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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重建基层社加快新型基层社发展

的实施意见

(讨论稿)

各县供销合作社,行业相关单位:

根据供销合作社总社、省社关于加强基层工作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夯实基础,推进组织体系创新,适应我市目前“三农”发展的需要,现结合我市基层供销合作社实际,就加快推进基层供销社建设,恢复基层供销社服务功能和经营能力,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新型基层社发展的主要目标和指导思想

(一)主要目标

从2015年起,经过5年努力,新建改造新型乡镇基层社20家以上,使新型基层社成为系统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和窗口,力争改变目前基层供销社服务能力不强的状况。

通过新型基层社的发展,夯实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基础,增强全系统的经济实力、社会影响力和为农服务能力。

(二)指导思想

1、坚持依法办社依章办事。依据公司法新建、改造的基层供销合作社为新型基层社,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全部财产对基层社的债务承担责任。新型基层社要健全规章制度,维护社员权益,切实增强新型基层社的吸引力、凝聚力、向

心力。

2、坚持为农服务宗旨。新型基层社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以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开展经营性活动和提供公益性服务。密切与农民在组织上、经济上的联系。让农民受益,让自身发展。

3、坚持开放办社。由市、县供销社、社有企业投资,并吸引农民、农产品经纪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及其他各类为“三农”服务的组织或个人参股设立。市、县供销社和社有企业在新型基层社中占股一般不得少于35%。

4、确保新型基层社在系统基层组织中的核心地位。鼓励新型基层社负责覆盖区域内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庄稼医院、协会、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的发展。

二、加快新型基层社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依法登记注册

申请设立新型基层社,应按照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与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新建基层供销合作社登记注册有关问题的意见》办理。

(二)推进新型基层社的合理布局

1、各县社要做好新型基层社的规划布局。坚持“因地制宜、多策并举、市场运作、重点突破”的原则,适应城镇化和农村区域经济发展要求,合理布局建设新型基层社。新型基层社内要设有农民议事场所,定期举办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讲座、培训和座谈等活动。

2、对于目前不能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基层供销社,由各县社负责,按新型基层社的标准分步改造。根据实际情况,发展壮大一批、合并重组一批、破产淘汰一批,改变基层社“弱、小、破”的状况。

(三)强化新型基层社的核心地位

1、提倡新型基层社与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双向参股。新型基层社负责领办、参办农民合作社、协会、综合服务社等服务“三农”的各类组织。同时,要引导各类服务“三农”的组织和个人加入到新型基层社来,成为新型基层社的股东或社员。

2、新型基层社负责覆盖区域内系统各类专项资金项目的初审。非基层社社员,一律不得申报供销系统内的各级各类专项资金项目。

3、新型基层社负责市、县供销社、社有企业与覆盖区域内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合作合资的初审和推荐工作。

(四)拓展业务范围

1、支持开展供销社传统业务。充分发挥供销社在农资、农村日用品、农副产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烟花爆竹领域的传统经营优势。积极构筑以社有企业、行业企业为龙头,新型基层社为终端的连锁经营体系。重点开展农产品流通业务,采用农批、农超、农校、农餐对接及农产品直供直销等多种形式,帮助产销对接。尝试开展产地农产品收集、配送业务。大力兴办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

2、鼓励拓宽经营和服务范围。开展农民生产生活需要的小额信贷、资金互助、信用合作、秸秆综合利用、农村物流快递、电子商务、

农业科学技术服务、信息服务、维修服务、文体娱乐、养老幼教、洗浴及各类代办业务和服务,创建各类种养殖业基地等。

3、加强与原基层社、原改制企业中继续从事各类生产经营活动职工的联系,帮助他们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对有前景的业务和项目,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展开联合合作或建立产权联接关系。

4、引导、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发展。积极参办、领办农民合作社,并建立农民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开展各项指导服务,帮助农民合作社规范运作。

(五)创新体制机制

1、新型基层社融自主经营主体、为农服务载体、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体为一体。市、县供销社可上下联动、共同入股新型基层社,通过股权介入、强化服务和指导的方式,帮助新型基层社发展壮大。新型基层社要努力构建供销社、农民合作社、信用互助“三位一体”的工作推进模式,加强与村“两委”的沟通合作。

2、原则上市、县供销社不再直接持股各类农民合作社。条件成熟时,将现有市、县供销社对农民合作社的入股划归新型基层社管理。

3、突破系统的限制,面向社会选聘各类人才调整充实基层社领导班子,改善基层社人员素质、年龄结构。通过各类方式,吸引热爱供销合作事业、具有经营头脑、专业技术和操作能力的能人进入基层社。

4、对基层社的骨干人员实行股权激励制度,对基层社职工实行薪酬激励制度。用好的制度留住人才,激发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活

力。

(六)做好项目谋划、实施工作

各新型基层社要积极谋划项目,向上争取各类项目资金的支持。通过项目的实施,充实提升基层社的经济实力、服务能力及社会影响力。

(七)原有基层社的改造

对已改造为新型基层社的基层社,县社要改变原有管理体制,归还基层社一级企业法人的权责。

原有基层社改造为新型基层社前,要清产核资并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三、加快新型基层社发展的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县社要成立县一级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专项研究解决新型基层社恢复重建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及时调整相关政策措施,强化指导服务,保障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

2、强化政策支持。扶持、帮助新型基层社成为基层组织中的核心,发挥新型基层社的示范带动作用。对新建、改造后符合标准的新型基层社,市供销社将给予一次性奖励。优先安排大学生到基层社任职。鼓励支持基层社积极参办、领办农民合作社、协会、联合会等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创办综合服务社(中心)、庄稼医院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对新型基层社申报的专项资金项目给予优先安排。鼓励支持基层社指导、协助社员开展农产品品牌创立工作,对争取到中国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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