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包件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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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包件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司售后三包服务,特制定本三包件管理规定,请相关部门和人员严格遵守执行。
一、职责
销售业务人员负责组织执行三包服务,经领导确认符合实行三包范围的产品,由业务人员以书面形式与客户确认维修或更换等三包处理方案,征得客户同意后,执行实施。销售业务员将相关的客户反馈问题书面文件提供给采购人员,下发三包生产/发货通知单,填写三包件登记表及履行三包件返厂。
技术部人员负责对三包件进行技术鉴定,填写三包件登记表。
采购人员负责签收返厂三包件,根据三包件登记表信息、三包生产/维修通知单完成后续工作。采购人员根据客户反馈问题和技术部门鉴定分析,与供应商沟通协商责任与费用问题,安排维修、采购、索赔或退货,归档与供应商的书面沟通文件,填写三包件登记表。
二、三包件范围
1.满足合同约定的三包服务产品;
2.产品质量问题(除客户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的损坏等),使之不能满足现场需要的产品;
3.特殊情况,经总经理特批的三包产品。
三、三包件类型
1.维修
销售业务员:根据现场情况,经沟通需要返厂维修的,报请公司领导同意,下发三包维修通知单,三包件返厂经生产维修合格后,业务员提交发货通知单发至客户。
采购人员:负责签收返厂三包件,根据技术部门的鉴定和三包维修通知单要求,安排三包维修,维修合格的产品办理入库待发货。
2.更换
销售业务员:根据现场情况,经沟通需要更换新件的,确定好三包件返厂事宜,报请公司领导同意,下发三包生产通知单,新产品具备发货条件后,由业务员提交发货通知单发至客户。
采购人员:1. 与供应商沟通协商新件的采购、赔偿、费用等问题;2. 对返厂三包件接收签字;3. 对新件办理入库手续,包括免费赔偿的或重新采购的;
4. 对返厂旧件安排下一步的处理,可维修成为合格产品的,检测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无法恢复使用的,写明原因经部门主管和总经理确认签字,作报废处理。
3.退货
销售业务员根据现场情况,经沟通确认无法满足现场要求的,报请公司领导批准签字,可办理三包件退厂。
采购人员负责与供应商沟通协商退货,或检验合格的产品办理入库手续。
四、特别说明
1. 销售业务员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客户协商约定三包件的返厂进度,可先返厂或新件到现场后再返厂或根据现场进度约定,原则上旧件返厂时间不能超过新件签收后的一个月;对于特殊情况无法返厂的三包件,写明具体原因,报请总经理批准。
2. 涉及到更换返厂的主机、组件等产品,采购人员下发三包拆检通知单,其中可维修合格的主机或组件,由技术部根据车间拆检情况出具三包拆检分解单,用于车间办理领料票和库管销账工作;无法恢复整体使用功能的主机或组件,由车间拆散,列明合格零件清单和实物零件一并交给库管办理入库。
五、处罚规定
业务人员按约定时间逾期未办理三包件返厂且没有及时反馈原因的,每单罚款50元,并由销售主管督促完成返厂工作。因工作疏漏造成旧件丢失或损坏等无法完成返厂的情况,对销售业务人员进行100-300元罚款,主管承担监管责任处罚50-100元。
采购人员一周内未及时签收三包件或签收三包件后一个月内未做相应后续处理的,每单罚款50元,由采购主管督促完成签收及后续处理工作。接收三包件后未及时处理造成三包件丢失或损坏严重的情况,对采购人员进行100-300元罚款,主管承担监管责任处罚50-100元。
六、附件
1.三包件登记表
2.报废申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