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新标准命悬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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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摩标准引发“乱局”电动自行车新标准何时出台?
CBN记者马晓华发自北京
即将执行的电动摩托车国家标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引起了全社会的普遍关注,而关注的核心就是两个数字:重量40公斤和时速20公里,它们直接成了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两个行业的“分界线”。但问题是,现存的电动自行车标准还无法给超标的电动自行车一个明确的身份:到底是属于电动自行车,还是属于电动摩托车?。
正是由于这样的问题,导致刚刚刚刚出台的电动摩托车国家标准备受争议。正如一位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的人士(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国家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黄晓东)这样对CBN记者表示,“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标准中,时速将不变,车架长度提高了,将变长。但重量问题,目前还在争议中。”
40公斤成电动自行车命门点
“电动自行车的标准现在已在修订,迟迟没有出台,是因为存在很大的争议,争议的核心就是它的重量问题。是超过40公斤还是低于40公斤,目前还没有最终确定。”负责全国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汽油机助力自行车等专业领域标准化工作的一位不愿具名的专家(国家标准委员会、上海市自行车研究所陈直青)对CBN如此表示。
据了解,电动自行车技术标准十年未作修订,已经严重滞后,依照相关规定,此类标准五年应当就做出相应的修订,以适应行业的发展,但是至今还迟迟没有出台。原因之一就是国家相关部门之间的意见还未达成一致。正如上述国家标准委员会的人士透露,“在电动自行车的否决项中,车速、制动距离和车架长度,重量和其他项目都属于重要项或者一般项。目前关于重量的争议中,国家质检总局没有异议,但是有关的交通管理部门要求低于40公斤。”
在国标计划中,被列为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原定于2006年上半年第一批予以修订,但至今没有实质性的进展。而依据《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相关要求,电动自行车的重量不超过40公斤,宽度不超过220毫米,最高时速不高于20公里。但现实情况是,市场上的很多电动自行车往往是超标的。
但在电动自行车的生产企业看来,之所以敢于“超标”,是因为《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已经不能满足当下消费者使用的需要”。正如绿源董事长倪捷对CBN接着表示,“我们从2002年就是呼吁标准的修订,因为市场的需求、技术的发展以及城市化的进程,电动自行车的标准必须要变,但是至今仍没有出台。”
按照倪捷的说法,如果车子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就意味着消费者在使用时,只能以十几公里的时速行驶,这样的行使速度根本满足不了一般使用者的要求。同时,电动自行车的重量主要来自于电池的重量,如果将重量限制在40公斤以内,意味着电池的重量有了限制,重量在40公斤以内的车辆配备的电池,只能够跑20公里的,这也就意味着很多使用者开车去上班,跑了20公里到了单位后可能就得充电,给使用带来了非常大的不便。
因此,有一种来自企业界普遍的声音是,电动自行车自身重量的增加主要是电池重量的增加,电池重量的增加则是骑行里程加大的需要。消费者的需求不断在膨胀,源于电动自行车对于他们的重要性。但是这些需求在得到满足的同时,“超标”的“帽子”也正在扣在
企业们的“头上”。
尽管超标但不等于不合格
“2005年以后,超标的产品越来越多,但是不等于不合格,在电动自行车标准执行中,否决项是必须满足的,但是重要项和一般项的规定中,可以有三项不满足标准,这种情况下生产的产品也是合格产品。”中国自行车协会电动车委员会主任陆金龙对CBN记者表示,同时CBN记者也从国标委得到了这样的印证。
上述国标委人士表示,目前市场上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都是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也在电动自行车标准综合管理范围下进行生产。但是由于当时1998年制定这个标准的时候还无法预测到未来发展的趋势,所以对重量的要求没有特别规定,所以放在标准的重要项里面。
而对于当时参与制定标准的倪捷而言,“当时对于重量都没有进行讨论,因为当时都小于40公斤,只是关注安全有关的项目,比如制动、车架长度和时速。”但是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市场需求和技术的提高,重量却成为目前这个行业能否生存的致命一关。
在电摩标准中,关于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定义,具备最高设计车速大于时速20公里小于50公里,或者整车整备质量大于40公斤,且最高设计时速不大于50公里的,只要满足这两个条件其中一个的,就定义为电动轻便摩托车。
“这个定义是最核心的,直接切割了电动自行车市场,其他的灯光照明等,都是技术通用条件。”陆金龙表示。
推迟申请尚未得到回复
对于备受争议的电动摩托车新标准,中国自行车行业正想方设法地保护自身的利益。正如有媒体报道,四川省自行车协会和成都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将在3天内联合上书国家相关部门,申请撤销或暂缓执行电摩新国标。
而中国自行车协会电动车委员会主任陆金龙也表示,“我们在12月7日,向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提交了推迟执行和建议修改的建议书,已经就最为关键的40公斤和时速20公里,这个两个项目,建议修改,但是目前尚未得到回复。”
距离明年1月1日,还有20天左右的时间。如果电摩标准按既定时间执行,那么随之而来的问题是,由于目前市场中实际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与电摩标准高度重合,明年元月一日,生产电动自行车的企业一夜之间实际上变成了生产电动摩托车企业,然而,生产摩托车必须要有国家许可,但是国家已经限制入门,成百上千家企业一夜之间变成非法企业。
另一个问题是,如果超标的电动自行车由于标准的变化将变身为电动摩托车,按照国家的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必须走机动车道,但以本属于电动自行车的低速行驶在机动车道上,会大大增加交通安全隐患,或给消费者带来风险。同时,消费者使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变身为电动摩托车后,还必须要重新考驾照、上牌照,否则,消费者就处于违规状态中,随时可能被处罚。
这一切一切的问题,都该如何破解?因为电动摩托车标准的出台所导致的“乱局”,相信还会继续上演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