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付款条件标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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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付款条件标准管理办法

(试行版)

编制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目录

目录 (2)

1.目的 (3)

2.适用范围 (3)

3.付款划分标准 (3)

4.付款节点及付款标准说明 (3)

5.具体付款标准和节点详见附表 (5)

6.支持性文件 (5)

1.目的

为规范工程合同付款条件标准,实现统一、科学化管理,提高合同审签效率及质量,特制订《工程合同付款条件标准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招标及合同签订工作;

本制度由招标采购部负责解释。

3.付款划分标准

以公司43单合约规划为基本原则,分为工程总包类、甲分包类、甲供材类、咨询服务类等四大类别,按照各自的工作性质和合同特点以及行业惯例,设置不同的付款节点和付款标准。43单合约规划之外的合同,按照合同性质参照以上四大类别付款方式进行。

4.付款节点及付款标准说明

4.1 施工类:分为总包施工和甲分包施工。

1)一般情况:分为五个付款节点。

分别为:无预付款;

首次付款:按完成产值的70%支付;

过程付款:按当月完成产值的70%支付;

竣工验收完成:竣工且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或补充协议价的80%;

竣工结算完成:付至结算价的95%-97%;

保修款:预留结算价的3%-5%,按保修年限分批次付清。

说明:为有效控制付款风险,须在合同中约定:当工程款累计支付至合同价的80%时须停止支付,如承包商要求继续支付,则需发承包双方根据最新图纸编制完合同预算并签订新的合同(或补充协议)后方能继续进行付款。

2)特殊情况:对于半垄断行业,强制使用对方制式合同的使用该合同付款方式;没有强制使用的,参照以上付款方式。

4.2 甲供材类

1)一般情况:分为三个付款节点。

分别为:无预付款;

首次付款:货到且验收合格,付至本批货款的50%--80%;

竣工结算付款: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或协议价或结算价的95%;

保修款:预留合同价或结算价的5%,按保修年限分批次付清。

2)特殊情况:对于特殊行业,资金密集型,前期投入大的供货安装类合同,比如钢筋、电梯、壁挂炉等,可以有预付款,具体付款方式参照付款明细表。

4.3 咨询服务类:分为三个付款节点。

分别为:无预付款;

过程付款:

a造价咨询类:造价咨询公司出具经甲方确认的合同预算时支付造价咨询合

同价的30%作为首付款;造价咨询合同额的50%按20个月

务期每月等比例支付,当咨询公司出具经甲方确认结算价后

付至造价咨询合同额的90%;

b监理服务类:按合同额每月等比例支付,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时停止付

款;

C合约规划外其他咨询服务类:按行业惯例;

结算付款:

a造价咨询类: 服务按合同要求全部完成,付至结算价的100%;

b监理服务类: 监理服务类监理服务付至95%,剩余5%随保修期满后付清;

C合约规划外其他咨询服务类:按行业惯例。

4.4 本标准中付款条件出现百分比区间的,不能直接将此百分比区间写入合同,应根据工程具

体情况参照区间范围选用付款比例。

4.5 对于合同金额较小或承包商有一定垫资能力的工程,可考虑施工过程工程款由承包商垫

资,甲方直接在完工时支付至结算价的95% 。

5.具体付款标准和节点详见附表

6.支持性文件

公司现行的《招标采购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支持招采系统工作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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