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课件-借款合同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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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借款合同概述
二、借款合同的分类 (一)以金融机构为贷款人的借款合同和非以 金融机构为贷款的借款合同 1.以金融机构为贷款人的借款合同 2.以非金融机构为贷款人的借款合同 (二)有偿借款合同与无偿借款合同
第二节
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一、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足额、按期提供贷款的义务
1.不得预先扣除利息 2.按期、足额地提供借款
(2)若乙在提供借款前反悔,原则上不承担责任,但因 过错造成借款人损失的除外。
(3) 该合同是不要式合同。
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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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
本章学习目标 通过学习本章,你应该能够: 1.理解借款合同的概念; 2.了解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3.了解借款合同的当事人违约责任。
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一节
借款合同概述
第二节 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参考案例12-1
——参照《合同法》第 200 条,应当支 持刘某的诉讼请求,按照实际借款支付本息 。
第二节 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二)保密的义务 (三)请求返还本息及解除权、抗辩权 二、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一)借款人在订立合同时的告知义务 (二)按照约定提供担保 (三)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义务 (四)按期、足额支付利息 (五)按期返还本金
未约定利息。至2009 年4月1日,张某找李某索要本
金,并要求按银行利率支付利息,并让李某在 4 月 15日前还清。
第十二章 练习题
问题:
( 1 )张李之间的借款合同何时成立? 何时生效?生效的金额是多少?
(2)张某能否随时请求返还?
(3)支付利息的请求应否予以支持?
第十二章 练习题
分析要点提示 : ( 1 )在 2009 年 1 月 1 日成立, 1 月 10 日生效, 生效的金额是1万元。 (2 )因是不定期借款,张某可以随时请求返 还,但要给债务人以必要的准备时间,张某已经 给了李某必要的准备时间,符合要求。 (3 )不应支持,因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无息借款合同。
第十二章 练习题
一、名词解释 借款合同 二、思考题
1.试述贷款人的权利义务
2.试述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3.试述自然人借款合同的特点
第十二章 练习题
三、案例分析
2009 年 1 月 1 日,张某答应李某,借给其现金 2
万元,约定第2 天(1 月2 日)交付。至1 月10日,张 某提交了 1 万元,张某与李某未约定还款时间,也
第二节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应当选ABD。(1)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应当选择A。(2)不定期借款,贷款人可以随时要 求返还(一般应当给对方合理的准备时间),故B当选 。(3)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如无特别约定,属于无息借 款,故C应当排除。(4)《民通意见》第123条规 定:“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 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 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应 当予以准许。”据此选择D。
第二节 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三、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利息
参考试题
公民甲与乙书面约定甲向乙借款5万元,未约定利息 ,也未约定还款期限。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借款合同自乙向甲提供借款时生效
B.乙有权随时要求甲返还借款 C.乙可以要求甲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D.经乙催告,甲仍不还款,乙有权主张逾期利息
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十二章
引例:
借款合同
2009 年 2 月 5 日,公民甲向外国公民乙提出借款 10 万元, 用于翻盖旧房。双方约定,乙在2月26日提供10万元现金。
问题:
(1)该合同是实践合同还是诺成合同?该合同于何时成 立?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分类的意义是什么?
(2)若乙在提供借款前反悔,乙是否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节
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第十二章
练习题
第一节
借款合同概述
一、借款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一)借款合同的概念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 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合同法》第196条)。 (二)借款合同的法律特征 1.借款合同是转移所有权的合同。 2. 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 合同是实践合同。
(3)该合同是要式合同还是不要式合同?
第十二章
引例分析:
借款合同
( 1 )两个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于 2009
年 2 月 5 日要约与承诺取得一致的时候合同成立,于 2 月 26
日提供现金的时候合同生效。区分的意义在于诺成合同的 当事人没有反悔权(赠与合同除外),实践合同的当事人
有反悔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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