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所辅助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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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辅警考核细则

xx辅警考核细则

辅警绩效考核细则(仅限参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全面、公正、合理的评价全局警务辅助人员在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方面的表现,促进警务辅助人员队伍的良性发展。

参照《xxx公安局辅警管理暂行办法》及我局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队伍实际,特制定以下考核细则。

第二条局辅警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辅警办”)是全局辅警管理工作的指导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全局辅警的考核工作。

考核对象为我局统招辅警。

第三条辅警的考核和薪酬分配遵循“客观公正、奖惩分明、分级分类、简便易行”的原则,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年度绩效考评相结合、考核业务实绩与现实表现相结合,综合评定考核等次和确定薪酬。

第二章分级分类第四条辅警分为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两大序列,其中,文职辅警分为办公文员、窗口服务、技术技能三类;勤务辅警分为巡逻处突、路面交通管理、110处警、监管看管、其他执法辅助五类。

依此情况,将全局辅警按照警种的不同划分为六大类,分别为综合管理部门类(局直单位)、刑侦大队类(刑侦大队及下属中队)、交通管理类(交警大队及下属中队)、派出所类(xxx个派出所)、巡逻处突类(xx大队和xxx大队)、监管类(看守所和拘留所)。

第五条根据工作年限、工作绩效和年度考核结果,确定辅警层级,由低至高依次为试用期辅警、七级辅警、六级辅警、五级辅警、四级辅警、三级辅警、二级辅警、一级辅警。

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七级辅警,七至四级实行年限晋升,每三年晋升一级;四至一级实行择优晋升,择优晋升一级的年限不得少于四年。

第三章绩效考核第六条辅警考核分为月考核、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由辅警办协调各业务口进行考核,月考核和半年考核由各牵头单位协调各单位进行考核(同时进行体能考核)。

综合管理部门类由局辅警办牵头负责,刑侦大队类由刑侦大队负责,交通管理类由交警大队负责,派出所类由治安大队牵头负责,巡逻处突类由反恐大队牵头负责,监管类由看守所负责。

第七条考核以辅警岗位职责制及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重点突出工作实绩的考核。

xx辅警考核细则(参考文)

xx辅警考核细则(参考文)

xx辅警考核细则(参考文)辅警绩效考核细则第一章总则为了客观、全面、公正、合理地评价全局警务辅助人员在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方面的表现,促进警务辅助人员队伍的良性发展,我们参照《xxx公安局辅警管理暂行办法》及我局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实际,特制定以下考核细则。

第二章分级分类我们将全局辅警按照警种的不同划分为六大类,分别为综合管理部门类(局直单位)、刑侦大队类(XXX及下属中队)、交通管理类(交警大队及下属中队)、派出所类(xxx 个派出所)、巡逻处突类(xx大队和xxx大队)、监管类(看守所和拘留所)。

根据工作年限、工作绩效和年度考核结果,确定辅警层级,由低至高依次为试用期辅警、七级辅警、六级辅警、五级辅警、四级辅警、三级辅警、二级辅警、一级辅警。

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七级辅警,七至四级实行年限晋升,每三年晋升一级;四至一级实行择优晋升,择优晋升一级的年限不得少于四年。

第三章绩效考核辅警考核分为月考核、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由辅警办协调各业务口进行考核,月考核和半年考核由各牵头单位协调各单位进行考核(同时进行体能考核)。

综合管理部门类由局辅警办牵头负责,XXX负责,交通管理类由交警大队负责,派出所类由治安大队牵头负责,巡逻处突类由反恐大队牵头负责,监管类由看守所负责。

考核以辅警岗位职责制及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重点突出工作实绩的考核。

德,考核个人思想政治素质、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考核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考核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考核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果。

廉,考核遵纪守章、廉洁等情况。

第八条规定了辅警的考核制度,每月都会对辅警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以百分制进行评定,分为A、B、C、D四个等次,其中A等不得超过总人数的15%。

年度考核时,根据综合分析月度实绩考核和总体表现确定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不得超过总人数的15%,且每月至少有四个A等。

辅助部门管理制度

辅助部门管理制度

辅助部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辅助部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管理质量,加强对辅助部门工作的调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辅助部门指在企业中承担支持性工作的部门,如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行政部等。

第三条辅助部门应当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制定合理的工作流程和办公制度。

第四条辅助部门应当严格执行企业的各项绩效考核制度,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五条辅助部门应当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形成良好的工作合力,共同为企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六条辅助部门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辅助部门的组织架构、人员管理、工作流程、绩效考核等方面。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七条辅助部门的组织架构应当是合理的,能够有效地支持企业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辅助部门应当设立部门主管,负责部门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九条部门主管应当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有效地领导部门成员,推动部门的工作。

第十条辅助部门的组织架构应当符合企业的经营需求,能够有效地支持企业的发展战略。

第十一条辅助部门主管应当建立和完善部门内部的管理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二条辅助部门主管应当积极引进和培养人才,提高部门人员的整体素质。

第三章人力管理第十三条辅助部门应当建立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合理配置人员,保障部门的正常运转。

第十四条辅助部门应当定期进行人员绩效评估,对工作表现较好的员工给予奖励,对工作表现较差的员工进行培训或调整。

第十五条辅助部门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引导,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十六条辅助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员工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七条辅助部门应当严格执行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政策,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八条辅助部门应当建立规范的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第十九条辅助部门应当与其他部门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及时沟通交流,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第二十条辅助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妥善管理部门相关文件和资料。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通用13篇)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通用13篇)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通用13篇)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

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为了让您对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写作了解的更为全面,下面山草香给大家分享了13篇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希望可以给予您一定的参考与启发。

绩效考核的管理办法篇一1.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可以从以下三方面进行考核评分,权重约为X%。

第一,根据完成工作的质量进行列项考核扣分,例如扣分的主要项目有:没有较好地完成部门的工作计划,也不能履行部门的职责;对国家政策不熟悉,给公司的有关规定造成了一定的后果;自己的工作任务也没能按时完成,起草、上报的文字材料与在生产经营中的数据出现了错误;在工作中,出现了失误或者是由于本身的原因而引发的安全事故带来的不良影响等。

第二,根据完成工作的时效进行列项考核扣分,扣分的主要项目是:工作目标任务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需要集体完成的工作,没有及时进行协助而导致延误工作进展;工作效率非常低,经常需要进行监督的;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完成部门交待的工作;向部门管理层提出改时绩效的一些建议,但没有改进的等。

第三,根据完成领导交待的事项的情况进行列项考核扣分,扣分的主要项目是:领导所交待的任务没有按时完成的;曲解领导的真实目的,产生不良影响的;找借口延误、推托领导所交待的工作等。

2.执行劳动纪律的情况按照执行劳动纪律的情况进行列项考核扣分,其权重约为Y%。

其扣分的项目主要有:不按照领导安排的工作进行;在办事时,忽视公司规章制度;不能在规定的时间进行参加不同会议;擅自离岗、迟到早退、旷工等。

3.工作的作风、服务的意识情况按照工作作风及服务意识等进行列项考核扣分,权重约为Z%。

其扣分的项目主要有:挑拨离间,使部门人员产生矛盾;没有集体荣誉感,推托、拖延工作;没有强烈的责任感,也不履行职责等。

上述考核的权重X%+Y%+Z%=100%,实际的考核结果根据员工的工作比例进行统计。

某辅警考核细则(参考文)

某辅警考核细则(参考文)

辅警绩效考核细则(仅限参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全面、公正、合理的评价全局警务辅助人员在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方面的表现,促进警务辅助人员队伍的良性发展。

参照《xxx公安局辅警管理暂行办法》及我局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队伍实际,特制定以下考核细则。

第二条局辅警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辅警办”)是全局辅警管理工作的指导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全局辅警的考核工作。

考核对象为我局统招辅警。

第三条辅警的考核和薪酬分配遵循“客观公正、奖惩分明、分级分类、简便易行”的原则,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年度绩效考评相结合、考核业务实绩与现实表现相结合,综合评定考核等次和确定薪酬。

第二章分级分类第四条辅警分为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两大序列,其中,文职辅警分为办公文员、窗口服务、技术技能三类;勤务辅警分为巡逻处突、路面交通管理、110处警、监管看管、其他执法辅助五类。

依此情况,将全局辅警按照警种的不同划分为六大类,分别为综合管理部门类(局直单位)、刑侦大队类(刑侦大队及下属中队)、交通管理类(交警大队及下属中队)、派出所类(xxx个派出所)、巡逻处突类(xx大队和xxx大队)、监管类(看守所和拘留所)。

第五条根据工作年限、工作绩效和年度考核结果,确定辅警层级,由低至高依次为试用期辅警、七级辅警、六级辅警、五级辅警、四级辅警、三级辅警、二级辅警、一级辅警。

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七级辅警,七至四级实行年限晋升,每三年晋升一级;四至一级实行择优晋升,择优晋升一级的年限不得少于四年。

第三章绩效考核第六条辅警考核分为月考核、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由辅警办协调各业务口进行考核,月考核和半年考核由各牵头单位协调各单位进行考核(同时进行体能考核)。

综合管理部门类由局辅警办牵头负责,刑侦大队类由刑侦大队负责,交通管理类由交警大队负责,派出所类由治安大队牵头负责,巡逻处突类由反恐大队牵头负责,监管类由看守所负责。

第七条考核以辅警岗位职责制及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重点突出工作实绩的考核。

检察院三类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检察院三类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以依法履职、公平公正、客观真实为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实行分类考核、动态管理。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四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政治素质:考核人员政治立场、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等方面的情况。

2. 业务能力:考核人员的业务知识、办案技能、法律适用能力等。

3. 工作实绩:考核人员在完成工作任务、案件办理、服务群众等方面的表现。

4. 廉洁自律:考核人员的廉洁从检、遵守职业道德等情况。

5. 工作态度:考核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团队合作精神、工作积极性等。

第三章考核方式第五条考核方式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

1. 定性考核:通过民主测评、领导评价、同事评议等方式,对人员的政治素质、工作态度、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评价。

2. 定量考核:根据工作实绩,结合工作目标、岗位职责和考核指标,对人员的业务能力进行量化评价。

第四章考核程序第六条考核程序分为以下步骤:1. 制定考核方案:由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制定考核方案,明确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指标等。

2. 组织实施:各部门按照考核方案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3. 结果汇总:各部门将考核结果汇总上报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4. 结果运用: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汇总,并作为评先评优、职务晋升、薪酬分配等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结果运用第七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1. 优秀:考核结果达到优秀等级的人员,将优先推荐评先评优、晋升职务。

2. 良好:考核结果达到良好等级的人员,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3. 合格:考核结果达到合格等级的人员,将予以正常管理。

4. 不合格:考核结果达到不合格等级的人员,将进行约谈、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

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

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

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警务辅助人员的角色变得越来越重要。

作为警察部门的重要力量,警务辅助人员在维护社会治安、提供安全保障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发挥警务辅助人员的作用,制定一系列的管理办法变得至关重要。

二、岗位设置与职责1. 岗位设置(1)巡逻防控岗位:负责巡逻巡视、协助辖区内治安巡逻等工作。

(2)社区服务岗位:负责辖区社区的安全管理和服务工作,包括日常巡逻、接收群众报警、提供安全咨询等。

(3)交通管理岗位:负责交通指挥、交通事故的勘查和处理等工作。

2. 职责分工(1)执行巡逻任务,发现并及时报告异常情况。

(2)维护社会治安,参与突发事件处置。

(3)协助民警开展案件调查,提供必要的调查材料。

(4)协助指挥交通,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三、选拔与培训1. 条件要求(1)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无任何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疾病。

(3)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辅助执法经验。

2. 选拔程序(1)初步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进行资格初审。

(2)面试和考核:对通过初审的申请者进行面试和考核,包括知识测试和体能测试。

(3)体检和背景调查:对通过面试和考核的申请者进行体检和背景调查,以确保其身体和品行符合要求。

3. 培训(1)新员工入职培训: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包括岗位职责、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

(2)综合训练:根据不同岗位的需要,进行综合训练,提高警务辅助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权责明确1. 工作权限(1)警务辅助人员在执行公务时享有与其工作职责相符的权力。

(2)警务辅助人员不得滥用职权,不得超出职责范围进行操作。

2. 工作责任(1)对于失职、渎职行为,将严肃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2)对于履职出色、积极参与公共安全工作的警务辅助人员,将进行表彰和奖励。

五、绩效考评与激励机制1. 绩效考评(1)根据警务辅助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表现,进行绩效考评。

绩效考核办法

绩效考核办法

XXXX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编制部门:人事行政部编制时间:XXXXXXXXXX绩效考核管理办法XXXX 人发〔2020〕XXXXX 号(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公司管理,规范绩效考核,完善绩效评定,充分发挥每位员工的积极性,提升管理执行力,推动公司事业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XXXX总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

试用期员工考核另行规定。

各职能部门人员参考《职能部门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条考核目的(一)对一定时期内的业绩、能力和行为表现进行客观评价,肯定成绩,以提高工作效率,形成良好的竞争激励和监督约束机制;(二)了解个人和团队发展潜力,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三)给予与贡献相应的激励及公正合理待遇,为相关人事任免、加薪、调整、培训、奖惩及发放奖金等提供客观依据;(四)通过有效的目标管理,提高公司整体工作效能,保障公司经营管理行为与战略发展目标相统一,最终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

第四条考核原则(一)以目标为导向,绩效为结果的原则;(二)实事求是的原则;(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考核用途考核的结果主要使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绩效奖金分配;(二)薪酬调整;(三)岗位调动;(四)总裁办认为的其他考核事项。

第二章考核组织和管理第六条考核周期考核周期分别为第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全年,其中前三次考核于各季度结束后二十日内完成;年度考核于次年1月25日前完成。

遇节假日顺延。

第七条考核职责划分(一)公司成立考核小组全面负责绩效考核的方案确定、监督执行、结果审定、申诉裁定和绩效奖金分配等工作。

考核小组成员如下:组长:CEO副组长:COO、CFO、人事行政负责人成员:各一级部门第一负责人(二)公司人事行政部是绩效考核的执行部门,负责公司绩效管理方案的制定、组织协调、具体实施、公布结果、结果运用、员工申诉、解答、调查等工作。

主要职责:1.根据各部门实际经营及预期情况,组织各部门确定经营目标及编制月度、季度完成工作计划;2.组织、督促各部门开展考核自评工作;3.汇总、评估各部门及全体员工绩效完成情况,并提交COO审定;4.处理考核申诉;5.应用、管理考核结果。

人民法院法官 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绩效考核评价实施细则

人民法院法官 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绩效考核评价实施细则

云龙县人民法院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绩效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增强工作责任心,根据《全省法院法官、审判辅助人员绩效考核评价指导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绩效考核评价坚持以下原则:(一)提高工作质量和注重工作实效的原则;(二)坚持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四)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绩效考核的对象主要适用于进入员额的法官,以及使用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已经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审判执行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聘用人员按其所在岗位类别参照执行。

第四条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内容,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设定评价要素,突出德、绩和作风的考核。

考核分为平时按月考核和年终考核。

月考核项目包括共性项目、业务项目、综合评价;年终考核项目包括月考核项目中的共性项目、业务项目外,还包括月考核平均分占比,其中业务项目根据法官、审判执行辅助人员、其他工作人员的不同岗位确定。

考核采用百分制记分方法,共性项目30分,业务项目60分,综合评价10分(月考核)或月考核平均分占比10%,即10分(年终考核)。

第二章共性项目考核第五条共性考核项目包括思想作风、廉洁自律、出勤情况、遵守规章制度、参加各类会议活动、落实保密制度等情况。

1、思想作风(6分)。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委和最高法院关于改进司法作风有关精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的,得6分。

作风不扎实或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学习笔记记录简单敷衍的,扣1-6分;干部教育培训网络课程学习不合格的,扣2分。

2、廉洁自律(6分)。

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确保司法廉洁的,得6分。

违反廉政纪律,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诫勉谈话的,扣1-6分。

3、遵守规章制度(6分)。

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试行)》、《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及本院各项制度的,得6分。

xx辅警考核细则(参考文)

xx辅警考核细则(参考文)

辅警绩效考核细则(仅限参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全面、公正、合理的评价全局警务辅助人员在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方面的表现,促进警务辅助人员队伍的良性发展。

参照《xxx公安局辅警管理暂行办法》及我局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队伍实际,特制定以下考核细则。

第二条局辅警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辅警办”)是全局辅警管理工作的指导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全局辅警的考核工作。

考核对象为我局统招辅警。

第三条辅警的考核和薪酬分配遵循“客观公正、奖惩分明、分级分类、简便易行”的原则,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年度绩效考评相结合、考核业务实绩与现实表现相结合,综合评定考核等次和确定薪酬。

第二章分级分类第四条辅警分为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两大序列,其中,文职辅警分为办公文员、窗口服务、技术技能三类;勤务辅警分为巡逻处突、路面交通管理、110处警、监管看管、其他执法辅助五类。

依此情况,将全局辅警按照警种的不同划分为六大类,分别为综合管理部门类(局直单位)、刑侦大队类(刑侦大队及下属中队)、交通管理类(交警大队及下属中队)、派出所类(xxx个派出所)、巡逻处突类(xx大队和xxx大队)、监管类(看守所和拘留所)。

第五条根据工作年限、工作绩效和年度考核结果,确定辅警层级,由低至高依次为试用期辅警、七级辅警、六级辅警、五级辅警、四级辅警、三级辅警、二级辅警、一级辅警。

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七级辅警,七至四级实行年限晋升,每三年晋升一级;四至一级实行择优晋升,择优晋升一级的年限不得少于四年。

第三章绩效考核第六条辅警考核分为月考核、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由辅警办协调各业务口进行考核,月考核和半年考核由各牵头单位协调各单位进行考核(同时进行体能考核)。

综合管理部门类由局辅警办牵头负责,刑侦大队类由刑侦大队负责,交通管理类由交警大队负责,派出所类由治安大队牵头负责,巡逻处突类由反恐大队牵头负责,监管类由看守所负责。

第七条考核以辅警岗位职责制及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重点突出工作实绩的考核。

中学教辅人员绩效考核制度模版

中学教辅人员绩效考核制度模版

中学教辅人员绩效考核制度模版一、引言在现代教育管理中,绩效考核是一种对教育工作者进行评价和奖惩的制度。

中学教辅人员作为学校教育中的重要力量,其工作绩效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为了更好地规范中学教辅人员的工作行为和激励其提高工作绩效,制定中学教辅人员绩效考核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二、目的和意义1. 目的:(1)规范中学教辅人员的工作行为,促进其全面发展;(2)激励中学教辅人员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教育教学水平;(3)建立公正客观的绩效评价体系,为中学教辅人员的晋升晋级提供参考。

2. 意义:(1)提高中学教辅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2)优化中学教育教学资源的配置;(3)推动中学教辅人员的专业发展;(4)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三、考核内容1. 教育教学工作表现(1)教育教学质量:考核中学教辅人员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质量,包括课堂教学效果、教学设计和评价等方面。

(2)教学积极性:考核中学教辅人员对学生学习的激励和引导,是否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

(3)教学方法:考核中学教辅人员在教学过程中所采用的教学方法是否科学合理、灵活多样,并能够适应学生的需求。

2. 学生管理工作表现(1)班级管理:考核中学教辅人员对班级学生的日常管理、学习指导和行为引导等工作。

(2)学生考勤:考核中学教辅人员对学生的考勤情况进行管理,包括记录学生迟到、旷课等情况,并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

(3)学生评价:考核中学教辅人员对学生的学习过程和学习成绩进行评价,以及及时反馈给学生。

3. 职业发展工作表现(1)培训学习:考核中学教辅人员参加培训和学习的积极性和效果。

(2)专业知识:考核中学教辅人员对教育教学方面的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运用能力。

(3)科研教学:考核中学教辅人员的科研能力和在教学中运用科研成果的情况。

四、考核方法1. 定期考核:通过学校组织的定期考核,对中学教辅人员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评估。

2. 随机抽查:定期进行随机抽查,对中学教辅人员在班级管理、学生考勤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学校教学辅助人员绩效考核方案

学校教学辅助人员绩效考核方案

学校教学辅助人员绩效考核方案一、背景与目的随着教育体制的与发展,学校教学辅助人员在教育教学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提高辅助人员的绩效工作效率,增强其工作动力和满意度,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方案至关重要。

本绩效考核方案的目的在于激励教学辅助人员充分发挥才能、提高工作质量,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

二、考核指标1.工作态度和责任心:辅助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责任心,能够积极主动地完成工作任务,并具备与师生、同事进行良好沟通合作的能力。

2.工作内容的完成情况:辅助人员应按时、准确地完成工作任务,并主动参与学校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和项目。

要求辅助人员通过学生和教师的反馈,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

3.工作质量:辅助人员应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能够熟练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为教师和学生提供优质的教学辅助服务。

同时,要求辅助人员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

4.与师生关系:辅助人员应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积极配合教师工作,为学生提供正确的指导和帮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同时,辅助人员应尊重师生的权益,保护学生和教师的合法权益。

5.服务态度与效果:辅助人员应具备亲和力和服务意识,能够设身处地地为学生和教师着想,提供细致周到的服务。

要求辅助人员通过学生和教师的满意度调查,评估其服务效果。

三、考核流程1.定期目标设定:学校根据年度教育教学计划和辅助人员工作任务,制定具体的工作目标和考核指标,明确辅助人员的工作重点和职责。

2.绩效评估:学校设立绩效考评小组,由领导、教师和学生组成,进行绩效评估工作。

评估内容包括辅助人员工作态度、工作内容的完成情况、工作质量、与师生关系以及服务态度与效果等。

3.数据收集:绩效考评小组根据考核指标,通过观察和访谈等方式收集辅助人员的工作数据和相关资料。

此外,可以采用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师生对辅助人员的评价和意见建议。

4.绩效评分:根据收集到的数据和评估结果,绩效考评小组为辅助人员进行评分。

最新xx辅警考核细则(参考文)

最新xx辅警考核细则(参考文)

辅警绩效考核细则(仅限参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全面、公正、合理的评价全局警务辅助人员在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方面的表现,促进警务辅助人员队伍的良性发展。

参照《xxx公安局辅警管理暂行办法》及我局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队伍实际,特制定以下考核细则。

第二条局辅警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辅警办”)是全局辅警管理工作的指导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全局辅警的考核工作。

考核对象为我局统招辅警。

第三条辅警的考核和薪酬分配遵循“客观公正、奖惩分明、分级分类、简便易行”的原则,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年度绩效考评相结合、考核业务实绩与现实表现相结合,综合评定考核等次和确定薪酬。

第二章分级分类第四条辅警分为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两大序列,其中,文职辅警分为办公文员、窗口服务、技术技能三类;勤务辅警分为巡逻处突、路面交通管理、110处警、监管看管、其他执法辅助五类。

依此情况,将全局辅警按照警种的不同划分为六大类,分别为综合管理部门类(局直单位)、刑侦大队类(刑侦大队及下属中队)、交通管理类(交警大队及下属中队)、派出所类(xxx个派出所)、巡逻处突类(xx大队和xxx大队)、监管类(看守所和拘留所)。

第五条根据工作年限、工作绩效和年度考核结果,确定辅警层级,由低至高依次为试用期辅警、七级辅警、六级辅警、五级辅警、四级辅警、三级辅警、二级辅警、一级辅警。

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七级辅警,七至四级实行年限晋升,每三年晋升一级;四至一级实行择优晋升,择优晋升一级的年限不得少于四年。

第三章绩效考核第六条辅警考核分为月考核、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由辅警办协调各业务口进行考核,月考核和半年考核由各牵头单位协调各单位进行考核(同时进行体能考核)。

综合管理部门类由局辅警办牵头负责,刑侦大队类由刑侦大队负责,交通管理类由交警大队负责,派出所类由治安大队牵头负责,巡逻处突类由反恐大队牵头负责,监管类由看守所负责。

第七条考核以辅警岗位职责制及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重点突出工作实绩的考核。

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

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

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
一、概述
警务辅助人员是指在公安机关从事技术、管理、保障等工作的人员。

为了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管
理办法。

二、招聘条件
1. 具备相关专业技能和执业资格;
2. 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
3. 忠诚、纪律性强,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4. 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1. 公开招聘或内部推荐;
2. 符合条件者报名,通过资格审查;
3. 进行笔试、面试和体检;
4. 确定录用名单。

四、管理制度
1. 警务辅助人员应当遵守公安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
2. 工作期间禁止擅自离岗,需请假或调休应提前向主管领导请示;
3. 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提升专业技能;
4. 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涉密信息。

五、绩效考核
1. 根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每年进行绩效考核;
2.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团队合作等方面;
3.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六、奖惩措施
1. 根据工作表现,对优秀者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纪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记过、撤职等处理;
3. 严重违法违纪者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七、附则
1. 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2. 如有需要修改,经领导批准后进行调整;
3.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公安机关。

通过以上管理办法,能够有效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
公安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希望广大警务辅
助人员严格遵守管理制度,为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确保企业目标的实现,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团队合作精神,增强员工凝聚力,提高公司整体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绩效考核的原则及用途第二条考核原则一)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二)坚持逐级考核的原则;三)坚持以提高员工、部门及公司整体绩效为目的,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三条绩效考核的评定结果,将用于以下方面:一)教育培训、自我开发,提高工作业绩;二)合理配置人员;三)调职、调薪;四)劳动合同的续签、终止及解除;五)核发效益工资。

第三章绩效考核的工作及实施第四条绩效考核的周期为季度考核。

第五条 XXX负责组织和实施员工的绩效考核。

第六条除试用期和劳务人员外,所有人员均参加绩效考评。

第七条绩效考核依照逐级考核的原则执行,具体关系见下表:1.被考核者 - 考核者高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 总经理部门经理 - 主管领导本部门员工、部门副经理 - 部门经理第八条绩效考核的实施一)明确任务目标及衡量标准:在每一考评周期的开始,被考核者与考核者依据所在公司/部门的整体季度工作任务目标,确定被考核者在本考核期的业绩任务目标及衡量标准,填写附表一:《季度目标业绩考核及衡量标准表》,作为本期业绩考核的参考依据,双方签字确认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期中修正:若考核期过长或因外界环境变化过大等因素,在考核期中,可由被考核者与考核者根据情况共同对本考核期的业绩目标进行修正,但必须经主管领导及总经理批准。

三)考核期末确定目标考核评语,其程序为:1.员工自评:考核期结束,员工根据在本考核期的目标业绩完成情况及考核期初确定的《季度目标业绩考核及衡量标准》填写附表二:《季度目标业绩考核表》和附表三:《季度工作表现考核表》进行员工自评。

2.直接上级评价:被考核者的直接上级根据自己对被考评者在本考核期的业绩目标完成情况、考核期的工作表现结合考核期初确定的《季度目标业绩考核及衡量标准》对被考核者进行评价,填写《季度目标业绩考核表》和《工作表现考核表》。

研究所科研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研究所科研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1.获奖情况(30%)
研究所科研人员所获奖励以奖励证书为依据,根据获奖级别及获奖人数进行计分,具体实施依据“科研人员获奖评分表”执行(见附表2)。
2.发表论文与专著情况(30%)
科研人员发表论文或专著以考核期内公开发表的论文数量和质量为依据进行评分,具体实施依据“科研人员发表论文与专著评分表”执行(见附表3)。
附表4科研人员参加学术会议评分表
参加学术会议类型
评分
Ⅰ级学科大会特邀报告
50分/次
Ⅰ级学科分会特邀报告或Ⅱ级学科大会特邀报告
35分/次
附表5科研人员人才培养项目评分表
科研人员参加学术会议评分表
评分
每培养一名博士后(以答辩为准)
50分
每培养一名博士(以答辩为准)
35分
每培养硕士一名(以答辩为准)
20分
第3章考核实施办法
第7条考核采取量化计分方法,根据各考核项目内容,赋予不同的分值进行业绩评分。
第8条在考核期内发生下列情况,取消研发人员考核资格。
1.利用职务发明,未经研究所批准,在研究所外开展工作或获得利益的。
2.未经有关领导批准在工作时间内进行对外服务的。
3.有其他违规行为,且情节严重的。
第4章附则
2.能够与其他研究人员共同工作,基本完成科研任务,得分
3.很难与其他研究人员共同工作,严重影响研究进展,得分
工作
能力
创新能力
(20%)
1.善于分析和总结研究工作中的问题,能突破禁锢,取得研究进步或突破,得分
2.创新能力一般,能够确保基本研发任务的完成,得分
3.创新能力差,研发进展缓慢,影响项目完成,得分
第9条本办法由科技处制定,修改时亦同。
第10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执行,本所科技处具有最终解释权。

会计助理工作流程及绩效考核办法

会计助理工作流程及绩效考核办法

会计助理工作流程及绩效考核办法会计助理是指在会计工作中负责辅助会计师进行各项会计核算和处理工作的岗位。

他们是会计团队中重要的一员,具体的工作流程和绩效考核办法如下。

一、会计助理的工作流程1.收集及整理凭证:会计助理根据业务流程收集、整理各部门提交的原始凭证,如发票、收据等。

同时,还需完善相应的会计凭证,确保凭证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登记凭证:会计助理将凭证按照会计科目进行分类,并登记到会计系统中。

在登记凭证的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编制报表:会计助理根据凭证和账务信息,编制各种财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同时,还需进行报表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4.辅助审计工作:会计助理在审计阶段需要协助会计师完成审计程序,包括提供相关凭证和报表等,协助整理财务资料。

5.完善会计制度和流程:会计助理需要不断学习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公司的会计制度和流程,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6.协助处理会计风险:会计助理需要积极参与公司内部控制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会计风险,保障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和完整。

1.准确性和完整性:会计助理应准确和完整地完成日常的核算工作,包括凭证登记、报表编制等,绩效考核中应对凭证登记的准确性和报表编制的完整性进行评价。

2.工作效率:会计助理应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于多任务并行的情况下,应合理安排时间和优先级,提高工作效率。

绩效考核中应对工作完成的时效性进行评价。

3.团队协作:会计助理在日常工作中需要和其他岗位密切合作,进行信息共享和沟通配合。

绩效考核中应评价其在团队中的协作能力和沟通效果。

4.进修学习:会计助理应不断学习和提升自身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灵活运用于实际工作中。

绩效考核中应评价其在进修学习方面的积极性和成果。

5.问题解决能力:会计助理在工作中会遇到各种问题和难题,需要能够积极主动、独立思考并解决问题。

绩效考核中应对问题解决的能力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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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辅助XX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XXX辅助XX队伍管理,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XX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能,结合XX队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XXXXX辅助XX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公开民主、考用结合的原则,采取月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客观真实地反映被考核人员的工作情况。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XXXXX。

第二章考核组织第四条XXXXX成立XX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主管领导教导员任组长、分管副所长、主管民警为副组长,XX中队长和XX副中队长为成员,负责XX绩效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XX中队主管民警具体负责组织、协调XX的绩效考核工作,中队长、副中队长协助主管民警做好XX绩效考核工作。

第五条平湖所XX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调整XX绩效考核的指导办法;(二)组织、协调、指导、监督XX的绩效考核工作;(三)审定制定的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四)审核XX绩效考核小组提出的复核申请;(五)研究决定XX绩效考核工作的其他重大问题。

第六条中队长、副中队长及分队长绩效考核的主要职责:(一)收集XX的绩效信息并进行考核;(二)分队长按时上报本分队XX的绩效考核结果,交中队内勤汇总后报绩效考核领导审核;(三)中队长、副中队长收集XX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并提出复核意见,被考核人对复核意见有异议的报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四)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有关绩效考核的事宜。

第三章岗位分类第七条XX共设置专业技术类、情报辅助类、执法辅助类、行政辅助类4大类。

情报辅助类:情报信息员、视频侦查辅助等岗位;执法辅助类:专业类:督察员、反恐队员、消防监管类、蓝马甲等岗位;其他类:值守看守、接警员、案侦辅助、巡逻防控、社区辅助、社区门禁、视频巡逻等岗位;行政辅助类:档案管理、内勤、窗口辅助、工勤杂工等岗位。

第四章考核办法与内容第八条绩效考核分月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九条月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级,优秀为参加考核人数的10%,称职85%-87%,基本称职和不称职总人数3%-5%,不称职人数不做硬性要求。

(指标配比为巡逻防控:优秀12名,基本称职、不称职3名;社区警务室:优秀10名,基本称职、不称职3名;驻所:优秀10名,基本称职、不称职3名;机动:优秀4名、基本称职、不称职1名。

指标配比报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批)实际考核等级分配中,考核等级原则上可以向下浮动,但不可以向上浮动(如:可以释放优秀等级的名额给称职,但不可释放称职等级的名额给优秀)。

第十条月考核(一)根据被考核人当月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表现,采取中队长、副中队长、分队长集体评定等级,报各业务主管民警审定的方法进行。

(二)各考核小组在每月25日前对XX当月的绩效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在全所范围内公示3天,若无异议,由被考核人签名后提交单位绩效考核小组领导审核。

第十一条年度考核(一)年度考核分数按月考核总分进行排名。

(二)按照分数由高到低,评定年度考核结果。

优秀人数为考核人数的10%,称职人数为87%,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人数为3%。

(三)一年内参加月度考核未达六次的XX不得评定为年度优秀。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绩效考核直接评为基本称职或以下。

(一)在纪律处分中的;(二)在工作或公共场所言行出格,行为不雅,影响公安形象且被有关部门明察暗访发现、通报或被群众举报并查实的;(三)搬弄是非、散播谣言、破坏团结经查证属实的;(四)无正当理由缺岗的;(五)旷工半天以上,累计2天以下的;(六)违反中队各项管理制度,被督导通报的。

(七)工作任务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或工作任务完成质量不达标的;(七)其他应当评为基本称职或以下的情形。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绩效考核直接评为不称职。

(一)本人参与非正常上访的;(二)累计旷工2天及以上的;(三)存在“吃、拿、卡、要”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四)被市局或区级及以上有关部门明察暗访到或发现违法违纪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五)其他应当被评为不称职的情形。

第六章考核结果运用第十四条当月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绩效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25%,考核结果为称职的绩效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15%,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绩效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5%,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绩效工资为0。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绩效工资按每月300元、全年3600元;考核结果为称职的绩效工资按每月200元、全年2400元。

第十五条年度内月考核1次被评为不称职的、2次被评为基本称职的,不得评定为年度优秀,并经主管民警面谈后报大队培训,面谈是考核人与被考核人就绩效改进与能力提升所进行的沟通,内容包括:(一)让被考核人了解自身工作的优、缺点;(二)对下一阶段工作的期望及改进措施达成一致意见;(三)讨论培训、换岗计划及告知下一步未能达标的后果。

第十六条一年内月考核累计2次被评为不称职的,报大队予以辞退。

第七章考核监督与申诉第十七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适时对各XX绩效考核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评估检查,并将评估检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对考核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第十八条考核结果公示期间,被考核人有异议的,本人可口头或书面向中队长、副中队长提出复议申请,提出复议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答复被考核人。

被考核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议一次,考核办公室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复议结果反馈被考核人,该复议结果为最终结果。

第十九条XX的投诉必须忠于事实,禁止任何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

违者报XX大队或XX中队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对XX做出错误处理决定的,应及时纠正。

对侵犯XX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责任人,应当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二十一条在考核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负有责任的直接责任人依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理:(一)不按规定内容和标准考核的;(二)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三)不按规定使用考核结果的;(四)不按规定受理和处理XX复核申请的;(五)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或打击报复的;(六)其他违反考核相关规定的。

第八章其他第二十二条本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在本所范围内公示7天。

实施细则经公示无异议后执行,并报分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备案。

第九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XX中队巡逻防控月绩效考核评分办法2.XX公安分局辅助XX年度考核评分表3.辅助XX月考核等级评定结果报送表4.XX公安分局辅助XX面谈表5.XXXXX辅助XX月绩效考核表XX中队巡逻防控月绩效考核评分办法为规范我所XX队伍绩效考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根据《XX分局辅助XX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结合我所XX队伍实际,量化考核按岗位勤务、内务管理进行,绩效评分不设满分,基础分为70分,岗位勤务绩效、内务管理绩效扣分项及加分项的累计积分加基础分后,超过100分或低于60分的需作情况说明,凡未予以特别说明的,该基准分适用于全体XX。

一参与绩效考核硬性要求(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绩效考核直接评为基本称职或以下。

1.在纪律处分中的;2.在工作或公共场所言行出格,行为不雅,影响公安形象且被有关部门明察暗访发现、通报或被群众举报并查实的;3.搬弄是非、散播谣言、破坏团结经查证属实的;4.当月内2次以上睡觉、离岗的;5.旷工半天以上,累计2天以下的;(迟到两小时以上为旷工)6.工作任务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或工作任务完成质量不达标的;7.其他应当评为基本称职或以下的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绩效考核直接评为不称职。

1.本人参与非正常上访的;2.累计旷工2天及以上的;3.存在“吃、拿、卡、要”行为,经查证属实的;4.被市局或区级及以上有关部门明察暗访到或发现违法违纪问题,经查证属实的;5.被大队督察或分局督察、市局督察通报的;6.无证驾驶警用车辆的;7.故意损坏签到箱、签到本的;8.其他应当被评为不称职的情形。

(三)有下列情况的,分队长月绩效考核等级为基本称职、不称职。

1.未带领分队队员完成当月指标任务的;2.所属分队队员当月工作中发生违法违纪被行政或刑事拘留的;3.所属分队队员当月被大队或分局以上单位通报2人次以上的。

二岗位勤务绩效考核评分扣分项(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管理员绩效考核给予扣分。

1.中队长、副中队长当值未到各岗位督导、检查上班情况的;(扣1.5分)2.中队长、副中队长上传下达公文通告不及时的;(扣1.5分)3.中队长、副中队长对队伍出现不稳定因素,掌握不及时的;(扣1.5分)4.中队长、副中队长、分队长、督察管理队伍不公平、公正,搞不同标准区别对待的;(扣3分)5.巡段内有重大警情或群体事件时,当值管理员不到场协助民警组织、指挥工作的;(扣1.5分)6.分管分队队员月绩效考核累计扣分达到30分以上的;(扣1.5分)7.督察未完成督导工作量或记录督导情况不准确的;(扣3分)8.不按规定领取上岗装备,岗前训示或岗后归整的;(扣1.5分)9.发生突发事件,队伍没有按要求到达指定目的地的;(扣1.5分)10.未按规定组织交接班的(除特殊情况外);(扣0.5分)11.对分管队员使用的装备使用情况没有经常性检查或发现违规使用未纠正、制止的;(扣1.5分)12.在《值班日志》上未按要求详细填写的;(扣0.5分)13.当月分管分队队员被民警、中队长、督察分队督导违纪5人次(分队长督导除外)以上的;(扣0.5分)14.未带领分管分队完成工作任务的;(扣1.5分)15.根据分队长职责,具有其他失职行为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XX绩效考核给予扣分。

1.不服从现场指挥员指挥、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扣2.5分)2.遇到有上级领导来检查态度差的;(扣0.5分)3.协助民警处警、执法时与当事人发生争吵甚至殴打当事人的;(扣4.5分)3.事主报案或求助时,不予理采的或对事主不耐心,态度恶劣的;(扣1.5分)4.迟到、早退、离岗、睡觉、在岗玩手机看书报的;(扣2.5分)5.上班期间饮酒或酗酒上岗的;(扣2.5分)6.纪律涣散、消极怠工、工作出勤不出力的;(扣1.5分)7.防控点没有搞好岗亭卫生,岗亭内脏乱差的,(扣0.5分)8.当值防控点周围50米以内或当值巡段内发生“两抢”案件的(扣1.5分);9.接到出警任务后,没按规定时间内赶到现场的;(扣1.5分)10.对突发性受伤、患病、遇难等处于无援状态的人未及时给予救助或对需要救助的残疾人、老人、孕妇、儿童和问路人未及时给予帮助的;(扣1.5分)11.违反交通规则,驾驶机动车闯红灯、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行驶、逆行等行为的;(扣1.5分)12.驾驶工作用车搭载闲杂人员的;(扣1.5分)13.内勤人员上班未按规定穿着制服的;(扣1.5分)14.内勤人员完成工作质量不达标或未按时完成本职工作的;(扣1.5分)15.厨房工勤无特殊情况延误正常开饭的;(扣1.5分)16.厨房工勤未按食品卫生标准要求操作造成影响的;(扣1.5分)17.门岗队员上班看电视、睡觉、未打扫大院卫生的;(扣1.5分)18.门岗队员未严格执行门岗制度,未对警用摩托车使用情况按规定进行详细登记的;(扣1.5分)19.非上班期间,穿制服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的;(扣1.5分)20.其他违反岗位职责,应该给予扣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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