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员工奖惩办法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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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导购(员工)制度及奖惩办法
一、目的
本章节的制定意在规范员工行为,使员工增强遵守劳动纪律及有关规章制度的自觉性,提高全局意识,以树立公司文明经商的良好形象。
二、总则
奖惩制度是公司管理的保证。严惩重罚是我们奖惩制度的工作准则。并且确立“惩”是奖惩工作的重点,加强每位员工的企业与工作责任感。
三、工作程序
(1)根据《供应商员工奖惩条例》,楼层管理人员、督导对于对供应商员工有管理处罚权。人力行政部及总值班轮值人员独此项工作有督察权。
(2)信息员有违纪行为,开具一式三联(一联人事部留存,一联个人留存,一联楼层留存)的《奖惩单》,到财务部交款,开具收据。
四、制度内容
第一节奖励
如员工的行为能长期坚持,且在员工中起到表率作用,公司将对其进行奖励。视情节给予100-500的奖励。
第二节处罚
如员工的行为与公司规章制度相违背,公司将对其进行处罚,细化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轻微过失,发生下列行为给予每次50元罚款;
1.仪容仪表不符合要求,站位不规范;
2.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迎送宾,随意做其他事情或说话;
3.场区域卫生陈列不合格,有纸屑、地面有烟头,桌、柜有尘土,纸篓未倒等;
4.POP未及时更换、商品陈列不符合要求;
5.接待宾客途中、禁止接听私人电话,收发手机短信,手机应处于未按规定使用礼貌用语;
6.商品售价与价签不符、价钱字迹不清晰;
7.营业前未做好必要设备的开启、检查;
8.未在开场前准备好必要的售货用具;
9.价签或POP等残损、有污渍;
10.私自制手写不规范POP或其它宣传资料;
11.利用商品堆放杂物;
12.开票台、服务台内堆放杂物,不整洁;
13.安全常识检查不合格;
14.当班吃口香糖和有异味的食物(如大蒜)
15.在货场内做不礼貌、不文雅动作;
16.工牌与本人不符;
17.当班时间在柜台内场接打手机;
18.不按规定交接班;
19.下班后着工装逗留卖场;
20.无特殊情况,不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就餐;
21.当班时间着工装私自外出;
22.当班时间串岗;
23.未落实轮岗就餐;
24.不按时开关灯箱;
25.因接待亲友而让顾客等待;
26.不及时反馈罚单记录;
27.工装、发型不整洁者;
28.未按规定做好退换货工作;
29.随地吐痰、乱涂乱画、乱仍废弃物;
30.库房内卫生不洁,商品堆放杂乱;
31.库房内通道不畅,乱堆乱放商品;
32.库房未按规定班次或时间打扫卫生;
33.货票不按规定填写和签名;
34.不按时上报促销期间的数据;
35.商品不明码标价;
36.商品无价签;
37.商品与标识不符;
38.商品摆放不丰满,有缺码、断码现象;
39.商品缺少或未按规定填写物价签;
40.商品货签不符;
41.模特样衣无价签,对陈列情况不了解者;
42.丢失工牌后未在三日内及时补办;
43.试衣间无必要设施;
44.货场内换衣服、换工装;在货场内吃饭、吃零食;
45.货场内嬉笑、打闹、扎堆聊天;
46.货场办公区域大声喧哗者;
47.班时间处理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8.当班时间带私人物品进入货场;
49.未经许可擅离工作岗位,当班空岗10分钟以上;
50.因上货、结帐、点款而冷落顾客;
51.到下班时间收撤商品,影响顾客购物;
52.开门半小时内对帐;
53.未及时清理货场垃圾;
54.爱店意识差,见到废物、纸屑不拾捡;
55.个人卫生不合格者;
56.不按规定时间对帐;
57.商品陈列凌乱,样品、衣罩脏残;
58.乱贴、乱挂招贴画、海报(POP);
59.未及时更换新POP或其它宣传资料;
60.不了解商场企划促销活动;
61.不了解主要办公电话及紧急报警电话。
二、中度过失,发生下列行为,给予100元罚款
1.违反库房管理规定;
2.进出商场拒绝接受警卫人员检查;
3.未做必要的工作交接;
4.无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考评及培训;
5.未按规定报告事故;
6.无胸卡上岗;
7.试衣间内存放私人物品;
8.试衣间内看书、看报、睡觉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9.当班时间吃零食、闲聊、打瞌睡、干私活、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等;
10.蹬、趴、倚、靠柜台、货架;
11.当班购物;
12.违反休息室规定者;
13.当班时间外出吃饭;
14.接到顾客口头、信件投诉;
15.不能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语;
16.不能做到微笑服务;
17.不能准确的为顾客介绍商品;
18.不尊重特殊顾客,如模仿、议论、围观、讥笑等,与客人抢路、抢话、插话、争执者;因结
帐、作帐等原因冷淡顾客;
19.扎堆聊天、不接待顾客;
20.未闭场前催赶顾客、冷淡顾客;
21.递拿商品轻拿轻放,扔、甩、摔商品;
22.劝阻顾客,不能做到和蔼耐心;
23.顾客需看某种商品时,先报价,后递商品;
24.遇到顾客不满时,不能主动道歉;
25.未到下班时间收撤商品;
26.私分、抢购紧俏商品;
27.不能及时清理货场内的杂物、包装物;
28.私自挪用、挪动、遮盖、拦挡商场统一设置的安全消防器材;
29.库房内随意使用电器设备、电源等;
30.顾客退货不能热情接待、推诿、刁难者;
31.不按指定通道、时间进撤商品、货柜等;
32.晨会迟到或无故不参加;
33.非休息时间在卫生间、聊天者;
34.出入货未走指定通道;
35.当班员工在货场内讲粗话、脏话;
36.无故拒绝上级的各项检查;
37.未办理任何进店手续,私自上岗;
38.不按进场施工时间入场施工,不及时通报上级主管部门
39.对顾客服务态度不佳或下级员工不尊重上级领导;
40.不配合商场完成整体的各种促销活动;
41.不按有关规定标注商品标识、涂改商品标识;
42.销售假冒伪劣、三无产品;
43.私自打折、利用低价码出售商品;
44.未申报而私自举办活动,造成不好影响者;
45.不服从商场退换货处理决定;
46.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励;
47.拾遗不报,占为己有;
48.在禁烟区内吸烟;
49.违章使用电器设备;
50.私拉乱接电源线;
51.未经申报擅自施工;
52.由于本人疏忽,损坏公共财务和贵重物品;
53.不接受服务监督管理,拒签罚单;
54.不接受领导批评,发生顶撞者;
55.汇报情况不真实,弄虚作假者;
56.库房内有烟头或易燃物品存放;
57.扎堆聊天被监控检查录像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