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贷风险预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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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预警及报告制度

农村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预警及报告制度

农村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预警及报告制度信贷风险预警是指在信贷业务中,通过建立一套科学的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识别潜在的信贷风险,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风险防控和管理。

农村商业银行应制定适合农村特点的信贷风险预警制度,并合理设置风险预警指标和阈值,确保能够全面审查和监控信贷业务中的各类风险。

首先,农村商业银行应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信贷风险评估。

该部门或机构应具备专业的风险评估能力和丰富的农村金融业务经验,负责制定风险评估模型和方法,并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预警分析。

通过建立多元化的评估模型,可以更加准确地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信用风险,并控制不同类型借款产品的风险。

其次,农村商业银行应建立完善的内部风险控制和监管机制。

通过建立风险管理的内控系统,规范内部风险控制流程,包括风险管理策略、风险控制原则、风险评估和预警指标等。

内部风险控制机制还包括设置风险许可控制指标、风险分类管理、风险限额管理、风险报告等措施,以确保信贷风险的控制和监测。

此外,农村商业银行还应加强对信贷风险提前预警的能力。

应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健全的风险预警系统,及时对信贷风险进行警示和预测。

通过对大量历史数据进行分析和挖掘,可以发现潜在的风险线索,并对风险进行及时预警和监控。

同时,加强外部数据源的获取和利用,与相关信息共享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促进风险信息的共享和更新。

最后,农村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预警机制的运行应建立有效的报告制度。

风险预警报告应包括对信贷资产的风险评估结果、风险分析与预测、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应对建议等内容。

同时,风险预警报告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地呈送给决策层,以便决策层能够及时做出相应的决策和调整。

总之,农村商业银行应加强信贷风险预警的制度建设和实施,为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提供有力的保障。

在制度建设上,应强调风险评估和预警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完善内部风险控制机制,加强风险预警能力,确保预警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决策层的有效决策。

XX银行行业信贷风险限额管理办法

XX银行行业信贷风险限额管理办法

XX银行行业信贷风险限额管理办法XX银行行业信贷风险限额管理办法是为了强化信贷资产组合风险管理,促进信贷结构优化,防范行业集中度风险,合理均衡风险与收益而制定的。

本办法所指的行业限额是指综合考虑我行资本状况、风险偏好、业务发展战略以及行业信贷资产风险及收益等因素,在风险计量基础上确定的、一定时期内我行能够且愿意承担的行业信贷风险额度。

行业限额管理是指运用组合风险管理工具,以行业信贷资产风险及收益计量、分析为基础,设定、配置行业限额,并对限额执行情况进行监测、预警、控制和报告的动态管理过程。

本办法所指的行业划分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按照行业信贷政策分类标准,根据风险管理需要适时调整。

本办法适用于农业银行境内机构法人本外币贷款及表外业务垫款,信贷业务授权管理办法规定的低信用风险业务除外。

行业限额管理遵循业务发展与风险控制相结合、结构优化与资本约束相结合、弹性引导与额度管控相结合的原则,实行“扶优限劣”的策略,对维持、压缩和退出类客户实行刚性约束,给予支持类客户较充分的信贷空间。

行业限额设定按年确定设限行业,并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判断相结合的方式设定行业限额。

设限行业的选取及限额设定主要考虑经济周期规律与行业生命周期性变化、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与产行业发展规划、我行业务发展战略与行业发展前景、我行风险偏好与行业风险调整收益、行业信贷结构与行业风险控制水平、同业信贷投放情况与我行竞争能力、重大事件对产行业发展的深度影响等因素。

行业限额分为指令性限额和指导性限额两种类型。

指令性限额实行额度管控,相关信贷业务要在限额控制目标内,原则上不得突破限额办理;指导性限额实行额度引导,总行对限额使用情况进行监测评价,分行依据限额提示把握信贷投放节奏,调整行业信贷结构。

第十八条规定了使用临时性限额办理信贷业务的条件,包括AA+级(含)以上客户和符合信贷准入政策的总行级核心客户及国家重点建设项目。

第十九条要求一级分行按限额使用节奏合理控制设限行业贷款投放进度。

信贷风险预警制度

信贷风险预警制度

信贷风险预警制度信贷风险预警制度是指银行与信用机构建立的一种监测和预警系统,旨在及时发现信贷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防范和化解风险。

信贷风险预警制度的建立对于维护金融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就信贷风险预警制度的重要性、作用、特点以及亟需解决的问题等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信贷风险预警制度的建立对于金融系统的稳定性具有重要意义。

金融机构作为资金的承载者和分配者,在金融市场中具有重要地位,发挥着资源配置的关键作用。

但金融机构所涉及的信贷活动存在风险,特别是在经济波动和金融市场不稳定的情况下,违约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问题会显著增加。

通过建立信贷风险预警制度,金融机构能够提前发现潜在风险,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管控,减少风险对整个金融系统的冲击。

其次,信贷风险预警制度对于保护金融机构和投资者的利益具有重要作用。

金融机构是主要的信贷提供者,其健康发展和稳定经营对于金融市场稳定至关重要。

通过建立信贷风险预警制度,金融机构能够更好地识别和评估借贷方的信用风险,避免过度放贷或放贷给风险过高的借款人,减少不良资产的产生。

同时,预警系统也能够提高投资者对金融机构的信心,减少投资者的风险,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1.及时性:预警系统需要能够快速地捕捉风险信号,并在最短的时间内向相关部门报警。

只有及时地发现风险,才能采取及时的措施加以化解。

2.全面性:预警系统要涵盖全面的风险因素,不仅包括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贷能力等因素,还要考虑宏观经济、金融市场等因素对金融机构的影响。

3.独立性:预警系统应该独立于金融机构的业务运营,以保证监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只有独立的预警机构才能准确地披露风险信息,确保风险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4.系统性:预警制度需要与其他风险管理措施相互衔接,构成一个完整的风险管理系统。

预警信息应与风险评估、风险定价、风险监管等环节相连贯,形成一个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整体。

然而,目前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

首先,信贷风险预警制度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一定的技术难题。

银行信贷业务风险预警

银行信贷业务风险预警

银行信贷业务风险预警1. 引言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与创新,银行信贷业务的风险也逐渐增加。

为了规避和控制风险,银行需要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

本文将介绍银行信贷业务风险预警的重要性,并探讨如何实施和优化风险预警机制。

2. 银行信贷业务的风险特点银行信贷业务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

与其他行业相比,银行信贷业务具有以下几个特点:•大额风险:银行信贷业务通常涉及大额贷款,一旦出现风险,可能对银行的资金实力造成重大冲击。

•不对称信息:在信贷业务中,借款人通常拥有更多关于自己的信息,而银行往往难以获取完整的信息,这增加了信用风险的可能性。

•多元化风险:银行信贷业务通常涉及多个行业和多个借款人,不同行业和借款人之间的风险具有差异性,需要针对性地进行风险预警。

3. 风险预警的定义与作用风险预警是指通过对风险指标的监测和预测,及时预警可能发生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控制和避免的过程。

在银行信贷业务中,风险预警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风险防范:通过及时预警风险,银行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防范风险的发生或减少风险的损失。

•精确定位:通过风险预警,银行可以更精确地定位风险的来源和性质,从而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策略。

•优化资金利用:风险预警可以帮助银行更好地管理信贷业务,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降低信贷风险。

4. 风险预警指标的选择与建立选择和建立合适的风险预警指标是银行建立有效风险预警机制的基础。

在银行信贷业务中,常用的风险预警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率是衡量银行信贷业务健康度的重要指标,高不良贷款率可能意味着信贷风险的增加。

•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是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指标,低资本充足率可能暗示银行资金实力不足,难以抵御风险的发生。

•资金流动性指标:银行信贷业务的流动性是保证正常运营的重要保障,流动性风险的增加可能导致银行无法按时还款,造成连锁反应。

建立风险预警指标需要根据银行信贷业务的实际情况和特点,采用科学的方法和工具进行选择和确定。

银行信贷客户信贷风险预警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信贷客户信贷风险预警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信贷客户信贷风险预警管理办法模版银行信贷客户信贷风险预警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银行信贷业务的风险管理工作,保护银行客户的资金和利益,确保经营风险和信用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本办法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银行各分支机构的信贷业务管理工作。

三、风险预警(一)风险预警是指银行通过对客户信息进行监控、收集和分析,对其信用风险和经营风险进行预警和提醒的管理活动。

主要目的为提前发现风险,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二)风险预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人经营情况预警、贷款人资产状况预警、担保品价值预警、关联交易预警、不良资产预警等。

(三)风险预警应该是客户风险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预防银行信贷风险的重要手段。

四、风险预警管理程序(一)风险预警工具的选择:银行应该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和风险情况,选择合适的风险预警工具,如绩效评价、行业比较、审核等工具。

(二)风险预警的频率:银行应该根据客户的风险情况和信用状况,制定不同的预警频率和管理程序。

对于高风险客户或非正规客户,应该加强风险监控和管理,做到每月预警,每季度上报。

(三)风险预警报告的内容:风险预警报告应该具备清晰的结构和完善的内容,主要包括贷款人现状分析、风险因素分析、预警阈值分析、预警分级分析等。

(四)风险预警的时间节点:银行应该根据客户的风险情况,确定风险预警的时间节点。

一般来说风险预警的时间节点应该与贷款的到期日相对应,确保银行能够及时采取措施。

(五)风险预警后的处理:在风险预警体系中,银行应该做好风险预警后的处理工作,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实现预警后真正的风险控制。

五、风险预警的监督和评估(一)监督和评估应该是银行风险预警管理工作不可或缺的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监控银行员工风险管理工作、评估风险预警效果等。

(二)银行应该常规性对信贷业务中的各项风险进行监控和评估,及时发现风险点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三)银行应该建立健全的监察机制,对风险预警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监察并定期进行评估。

银行信贷业务风险监控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信贷业务风险监控管理办法模版

xxx银行信贷业务风险监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信贷管理,有效监测和控制信贷风险,根据《xxx 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xxx银行贷后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贷风险监控,是指以信贷管理系统群(C3)预警监控系统为基础操作平台,综合运用各类有效信息,对信贷风险进行监测分析、审核发布、处置反馈、控制评价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信贷风险监控遵循规范管理、动态监测、及时预警、有效控制的原则。

第二章监控范围和内容第四条信贷风险监控范围涵盖信贷客户本外币贷款、贴现等表内信贷业务,贷款承诺、承兑、信用证、保函等表外信贷业务。

第五条信贷风险监控内容包括信贷业务经营管理中的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具体表现为客户、品种、行业、区域等方面的风险及其组合。

客户信贷风险作为信贷风险监控的主要内容,是指客户的主体资格、经营管理、财务收支、担保措施等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其偿债能力和履约意愿下降的风险。

品种、行业、区域信贷风险,是指由于经济形势、政策法规、市场行情等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特定品种、行业或区域信贷资产收益和安全的风险。

第三章机构设置与工作职责第六条信贷风险监控工作由各级行信贷管理部门和客户部门分工负责,共同实施。

总行和一级分行信贷管理部应设立专职监控部门,履行信贷风险监控职责。

第七条信贷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信贷风险监控标准和流程;监测分析信贷风险,审核发布风险信号,实施风险控制,评价处置结果;总结报告辖内信贷风险及监控情况;考核下级行信贷风险监控工作。

第八条客户部门按照客户分层管理原则负责信贷风险的处置反馈。

客户经营行(含个贷集中经营机构,下同)负责制定和实施风险处置方案,控制和化解信贷风险,反馈处置结果;客户管理行客户部门(含一级分行个人信贷管理部门,下同)负责制定或审核风险处置方案并督导风险处置。

第四章风险信号分级与管理第九条信贷管理部门通过信贷风险监测分析,根据风险影响大小、预计损失、危害程度、紧急状况等因素,对监控发现的风险信号实行分级管理。

银行信贷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置管理办法

银行信贷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置管理办法

银行信贷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置管理办法为了防范银行信贷风险,维护金融安全和稳定,银行信贷机构需要建立健全的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管理制度。

下面就银行信贷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置管理办法进行详细介绍。

一、风险预警管理银行信贷机构在实施信贷业务之前,需要对客户进行评估和风险评估,针对不同的风险程度制定不同的风险预警方案,以确保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同时,银行信贷机构还需要建立完善的风险信息收集、分析和发布机制,及时掌握市场变化、行业动态和政策变化趋势,为风险预警提供保障。

1. 客户评估和风险评估银行信贷机构需要对客户进行评估和风险评估,确定客户的信用等级和风险等级。

客户评估和风险评估应该基于客户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信用历史,全面评估客户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定期更新客户信息,及时更新客户的信用等级和风险等级。

2. 风险预警方案制定银行信贷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风险预警方案。

对于一些风险较大的客户,可以采用更加严格的风险预警方案。

风险预警方案应当包括风险预警阈值、风险预警标准、风险评估指标、风险控制措施等内容,确保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3. 风险信息收集和分析银行信贷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信息收集和分析机制,及时了解市场变化、行业动态和政策变化趋势,做好内部和外部信息收集工作。

同时,对风险信息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和预警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控制和解决。

二、应急处置管理对于已经出现的风险问题,银行信贷机构需要及时采取针对性的应急措施,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

银行信贷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应急处置机制,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并及时组织应急处置工作,确保风险得以控制和解决。

1. 应急处置机制建立银行信贷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应急处置机制,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

应急处置机制应当包括应急预案、应急响应机制、应急预警机制等,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2. 应急处置流程在应急处置工作中,银行信贷机构需要按照预案进行应急处置。

银行信贷风险预警管理办法

银行信贷风险预警管理办法

XX银行信贷风险预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信用风险控制和管理,提高各级信贷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通过对借款人的持续贷后监控,及早发现借款人出现可能会危及信贷资产安全的预警信号,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根据《银行信贷风险预警管理指导意见》,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相关名词定义(一)信贷风险预警,是指通过贷后监控,发现风险程度加剧的早期信号,识别风险类型,分析风险的成因、程度和发展趋势,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积极主动地防范、控制和化解信贷风险的管理手段;(二)风险预警信号,是指借款人的内部经营运作和外部环境中出现可能会对其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并且可能会危及本行信贷资产安全的应引起关注的信号;(三)调整,是指借款人出现预警信号并且存在影响本行信贷资产安全的不确定因素时,调整授信方案(包括调整担保、调减授信额度、转换授信品种等),以控制风险;(四)减持,是指在借款人出现预警信号并且可能会一定程度地危及本行信贷资产安全,但不适宜或不能马上全部退出的情况下,采取的逐步退出方法;(五)主动清户退出,是指借款人出现预警信号将严重危及本行信贷资产安全,应尽早采取抢救措施,争取全面退出,尽可能减少损失.第三条信贷风险预警应遵守及时、保密原则,达到把握最佳时机,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遵守动态监管、分层预警原则,通过适时监管、各部门、各层级参与预警,及时发现信贷风险预警信号。

第四条建立信贷风险预警报告制度,一旦出现信贷风险预警信号,及时制定控制和化解信贷风险方案,撰写《信贷风险预警报告》,并完成审批工作。

审批方案按照授信权限实行报备制,提请主管行对审批方案提出其他意见.第五条出现信贷风险预警,资产分类调整为次级类(含)以下的,按照XX银行不良信贷资产相关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各行的正常类、关注类借款人.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七条综合业务部是监控借款人预警信号的最主要责任岗,职责包括:(一)负责对借款人进行持续的贷后监控,及时发现预警信号,撰写《信贷风险预警报告》,提出调整、减持或主动清户退出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报送风险合规部审查,审查通过后由风险合规部报贷款审查委员会;(二)按照批复(审批)意见实施方案;(三)对于集团客户,作为协办行应当将审批通过的《信贷风险预警报告》及实施方案报备牵头行。

银行信贷业务风险预警

银行信贷业务风险预警

预警信号体系——指标
定性指标定量化:定性指标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转化为定量指标的,而 且从预警信号体系建设的原则考虑我们是希望指标能尽可能地定量化, 因此,在设立指标过程中应考虑将定性指标向定量指标转化。
风险因素
经营风险
管理风险 信用风险 财务风险
担保风险
定性指标
定量指标转化
销售量明显下降
企业出现亏损 关联人财务出现问题
客户接触
1、企业及所有者品格风险
2、企业营运风险 3、财务风险 4、企业银行交易行为风险 5、担保品和风险缓释风险
资料分析/系统提取 情景分析
6、宏观经济、行业以及其它风险
预警信号体系——指标
指标:是预警对象在某一风险因素下的具体体现,指标体系的建设是将 风险因素具体化的过程,因此,指标是在风险因素分类确定的前提下进
差异化
预警体系不是单一预警对象的体系,它应该从不同维度包含各个不同主 体,对于不同的预警对象应有差异化管理的要求,比如针对小企业、零 售业务、集团客户等。
预警管理的动态特征
信号池
重复信号
预警排查
预警跟踪
无效信号
有效信号
预警解除
预警后续处理
我们不是为了预警而预警,预警是作为贷后管理的重要工具之一,目的是提前 发现风险,并采取及时合适的措施防范风险
预警信号 排查
预警信号 认定
预警客户 认定
信号认定
信号失效
预警指标 体系维护
预警客户管理
预警跟踪 预警认定
预警发布 后续措施 预警跟踪
预警信号 跟踪
预警信号 认定
预警客户 认定
预警调整 预警解除
核心功能
预警信号
预警对象

信用风险管理系统预警处置暂行办法

信用风险管理系统预警处置暂行办法

信用风险管理系统预警处置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范信用风险,实现信用风险关口前移,在信用风险管理系统设置了信用风险预警模块,现制定《信用风险管理系统预警处置暂行办法》,用以对系统生成的预警信息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控制,切实防范和减少信用风险,促进信贷资产质量的提高。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宁乡农商银行各支行、部室处置信用风险管理系统预警信息的全部工作。

第三条信用风险预警处置遵循可比性、前瞻性和以点带面的原则。

第二章信用风险管理系统预警定义及分类第四条信用风险管理系统预警信息(以下简称预警信息)是信用风险管理系统根据既定的预警规则,用信息科技手段抽取符合预警规则的贷款明细,供客户经理进行风险识别进而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信息。

第五条预警信息按内容分大额监控、宏观预警和微观预警三类,按等级分红色、橙色和蓝色三种。

(详见附件一:《信用风险管理系统风险预警处置机制及惩处措施》)第三章组织架构第六条总行成立以卢国军董事长为组长,张芳行长为副组长,欧志坚监事长、李泽义副行长、黄灵芝副行长、风险总监罗卫红及各部室经理为成员的信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风险预警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风险预警处置的督促与考核等工作,罗卫红担任办公室主任,颜红辉担任副主任,风险管理部其他成员为成员.第七条各支行(部)要成立以行长(经理)为组长,客户经理为成员的信用风险预警处置领导小组,抓好本行(部室)预警的处置。

第四章预警处置机制和流程第八条客户经理应在预警信息生成后的三日内进入系统填写处置方式和思路,提交风险经理确认。

第九条风险经理根据客户经理填写的预警处置方式,对照《信用风险管理系统风险预警处置机制及惩处措施》确定的处置机制,确认其是否符合要求,符合要求的予以确认,不符合要求的退回要求客户经理重新填报.第十条预警处置方式经确认后,客户经理按照该方式进行处置,风险经理跟踪客户经理的处置。

第十一条风险管理部对客户经理、支行、风险经理的处置和跟踪工作进行考核。

银行信贷业务风险预警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信贷业务风险预警管理办法模版

信贷业务风险预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全行信贷资产质量情况,建立预警信号的快速上报通道,加快风险资产的识别、化解与处置,不断优化信贷资产质量,促进全行信贷业务稳健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信贷业务风险预警是指通过对我行用信客户开展授信后管理、内外部专项检查或存量授用信评审等方式,对尚未到期信贷业务的风险征兆及时反映,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防范、控制和化解信用风险。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信贷业务包含表内及表外占用我行信用敞口的非金融机构客户的业务。

金融机构客户业务风险预警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本行信贷业务风险预警管理的原则。

(一)分层分级。

信贷业务风险预警管理采取分支行和总行分层管理机制。

分支行以日常性管理、操作性管理为重点;总行以全局管理、指导化解为重点。

按预警信号形成现实风险的可能性、最终形成损失规模等有效区分风险预警的级别,并采取有区别的管理机制。

(二)注重实质。

信贷业务风险预警以形成信贷资产风险、形成损失的风险征兆为判断依据,不以该信贷业务的风险分类调整情况为标准。

(三)动态调整。

要及时根据信贷业务风险预警信号变化情况,调整预警种类和管理模式,或调入、调出全行预警名单。

第二章预警管理职责第五条客户经理职责。

客户经理是信贷风险预警发现与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客户经理应通过现场检查、贷后管理系统预警数据、相关媒体报道、审计报告以及其他渠道,对贷款期限内用信客户出现的经营、财务、管理、投资、担保、股东等方面的异常情况及时启动各级预警流程。

第六条各分支行领导班子职责。

各分支行行长是所在分支行信贷风险预警管理的总负责人。

各分支行领导班子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的信贷风险预警管理工作,判断、监督、检查客户经理是否按规定进行预警上报和处置。

第七条总行风险管理部职责。

(一)负责全行信贷风险预警机制的完善,负责相关预警制度的制定;(二)负责全行信贷业务风险预警客户的准入与退出审核;(三)负责对全行信贷业务风险预警客户进行动态信息跟踪管理,并建立台账;(四)负责对特定预警级别的信贷业务风险预警客户风险化解重组方案进行审查;(五)负责全行信贷业务风险预警工作的考核。

银行信贷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置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信贷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置管理办法模版

信贷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有效的信贷风险防范预警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特拟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信贷风险管理是依据有关事前设置的风险监控指标和风险预警信号,判断单个借款人或单笔贷款的风险程度和风险性质,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对贷款资产风险分类,综合评估贷款资产质量状况,监测全行或地区或行业的贷款风险程度,及时提出切实可行的风险监控措施,保障我行信贷资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信贷风险是指信贷业务中因信用风险或其他内外部不确定因素,致使我行信贷资产蒙受经济损失的可能性。

第四条处置我行信贷风险,应遵循“实时监控、预警报告、及时处理、稳妥果断”的原则,各单位应依照自身的权限和职责各司其职,互相协助配合化解风险。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除消费贷款、银承贴现和贷记卡之外的授信业务,消费贷款、银承贴现和贷记卡业务依照相应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

第二章组织设置及职责第六条组织设置为及时、稳妥处理我行信贷风险,总行及各一级支行设立信贷风险处理组织机构。

(-)总行信贷风险处理领导小组总行信贷风险处理领导小组(下称:总行领导小组)是我行信贷风险处理的指挥决策机构,由总行信贷主管行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总行风险管理部门、公司银行部门、合规与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人。

(二)总行信贷风险处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总行信贷风险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总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贯彻总行领导小组的信贷风险处理方案,由总行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总行风险管理部门分管风险管理的副总经理担任副主任,成员包括总行风险管理部门、总行公司银行部门、总行合规与风险管理部门的风险管理人员。

(三)一级支行信贷风险处理小组一级支行信贷风险处理小组(下称:支行处理小组)是一级支行信贷风险处理的指挥决策及执行机构。

由信贷主管行长担任组长,信贷管理部门经理任副组长,组员包括常设组员和临设组员两部分。

银行对公信贷风险监测预警管理办法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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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银行对公信贷风险监测预警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一条目的 (3)第二条依据 (3)第三条管理范围 (3)第四条管理方法及原则 (4)第二章岗位、职责、流程 (4)第五条岗位及其职责 (4)第六条业务流程主要环节 (9)第七条业务流程示意图 (10)第三章各环节管理要求 (11)第八条日常监测管理要求 (11)第九条定期监测管理要求 (12)第十条组合风险监测 (16)第十一条风险评级认定与调整 (16)第十二条重点客户监测管理要求 (17)第十三条问题授信管理要求 (19)第十四条风险预警报告与处理的管理要求 (21)第四章考核及问责 (25)第十五条考核 (26)第十六条问责 (27)第十七条总行可采取的考核与问责措施 (28)第十八条针对客户经理的考核与问责 (28)第五章附则 (28)第十九条保密要求 (28)第二十条解释、修订 (29)第二十一条生效时间 (2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提高全行对公授信风险的识别和防控能力,构建目标管理、层级监测、定向报告、责任到人的授信风险监测预警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据本办法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要求和我行有关授信政策制定。

第三条管理范围(一)本办法所称授信风险监测预警是指从对公客户授信合同生效后到授信完全终止前的风险监测、预警、控制、报告、处置和统计等多项职能的结合,是本行信贷全流程管理的重要阶段和基础保障。

(二)本办法中的授信包括本行承担信用风险的所有表内、表外授信业务,包括贷款、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保理、开立信用证、担保等。

不包括小微法人授信、对公不良信贷资产以及其它已移交至资产保全部门管理的授信。

(三)对对公不良信贷资产以及其它移交至各级资产保全部门管理的对公信贷资产,分行对公信贷监测预警人员可不再进行跟踪监测,由资产保全部门人员按照我行不良资产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进行管理,资产保全部门及时将清收动态管理情况向信贷管理部门反馈。

银行信贷风险预警

银行信贷风险预警

银行信贷风险预警在当今金融市场中,银行信贷风险成为了普遍关注的焦点。

作为银行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信贷风险的有效监控和预警对于银行的稳健经营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信贷风险预警的概念、核心内容以及监测指标等方面进行探讨,并介绍一些有效的信贷风险预警方法。

一、信贷风险预警的概念信贷风险预警是指银行在信贷业务运营过程中,通过对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进行测算和评估,及时发现贷款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遏制和化解的过程。

信贷风险预警的目的是为了帮助银行及时识别潜在的信贷风险,预测可能发生的违约情况,并采取相应的对策,以减少造成银行经济损失的可能性。

二、信贷风险预警的核心内容1. 风险识别:银行通过客户信息的收集和分析,识别出有潜在违约风险的借款人或借款企业。

这包括了客户的基本信息、财务状况、经营模式等方面的数据收集和分析工作。

2. 风险测算:通过对客户信用等级和风险评估模型的建立和运用,对借款人的违约概率进行测算,确定其信用风险的可能程度。

3. 监测指标:银行根据风险识别和风险测算的结果,建立一套有效的监测指标体系。

这些指标包括贷款余额、不良贷款率、还款能力等客观指标,以及贷后调查、经营状况变化等主观指标。

通过对这些指标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信贷风险情况。

三、有效的信贷风险预警方法1. 风险分类:银行可以将贷款客户按照不同的风险类别进行分类,对高风险客户进行重点监测,并采取强化措施。

对于低风险客户则可以采取一些优惠政策,以增加客户的忠诚度。

2. 风险评估模型:建立有效的风险评估模型,通过客户的基本信息和财务状况等关键指标,计算出客户的违约概率。

这可以帮助银行及时发现潜在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3. 贷后管理:贷后管理是信贷风险预警的重要环节。

银行应密切关注贷款客户的经营状况和偿债能力,定期进行贷后调查,发现潜在风险并及时应对。

结语信贷风险预警是保障银行稳健经营的重要手段。

银行应加强对信贷风险的识别和测算工作,建立有效的监测指标体系,并采取相应的预警方法。

信贷风险预警制度

信贷风险预警制度

为了加强我司信贷风险防范能力,提高信贷风险管理水平,建立“各司其责、快速反应”的信贷风险预警体系,特制订本制度。

风险预警是指运用多种信息渠道和信贷五级分类,对授信客户的预警信号进行识别,分析、衡量其风险状况,并及时采取适当措施,以化解风险的主动性、动态管理过程。

风险预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预警原则。

风险预警工作涉及客户经理、业务部主任、风险管理部门、常务副总。

(二)及时报告原则。

相关人员须及时发现各种预警信号,并尽快报告。

(三)快速反应原则。

对于生效预警信号必须采取应对行动,在紧急情况下,相关人员可以本着有利于保全信贷资产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快速反应。

本办法所列行动方案如果触发资产保全、授信审批、政策修改等流程,应按照像应规定和权限办理。

客户经理是发现管辖客户预警信号的主要责任人,其职责为:(一)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发现风险预警信号;(二)对预警信号提出初步评估意见和行动方案;(三)具体执行风险预警行动方案,并及时报告处理效果和最新情况。

业务部也是发现客户预警信号的主要责任人,其职责为:(一)催促客户经理完成日常授信后管理和风险预警工作;(二)对客户经理授信后管理和风险预警工作进行指导;(三)直接参预重点关注客户的授信后管理和风险预警工作;(四)对客户经理提出的风险预警评估和应对预案进行审核,批准实施“紧急行动方案”,并组织和跟进预警行动方案的落实。

风险管理部职责:(一)协助发现的重大预警信号,定期给公司领导汇报;(二)负责发布公司识别评估的预警信号;(三)监督信贷员对预警信号的发现和应对方案的执行情况;(四)负责公司预警体系的维护和管理。

预警信号的发现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渠道:1、授信后管理----按照规定的频率和要求对客户进行跟踪检查,掌握第一手资料,通过五级分类及时识别客户层面的各类预警信号。

2、日常监控----通过审查审批、日常信贷管理、现场和非现场监控过程,识别各类预警信号。

3、研究分析----通过对外部宏观环境进行分析,发现关于行业、地区等系统性预警信号。

信用社信贷风险预警管理办法

信用社信贷风险预警管理办法

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预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信贷风险管理~严格遵守审慎经营原则~及时掌握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运作和风险状况~最大限度的降低贷款风险~规范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预警操作~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县信用联社风险管理科负责对全辖机构网点贷款风险监督管理日常工作。

本办法所称全辖机构网点~指有信贷业务的信用社,部,、联社直属机构。

第三条信贷风险预警管理的目标是促进农村信用社贷款审慎、稳健经营、提高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管理水平、增强全辖机构网点贷款风险管理责任感、实现全辖机构网点信贷风险预警信息共享、第一时间预警报告责任明确、风险蔓延责任追究透明.第二章风险预警责任第四条全辖机构网点风险预警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为社主任或者负责人~分管信贷副主任,或者分社主任,、信贷员为第二责任人.第五条他社,部,信贷客户浮现风险信号~社,部,贷款和风险信号当地信用社知晓或者应当知晓的~应及时预警~知晓社承担本办法第三条风险预警管理责任.第三章风险预警上报第六条全辖机构网点应制定和落实风险预警管理职责~明确风险预警信息采集和管理责任~并由社主任或者负责人确保预警信息及相应应急处理意见在第一时间上报~对重大紧急风险信号~可先直接以电话、传真等形式在第一时间报告~正式书面资料可酌情次日报告。

第七条风险预警信息分纵向上报和横向上报~信贷关系不在本社~但信用社知晓或者应当知晓的~其风险预警信息有责任在第一时间横向上报。

第八条联社风险管理科负责预警信息的整理、通报和风险预警提示~拟定风险贷款退出意见~对重大风险预警信息负责向上级汇报并提请及时处理.第四章风险预警内容第九条外部重大风险信号,38 条,1、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发生不利变化~直接或者间接影响行业或者客户发展。

如财政政策、贷币政策、产业政策、行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出台或者作重大调整.2、区域经济环境发生不利变化~直接或者间接影响行业或者客户发展。

如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招商引资政策、土地供应政策、环保政策等浮现重大调整。

银行公司客户贷款风险预警管理办法

银行公司客户贷款风险预警管理办法

ⅩⅩ银行公司客户贷款风险预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风险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全行贷款质量情况,建立风险迁徙信息快速上报通道,提升风险处置的决策速度,确保风险贷款能及时、准确地识别与化解,不断优化贷款质量,促进全行信贷业务稳健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风险预警范围第二条公司客户贷款风险预警制度是指通过对公司客户进行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发现贷款的早期风险征兆,并对预警贷款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防范、控制和化解贷款风险的工作制度。

贷款风险预警包括业务风险预警和管理风险预警,其中业务风险预警含表内及表外贷款业务风险预警。

第三条业务风险预警具体包括贷款到期前30天预计不能按时归还预警、贷款按五级分类口径拟划分为后三类不良贷款预警、贷款欠息预警、贷款企业发生重大事项预警、涉及关联企业或担保企业预警、贷款企业财务指标异常变化影响贷款安全预警等。

第四条管理风险预警具体包括越权或变相越权发放贷款预警、违规发放贷款预警、贷款发放未落实有关前提条件和管理要求预警等。

第三章风险预警信息第五条贷款风险预警信息来源(一)通过现场检查获得信息:客户经理按间隔期要求实地进行贷后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预警信息;贷款检查人员对客户经理提交的贷后检查报告,经分析或对贷款企业进行实地检查后,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预警信息;上级行检查中发现问题提出预警信息等。

(二)通过非现场检查获得信息:以贷款管理系统数据为基础,进行监测分析,揭示贷款的潜在风险;根据总行或分行下发的预警、检查、整改通知,查实贷款风险。

(三)通过其他方面获得信息:通过相关媒体报道、审计报告以及其他渠道获得信息。

第四章风险预警级别第六条风险预警根据风险程度,建立分级预警机制。

具体划分为:轻度风险预警(黄色预警)、中度风险预警(橙色预警)和高度风险预警(红色预警)。

第七条轻度风险预警(黄色预警)是指存在危及贷款安全各类因素,有可能出现风险贷款。

第八条中度风险预警(橙色预警)是指存在危及贷款安全各类因素较为严重,可能出现风险贷款。

银行信贷业务风险限额管理暂行办法

银行信贷业务风险限额管理暂行办法

银行信贷业务风险限额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信贷业务风险限额管理,健全风险控制机制,保证信贷业务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行信贷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信贷业务风险限额(以下简称风险限额)管理是指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结合本行年度经营计划,对行业等关键性指标设臵风险限额,并进行监测和控制的过程。

第三条风险限额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事前管理原则。

根据全行发展战略规划、经营计划及风险偏好事前设定风险限额指标。

(二)动态管理原则。

实时监测限额指标执行情况,必要时可根据有关批准程序,适时进行调整。

(三)综合管理原则。

对信贷业务的风险和收益进行综合管理,实行风险限额指令性指标和指导性指标的综合管理。

(四)全面管理原则。

风险限额管理分步实施,管理目标应逐步涵盖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限额管理应逐步涵盖信贷对象、区域、行业、产品、客户等资产组合层面。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为加强风险限额管理,总行成立信贷业务风险限额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公司银行部、小企业银行部、零售银行部、国际业务部、授信评审部、计划财务部、科技信息部、风险管理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信贷业务风险限额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一)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本行风险管理政策,年度经营计划及经济资本配臵偏好,审定年度风险限额管理方案;(二)审定风险限额实时调整方案;(三)负责推动建设风险限额管理技术平台;(四)负责指导和推进建设风险限额管理体系。

第六条总行公司银行部、小企业银行部、零售银行部和国际业务部职责(一)配合风险管理部拟定年度风险限额管理方案;(二)对调整本业务条线风险限额提出意见和建议;(三)指导、培训和检查业务条线遵循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第七条总行授信评审部职责(一)按照风险限额审慎受理审批;(二)对调整本业务条线风险限额提出意见和建议;(三)当某项风险限额大于或等于90时,应提高审批条件;(四)负责分管业务条线信贷信息系统数据的准确性;(五)配合风险管理部拟订年度风险限额管理方案;(六)指导、培训和检查业务条线遵循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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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银行信贷风险预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信用风险控制和管理,提高各级信贷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通过对借款人的持续贷后监控,及早发现借款人出现可能会危及信贷资产安全的预警信号,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根据《银行信贷风险预警管理指导意见》,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相关名词定义(一)信贷风险预警,是指通过贷后监控,发现风险程度加剧的早期信号,识别风险类型,分析风险的成因、程度和发展趋势,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积极主动地防范、控制和化解信贷风险的管理手段;(二)风险预警信号,是指借款人的内部经营运作和外部环境中出现可能会对其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并且可能会危及本行信贷资产安全的应引起关注的信号;(三)调整,是指借款人出现预警信号并且存在影响本行信贷资产安全的不确定因素时,调整授信方案(包括调整担保、调减授信额度、转换授信品种等),以控制风险;(四)减持,是指在借款人出现预警信号并且可能会一定程度地危及本行信贷资产安全,但不适宜或不能马上全部退出的情况下,采取的逐步退出方法;(五)主动清户退出,是指借款人出现预警信号将严重危及本行信贷资产安全,应尽早采取抢救措施,争取全面退出,尽可能减少损失。

第三条信贷风险预警应遵守及时、保密原则,达到把握最佳时机,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遵守动态监管、分层预警原则,通过适时监管、各部门、各层级参与预警,及时发现信贷风险预警信号。

第四条建立信贷风险预警报告制度,一旦出现信贷风险预警信号,及时制定控制和化解信贷风险方案,撰写《信贷风险预警报告》,并完成审批工作。

审批方案按照授信权限实行报备制,提请主管行对审批方案提出其他意见。

第五条出现信贷风险预警,资产分类调整为次级类(含)以下的,按照XX银行不良信贷资产相关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各行的正常类、关注类借款人。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七条综合业务部是监控借款人预警信号的最主要责任岗,职责包括:(一)负责对借款人进行持续的贷后监控,及时发现预警信号,撰写《信贷风险预警报告》,提出调整、减持或主动清户退出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报送风险合规部审查,审查通过后由风险合规部报贷款审查委员会;(二)按照批复(审批)意见实施方案;(三)对于集团客户,作为协办行应当将审批通过的《信贷风险预警报告》及实施方案报备牵头行。

牵头行负责汇总,其职责适用前两条。

第八条风险合规部和贷款审查委员会职责包括:(一)负责完成综合业务部报送的方案审查,提出客观、合理的审查意见;(二)负责综合业务部方案的实施;(三)负责指导和监督各支行审查工作。

第九条风险合规部负责向全辖发布行业、地区、政策、企业等风险提示。

第三章风险预警信号第十条信贷风险预警信号是正常类借款人向关注类借款人或其他类借款人(次级、可疑、损失)转变过程中较普遍出现的早期特征,预警信号包括客户品质信号、客户及主要股东信号、客户银行账户变化信号、客户管理层及关键技术人员变化信号、运营环境变化信号、财务状况变化信号、履约能力变化信号。

第十一条与客户品质有关的信号(一)客户关键人员如经营决策人员、主要执行人员和技术人员失踪或无法联系;(二)客户拒绝提供与信用审核有关的文件;(三)客户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如隐瞒资产、债务或抵(质)押品真实情况;(四)客户无恰当理由突然改变会计政策或核算方法以及折旧计提方式、存货计价方式等;(五)客户无正当理由撤回或延迟提供与财务、业务、税收或抵押担保有关的信息或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六)客户的竞争者、供应商或其他客户对授信客户的负面评价,以及媒体的负面报道;(七)客户改变主要授信银行,向许多银行借款或不断在这些银行之间借新还旧;(八)客户频繁更换会计人员或主要管理人员;(九)客户卷入法律纠纷;(十)客户有破产和解或破产重整经历。

第十二条企业业主及主要股东个人信息(一)有赌博、涉毒、嫖娼等违法或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二)持有外国护照或拥有外国永久居住权,或在国外开设分支机构;(三)被公众媒体披露的其他不端行为;(四)社会公众对客户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个人品质、行为反映不良;(五)客户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个人纳税额大幅度下降。

第十三条客户在银行账户变化的信号(一)客户在银行的存款不断减少或出现异常变化;(二)对授信的长期占用;(三)缺乏财务计划,如总是突然向银行提出借款需求;(四)短期授信和长期授信错配;(五)经常接到供货商查询核实存款情况的电话;(六)突然出现大额资金向新交易商转移。

第十四条客户管理层或关键技术人员变化的信号(一)关键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行为异常;(二)财务计划和报告质量下降;(三)主要业务频繁变化;(四)对竞争变化或其他外部条件变化缺少对策;(五)核心盈利业务削弱和偏离;(六)以往的合作伙伴不再与其合作;(七)不遵守授信承诺;(八)管理层能力不足或构成缺乏代表性;(九)缺乏技术工人、工资不能正常发放或有劳资争议。

第十五条业务运营环境变化的信号(一)存货异常变化;(二)工厂维护或设备管理落后;(三)主要业务发生变动;(四)缺乏操作控制、程序、质量控制等;(五)主要产品线上的供货商或客户流失;(六)水电费或其他公用事业收费的支出显著减少。

第十六条财务状况变化信号(一)付息或还本拖延,经常申请延期支付,或申请实施新的授信,或不断透支;(二)申请实施授信支付其他银行的债务,授信抵押品情况恶化或再次用于抵押;(三)客户或其业主或其主要股东向其他企业或个人提供抵(质)押物担保或保证;(四)客户主要股东向其他人转让或拟转让股权;(五)客户财务比率指标恶化,包括:1、流动性比率如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过低;2、杠杆比率如负债比率过高,经常用短期债务支付长期债务或作为长期资金使用;3、保障比率如利息保障倍数过低,现金流不足以支付利息;4、获利能力比率如资产收益率、资本收益率等大幅下降。

(六)应收、应付项目发生异常变化;(七)支票收益人要求核实客户支票账户的余额;(八)定期存款余额减少;(九)授信需求增加,短期债务超常增加;(十)客户自身的配套资金不到位或不充足;(十一)其他银行提高对同一客户的利率;(十二)客户申请无抵(质)押授信产品或申请特殊还款方式;(十三)银行无法控制抵押品和质押权;(十四)客户无形资产占比过高或者无形资产估价过高;(十五)客户或有负债大幅增加;(十六)客户关联交易增多。

第十七条客户履约能力变化信号(一)客户现金流出现问题;(二)客户产品或服务的市场需求下降;(三)客户还款记录不正常或未按合同还款;(四)客户欺诈,如在对方付款后故意不提供相应的产品或服务;(五)客户弄虚作假;(六)客户主要业务或经营环境的重大变动。

第十八条对借款人监控时,不应仅限于上述列举的预警信号,凡是可能对借款人的经营运作产生不利影响和危机本行信贷资产安全的信息都应纳入监控范围。

第四章风险预警信号处理第十九条借款人出现下列预警信号之一的,应及时分析风险成因、程度及发展,调整资产分类结果,做好资产保全工作,存量贷款应采取主动清户退出措施。

(一)已经拖欠到期贷款本金或利息;(二)产品积压滞销、出现非正常停工停产;(三)严重亏损或资不抵债(企业名存实亡);(四)已经或准备申请破产或清算,以及正在破产清算;(五)发生了重大损失的安全事故、泄密事件或重大人事变动,可能或已经严重影响企业生存发展或债务清偿能力;(六)涉及重大法律诉讼、仲裁或重大经济纠纷,不能正常经营和还贷;(七)未经银行同意擅自处理抵(质)押物;(八)借款人及其主要经营管理人员违法乱纪、走私贩私、商业侵权贪污腐败以及生产经营伪劣假冒产品;(九)被吊销(或停止使用)贷款卡、法人营业执照、专营权、主导产品生产许可证,或被勒令停产整顿,被查封、冻结财产;(十)借款人被外管局、人民银行等权威机构列入“黑名单”或取消有关资格;(十一)抵(质)押物市场价值大幅下降(下降幅度超过评估抵押价值的35%);(十二)抵(质)押物出现破损、变质及其他影响价值的变化(减值幅度超过评估抵押价值的35%);(十三)抵押物被物权持有人以各种方式转移,可能影响银行债权实现。

第二十条借款人出现下列一项预警信号的,应及时分析风险成因、程度及发展趋势,制定控制与化解风险措施,提出是否需要调整资产分类结果,是否需要调整授信方案或减持;借款人同时出现下列二项预警信号的,应及时分析风险成因、程度及发展趋势,调整资产分类结果,采取减持或主动清户退出、资产保全措施;借款人同时出现下列三项或三项以上预警信号的,应及时分析风险成因、程度及发展,调整资产分类结果,做好资产保全工作,采取主动清户退出措施。

(一)其他金融机构对企业实行退出政策;(二)无法解释的应收款、存货增加;(三)负债迅速增长(特别是短期银行借款的增长超过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四)销售额增长但利润减少;(五)准备实施重大的经营决策;(六)净现金流量大量减少或出现负值,不足以支持正常业务;(七)关联企业间非正常大量转移资金;(八)借款人出售、变卖主要的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九)坏账损失增加;(十)转盈为亏,亏损额呈逐步增加的态势;(十一)国家出台了不利于企业的法规政策;(十二)企业业主或主要经营管理人员突然出国、死亡或失踪;(十三)准备进行兼并、收购、分立、股份制改造、资产重组等重大改制;(十四)或有负债接近或超过自身承受能力;(十五)借款人建设项目突然取消或停缓建;(十六)贷款保证人出现财务风险支付风险;(十七)因较为严重的不良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十八)以各种形式悬空或逃避债务(包括非银行债务);(十九)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二十)借款企业的上下游企业存在较大经营风险或出现预警信号,或反映借款企业信誉不良;(二十一)企业主要经营者存在不良嗜好或个人信誉不良记录;(二十二)企业主或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亲属、密友中出现重大经济问题;(二十三)国家相关政策出现不利于同类抵(质)押物变现或其他影响情况;(二十四)因不可抗力造成抵(质)押物毁损。

第二十一条预警信号处理程序(一)综合业务部通过对借款人进行实地和间接检查,通过媒体或第三方获取有关信息,通过全面贷后检查,通过风险合规部发布的风险提示等定期或不定期监控借款人是否出现预警信号。

当借款人出现预警信号时,应立即识别风险、分析风险成因、发展趋势等,按照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制定相应方案,撰写《信贷风险预警报告》,经分管行长签署意见后,报送贷款审查委员会审查。

《信贷风险预警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报告的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借款人所有制性质、所属行业、股东情况、营业范围、高级管理层情况等)、与本行的授信关系(包括授信额度、授信产品、期限、利率、担保方式,在本行的结算量、存款等)、保证人或抵质押物情况(包括保证人基本情况、生产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抵(质)押物价值变化等)、防范措施(包括出现预警后,我方采取的措施;授信调整或减持或主动清户退出方案,制定控制和化解风险措施;方案可行性分析)、预期结果和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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