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课件-借款合同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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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课件

《借款合同》课件

贷款人风险控制
贷款人应建立完善的风险 控制机制,以降低不良贷 款风险。
借款金额
借款金额的确定
借款金额应根据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和还款能力确定。
借款金额的用途
借款金额应明确用途,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借款金额的支付方式
贷款人应按照约定的方式及时足额支付贷款金额定
借款期限应根据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和还款能力确 定。
借款合同的法律约束力
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合同约定,履行 各自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 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 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 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等违约责任。
借款人信用状况
贷款人应对借款人的信用 状况进行评估,以确保借 款人有足够的还款能力。
借款人还款能力
贷款人应核实借款人的收 入和其他财产状况,以确 保借款人有足够的还款能 力。
贷款人
贷款人资格
贷款人应具备从事金融业 务的资质和许可证。
贷款人资金来源
贷款人应具备足够的资金 来源,以确保能够按时足 额提供贷款。
借款期限的延长
如需延长借款期限,应事先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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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期限的提前还款
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但应按照约定支付利息和 其他费用。
利率与还款方式
利率的确定
利率应根据市场利率和借款人的 信用状况确定。
还款方式的确定
还款方式应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 况和双方协商确定,可以采用等
额本息、等额本金等方式。
逾期还款的处理
解除的程序
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双方就合同解除达成一致意见;或一方依法 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合同。

公司法--借款合同ppt

公司法--借款合同ppt

案例:(多选)
1.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合同签订以后,甲依约发放了 部分贷款。乙企业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则甲可以行使的权利有哪 些? A.停止发放后续贷款 B.提前收回已借贷款 C.解除借款合同 D.对乙企业进行罚款 2.甲急需资金经营商店,于是向乡信用社借款3万元。乡信用社要求甲 用其中1.5万元购买信用社发行的有奖无息定期一年的无记名的存单作 质押,并对号码作了登记,但存单仍由甲持有。后甲将存单以1.45万元 的价格转让给乙套现。存单到期后乙拿到乡信用社要求兑现,乡信用社 认为这是甲借款作了质押的,拒绝兑现。下列有关本案性质与处理的表 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A.甲与乡信用社之间的借款协议无效 B.甲与乡信用社之间的质押协议未生效 C.甲与乙之间转让存单的行为有效 D.乡信用社应将存单兑现给乙
案例:
7. 2001年4月1日,范某从曹某处借款2万元,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期。 2003年3月22日,曹某通知范某还款,并留给其10天准备时间。下列哪 种说法是正确的? A.若曹某于2003年4月2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 B.若曹某于2005年3月22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C.若曹某于2005年4月2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裁定驳回其起诉 D.若曹某于2005年4月2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赵晓磊
公司法—— 借款合同相关学习分享
赵晓磊
借 款 合 同
目的:
一、理解借款合同的概念、特征及种类; 二、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与民间借款合同的区 别; 三、掌握民间借款合同中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权 利义务。
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 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 的合同。 借款合同特征: 1、原则上为有偿合同,自然人之间借款如 无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视为无息。 2、贷款合同的标的是货币资金,包括现金 和现金请求权。 3、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是实践性合同,其他 借款合同是诺成性合同。 4、应是书面形式,自然人之间除外。 5、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单务合同,其 他均为双务合同。

合同法第五讲[1]

合同法第五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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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五讲[1]
二、借款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借款人的主要权利
1.获得全额贷款的权利。
2.提前还款的权利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 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在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情况下,利息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 时间来计算,但是允许当事人作除外约定。当事人既可以 约定在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时,借款人仍需支付合同约定 的借款期间的全部利息,也可以约定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 时,适当降低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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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五讲[1]
三、借款合同基本条款
3.借款利率。 4.借款期限。 5.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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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五讲[1]
三、借款合同基本条款
6.借款合同担保
第198条: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 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1)订立借款的同时,贷款人有权决定是否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 (2)对于商业银行贷款,除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 良好,确能偿还贷款可以不提供担保的情况外,其他借款人应当提供 担保。 (3)贷款合同担保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因此,担保贷款的种类 有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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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五讲[1]
(一)借款人的主要权利
4.取得收益的权利 借款人有权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并依法 取得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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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五讲[1]
(二)借款人的主要义务
1.如实提供真实状况义务
2.依约收取借款的义务
第201条第2款: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 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注:根据《合同法》规定,借款人迟延取款的,按约 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按实 际借款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借款合同》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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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金融机构借款合同的内容
1.借款种类
(工业贷款、农业贷款、技改贷款、流动资金)
(不同的贷款,实行不同的政策)
2.借款币种 3.借款用途(专款专用) 4.借款数额
5.利率 6.借款期限 7.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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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机构借款合同的订立
该合同的订立,除遵循一般规则外,还应注意以下问题:
1.金融机构不得向关系人(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1.按期、足额提供贷款的义务 2.保密义务
(二)借款人的合同义务
1.按照约定的日期和数额收取借款
2.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3.按期支付利息
4.按期返还借款(提前还款的,可按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
5.容忍义务(贷款人按约定检查监督借款使用情
况时借款人应按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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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206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 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 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 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4.第207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 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5.第208条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 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一、金融机构借款合同的概念和特点 二、金融机构借款合同的内容 三、金融机构借款合同的订立 四、金融机构借款合同的效力 五、金融机构借款合同的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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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金融机构借款合同的概念和特点
金融机构借款合同是指办理贷款业务的
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一方,向借款人提 供贷款,借款人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 息的合同。 特点(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相比): 1.有偿性 2.要式性 3.诺成性

借款合同范本(ppt 47张)

借款合同范本(ppt 47张)

年时支付。
二、多选题 1.李四因购电脑借张三1万元,约定 2年还本,逾期不还支付违约金300元。 2年后李四仍未还钱。对此张三可请求李 四退还( )。
A.1万元本金
B.300元违约金
C.1万元本金的逾期利息
D.1万元本金和2年利息
2、甲向乙借款4万元人民币,并以自己所有的 130型汽车一辆设定抵押(已办理登记)。借 款合同中约定,甲必须在1997年6月1日前还 清全部借款,至1997年7月10日,甲仍未还 款,乙因忙于办理出国学习事宜,一直未得空 闲向甲催要。不久乙便出国学习。2001年4月 20日乙回国,10天后当乙要求甲还款时,甲 称二年的诉讼时效已过,拒不还款。为此乙诉 诸法院,请问下列哪些看法是正确的?( )
《合同法》第199条规定:"订立借款合同, 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 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2、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担保
《合同法》第198条规定:"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 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商业银行法》第36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 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 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经商业银行 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 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贷款,称为信用贷款。商业银行不得向关 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关系人是指:①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 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②以上所述人员投资或者担 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第二节 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贷款人的权利义务
1.对借款用途的检查、监督权、保密权;

《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课件

《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课件

05

借款合同的违约责任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 款或者解除合同。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 息。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 利息。
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 ,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 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 解除合同。
借款合同与租赁合同的签订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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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的签订流程
双方协商
借款双方就借款金额、 利率、还款方式等条款 进行协商,达成初步意 向。
签署协议
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双方签署正式的借款合 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 义务。
履行合同
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使 用借款,并按期还款付 息。
合同终止
当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 届满,或提前还清借款 时,合同终止。
案例二
丙向丁借款5万元,约定半年后归 还。半年后,丙未归还借款,丁多 次催讨未果,起诉要求丙归还借款 。
案例三
戊向己借款3万元,约定三个月后归 还。三个月后,戊未归还借款,己 多次催讨未果,起诉要求戊归还借 款。
租赁合同案例分析
案例一
庚向辛租赁房屋,约定租金每月 1000元,租赁期限为一年。一年 后,庚未支付租金,辛多次催讨
所有。
租赁合同是临时转移财产使用权 的合同,租赁期限一般较短。
租赁合同的种类
根据租赁物不同,租赁合同可 分为动产租赁和不动产租赁。
根据出租人是否保留标的物所 有权,租赁合同可分为定期租 赁和不定期租赁。
根据租赁方式不同,租赁合同 可分为直接租赁、转租和回租 。

第十讲借款合同租赁合同PPT教学课件

第十讲借款合同租赁合同PPT教学课件

之前。
B、如实申报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
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
的真实情况。该项如实申报义务也常发生在借款合同
的主要义务生效之前。
C、容忍义务。在贷款人按照约定检查、监督借款的
使用情况时,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
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该项义务基于约定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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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金融机构借款合同 4、终止
金融借款合同终止的原因,主要有如下几种情况: (1)借款合同因期限届满双方履行合同而终止。借 款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未约定对合同继续展 期的,则合同终止,借款人应依约定将借款及利息 返还给贷款人,借款合同因此而消灭。 (2)借款合同因解除而终止。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 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解除合同。借款 合同因贷款人的解除而终止。此外,合同终止的其 他原因也适用于借款合同。
第十讲 借款合同 租赁合同
一、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金融机构借款合同 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 二、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租赁合同的分类 租赁合同的效力与终止
案例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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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款合同
(一)、借款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1、借款合同的概念
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 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其中向对方借款的 一方称为借 款人,出借钱款的一方称为贷款人。借款合同依据贷 款人的不同可以区分为金融 机构借款合同和自然人间 的借款合同。
未作约定的,借款人有权拒绝贷款人对借款使用状况
进行20检20/1查2/10、监督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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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

《借款合同》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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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法条解读
2、贷款人的解除权 ?合同法?第203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
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 顿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
四、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法条解读
3、借款人在订立合同时的告知义务 ?合同法?第199条规定:“订立借款合同,
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 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4、 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义务
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1981年8月发布的?关于人民 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假设干意见?规定:民 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 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 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 利率的四倍(包括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 的,超出局部的利息不予保护。超过限制 的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高利贷〞。
四、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法条解读
5、按期、足额支付利息
?合同法?第205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 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 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1年的, 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1年 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 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
金融机构借款合同是有偿合同、诺成合同,并且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
我国目前制止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因这类借 款纠纷诉至法院的,法院均认定合同无效,判令 借款人返还本金,对利息不予保护。
允许非金融企业互相借贷,一些企业就会逐渐抛 弃原有业务,向金融企业转化。而金融业务,在 我国是要经特许(批准)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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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受法律保护,具有法律约束力。 借款合同规定了争议解决的方式和途径。 借款合同规定了在违约情况下的债务追偿方式。
借款合同的常见问题和解决办法
1 违约责任
借款合同明确了借款人和出借人的违约责任和权益。
2 还款情况
借款合同规定了借款人的还款义务和出借人的收款方式。
3 变更和终止
借款合同可以根据协商结果进行变更或终止。
借款合同由出借人和借款人达成 的双方协议。
资金借出
借款合同规定了借款人从出借人 处获得的资金。
借款合同的目的
筹集资金
借款合同的主要目的是为借 款人筹集所需的资金。
借款利率
借款合同确定了借款人需支 付的利率和相关费用。
还款安排
借款合同规定了借款人还款 的方式、时间和金额。
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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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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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明确借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本课件中, 我们将一步步介绍借款合同的概述、目的、主要条款、签订流程、法律效力 以及常见问题和解决办法。同时,我们还会分享一些注意事项和建议。
借款合同的概述
法律文件
借款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 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双方协议
借款合同明确了借款金额的数额。
Hale Waihona Puke 2利率和费用借款合同规定了借款利率和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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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款计划
借款合同包括了借款人的还款计划。
借款合同的签订流程
协商
双方通过协商商定借款合同的 具体条款。
起草
根据协商结果,起草正式的借 款合同文件。
签署
双方在合同上签字并确认合同 的生效。
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
法律约束力 争议解决 债务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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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练习题
一、名词解释 借款合同 二、思考题
1.试述贷款人的权利义务
2.试述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3.试述自然人借款合同的特点
第十二章 练习题
三、案例分析
2009 年 1 月 1 日,张某答应李某,借给其现金 2
万元,约定第2 天(1 月2 日)交付。至1 月10日,张 某提交了 1 万元,张某与李某未约定还款时间,也
(3)该合同是要式合同还是不要式合同?
第十二章
引例分析: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借款合同
( 1 )两个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于 2009
年 2 月 5 日要约与承诺取得一致的时候合同成立,于 2 月 26
日提供现金的时候合同生效。区分的意义在于诺成合同的 当事人没有反悔权(赠与合同除外),实践合同的当事人
有反悔权。
第二节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应当选ABD。(1)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应当选择A。(2)不定期借款,贷款人可以随时要 求返还(一般应当给对方合理的准备时间),故B当选 。(3)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如无特别约定,属于无息借 款,故C应当排除。(4)《民通意见》第123条规 定:“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 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 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应 当予以准许。”据此选择D。
第一节
借款合同概述
二、借款合同的分类 (一)以金融机构为贷款人的借款合同和非以 金融机构为贷款的借款合同 1.以金融机构为贷款人的借款合同 2.以非金融机构为贷款人的借款合同 (二)有偿借款合同与无偿借款合同
第二节
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一、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足额、按期提供贷款的义务
1.不得预先扣除利息 2.按期、足额地提供借款
(2)若乙在提供借款前反悔,原则上不承担责任,但因 过错造成借款人损失的除外。
(3) 该合同是不要式合同。
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本章学习目标 通过学习本章,你应该能够: 1.理解借款合同的概念; 2.了解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3.了解借款合同的当事人违约责任。
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一节
借款合同概述
第二节 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参考案例12-1
——参照《合同法》第 200 条,应当支 持刘某的诉讼请求,按照实际借款支付本息 。
第二节 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二)保密的义务 (三)请求返还本息及解除权、抗辩权 二、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一)借款人在订立合同时的告知义务 (二)按照约定提供担保 (三)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义务 (四)按期、足额支付利息 (五)按期返还本金
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十二章
引例:
借款合同
2009 年 2 月 5 日,公民甲向外国公民乙提出借款 10 万元, 用于翻盖旧房。双方约定,乙在2月26日提供10万元现金。
问题:
(1)该合同是实践合同还是诺成合同?该合同于何时成 立?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分类的意义是什么?
(2)若乙在提供借款前反悔,乙是否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节
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第十二章
练习题
第一节
借款合同概述
一、借款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一)借款合同的概念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 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合同法》第196条)。 (二)借款合同的法律特征 1.借款合同是转移所有权的合同。 2. 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 合同是实践合同。
第二节 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三、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利息
参考试题
公民甲与乙书面约定甲向乙借款5万元,未约定利息 ,也未约定还款期限。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借款合同自乙向甲提供借款时生效
B.乙有权随时要求甲返还借款 C.乙可以要求甲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D.经乙催告,甲仍不还款,乙有权主张逾期利息
未约定利息。至2009 年4月1日,张某找李某索要本
金,并要求按银行利率支付利息,并让李某在 4 月 15日前还清。
第十二章 练习题
问题:
( 1 )张李之间的借款合同何时成立? 何时生效?生效的金额是多少?
(2)张某能否随时请求返还?
(3)支付利息的请求应否予以支持?
第十二章 练习题
分析要点提示 : ( 1 )在 2009 年 1 月 1 日成立, 1 月 10 日生效, 生效的金额是1万元。 (2 )因是不定期借款,张某可以随时请求返 还,但要给债务人以必要的准备时间,张某已经 给了李某必要的准备时间,符合要求。 (3 )不应支持,因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无息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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