一直怀疑有人作了手脚,故意的夸大其辞。据我所知二首先应该考察的是司马迁。《史记•儒林列传》:“及至秦
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六艺从此缺焉。”正是司马迁最早把两个事件联系在一起。司马迁本人“年十岁则诵古文”,为太史令又“由石室金匮之书”,他学《书》从孔安国,《诗》当宗今文,《春秋》主公羊学,其父又是杨何《易》的传人,焚《诗》、《书》之痛在司马迁时代已经消释。至于“坑术士”,且不说主要的肇事者事发之前早就逃亡,坑杀的460余人也是多在咸阳。再者说秦始皇不久下世,秦二世时天下纷乱,很快秦亡,秦针对方士的报复再也看不出还有些什么。
齐国的稷下学宫最生动反映了诸子百家各种学说争鸣的盛况。田齐桓公午光大齐桓公小白设“庭燎”、“啧室”之美,更设稷下学宫;齐威王、宣王礼贤下士,包容百家,言论学术充分自由,齐国也因此步入最强盛时期。儒、道、名、墨、法各家学者云集稷下,著名学者如淳于髡、彭蒙、田骈、尹文、邹衍、接子、田巴、鲁仲连、慎到、宋研、环渊,晚期的荀子曾三为祭酒。稷下学者在互相探讨、争论中,直陈己见,博采它长,学术自由而昌盛。司马迁写《史记》正值“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政策初倡,比较秦始皇的以吏为师、严禁私学,两项政策如出一辙。除了儒家代替法家而外,两代的文化政策竟是同样专制霸道。常说儒法斗争,质其实,汉代儒家就是秦代法家文化政策的传承者。
司马迁最早将秦始皇“焚《诗》、《书》”和“坑术士”两个事件联系在一起,并夸张地认为至使了“六艺从此缺焉”;而针对孔子正定的治国之本六经的破坏,在自负承继人的司马迁眼中,其罪莫大。“焚《诗》、《书》”和“坑术士”两次后果本不算严重的事件被联系,并由此自然推衍而夸大,从而实质性掩盖了秦始皇实行的危害极大的文化专制政策。于是秦始皇对文化之摧残成了个人的行为、孤立的事件。历代无数文人对秦始皇个人的暴戾行径痛加斥责,却无视文化专制政
策的危害,可以说完全就是被故意导引的结果。真正歹毒无比的是将“焚《诗》、《书》,坑术士”改成“焚书坑儒”的人。伪孔传本《古文尚书》全书之前有一篇假冒孔安国作的《序》,“焚书坑儒”最早出现在其中:“及秦始皇,灭先代典籍,焚书坑儒,天下学士,逃难解散。”
为什么最早改作“焚书坑儒”的是伪孔传《古文尚书》的前序,其实并不难理解。司马迁说“焚《诗》、《书》,坑术士,六艺从此缺焉”,而实际情况是六经除了《乐》(因为本来是配合《诗》演奏的乐谱而没有文辞)以外,五经几乎完整保留,唯一历秦火而确实遭损的是《尚书》。因此要将秦始皇“焚书坑儒”定为千古之罪,最有力的武器是《尚书》;而最合适的攻击者是身为孔子后人并传《古文尚书》于司马迁的孔安国。不过,这些只是我自己的推测罢了,有谁知道:到底是谁?一切的一切只有真相才会知道。就让我们怀着一颗好奇心去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