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条件附件:关于结算、付款、变更、签证的相关规定
合同条件附件:关于结算、付款、变更、签证的相关规定
关于结算、付款、变更、签证的相关规定一、工程结算1.1.工程结算流程1.1.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图绘制完毕并经监理单位、项目工程部审核通过后,二级开发公司成本控制部(成本组)下发结算通知单,施工单位编制结算书,准备竣工结算资料。
1.1.2.项目工程部对施工单位上报的竣工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填写《工程结算资料交接单》,经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总签字确认后,成本控制部(成本组)签收,并接收相关资料。
1.1.3.成本控制部对结算所需资料整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答疑、中标通知书;2)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评标过程中的对清标文件确认和澄清;3)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4)工程竣工验收资料;5)工程档案移交的建设单位确认文件;6)建设单位确认的施工组织方案;7)竣工图纸;8)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录;9)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资料;10)甲供材料领用量确认单;11)建设单位限价材料设备通知单;12)工程质量、安全、现场文明施工和工期奖罚通知单及其他相关资料;13)施工单位的结算书。
1.1.4.二级开发公司成本控制部(成本组)根据上述资料对施工单位的结算书进行审核,项目工程部配合,形成初审意见。
并与施工单位进行谈判形成结算意见书,修改结算书。
1.1.5.二级开发公司成本控制部(成本组)填写《工程结算审批表》提交相关部门及工程副总、财务副总会审后,交总经理审批。
1.1.6.二级开发公司审核时限二级开发公司审核参考时限表:1.1.7.核减造价后的处理二级开发公司总经理、成本控制部(成本组)以及财务副总可共同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竣工结算。
承包单位报送的结算造价最终核减额在审核总价5%以内(含5%)的造价咨询酬金由建设单位支付,若结算造价最终核减额超出5%,则超出部分而引起的造价咨询酬金增加部分由承包单位支付;若承包单位报送的结算金额超出最终审定结算金额10%(含10%)时,承包单位除支付造价咨询酬金外,二级开发公司可进一步扣款(扣款比例、金额各公司自定),直至取消今后对银泰工程的投标资格。
合同付款和结算管理规定
合同付款和结算管理规定1. 引言2. 合同付款管理流程2.1 合同付款申请合同付款申请应由合同履行方向财务部门提出。
申请人应提供合同的相关信息和付款金额,并将合同附件一并提交。
2.2 合同付款审核财务部门收到合同付款申请后,应进行审核。
审核人员应核实合同的合法性以及付款金额的准确性,并与合同履行方进行沟通,确保申请的准确性。
2.3 合同付款审批审核通过的合同付款申请应提交给相关主管或领导审批。
审批人员应核实付款申请的合理性,并检查相关文件和凭证。
2.4 合同付款执行合同付款审批通过后,财务部门应及时将付款发放给合同履行方,并保留付款凭证和相关文件备查。
3. 合同结算管理流程3.1 合同结算申请合同结算申请应由合同履行方向财务部门提出。
申请人应提供合同的相关信息和结算金额,并将合同附件一并提交。
3.2 合同结算审核财务部门收到合同结算申请后,应进行审核。
审核人员应核实合同的合法性以及结算金额的准确性,并与合同履行方进行沟通,确保申请的准确性。
3.3 合同结算审批审核通过的合同结算申请应提交给相关主管或领导审批。
审批人员应核实结算申请的合理性,并检查相关文件和凭证。
3.4 合同结算执行合同结算审批通过后,财务部门应及时为合同履行方进行结算,将结算款项支付给合同履行方,并保留结算凭证和相关文件备查。
4. 其他规定4.1 定期核对合同付款和结算记录财务部门应定期核对合同付款和结算记录,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及时纠正任何错误或遗漏。
4.2 合同付款和结算备案所有合同付款和结算申请、审核、审批以及执行的记录和文件应进行备案,并保存一定时期,以备查阅。
4.3 合同付款和结算纠纷解决如发生合同付款和结算相关的纠纷,财务部门应积极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并按照公司规定的纠纷解决程序进行处理。
5. 总结。
变更及合同结算管理要求
变更及合同结算管理要求材料施工类变更、签证管理要求一、乙方接受甲方发出的变更指令,在实施签证与变更内容完成后15日内(由于甲方原因除外),对此签证与变更发生金额的报价(签证单)上报,双方核对确认费用后进入进度款支付,支付比例同进度款约定比例;超过实施签证与变更内容完成后15日以上至工程竣工之间上报的,根据甲方督促次数,甲方有权按照500元/单·次对乙方进行处罚;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上报变更签证,在结算资料中一并上报,每单签证与变更费用按结算条款中约定超报违约金条款执行,双方核定后计入结算金额(双方已确定部分)不再计入结算超报违约金扣款。
二、乙方报送的变更签证费用计算书必须按照每份变更指令单编制,甲方不接受乙方以汇总方式编制的多项变更、签证事项的计算书。
三、乙方施工过程中报送的变更签证费用的审减额不应超出双方最终审定额的10%,如超出则甲方按超出部分费用的5%作为违约金扣除。
四、因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涉及到可重复利用的材料时,应在拆除前与甲方执行部门谈定材料的可重复利用率,否则视为乙方100%的回收利用。
五、对甲方下发的变更指令单乙方不得拒绝实施,否则甲方有权要求第三方完成,并按实际发生费用的20%计取管理费,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六、合同结算时,乙方须将完整的变更签证数据装订成册作为结算书一部分,变更签证数据应包括:①ERP变更费用确认审批单;②已确认实施完成变更指令单;③乙方申报的变更签证资料;④双方确认的变更签证费用确认单;⑤单价来源(1、原合同单价提供合同单价复印件;2、新增单价提供组价明细);⑥其它需要说明的与造价有关的资料。
七、一单一结:1、所有设计变更及现场变更项目,在收到甲方变更图纸或变更方案后,乙方须在3日内上报预估变更费用;2、所有变更项目,乙方须在接到甲方指令后方能实施;3、变更项目实施完成后,乙方须在3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由甲方组织验收确认;4、乙方须在变更实施确认15日内,上报变更签证费用申请,若签证上报不及时,甲方有权延迟或停止支付乙方在大区内所承建的所有在建项目进度款。
合同附件6:设计变更、技术洽商、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设计变更、技术洽商、现场签证管理规定第一条:承包人对于发包人正式发出的变更、洽商、签证,应及时、完整地执行,并保证满足工程质量和进度的要求;发包人应按照变更、洽商、签证的内容及其完成情况,及时确认变更、洽商、签证结算资料并按合同约定支付承包人变更、洽商、签证的价款。
第二条:设计变更、技术洽商、现场签证定义(一)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提出的对已经交付给发包人的施工图纸进行的补充、完善、优化以及根据我公司要求的功能改变所做出的相应变更。
(二)技术洽商:由非设计单位(即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根据工程情况对已经接收的施工图纸及非设计原因进行的补充、完善、优化、做法确认以及根据功能改变所做的相应变更。
(三)现场签证:分为经济签证和见证签证,其中1) 经济签证:是指由于施工现场的某种特殊原因而造成合同范围以外的工作内容的增加,对增加的工作内容、工程量等由双方共同签字认可的文件,包括签字认可的合同界面遗漏或施工界面调整签证、非合同项目用工签证、机械台班签证、样板点评或开放日后新增工作内容签证、新增零星工程签证等。
费用大于5万元时应转成补充协议或签订合同。
2) 见证签证:对合同范围内的、须现场确认工程量的工作内容所做的签认证明。
(属于因设计变更、技术洽商造成现场工作增加的,如拆除原已完成的施工内容,按照变更、洽商规定的内容重新实施的,应归属于对应的设计变更、技术洽商中,在签署设计变更、技术洽商时应将需拆除的原已完成的施工内容附图并清楚标示拆除范围。
)第三条:关于变更、洽商、签证办理的约定(一)发包人发出的变更、洽商、签证通知单,以本合同指定的发包人代表签字生效,否则承包人可以不接受。
需纳入竣工备案的变更、洽商将在竣工备案时由发包人统一补盖发包人公章。
(二)合同履约中,双方填制的变更、洽商、签证单都应使用标准表格,否则发包人可以不予审核费用,承包人可以不予接受。
(三)双方均应对变更、洽商、签证通知单分专业连续编号、妥善保存;双方都应设置变更、洽商、签证事项的单据交付记录,交付对方单据时应要求对方签收,接受方不得拒签。
房产工程变更签证及结算管理规定
房产工程变更签证及结算管理规定随着房地产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房产工程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然而,在房产工程建设过程中,变更签证及结算管理也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为此,制定一套规范的管理规定就显得尤为重要。
1. 变更签证管理1.1 变更签证的概念变更签证指的是在房产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变更,需要进行重新签订合同及通知书的管理手续。
变更签证通常以书面形式执行,并须经合同双方同意。
1.2 变更签证的原因在房产工程建设过程中,变更签证可能会因以下原因产生:•物资、设备等供应延误。
•工程施工技术调整。
•立项审批程序引起的变化。
•其他管理因素。
1.3 变更签证的申请程序甲方应在变更需求出现时,书面向乙方提出申请,说明变更的目的、范围、内容、日期和原因等。
乙方收到变更申请后,应在10日内提供回复意见。
在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变更合同及通知书。
1.4 变更签证的效力变更签证经甲、乙双方签订后,成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变更签证所约定的变更内容和变更条款,具有与合同原件相同的法律效力。
2. 结算管理2.1 结算的概念结算是指在房产工程施工过程中,验收工作完成后,按照合同的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的管理手续。
2.2 结算的程序结算程序包括以下步骤:1.甲方向乙方提交支付申请,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如合同、验收报告、物资确认证明等。
2.乙方在10日内最终提交结算款申请单,经甲方确认后,应在10日内予以答复。
3.结算款项应按合同约定的支付周期完成。
2.3 结算管理的注意事项在结算管理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在结算款项支付前,必须查验工程项目的验收证明、收据、发票等有效凭证。
•如发现质量问题或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项目的,甲方可以视情况扣款或停止支付。
•对结算款项的管理应严格控制,确保杜绝假冒、冒领等违规行为。
3.在房产工程建设过程中,变更签证及结算管理是重要的管理手续,直接关系到工程的质量、效率、成本等方面。
我们应该了解这些手续的内容和程序,并遵守相关管理规定,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完成。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相关事宜补充协议
附件《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协议》关于项目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相关事宜补充协议甲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协商于年月日就项目签订了合同(以下称合同),为规范与该合同有关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以下分别简称“变更”、“签证”)的管理工作,分清责任,提高结算效率,维护甲乙双方的权益,特签订本补充协议:第一条:关于设计变更、工程签证费用支付乙方应及时、完整地的执行甲方发出的变更/签证,并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甲方应按照变更/签证审定的金额,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支付乙方相应价款。
第二条:甲乙双方确认并完全同意所有变更/签证均必须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流程和规定取得,否则均视为无效签证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第三条:变更/签证形式要求(1)变更/签证签发时间及编号;(2)变更/签证要求事项开始时间、完成时间及签证单提交的日期;(3)变更/签证的依据(变更/签证通知单、变更/签证完工验收单;现场测量记录、照片或其它影像资料等作为附件);(4)变更/签证事实的数量(签证内容中不得填报单价或费用);(5)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变更/签证单表格填写。
第四条签证范围应符合以下要求(1)签证仅对合同工作内容之外且经甲方代表安排实施的事项,合同工作内容之内的事项不准办理签证。
(2)不允许以工日或台班签证。
如确需以工日或台班计算,必须说明工作量情况,工人施工起止时间及人数,机械设备运转时间及数量,否则甲方代表不予审核审批。
(3)对于因甲方设计变更造成返工项目,必须注明返工原因,厘清责任。
如果涉及到甲方其它原因返工时,乙方应于当日会同甲方代表及成本管理部负责人办理返工量签证;如果涉及到工程量增加且根据变更/签证单等不能计算出增加工程量时,乙方应于该变更/签证完成七天内,会同甲方代表及成本管理部负责人到现场以文字描述或绘制简图等方式确认。
(4)甲方拒绝受理虚假签证、重复签证、过时效签证等未按本合同约定程序办理的相关签证。
(5)超过20万元的签证事项,须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否则不予结算。
工程款支付、工程量签证、工程设计变更的管理规定
工程款支付、工程量签证、工程设计变更的管理规定1 目的为规范项目建设中工程款支付、工程量签证、工程设计变更等工作,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湘潭50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工程建设管理。
3 职责工程建设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
4 工程款审批程序工程款指应支付给土建、安装和监理、审计等单位的工程及业务款项。
施工进度款项由各施工项目部呈报,必须由监理部、工程建设部进行审核后,用款单位再凭审核结果提出付款申请。
用款单位→专业组长→工程建设部经理→分管领导→财务部经理→总经理→财务总监4.1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时间或进度,由各应收单位提出付款申请,报工程建设部相关专业组审查。
4.2专业组查实申请付款单位的名称、帐号、开户银行、付款额度等必要情况是否与合同或协议相符,对不相符者退回申请单位,相符者填报付款审批单交工程建设部经理复核。
4.3工程建设部经理复核后,按资金计划签署意见交分管领导审批。
4.4分管领导审批后交由财务部、总经理、财务总监审核批示,最后交财务部办理付款手续。
5 工程量验收管理规定5.1监理部、工程建设部在接到验收通知后无特殊原因30分钟内不到现场验收的,每次罚相关工程师100元,同时承担造成延误工期带来的损失。
5.2对不按时向监理部、工程建设部申报工程量验收的分项工程不予结算。
5.3在工程量验收中弄虚作假,造成与实际工程量出现偏差超出允许范围的其差额部分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并按损失的10 %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5.4工程量签证权限约束:以单体工程的单项签证量计(设计以外增加或变更设计的),超过允许数额的必须报上一级主管审核批准。
现场工程师 2000元以内主任工程师 5000元以内工程部主管 10000元以内单项签证超过10000元的必须经主管工程建设的副总经理审核批准。
6 工程量验收程序6.1施工单位按既定的方案施工,在每道工序施工完毕后,即向监理部、工程建设部申请验收,同时由业主通知土建协管单位一并参加验收;监理部、工程建设部、土建协管单位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派相关专业工程师进行验收;施工、监理、土建协管单位、业主四方代表在验收原始记录上同时签字确认(详见附录二《隐蔽工程验收流程》)。
合同条件附件:关于结算、付款、变更、签证的相关规定
关于结算、付款、变更、签证的相关规定一、工程结算1.1.工程结算流程1.1.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图绘制完毕并经监理单位、项目工程部审核通过后,二级开发公司成本控制部(成本组)下发结算通知单,施工单位编制结算书,准备竣工结算资料。
1.1.2.项目工程部对施工单位上报的竣工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填写《工程结算资料交接单》,经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总签字确认后,成本控制部(成本组)签收,并接收相关资料。
1.1.3.成本控制部对结算所需资料整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答疑、中标通知书;2)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评标过程中的对清标文件确认和澄清;3)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4)工程竣工验收资料;5)工程档案移交的建设单位确认文件;6)建设单位确认的施工组织方案;7)竣工图纸;8)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录;9)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资料;10)甲供材料领用量确认单;11)建设单位限价材料设备通知单;12)工程质量、安全、现场文明施工和工期奖罚通知单及其他相关资料;13)施工单位的结算书。
1.1.4.二级开发公司成本控制部(成本组)根据上述资料对施工单位的结算书进行审核,项目工程部配合,形成初审意见。
并与施工单位进行谈判形成结算意见书,修改结算书。
1.1.5.二级开发公司成本控制部(成本组)填写《工程结算审批表》提交相关部门及工程副总、财务副总会审后,交总经理审批。
1.1.6.二级开发公司审核时限二级开发公司审核参考时限表:1.1.7. 核减造价后的处理二级开发公司总经理、成本控制部(成本组)以及财务副总可共同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竣工结算。
承包单位报送的结算造价最终核减额在审核总价 5%以内(含 5%)的造价咨询酬金由建设单位支付,若结算造价最终核减额超出 5%,则超出部分而引起的造价咨询酬金增加部分由承包单位支付;若承包单位报送的结算金额超出最终审定结算金额 10%(含 10%)时,承包单位除支付造价咨询酬金外,二级开发公司可进一步扣款(扣款比例、金额各公司自定),直至取消今后对银泰工程的投标资格。
XX公司土建变更、签证及支付和结算管理细则
土建变更、签证及支付和结算管理细则一、总则1、为了明确工程中心、经营管理中心及各公司对工程管理的责任、权限,根据建华筹建工程的相关制度精神编制本办法,工程中心对本办法负有最终解释权,各公司的新、改和扩建工程适用本细则。
2、各公司筹建项目组对本公司的新、改和扩建工程管理承担直接管理责任。
二、术语1、工程变更是指设计缺陷、变更或使用方的提出变更、功能改变引起的修改或拆除、返工等工作,在竣工图纸中难于反映的内容。
2、现场签证是指发生工程变更后或因施工现场、周边条件与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的约定不符,施工合同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且属于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由施工单位承担的费用以外的工程量变化及其费用的增减,施工过程中实际发生且须支付工程费用的工程实施内容。
3、补充协议是项目存在专业另行承包、合同无结算条款依据或合同主体发生变化时所签订的主体合同以外的工程内容,须经过询价、协商所另行签订的工程协议。
三、工程变更、签证监督管理1、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必须根据工程实际,进行充分研讨;必须在有利于工程项目的功能、质量、投资等方面尽可能优化的原则下开展设计及施工方案的调整;必须坚持规范程序、控制投资并保证施工进度。
2、工程变更、现场签证事项原则上实行一事一报,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包申报,各分公司及相关专业负责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工程变更或现场签证事件化整为零或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规避审批。
3、工程变更、现场签证严格遵守“先批准,后变更;先变更,后实施”的原则,对于未经批准而先行实施的工程变更,不予认可。
隐蔽工程和事后无法准确考量的签证,必须在覆盖或拆除前确认,必要时应使用拍照等技术手段作为依据,大面积的土方工程签证,必须提供土方施工前后由三方签字盖章确认土方方格网图。
对承建商报送的签证中的工作内容、发生工作量进行确认时,必须签署明确意见,并确保无歧义,禁止使用“情况属实”等模糊词语。
4、单项工程变更、签证事件估算造价在5万元以内的,由筹建项目组主管组织包括提出人在内的各专业、相关部门参与的论证会,通过后报筹建项目组组长审批后实施。
工程竣工结算合同内签证
工程竣工结算合同内签证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工程竣工结算。
简而言之,它是指在建筑工程完工后,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对工程造价进行最终核算的过程。
这个过程涉及到工程量的确认、工程质量的评价、材料费用的核算以及人工成本的计算等多个方面。
我们来看一个工程竣工结算合同内签证的范本:【工程竣工结算合同内签证范本】甲方(建设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施工方):_________________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现工程已顺利竣工,双方同意进行工程竣工结算,特此签订本签证。
一、工程竣工情况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3. 竣工时间:_________________4.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5. 工程质量:_________________6. 实际完成工程量:_________________二、结算依据1. 原合同及其附件;2. 工程设计变更单及相关签证;3. 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书;4. 国家及地方相关建设工程结算规定。
三、结算内容1. 工程量确认:甲乙双方应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确认,并据此进行结算。
2. 工程质量评价:工程质量应符合原合同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
3. 材料费用核算:按照原合同及实际使用的合格材料进行费用核算。
4. 人工成本计算:根据实际用工情况及原合同约定的人工单价进行计算。
四、结算金额1. 经甲乙双方共同核算,本次工程竣工结算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元)。
2. 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结算款项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元)。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1. 甲方应在本签证签订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将结算款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工程结算中签证和合同内容
工程结算中签证和合同内容甲方(建设单位): [甲方全称]乙方(施工单位): [乙方全称]一、签证内容1. 签证定义:签证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现场条件变化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增减,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确认的工程量和/或费用的书面证明。
2. 签证程序:乙方应在发生变更后 [具体时间,如:24小时内] 向甲方提出签证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甲方应在收到签证申请后 [具体时间,如:7个工作日内] 进行审核,并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3. 签证文件:签证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变更事项的详细描述;- 变更的工程量和计算依据;- 变更涉及的费用和计算方式;- 甲乙双方的签字盖章。
4. 签证效力:签证文件一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合同内容1. 合同范围:本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质保期内的维护工作。
2. 合同价款:合同价款为 [金额],该价款包括了所有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作内容。
若发生签证事项,价款应根据签证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3. 支付方式:甲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预付款:合同签订后 [具体时间或条件] 支付 [金额或百分比]; - 进度款:根据工程进度按 [具体时间或条件] 支付;- 最终结算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签证内容进行结算。
4. 结算程序:乙方应在工程竣工后 [具体时间] 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
甲方应在收到结算报告后 [具体时间] 进行审核,并在 [具体时间] 内完成结算。
5. 质保金:合同价款的 [百分比] 将作为质保金,在工程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 [具体时间] 退还给乙方。
三、其他条款1.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争议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签证、委托、进度款、结算款注意事项
签证一、签证办理时间规定1、施工单位提交签证后,工程部必须在48小时内签署完毕,并报工程技术部;如对签证内容有分歧则必须在48小时内签署意见返还施工单位并存档。
2、工程技术部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完毕,并报主管工程领导;3、主管工程领导必须在48小时内审批完毕,并交监察分室盖章后当天返回工程部;4、工程签证单上各审批部门审批时间填写必须精确至分钟。
未按上述规定时间签批的,每违反一次,给予责任人降三级工资处分;一个月累计超过三次的责任人,给予开除处分。
二、签证收发管理规定1、工程部设签证管理员(可由资料员兼任),施工单位报送工程签证单只能由签证管理员接收,其他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接收签证单,违者开除。
2、技术部只能由资料员接收签证单,其他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接收签证单,违者开除。
3、工程部签证管理员和技术部资料员的签证处理时间(含收件-登记-派发经办工程师等工作)不得超过1小时;签证在本部门审核完成后,须1小时内递交至下一部门。
4、签证单经审批盖章后,工程部签证管理员登记台账并于当天返达施工单位。
5、各地区公司工程部、工程技术部必须建立工程签证单收发文台账(台帐格式见附表一、附表二)。
未按上述规定办理的,每违反一次,给予责任人降三级工资处分;一个月累计超过三次的责任人,给予开除处分。
二、转扣签证的要求1、有转扣内容的签证单,工程部必须在签证单的右上角予以标注。
2、转扣签证内容发生前,工程部必须书面通知责任单位,要求责任单位限期完成,否则另行委托其他单位施工,所发生的费用从责任单位当期工程款中扣回,转扣的具体金额以甲方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如合同有约定,则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
3、涉及转扣内容的签证单上应注明被转扣单位名称及其承担的费用比例。
4、涉及转扣内容的签证单要有被转扣单位的书面确认手续。
如被转扣单位拒不确认,则工程部必须收集相关转扣的书面依据,作为签证单的附件。
5、涉及转扣内容的签证单办理后,工程部必须在24小时内发函(附上该签证单的复印件)送达至被转扣单位并签收,如其拒不签收,工程部则采用特快专递邮寄给该单位,在邮寄单上填写函件具体的内容,并将回执存档。
工程合同支付条件变更通知
工程合同支付条件变更通知鉴于我司与贵司之间签订的《工程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合作需求,现需对原合同中的支付条件进行相应的调整。
在此,我们特此通知您有关支付条件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后续操作流程。
一、变更内容1. 原合同中规定的付款方式为:项目进度达到50%时支付合同金额的30%,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70%。
现调整为:项目进度达到40%时支付合同金额的20%,项目进度达到70%时支付合同金额的40%,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40%。
2. 原合同中规定的付款期限为:每次付款需在收到发票后的30天内完成。
现调整为:每次付款需在收到发票后的45天内完成。
3. 原合同中未明确规定逾期支付的违约金条款。
现增加如下规定:若甲方未能按照上述支付期限完成付款,应当按照未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五每日计算支付违约金。
二、变更原因本次支付条件变更的主要原因是为了优化资金流动性,确保项目能够更加顺畅地进行。
同时,考虑到原材料价格波动及人力资源成本上升等因素,适时调整支付比例和期限,有助于保障工程质量和进度。
三、后续操作流程1. 双方应协商一致后,签署《工程合同支付条件变更协议》(以下简称“变更协议”),以明确新的支付条件。
2. 变更协议签署后,贵司应根据新的支付条件调整相关财务计划,并及时通知我司。
3. 我司将按照变更协议的新支付条件执行付款,并确保按时足额支付相应款项。
四、其他事项1. 除本通知所述变更内容外,原合同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且双方仍应严格履行各自的义务。
2.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协商的事宜,请及时与我司联系,以便双方共同解决。
我们深知变更可能会给您带来一定的不便,对此我们表示诚挚的歉意,并期待您的理解与支持。
我们相信,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能够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并实现双赢。
感谢您一直以来的支持与合作,期待我们的合作更加顺利。
此致敬礼![公司名称] [签字] [日期]。
合同中的付款方式和条件
合同中的付款方式和条件协议书协议时间:[日期]甲方:[甲方名称]乙方:[乙方名称]根据双方的共同协商,就甲方与乙方之间涉及付款方式和条件的事项达成以下协议:一、付款方式1. 甲方将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或产品交付进度及质量要求,依照以下的付款方式支付乙方:a) 预付款:甲方应在合同签订日起 [预付款期限] 日内支付 [预付款比例]% 的预付款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b) 进度款:甲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服务或产品交付进度支付相应的进度款,进度款比例在合同中予以明确规定。
c) 最终款:在服务或产品交付至优质验收合格后,甲方应支付剩余款项作为最终款。
最终款支付期限为 [最终款支付期限] 日内。
2. 所有的款项支付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支付。
3. 乙方应提供正确的银行账户信息,以确保款项能够及时准确地转入乙方账户。
二、付款条件1.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按照以上付款方式支付款项。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未能按时支付或延迟支付款项,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如乙方未能按时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或产品交付进度,甲方有权延迟支付相应的款项。
乙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尽快补救,并补偿甲方因此而导致的任何损失。
三、付款凭证1. 甲方应提供付款凭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记录、付款通知单等,作为款项支付的证明。
2.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付款凭证后核实款项的到账情况。
如有异议,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以便双方共同解决。
四、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应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解决。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作为合同的附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协议未约定的事项,可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约定书面补充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人签字: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结算管理规定、签证规定
xx工程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协议(1)1、工程签证签发原则及注意事项:(1)严格遵循甲方的规章制度和流程。
(2)所有变更、签证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现行有效的格式填写。
并且经过乙方、监理、甲方等单位签字且盖章方能成为有效结算资料。
(3)所有变更、签证均需通知到各方,已通知(有短信/电话/微信等记录)但未到场的核实情况不得拒签(工作不到位问题自行承担责任)。
重要事项请电话通知为主,各方现场核实。
※(4)变更、签证有效期:(1)该事项发生之日起(应通知各方),完工验收后(5天内)向甲方和监理书面提出,10天内各方签字盖章完成,预期不再受理,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项签证。
(如甲方及监理10天内未给予签字答复,视为认可该项变更签证,本协议所指天数,均为日历天)(5)现场若需要需进行零星(改造)工作,乙方应无条件立即开展相关工作。
乙方不得以未对费用形成共识为由拒绝开展相关工作,否则将认定违约,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6)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变更签证致使费用增加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7)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出现的问题,造成返工增加工作量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2、结算注意事项:(1)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30个日历天),乙方应提交完整有效的竣工资料(含竣工图、资料、结算书)一式2套给甲方,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完整有效的竣工资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竣工资料编制,因委托第三方编制竣工图产生的费用由甲方与第三方的谈判价为准,乙方无条件接受,并在支付乙方的结算款中扣除,同时视为乙方认同第三方编制的结算金额、竣工资料,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完成竣工资料的签字盖章事宜。
由于乙方违约逾期不提交竣工资料所产生的一起损失由乙方承担。
(2)监理单位审核时限为10天,甲方审核时限为20天。
超过审核时限,未出具任何审核反馈,视为同意该结算资料符合规定。
合同的生效条件及变更规定
合同的生效条件及变更规定1. 合同的生效条件1.1 主体资格合同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1.2 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当事人应当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愿,不得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1.3 合同内容合法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1.4 合同形式合法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口头等形式,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 合同的变更规定2.1 合同变更的条件合同变更应当经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并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2.2 合同变更的内容合同变更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3 合同变更的形式合同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合同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2.4 合同变更的生效时间合同变更自合同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之日起生效。
2.5 合同变更的效力合同变更部分取代原合同,原合同中与变更内容不一致的部分以变更内容为准。
3. 合同的解除条件3.1 合同解除的条件合同解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经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
3.2 合同解除的程序合同解除应当遵循一定的程序,包括通知对方、办理相关手续等。
3.3 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合同当事人应当履行解除合同后的义务,如返还已收款项、赔偿损失等。
4. 合同的终止条件4.1 合同终止的条件合同终止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经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
4.2 合同终止的程序合同终止应当遵循一定的程序,包括通知对方、办理相关手续等。
4.3 合同终止的效力合同终止后,合同当事人不再享有合同权利和承担合同义务。
5. 违约责任5.1 违约行为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5.2 违约责任的形式违约责任可以采取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形式。
5.3 违约责任的免除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工程合同结算方式附件
工程合同结算方式附件一、结算原则1. 本工程合同结算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2. 结算工作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任何一方不得无故拖延结算进程。
3. 结算金额应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基础,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进行计算。
二、结算方式1. 本工程采用进度款加竣工结算的方式进行结算。
即在工程进度达到约定节点时支付相应比例的进度款,工程完工后进行最终结算。
2. 进度款的支付应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合同约定的支付比例进行,通常为工程合同总价的70%-80%。
3. 最终结算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完成,双方应共同参与结算工作,确保结算结果的准确性。
三、结算流程1. 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提交工程进度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
2. 甲方在收到进度报告后,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
3. 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提交竣工报告及相关结算资料。
4. 甲方应在收到竣工报告后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启动结算程序。
5. 双方应共同核对工程量、材料用量等,确定最终结算金额。
6. 结算完成后,双方应签订结算协议书,作为最终支付依据。
四、结算争议处理1. 如在结算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如果协商不成,可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处理,如提交仲裁或诉诸法院。
3. 在争议未解决之前,不影响工程的正常进行和已确定部分的结算支付。
五、其他事项1. 本结算方式附件是工程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结算方式如有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3. 本结算方式的解释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2024年外贸合作合同签订与执行细则
2024年外贸合作合同签订与执行细则本合同目录一览1. 合同签订1.1 合作双方1.2 合同条款1.2.1 产品及服务1.2.2 数量与质量1.2.3 价格与支付1.2.4 交货期限与方式1.2.5 违约责任1.3 合同的有效期和终止1.3.1 有效期1.3.2 终止条件1.4 合同的签署与生效1.4.1 签署程序1.4.2 生效条件2. 合同执行2.1 货物生产与检验2.1.1 生产标准2.1.2 质量检验2.2 物流与运输2.2.1 物流安排2.2.2 运输保险 2.3 进出口手续2.3.1 出口手续 2.3.2 进口手续 2.4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2.4.1 变更条件2.4.2 解除程序3. 合同争议解决3.1 争议解决方式3.2 仲裁机构3.3 法律适用4. 合同的附录4.1 产品清单4.2 技术参数4.3 付款方式与时间表4.4 其他附件5. 合同的保密条款5.1 保密内容5.2 保密期限5.3 违约责任6. 合同的不可抗力6.1 不可抗力事件6.2 不可抗力后果7. 合同的签字盖章7.1 签字盖章要求7.2 签字盖章流程8. 合同的备案与查询8.1 备案程序8.2 查询方式9. 合同的翻译与解释9.1 翻译要求9.2 解释权归属10. 合同的履行监控10.1 履行监控机制10.2 履行异常处理11. 合同的评估与续签 11.1 评估程序11.2 续签条件12. 合同的附加条款12.1 附加条款内容12.2 附加条款的生效13. 合同的赔偿责任13.1 赔偿条件13.2 赔偿金额计算14. 合同的完整性与副本14.1 合同完整性14.2 合同副本数量与分发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作双方1.1 甲方名称:_______(全称)1.2 乙方名称:_______(全称)第二条合同条款2.1 产品及服务2.1.1 产品名称:_______2.1.2 产品型号:_______2.1.3 服务内容:_______2.2 数量与质量2.2.1 数量:_______2.2.2 质量标准:_______2.3 价格与支付2.3.1 单价:_______2.3.2 总价:_______2.3.3 支付方式:_______2.3.4 支付期限:_______2.4 交货期限与方式2.4.1 交货期限:_______2.4.2 交货方式:_______ 2.5 违约责任2.5.1 违约金:_______2.5.2 赔偿限额:_______第三条合同的有效期和终止3.1 有效期3.1.1 起始日期:_______ 3.1.2 终止日期:_______ 3.2 终止条件3.2.1 提前终止:_______ 3.2.2 自然终止:_______第四条合同的签署与生效4.1 签署程序4.1.1 签署地点:_______ 4.1.2 签署日期:_______ 4.2 生效条件4.2.1 生效条件一:_______ 4.2.2 生效条件二:_______第五条货物生产与检验5.1 生产标准5.1.1 生产工艺:_______ 5.1.2 生产材料:_______5.2 质量检验5.2.1 检验机构:_______ 5.2.2 检验标准:_______第六条物流与运输6.1 物流安排6.1.1 物流公司:_______ 6.1.2 物流路线:_______ 6.2 运输保险6.2.1 保险类型:_______ 6.2.2 保险金额:_______第八条进出口手续8.1 出口手续8.1.1 出口报关:_______ 8.1.2 出口许可证:_______ 8.2 进口手续8.2.1 进口报关:_______ 8.2.2 进口许可证:_______第九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9.1 变更条件9.1.1 变更事项:_______ 9.1.2 变更程序:_______ 9.2 解除程序9.2.1 解除条件:_______9.2.2 解除程序:_______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10.1 争议解决方式10.1.1 协商解决:_______ 10.1.2 调解解决:_______ 10.2 仲裁机构10.2.1 仲裁机构名称:_______ 10.2.2 仲裁地点:_______ 10.3 法律适用10.3.1 适用法律:_______第十一条合同的附录11.1 产品清单11.1.1 产品名称:_______ 11.1.2 数量:_______11.1.3 单价:_______11.2 技术参数11.2.1 参数一:_______11.2.2 参数二:_______11.3 付款方式与时间表11.3.1 付款方式:_______ 11.3.2 付款时间表:_______11.4 其他附件11.4.1 附件一:_______ 11.4.2 附件二:_______第十二条合同的保密条款12.1 保密内容12.1.1 保密信息:_______ 12.1.2 保密范围:_______ 12.2 保密期限12.2.1 期限开始:_______ 12.2.2 期限结束:_______ 12.3 违约责任12.3.1 违约金:_______ 12.3.2 赔偿限额:_______第十三条合同的不可抗力13.1 不可抗力事件13.1.1 事件一:_______ 13.1.2 事件二:_______ 13.2 不可抗力后果13.2.1 后果处理:_______ 13.2.2 责任分配:_______第十四条合同的签字盖章14.1 签字盖章要求14.1.1 签字盖章人员:_______ 14.1.2 签字盖章地点:_______ 14.2 签字盖章流程14.2.1 流程一:_______14.2.2 流程二:_______第十五条合同的备案与查询15.1 备案程序15.1.1 备案机构:_______ 15.1.2 备案时间:_______ 15.2 查询方式15.2.1 查询机构:_______ 15.2.2 查询时间:_______第十六条合同的履行监控16.1 履行监控机制16.1.1 监控方式:_______ 16.1.2 监控频率:_______ 16.2 履行异常处理16.2.1 异常处理方式:_______ 16.2.2 异常处理程序:_______第十七条合同的评估与续签17.1 评估程序17.1.1 评估方式:_______17.1.2 评估时间:_______17.2 续签条件17.2.1 续签条件一:_______17.2.2 续签条件二:_______第十八条合同的附加条款18.1 附加条款内容18.1第二部分:其他补充性说明和解释说明一:附件列表:附件一:产品清单详细列出所有产品的名称、型号、数量、单价等信息。
合同续签与改变条件的规定
合同续签与改变条件的规定合同编号: [合同编号]日期: [日期]甲方: [甲方名称]地址: [甲方地址]联系方式: [甲方联系方式]乙方: [乙方名称]地址: [乙方地址]联系方式: [乙方联系方式]鉴于甲乙双方原有的合同即将到期,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合同的续签与改变条件达成以下协议:一、合同续签1.1 甲乙双方同意续签原有合同,将原有合同有效期延长 [续签年限] 年,即从原有合同到期之日起延长至 [新到期日]。
一、合同变更条件2.1 双方同意对原有合同进行以下条款的调整和变更:2.2 变更条款:[详细说明变更的具体条款内容]2.3 变更原因:[详细说明变更的原因,例如商业环境的变化、市场需求的调整等]2.4 变更生效时间:本合同的变更条款将于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2.5 变更条件的解决方式:[详细说明如何处理双方在变更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争议或纠纷]三、保密条款3.1 双方同意在合同续签和变更过程中要保守商业机密和涉及双方业务计划、数据、信息等的机密性。
3.2 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明确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商业机密、技术机密等机密信息。
四、违约责任4.1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违约金金额],同时应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同解除5.1 若因不可抗力等无法克服的原因导致一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对因解除合同所产生的损失,不承担违约责任。
5.2 若一方提前终止合同,未经对方同意,对方有权要求终止方支付违约金。
六、其他条款6.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6.2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以及争议的解决,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
6.3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名:签名:日期:日期:。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结算、付款、变更、签证的相关规定一、工程结算1.1.工程结算流程1.1.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图绘制完毕并经监理单位、项目工程部审核通过后,二级开发公司成本控制部(成本组)下发结算通知单,施工单位编制结算书,准备竣工结算资料。
1.1.2.项目工程部对施工单位上报的竣工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填写《工程结算资料交接单》,经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总签字确认后,成本控制部(成本组)签收,并接收相关资料。
1.1.3.成本控制部对结算所需资料整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答疑、中标通知书;2)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评标过程中的对清标文件确认和澄清;3)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4)工程竣工验收资料;5)工程档案移交的建设单位确认文件;6)建设单位确认的施工组织方案;7)竣工图纸;8)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录;9)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资料;10)甲供材料领用量确认单;11)建设单位限价材料设备通知单;12)工程质量、安全、现场文明施工和工期奖罚通知单及其他相关资料;13)施工单位的结算书。
1.1.4.二级开发公司成本控制部(成本组)根据上述资料对施工单位的结算书进行审核,项目工程部配合,形成初审意见。
并与施工单位进行谈判形成结算意见书,修改结算书。
1.1.5.二级开发公司成本控制部(成本组)填写《工程结算审批表》提交相关部门及工程副总、财务副总会审后,交总经理审批。
1.1.6.二级开发公司审核时限二级开发公司审核参考时限表:1.1.7.核减造价后的处理二级开发公司总经理、成本控制部(成本组)以及财务副总可共同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竣工结算。
承包单位报送的结算造价最终核减额在审核总价5%以内(含5%)的造价咨询酬金由建设单位支付,若结算造价最终核减额超出5%,则超出部分而引起的造价咨询酬金增加部分由承包单位支付;若承包单位报送的结算金额超出最终审定结算金额10%(含10%)时,承包单位除支付造价咨询酬金外,二级开发公司可进一步扣款(扣款比例、金额各公司自定),直至取消今后对银泰工程的投标资格。
1.2.工程结算三级审核1.2.1.集团对项目结算实行三级审核。
三级审核是指集团为了监督项目结算,有效地控制项目成本,对项目开发过程中二级开发公司签订的工程类合同(不含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无合同费用)的结算进行三个层次的审核,以达到最大限度地保障集团经济利益的目的。
一级审核指二级开发公司委托造价咨询机构的审核,二级审核指二级开发公司成本控制部(成本组)的审核,三级审核指集团成本管理中心(成本组)委托造价咨询机构的审核。
集团成本管理中心(成本组)根据情况可以委托造价咨询公司进行交叉审核,并对审核结果抽查复核。
对于纳入三级审核范围的结算,集团成本管理中心(成本组)未出具审核意见之前,二级开发公司不允许出具结算报告。
1.2.2.三级审核的适用范围1)结算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单项工程类合同;2)超目标成本的工程类合同。
1.2.3.三级审核的工作流程1)二级开发公司内部完成工程结算审批流程后,按三级审核范围将全部结算资料、《合同结算书》和《工程结算审批单》报集团成本管理中心(成本组)进行三级审核;2)集团成本管理中心(成本组)对合同结算进行三级审核(可视情况委托造价咨询机构配合,其间可能需要与二级开发公司、合同相对方以及进行一级审核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必要的沟通与核对)并出具《项目工程结算三级审核会签单》,二级开发公司根据集团批复意见与合同相对方签署《工程结算造价确认书》,如合同相对方对集团批复意见存有严重不同意见,集团成本管理中心可视情况参与进一步谈判工作;3)《工程结算造价确认单》签署后,二级开发公司成本控制部总结合同结算的全过程和重要事项编制《合同结算审核报告》,经二级开发公司内部审批通过后提交集团成本管理中心备案。
4)凡结算完毕的合同付款,必须以《工程结算审批单》和《工程结算造价确认单》为依据,依据不全者不得付款。
1.2.4.三级审核的质量控制1)《合同结算审核报告》的评判标准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的《合同结算审核报告》应清晰、明确,结算审减额的计算应当依据充分、结果准确,能够有效地帮助二级开发公司与合同相对方进行谈判并达成一致意见。
如果造价咨询机构不能出具达到造价咨询合同约定标准的《合同结算审核报告》,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工程结算资料交接单序号:成本控制部:本部经办的以下工程项目,已竣工验收,完全符合办理结算的条件,请安排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根据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及工程(配套)部对结算资料的审核,现就下列事项(须说明:1.结算范围是否属实;2.合同签证变更之外的增减款事项;3.工程进度及遗留问题;4.合同违约;5.施工现场清理;6.甲供材料;7.隐蔽工程;8.其他)进行说明,请在结算时予以考虑:结算资料清单:□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答疑、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评标过程中的对清标文件确认和澄清;□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工程档案移交的建设单位确认文件;□建设单位确认的施工组织方案;□竣工图纸;□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录;□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资料;□甲供材料领用量确认单;□建设单位限价材料设备通知单;□工程质量、安全、现场文明施工和工期奖罚通知单及其他相关资料;□施工单位的结算书。
□其他1.2.项目工程部(签字):主管副总(签字):成本控制部签收:日期:年月日工程结算审批单注:上述领导的审批金额权限待定工程结算造价确认单序号:建设单位:(盖章)施工单位:(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二、工程付款管理2.1.工程预付款2.1.1.工程承包商报送工程预付款申请资料到项目工程部及监理单位审核,预付款申请资料包括(以下资料一式两份):1)工程预付款申请书;2)合同预付款条款相关页复印件;3)账号资料;4)其他需要提交的证明资料;2.1.2.项目工程部根据合同条款填写《预付款支付审批表》,根据付款金额按照集团权责体系进行审批并支付。
2.2.工程进度款2.2.1.工程承包商每次申请工程进度款时须向甲方及监理单位报送工程进度款申请资料,申请资料一般包括如下内容(以下材料一式两份):1)工程进度款申请书(明确本月/次完成的工作范围、工程进度等相关情况);2)工程变更单(含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3)工程预算书;4)甲供材领用统计表(当有甲供材时提供);5)各类奖励、扣款、违约索赔单;6)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合格证明;7)其他款项往来证明;8)其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2.2.2.项目工程部对工程实施情况及施工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根据合同条款填写《进度款支付审批表》。
2.2.3.集团成本管理中心/二级开发公司成本控制部根据合同付款规定及审定的工程完成情况,审核工程承包商申请工程进度款支付的合理性,具体如下:1)根据项目工程部确认的本月/次工程完成情况,按图纸核算工程量、集团合同内工程款数额;2)统计、核对、计算本阶段的工程变更(含现场签证及设计变更)费用;3)核对甲供材料的领用量与实际消耗量,并处理其差额;4)检查本月/次应扣缴、奖励情况,并进行增减;5)汇总之计支付数额,与工程承包商核对,达成一致后,签字确认。
2.2.4.成本部门审核确认《进度款支付审批表》后,根据付款金额按照集团权责体系进行审批并支付。
2.3. 工程结算款2.3.1.工程承包商提供工程结算款申请给项目工程部及监理单位,申请资料一般包括如下内容(以下材料一式两份):1)结算款申请书(详细说明工程的实施情况及合同的执行情况);2)经双方认可的《工程结算定案表》;3)已收款的明细清单;4)支付保修金时需同时提供物业公司或客服部门签署的质量反馈意见单。
2.3.2. 项目工程部按合同条款对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填写《结算款支付审批表》。
2.3.3. 成本部门根据合同条款、结算金额及已付金额进行审核、确认,根据金额按照集团权责体系进行审批与支付。
预付款支付审批表项目名称:________项目________期________楼填写日期:年月日备注:上述各级领导授权金额未最终确定。
进度款付款审批表项目名称:________项目________期________楼填写日期:年月日备注:上述各级领导授权金额未最终确定。
结算款付款审批表项目名称:________项目________期________楼填写日期:年月日备注:上述各级领导授权金额未最终确定。
三、现场签证管理3.1.现场签证的分类3.1.1. 因设计变更导致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
3.1.2.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未包含在合同中的各种技术措施处理。
3.1.3.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减,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3.1.4. 发包单位在施工合同之外,委托承包单位施工以内的零星工程。
3.1.5. 合同规定需实测工程量的工作项目。
3.1.6. 红线外施工道路的修补(红线内的施工道路修补宜在合同中包干)。
3.2. 现场签证的办理原则3.2.1. 20万元以上的工程合同,必须签订《关于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协议》,作合同补充协议,供双方执行。
20万以下的工程合同应有符合本细则的相应条款。
3.2.2. 签证单需列出各工作量计算稿,描述清晰,并在有必要时画出草图;签证原件一式六份,乙方三份,监理一份,甲方两份(二级开发公司项目工程部一份,成本控制部一份)。
3.2.3. 签证必须由甲、乙、监理三方签字后才有效;集团对现场签证管理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不在权限范围之内的签字一律无效,如对集团造成损失,追究越权签字人的责任。
3.2.4. 一单一算原则:一个工程变更应编制一份预算,对应一个工程合同,且需连续编号,一个工程合同可对应多个工程变更。
如果变更内容简单,也可以一份预算对应多个变更单,但该预算书内应根据不同签证单的内容分别列项。
3.2.5. 完工确认原则:工程变更完工后,项目工程部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必须在完工五日内签字确认,如属隐蔽工程,须在覆盖之前签字确认。
3.2.6. 正常变更的办理原则是“先估价后施工”,签证审批流程须在十日内完成。
3.2.7. 如属特急变更,可“边洽边干”,但须在工程变更开工后七日内完成审批手续。
3.2.8.现场签证的结算必须要有齐备的、有效的原件作为结算的依据。
3.2. 现场签证的提出及内部审核3.2.1. 出现工程变更,无论是由哪方提出,均由施工单位填写《现场签证单》,施工单位提出的现场签证应同时附有对成本造价、工程进度等影响的预估。
3.2.2. 监理工程师接到《现场签证单》后12小时内到现场对工程施工现状、现场签证情况进行审查,并当天将审查结果提交项目工程部现场工程师。