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现场勘查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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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对现场勘查的理解

浅谈对现场勘查的理解

浅谈对现场勘查的理解摘要:基层刑事科学技术工作具有复杂性、全面性和多样性,现勘勘查工作作为基层刑事技术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笔者结合自身实际工作情况,浅谈对现场勘查工作的理解。

关键词:现场勘查;灵魂;意识到位;程序合法;技能全面;视野开阔;质量保证随着《刑事诉讼法》的不断完善,庭审制度的变革,对案件的证据性要求更加严厉和规范,刑事技术案卷作为案件诉讼的重要证据之一,这就对刑事技术人员在日常现场勘查工作中要求更高。

基层刑事科学技术工作具有复杂性、全面性和多样性,现勘勘查工作作为基层刑事技术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笔者结合自身实际工作情况,浅谈对现场勘查工作的理解:第一,现场勘查是刑侦工作的灵魂。

任何一起刑事案件都有犯罪现场,没有犯罪现场的刑事案件是不存在的。

犯罪现场和作案行为有着必然的因果关系。

现场勘查则是侦查犯罪活动的起点和基本点,所以现场勘查在案件侦查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并且在案件诉讼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

第二,现场勘查意识必须到位。

有的案件一次两次勘查,提取不到有价值的物证,我们绝不能放弃,要要牢固树立案件不破,现场勘查不止的意识。

即使此一时破不了案件,也要及时固定好各类物证,为彼一时破案提供强有力的证据。

每到一个现场,不随意翻动,不随意走动,只有全面反复勘查之后,才能带给我们更多的信息。

重特大案件现场,有勘查意识,更要树立保护意识,及时向上级刑事技术部门报告,请求协作,这样不但不破坏现场,而且为现场勘查侦查破案提供宝贵时间。

第三,现场勘查程序必须合法。

随着《刑事诉讼法》的不断完善以及《公安机关现场勘查工作规则》的深入实施,要求我们鉴定人要出庭作证,要求我们出具的检验鉴定报告或者意见书更加科学合理,那么我们从事的现场勘查执法活动的技术人员就应该在至少两名以上且具有现场勘查资格和检验鉴定资格的正式在编民警,这样才能保证程序上的合法和执法主体的合法。

第四,现场勘查技能必须全面。

技能的高低是我们掌握现场勘查熟练程度的高度体现。

2019省考公安基础知识:现场勘验、检查结束后现场分析的内容3篇

2019省考公安基础知识:现场勘验、检查结束后现场分析的内容3篇

2019省考公安基础知识:现场勘验、检查结束后现场分析的内容3篇2019省考公安基础知识:现场勘验、检查结束后现场分析的内容12019省考公安基础知识:现场勘验、检查结束后现场分析的内容公安工作是一项极其紧迫、危险的工作,现场勘验、检查及现场分析是公安工作中最为重要的环节之一。

正确的现场勘验和检查是发现案件线索、掌握犯罪嫌疑人的重要手段,而现场分析则是对现场勘查和检查的结果进行逻辑分析和推断,为此一定要严格遵守规范和规章制度,以便增强调查取证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一、现场勘验现场勘验是指在刑事案件侦破中的对案发现场属性、特征及其发生经过、人员行为等情况的直接观察、测量、研究和记录的过程,这个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如下:1.安全防范勘验现场的第一步是要进行安全防范,防止现场再次造成人员伤亡和其他损失。

如:第一时间将伤者送往医院,阻止人员进入现场等。

2.勘验时间勘验现场必须在第一时间,尽可能在案发后6小时内进行,以便更好地保留现场线索和现场数据。

3.勘验笔录现场勘验一定要进行勘验笔录,并且勘验笔录一定要详尽、准确。

笔录中不仅包括现场的基本信息、捡到的物品,还要详细描述现场的环境、天气等情况,以便与后续的案情进展相结合。

4.勘验照片现场勘验的过程中,必须拍摄现场照片,而且照片尽可能、全面地保留现场证据线索,以便后续的辨认和鉴定。

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是公安机关在案发现场或者其他场所拿到相关的物品或者证据之后,对这些物品或证据加以处理和分析的过程。

其中,注意事项如下:1.保管好现场的证据和物品在现场检查中,要严格按照规定和规章制度,对所有和案情相关的物品进行考查、分类,必要时要对物品进行拍照,采样分析,以便更好地确定证据的真实性和相关性。

2.处理好别人掌握的证据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如果发现其他人掌握着和案情有关的证据材料,比如通讯录、聊天记录等,要及时处理好这些材料,以免影响案件的调查和办理。

3.现场检查的证据在现场检查的过程中,公安机关需要注意检查的证据要素,包括证据的来源、时间、空间、顺序和事件本质等方面的信息,必要时还需要对证据展开逻辑分析和推断,以便最终确定证据的可信性和可靠性。

现场勘查的组织实施.

现场勘查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现场勘查的组织实施第一节现场勘查的任务和要求一、现场勘查的定义和意义(一)现场勘查的定义现场勘查,是指侦查人员依法对犯罪现场进行勘验、调查和分析的一项侦查活动。

现场勘查的定义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现场勘查的主体是侦查人员。

《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

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

”这说明只有侦查人员或者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现场勘查,才是依法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公安机关侦查部门的分工不同,侦查人员常分为侦查员、技术员等。

2.现场勘查的性质是法定的侦查活动。

3.现场勘查的主要内容由现场访问、现场勘验和现场分析等方面构成。

(二)现场勘查的意义1.现场勘查是侦查破案的起点和基础。

确切地说,现场勘查是侦破有现场案件的起点和基础,所谓有现场是指犯罪的地点有勘查价值。

2.现场勘查所获得的情况是侦查破案的客观依据。

首先,犯罪现场是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的客观反映。

其次,准确的判断来自可靠的第一手材料。

最后,现场勘查所获得的情况不仅是破案的有力证据,而且还是审查犯罪嫌疑人口供真伪的依据。

无论从破案条件的要求还是审查犯罪嫌疑人的需要,现场情况往往是最客观、最直接的依据。

3.现场勘查是获取侦查线索和犯罪证据的重要途径。

二、现场勘查的任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95条第1款规定:“现场勘查的任务,是查明犯罪现场的情况,发现和收集证据,研究分析案情,判断案件性质,确定侦查方向和范围,为破案提供线索和证据。

”(一)查明犯罪现场的情况(二)发现和收集证据(三)研究分析案情,判断事件或案件性质(四)确定侦查方向和范围,为破案提供线索和证据侦查方向——一般是指侦查工作的指向,即侦查工作应查找具备什么条件的犯罪分子;侦查范围——一般是指侦查工作查找犯罪分子的地域和行业范围侦查方向和范围一旦确定,就要依据所得材料,现成初步侦查方案,有的放矢地部署下一步的侦查工作。

犯罪现场勘查与证据提取

犯罪现场勘查与证据提取
按照时间顺序记录勘查人员的勘查过程,包括使 用的工具、采取的方法等。
照片拍摄技巧和要求
清晰度高
确保照片清晰度高,能够准确反映现场痕迹、物证的细节特征。
多角度拍摄
从不同角度拍摄现场痕迹、物证,以便后续分析和比对。
标注关键信息
在照片上标注关键信息,如痕迹、物证的位置、编号等,方便后 续查找和整理。
报告编写格式和注意事项
观察现场时,应注意寻找与周围环 境不协调的异常现象,如破损的门 窗、凌乱的物品等,这些可能是犯 罪行为的痕迹。
分析痕迹形成原因
对于发现的异常现象,应进一步分 析其形成的原因,判断是否与犯罪 行为有关。
搜索法
划定搜索范围
根据现场情况和初步调查 结果,划定搜索范围,确 定需要重点搜索的区域。
细致搜索
在划定的搜索范围内,进 行细致全面的搜索,注意 发现可能隐藏的证据或线 索。
特点
犯罪现场具有客观性、特定性、 可知性和再现性。
犯罪现场类型
01
室内现场
发生在居民住宅、办公室、商店、仓库等封闭空间的犯在街道、广场、田野、山林等开放空间的犯罪现场 。
03
特殊现场
包括网络犯罪现场、交通犯罪现场等,具有不同于传统 犯罪现场的特殊性。
现场保护重要性
防止证据破坏
07 总结与展望
本次勘查成果总结
现场勘查流程规范化
本次勘查遵循了严格的现场勘查流程,从现场保护、实地 勘验、物证提取到现场记录等各个环节均按照规范执行, 确保了勘查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物证提取技术先进
采用了先进的物证提取技术,如DNA分析、指纹比对等, 成功提取到了关键物证,为案件侦破提供了有力支持。
提取物证法
发现物证

刑事侦查学现场勘查

刑事侦查学现场勘查

• 4、参加人姓名、单位、职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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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叙事
• 主要写明以下几点:
• 1、基本情况;
• 2、现场保护情况;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 3、现场所在的具体地点、方位和周围环境;
• 4、中心现场勘查发现的情况;
• 5、现场勘查的结论发现和提取的痕迹、物证及犯罪 遗留物的名称、数量、特征,具体证明提取的地点和位 置;拍摄现场照片和绘制现场图以及录像的种类、数量;
• 6、其他内容。
• 三、尾部
• 现场勘查指挥人员、勘查人、见证人、记录人签名,
并签署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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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现场分析

现场勘查中分析案情,是指现场实地勘查和现场访问基本结束后,就地召集参加访问和勘验
的人员,以开会讨论的方式,对时间的性质和有关案情进行的初步分析判断。
• 现场分析的内容:
• 1、分析时间的性质
• 2、分析作案的时间
• 3、分析作案人情况
• 4、分析作案动机
• 5、分析作案地点

6、分析罪犯在现场活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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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结束勘查
• 一、结束勘查的条件 • 1、现场主要情况已经查明和研究清楚; • 2、侦查的范围、重点和应采取的侦查措施已经确定; • 3、各项法律手续已经完备。 • 二、结束勘查后的处理 • 1、撤销现场保护 • 2、运送有关痕迹、物品 • 3、处理监视和扭送的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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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在现场上使用警犬进行追踪,可以指派一定的 勘验力量沿着警犬追踪的路线进行勘验。
• 二、局部观察,发现提取证据
• 三、个体勘验,关注细节
• 在个体勘验过程中,要做到有层次有步骤,循序渐 进,即做到:先静观后动手、先拍照后提取、先外表后 内部、先地面后高处、先重点后一般、先易消失后不易 消失。

现场勘查名词解释

现场勘查名词解释

现场勘查名词解释1. 什么是现场勘查?现场勘查是指在刑事、行政、民事等案件中,执法人员或调查人员为了了解案件发生的具体情况,确定证据,采集相关信息,进行实地勘查的一种调查方法。

通过现场勘查,可以获取到直接的、客观的证据,为后续的调查和司法程序提供依据。

现场勘查通常包括对案发地点、物品、人员等进行详细观察和记录,并采集相关的物证和证人口供。

现场勘查过程中需要仔细测量、拍照、录像等手段来保留现场的原貌和相关信息。

2. 现场勘查的目的和意义现场勘查是一项非常重要且必不可少的调查方法,在刑事案件中尤为重要。

它能够直接还原案发现场的情况,获取到客观真实的证据,并从中推断出事件发生的经过和可能性。

通过现场勘查,可以达到以下几个目的:(1) 确定案发地点和范围现场勘查可以帮助确定案件发生地点及其周边环境,进而确定案件的范围。

这对于后续的调查和侦破工作至关重要。

(2) 寻找、保护和固定物证现场勘查是为了寻找、保护和固定与案件相关的物证。

物证往往能够提供直接的证据,通过对物证的采集和分析,可以揭示案件的真相。

(3) 了解案发过程和经过通过仔细观察现场,勘查人员可以推断出案件发生的经过和可能性。

他们可以从现场留下的痕迹、破坏情况等方面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和动机。

(4) 获取目击者口供现场勘查还可以帮助调查人员获取目击者的口供。

勘查人员可以与目击者进行交流,了解他们对事件发生过程的观察和记忆,并将这些口供作为调查工作中的重要参考。

3. 现场勘查的步骤和方法现场勘查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勘查准备在进行现场勘查之前,勘查人员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包括了解案件背景、掌握相关资料、准备必要的勘查工具等。

(2) 现场观察和记录勘查人员到达案发现场后,首先进行现场观察。

他们需要详细记录案发地点的环境、布局、痕迹等情况,并拍摄照片或录制视频以保留证据。

(3) 物证采集和保护在现场勘查过程中,勘查人员需要采集与案件相关的物证。

犯罪现场勘查的概念任务与原则

犯罪现场勘查的概念任务与原则

犯罪现场勘查的概念、任务与原则1. 概念犯罪现场勘查是指警方在发生犯罪案件后,对现场进行系统、科学的勘查和记录的一项重要工作。

犯罪现场勘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对于案件侦破的成功与失败、对罪犯的定罪与无罪判决,以及对社会安全稳定的维护具有重要意义。

2. 任务2.1 保护现场犯罪现场勘查的首要任务是保护现场,确保现场的原始状态能够被完整地保留。

在保护现场的过程中,勘查人员应该遵循以下原则和方法:•禁止非相关人员进入现场,避免干扰证据;•限制犯罪现场内的人员活动范围,以防止证据被破坏;•保护现场的物理证据,例如血迹、指纹、足迹等,以确保其可追溯性;•避免污染现场,例如穿戴适当的防护装备、使用干净工具等。

2.2 寻找证据犯罪现场勘查的另一个主要任务是寻找、收集并保护现场的各种物证、生物证据和技术证据。

在寻找证据的过程中,勘查人员需要注意以下要点:•仔细搜查嫌疑人可能接触过的区域,例如作案工具、逃离现场的路线等;•采集、封存现场的物证、生物证据,并及时进行标记和记录;•进行示意图绘制、照相、录像等工作,以便后续的研究与分析。

2.3 发现犯罪手段与动机勘查人员还应努力发现犯罪手段与动机。

这些信息对于了解案件的本质及罪犯的心理状态具有重要意义。

为达到这一目的,勘查人员可以采用以下方法:•分析现场的特征与走向,推测犯罪手段;•与现场周围的居民、目击者、熟悉情况的人员进行询问和调查,获取线索;•结合嫌疑人的个人背景、前科记录等信息,推测犯罪动机。

3. 原则3.1 原始性原则犯罪现场勘查应该以保留现场的原始状态为基本原则。

任何对现场的改动都可能对案件侦破和证据的可靠性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在勘查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尽可能不移动、不改变现场的实物;•仔细记录现场的细节和特征,例如光线、气味、温度等;•过程中的每一项操作都应有记录和解释。

3.2 安全性原则勘查人员在进行犯罪现场勘查时,应始终注意自己和现场的安全。

安全性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穿戴适当的防护装备,例如手套、口罩等;•注意现场的安全隐患,例如危险的物品、地形等;•当面临威胁和危险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现场勘查

现场勘查

现场勘查一、犯罪现场概念:是指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的地点和遗留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证的一切场所。

特点:(一)现场上储存着犯罪信息(客观存在)1、犯罪信息的明态反映性2、犯罪信息的潜态反映性(二)现场上有犯罪痕迹、物证可查(能够认识)(三)现场状况有易变性(变化发展)分类:1、根据犯罪现场形成后有无变动,分为原是现场和变动现场•原始现场。

是指犯罪现场形成后至现场勘查前,犯罪现场的状态没有因受到人为的或自然力的破坏发生改变而保持作案原貌状态的现场。

•变动现场。

是指犯罪现场形成后至犯罪现场的勘查前,犯罪现场在人为因素或自然力的作用下,状态发生了部分或全部改变的现场。

2、根据现场在案件形成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分为主题现场和关联现场•主体现场。

通常是指作案人实施主要犯罪行为的地点。

具体说,就是犯罪行为人对犯罪对象直接•实施侵犯(害)行为的场所。

主体现场是每一起犯罪案件所必备的。

一般情况下,一起案件只有一个主体现场,有时也会出现一起案件有多个主体现场的情况。

•关联现场。

是指与实施主要犯罪行为有关的处所。

主要包括犯罪预谋活动和处理赃物、罪证等活动所涉及的处所。

•意义:划分主体现场与关联现场的目的在于强调勘查工作的全面性和有序性。

3、按现场的真伪性质、有无伪装分为真实现场、伪装现场和伪造现场•真实现场,是指犯罪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的过程中及实施犯罪行为之后,未蓄意加以伪装的犯罪现场。

•伪装现场,是指犯罪行为人为了掩盖真实的犯罪动机与目的,转移侦查视线,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及实施犯罪行为之后蓄意进行了歪曲真相的布置、改变犯罪现场状态后形成的现场。

•伪造现场,是指行为人出于各种不良动机,按照虚构的犯罪事实情节所布置的虚假现场。

•伪造现场与伪装现场的本质区别在于伪造现场客观上根本没有所报称的犯罪行为的发生,是假案现场,而伪装现场是确有犯罪事实发生,是真实的犯罪现场。

4、按现场所处的空间,可分为露天现场、半封闭现场、室内现场5、根据犯罪现场在犯罪发展过程中形成阶段的不同及其在犯罪功能上的差异,可分为预备现场、实施现场、掩盖现场二、现场保护概念:是指犯罪案件发生后,为保护现场原状,使之免受变动或破坏,依法采取的警戒、封锁等保护措施。

法医学名词解释

法医学名词解释

法医学名词解释1。

法医学(forensic medicine):法医学是应用医学、生物学和其他自然科学理论和技术,研究并解决法律问题的科学,用于侦察犯罪和审理民事或刑事案件提供证据。

2。

现场勘验(crime scene investigation):发生犯罪、事故、发现尸体或遗留犯罪痕迹的地点通称为现场。

为了发现与案件相关的线索,查明案件的性质,证实并揭露犯罪行为而在现场实施的一系列侦查行为称为现场勘验,一般由侦查员、法医、痕迹员等合作完成。

3。

法医学物证(material evidence)所有与案件有关的能够证实犯罪的物品和痕迹称为物证。

包括与人体有关的生物学材料,一类是人体的构成成分,例如血液、毛发、指甲、骨骼、牙齿、组织脏器等;另一类是人体的分泌物、排泄物、例如唾液、精斑、鼻涕、呕吐物、粪便、尿液等。

是重要的客观证据。

4。

物证检验:应用物理、化学、血清学、免疫学、分子生物学等方法对物证进行检查,确定其性质、种属及个人特征等即为物证检验。

5。

书证检验:对案件的真实情况有证明作用的文字资料称为书证。

通过对文字资料内容进行的全面细致的分析研究,科学的论证、答复委托机关所提出的问题为书证检验。

6。

鉴定:接受司法或行政机关的委托,对交付的有关资料,依据专门的知识与技能进行检验、认定,就某些专门性问题作出结论并以鉴定书的形式报告委托机关的过程称为鉴定。

7。

鉴定人:被指派、聘请、委托进行检验和鉴定的专门人员。

从事法医学鉴定的专门人才称为法医鉴定人。

在有些情况下,专业性比较强的鉴定问题,或在某些特定的环境下,也可委托具有一定法医学知识的医师进行检验鉴定,乘坐医师鉴定人。

8。

宋慈:南宋人,着有《洗冤集录》,为中国古代法医学的代表作,出版于1247年;该书是一部广泛总结尸体外表检验的书籍,对于尸体现象、窒息、损伤、中毒、现场勘验和尸体检查等各方面都有比较科学的记载,早于欧洲第一部系统法医学着作的诞生,在世界法医学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位置。

【重要知识点】司法考试刑诉法精讲:勘验、检查的种类和程序

【重要知识点】司法考试刑诉法精讲:勘验、检查的种类和程序

【重要知识点】司法考试刑诉法精讲:勘验、检查的种类和程序司法考试刑诉法复习指导:勘验、检查的种类和程序。

2017-2018年司法考试复习之初,我们为考生整理了司法考试名师讲义,希望能够给考生带来一些帮助。

祝大家学习愉快!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勘验、检查可以分为现场勘验、物证检验、尸体检验、人身检查和侦查实验五种。

1.现场勘验。

现场勘验,是侦查人员对刑事案件的犯罪现场进行勘查和检验的一种侦查活动。

犯罪现场是指犯罪人实施犯罪的地点和其他遗留有与犯罪有关的痕迹和物证的场所。

(1)保护好现场。

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犯罪现场,并且立即通知公安机关派员勘验。

接案后,侦查人员应当迅速赶到案发现场,并保护好现场。

(2)侦查人员勘验现场,必须持有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

(3)勘验现场在必要时可以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

为了保护勘验的客观性,还应邀请两名与案件无关的见证人在场。

(4)在勘验现场时,侦查人员还应当及时向被害人、目睹人、报案人和其他群众调查访问,以便了解发案前和发案当时的状况,发现和收集同案件有关的各种情况,并及时采取紧急措施收集证据。

(5)勘验现场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其他参加勘验的人员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对于重大案件、特别重大案件的现场,应当录像。

2.物证检验。

物证检验是指对在侦查活动中收集到的物品或者痕迹进行检查、验证,以确定该物证与案件事实之间的关系的一种侦查活动。

检验物证,必须认真、细致。

需要经专门技术人员进行检验和鉴定的,应指派或聘请鉴定人进行。

检验物证,应制作检验笔录,参加检验的人员和见证人均应签名或者盖章。

3.尸体检验。

尸体检验是指由侦查机关指派或聘请的法医或医师对非正常死亡的尸体进行尸表检验或者尸体解剖的一种侦查活动。

尸体检验的目的在于确定死亡的时间和原因,致死的工具和手段、方法,为查明案情和犯罪人提供根据。

现场勘查

现场勘查

现场勘查1、基本概念侦查机关对犯罪处所及其遗留痕迹和其他物证所进行的勘验和调查(见犯罪现场)。

目的是发现、收取犯罪痕迹和其他物证,了解和研究罪犯实施犯罪的情况和案件性质,确定侦查方向和范围,为侦查和审判案件提供线索和证据。

2、内容:包括实地勘查、调查访问和资料整理3个方面。

实地勘查时,应根据案件情况,划定勘查范围,确定勘查顺序,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制作现场笔录,并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痕迹进行提取和保全。

勘查中,应对事主、目睹人、发现案件的人和现场保护人进行调查访问,了解案件发生、发现的时间、经过以及有关罪犯情况。

勘查结束后,应召开临场会议,对案件性质以及犯罪的人数、时间、工具、手段等进行讨论和研究,作出初步判断,并决定应当采取的措施。

3、要求现场勘查必须邀请2名与案件无关、为人公正的公民作见证人。

发现和提取的痕迹、物品要请见证人过目,并在勘查笔录上签字。

现场勘验笔录(此处印制机关名称)现场勘验笔录勘验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_分_____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_分天气勘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勘验人员姓名、单位、职务(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勘验过程及结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场勘验人员:__________ 记录人:__________当事人或者见证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关于XXX滥伐林木案件相关情况的鉴定结论2016年x月x日,受XXX森林公安局委托,xx林划设计队组织xx等3人,在市森林公安局民警xx、xx点安局民警xx的陪同及XXX见证下,对该村大石坡林木采伐、占用林地案件进行了现场勘验调查,其结论如下:一、勘验方法因被采伐林木只留下了伐桩,故采用还原法调查型积。

评估现场勘查

评估现场勘查

评估现场勘查
现场勘查是刑事侦查中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对案发现场进行细致的勘查和调查,可以获取到大量的物证和线索,有助于破案。

现场勘查需要专业的技术人员来进行,勘查人员首先要对案发现场进行全面的查看和勘察。

他们要细心观察案发地点的环境和周围的情况,记录下每一个细节,包括建筑物的布局、灯光状况、死者的位置等等。

同时,他们还需要寻找现场上的物证,比如血迹、指纹、纤维等等。

勘查人员应该对这些物证进行细致的记录和收集,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以免破坏物证。

在现场勘查的过程中,勘查人员还需要进行取证工作。

他们会使用特殊的工具和设备来提取现场上的物证样本,比如血液、口水、指纹等等。

这些样本将会被送往实验室进行进一步的检验和鉴定。

同时,勘查人员还要进行勘查笔录,在现场勘查结束后,他们需要详细记录下现场的情况、取证的过程和结果,以备后续的调查和审理使用。

现场勘查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勘查人员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

他们需要从各个角度进行观察和分析,以确定案件的发生经过和原因。

勘查人员还需要与其他相关的人员进行沟通和协作,比如与警察、法医、检察官等等。

他们需要及时报告案件的进展和相关的发现,以确保案件能够得到有效的处理。

总之,现场勘查是刑事侦查中至关重要的一项工作,通过对案
发现场进行细致的勘查和调查,可以获取到大量的物证和线索,有助于破案工作的开展。

勘查人员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同时需要与其他相关人员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作。

只有通过科学的现场勘查和认真的调查工作,才能准确地还原案件的真相,维护社会的公正和稳定。

现场勘查概述

现场勘查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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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侦查工作的头几个小时,其重要性是不可估量的, 因为失去了时间就等于蒸发了真理。误都意味着永远失去一些 本来可以获得的证据和线索.”

——拉.别尔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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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场勘查怎样做到及时
• (1)刑事侦查部门要建立健全昼夜值班备勤制度
20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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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场勘查的任务 (规则第三条)
• (一)发现、固定、提取与犯罪有关的痕迹、 物证及其他信息
• (二)存储现场信息资料 • (三)判断案件性质 • (四)分析犯罪过程 • (五)确定侦查方向和范围 • 为侦查破案、刑事诉讼提供线索和证据。
20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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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的内 容(规则第五条)
• (2)侦查、技术人员要树立雷厉风行的战斗作风,随时 做好出现场的思想准备
• (3)要配备能够满足及时赶赴现场需要的交通工具等物 质设备供现场勘查用的各种器材设备要处于随时可用的状 态
• 福建规定:公安机关接报案后,执行现场勘验、检查的人 员应当在10分钟内出发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应当立即 展开勘验、检查工作,遇有紧急情况或者发现重要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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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少事例表明,由于现场勘查搞得不细, 往往给工作来很多麻烦,甚至使案件长期 定不了案。有的案件,犯罪分子被抓了, 也供认了犯罪的具体情节,但是,由于勘 查现场工作做得太粗,漏掉了重要痕迹物 证,因而对犯罪分子供认的重要情节,无 法认定。
• 如何做到细致?
• “蹲下来”
2020/4/30
第二章 现场勘查概述
20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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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场勘查的概念
• 现场勘查,也叫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是侦查人员利用 科学技术手段,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等 进行勘验、检查的一种侦查活动。

法医现场勘验的范围和意义

法医现场勘验的范围和意义

01
法医现场勘验的注意事项
保护现场完整性
确保现场不受破 坏,保持原状
避免无关人员进 入现场,防止证 据被破坏或污染
记录现场情况, 包括位置、环境 、物品等
妥善保存现场证 据,包括血液、 毛发、指纹等
遵循法律法规
遵守法律法规:确保现场勘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保护现场:确保现场不被破坏,保持原始状态 尊重死者:尊重死者及其家属,避免对死者造成二次伤害 保密原则:保护案件信息,避免泄露给无关人员
知识水平
引进先进技术: 引进先进的勘 验技术和设备, 提高勘验效率
和质量
加强合作:加 强与其他部门 的合作,提高 勘验人员的综 合能力和协作
能力
建立评价体系: 建立完善的评 价体系,对勘 验人员的工作 进行评价和激 励,提高其工 作积极性和责
任感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建立国际法医组织,促进各国法医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举办国际法医会议,分享经验和技术,推动法医技术的发展 加强国际法医培训,提高各国法医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建立国际法医数据库,共享法医信息和资源,提高法医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确定犯罪对象:如受害者、目击者、 证人等
搜集犯罪证据
现场勘验是获取犯罪证据的重要 手段
现场勘验可以提供犯罪动机、犯 罪目的等重要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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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验可以确定犯罪现场、犯 罪工具、犯罪手法等关键信息
现场勘验可以排除其他可能性, 锁定犯罪嫌疑人
推断犯罪过程
确定犯罪现场:通过现场勘验,确定犯罪发生的地点和时间 收集证据:通过现场勘验,收集与犯罪有关的证据,如指纹、DNA等 重建犯罪过程:通过现场勘验,重建犯罪发生的过程,了解犯罪手法和动机 提供法律依据:通过现场勘验,为司法机关提供法律依据,帮助定罪量刑

现场勘查名词解释

现场勘查名词解释

现场勘查名词解释1. 任务名称:现场勘查现场勘查是指在刑事案件侦查中,警方或相关执法机构在案发现场进行的实地勘查和调查活动。

通过亲自到达现场,勘测、检查和收集各种物证和现场信息,现场勘查旨在还原案发现场的真实情况,为案件的研究和解决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2. 现场勘查的重要性现场勘查是刑事侦查的重要环节之一,具有以下重要性:2.1 寻找案发关键线索通过对现场进行细致认真的勘查,可以发现一些关键线索和关联物证,这些线索和物证可能对案件的侦破和研判产生重要影响。

2.2 还原案发现场情景现场勘查可以还原案发现场的情景,包括案发地点的布局、环境特征、可能的入侵路径等。

这些信息对于重现案发过程、确定作案手段和动机等具有重要意义。

2.3 收集物证和现场信息现场勘查是收集物证和现场信息的主要手段之一。

物证和现场信息可以提供案件的客观证据,对于推断案件经过、鉴定可能的犯罪嫌疑人等具有重要价值。

2.4 辨别犯罪手法和动机通过对现场的勘查和分析,可以初步判断案件的犯罪手法和动机。

这对于进一步调查和查证相关信息非常重要。

2.5 防止证据破坏和损失现场勘查的及时进行可以有效防止案发现场的物证被破坏和损失,确保案发现场的原始情况得以保留和记录。

3. 现场勘查的主要内容和步骤现场勘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和步骤:3.1 现场勘查准备在进行现场勘查之前,需要进行相关的准备工作,包括调查案件基本情况、获悉现场位置和条件等。

3.2 现场勘查的实施现场勘查的实施包括以下步骤:3.2.1 现场踏勘现场勘查人员首先要对案发现场进行踏勘,了解现场的环境和情况。

3.2.2 现场照相与录像现场勘查人员需要使用摄像机和录像机等设备,对案发现场进行拍照和录像。

这些照片和录像可以用于案件分析和后续侦查。

3.2.3 现场勘验现场勘查人员需要对案发现场进行细致勘验,包括勘验现场痕迹、采集可能的物证等。

3.2.4 物证保护和封存在勘验过程中,现场勘查人员需妥善保护和封存现场发现的物证,以确保物证的完整和可靠性。

犯罪现场勘查现场勘查概述教培课件

犯罪现场勘查现场勘查概述教培课件
(二)现场勘查获取的情况是侦查工 作自始至终的客观依据
(三)现场勘查是发现侦查线索和搜 集破案证据的重要手段
取 证
第二节 现场勘查的任务
一、查明事件性质 二、查明犯罪活动情况 三、收集、固定和保全证据 四、记录现场及勘查情况 五、视情况采取紧急部署 六、确定侦查方向和范围
第三节 现场勘查的管辖
(四)对于管辖不明的刑事案件的现场, 由最初发现的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负 责勘查,或者有共同上级公安机关指定 它所属的下级公安机关负责勘查。
(五)同级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之间, 对刑事案件的现场勘查发生争议时,应 当协商解决。
三、专门管辖
铁路、交通、民航、林业等各种专门公 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负责本系统内的刑 事案件的现场的勘查。
一、级别管辖 (一)一般案件和重大案件的现场由县 级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负责勘查 (二)特别重大案件的现场由地、市级 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负责勘查 (三)影响大、危害严重的特别重大、 疑难案件的现场由省级公安机关刑事侦 查部门负责勘查
二、地区管辖
(一)涉及几个县或城市几个区的重大案件的 现场,由地区或市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组织 勘查。
(二)涉及几个地、市的重大案件、特别重大 案件的现场,由省、自治区公安机关刑事侦查 部门组织勘查,或者指定一个地、市公安机关 刑事侦查部门为主组织联合勘查。
(三)涉及几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特别重 大案件的现场,由公安部组织勘查,或者指定 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公安机关刑事侦查 部门组织联合勘查。
二、现场勘查的主体职责 (一)现场勘查指挥人员的职责 (二)各类专业人员的职责 1.痕迹检验人员的职责 2.照相、录像人员的职责 3.法医人员的职责 4.理化人员的职责 5.警犬训导人员的职责 6.其他专业什么? 2.现场勘查的任务有哪些? 3.如何确定现场勘查的管辖? 4.进行现场勘查工作有哪些要求? 5.进行现场勘查应遵守哪些纪律? 6.现场勘查人员应树立怎样的勘查意 识?

现场勘查概述(精)

现场勘查概述(精)
因此,勘查现场时收集占有情况的多少,掌 握材料质量的高低,不仅直接关系着侦查工作的 顺利开展,而且常常预示着侦查工作的结局。
(三)现场勘查是获取侦查线索和犯罪证 据的重要途经
犯罪现场是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形成的, 现场上各种与犯罪有关的人、事、物,都可以 作为侦查破案的重要线索。通过现场勘查,可 以获取物证、书证,可以获取证人证言,可以 听取事主或被害人的陈述;送请鉴定的痕迹、 物品,相当一部分是通过现场勘查取得的;现 场勘查记录也是印证犯罪分子口供的重要证据。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七种证据,虽不能说全 部通过现场勘查获取,但可以说这些证据中多 数都可以通过现场勘查获取,或者说取得这些 证据都与现场勘查有着密切联系。
(二)现场勘查的客体是特定的现
场勘查的客体,即实施现场勘查的对象。 现场勘查的客体仅限于与犯罪有关的人 和事,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 (包括被害人、犯罪人或犯罪嫌疑人)、 尸体等,即使是现场访问,也是围绕着 与犯罪有关的情况及其后果进行的,凡 与犯罪无关的各种人、事、物等均不在 勘查之列。
(三)现场勘查性质是一种执法行为
(二)现场勘查所获取得情况是侦查破案 的客观依据
刑事案件侦查,首先必须对案情有充分的 认识,即在现场勘查的基础上,对案情作出比较 全面和比较准确的分析判断,才能指导侦查工作 顺利展开。现场勘查获取的情况越多、越客观全 面,对案情的分析判断就会越准确,对犯罪分子 的人身形象和其他个人特征的刻画就越具体,确 定的侦查方向和侦查范围就有了坚实可靠的基础。
现场勘查概述
第一节 现场勘查的意义
一、现场勘查的概念 二、现场勘查的意义
一、现场勘查的概念
所谓现场勘查,是侦查人员在案 件发生以后,为了查明事件性质及 案件事实,收集犯罪证据,发现侦 查线索,揭露证实犯罪人,而运用 一定的策略方法和技术手段,依法 对与犯罪有关的人和事,以及场所、 物品、人身、尸体等所进行的现场 调查和现场勘验工作。

现场勘查

现场勘查

现场勘查犯罪现场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的地点和留有与犯罪有关的痕迹和物证的一切场所。

✹犯罪现场的分类✹1、依据犯罪现场在犯罪发展过程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可分为主体现场和关联现场✹(1)主体现场,通常是指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的地点。

✹(2)关联现场,通常是指遗留与犯罪行为有关的物品、痕迹的一切场所✹犯罪现场的分类✹2、依据犯罪现场形成之后有无变动情况,可分为原始现场和变动现场。

✹(1)原始现场,是指犯罪现场形成后至犯罪现场勘查前,犯罪现场的状态没有发生人为改变或自然原因破坏的现场。

✹(2)变动现场,是指案件发生以后,由于自然或人们非故意的原因而改变了现场上的原始状态的现场。

✹(三)刑事犯罪现场的分类✹3、按照犯罪活动的过程,可分为预备犯罪现场、实施犯罪现场和掩盖犯罪现场。

造犯罪现场。

✹5、按照案件的性质,分为不同的现场✹如:盗窃案现场、杀人案现场、爆炸案现场✹现场勘查的概念✹侦查人员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使用刑事科学技术手段和调查访问的方法,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和犯罪留有痕迹、物证的一切地方所进行的调查研究工作。

现场勘查体系现场勘查体系是指各种相互联系的勘查行为组成的整体。

✹现场保护的方法✹一、露天现场保护方法✹二、室内现场保护方法✹现场保护的方法✹1、室外,如院内、野外、道路、铁路等。

✹特点:(1)范围有时较大,痕迹物证不太明显,且有时较分散;(2)易受破坏。

✹保护的部位:(1)保护现场中心部位;(2)保护现场进出道路(3)保护留有痕迹物品的其他地点。

✹2、室内:(1)现场的出入口(2)现场的外围✹(一)现场勘查的组织:✹1、明确指挥责任✹2、现场勘查的组织分工✹(保护组、访问组、勘查组、搜索堵截组、机动组)✹3、现场勘查的其他有关人员:✹(1)指派或聘请专门知识的人;✹(2)见证人。

✹现场勘查的组织与指挥✹下列人员不能被邀请作为现场的见证人。

✹(1)现职的公安司法人员;✹(2)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被害人及其家属;✹(3)精神病人和心理特点不适合完成见证人义务的人;✹(4)有犯罪嫌疑或受过打击处理的人;✹(5)不到法定年龄的人(具完全民事责任能力的人);✹(6)临时暂住、流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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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1.现场:现场显然是一个时空概念,“现”具有时间的含义,“场”具有空间的含义。

从语义上理解,现场是指存在于当前时段的特定空间。

一般而言,现场是指人们从事某种活动的地方或者某种现象或事件发生的地方。

2.犯罪现场:是指犯罪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地点和其他遗留有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品的一切场所。

现代社会,犯罪现场包括实体场所和虚拟场所。

虚拟场所是获取电子数据和计算机网络承载信息的主要来源。

3.原始现场:是指自形成之后到勘查伊始,没有受到人为的或自然力的破坏的犯罪现场。

4.变动现场: 是指发案之后的原始状态在人为因素或自然力的作用下于勘查开始之前受到了破坏的犯罪现场。

5.主体现场: 是指犯罪行为人实施主要犯罪行为的处所。

具体说,就是犯罪行为人对犯罪对象直接实施侵犯(害)行为的场所。

主体现场是每一起犯罪案件所必备的。

一般情况下,一起案件只有一个主体现场,有时也会出现一起案件有多个主体现场的情况。

6.关联现场:是指与实施主要犯罪行为有关的处所。

主要是指犯罪预谋活动和处理赃物、罪证等活动所涉及的处所。

7.真实现场:是指犯罪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的过程中及实施犯罪行为之后,未蓄意加以伪装的犯罪现场。

8.伪装现场:是指犯罪行为人为了掩盖犯罪真相,转移侦查视线,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及实施犯罪行为之后蓄意进行了歪曲真相的布置的犯罪现场。

9.伪造现场:是指行为人出于各种不良动机,按照虚构的犯罪事实情节所布置的虚假现场。

10.预备现场: 是指犯罪行为人在犯罪预备阶段实施预备犯罪行为所形成的犯罪现场。

如装配、制作犯罪工具的场所,作案前的隐蔽场所等。

11.实施现场:是指犯罪行为人对犯罪对象直接实施侵犯(害)行为的场所。

如杀人地点、强奸地点12.掩盖现场: 是指犯罪行为人为了掩盖罪责、逃避打击而隐藏或销毁赃物、罪证的场所。

13.有组织型现场:是指预谋性犯罪行为所形成的、状态比较有秩序的犯罪现场。

14.临时起意型现场:是指非预谋性犯罪行为所形成的、状态缺乏秩序性的犯罪现场。

15.动态现场: 是指发案前之状态由于犯罪行为的实施而发生了很大变化的犯罪现场。

16.静态现场:是指犯罪行为仅导致犯罪对象自身的变化,未导致犯罪对象以外的案前现场现象发生明显变化或较大变化的犯罪现场。

这类现场通常与有组织型现场相关联。

17.犯罪现场勘查: 是对犯罪现场勘验、检查的简称,是指在刑事案件发生后,侦查人员为了查明犯罪事实,获取侦查线索,收集犯罪证据,而依法运用一定的策略方法和技术手段,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痕迹、物品、人身、尸体所进行的勘验、检查,对事主、被害人及其他知情人员所进行的调查访问活动。

现场勘查是一项法定的侦查措施。

18.犯罪现场保护: 是指刑事案件发生后,为了使犯罪现场内的痕迹、物证免受破坏,由民警等有关人员对现场进行的封锁、警戒和对痕迹、物证实施的一系列保全、维护措施。

19.现场访问: 是指侦查人员为查明案情,发现、收集侦查线索和犯罪证据,在现场勘查过程中依法对了解案件有关情况的人进行的调查询问工作。

20.现场勘验:又称实地勘验,是指侦查人员为了发现、搜集侦查线索和犯罪证据,查明案情,揭露证实犯罪人,借助感觉器官和科学技术手段,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和存在于这些场所中的痕迹、物品、尸体以及某些与犯罪相关连的人的人身等客体所进行的勘验、检查活动。

它同现场访问一起,是现场勘查的两个主要组成部分。

21.整体巡视:是指侦查人员到达犯罪现场之后,为了确定现场勘验范围、重点、顺序,对现场的内部状态、外部状态及其周围环境所进行的概览性的巡视观察。

整体巡视又称视察现场或巡视22.局部观察:是指勘验人员在整体巡视的基础上,根据已确定的现场勘验的范围、重点和顺序,有计划地把现场划分为若干个部分,对其逐一顺次或分头同步进行观察研究,以对现场局部加以记录和重建,形成相应的判断和推论,并为个体勘验作必要的准备。

23.个体勘验:是在局部观察的基础上,对现场上与犯罪有关的或可能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品所进行的直接、具体的勘验、检查。

24.静态勘验: 是指在不变动客体原来位置状况和存在条件的情况下,对其暴露部分的结构特征与形态变化进行的观察、记录和检查活动。

25.动态勘验:是在可触动或翻转客体的情况下,借助各种技术手段和方法,对客体进行的系统观察、记录、检验、显现和提取活动。

26.现场勘查记录:是指在现场勘验、检查工作中,侦查人员运用文字、图形和视听资料等形式对勘验、检查相关情况进行客观记录的一种法定刑事证据。

27.现场图:现场图是用制图学的原理和方法对犯罪现场情况进行记录的一种有效方式。

它弥补了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和现场照片反映现场不够全面、不够具体等不足之处。

是现场勘查记录不可缺少的形式和内容28.现场勘验、检查笔录:是刑事技术人员在现场勘验、检查过程中运用文字的形式,对犯罪现场的原始状态和勘验、检查情况所作的客观真实的记录。

它是现场勘查记录的基本形式之一。

29.现场制图:是侦查人员运用制图学的原理和方法,利用图形、符号固定和反映犯罪现场客观情况的现场记录形式。

现场图是现场勘查记录的重要组成部分。

30.现场方位图:是反映现场位置及周围环境的一种现场图。

现场方位图主要不是反映现场本身的情况,而是反映现场在周围环境中的位置,反映现场与本案有关联的其他场所、遗留痕迹物证的地点间的关系,反映犯罪行为人进出路线和方向等。

31.现场全貌图:是以整个犯罪现场为表示内容,反映现场内部全面情况的一种图形。

绘制时要以案发地点为中心,以犯罪行为人活动的范围为界限,把犯罪行为人的活动空间、犯罪遗留下的痕迹物证以及它们相互间的位置关系等反映清楚。

32.现场局部图:是以犯罪现场中重要物体或重要地段的情况为表示内容的一种图形。

现场局部图应表明与犯罪行为直接相关联的重要物体的空间结构、内部构造、痕迹物证分布等内容。

33.现场平面图:是以平行垂直投影原理绘制的一种水平俯视图。

现场上的房屋和各种物体、痕迹位置、距离以及相互间关系,都以平面的形式标明在图纸上,具有简明、清晰的特点。

34.现场平面展开图:是综合运用水平投影与垂直投影原理和方法,在现场平面图的基础上,展示犯罪现场其他几个立面或顶面情况的一种图形。

必要时也可以按照需要,只展开其中一、二个与犯罪痕迹物证有关系的立面或顶面,它是一种特殊的现场平面图。

35.现场立体图:是以中心投影或角度平行投影原理和方法将犯罪现场上重要物体和痕迹的空间位置、结构反映出来的一种图形。

36.现场剖视图:是现场立体图的一种特殊形式,是将立体图中一组阻挡视线部分删除,只反映现场内部或物体内部情况的一种图形。

如表示室内犯罪现场的情况,可以部分或全部除去房顶来表现室内犯罪现场的情况。

37.现场综合图: 是综合运用多种绘图手段绘制的一种图形。

主要由现场方位图、现场平面图、现场平面展开图、现场立体图、现场剖视图等组成。

38.现场分析图:是一种为分析解决现场勘查中某一问题而绘制的一种图形。

该图可以用任何一种表现形式进行绘制。

39.现场比例图:是一种严格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绘制的图形。

按比例绘制的现场图可以准确表明重要物体的位置,痕迹物证及相关物体的距离等内容。

40.现场示意图:是凭观察的大致情形不按比例而绘制的一种图形,现场示意图易于绘制,在实际工作中最为常用。

在绘制过程中,对于重要的物体距离、痕迹的大小、尺寸等,可在相关痕迹物品边上用实际数字加以标明。

41.现场比例示意结合图:是综合运用比例和示意两种表现手法绘制的一种图形。

其特点是对重要物体、关键部位按比例测绘,其他则按示意图绘制,繁简得当,表现力强。

42.现场照相:是现场照相人员把犯罪现场状况及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证用拍摄照片的方法进行固定和记录的现场记录形式。

现场照相也是现场勘查记录的必要组成部分。

43.现场方位照相: 是以整个现场和现场周围环境为拍摄对象、反映犯罪现场所处的位置及其与周围事物关系的照相记录方法。

44.现场概貌照相: 又称为现场全貌照相,是以整个现场或现场中心地段为拍摄内容,反映现场的全貌以及现场内各部分关系的照相记录方法。

45.现场重点部位照相:又称为现场中心照相,是记录现场上重要部位或地段的状况、特点以及与犯罪有关痕迹、物品与所在部位的照相记录方法。

46.现场细目照相:又称痕迹物证摄影,是以现场上所发现的与犯罪有关的细小局部状况和各种痕迹物品为拍摄对象,以反映其形状、大小、细节特征等的照相记录方法。

47.相向拍摄法:是以现场中心为拍摄对象,从相对的两个方向分别对现场中某一物体或某一地段进行拍摄,以反映被拍对象前后或左右与周围环境的关系,或者反映现场中心部位与周围痕迹物品的关系。

48.交叉拍摄法:又叫十字交叉拍摄法,它是从被拍摄对象的前后左右四个不同的拍摄点进行拍摄的方法。

也可以视为是两组相向拍摄,所以它与相向照相法的要求基本相同。

49.分段拍摄法:是对拍摄对象范围较大或者狭长,不可能用一张照片反映其全部内容时采用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是将被拍对象分成几段,按照一定的顺序连续拍摄几张照片,然后将所拍摄片拼接起来而形成一幅完整的照片。

50.回转连续拍摄法:是固定拍摄机位,水平或垂直方向转动镜头,将被拍客体分段连续拍摄成若干画面的拍摄方法。

这种方法适宜于范围较大、距离较远的拍摄对象。

51.直线连续照相法:是指相机焦平面与被拍物平面平行、等距,沿着被拍物直线移动并将其分段连续拍摄成若干个画面的拍摄方法。

这种方法适于拍摄那些处于同一平面上的客体,每个拍摄点必须与拍摄对象保持相等的距离,否则不能做到平行。

52.现场录像: 是运用现代录像技术对犯罪现场原始状况、与犯罪相关的痕迹物品及现场勘验过程进行固定和记录的专门手段。

53.现场录音: 是侦查人员在现场勘查过程中,利用音频记录技术对与案件有关的言语信息进行记录的一种方法。

现场录音可以将言语声音信息全面、准确地录制在一定的音频载体上,大大提高了现场勘查记录的完整性和可信度,并且也同样起着证据的作用。

54.现场分析: 是指在现场访问和现场勘验结束之后,现场勘查人员在现场勘查指挥员的主导下,依据勘验、访问所获的证据和信息等材料,经过充分的讨论和研究,对事件性质和案件情况所作的系统剖析、推断。

55.犯罪工具: 是指犯罪行为人侵犯犯罪对象时借助的物质与能量。

56.犯罪手段:是指犯罪行为人实施犯罪活动的行为方式,包括由各个局部性行为方式所构成的整体性行为方式。

57.犯罪目的: 是指犯罪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希望达到的结果。

58.犯罪动机: 即推动犯罪行为人实施犯罪的意识上的起因。

59.侦查方向:是指侦查活动应在具备什么样特点和条件的人中查找犯罪嫌疑人。

60.侦查范围:是指侦查活动应在什么地区之内查找犯罪嫌疑人。

61.犯罪现场重建: 是指基于对犯罪现场的痕迹、物证的位置和状态及其相互关系的考察分析,以及对物证的实验室检验结论的利用,结合所获取的相关客观事实,合乎逻辑地以抽象、形象或实物模拟的方式,重新构筑犯罪现场所发生的犯罪内容和犯罪过程,并探明与之相关的犯罪行为人的个人特点和犯罪条件的侦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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