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员训练等级达标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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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计划组训。
1、支队司令部应制定本单位年度或半年训练计划,并将消防员等级达标内容纳入计划。
2、执勤中队应根据支队年度或半年训练计划,按照分岗、分级、分类的原则,制定阶段、月、周训练计划,合理安排各类人员的训练内容、时间,并按计划开展训练。
4.2.2 考核建档。
1、考核权限。
(1)需达一级标准的基层指挥员,首次达标考核评定工作由支队组织实施,考核合格者由总队统一组织复考。之后,在行政职务任期内每年参加一次复考,由各支队组织实施,总队组织抽查。
4.1.4司令部门职责:
(1)拟制、下达训练计划,组织、指导、监督、检查训练工作;
(2)组织集训、考核及其他训练活动,建立官兵个人训练档案;
(3)登记、统计、总结、报告训练等级达标工作情况,推广经验,树立典型;
(4)组织实施训练等级达标评比表彰活动,会同政治部门办理有关奖惩事宜;
(5)制定训练保障计划,组织、指导训练装备、设施建设、管理;
(2)需达一级标准的战斗人员,其基础达标的首次考核评定工作由总队统一组织实施,专业达标由各支队组织实施。之后,任期内每年参加一次复考,由各支队组织实施,总队组织抽查。
(3)其他等级消防员达标考核评定工作均由各支队组织实施,总队组织抽查。
2、考核时间。
(1)消防员训练等级达标考核每年组织两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3月和8月。
消防员训练等级达标实施办法试行
公安消防部队
消防员训练等级达标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1.1为认真贯彻部消防局《公安消防部队深入推进灭火救援勤务实战化工作指导意见》,建立全省公安消防部队消防员训练等级达标制度,规范部队官兵的训练、考核和评定工作,激发训练热情,推进“三基”工程建设,结合全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2基层指挥员训练等级达标实行三级制,由高到低依次为:一级达标、二级达标、三级达标。达标对象为:
2.2.1执勤中队任正连职满一年和营(副)职的警官必须达
到一级标准。
2.2.2执勤中队副连职和任正连职未满一年的警官必须达
到二级标准。
2.2.3以下人员必须达到三级标准:
(1)排长;
(2)部队院校毕业见习学员;
(3)负责等级达标考评结果在执勤中队干部晋职、任职及年度考评等工作中的综合运用。
(4)承办达标奖惩事宜
4.1.6 后勤部门职责:
(1)负责训练等级达标的后勤保障工作;
(2)负责训练等级达标考评结果在干部、士兵福利、奖励工资发放等工作中的综合运用。
4.2 组织实施。
消防员等级达标包括计划组训、考核建档、总结评比三个环节。
1.4消防员训练等级达标是为适应灭火救援需要,对消防员训练提出的最基本要求,是对消防员综合业务素质评定的主要参考指标。
1.5消防员训练等级达标工作实行统一领导,按级负责。各级党委要把训练等级达标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第二章对象与要求
2.1消防员训练等级达标包括基层指挥员和战斗人员达标,对象分别为执勤中队警官和消防部队全体士兵。
紧急救护员、现场安全员九个岗位。
2.5.2紧急救护员、摄像员、现场安全员岗位达标不分等级,其他岗位实行两级制达标,二级士官(含)以上必须达到一级专业标准,义务兵、一级士官必须达到二级专业标准。
2.5.3特勤中队和普通中队抢险救援班等特勤人员专业达标标准比其他单位同岗位人员标准略有提高。
第三章内容与标准
(6)负责训练等级达标考评结果在士兵晋职、任职、考学、技术学兵、评先评优等工作中的综合应用;
(7)总队司令部负责消防员等级达标证书制作。总队、支队司令部门按考核对应权限
发布命令,并颁发等级证书。
4.1.5 政治部门职责:
(1)组织训练等级达标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组织训练等级达标中的宣传鼓动工作;
1.2消防员训练等级达标是构建全省消防部队“执勤、训练、作战、保障”一体化模式的重要手段,是部队训练改革实行“分训制”的有效载体,是部队履行职能任务、圆满完成灭火救援任务的基本保证。
1.3消防员源自文库练等级达标必须坚持“三个跟着走”的指导思想,贯彻从实战需要出发、从难从严训练的方针,遵循训战一致、科学练兵、注重效益、保证质量的原则。
(2)新入伍士兵次年8月参加首次达标考核。
4.1.2总、支队司令部分别设立消防员训练等级达标工作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等级达标工作中的日常事务。
4.1.3军政首长职责:
(1)部署训练任务,审定训练计划,参加、组织、指导、监督、检查业务训练;
(2)协调训练等级达标与其他工作的关系,决定有关重要事项;
(4)领导、组织训练等级达标中的政治工作和各项保障工作。
(2)担任正、副班长职务的义务兵;
(3)其他
①参加部队院校招生考试的士兵;
②保送入学的士兵;
③技术学兵。
2.4.3以下人员必须达到三级标准:
(1)未担任正、副班长职务的义务兵;
(2)总(支)队机关警勤中(分)队、总队直属单位士兵。
2.5战斗人员专业达标。
2.5.1专业达标分为班长、驾驶员、战斗员、通信员、供水员、制图员(现场文书)、摄像员、
3.1消防员训练等级达标内容包括智能课目、技能课目和体能课目三部分。具体项目、标准及考核方法见附表。
3.2消防员训练等级达标要求:智能课目考核正确率达到80﹪以上,技能课目和体能课目考核合格。凡智能、技能、体能课目考核中任意一项达不到标准即视为考核不达标。
第四章 组织与实施
4.1组织领导。
4.1.1 消防员训练等级达标工作由总、支队军政首长负责领导,司令部门、政治部门、后勤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2.4战斗人员基础达标。
实行三级制,由高到低依次为:一级达标、二级达标、三级达标。达标对象为:
2.4.1以下人员必须达到一级标准:
(1)中、高级士官;
(2)下列初级士官
①代理排长;
②特勤中队班(副)长;
③普通中队抢险救援班班(副)长。
2.4.2以下人员必须达到二级标准:
(1)除达一级标准的初级士官;
(3)地方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见习学员;
(4)代理排长。
2.3战斗人员训练等级达标包括基础达标和专业达标。
基础达标是士兵相应衔、职级所应具备的基本标准,是士兵晋升、晋衔等的重要依据,对象为全体士兵;专业达标是士兵在基础达标合格的基础上开展的岗位技能达标,是衡量各类战斗人员是否胜任本职岗位的基本标准,对象为执勤中队士兵。
1、支队司令部应制定本单位年度或半年训练计划,并将消防员等级达标内容纳入计划。
2、执勤中队应根据支队年度或半年训练计划,按照分岗、分级、分类的原则,制定阶段、月、周训练计划,合理安排各类人员的训练内容、时间,并按计划开展训练。
4.2.2 考核建档。
1、考核权限。
(1)需达一级标准的基层指挥员,首次达标考核评定工作由支队组织实施,考核合格者由总队统一组织复考。之后,在行政职务任期内每年参加一次复考,由各支队组织实施,总队组织抽查。
4.1.4司令部门职责:
(1)拟制、下达训练计划,组织、指导、监督、检查训练工作;
(2)组织集训、考核及其他训练活动,建立官兵个人训练档案;
(3)登记、统计、总结、报告训练等级达标工作情况,推广经验,树立典型;
(4)组织实施训练等级达标评比表彰活动,会同政治部门办理有关奖惩事宜;
(5)制定训练保障计划,组织、指导训练装备、设施建设、管理;
(2)需达一级标准的战斗人员,其基础达标的首次考核评定工作由总队统一组织实施,专业达标由各支队组织实施。之后,任期内每年参加一次复考,由各支队组织实施,总队组织抽查。
(3)其他等级消防员达标考核评定工作均由各支队组织实施,总队组织抽查。
2、考核时间。
(1)消防员训练等级达标考核每年组织两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3月和8月。
消防员训练等级达标实施办法试行
公安消防部队
消防员训练等级达标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1.1为认真贯彻部消防局《公安消防部队深入推进灭火救援勤务实战化工作指导意见》,建立全省公安消防部队消防员训练等级达标制度,规范部队官兵的训练、考核和评定工作,激发训练热情,推进“三基”工程建设,结合全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2基层指挥员训练等级达标实行三级制,由高到低依次为:一级达标、二级达标、三级达标。达标对象为:
2.2.1执勤中队任正连职满一年和营(副)职的警官必须达
到一级标准。
2.2.2执勤中队副连职和任正连职未满一年的警官必须达
到二级标准。
2.2.3以下人员必须达到三级标准:
(1)排长;
(2)部队院校毕业见习学员;
(3)负责等级达标考评结果在执勤中队干部晋职、任职及年度考评等工作中的综合运用。
(4)承办达标奖惩事宜
4.1.6 后勤部门职责:
(1)负责训练等级达标的后勤保障工作;
(2)负责训练等级达标考评结果在干部、士兵福利、奖励工资发放等工作中的综合运用。
4.2 组织实施。
消防员等级达标包括计划组训、考核建档、总结评比三个环节。
1.4消防员训练等级达标是为适应灭火救援需要,对消防员训练提出的最基本要求,是对消防员综合业务素质评定的主要参考指标。
1.5消防员训练等级达标工作实行统一领导,按级负责。各级党委要把训练等级达标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第二章对象与要求
2.1消防员训练等级达标包括基层指挥员和战斗人员达标,对象分别为执勤中队警官和消防部队全体士兵。
紧急救护员、现场安全员九个岗位。
2.5.2紧急救护员、摄像员、现场安全员岗位达标不分等级,其他岗位实行两级制达标,二级士官(含)以上必须达到一级专业标准,义务兵、一级士官必须达到二级专业标准。
2.5.3特勤中队和普通中队抢险救援班等特勤人员专业达标标准比其他单位同岗位人员标准略有提高。
第三章内容与标准
(6)负责训练等级达标考评结果在士兵晋职、任职、考学、技术学兵、评先评优等工作中的综合应用;
(7)总队司令部负责消防员等级达标证书制作。总队、支队司令部门按考核对应权限
发布命令,并颁发等级证书。
4.1.5 政治部门职责:
(1)组织训练等级达标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组织训练等级达标中的宣传鼓动工作;
1.2消防员训练等级达标是构建全省消防部队“执勤、训练、作战、保障”一体化模式的重要手段,是部队训练改革实行“分训制”的有效载体,是部队履行职能任务、圆满完成灭火救援任务的基本保证。
1.3消防员源自文库练等级达标必须坚持“三个跟着走”的指导思想,贯彻从实战需要出发、从难从严训练的方针,遵循训战一致、科学练兵、注重效益、保证质量的原则。
(2)新入伍士兵次年8月参加首次达标考核。
4.1.2总、支队司令部分别设立消防员训练等级达标工作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等级达标工作中的日常事务。
4.1.3军政首长职责:
(1)部署训练任务,审定训练计划,参加、组织、指导、监督、检查业务训练;
(2)协调训练等级达标与其他工作的关系,决定有关重要事项;
(4)领导、组织训练等级达标中的政治工作和各项保障工作。
(2)担任正、副班长职务的义务兵;
(3)其他
①参加部队院校招生考试的士兵;
②保送入学的士兵;
③技术学兵。
2.4.3以下人员必须达到三级标准:
(1)未担任正、副班长职务的义务兵;
(2)总(支)队机关警勤中(分)队、总队直属单位士兵。
2.5战斗人员专业达标。
2.5.1专业达标分为班长、驾驶员、战斗员、通信员、供水员、制图员(现场文书)、摄像员、
3.1消防员训练等级达标内容包括智能课目、技能课目和体能课目三部分。具体项目、标准及考核方法见附表。
3.2消防员训练等级达标要求:智能课目考核正确率达到80﹪以上,技能课目和体能课目考核合格。凡智能、技能、体能课目考核中任意一项达不到标准即视为考核不达标。
第四章 组织与实施
4.1组织领导。
4.1.1 消防员训练等级达标工作由总、支队军政首长负责领导,司令部门、政治部门、后勤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2.4战斗人员基础达标。
实行三级制,由高到低依次为:一级达标、二级达标、三级达标。达标对象为:
2.4.1以下人员必须达到一级标准:
(1)中、高级士官;
(2)下列初级士官
①代理排长;
②特勤中队班(副)长;
③普通中队抢险救援班班(副)长。
2.4.2以下人员必须达到二级标准:
(1)除达一级标准的初级士官;
(3)地方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见习学员;
(4)代理排长。
2.3战斗人员训练等级达标包括基础达标和专业达标。
基础达标是士兵相应衔、职级所应具备的基本标准,是士兵晋升、晋衔等的重要依据,对象为全体士兵;专业达标是士兵在基础达标合格的基础上开展的岗位技能达标,是衡量各类战斗人员是否胜任本职岗位的基本标准,对象为执勤中队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