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招聘、转正、调动、离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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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招聘、转正、调动、离职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公司正常、有序、高效运转,最大限度挖掘人力资源潜力,保证人力资源的合理配备,满足公司人力资源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招聘
(一)招聘
1、编外招聘
编外招聘是指在既定编制外的,因公司战略需求、架构调整等补充式的招聘,流程如下。
(1)用人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结合现有岗位配置,经评估分析后提出用人申请,由用人部门填写《人员补充申请表》后交综合管理部;
(2)综合管理部根据用人部门所提申请审核岗位配置实际情况,审核内容为:新增岗位或人员的具体工作内容、工作量饱和程度等;
(3)人员补充申请呈总经理批准后,由综合管理部拟订招聘计划,若招聘计划涉及招聘费用的,需填制《招聘计划审批表》,内容包括拟招聘岗位信息、计划招聘方式、渠道、预估费用等。呈总经理批准后实施;未涉及招聘费用的,无须呈报《招聘计划审批表》。
2、编内招聘
编内招聘是指在既定的编制内,因员工离职出现岗位空缺所进行的招聘。编内招聘条件出现时,由综合管理部按招聘流程开展工作。
(二)招聘实施及面试
1、综合管理部按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渠道包括:电视广告、
网络招聘、现场招聘会、职介机构、户外广告、内部推荐、内部竞聘等。
2、综合管理部收集整理求职者信息,按《职务说明书》所述条件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初次面试人员名单,并通知应聘人员。
3、用人部门和综合管理部按职责的划分共同主持初次面试,同时作好《面试记录》,为下一步筛选提供信息。
4、部门联合面试的分工。
(1)综合管理部:负责甄别应聘人员的任职条件、人岗匹配度、求职动机、学习工作经历的真实度、语言表达能力、个性品质,必要时可要求用人部门对应聘者的劳动技能进行测试;
(2)用人部门:负责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理解能力。
5、初试后,用人部门和综合管理部就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比照《职务说明书》要求,按“人事相宜、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复试人选。
6、由综合管理部通知参加复试人员。复试面试由总经理进行。
通过复试后,拟录用人员(关键岗位:会计、出纳、采购及部长级别以上人员)由综合管理部进行新进员工背景调查,内容包括:家庭背景、从业经历的真实度、有无不良嗜好或不良行为记录等,合格后发出录用通知。
7、新员工报到。
(1)新员工报到时,应携带下列资料:
近期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体检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书(仅限技术人员及高级管理人员)。
(2)办理入职手续。
领取员工手册;录取考勤指纹并掌握使用方法。
(3)建立员工档案;
(4)综合管理部对新进员工进行入职指引,即基本应知应会介绍。
8、岗前培训。
为了新员工能尽快进入工作状态与融入企业氛围,岗前培训是对每名新员工进行的必备培训,由用人部门与综合管理部联合组织实施。
二、转正
1、新员工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期限分别为1-3个月,试用期内其综合能力卓越的,经转正考评并报总经理批准后可缩短试用期。
2、试用期满,所属部门直接上级按照《职务说明书》的任职条件,结合试用期间员工的出勤情况、适岗程度、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团队意识、服从意识七个纬度进行评估,填写《试用员工评估表》(见附件),经用人部门负责人会签,根据综合评分确定是否转正建议,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A、总评分<60分,视为不合格,不予转正,办理终止试用或转岗手续;
B、总评分≥60分,视为合格,可以如期转正。
三、调动
(一)平调异动
1、因工作需要,需两部门间员工调动,其程序为:
(1)员工调出、调入部门协商一致;
(2)到综合管理部领取《员工异动申请表》,由被调员工的调出部门及拟调入部门负责人签字;由综合管理部进行复核,呈总经理批准后交综合管理部存档、更新信息;
(3)与岗位接替人进行工作交接;
(4)被调员工到新部门工作。
2、员工内部竞聘异动
(1)当员工进行竞聘其它部门空缺岗位时,其竞聘程序按招聘、面试流程执行;
(2)竞聘成功后,到综合管理部领取《员工异动申请表》,由被调员工的调出部门及拟调入部门负责人签字;
(3)由综合管理部会签、总经理签批后交综合管理部存档、更新信息;
(4)与岗位接替人进行工作交接;
(5)被调员工到新部门工作。
(二)晋升异动
1、员工晋升任用,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择人原则;“任人唯贤,人尽其才”的用人原则。
2、晋升提名程序。
(1)员工级人员由部门负责人提名,综合管理部考核,总经理审批;
(2)破格晋升。由总经理直接任命晋升的。
(三)免职、降职异动
1、员工因胜任能力或违反公司相关条例规定,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可予以免职或降职。
2、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免职。
(1)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
(2)触犯法律,已由司法机关受理。
3、免职程序与晋升程序相同。
(四)员工外调
(1)员工外调工作由公司统一安排;
(2)外调期间工资的计发由接受单位承担;
(3)外调员工严格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损害公司形象及利益;
四、离职
(一)辞职
1、试用期员工离职需提前3天以上申请;正式员工需提前30天申请;实习生需提前7天申请(若申请期内,用人部门同意或综合管理部已招到接替人员,可提前离职)。员工填写《离职表》经用人部门核准,同时,综合管理部会同用人部门负责人对关键岗位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员工离职真实原因,并作《离职面谈记录》。(实习生走完《离职表》全部流程便可离职,不需作《离职面谈记录》)
2、离职申请期满后由综合管理部办理离职手续。
3、离职审批程序为:
(1)个人提出申请;
(2)依次由用人部门负责人、总经理审批;
(3)离职申请期满,办理交接手续。由综合管理部、财务部、进行离职前审计,内容包括:文件资料、办公用品、办公固定产、借支、宿舍清退等;
(二)辞退
辞退是由于员工工作表现、工作能力等不能胜任工作要求,不适应公司发展需要或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公司要求该员工离职。由员工所属部门负责人向综合管理部提出辞退意见,综合管理部核实后呈总经理批准,告知期满后,由综合管理部协助用人部门办理有关移交和结算手续。
(三)开除
员工在试用期间或在职期间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令,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重大损害,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民事责任的,不作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同时公司有追究其赔偿损失的权利。综合管理部根据用人部门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