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全县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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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组字[2010]7号

关于加强全县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带团建工作的

意见

各乡镇党委、团委、工业园区党支部、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和改进我县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带团建工作,进一步巩固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实现确山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加强我县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带团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带团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随着我县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团员青年集聚到非公有制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推进我县经济跨越式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非公有制企业已经成为广大团员青年就业创业、成长成才的重要舞台。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带团建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同青年的联系、扩大党的后备力量,巩固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的需要;是团组织发挥自身优势,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的需要;是提高团组织覆盖率、全面活跃团的基层组织的需要。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从党的事业薪火相传、后继有人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非

公有制企业党建带团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团建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的整体格局,着力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发展要求的工作新思路、新机制、新方式,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存在问题,努力提高党团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不断增强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巩固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和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坚持党建带团建、团建促党建,以党组织的坚强领导,带动团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不断优化工作环境,积极探索党团组织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发挥作用的方法和途径,不断增强党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确山的跨越式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到2011年,我县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带团建工作要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1.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建团率,扩大覆盖面。要按照“哪里有团员,哪里就有团组织”的工作要求,采取独立建团、联合建团、依托建团等多种形式灵活设置团组织,提高团组织的组建率和覆盖率。全县已建立党组织并具备建团条件的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覆盖率达100%。其它类型的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并符合建团条件的,也要通过多种方式建立团的基层组织,大幅度提高团组织的覆盖率。对尚未建立党组织但符合建团条件的,要积极建立团组织,开展团的活动,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

2.单独建立的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中,符合“五个有”标准(有一个好的领导班子、有一支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团员

队伍、有服务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具有青年特点的活动、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有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经费和阵地)的比例达到60%以上。

3.初步探索出一套适应非公有制企业特点的党建带团建工作机制和团组织工作制度。

(三)基本原则

在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实践中,要坚持以下四条原则:一是坚持加强党对共青团的领导;二是坚持因企制宜,分类指导。既要大力推进组建工作,不断提高覆盖率,又要坚持因企制宜,不搞一刀切。要通过有效的宣传,不断提高企业业主对党团工作的支持力度;三是坚持实现基层党团建设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四是坚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办法,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三、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带团建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加快团组织组建步伐

加快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的组建工作,要以规模以上已建立党组织并具备建团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凡团员在3 人以上、规模较大的非公有制企业,要单独建立团的组织;对规模较小的企业和个体经营专业市场,因团员不足3人、青年数量较少暂不具备独立建团条件的,可以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的原则建立联合团组织,也可以挂靠其它团组织或依托行业协会建立团组织;对暂不具备建团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可通过先建立青年社团或青年联谊会等组织,待条件成熟后,再建立团的组织。

(二)理顺团组织的隶属关系

按照“谁兴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调整理顺团组织隶属关系。非公有制企业中已建立党组织的,团组织的隶属关系一般应与党组织的隶属关系相一致;没有建立党组织的,团组织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一般应隶属于所在乡镇团委、工业园区团委;企业规模较大、团员数量较多、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的非公有制企业的团组织,可直接隶属于团县委。依托行业管理部门建立的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可实行条条管理,也可根据需要实行双重管理;已按行业确定隶属关系的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团组织,可暂不改变原隶属关系;难以确定隶属关系的,可由上一级党委、团委与有关方面协商确定。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的组建、撤并、隶属关系的变更,要经其上一级团组织批准。

(三)选好配强团组织领导班子

企业党组织要按照德才兼备的要求,拓宽团干部的选拔范围,尤其要把管理、技术岗位上的优秀青年职工选拔到团干部岗位上经受锻炼。要重视团组织负责人的选拔任用,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团组织建立时,应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规定,选举产生团组织负责人。要积极探索推行公开选拔、民主推荐、竞争上岗等方式选拔团干部,把那些热爱团的工作、综合素质高、在青年中有一定威信的优秀青年选拔到团的领导岗位上来。企业团组织负责人应当是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并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新任团组织书记年龄最高不超过35周岁,副书记一般不超过28周岁。要切实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团干部的培养,不断提高团干部的整体综合素质。

(四)加强团员队伍建设

要认真做好发展团员工作,重点在企业科研、生产、经营一线,特别是关键部门和重要岗位的青年骨干中发展团员。积极发展那些在企业连续工作六个月以上,具备入团条件的外来青年入团。各级党组织要坚持“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和“发展团员入党一般要经过团组织推荐”的规定,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开展好“推优”工作,把那些在深化企业改革、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团员青年作为培养和推荐的重点对象。要使“推优”工作逐步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使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不断为党输送新鲜血液。要加强团员管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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