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关系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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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关系探究

摘要:

城市规划是一个城市长期发展的蓝图,它为城市未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在城市规划中,有一块十分重要,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一项,就是土地使用规划。它包括:城市发展规模、用地发展方向、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化率等等。而这些规划的制定,恰恰决定了一个十分重要行业的发展——这就是房地产。

房地产行业的每一步发展,都与一个城市的城市规划密切相关,房地产的开发必须要以城市规划的用地为依据,任何一项违背城市规划的房地产开发都是不允许的。城市规划对房地产开发的调控也是最直接最具体的。

本文将会具体分析城市规划对房地产开发的影响机制和调控机制,从城市规划的角度对目前发展混乱的房地产行业提出建议。、

关键词:城市规划、房地产开发、调控方式

1、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之间的关系

1.1城市规划的概念

通过城市空间布局、空间发展的合理组织,创造良好的城市生活和生产环境,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技术手段。在现有城市管理体制条件下,城市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一般由规划设计院和规划管理局来完成。而它们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归根结蒂规划的权力集中在市政府。所以就其性质而言,城市规划是一种政府行为。这一行为结果要求反映城市全体公众的意志,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创造优美的城市环境。

1.2房地产开发

指按照城市规划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对土地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城市基础设施等进行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的一项综合性社会经济活动。其内容包括:从立项、规划设计、征地拆迁、土地开发、房屋建造、工程峻工验收、经营销售、交付使用直至物业管理的全过程。房地产开发的形式有多种:按开发的对象(客体)而言,可分为土地开发、房屋开发和房地产综合开发;按开发的主体而言,有独资、合资、个人三种开发形式;按开发的区域划分,有新区开发和旧区(旧城区更新改造)开发;按开发的规模划分,有单项开发和成片集中开发。无论哪种开发形式,房地产开发都是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的行业。

房地产开发主要是由房地产开发公司来承担,就其性质是企业行为。这一行为目标主要是追逐利润最大化,即克服房地产开发项目周期长、投资大、风险高的不利因素,以期获得最大的收益。

总体而言,规划与开发是建设环境这个硬币的两个方面,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的联系过程从本质上决定了二者是相互交叉的学科。共同的是,这两个孪生的过程共同创造了影响每个人中活的城市社会环境。但是,两种活动的明显区别是,前者表现为更加正式的、正确的、社会的、谨慎的和向公众负责的特点,后者则显示出更加个体化的、企业化的、动态的、投机性的和以获利为动机的烙印。

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两者是城市建设的不同阶段,其共同目的是为城市服务、创造良好的生活和生产环境,以满足人们需要。城市规划是一个城市房地产开发的“龙头”,它指导和制约着城市房地产开发,而城市规划所绘制的城市发展蓝图部分要依靠房地产开发来实现,并针对开发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而作出调整和补充,两者关系密不可分。

从实现方法来看,城市规划确定城市发展的目标和方向,是一种目的行为;而房地产开发则是实现城市规划的手段之一,也是最经济最快速的一种手段。因此可以说二者之间的关系是宏观与微观、整体与局部、长期与短期、目的与手段、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这是正常的,客观存在同一事物——城市建设内部矛盾相反相成的两个方面。二者相互联系,相互依赖,谁也离不开谁;同时二者间存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机制,并非绝对的“是”与“不是”的关系。因为房地产开发毕竟是城市规划的种有效的实施过程,有利于合理解决城市建设与维护资金的来源,有利于推行房屋市场化、商品化。这正是房地产业的生命力所在。一般来说宏观、全局、长远的利益应摆在首要位置,但局部、微观、短期的利益也要兼顾。没有局部也就没有整体,没有短期行为无以达到长期目标;没有微观的分析、集合、也就不可能有正确的宏观的判断发展。只有前者兼顾后者,后者服从前者,实现共同目标——符合科学规划的建设项目得以完满实施取得全社会的三大效益时,政府则获得最佳政绩,开发商获得最佳业绩。如果矛盾的两方面只有斗争性,缺乏同一性,就会给城市建设与发展带来麻烦,最终吃亏的是全体社会,当然也包括政府一部分人与开发商。

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的龙头,可以指导房地产业的发展。城市规划又是房地产开发的基础,没有城市规划,房地产开发就没有方向和依据,只有在详尽的城市规划指导下,房地产开发才能具有前瞻性,才能可持续发展,在得到可观的经济效益的同时,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以达到其本来的目的。

2、城市规划对房地产开发的影响

城市规划对房地产开发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城市规划确定的城市发展规模影响房地产开发的总量。

房地产开发量只有符合城市规划预期的发展规模,才能实现市场的供需均衡。其次,城市规划布局和用地的发展方向也是房地产开发的重要依据。实践证明凡是符合城市规划发展方向的房地产开发都会受到地方政府政策的支持,这样就能有效的规避政策风险,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还有就是确定城市的用地性质和完善城市用地结构也是城市规划重要的内容,这些都引导房地产开发有序发展,城市规划还规定了不同地块的开发强度,比如建筑密度、容积率和绿地率等,从而保证拥有优美和谐的城市环境和城市景观。

2.2城市规划影响房地产开发的效益。

城市规划通过影响地价从而影响房地产开发效益。城市的性质、城市土地配置的合理程度、用地功能布局,以及城市建设总体容量控制标准从总体层面上决定了城市地价的高低。而这些因素主要都是有城市规划决定。具体来说城市规划确定了一定时期内的发展规模,也就确定了一定时期的房地产供需状况,而不同性质用地的价格往往相差比较大,从而决定了房地产价格的高低,也直接影响到房地产开发投入收益。

2.3城市规划指导和促进房地产开发。

由于城市规划是一个城市长时间内的发展蓝图。因此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指导性,城市规划为房地产开发提供了大量的信息,房地产开发开发商可以根据城市规划来选择合适的开发地段、开发方案进行相应的评估;另一方面,合理透明的信息能使房地产开发形成理性预期,从而促进房地产开发的发展。

3.城市规划对房地产开发的调控方式

通过前面的分析,可以知道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是两个互相协调的过程,一个对城市的发展做出目规划,另一个负责实施这个目的规划。所以理论上来说二者是没有矛盾的。但是,由于房地产开发商和城市规划部门之间的价值观念和考虑问题的侧重点不同造成了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之间的非协调的发展因素,二者之间目前已经出现了不协调发展,即房地产开发并没有完全按照城市规划的内容去实施,突破了城市规划的一些要求。截至2003年底,我国累计积压空置商品房达1亿㎡,占开发总量的25%左右,造成我国土地资源的大量浪费和房地产业发展的隐患丛生。2004年7月,全国共清理出各类开发区6866个,规划用地面积3.86万㎡,占开发区总数和原有规划面积的70%以上。

因此,如何实现城市规划对房地产开发的引导和控制已成为急待解决的现实问题。下面将重点讨论这个问题。

3.1直接调控——房地产开发的规划技术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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