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巿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审计定点服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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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实务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实务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实务第一篇: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实务概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是指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会计工作。

行政事业单位是指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公共部门内部设置的各种管理和服务机构,是政府组织实施公共管理和公益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实务的核心任务是规范会计核算、加强预算管理、做好内部控制、加强财务分析和监督审计等工作。

一、会计核算会计核算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基础和核心。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是按照货币计量、权责一致、收支平衡、周期考核的原则进行。

具体来说,就是将行政事业单位经济活动的发生、变化、结果等情况分摊到相应的会计科目中并进行记录、汇总和报告。

核算工作涉及到预算管理、费用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内容,需要准确记录、及时汇总和科学分析。

二、预算管理预算管理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

预算管理涉及到资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实务中,预算编制是一项重要工作。

预算编制需要根据行政事业单位的任务和职能,确定具体的收支项目和金额,并进行预测和评估。

预算编制要综合考虑单位的实际情况、财力状况和发展需要,确保资金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预算执行是预算管理的另一个重要环节,需要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控制,及时进行调整和调度。

三、内部控制内部控制是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正常运行的关键环节。

内部控制包括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预算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内容。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实务中,需要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对财务活动和财务资产的监督和管理。

内部控制要求制度规范、流程清晰、责任明确、授权合理,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高效性。

四、财务分析财务分析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重要手段。

财务分析主要是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价,以提供决策支持和监督管理的依据。

财务分析要充分利用财务报表和相关数据,进行比较分析、趋势分析、比率分析等,从中发现问题,指导管理决策,改进财务管理。

采购单位推荐意见书

采购单位推荐意见书

采购单位推荐意见书采购编号:BGPC-C17050项目名称:北京市民政局社会组织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支持经费政府采购项目推荐供应商名称:北京安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推荐理由:北京安正会计师事务所是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成立的有限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服务团队是由一支的优秀团队,有大型中介机构从业的经历,对各项审计业务各有专长,熟悉行业法规,了解审计行业的发展趋势。

该所是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17-2019年会计、审计定点服务中标会计师事务所。

近几年,接受民政部门委托,为多家民非、社团、基金会进行了年检审计、经济责任、法人离任、验资等审计服务。

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推荐供应商名称:北京和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推荐理由:北京和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是经北京市财政局审批,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

注册资本:200万元。

目前拥有从业人员120人,其中注册会计师33人,注册资产评估师8人,注册税务师19人,造价工程师6人。

本科以上学历的占80%,60%的员工拥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多人担任财政部、科技部、国资委、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等机构的专家委员。

具有近三年对北京市社会组织进行审计和验资经验,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推荐供应商名称:北京华龙鼎嘉会计师事务所推荐理由:北京华龙鼎嘉会计师事务所是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于1993年成立的有限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随着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华龙鼎嘉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于1998年、2004年和2007年成立了北京德昊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博信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华鑫龙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成为了为社会提供会计、审计、税务、资产评估、工程造价、管理咨询等全方位专业服务的企业集团。

一直承接社会组织成立验资、年度审计、法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理事会换届审计及民政系统审计工作,并为此成立了专门从事民政系统审计工作的审计二部。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对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升级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对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升级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对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升级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8.11.02•【字号】京财资产〔2018〕2391号•【施行日期】2018.1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对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升级的通知京财资产〔2018〕2391号市属各行政事业单位、各区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要求,配合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提升信息化水平,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三期)的通知》(财办资〔2018〕38号),明确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开发完成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三期)”(以下简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北京市财政局将按照财政部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升级,现就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升级实施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升级实施工作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支撑。

实施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有利于实现资产管理动态化、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

2009年,财政部组织开发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奠定了资产管理信息化基础。

2013年,二期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资产管理体系。

随着资产管理业务工作的不断深入和信息化水平的逐步提高,二期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已不能完全满足新形势下加强资产管理的需要。

特别是各级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送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的建立以及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对资产数据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数据质量、实现动态监管,从2017年起,财政部资产管理司及信息网络中心共同组织开发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资产卡片、资产报告、辅助决策等功能模块进行了优化和完善。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会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会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会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4.03.25•【字号】京财会〔2024〕352号•【施行日期】2024.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继续教育正文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会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的通知京财会〔2024〕352号市属各单位、各区财政局、燕山财政分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审计局、各培训机构: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我市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水平,根据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和我市《关于印发〈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京财会〔2020〕190号),现将2024年北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会计人员(不包括在京的中央单位会计人员):(一)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和正高级)的人员;(二)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内容与形式(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1.公需科目包括会计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会计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

2.专业科目请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执行。

(二)会计人员可自行选择以下几种继续教育学习方式。

1.参加公示在“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社会培训机构进行网络或者面授课程学习;2.参加具备培训条件的市、区主管部门(总公司)组织的各项专业培训学习;3.参加财政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各类会计专业及公需科目相关培训;4.参加北京市财政局组织的会计人员知识竞赛等活动;5.其他可折算继续教育学分的方式。

三、继续教育学分管理(一)本市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证》年检及《会计证》换证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证》年检及《会计证》换证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证》年检及《会计证》换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02.12.18•【字号】•【施行日期】2002.1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证》年检及《会计证》换证工作的通知市属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为掌握全市会计队伍发展状况和会计人员管理情况,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会计从业人员的档案资料,按照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由北京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全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证》年检,同时进行《会计证》换证工作,将现有的《会计证》更换为《会计从业资格证》,并以此建立全市会计人员信息数据库。

现将年检及换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年检范围及换证对象1、年检范围:凡持有1995年以后北京市财政局制发的《会计证》或《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均在本次年检范围之内。

2、换证对象:凡持有1995年以后北京市财政局制发的《会计证》的人员,年检合格后全部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财政部统一样式、全国通用)。

凡持有本市制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人员,只参加年检备案,不进行换证。

二、年检、换证时间安排本次年检工作从2003年1月6日开始至2003年10月31日结束,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换证工作同时进行。

为保证年检、换证工作有序进行,实行按《会计证》或《会计从业资格证》尾号逐月办理的方法,即参检人员按《会计证》证号或《会计从业资格证》档案号码的尾号于相应月份到年检点办理,尾号为0的于2003年10月份办理。

(年检点附后)从换证结束之日起所有《会计证》停止使用。

三、年检、换证工作的组织北京市财政局负责全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证》年检、换证的组织工作,北京市财政局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及各区县财政局具体负责审核、数据录入、汇总上报及新证发还工作。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审计的内容与方法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审计的内容与方法

⾏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审计的内容与⽅法2019-08-15内部控制审计是以内部控制为对象,在评审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基础上,抽查会计资料的内容、范围和程序,据以进⾏符合性和实质性测试的⼀种审计⽅法。

它是从传统的会计事项为基础的详细审计转化和发展过来的⼀种新型审计⽅式,不仅可以减少审计风险,⽽且还能提⾼审计质量和审计效益。

⾏政事业单位(包括⾏政单位,⾏政性事业单位、公益性事业单位和经营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附属营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和有效,直接反映⾏政事业单位的管理⽔平和⼯作效率。

⽬前,我市⾏政事业单位共有115家,其中:⾏政单位75家,不具有⾏政管理职能的⼆级事业单位6家,独⽴核算的三级事业单位34家。

其中部分⾏政事业单位在内控管理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政府职能不够明确、⾏政管理效率低下、政府权⼒失控、经济活动部门利益⾄上、违规违纪、贪污腐败等情况。

只有强化政府的服务意识,创新政府管理体制,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政府,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实现内部控制程序化与常态化,才能保证⾏政事业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发⽣,切实提⾼公共资⾦使⽤效率和公共服务效果,真正实现从“⼈治”管理向“法治”管理的转变。

内部控制是被审计单位为了合理保证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内部控制审计内容主要包括被审计单位是否建⽴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合法,有⽆违反国家、上级有关规定的条款,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做进⼀步修改和完善。

制度与制度之间的衔接是否紧密协调,执⾏是否有效,结果是否达到预期⽬的。

内部控制制度是否相互制约,是否建⽴健全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机制,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的相关制度是否健全等。

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最新排名

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最新排名

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最新排名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最新排名在北京开设的会计师事务所有不少,优秀的会计师事务所都有哪几家呢?下面是店铺为你整理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排名,希望对你有帮助!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排名1、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3、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KPMG)——北京4、中国出海的跨境电商物流公司,深入墨西哥、阿联酋、沙特等新兴市场。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6、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7、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8、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北京东审鼎立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10、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11、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2、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3、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14、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15、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6、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7、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8、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9、美国MaloneBailey会计师事务所20、北京蓝雨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2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云南分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简介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由原中瑞岳华和原国富浩华在平等协商基础上于2013年4月联合成立的一家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是我国第一批被授予A+ H股企业审计资格、第一批完成特殊普通合伙转制的民族品牌专业服务机构,系美国PCAOB登记机构,业务涉及股票发行与上市、公司改制、企业重组、资本运作、财务咨询、管理咨询、税务咨询等领域。

瑞华所总部设在中国北京,执业网络遍及全国,具有雄厚的专业技术力量,事务所现有从业人员9000多名、注册会计师2600名、合伙人320名、全国会计领军人才23名,多人担任财政部、证监会、国资委、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等机构的专家委员。

国管局办公室关于执行北京地区中央和国家机关2024-2026年度会议定点场所名单的通知

国管局办公室关于执行北京地区中央和国家机关2024-2026年度会议定点场所名单的通知

国管局办公室关于执行北京地区中央和国家机关2024-2026年度会议定点场所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4.09.06
•【文号】国管办发〔2024〕19号
•【施行日期】2024.09.0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国管局办公室关于执行北京地区中央和国家机关2024-2026
年度会议定点场所名单的通知
国管办发〔2024〕19号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办公厅(室):
为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国管局组织开展了北京地区中央和国家机关2024-2026年度会议定点场所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工作,共征集入围212家会议定点场所。

后续我们将根据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要求,定期更新会议定点场所名单。

请各部门、各单位及时登录中央政府采购网()查询会议定点场所最新名单,并关注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信息系统
()查询会议定点场所具体协议价格及相关信息。

此次征集确定的会议定点场所名单和协议价格自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未能征集入围的原会议定点场所的资格截至2024年9月30日。

国管局办公室
2024年9月6日(咨询电话:83084615)。

2022年北京市市级部门预算编报指南

2022年北京市市级部门预算编报指南

2022年北京市市级部门预算编报指南一、部门基本情况(一)部门职责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是市政府工作机构,为正局级。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1.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和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

2.研究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以及其他机构请示(商洽)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请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承办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文件。

3.负责市政府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

4.负责市政府总值班工作,协助安排市政府领导同志参加重要政务活动。

5.负责督促检查国务院规范性文件的执行落实情况。

负责市政府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要会议议定事项、规范性文件、领导同志批示指示和交办事项的督促检查、协调和反馈工作。

6.负责市级行政机关和区政府绩效管理、绩效考评工作。

7.负责为领导同志提供重要信息。

8.负责联系人大、政协有关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单位包括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1家行政单位及所属北京市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1家事业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部门行政编制218人,实际202人;事业编制31人,实际17人;聘用人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1人。

离退休人员225人,其中:离休8人,退休217人。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一)收入预算说明2022年收入预算12826.50万元,比2021年12956.97万元减少130.47万元,减少1.01%。

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2825.70万元,比2021年12886.94万元减少61.24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的思想,压减一般性支出预算;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00万元,比2021年70.03万元减少70.0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减少;其他收入为0.80万元。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服务方案(北京财政) - 副本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服务方案(北京财政) - 副本

检查(审计)服务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招标文件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检查(审计)服务方案。

一、本次检查(审计)服务工作的目的按照《会计法》和《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2001]10 号)的相关规定,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会计信息质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单位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行为;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其审计业务执业情况,促进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规范执业;为保证财政预算资金支出的合理合法使用,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发挥财政资金促进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功能;通过对预算项目评审与绩效评价活动,监督预算部门和单位、项目执行单位合理合法使用财政资金,促进被评价单位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有效使用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防止出现损失浪费、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问题;发挥检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保障预算执行的顺利完成。

四、本次检查(审计)的主要依据(一)本次检查(审计)的主要法规依据1、会计信息质量检查(1)《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2001〕10号);(2)《预算法》;(3)《预算法实施条例》。

3、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1)(2)《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3)<(5)《事业单位会计制度》;(6)《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4. 产权登记核查核实《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242 号)5. 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审计《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242 号)(二)本次检查(审计)的行为依据海南医学院入围中介机构委托协议。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贯彻《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贯彻《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贯彻《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实施意见【法规类别】行政事业审计【发文字号】京财会[2014]125号【发布部门】北京市财政局【发布日期】2014.01.20【实施日期】2014.01.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贯彻《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实施意见(京财会〔2014〕125号)市属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财会〔2012〕21号)文件要求,推动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能力,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我市试点工作成果及实施经验,现就北京市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以下简称“内控规范”)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施内控规范的重要意义(一)实施内控规范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

《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

实施内控规范就是发挥制度笼子的作用,利用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限制权力的滥用,减少自由裁量权的空间和余地,有效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体系,推动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实施内控规范是促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

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检验群众路线活动的实际效果,关键是把握制度建设工作重点。

实施内控规范就是将各相关制度梳理整合,统筹考虑,不断优化、固化、E化(信息化)的过程,强化考核监督、确保制度落实,形成群众路线活动的长效机制。

(三)实施内控规范是推进财政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管理的积极实践。

为满足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完善和现代国家治理的需要,客观要求财政工作必须深化改革,规范管理。

实施内控规范可以有效保障单位业务稳健高效运行,确保财务记录、财务报告信息和其它管理信息的及时、可靠、完整,必将对提升财政管理的水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财政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信息化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东政办发〔2015〕3号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东政办发〔2015〕3号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东政办发〔2015〕3号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东城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12月1日东城区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3月6日东城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东城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提高内部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东城区各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的财务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财务管理是指单位为履行职责,在预算管理、收支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合同管理、项目管理等过程中的行为总称。

第四条财务管理的目标主要包括:合理编制预算;保证活动合法、资产安全完整、财务信息真实有效;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第五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财务管理承担主要责任,党政领导班子对财务管理承担集体责任。

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不得直接分管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

第六条各单位的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应当按照“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加强对财务管理的监督。

(一)各单位的财务管理要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包括财政、监察、审计、税务等相关部门对本单位的财务管理进行的指导、检查、监督。

北京哪家调查好

北京哪家调查好

北京哪家调查好
北京是一座有着悠久历史的古都,也是全国最大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之一,是许多公司和机构开展调查工作的首选之地。

以下列出了北京一些著名的调查机构,为您提供参考:
1、北京市统计信息中心:北京市统计信息中心是由北京市统计局下属的一家专业的调查机构,致力于提供最准确、及时的统计信息和数据分析,是一家专业的、可靠的统计信息机构。

2、北京金通咨询有限公司:金通咨询有限公司是一家致力于提供综合咨询服务的专业公司,主要从事市场分析、调研、评估等工作。

他们的专业知识、多年经验使他们能够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3、北京华盛天利调查研究有限公司:华盛天利调查研究有限公司是由专业的社会调查领域的专家组成的团队,他们致力于提供准确、可信赖的数据、分析和客观的意见,对各行各业服务。

4、汇众调研公司:汇众调研公司是一家专业的市场调研机构,从事市场调研、咨询分析、客户分析、品牌形象定位、竞争力分析等工作,为客户提供专业的调研服务。

以上就是北京一些著名的调查机构,它们均具有优秀的信誉,可以为客户提供准确可靠的调查成果。

无论是做市场分析、品牌形象定位、竞争力分析等,这些机构都能为客户提供准确及时的服务。

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主要问题定性及处理处罚依据参考修订

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主要问题定性及处理处罚依据参考修订

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主要问题定性及处理处罚依据参考(2015年修订)一、预算编制(一)收入预算编制典型行为及违规事实:1.收入预算编制不完整。

未合理、充分、准确地预计有关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未准确预计,也未编入预算;2.编制部门预算未考虑以前年度结余、事业基金;3.非财政补助收入等增减变化未按规定履行有关手续,也未调整相应支出预算。

定性依据:1.《北京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4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京财预[2013]2025号)四(一)“……各部门应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将部门的各项收入全部列入部门预算。

各部门应根据2013年收入预计情况和下一年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测算2014年的各项收入(不含税收)来源,各项收入要做到充分、合理预计,力求准确。

”2.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性结余资金管理办法》(京财预[2013]2024号)第六条(一)“编制下年度部门预算时,实有账户基本支出结余、项目支出净结余资金要全额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和第七条(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照不低于一般基金时点数20%的比例编制下年度部门预算,补充单位收入,具体比例由主管部门商市财政局确定。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下年度部门预算时,一般基金补充单位收入的具体比例由主管部门商市财政局确定。

”3.《北京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4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京财预[2013]2025号)四(一)“……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部分的预算需要调增或者调减的,由单位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二)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典型行为及违规事实:1.虚报人数,造成多申领人员经费预算;2.虚报办公用房面积、车辆数量等,造成多申领公用经费预算。

定性依据:1.《北京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4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京财预[2013]2025号)四(二)1.(1)“人员经费。

采购单位推荐意见书

采购单位推荐意见书

采购单位推荐意见书采购编号:BGPC-C17050项目名称:北京市民政局社会组织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支持经费政府采购项目推荐供应商名称:北京安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推荐理由:北京安正会计师事务所是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成立的有限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服务团队是由一支的优秀团队,有大型中介机构从业的经历,对各项审计业务各有专长,熟悉行业法规,了解审计行业的发展趋势。

该所是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17-2019年会计、审计定点服务中标会计师事务所。

近几年,接受民政部门委托,为多家民非、社团、基金会进行了年检审计、经济责任、法人离任、验资等审计服务。

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推荐供应商名称:北京和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推荐理由:北京和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是经北京市财政局审批,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

注册资本:200 万元。

目前拥有从业人员120人,其中注册会计师33 人,注册资产评估师8 人,注册税务师19 人,造价工程师6人。

本科以上学历的占80%,60%的员工拥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多人担任财政部、科技部、国资委、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等机构的专家委员。

具有近三年对北京市社会组织进行审计和验资经验,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推荐供应商名称:北京华龙鼎嘉会计师事务所推荐理由:北京华龙鼎嘉会计师事务所是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于1993年成立的有限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随着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华龙鼎嘉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于1998年、2004 年和2007年成立了北京德昊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博信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华鑫龙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成为了为社会提供会计、审计、税务、资产评估、工程造价、管理咨询等全方位专业服务的企业集团。

一直承接社会组织成立验资、年度审计、法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理事会换届审计及民政系统审计工作,并为此成立了专门从事民政系统审计工作的审计二部。

北京地区2019-2020年度会议定点单位协议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审核结果公告【模板】

北京地区2019-2020年度会议定点单位协议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审核结果公告【模板】

北京地区2019-2020年度会议定点单位协议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审核结果公告[2019]040号采购编号:BGPC-G19020项目名称:北京地区2019-2020年度会议定点单位协议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服务名称及数量: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域核心景区除外)的能够为中央及北京市两级党政机关提供的会议定点服务 1项采购项目性质或用途:办公资格预审公告日期:2019年5月5日资格预审公告编号:[2019]042号确定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日期:2019年5月15日资格审查合格申请人名单:1、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五洲皇冠国际酒店2、北京东创时尚假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3、北京丰科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4、北京格兰云天国际酒店有限公司5、北京广安门维景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6、北京和园景逸大酒店有限公司7、北京华滨投资有限公司华滨国际大酒店8、北京金航线国际商务酒店有限公司9、北京金隅八达岭温泉度假村有限责任公司10、北京莱恩堡葡萄酒业有限公司11、北京莱恩堡文化发展有限公司12、北京南宫温泉度假酒店有限公司13、北京内蒙古宾馆14、北京欧菲堡酒庄有限公司15、北京平西培训中心16、北京侨创空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7、北京瑞赛科技有限公司艾维克酒店18、北京山水依缘文化交流有限公司19、北京实华饭店有限公司20、北京市德胜饭店有限公司21、北京市建国饭店公司22、北京市京水宾馆23、北京市农村实用技术服务中心24、北京市同安科技开发公司童健招待所25、北京市新天华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瑞麟湾温泉度假酒店26、北京市云水遥山居餐饮有限公司27、北京首钢园区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工舍酒店分公司28、北京天佑丰顺宾馆有限公司29、北京铁科嘉苑饭店服务有限公司30、北京万达嘉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31、北京新世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新世界世豪休闲俱乐部管理分公司32、北京亚洲大酒店有限公司33、北京怡江名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34、北京章丘海泰饭店管理有限公司35、北京长安白云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36、北京中奥凯富国际酒店有限公司37、北京中粮龙泉山庄有限公司38、北京中农大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金码大酒店39、机械工业部机关服务局虎峪园林山庄40、民航凯美佳(北京)国际会议中心4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42、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红楼迎宾馆43、中国铁道旅行社北京广运宾馆44、中海红月(北京)文化有限公司45、中青旅玉蜓山水酒店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玉林西路45号腾飞大厦邮编:********项目负责人:邢玥联系电话:********传真电话:********本资格预审审核结果公告公示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本资格预审审核结果公告发布媒体网址:【网址】(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2019年5月17日注:本公告中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可参与北京地区2019-2020年度会议定点单位协议采购项目(采购编号:BGPC-G19020)的投标活动。

北京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作为中国的首都和经济中心,拥有众多的企业和组织,对会计服务的需求也非常旺盛。

为了满足这种需求,北京会计师事务所纷纷涌现。

本文将介绍北京会计师事务所的特点、服务范围以及行业发展趋势。

一、北京会计师事务所的特点北京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会计专业服务机构,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 专业性强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拥有一支经过严格培训和资格认证的会计团队,具备专业的会计知识和实践经验。

他们熟悉并遵守国家会计准则、税法和其他相关法规,能够为客户提供精准的财务信息和专业的会计咨询。

2. 多元化服务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服务范围广泛,涵盖了财务报表编制、税务筹划、审计、咨询等领域。

无论是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还是个人客户,都可以找到适合自己需求的服务。

此外,一些会计师事务所还提供法律服务、人力资源管理等增值服务,为客户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

3. 高效性和隐私保护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注重工作效率和隐私保护。

他们使用现代化的财务软件和技术工具,使财务处理更加简便和高效。

同时,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保密约定,确保客户的财务信息和商业机密不会泄露。

二、北京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范围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服务范围十分广泛,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服务项目。

1. 财务报表编制与分析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根据客户提供的财务数据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同时,会计师事务所还能对财务报表进行分析,帮助客户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 税务筹划和申报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丰富的税务知识和经验,可以帮助企业进行合法的税务筹划,减少税负。

他们熟悉税法法规和税收政策,能够帮助客户编制税务申报表,确保依法缴纳税金。

3. 审计和验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可以为企业提供审计服务,对财务报表进行独立的审查和验证,确保其真实、完整和准确。

此外,会计师事务所还可以为创业企业进行验资,帮助客户了解自身企业价值和财务状况。

4. 会计咨询和培训北京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团队可以为客户提供会计咨询服务,解答客户在财务管理中的问题,为企业提供合理的会计政策和财务决策建议。

北京市党政机关及直属机构

北京市党政机关及直属机构

北京市党政机关及直属机构北京市委员会东城区台基厂3号6601 1166北京市人民政府东城区正义路2号6519 2114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东城区南河沿大街南湾子胡同1号6512 4109北京市文物局东城区府学胡同36号6403 2023北京市商业委员会东城区台基厂3号6308 8159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东城区朝内大街190号6523 6688北京市人事局东城区台基厂三条3号6524 9721北京市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东城区正义路2号6526 707北京市中医管理局东城区小取灯胡同5号8403 6771北京市档案局东城区贡院西街8号6514 1076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8522 5050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东城区正义路2号6519 3442北京市民政局东城区东四西大街36号6512 4422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东城区甘雨胡同57号6525 5917北京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东城区正义路2号6527 9191北京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东城区正义路2号6528 9091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东城区正义路2号6524 6259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东城区台基厂3号6308 8112北京市宗教事务局王府井大街甘雨胡同53号6525 5917北京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办东城区华严北里10号6238 07326523 1004北京市文化局西城区西长安街7号6602 2588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09号6607 4866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16号6607 4866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丁2号6641 5588北京市农业局西城区德外裕民中路6号6201 5149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西城区南礼士路60号6805 2299北京市政管理委员会西城区西单北大街80号6601 1166北京市林业局西城区德外裕民中路8号6205 2244北京市园林局西城区西外大街143号6830 0880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0号8837 2266北京市司法局新街口外大街12号6237 6658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西城区南礼士路3号B座4层8408 0086北京市政府侨务办公室西直门内大街118-2号6600 1088北京市老干部局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46651 7820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西城区南礼士路头条3号6801 3106北京市国营农场管理局德外裕民中路4号6201 5154北京市交通局宣武区槐柏树街2号6302 1019北京市卫生局宣武区槐柏树街2号6303 3531北京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宣武区永内西街5号8801 1135北京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宣武区槐柏树街2号6304 2212北京市粮食局宣武区槐柏树街2号6301 1682北京市统计局宣武区槐柏树街2号8354 7010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宣武区槐柏树街2号6302 1821北京市防空办公室宣武区槐柏树街北里8号6519 24216317 2266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宣武区右安门东街7号8350 1504北京市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宣武区右安门东街7号8350 2064北京市体育局宣武区先农坛体育场8724 4895北京市地质矿产局宣武区南纬路4号6301 5577北京市机械工业管理局宣武区槐柏树街2号6301 1021北京市经济委员会工体北路4号8523 5626北京市技术监督局朝阳区育慧南路3号8461 1177北京市乡镇企业局朝阳区惠新东街6号8463 7779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建外大街14号6515 0033北京市无线电管理局朝阳区和平街砖角楼南里16号6334 5207北京市旅游局朝阳区建外大街28号8516 2288北京海关朝阳区光华路甲10号6539 6114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7号8455 1498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北京市版权局) 和平街11区甲24号8425 1187北京市地方志编篡委员会海淀区北太平庄路27号6200 5626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海淀区倒座庙9号8269 1919北京市财政局海淀区阜成路15号8854 9114北京市气象局海淀区车道沟44号6841 4488北京市水利局海淀区翠微路甲3号6821 3366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6841 3817北京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海淀区阜成路15号6223 8801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丰台区广莲路53号6395 1166北京市审计局丰台区菜户营甲2号6335 8059北京市监察局丰台区西三环南路9号6383 5577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石景山区石景山路12号6829 9114。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职责范文(三篇)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职责范文(三篇)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职责范文行政事业单位是以行政机关为主体,依法公开从事社会公共管理和公益服务的组织。

作为行政事业单位中的重要部门之一,会计部门负责对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记录和报告。

会计职责是确保财务活动的准确性和透明度,保障单位的财务稳定和合规性。

以下是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职责范本。

一、财务预算管理会计部门负责参与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预算编制。

具体职责包括参与编制年度预算、控制预算执行情况、监督预算执行进度等。

此外,会计部门还需参与对预算编制指标的核算,并提供相关报告予以通报和分析。

二、财务核算和记录会计部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核算和记录。

具体职责包括记录和分类财务收支,审核财务凭证和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确保财务记录的准确性与完整性。

会计部门还需根据有关规定,结算会计凭证,编制财务报表,提供财务分析报告。

三、资产管理会计部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

具体职责包括编制资产登记台账,核对固定资产的净值和折旧,做好资产盘点和保管工作。

此外,会计部门还需参与对资产的评估和处置,确保单位资产的使用和处置合法合规。

四、财务内部控制会计部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内部控制。

具体职责包括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和规定,建立健全财务风险管理体系,指导和监督各部门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会计部门还需参与对内部控制的评估和调研,提出改进和优化措施。

五、财务监督与审计会计部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督与审计。

具体职责包括参与对各部门财务活动的监督和审计,发现和纠正财务违规行为,及时提供财务监督报告。

会计部门还需参与对外部审计的准备和配合工作,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财务政策研究和咨询会计部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政策研究和咨询。

具体职责包括研究有关财务政策、法规和规定,提供财务咨询和法律法规解读,及时向各部门通报并解答相关财务政策问题。

会计部门还需积极参与财务改革和创新,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会计部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

国管局财务司关于2013―2014年度北京地区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采购项目后续事宜的通知

国管局财务司关于2013―2014年度北京地区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采购项目后续事宜的通知

国管局财务司关于2013―2014年度北京地区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采购项目后续事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2.12.14•【文号】•【施行日期】2012.12.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政府采购正文国管局财务司关于2013-2014年度北京地区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采购项目后续事宜的通知有关饭店:为缩短2013-2014年度北京地区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以下简称定点饭店)确定工作周期,提高工作效率,请入围定点饭店采购项目拟中标名单的各饭店(中标候选人)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以下工作:(一)参加签约工作会议。

中标公示期结束后,请中标的饭店(中标人)准时参加2013-2014年度北京地区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采购项目中标饭店签约工作会议。

请每家饭店安排1名副总经理以上级别的负责人参加会议,可安排1名工作人员陪同,参会总人数不应超过2人。

会议时间地点请留意国管局主页后续通知。

(二)草签并上报定点协议。

请下载附件中的《北京地区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接待协议(含附表)》(以下简称定点协议)、《定点饭店联系人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组织填报并加盖公章。

1.信息表一式一份,每家饭店只需填报1份;定点协议(含附表)一式三份,请按照各自的定点资格类型(出差或会议)填写,同时具备出差和会议定点资格的饭店,出差、会议协议均需填写。

定点协议及协议附表,除加盖单位公章外,均需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时的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定点协议还需加盖骑缝章。

2.请各定点饭店注意检查定点协议的准确性,尤其是要保证定点协议附表(协议价格表)填报的协议价格与投标报价一致。

定点协议填报后我司将组织核查,如发现定点饭店未告知我司擅自改动定点协议、或定点协议附表上的报价高于投标报价的,将予以取消定点资格。

3.请各饭店将盖完章的定点协议附表(协议价格表)拍照留存,留待中标人在定点饭店查询网上注册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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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审计定点服务单位对海淀区会计、审计定点服务的承诺书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市级招标结果区县共享的原则,以及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15—2016年度会计、审计及资产评估定点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招标编号:BGPC-G14173)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的要求,我方自愿成为海淀区政府采购会计、审计定点服务单位,并在海淀区的会计、审计定点服务有效期内郑重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会计、审计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海淀区区属各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二、我方保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职业准则和工作纪律,恪守职业道德,全面履行投标文件的承诺,认真做好会计、审计定点服务,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到诚实、守信。

圆满完成各采购人的会计、审计定点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提供快捷、方便、满意的服务。

三、我方保证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海淀区财政局按照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15—2016年度会计、审计及资产评估定点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15-2016年度会计、审计定点服务框架协议》、我方的《投标文件》等文件及承诺有效期内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对我方承诺和实际提供的价格、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及服务平台维护等与本次北京市会计、审计定点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相关的事项进行的考核评定、监督检查和管理。

四、我方同意海淀区财政局建立的退出递补机制,退出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本承诺书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七条中的内容,退出后空出的名额将按中标备选人得分排名,复核后递补入围。

五、海淀区财政局为我方提供海淀区财政局网站及结算系统(以下简称“服务平台”),用以实现网上公告、展示、查询、统计、分析、竞价等功能,并负责该系统的管理。

六、海淀区财政局有权对我方承诺的协议价格、服务承诺等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我方未按协议价格收费或提供服务,海淀区财政局将依据本承诺书追究我方违约责任。

七、如采购人对我方提供的服务质量问题向海淀区财政局投诉,海淀区财政局有权进行核查,如情况属实可要求我方及时消除影响、弥补损失。

八、海淀区财政局有权在其网站及其他政府采购相关媒体上公布对我方考核、监督检查及我方履行承诺的情况。

海淀区财政局的考核结果,可以作为下一届海淀区会计、审计及资产评估定点服务单位确定的参考依据。

九、海淀区财政局有权在其网站及其他政府采购相关媒体上公示我方为海淀区行政事业单位提供会计、审计服务业绩的统计情况,并作为下一届海淀区会计、审计及资产评估定点服务单位确定的参考依据。

十、海淀区财政局有权在其网站及其他政府采购相关媒体上公布我方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业惩戒及被终止本承诺的信息。

十一、在承诺期内,海淀区财政局有权尝试引入谈判、议价、竞价等方式采购我方提供的会计、审计服务,并有权制定谈判、议价、竞价规则,我方保证如参与谈判、议价、竞价,应当遵守该规则。

十二、海淀区财政局不在本承诺书中明确具体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具体的服务内容和要求以各采购人在承诺有效期内与我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十三、我方保证根据与采购人签署的合同约定,向采购人提供不低于投标文件承诺、本承诺书及合同要求范围内的会计、审计服务。

如采购人提出超出投标文件承诺、本承诺书及合同要求范围的服务,如虚开发票等,我方有权拒绝;采购人不能出示有效证明,证明其在协议服务范围之内的,我方有权拒绝向其提供协议价格的服务。

十四、我方保证在承诺期内不向第三方转让海淀区政府采购定点服务资格。

十五、我方保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北京市审计条例》的等相关规定,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接受审计机关核查我方出具的审计报告。

十六、我方保证在承诺有效期内,我方不得因价格优惠而降低服务质量。

十七、我方保证在能诺有效期内,我方承诺的折扣率为最高折扣率,采购人可与我方进行议价,其服务价格可以下调,不得上调;如果我方下调市场价格,则我方应按照投标承诺的折扣率下调政府采购价格,否则视为“超过协议规定价格收费”。

十八、我方保证我方为海淀区提供的项目总负责人在承诺期内可以调整,但必须调整为具有同等经验、业绩的人员。

十九、我方保证我方如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或完成工作的情况,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协商解决。

二十、我方保证我方应按合同约定派驻人员从事具体会计、审计事项,并接受采购人检查我方派驻人员的资质和基本情况。

派驻人员工作水平不能达到采购人的工作任务要求,采购人可要求更换人员。

确因人员变动等原因有调整的,须经采购人认定审计人员资格后方可参与工作。

二十一、我方保证严格按海淀区财政局要求完成以下工作,不能完成以下工作将被记录并作为考核及监督检查评分的依据,所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

(1)按时参加海淀区财政局举办的培训及召开的会议;(2)按海淀区财政局的要求递交数据资料及各类统计报表等材料;(3)配备专人负责海淀区政府采购相关事宜,按要求填报及更新相关信息,保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真实齐全,如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发生变动及时通知海淀区财政局;(4)按要求登录服务平台维护数据,打印“结算明细单”,经我方和采购人确认后作为采购人结算依据。

并保存好服务有效期内所有单据,海淀区财政局有权对结算单据进行检查并作为考核评分的依据;(5)按照海淀区财政局制定的规则参与谈判、议价、竞价活动,报价真实有效,杜绝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恶意竞争;(6)向采购人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7)为采购人建立用户档案并及时进行信息更新,建立健全客户服务制度等内部管理机制并严格执行;(8)不做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9)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海淀区财政局组织的日常考核、监督检查和管理。

二十二、在承诺有效期内,我方保证做好服务平台上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包括及时变更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1)我方的名称、地址等发生变化时,要及时通知海淀区财政局并按照海淀区财政局要求报送相关材料由海淀区财政局进行变更,如果未能及时变更单位名称所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2)我方保证向海淀区财政局报送的联系人、联系电话真实有效,若发现未能及时修改联系人、联系电话、预约电话,出现不能联系到我方的情况,相应法律后果自行负担。

二十三、在承诺有效期内,我方保证具备履行承诺的能力。

如我方发生足以影响服务能力的重大变化,应在变化发生后十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海淀区财政局,采购人及海淀区财政局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我方是否继续履行承诺。

二十四、我方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按实际经济损失要求我方进行赔偿。

二十五、我方如存在以下违约行为的,经调查属实,自愿接受海淀区财政局做出的如下处理: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间内暂停海淀区会计、审计定点服务供应商资格;第三次取消在海淀区会计、审计定点服务供应商资格。

情节严重的海淀区财政局可以依法对我方采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1)不履行投标文件中承诺及承诺书约定服务的;(2)超过中标价格收费的;(3)提供虚假发票、审计报告的;(4)未按照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5)被采购人投诉并经海淀区财政局查证属实的;(6)不积极配合海淀区财政局综合考核评定、监督检查及管理的;(7)不接受审计、财政部门的管理和监督的;(8)不接受审计机关核查审计报告的;(9)未按海淀区财政局要求完成信息变更和填写结算单等相关工作的;(10)违反承诺书其他规定事项的。

二十六、我方保证我方与采购人签订的服务合同中,我方的义务不得低于本承诺书中约定的义务以及我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否则相应的条款无效,我方相应的义务以采购文件和本承诺书为准。

二十七、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海淀区财政局有权取消我方在海淀区的会计、审计定点服务单位资格,对于由此给我方造成的损失海淀区财政局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由此给海淀区财政局造成的损失,我方应负赔偿责任:(1)我方被采购人投诉违约,情节特别严重的;(2)我方在承诺有效期内发生重大违约违法行为,严重损害采购人利益或政府采购形象的;(3)我方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投标处理的情形在本协议签订后被北京市财政局认定的;(4)我方服务能力发生重大变化,未按规定向采购人及海淀区财政局申报,已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的;(5)我方未执行谈判、议价、竞价成交结果的;(6)借用会计、审计服务定点服务资格为无此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结算的;(7)被吊销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或行政主管机关考核不合格的;(8)我方或我方注册会计师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行业协会惩戒的;(9)我方因执业过错、过失向委托人民事赔偿的;(10)向第三方转让因中标本项目而获得的政府采购定点服务资格;(11)出现本承诺书第二十五条中“取消会计、审计定点服务资格”情况的;(12)我方未按照海淀区财政局要求接受检查及考核的;(13)北京市采购中心与我方解除《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15-2016年度会计、审计定点服务框架协议》,或者取消我方会计、审计定点服务资格的。

二十八、我方对获知的所有信息及资料中采购人的国家秘密等不宜公开信息具有保密义务。

非由法律规定或者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期限自获知该信息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二十九、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海淀区财政局将我方在海淀区会计、审计及资产评估定点服务的业绩统计和违约情况及所接受的处理结果报告北京市财政局。

三十、本次会计、审计定点服务资格承诺的有效期自本承诺书签订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承诺期内我方将不会擅自终止服务资格,否则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十一、本承诺书经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我方的投标文件作为本承诺书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十二、本承诺书一式两份,海淀区财政局和我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承诺方法定名称:(承诺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承诺日期:业务联系人:座机:手机:传真: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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