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kv变电所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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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工程概况及特点

1、编制依据

1.1 本公司与广西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阳和110kV变电所工程施工合同》。

1.2 柳州电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关于柳州市阳和110kV变电所工程设计说明书及设计图纸。

1.3 广西博阳电力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质量手册和有关程序文件。

2、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柳州市阳和110kV变电所工程

建设地点:广西柳州市

建设单位:广西电网公司、广西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单位:柳州电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广西正远电力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桂林监理部

建设规模:本期装设一台SZ10—50000/110kV主变压器,2回110kVGIS进出线, 15回10kV出线,10kV无功补偿2组(1x6000kvar+1x3600kvar),2组所用变(DSBC-400/10kV)。

柳州市阳和110kV变电所工程土建工程量表:

柳州市阳和110kV变电所工程电气一次工程量表:

柳州市阳和110kV变电所工程电气二次工程量表:

3、工程特点

3.1 设计情况:全站布局布置紧凑、合理,采用110kV与10kV两个电压等级。电气主设备选

用国产或合资厂生产,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维持变电站运行检修的低成本,支持国民经济的发展。110kV设备采用SF6全密封组合电器,接线方式为内桥接线;10kV设备采用中置式开关柜,接线方式为分段。二次控制设备采用微机监控系统,10kV线路保护下放,1号主变及所用变保护、110kV线路保护均布置于主控制室。

3.2 现场自然条件:年平均气温:2

4.0℃年最高气温:39℃年最低气温:4℃

地震烈度:小于六度

3.3交通条件:该变电所位于柳州市阳和工业开发区内工业东路与阳和二路交叉路口,交通较便利。

3.4 根据地质资料,本工程地基在主要受力层范围内均为回填土,主控制楼为抗震设防工程,主控制楼基础采用人工挖孔桩。设计提出人工挖孔桩进入持力层后进行地基处理以达到设计要求,且施工处地质情况复杂,给施工带来较大不便。

3.5本工程临时设施按临设平面布置图设置。施工用水敷设管路接至该地的自来水。站内通讯就近引接。

第二章施工现场组织机构和职能

为了能使阳和110kV变电所工程实行项目法管理;成立项目经理负责制的“阳和110kV 变电所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充分发挥项目组织和项目管理的优势,代表公司对本工程实行全面管理。项目经理部设项目经理一名,作为公司法人代表在本工程的全权委托代理人,代表公司履行合同,负责工程的全面管理,设项目副经理一名,协助项目经理抓好工程施工和相应的经济管理工作;设项目总工程师一名,负责本工程的技术及质量管理工作;项目经理部设立工程技术组、材料组、质检组、安监组、计划调度组等五个职能部门;投入建筑、电气安装、调试各一个施工队进行施工。此外项目部及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接受监理单位对本工程的监理,并积极支持和配合监理单位及现场监理的工作,使工程的各项工作能顺利展开。

1、组织机构方针目标

1.1 本组织机构实施既定的方针

QEO方针:工程质量求精,优质服务至上,满足顾客要求;

遵守法律法规,预防环境污染,推进资源节约;

安全生产第一,控制事故危害,持续改进体系;

1.2 工期目标

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05年11月17日,竣工日期:2006年06月25日;总日历工期为218天。

1.3工程安全目标

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不发生重伤、群伤事故;不发生因施工原因引起的电网一类障碍;不发生有责任的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一般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一般火灾事故;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不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不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

1.4质量目标

分项工程施工质量合格率达100%,其中优良品率:建筑工程达88%以上,安装工程达到 90%以上工程项目符合达标投产的要求。施工技术记录资料完整,送交及时。

1.5成本目标:不突破合同成本。

2、施工现场组织机构

为实施方针目标,本公司将全力以赴,并成立阳和110kV变电所工程施工项目部作为公

司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组织机构。项目部设正副经理、总工程师,建立工程技术组、材料组、质检组、安监组、计划调度组等五个职能部门,统管建筑、安装、调试三个施工队。施工现场组织机构关系如图2-1所示。

图2-1 施工管理组织机构

本工程施工管理组织机构职能和运作关系如图2-1所示。

3、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管理职责及权限

3.1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是公司法人代表在本工程的全权委托代理人,对内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工作总负责人,对外在授权范围内处理各项事务积极配合监理的工作,是项目实施的最高责任者和组织者,安全文明施工第一责任人。

1)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施工负全面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组织人员进行施工。

3)负责制定工程的安全、质量目标,调配必要资源保证目标的实现。

4)定期组织主持本项目部的各类安全、质量工作会议,组织开展各项安全、质量活动,掌握工程动态,及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5)组织并参加本工程安全施工大检查,组织实施整改措施。

6)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并主持人身重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人身死亡事故和重大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2项目副经理

项目副经理主要是协助项目经理工作,分管土建、电气安装调试。

1)全面负责本工程计划、组织、控制、协调、信息反馈等工作。

2)对工程安全、质量、工期成本目标全面负责。

3)配合项目法人进行系统调试期间的施工力量组织、指挥工作。

4)负责与项目法人共同制订详细的工地规则。

5)对施工期间项目法人提出的其他工作负责协调落实。

3.3项目总工程师

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整个项目工程的技术管理、施工管理、质量管理负责,并积极响应监理提出的关乎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问题。

1)按照国家有关的技术标准、法规、规程、设计图纸以及地方和本公司的有关技术规定实施技术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编制质量计划、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等。

3)组织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并报呈项目法人认可后监督实施。

4)按照工程的质量计划以及相关程序的要求组织进行工程质量的过程控制。

5)代表公司参与项目法人组织的施工图会审,并代表公司参加与项目法人、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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